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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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等18部委《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11〕25号)、中组部等19部委《关于印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的通知》(中组发〔2012〕7号)精神,推进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充分发挥他们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对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各地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将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
体规划,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现实需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立足基层的原则,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以政策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建设“五个湖北”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目标任务。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政策制度;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大幅度提升现有从事社会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大力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积极培育和扶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广泛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专业社会服务。力争到2020年,在全省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数量、结构和素质能力基本适应构建“五个湖北”的需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6.3万人,其中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8000人,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000人。
二、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
(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研究。支持省内设有社
会工作专业的高校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教育,建立层次较为完善、能够满足社会需求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体系。改革社会工作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实践教学在专业教育中的比重,建立实习督导制度,培养一批具备较强理论功底和实务能力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组织高校专家围绕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课题研究,为实践工作提供理论支持。通过科研和服务项目带动、到国(境)外进修深造等方式,重点培养一批学历高、研究能力强、学术成果丰富的社会工作高级教学人才和政策实务研究人才。到2020年,培养和引进一批社会工作专业领军人才,培养4000名具备一定理论和实务能力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培养2000名具备较强理论和实务能力的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MSW)。
(五)加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以高等院校、职业学院等为依托,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以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等为依托,建立社会工作专业实训基地。研究开发社会工作培训课程与教材,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理论与实务水平较高的培训师资队伍。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培训质量评估办法,加强对培训基地的扶持、评估和监督。到2020年,重点扶持发展2-3家省级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基地,建设一批省级社会工作专业重点实训基地和市州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基地。
(六)大力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计划。对直接从事社会服务但仍未取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采取进修、实习、短训、函授、自学考试等形式,分期、分批、分层培训,进行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逐步转化提升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办法,对直接从事社会服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组织实施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计划。将社会工作知识列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对全省各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政管理骨干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其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能力。对相关事业单位、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负责人进行轮流培训,提高其社会工作服务管理水平。
组织实施社会工作督导人才培养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引进一批熟练掌握专业督导方法与技术、具备丰富实务经验、善于解决复杂专业问题,能够带动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成长、推动专业实务发展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通过引进人才的传帮带,培育一支本土化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队伍,整体提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
(七)积极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按照精简效能、按需设置、循序渐进的原则,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相关事
业单位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逐步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矫正机构等社区公共服务平台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到2020年,每个城市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2个以上,农村社区普遍设有社会工作岗位。民政、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系统内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要将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相关行政部门和群团组织以及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要设置一定的社会工作岗位。
(八)大力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制定推动本地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实施办法。通过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提供公益服务场所,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整合现有资源或新建等方式逐步建立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等措施,积极培育具有一定专业服务和管理水平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按照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原则,加强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
(九)合理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坚持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认真落实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积极探索和推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职业资格聘任制度。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方可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名义从事社会服务活动。加大培训力度,逐步实现全省各类社会工作岗位从事社会工作的专门人才全部持证上岗。新开发设置的社会工作岗位,主要招录、招聘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和具备资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