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合集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7.12.29•【文号】主席令第79号•【施行日期】2008.06.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禁毒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禁毒宣传教育第三章毒品管制第四章戒毒措施第五章禁毒国际合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第八条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

根据我国《禁毒法》之有关规定,以下属于我国目前禁毒模式的是。( )

根据我国《禁毒法》之有关规定,以下属于我国目前禁毒模式的是。( )

【多选题】根据我国《禁毒法》之有关规定以下属于我国目前禁毒模式的是()
A 自愿戒毒
B 社区戒毒
C 社区康复
D 强制隔离戒毒。

【答案】ABCD
属于中国目前禁毒模式的是自愿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具体如下:
1、自愿戒毒是基于区别与强制性戒毒,通过吸毒者意识到吸毒行为给自己、家庭、社区带来的影响与伤害,主动脱离毒瘾的过程。

2、社区戒毒是指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的力量和资源整合下,使吸毒人员在社区里实现戒毒。

3、强制禁毒指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4、社区康复,是指原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公安机关,对于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戒毒康复措施。

禁毒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我国现行禁毒法律法规(禁毒社会工作课件)

禁毒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我国现行禁毒法律法规(禁毒社会工作课件)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 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参考文献
禁毒政策与法律法规
01 禁 毒 政 策 与 法 律 法 规 的 历史沿革
02 我国现行禁毒法律法规
目录
CONTENTS
01 我国现行禁毒法律法规(下篇)
二、现行禁毒行政法规
二、现行禁毒行政法规
1、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 大的;
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3、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 免除处罚。
一、现行禁毒法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现行禁毒法律
(五)禁毒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性文件
一、现行禁毒法律
(六)主要禁毒国际公约
参考文献
一、现行禁毒法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 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现行禁毒法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一、现行禁毒法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一、现行禁毒法律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罪的共犯论处。
一、现行禁毒法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 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 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禁毒相关的法律法规

禁毒相关的法律法规

禁毒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毒相关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五条:非法持有、运输、运输毒品、种植毒品原植物、创造毒品物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百七十六条:非法创造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第三百七十七条:非法贩卖、运输毒品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毒品管制法》- 第二条:禁止生产、贩卖、运输、携带、邮寄、传递、转让、接收、使用毒品。

- 第十一条:禁止违法人员在国内外用邮包、快递、航空、水上、铁路、公路、水路等方式交送、传递、转让、接收、使用毒品的。

- 第十六条:禁止种植、哺育、采摘、加工、创造毒品原植物。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公民发现他人吸毒、贩毒的线索,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依法查明在公民家庭、单位或者其他场所使用、加工、创造、贩运毒品等情况时,可以查封、扣押或者者冻结相关物品、设施、场所、银行存款等。

-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对禁毒工作中优秀个人和集体,提出表彰和奖励。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十八条:禁毒人员执行公务,具有现行犯罪毒品的,可以对其进行搜查;搜查时遇到被搜查人采取反抗行为的,可以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 第二十九条:禁毒人员劝说、教育、治疗吸毒人员时,必须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密他们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

- 第三十一条:药品生产、销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药品生产、销售管理法规和有关规定,落实管理责任,防止药品失窃、流失等情况。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毒品管制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条例》4.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 毒品:指雅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氯胺酮等能够使人形成成瘾性并对身体、精神和行为等方面产生明显危害的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佚名【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年(卷),期】2008(000)001【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总页数】7页(P4-1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2.14【相关文献】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J],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决定(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J],3.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2007年12月28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J], 杨景宇4.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2007年12月23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J], 洪虎5.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修正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J], 无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PPT课件

B.广泛的禁毒宣传教育主体
1.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 2.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3.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 位 4.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 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 5.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6.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C.全面规定毒品管制措施
3、不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如发现亲朋 好友有吸、贩毒行为的人,一要劝阻,二要远离, 三要报告公安机关。
4、养成良好的行为,杜绝吸烟饮酒等不良嗜好, 不涉足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决不吸食摇头丸、 K粉等兴奋剂。
总结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生命,要 正确地认识毒品,远离毒品。从自己做起, 从现在做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 追求享受,寻求刺激,赶时髦。时刻记住, 一旦惹上毒品,必将毁灭自己、祸及家庭、 危害社会。毒品这东西一碰都不能碰。
• 4.建立健全毒品监测和禁毒信息系统
D.戒毒措施具有针对性
1.自愿戒毒 2.社区戒毒 (1)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 行必要的检测,不配合的,可以强制检测。
(2)期限为三年。 (3)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 责社区戒毒工作。
(4)吸毒人员需定期接受检测。
• 3.强制隔离戒毒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防毒禁毒,人有责古蔺县职高禁毒课件
计算机组开发
第二讲 禁毒法律法规
一、6.26禁毒日 二、我国加入的国际禁毒公约
三、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毒 品犯罪的规定
国际禁毒日一的、由“来6·26”国际禁毒日 1987年6月12日至6月26日,联合国在奥地利首都维 也纳召开了有138个国家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 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 并将每年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

禁毒工作相关法律

禁毒工作相关法律

禁毒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篇目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十届第79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2007年12月29日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2、国务院《戒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令597号),于2011年6月22日国务院第160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6月26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国务院《易制毒化学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于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5年8月26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起执行。

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2005年8月3日公布,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5、《浙江省禁毒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71号公告),于2011年11月25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25日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6、公安部《易制毒化学物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87号令),于2006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06年8月22日公布,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物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于2006年3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4月5日公布,2006年4月15日起施行。

8、公安部、卫生部《吸毒检测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10令)已经2009年7月28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09年9月27日发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9、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办理容留他人吸毒罪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会议纪要》(浙检(会)研(2010)14号),本纪要于2010年11月2日印发,印发之日起执行。

我国禁毒的法律法规

我国禁毒的法律法规

我国禁毒的法律法规我国禁毒的法律法规禁毒是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举措。

在中国,禁毒工作得到了高度重视,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打击非法贩毒活动,保障社会的秩序和公共安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我国刑事犯罪方面的最高立法,其中包括了对犯罪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347条和第348条的规定,非法制造、贩卖、运输、走私的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

根据数量和种类的不同,对犯罪分子可以进行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

严重犯罪行为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并可没收财产;较为轻微的犯罪行为则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同时,对于吸毒人员,刑法规定了强制隔离戒毒的措施,以帮助他们戒除毒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我国禁止的基本法律。

该法律通过明确定义、打击犯罪、保护受害人权益等方面的规定,为禁毒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律的规定,我国禁止任何生产、贩卖、运输、走私和使用的行为。

禁毒部门有权进行打击犯罪的侦查、收缴、追究刑事责任等行动。

此外,禁毒部门还有权对吸毒人员进行治疗、康复等措施,帮助他们戒除毒瘾并恢复正常生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法》是对的管制和管理进行详细规定的法律。

该法对的定义、管制措施、罪责以及药品中的成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律规定,各级政府有责任加强对的管制,制定并落实防止的措施。

同时,对于非法药物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行为也进行了明确的刑事处罚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律。

在禁毒工作中,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相关的诉讼程序,保证了对犯罪行为的侦查和审判的合法性。

根据该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进行犯罪的立案侦查工作,检察机关有权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人民法院有权审理并判决犯罪案件。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是对我国刑法进行的重要修订,其中包括了针对犯罪的修订内容。

国内禁毒法

国内禁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九号)(相关资料: 法律1篇行政法规7篇部门规章40篇司法解释2篇其他规范性文件1篇地方法规153篇裁判文书23篇条文释义相关论文34篇条文释义1篇英文译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禁毒宣传教育第三章毒品管制第四章戒毒措施第五章禁毒国际合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相关论文2篇)第二条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条文释义相关论文1篇)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相关论文3篇)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条文释义相关论文2篇)第五条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禁毒法》知识抢答赛试题

《禁毒法》知识抢答赛试题

《禁毒法》知识抢答赛试题一、填空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8年--月--日起施行。

(三十一次,6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共有----章----条(七章,七十一条)。

3、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制定本法。

(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4、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大麻、----,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吗啡,可卡因)5、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和---------。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6、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或者义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禁毒职责)7、禁毒工作实行----------,综合治理,禁种、禁制、------、------并举的方针。

(预防为主,禁贩,禁吸)8、禁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政府,社会)9、国务院设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国家禁毒委员会)10、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并将禁毒经费列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本级财政预算)11、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社会捐赠)12、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装备和-----------。

(缉毒技术,戒毒方法)13、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和----------工作。

《禁毒法》学习专栏(五)国际合作携手禁毒

《禁毒法》学习专栏(五)国际合作携手禁毒

《禁毒法》学习专栏(五)国际合作携手禁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章禁毒国际合作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开展禁毒国际合作。

本条是关于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应当遵循的原则的规定。

在双边领域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对于我国与有关国家之间没有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开展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是对等原则。

作为独立的主权国家平等互惠地处理与其他国家的关系,是我国对外交往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

第五十四条国家禁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组织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履行国际禁毒公约义务。

本条是关于授权国家禁毒委员会代表中国政府负责组织开展禁毒国际合作,履行我国加入的国际禁毒公约义务的规定。

第五十五条涉及追究毒品犯罪的司法协助,由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本条是关于涉及追究毒品犯罪的司法协助的原则规定。

中国目前对外开展司法协助(包括引渡及被判刑人移管)方面的合作,主要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一是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以及被判刑人移管条约,相互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

二是根据载有司法协助和引渡条款的国际公约,相互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

三是通过外交途径进行个案合作,即与尚无司法协助条约关系的国家,根据国内法和司法实践,在对等互惠的基础上通过外交途径或者国际刑事警察组织与外国开展司法合作。

我国通过共同缔结或者签署的国际条约与有关国家进行司法协助,对于惩治毒品犯罪,特别是跨国毒品犯罪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第五十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与有关国家或者地区执法机关以及国际组织的禁毒情报信息交流,依法开展禁毒执法合作。

经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边境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与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执法机关开展执法合作。

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务院公安、海关、安全和军队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本部门职责,与有关国家、地区和执法机关以及相关国际组织交流禁毒情报信息,交流内容主要包括毒品生产、走私、贩运活动的情报,毒品加工厂的情报,毒枭和重要贩毒的情报,易制毒化学品走私贩运的情报、交换毒品样品、交流本国毒情和毒品消费市场的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 )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 )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 )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第1题根据《禁毒法》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应当予以协助。

A.卫生行政部门B.司法行政部门C.公安机关D.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点击查看答案第2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下列哪些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A.公安机关B.法院C.检察院D.司法行政部门E.卫生行政部门点击查看答案第3题根据《禁毒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点击查看答案第4题禁毒宣传教育的具体规定包括()。

A.新闻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B.社会团体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C.飞机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D.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点击查看答案第5题防毒防艾知识:《禁毒法》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食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食人员。

吸食成瘾人员应当进行()。

点击查看答案第6题根据《禁毒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点击查看答案第7题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吸毒知识与()相结合,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编写发放禁毒知识宣传手册,加强对相关教师的培训。

A.法制教育B.心理健康教育C.政治教育D.安全教育点击查看答案第8题根据《禁毒法》对于“禁毒宣传教育”的相关规定,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包括()。

A.普及预防知识B.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C.提高公民自觉抵制的能力D.将防毒禁毒纳入社会文明建设点击查看答案第9题《禁毒法》规定,国家采取各种形式()。

我国禁毒法明确的禁毒方针第一句是什么

我国禁毒法明确的禁毒方针第一句是什么

我国禁毒法明确的禁毒方针第一句是什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明确的禁毒方针第一句话是: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禁毒宣传教育。

毒品一般是指使人形成瘾癖的药物,这里的药物一词是个广义的概念,主要指吸毒者滥用的鸦片、海洛因、冰毒等,还包括具有依赖性的天然植物、烟、酒和溶剂等,与医疗用药物是不同的概念。

从毒品的来源看,可分为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和合成毒品三大类:
1、天然毒品是直接从毒品原植物中提取的毒品,如鸦片;
2、半合成毒品是由天然毒品与化学物质合成而得,如海洛因;
3、合成毒品是完全用有机合成的方法制造,如冰毒。

毒品按其发展可分为以下三代:
1、“第一代毒品”的代表:海洛因、大麻、鸦片、可卡因;
2、“第二代毒品”的代表:以精神药物为主,比如冰毒、氯胺酮。

长期使用冰毒,会产生致幻等精神病症状;
3、“第三代毒品”的代表:新精神活性物质,目前发现的此类物质主要包括恰特草、人工合成大麻素、卡西酮等6大类共354种,少量吸食后会出现心动加速、血压升高、肝肾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症状,大量吸食后会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等反应,严重的会精神错乱,甚至抽搐、休克、脑中风死亡。

中国禁毒网数字展览馆在线答题及答案

中国禁毒网数字展览馆在线答题及答案

中国禁毒网数字展览馆在线答题及答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并自2021年(B)起施行。

A、5月1日B、6月1日C、7月1日D、8月1日2、毒品区别于毒物的自然特征是(A)。

A、依赖性B、非法性C、危害性D、合法性3、维护了中华民族尊严的著名历史事件“虎门销烟〞指的是:(A),在林那么徐的主持下,在广州城外虎门海滩,将收缴英、美鸦片贩子的走私鸦片全部予以销毁的禁毒壮举。

A、1839年6月3日B、1840年6月9日C、1841年7月17日D、1842年10月10日4、吗啡的成瘾性很强,并且有很多衍生物,以下不是吗啡的衍生物的是(D)。

A、海洛因B、杜冷丁C、美沙酮D、麻黄素5、以下不属于兴奋剂类毒品的是(D)。

A、冰毒B、摇头丸C、可卡因D、海洛因6、新闻、出版、文化、播送、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以上说法正确吗?(A)A、正确B、不正确7、为进一步加强对羟亚胺的管理,防止其流入非法渠道,国务院批准将羟亚胺列入(B)附表品种目录进行管制。

A、?禁毒法?B、?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C、?关于加强羟亚胺管理的决定?D、?危险化学物品管理方法?8、制定?禁毒法?的必要性是(D)A、应对严峻的毒品违法犯罪形势的需要B、进一步完善我国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法律体系的需要C、履行国际禁毒公约的需要D、A、B和C9、?禁毒法?规定,(D)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

A、县级人民政府B、县级公安机关C、公安派出所D、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10、海洛因的化学名称是(A)。

A、二乙酰吗啡B、盐酸哌替啶C、甲基苯丙胺D、盐酸二氢埃托啡11、?禁毒法?规定,国家采取各种形式(D)。

A、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B、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C、提高公民自觉抵抗毒品的能力D、以上说法都正确12、拒绝毒品“零方案〞行动是由哪个部门发起的?(B)A、全国妇联B、全国总工会C、团中央D、教育部13、吸毒的危害有哪些方面?(D)A、危害个人,包括:摧残人的身体、扭曲人格、引发自伤、自残、自杀的行为、传播疾病等。

禁毒法律法规

禁毒法律法规

禁毒法律法规禁毒法律法规一、禁毒法律法规概述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章总则:目的、适用范围、禁毒原则等第二章毒品的划分与管制:对毒品的定义、划分、管制措施等第三章禁毒工作:禁毒机构职责、禁毒协作等第四章惩治毒品犯罪:对毒品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刑罚等第五章强制隔离戒毒:戒毒措施与程序、强制隔离戒毒的条件与期限等第六章监管与处罚:对涉毒场所、器具的监管和处罚、偷盗、抢夺毒品的处罚等二、禁毒法律法规细则2.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章危害国家安全罪:对涉及国家安全的毒品犯罪行为的刑罚等第二十八章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对非国家安全的毒品犯罪行为的刑罚等第五十三条非法持有、运输、携带、寄递、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的,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的,构成犯罪的,都应当从重处罚。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或者有倒销、运输、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记录的,应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与毒品犯罪相关的刑事诉讼程序、证据收集等方面的规定。

三、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全文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毒品罪名的条款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毒品犯罪相关诉讼程序的条款四、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4.1 毒品: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大麻、可卡因等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

4.2 禁毒:国家对毒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行为进行管制和打击。

4.3 戒毒:戒毒是指对成瘾人员进行戒除毒品依赖的医疗行为。

五、扩展内容:5.1 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可以在相关政府网站或法律法规查询网站上获得。

5.2 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为常用的法律术语,具体解释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部分或法律字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解读

(一)再次明确了毒品的定义
制定《禁毒法》,首先要说明什么是毒品。毒品,是汉语中特有的 专用名词,国际社会正式文件中称之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禁毒法》 中所称的毒品,实质上就是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 品和精神药品。在国务院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中,毒品 的定义沿用了《刑法》(357条)中的规定。在第二次审议稿的修改过程 中,有一种意见认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有药品和毒品的两重属性, 依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科研等用途的,如果统称为毒品,不利于区分 治病和吸毒之间的界限。因此,在原毒品定义后面增加了但书条款: “但是,依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科研等用途的除外。”“但书”条款 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审议时没有获得与会常委的一致认可,不少常委会组 成人员建议将其删去,其理由是不符合国际惯例,毒品即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是因为其成瘾性才进行管制的,无论是合法用途或非法用途都没 有改变其自身的性质,即使是合法使用也需要进行管制,防止流入非法 渠道,造成社会危害。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对吸毒成瘾人员的戒毒治疗和教育挽救措施;
涉嫌吸毒人员的检测及登记;社区戒毒的程序与期限;社区戒毒 的工作机制;社区戒毒人员的义务;戒毒医疗机构的设臵;戒毒
医疗机构的职责;强制隔离戒毒的适用条件及决定机关;不适用
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及其戒毒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程序及 救济措施;授权国务院对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场所设臵等作具体 规定;戒毒人员的入所检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职责;强制隔 离戒毒场所的管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业医师的配备和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探访、探视、及物品检查;强制隔离戒毒的 期限;社区康复的期限和规定;戒毒康复场所的规定;被限制人 身自由的吸毒人员的戒毒治疗;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戒毒人员不 受歧视的权利,等等。

制定禁毒法的目的是什么

制定禁毒法的目的是什么

制定禁毒法的目的是什么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禁毒宣传教育方式如下:
1、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3、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4、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5、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禁毒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一)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的;
(二)对戒毒人员有体罚、虐待、侮辱等行为的;
(三)挪用、截留、克扣禁毒经费的;
(四)擅自处分查获的毒品和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九号)(相关资料: 法律1篇行政法规7篇部门规章40篇司法解释2篇其他规范性文件1篇地方法规153篇裁判文书23篇条文释义相关论文34篇条文释义1篇英文译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禁毒宣传教育第三章毒品管制第四章戒毒措施第五章禁毒国际合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相关论文2篇)第二条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条文释义相关论文1篇)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相关论文3篇)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条文释义相关论文2篇)第五条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七条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八条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九条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十条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二章禁毒宣传教育第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十四条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十五条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十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十七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三章毒品管制第十九条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

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

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条文释义)第二十条国家确定的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种植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

国家确定的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的提取加工场所,以及国家设立的麻醉药品储存仓库,列为国家重点警戒目标。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国家确定的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的提取加工场所或者国家设立的麻醉药品储存仓库等警戒区域的,由警戒人员责令其立即离开;拒不离开的,强行带离现场。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条文释义)第二十一条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对进口、出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依法进行管理。

禁止走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二十三条发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依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或者有证据证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应当及时开展调查,并可以对相关单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相关论文1篇)第二十四条禁止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制造方法。

公安机关接到举报或者发现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的,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二十五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根据查缉毒品的需要,可以在边境地区、交通要道、口岸以及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对来往人员、物品、货物以及交通工具进行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检查,民航、铁路、交通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海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进出口岸的人员、物品、货物和运输工具的检查,防止走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加强对邮件的检查,防止邮寄毒品和非法邮寄易制毒化学品。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二十七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二十八条对依法查获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毒品违法犯罪的非法所得及其收益,以及直接用于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设备、资金,应当收缴,依照规定处理。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相关论文2篇)第二十九条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可疑毒品犯罪资金的监测。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发现涉嫌毒品犯罪的资金流动情况,应当及时向侦查机关报告,并配合侦查机关做好侦查、调查工作。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三十条国家建立健全毒品监测和禁毒信息系统,开展毒品监测和禁毒信息的收集、分析、使用、交流工作。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四章戒毒措施第三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6篇条文释义相关论文3篇)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2篇裁判文书2篇条文释义)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2篇裁判文书4篇条文释义相关论文1篇)第三十四条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

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2篇条文释义相关论文1篇)第三十五条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三十六条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戒毒治疗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做广告。

戒毒治疗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根据戒毒治疗的需要,可以对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进行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对在治疗期间有人身危险的,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发现接受戒毒治疗的戒毒人员在治疗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