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
学术不端认定标准
学术不端认定标准
学术不端的认定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种行为:
1. 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2. 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3. 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4. 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5. 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活动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6. 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7. 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如果被举报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涉及以上行为,经过调查和确认,就会被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处理措施包括通报批评、终止或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撤销学术奖励或荣誉称号、辞退或解聘等。
关于学术不端稿件的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
(1)如稿件在审稿过程中,未被录用,则直接作退稿处理。
(2)如稿件已被录用但未正式刊出,则通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取消该稿件的录用资格。
(3)如稿件已正式刊出,将从数据库中撤出,并刊登撤稿通告。
(4)对被认定为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作者,三年内本刊一概不予接收其稿件。
关于学术不端稿件的认定标准和处理办法为构建良好学术风气,提高科研诚信意识,维护本刊学术质量和名誉,《粮食科技与经济》杂志会对所有来稿和已被录用的稿件进行多次严格的学术不端检查。
一经查实有学术不端行为,一律实行退稿或撤销录用,同时做严肃处理。
(1) 剽窃。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他人的观点、数据、图片和音视频、研究(实验)方法、文字表述,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将认定为剽窃。
论文的主体或论文某一部分的主体过度引用或大量引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内容,将认定为整体剽窃。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未发表的观点、具有独创性的研究(实验)方法、数据、图片等,或获得许可但不加以说明,将认定为他人未发表成果剽窃。
(2) 伪造。
编造不以实际调查或实验取得的数据、图片等;伪造无法通过重复实验而再次取得的样品等;编造不符合实际或无法重复验证的研究方法、结论等;编造能为论文提供支撑的资料、注释、参考文献;编造论文中相关研究的资助来源。
(3) 篡改。
使用经过擅自修改、挑选、删减、增加的原始调查记录、实验数据等;拼接不同图片从而构造不真实的图片;从图片整体中去除一部分或添加一些虚构的部分;增强、模糊、移动图片的特定部分。
(4) 不当署名。
将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外;未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在论文中署名;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其列入作者名单;作者排序与其对论文的实际贡献不符;提供虚假的作者职称、单位、学历、研究经历等信息。
(5) 一稿多投。
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在首次投稿的约定回复期内,将论文再次投给其他期刊;在未接到本刊确认退稿的正式通知前,将稿件投给其他期刊。
科技期刊的学术不端行为及其预防
出路》 j , 滁州职业技术 学院学报 》2 0 . [] 《 ,0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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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专家 , 这样才能保证学报所刊发文章
的权威性和先进性 。 专家的选取 可以通 过 学术期 刊网相关 文献检 索专业 领域
③ 王昕、 李文川 :综合 性 高校学报改革 《
之路 的探 索与 实践 》 J , 科 技 与 出版 》 []《 ,
量的重要环节 , 高校学报要 打造成一流 的学术刊物 ,必须要拥有一支高水平 、 高效率 的专家队伍 , 而这 个专家 队伍 的 构成 必须是 全国范 围乃 至世界 范围 内
另一方面通过积极 的宣传 和交 流 , 可 也
以 提 高 学 报 的知 名 度 。此 外 , 报 应 从 学
② 林钢 : 《高校 学报 面临 困境的原 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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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彭熙 : 论 高校 学报 办刊模 式的改革 《
的专家 ,也 可 以通 过 《 国学 者资料 中
库》 、中国高等院校 自然科学学报研究 会 审稿专 家数据 以及各 高等 院校和研 究 机构 网站进行查询 。此外 , 需要建 立
与 可持 续发 展》 J , 重 庆工 商大 学学报》 [] 《 ,
准 则 , 同 者 为抄 袭 、 窃他 人 成 果 , 不 剽 相 同者 为 自我抄 袭 。自我 抄 袭 的 特 点 是被 比对 的论 文 第 一 作 者 相 同 , 他 作 者 可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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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 一般将其分 为 “ 学术腐败 ”和“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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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端 字数标准
学术不端字数标准
学术不端行为的字数标准因不同的系统和机构而异。
一般来说,学术不端行为主要指的是抄袭、剽窃、套用他人成果和请人代笔等行为。
在知网检测系统中,使用的相关概念主要有:对比范围、重合字数、文字复制比、单源复制、多源复制、前部重合度、后部重合度、段落抄袭、整体抄袭等。
该系统对被检测文章有如下检测结果:
没有问题的,就显示为“绿色”。
整个文章引用别的文章的原文内容“大于1000字或小于全部字数的40%”,整个文档被诊断为“黄色”,即“轻度抄袭”。
比对的文字重合大于5000字或占总字数的40%~50%,会被标为“橙色”。
重合大于10000字或在50%以上,会被标为“红色”,那就属于“重度抄袭”了。
这些标准也被各大期刊社所采用。
对于具体多少字算抄袭,以及具体哪种行为算剽窃,各高校和期刊社根据自身情况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标准。
比如有的高校规定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一段连续的文句(300字以上)的文字基本相同,一致率达到80%以上,并未加注释,此项行为达2处以上者,则算作抄袭。
因此,建议在写作时尽量避免抄袭,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守学术道德和规范。
学术不端概念的界定
学术不端概念的界定
学术不端是指在学术研究、教学、出版等活动中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和伦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学术领域的公正、诚信和可信度。
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涉及多个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抄袭:未经授权而将他人的研究成果、观点、文字、图表等直接引用为自己的成果,或者对他人的成果进行轻微修改后作为自己的成果呈现。
2. 数据造假:在研究中篡改、伪造或隐瞒数据,以达到欺骗他人、掩盖实际研究结果或者增加研究结果的亮眼程度的目的。
3. 发表欺诈:在学术期刊或会议上发表与实际研究成果不符的论文,通常通过夸大研究结果、编造实验数据、虚构研究材料等方式达到欺骗读者的目的。
4. 多次发表同一成果:将同一研究成果分割为多篇论文发表,造成论文数量的过度膨胀,误导读者和评审人员对研究进展的认识。
5. 不正当署名:未经贡献者同意而在论文、研究成果中署名或对其他人的贡献进行不公正或不当的评价。
6. 学术恶意竞争:通过恶意评审、诽谤、抹黑他人的研究成果,以谋求自身利益或扩大自身影响力。
以上是常见的学术不端行为的一些界定,不同学术领域和国家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学术机构和专业组织通常会制定具体的学术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来规范学术活动中的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认定标准
学术不端行为认定标准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学生在学术研究过程中违反学术规范、道德和伦理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抄袭:直接复制他人研究成果、文字、图表、数据等,并将其作为自己的成果发表。
2. 造假:捏造数据、篡改实验数据、伪造实验结果等行为。
3. 一稿多投:在同一时间段内,将同一篇论文分别投稿给多个期刊或机构。
4. 侵占学术成果:将他人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据为己有,或不注明引用来源。
5. 伪造学术履历:虚报自己的学术经历、学历、奖项等。
6. 贬低前人成果:在学术研究中,贬低前人的研究成果,或不公正评价前人的贡献。
7. 自我夸张宣传:在学术论文中夸大自己的作用、成果或贡献。
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是否有直接复制他人成果的行为;
2. 实验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3. 是否出现了篡改、伪造数据等行为;
4. 论文是否在同一时间段内多次投稿;
5. 学术履历是否存在不实、夸大等情况;
6. 是否对前人研究成果进行了公正评价;
7. 是否存在自我夸张宣传等行为。
在认定学术不端行为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几点,并结合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举报,调查,认定,处理的说法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举报,调查,认定,处理的说法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学术研究、教学和评价等过程中,违背学术伦理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这些行为包括抄袭、伪造数据、重复发表、数据篡改等,严重损害了学术界的公信力和学术的进步。
为了维护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各个学术机构和期刊都设立了举报渠道和调查机制,对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问题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第一步:举报学术不端行为在发现学术不端行为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举报。
举报人可以是同行学者、研究生、编辑部、审稿人或任何对学术不端行为有涉及的人员。
举报人应当提供足够的证据和细节,以便能够进行调查和认定。
举报可以通过网上举报平台、电子邮件或书面信件等方式进行。
第二步:调查学术不端行为一旦接收到举报,学术机构或期刊将组织专门的调查委员会或专家组开展调查工作。
调查人员应该是公正、中立且具备相关学术背景的专业人员。
他们将会充分审查相关证据、讯问相关当事人,并可能会进行其它必要的调查手段。
调查人员需要遵守严格的保密原则,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性和严密性。
第三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在调查完成后,调查委员会或专家组将根据证据和调查结果进行认定。
认定学术不端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标准,包括确凿的证据和严格的证据链等。
调查结果需要得到广泛讨论,并经过学术机构或期刊的审查、批准或备案,确保认定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四步: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学术不端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
一般情况下,学术机构或期刊将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警告、撤销职务、剥夺学术荣誉、停止资助、移交给法律机构等。
此外,对受害人的合理赔偿和对受到不公正处理的人的公正补偿也是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一部分。
第五步:公开通报和体系建设为了维护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机构或期刊有责任公开通报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结果,以起到警示和倡导的作用。
同时,学术机构和期刊还应该建立和完善学术道德守则、伦理委员会、投诉处理机制等相关体系,以加强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及分类
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及分类一、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出现的违背科学共同体行为规范、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其它违背公共行为准则的行为。
二、学术不端行为的分类学术不端行为分为四类:抄袭、伪造、篡改及其他。
“其他”主要包括不当署名、一稿多投、一个学术成果多篇发表等不端行为。
2.1抄袭(一)按抄袭的内容分类:(1)论点(结论、观点)抄袭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中的论点、观点、结论。
(2)论据论证(实验和观测结果分析)抄袭。
抄袭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中的论据、论证分析、科学实验(对象及方法)和观测结果及分析、科学调研、系统设计、问题的解决方法等等。
(3)表格数据抄袭。
窃取他人研究成果中的调研、实验数据据为己有,或者照搬挪用他人以独创形式表现的数据,据为己有。
(4)图像图形抄袭。
窃取他人研究成果中的独创性图像、实验图像据为己有,或者照搬挪用他人以独创形式表现的图像、图表,据为己有。
(5)概念(定义、原理、公式等)抄袭,窃取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中独创概念、定义、方法、原理、公式等据为己有。
(6)文章套改他人作品的表述结构(或者情节),观点表达体系,参考文献等。
(7)引言抄袭。
挪用剽窃他人作品引言(或绪论),包括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围、相关领域的前人工作和知识空白、理论基础和分析、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和实验设计、预期结果和意义等。
(二)按抄袭文字的篇幅分类:(1)句子抄袭。
其表现形式主要有:A.整句照抄;B.整句意思不变、句式不同。
如:复合变为多个简单句;直接引用变为间接引用,“把”字句变为“被”字句,改变表达方式、修辞等。
C.整句意思不变、同义替换。
(2)段落抄袭,其表现形式主要有:A.整段照搬。
B.稍改文字叙述,增删文句,实质内容不变。
包括:段落的拆分合并,段落内句子顺序改变等等。
(3)章节抄袭。
照搬或者基本照搬他人作品的某一章或几章内容。
(4)全篇抄袭。
A.全文照搬。
B.删简(删除或简化):指将原文内容概括简化、删除引导性语句或删减原文中其他内容等。
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界定标准
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界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时间:2012年12月28日前言1范围2术语和定义2.1剽窃 plagiarism2.2伪造 fabrication2.3篡改 falsification2.4不当署名 inappropriate authorship2.5一稿多投duplicate submission/multiple submissions 2.6重复发表 overlapping publications2.7拆分发表 slicing publications3剽窃3.1剽窃观点3.2剽窃数据3.3剽窃图像3.4剽窃研究(实验)方法3.5剽窃文字表述3.6整体(大量)剽窃3.7自我剽窃3.8剽窃未发表成果4伪造5篡改6不当署名7一稿多投8重复发表9拆分发表10相关研究伦理问题11其他前 言为进一步提升学术期刊的质量,尊重和维护学术出版规范,更好地发挥学术期刊在规范科研行为和净化学术环境方面的作用,推动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中国知网(CNKI)特组织编制《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概括了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可能涉及的不端行为类型,通过罗列各类不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给出基本的界定原则和标准。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教育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科协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借鉴重要国际组织、学术团体有关学术伦理规范,以及国内外学者的相关最新研究成果。
本标准在范围涵盖、内容陈述、行为界定等方面,尽可能地与国际学术期刊通用规范保持一致,同时兼顾国内学术期刊论文撰写和发表中的特殊情况。
本标准充分考虑科学技术类期刊和人文社科类期刊的特点,涵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
科学技术类期刊和人文社科类期刊可以依照自己学科的特点,根据本标准编制更加细致的认定规则。
本标准按照准确、简明、实用的原则编写,力求方便查阅和使用。
严禁学术不端行为
严禁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学术研究、教学、评价和科研项目等活动中违反学术规范和伦理道德的行为。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学术道德、破坏了学术秩序,对学术界和科研事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了维护学术的公正、公平和可信度,各个学术机构和研究人员都应该严禁学术不端行为。
一、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和种类学术不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抄袭和剽窃:将他人的研究成果、观点、数据、文字等不当地据为己有,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既是对原创者的不公平,也是对学术知识的盗窃。
2.造假和篡改:故意伪造、捏造实验数据、研究结果或者其他科研成果,掺杂虚假信息,是对科学研究真实性和可信度的严重破坏。
3.重复发表和分割式发表:同一个研究成果重复发表,或者将一个完整的研究成果拆分为多篇论文进行分割式发表,都是对学术规范和伦理道德的不尊重。
4.不当署名和授权: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或合作项目中,未经他人同意或未实际做出贡献的情况下署名或授权,损害了他人的学术声誉和权益。
5.恶意评审和抢稿:在学术期刊论文评审过程中,恶意审稿或者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抢夺他人的研究成果,都是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种。
二、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和后果不可忽视。
首先,它严重损害了学术道德和行业声誉。
学术界是一个正直、公正和透明的领域,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都会对这个领域造成破坏,降低了整个学术界的声誉和可信度。
其次,学术不端行为导致了学术竞争的不公平。
如果某人通过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或造假来获取荣誉或奖励,那么对其他研究人员来说,公平竞争的环境将被扭曲,努力和创新的动力也将被严重打击。
最重要的是,学术不端行为损害了知识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学术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推动科学进步和社会发展,如果学术成果缺乏真实性和可靠性,那么在应用和传播中将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严重影响到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三、严禁学术不端行为的措施和机制为了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各个学术机构和研究人员应该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措施和机制。
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
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本标准是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在学术论文撰写和投稿时避免不端行为的指南,也是学术期刊编辑发现和处理不端行为的指导,同时也可为研究机构、资助机构和学术团体判断相应的不端行为提供参考。
一、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1.剽窃(1)直接将他人或已存在的思想、观点、数据、图像、研究方法、文字表述等,不加引注或说明,以自己的名义发表;(2)过度引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内容,所引用的部分构成了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
2.伪造编造或虚构数据或事实。
3.篡改故意改变数据和事实,使其失去真实性。
4.一稿多投同一篇论文或只有微小差别( 如论文题目、关键词、摘要、作者排序、作者单位不同,或论文正文有少量内容不同) 的多篇论文,投给多个期刊,或在约定或法定期限内再转投其他期刊。
二、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1.剽窃观点(1)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却不加引号和引注;(2)不改变其本意地转述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却不加引注;(3)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删简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4)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拆分或重组后使用,却不加引注;(5)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增加一些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2.剽窃数据(1)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却不加引注;(2)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些微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3)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一些添加后使用,却不加引注;(4)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部分删简后使用,却不加引注;(5)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数据原有的排列顺序后使用,却不加引注;(6)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数据的呈现方式后使用,如将图表转换成文字表述,或者将文字表述转换成图表,却不加引注。
3.剽窃图像(1)使用应经许可才能使用的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却未获得许可;(2)使用可不经许可使用的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却不加引注;(3)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进行些微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4)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添加一些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5)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删除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6)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增强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7)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弱化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科研学术不端标准界定
科研学术不端标准界定
科研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是一个复杂且具有争议的问题,在学术界普遍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看法和观点。
然而,尽管标准的确切界定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但国际学术界普遍接受了一些基本的标准和指导原则。
1. 欺骗性研究报告:任何以虚假数据、恶意操作或篡改结果的方式进行的研究都被认为是不端行为。
这包括伪造数据、篡改实验记录或直接发表虚假结果等。
2. 抄袭和盗用他人作品:未经恰当引用或授权,直接复制他人的研究成果、观点或文字,都被认为是不端行为。
这也包括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图片或资料等。
3. 数据伪造和篡改:在研究中故意伪造数据、修改数据或删除不符合预期结果的数据,都被认为是不端行为。
这也包括故意隐瞒重要数据或不恰当地处理数据。
4. 未经授权的合著权和作者排序:将不应纳入合著者名单的人列为合著者,违反了学术伦理要求。
同时,未遵循合理的作者排序原则,例如将对研究作出显著贡献的人置于次要位置,也被认为是不端行为。
5. 复制已发表研究成果:未经授权或适当引用,在提交论文或发表研究成果时直接复制他人已发布的研究成果,违反了学术诚信和知识产权保护法。
6. 不当的实验设计和数据处理:在实验设计和数据处理过程中存在显著的不当行为,例如选择性报道结果、忽略异常数据、选择性引用文献等。
这些标准提供了对科研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初步辨别和界定的依据,但具体情况仍需根据具体的道德伦理规范和学术机构的规定来判断。
学术不端行为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学术不端行为的概念和表现形式一、学术不端行为1992年,由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工程和国家医学研究院组成的22位科学家小组给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在申请课题、实施研究报告结果的过程中出现的捏造、篡改或抄袭行为。
即学术不端行为主要被限定在“伪造、篡改、抄袭”(FFP,即fabrication、falsification、plagiarism)三者之中.我国学术不端行为的7种表现形式: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伪造篡改实验数据;随意侵占他人科研成果;重复发表论文;学术论文质量降低和育人的不负责任;学术评审和项目申报中突出个人利益;过分追求名利和助长浮躁之风。
我国著名生命科学家邹承鲁认为,在我国学术不端行为还包括:伪造学历和工作经历;贬低前人成果;自我夸张宣传;一稿多投;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为商业广告作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等.二、学术不端行为的表现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辞海》关于抄袭的解释:窃取别人的文章以为己作。
关于剽窃的解释:抄袭,窃取他人的文字以为己作.通常,抄袭和剽窃为同义语。
认为抄袭就是使用他人作品的内容而“不注明来源”,即不承认该内容来源于他人的作品,而把他人作品的内容据为己有.可以看出,抄袭是一种复制行为,然而复制不都构成抄袭。
如合法的转载不能认为是抄袭.对于期刊论文,认为有超过30%的内容相同,即构成抄袭.自我抄袭:在自己的文章中大量复制自己其他文章中的内容。
2、一稿多投表现形式:同一作者将同一篇论文投给两家或两家以上学术刊物同时发表或先后发表。
危害:一稿多投浪费有限的出版资源、编辑与审稿专家的宝贵时间,违反学术传统,侵害期刊社的专有出版权;损害期刊的声誉和读者的利益。
特点:内容大部分相同,只有局部不同,如行文次序调整;或文章名称略有不同,在不同媒体上重复发表。
3、一个学术成果多篇发表表现形式:一篇论文拆成几篇发表、一次性成果多次反复使用、同一成果被拆分成多篇文章发表、同一实验被分成多种角度阐发.特点:作者相同;多篇文章主题完全相同;内容大部分重复(作者过度追求发表数量)。
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
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学生在学术研究或学习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伪造、剽窃他人成果或者作弊等违规行为。
为了保护学术诚信和提升学术研究水平,学校应当制定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
本文将从不端行为的定义、制定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的目的、规定的主要内容以及实施和效果等方面展开回答。
一、不端行为的定义学术不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伪造、篡改或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利用他人学术成果而不合理地附加作者或者采用论文剽窃他人成果;重复发表或者同时递交多个具有相同或者类似内容的论文;利用欺骗手段获取他人合作或者指导,并在研究成果中隐瞒真实贡献;无授权使用他人研究数据或者结果,并将其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作弊行为等。
二、制定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的目的制定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的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明确学校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态度和要求,有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学术道德观念和诚信意识。
其次,为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依据和程序,保证处理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最后,通过惩处违规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和学术研究的规范性,提升学校的学术声誉。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 定义和分类:明确学术不端行为的定义和分类,确保规定的适用范围明确。
2. 不端行为的认定程序:规定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程序,包括举报、调查、取证、听证等环节,确保处理程序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3. 处理措施:依据不同的学术不端行为,规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学籍等,确保处理的严肃和威慑力。
4. 救济与申诉:明确学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的渠道和程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5. 监督机制:建立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机制,包括设立学术道德委员会、举办学术诚信教育活动等,提高学术的自律性。
四、规定的实施为了确保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定的有效实施,学校应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学术诚信教育讲座、编写教材和宣传手册等方式,提高学生对学术道德和诚信意识的认识。
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
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
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学术研究中,违反了学术规范和责任的行为,通常包括虚假论文、抄袭、数据造假、伪造实验结果等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严重影响了学术研究的信誉和声誉,损害了学术界的公信力。
1. 学术伦理和道德标准
学术伦理和道德标准是学术不端行为的第一条界定标准。
学术研究需要遵守伦理和道
德规范,比如不得解读数据、精益求精、保护研究对象的权益、避免一切损害研究主题的
行为。
因此,违反这些规范就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2. 数据真实性标准
数据真实性标准是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标准之一。
研究人员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
采集、整理和分析数据,并且需要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果研究人员故意伪造数据,就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3. 参考文献规范标准
参考文献规范标准是学术不端行为的另一个标准。
研究人员必须在文章中正确引用和
注明所有参考文献,以便读者可以查证研究成果的真实性。
如果研究人员故意不注明参考
文献,或者抄袭他人成果,就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4. 合作公正标准
合作公正标准是学术不端行为的最后一个标准。
研究人员必须在合作中遵守公正原则,尊重共同作者的权益和诚信,共同完成研究工作。
如果研究人员在合作过程中存在不公正
行为,就属于学术不端行为。
总之,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是多方面的,不仅仅是单一标准的问题,而是需要综
合考虑学术研究的整个过程和伦理道德的规范。
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学术界和社会大众需
要严格执法,保持学术研究的公正和透明,保护学术研究的真实性和诚信。
学术不端认定标准
学术不端认定标准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背学术规范和伦理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抄袭、篡改数据、虚假引用、学术盗窃、论文代写等。
在学术界,学术不端行为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学术伦理的行为,其对学术发展和学术信誉造成的伤害是不可忽视的。
因此,学术界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标准十分重要。
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标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1. 抄袭行为:抄袭是指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的研究成果、观点、文字等,而不进行恰当的引用和标注。
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中,对抄袭的判断主要依据是对比被抄袭者的原文和被指控者的文章,查看是否存在文字的一致性、思路的相似性等。
2. 数据篡改:数据篡改是指在研究中故意篡改、伪造或者删除数据,以达到所期望的研究结果。
对于数据篡改的认定,通常需要依赖于数据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可重复性等方面的证据,同时需要对研究者的动机和研究结果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估。
3. 虚假引用:虚假引用是指在论文中故意引用不存在的文献,或者引用文献的内容与论文实际内容不符的行为。
对于虚假引用的认定,需要通过对文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查证引用文献与论文内容之间的一致性,并进行综合判断。
4. 学术盗窃:学术盗窃是指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的研究成果、观点、数据等,而不进行适当的引用和标注,并将其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进行发表。
学术盗窃的认定需要对比被盗窃者的原文和被指控者的文章,查看是否存在文字、观点、数据等方面的一致性。
5. 论文代写:论文代写是指将他人的研究成果、观点、文字等委托给他人代为撰写的行为。
论文代写的认定需要通过对比被代写者的原文和被指控者的文章,查看是否存在文字、观点等方面的一致性,并综合考量代写行为的动机和过程。
除了以上几个具体的认定标准,还有一些通用的原则和指导方针:1. 原创性:学术研究强调原创性,因此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标准也应该着重考虑是否存在对他人研究成果的过度利用或抄袭。
2. 恶意行为: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还应该考虑行为者的动机和行为的恶意程度,以确定是否存在故意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
目录前言1范围2术语和定义2.1剽窃 plagiarism2.2伪造 fabrication2.3篡改 falsification2.4不当署名 inappropriate authorship2.5一稿多投 duplicate submission/multiple submissions2.6重复发表 overlapping publications2.7拆分发表 slicing publications3剽窃3.1剽窃观点3.2剽窃数据3.3剽窃图像3.4剽窃研究(实验)方法3.5剽窃文字表述3.6整体(大量)剽窃3.7自我剽窃3.8剽窃未发表成果4伪造5篡改6不当署名7一稿多投8重复发表9拆分发表10相关研究伦理问题11其他前言为进一步提升学术期刊的质量,尊重和维护学术出版规范,更好地发挥学术期刊在规范科研行为和净化学术环境方面的作用,推动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中国知网(CNKI)特组织编制《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概括了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可能涉及的不端行为类型,通过罗列各类不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给出基本的界定原则和标准。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教育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科协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借鉴重要国际组织、学术团体有关学术伦理规范,以及国内外学者的相关最新研究成果。
本标准在范围涵盖、内容陈述、行为界定等方面,尽可能地与国际学术期刊通用规范保持一致,同时兼顾国内学术期刊论文撰写和发表中的特殊情况。
本标准充分考虑科学技术类期刊和人文社科类期刊的特点,涵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
科学技术类期刊和人文社科类期刊可以依照自己学科的特点,根据本标准编制更加细致的认定规则。
本标准按照准确、简明、实用的原则编写,力求方便查阅和使用。
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1 范围本标准涵盖学术期刊论文作者所可能涉及的各类不端行为,不包括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单位、审稿人等。
《遥感学报》关于学术不端论文的认定和处理办法
《遥感学报》关于学术不端论文的认定和处理办法为保护广大读者的权益,维护本刊的质量和声誉,《遥感学报》在出版过程中,将严格对论文进行检测和筛选,对认定为属于学术不端的论文,继续实行退稿制并做严肃处理。
具体的检测认定流程及处理办法现公布如下:1、本刊采用CNKI“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自动检测,以《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为全文比对数据库,检测抄袭与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论文2、需检测的论文范围1)所有已录或准备录用论文;2)读者举报涉嫌抄袭论文。
3、学术不端论文的认定采用CNKI“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论文进行查重检测。
如查重率在30%及以上者,需将该论文与对比论文一起提交审稿专家认定论文重复的性质及形式,并制作《论文与比对论文雷同的认定及处理意见书》。
认定为学术不端论文的标准如下:1)论文内容中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的成果的;2)论文内容中,改变他人成果的类型并将他人完成的成果当作自己独立完成的成果的;或者不改变成果的类型但是利用成果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成果的具体表现形式,并将他人完成的成果当作自己独立完成的成果的;3)使用他人受保护的观点构成自己论文的全部、核心或主要观点,将他人受保护的学术成果作为自己学术论文的主要部分或实质性部分的;4)在论文中捏造或篡改研究成果、调查数据、实验数据或文献资料的;5)引用他人受保护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不加注释或者没有说明出处的;6)一稿多投。
4、对认定为学术不端论文的处理1)编辑部在本着审慎的态度对最终认定为属于学术不端的论文,应及时通知作者,在做出处理决定前,允许作者就此问题做出解释和申辩2)如果该论文是已录用但未正式刊出的,则通知作者,论文将直接在本刊网站稿件处理流程中作退稿处理并取消其录用资格,对作者给予批评教育和警告。
3)如果该论文是已经正式刊出的,则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论文作者,取消论文的录用资格同时责令作者退回此论文的稿费。
教育部对学术不端的定义
教育部对学术不端的定义学术不端是指在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中,违背学术伦理和规范的行为。
教育部对学术不端有明确的定义和规范,旨在维护学术的公正、客观和可信度,促进科学研究的健康发展。
教育部对学术不端的定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抄袭和剽窃:学术不端的典型表现之一是抄袭和剽窃。
抄袭是指擅自使用他人的研究成果、观点或文字,而不标注出处或加以引用。
剽窃则是指将他人的研究成果、观点或文字作为自己的原创内容进行发布和宣传。
教育部明确规定,任何抄袭和剽窃的行为都是学术不端,严重危害学术的诚信和创新。
二、伪造和篡改数据:学术研究的基础是数据,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于保证研究成果的可信度至关重要。
教育部对伪造和篡改数据的行为予以严格禁止。
伪造数据是指虚构或捏造数据,篡改数据是指擅自更改或调整已有数据的结果。
这些行为不仅是对学术诚信的严重背离,也是对科学研究真实性的严重破坏。
三、虚假宣传和不当引用:教育部对虚假宣传和不当引用也提出了明确的规定。
虚假宣传是指对研究成果进行夸大、误导或虚假宣传,以获取不当的荣誉或利益。
不当引用是指将他人的观点、研究成果等作为自己的原创内容进行宣传和使用,而不注明出处或加以引用。
这些行为不仅违背学术规范,也损害了学术交流和知识共享的公正性和效益。
四、不正当竞争和学术造假:教育部对学术不端还包括不正当竞争和学术造假。
不正当竞争是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学术荣誉、项目经费、职称晋升等利益的行为,包括恶意评议、攻击他人学术声誉等。
学术造假是指在学术研究中,伪造、篡改研究数据或结果,以获得不当的学术地位、荣誉或利益。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学术规范,也损害了学术界的公信力和学术自由。
为了加强对学术不端的管理和监督,教育部还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和机构。
学术道德委员会负责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学术不端信息库用于记录和发布学术不端行为的相关信息。
此外,教育部还加强了学术道德教育和宣传,提升学术伦理和规范的意识和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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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前言1范围2术语和定义剽窃 plagiarism伪造 fabrication篡改 falsification不当署名 inappropriate authorship一稿多投 duplicate submission/multiple submissions重复发表 overlapping publications拆分发表 slicing publications3剽窃剽窃观点剽窃数据剽窃图像剽窃研究(实验)方法剽窃文字表述整体(大量)剽窃自我剽窃剽窃未发表成果4伪造5篡改6不当署名7一稿多投8重复发表9拆分发表10相关研究伦理问题11其他前言为进一步提升学术期刊的质量,尊重和维护学术出版规范,更好地发挥学术期刊在规范科研行为和净化学术环境方面的作用,推动科学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中国知网(CNKI)特组织编制《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概括了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可能涉及的不端行为类型,通过罗列各类不端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给出基本的界定原则和标准。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教育部、科技部、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科协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借鉴重要国际组织、学术团体有关学术伦理规范,以及国内外学者的相关最新研究成果。
本标准在范围涵盖、内容陈述、行为界定等方面,尽可能地与国际学术期刊通用规范保持一致,同时兼顾国内学术期刊论文撰写和发表中的特殊情况。
本标准充分考虑科学技术类期刊和人文社科类期刊的特点,涵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
科学技术类期刊和人文社科类期刊可以依照自己学科的特点,根据本标准编制更加细致的认定规则。
本标准按照准确、简明、实用的原则编写,力求方便查阅和使用。
学术期刊论文不端行为的界定标准1 范围本标准涵盖学术期刊论文作者所可能涉及的各类不端行为,不包括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单位、审稿人等。
根据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可能涉及到的不端行为的特性,本标准涵盖以下三类不端行为:论文本身存在的不端行为、作者署名中的不端行为、投稿和发表过程中的不端行为。
具体包括:剽窃、伪造、篡改、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拆分发表、相关研究伦理问题以及其他问题。
标准是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在学术论文撰写和投稿时避免不端行为的指南,也是学术期刊编辑发现和处理不端行为的指导,同时也可为研究机构、资助机构和学术团体判断相应的不端行为提供参考。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剽窃 plagiarism直接将他人或已存在的思想、观点、数据、图像、研究方法、文字表述等,不加引注或说明,以自己的名义发表;过度引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内容。
伪造 fabrication编造或虚构数据或事实。
篡改 falsification故意改变数据和事实,使其失去真实性。
不当署名 inappropriate authorship署名与对论文的实际贡献不符。
一稿多投 duplicate submission/multiple submissions同一篇论文或只有微小差别(如论文题目、关键词、摘要、作者排序、作者单位不同,或论文正文有少量内容不同)的多篇论文,投给多个期刊,或在约定或法定期限内再转投其他期刊。
重复发表 overlapping publications未恰当说明,在论文中大量重复自己已经发表论著中的内容。
拆分发表 slicing publication将实质上基于同一主题、数据、资料的研究结果,本可以一次发表而拆分成若干可发表的单元,作为多篇论文发表。
3 剽窃剽窃观点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却不加引号和引注。
不改变其本意地转述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却不加引注。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删简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拆分或重组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增加一些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剽窃数据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却不加引注。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些微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一些添加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进行部分删简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数据原有的排列顺序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数据的呈现方式后使用,如将图表转换成文字表述,或者将文字表述转换成图表,却不加引注。
剽窃图像使用应经许可才能使用的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却未获得许可。
使用可不经许可使用的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却不加引注。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进行些微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添加一些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删除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增强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图像上弱化部分内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剽窃研究(实验)方法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具有独创性的研究(实验)方法,却不加引注。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研究方法的一些非核心元素修改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剽窃文字表述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却不加引注。
成段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虽然进行了引注,但对所使用文字不加引号,或者不改变字体,或者不使用特定的排列方式显示。
多处使用某一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却只在其中一处或几处加以标注。
连续使用来源于多个文献的文字表述,却只标注其中一个或几个文献出处。
不改变其本意地转述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包括概括、简化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或者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的句式,或者用类似词语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进行同义替换,却不加引注。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增加一些词句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文字表述删减一些词句后使用,却不加引注。
直接套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论证结构,仅仅改变其中的方法、数据、结论等内容。
整体(大量)剽窃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
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基础上增加部分内容后使用,如补充一些数据,或者补充一些新的分析等。
缩简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后使用。
替换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研究对象后使用。
改变他人已发表文献的结构、段落顺序后使用。
将多篇他人已发表文献拼接成一篇论文后发表。
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的全部或大部分参考文献。
对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参考文献进行一些增减后直接使用。
自我剽窃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
合作作者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其中一个作者)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
在论文中使用自己已经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中的内容,却不加引注。
论文的主要内容源于自己已经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却不加说明。
剽窃未发表成果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未正式发表(包括在学术会议上的报告)的观点、研究方法、数据、图片等。
获得许可使用他人未正式发表(包括在学术会议上的报告)的观点、研究方法、数据、图片等,却不加引注,或者不以志谢等方式予以说明。
4 伪造编造不以实际调查或实验取得的数据、图像。
伪造无法通过重复实验而再次取得的样品等。
编造不符合实际或无法重复验证的研究方法、结论等。
编造能为论文提供支撑的资料或参考文献。
编造论文中相关研究的资助来源。
5 篡改改变原始调查或实验数据,使其本意发生改变。
挑选、删减原始调查或实验数据,使其本意发生改变。
修改原始文字记录等,使其本意发生改变。
拼接不同图像从而构造不真实的图像。
从图像整体中去除一部分或添加一些虚构的部分,使对图像的解释发生改变。
增强、模糊、移动图像的特定部分,使对图像的解释发生改变。
改变所使用文献的本意,使其对己有利。
6 不当署名将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外。
将未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列入作者名单。
擅自在自己的论文中加署他人的姓名。
虚假标注作者信息。
作者排名不能正确反映实际贡献。
7 一稿多投将同一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在约定或法定回复期内,将论文再次投给其他期刊。
在未接到期刊确认撤稿的正式通知前,将稿件投给其他期刊。
将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同时投给多个期刊。
在收到首次投稿期刊回复之前或在约定或法定期内,将论文作稍微修改后,投给其他期刊。
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将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论文,原封不动或做些微修改后,再次投稿。
8 重复发表在论文中使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内容,却不加以说明或引注,或者只将已发表文献笼统地列在文后参考文献中。
在不做任何说明的情况下,摘取多篇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发表文献中的部分内容,拼接成一篇新论文后再次发表。
被允许的二次发表,不说明首次发表的出处。
多次重复使用一次调查结果、一幅图像或一个实验结果,却不加说明。
将实质上基于同一实验或研究的论文,每次补充少量实验数据或资料后,多次发表方法、结论雷同的论文。
在合作研究中,合作者就同一调查、实验结果,发表方法、结论明显相似或雷同的论文。
9 拆分发表将基于同一项调查、实验或研究的成果拆分成多篇论文发表,从而破坏了研究的完整性。
将应当一次发表的论文拆成若干可发表单元发表,从而破坏了研究的完整性。
10 相关研究伦理问题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未按规定获得相应机构的许可,或不能提供相应的许可证明。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超出委员会许可的内容。
论文所涉及的研究中存在不当伤害研究参与者,虐待有生命的实验对象,违背知情同意原则等伦理问题。
论文泄露了被试者或被调查者的隐私。
论文未按法定或约定对所涉及研究中的利益冲突予以说明。
11 其他不按约定或法定,向他人或社会泄露论文关键信息,侵犯投稿期刊的首发权。
干扰期刊论文评审。
在论文参考文献中加入实际未参考过的文献。
将转引自其他文献的引文标注为直引,包括将引自译著的引文标注为引自原著。
未以恰当的方式,对他人提供的研究经费、实验设备、材料、数据、思路、未公开的资料等,给予说明和承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所引用内容构成了论文的主要或实质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