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饮料(汽水)类QS审查细则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第7稿)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可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
包括: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类(运动饮料、电解质饮料、营养素饮料、能量饮料、风味饮料、咖啡(类)饮料、植物饮料、其他饮料),共7个申证单元。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产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别交叉命名时,按照产品命名的末尾类别归属到相应的申证单元,并符合相应类别的要求,如声称“果汁碳酸饮料”,应符合碳酸饮料的要求。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的类别、申证单元及品种明细,如:饮料【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果汁型碳酸饮料、果味型碳酸饮料、可乐型碳酸饮料、其他型碳酸饮料)】。
详见下表:饮料申证单元及品种明细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适用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包装饮用水,是指以直接来源于地表、地下或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水源,经加工制成的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饮用纯净水是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除外)的水为原料,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深度净化,不含任何添加物制成的制品。
碳酸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碳酸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碳酸饮料(汽水)产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饮料,包括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等具体品种,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二氧化碳气的饮料。
碳酸饮料(汽水)中二氧化碳气的含量(20℃时体积倍数)不低于倍。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水处理→水 + 辅料瓶及盖的清洗消毒↓↓基料→调配→制冷、碳酸化→灌装封盖→暖罐→灯检→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生产车间,尤其是配料和灌装车间的卫生管理控制;水处理工序的管理控制;管道设备的清洗消毒;配料计量,尤其是添加剂的使用控制;瓶及盖的清洗消毒;制冷充气工序的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水处理工序、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制冷充气工序控制、包装材料密封性等问题易造成二氧化碳气容量不达标,失去抑菌作用;技术管理和配料计量管理等问题造成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1.对于生产碳酸饮料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水处理车间、配料车间、包装瓶(罐)及盖清洗消毒车间、冷却充气车间、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场所。
各生产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池(或其他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准清洁作业区(杀菌车间、配料车间、预包装清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灌装车间等)。
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3.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应为10万级以上洁净厂房,入口处应设有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第7稿)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可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
包括: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类(运动饮料、电解质饮料、营养素饮料、能量饮料、风味饮料、咖啡(类)饮料、植物饮料、其他饮料),共7个申证单元。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产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别交叉命名时,按照产品命名的末尾类别归属到相应的申证单元,并符合相应类别的要求,如声称“果汁碳酸饮料”,应符合碳酸饮料的要求。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的类别、申证单元及品种明细,如:饮料【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果汁型碳酸饮料、果味型碳酸饮料、可乐型碳酸饮料、其他型碳酸饮料)】。
详见下表:饮料申证单元及品种明细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适用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包装饮用水,是指以直接来源于地表、地下或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水源,经加工制成的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饮用纯净水是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除外)的水为原料,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深度净化,不含任何添加物制成的制品。
食品QS审查细则中相关产品的特殊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2)、因此要求各地在受理该类产品申请时: a、要求企业在其食品标签上明示酒精含量。 B、要求检验机构对其明示的酒精项目进行 检验,并应按照其明示值进行判定。
(3)其他饮料类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 对密闭,设有空气处理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 入口处应设有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清洁作 业区对于热灌装工艺的应为10万级以上清洁 厂房;后杀菌和无菌灌装工艺,必需安装粗 效和中效空气净化设备,保证空气循环次数 10次/小时以上。
料的采购是否符合企业的生产需求) 其三预防企业配料控制未按照工艺要求
进行,造成原果汁含量与明示不符。 b、含有苹果汁的饮料应按照细则要求
制定和检验“展青霉素”项。
(4)、食品标签: a、应明示原果汁含量。 b、按照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
应将食品添加剂项另列。 (5)抽样检验
对于同时生产果汁饮料及蔬菜汁饮 料的企业,每类产品应抽查一个品种。 果汁饮料中橙、柑、橘汁饮料为必抽品 种。
预防企业配料控制未按照工艺要求进行,造 成原果汁含量与企业标准、标签明示不 符。
b、食品标签:应明示原果汁含量。 c、按照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 应将食品添加剂项另列。
八、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 企业应具备原料库、加工车间、成品库、 包装车间。 加工车间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以 及良好的下水设施,地面不得有积水现象。 包装车间应密闭有消毒措施。
1、瓶(桶)装饮用水类
应有独立的灌装车间;灌装车间应设置空气净化 和消毒设施,入口处前应有缓冲间,应有风淋设 施;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 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级,或者灌装车间的空 气清洁度整体应达到1000级。
(1)饮用天然矿泉水:按照细则要求应提供 其水源应有的相关管理部门的鉴定和批准开 采的文件(省级)。即水源评价报告、采矿 许可证、取水证、源水质跟踪监测报告。
2019年饮料qs审查细则-范文模板 (12页)
注:标签内容除符合GB7718中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8537中的下列规定: 1.必须标明矿泉水水源地的名称、国家或省级鉴定认可的批准号。
2.必须标明特征界限指标、pH值、溶解性总固体、主要阳离子(K、Na、Ca、Mg)、
+
+
+
+
阴离子(HCO3、SO4、Cl)的含量范围。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二)灭菌锅;(三)微生物培养箱;(四)生物显微镜;(五)浊度仪;(六)计量器具;(七)酸度计(适用瓶装饮用纯净水);(八)电导率仪(适用瓶、桶装纯净水);(九)分析天平(0.1mg)(用铂钴比色法测浊度时需要)。
七、检验项目
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分别按下列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进行2次检验;带有★的项目为蒸馏法生产的瓶(桶)装饮用纯净水(蒸馏水)测定项目。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和使用;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物质的添加量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粗滤设备;2. 精滤设备;3. 杀菌设备;4. 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设施;5. 生产设备清洗消毒设施;6. 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7. 自动灌装封盖设备;8. 灯检设施;9. 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10. 去离子净化设备(适用饮用纯净水及饮用矿物质水),11. 矿物质水相应调配设备。
饮料QS审查细则
饮料QS审查细则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
包括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风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7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如: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类是指密封于塑料、玻璃等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饮用纯净水及矿物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及其他加工方法)(适用于饮用纯净水)→配料(适用于矿物质水)→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 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他包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和使用;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物质的添加量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详述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
包括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风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7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如: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类是指密封于塑料、玻璃等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饮用纯净水及矿物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及其他加工方法)(适用于饮用纯净水)→配料(适用于矿物质水)→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 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他包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和使用;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物质的添加量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0601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
包括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风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7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如: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类是指密封于塑料、玻璃等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饮用纯净水及矿物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及其他加工方法)(适用于饮用纯净水)→配料(适用于矿物质水)→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 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他包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和使用;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物质的添加量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监[2005]15号发布2005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乙醇含量小于0.5%的各种软饮料(又称非酒精饮料)产品。
根据软饮料的分类标准GB10789-1996,软饮料包括碳酸饮料、瓶(桶)装饮用水、茶饮料、果汁及果汁饮料、蔬菜汁及蔬菜汁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特殊用途饮料、固体饮料及其他饮料等10大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6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对于某些特殊用途饮料,可根据其生产工艺和设备情况参照上述某个单元的细则进行审查,检验按其明示标准进行,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为饮料(特殊用途饮料)。
其他尚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饮料类产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
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塑料瓶(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瓶(桶)装饮用水产品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以及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
不包括矿物质水等向水中加过各种物质的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饮用天然矿泉水及瓶(桶)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饮用纯净水的生产工艺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23版)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通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涉及饮用药品。
涉及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风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类。
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7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如: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类是指密封于塑料、玻璃等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涉及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饮用纯净水及矿物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互换、反渗透、蒸馏及其他加工方法)(合用于饮用纯净水)→配料(合用于矿物质水)→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 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他包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限度的监测;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和使用;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物质的添加量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主要变化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主要变化1对人员的要求今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下面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新版本的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都有哪些主要变化。
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人员应可上岗工作。
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2对制度的要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原辅料、包装容器供应商进行审核,并定期进行审核评估;应在和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双方承担的食品安全责任。
包装容器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
产品配方管理制度:列明配方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新食品原料的使用依据和规定使用量;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新食品原料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相关公告的规定。
3生产过程管理制度4另类方式规定了出厂检验项目的要求5对关键控制点的要求6对采用快速检测方法作为出厂检验方法的要求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企业可以使用快速检测方法及设备,但应保证检测结果准确。
使用的快速检测方法及设备做出厂检验时,应定期与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对比或者验证。
快速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应使用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确认。
7对试制报告检验项目的要求按所申报的品种和执行标准,分别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试制产品中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检验。
企业应对提供的检验报告真实性负责;检验项目按产品适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标准、企业标准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公告要求进行。
8对设备的要求2017版饮料生产许可细则增加了大量有关设备设施的具体内容。
9其他如,调配应有复核,防止投料种类和数量有误;使用食品添加剂(气体除外),应设置配料区等—— END ——。
饮料行业管理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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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铬(C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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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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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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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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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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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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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氟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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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耗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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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硝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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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挥发性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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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氰化物 28 亚硝酸盐 29 菌落总数 30 大肠菌群 31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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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签内容除符合 GB7718 中的规定外,还应符合 GB8537 中的下列规定:
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出厂
备注
1 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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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浑浊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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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嗅和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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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肉眼可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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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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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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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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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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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溴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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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碘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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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偏硅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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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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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溶解性总固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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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铜
0601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
包括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风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7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如: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类是指密封于塑料、玻璃等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饮用纯净水及矿物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及其他加工方法)(适用于饮用纯净水)→配料(适用于矿物质水)→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 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他包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和使用;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物质的添加量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监[2005]15号发布2005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乙醇含量小于0.5%的各种软饮料(又称非酒精饮料)产品。
根据软饮料的分类标准GB10789-1996,软饮料包括碳酸饮料、瓶(桶)装饮用水、茶饮料、果汁及果汁饮料、蔬菜汁及蔬菜汁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特殊用途饮料、固体饮料及其他饮料等10大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6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对于某些特殊用途饮料,可根据其生产工艺和设备情况参照上述某个单元的细则进行审查,检验按其明示标准进行,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为饮料(特殊用途饮料)。
其他尚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饮料类产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
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塑料瓶(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瓶(桶)装饮用水产品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以及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
不包括矿物质水等向水中加过各种物质的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饮用天然矿泉水及瓶(桶)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饮用纯净水的生产工艺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第7稿)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可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
包括: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类(运动饮料、电解质饮料、营养素饮料、能量饮料、风味饮料、咖啡(类)饮料、植物饮料、其他饮料),共7个申证单元。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产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别交叉命名时,按照产品命名的末尾类别归属到相应的申证单元,并符合相应类别的要求,如声称“果汁碳酸饮料”,应符合碳酸饮料的要求。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的类别、申证单元及品种明细,如:饮料【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果汁型碳酸饮料、果味型碳酸饮料、可乐型碳酸饮料、其他型碳酸饮料)】。
详见下表:饮料申证单元及品种明细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适用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包装饮用水,是指以直接来源于地表、地下或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水源,经加工制成的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自然来源饮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饮用纯净水是以符合生活饮用水国家标准(GB 5749)中卫生要求(pH值除外)的水为原料,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深度净化,不含任何添加物制成的制品。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
包括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非果蔬类的)、风味饮料类及其他饮料类。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7 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类;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如:饮料[ 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类是指密封于塑料、玻璃等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
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饮用纯净水及矿物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T粗滤T精滤T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及其他加工方法)(适用于饮用纯净水)7配料(适用于矿物质水)T杀菌T灌装封盖T灯检T成品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2. 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他包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7粗滤7精滤7杀菌7灌装封盖7灯检7成品f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和使用;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物质的添加量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
附件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饮料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适用于饮料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不予生产许可。
第三条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可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0.5%的制品。
饮料产品系指《饮料通则》(GB/T 10789)涵盖的产品,具体包括: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茶(类)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和其他饮料类。
第四条 本细则正文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第二章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要求第一节 许可范围第五条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包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 2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包装材料及制品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
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类别编号0601,包括: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天然水、其他饮用水。
饮用天然矿泉水是指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采集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成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成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范围内相对稳定。
饮用纯净水是以符合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水,采用蒸馏法、电渗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当的水净化工艺,加工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饮用天然泉水是以地下自然涌出的泉水或经钻井采集的地下泉水,且未经公共供水系统的自然来源的水为水源,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饮用天然水是以水井、山泉、水库、湖泊或高山冰川等,且未经公共供水系统的自然来源的水为水源,制成的包装饮用水。
饮料QS审查细则
饮料QS审查细则饮料对人们生活来说已经不是新鲜的事物了,无论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或是聚会和庆祝活动中,饮料都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因为饮料直接进入口中,所以其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此,许多国家都出台相关的饮料安全法规和标准,其中对于饮料的QS审查细则更是重要的一部分。
QS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的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它对饮料行业的规范性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对于饮料的QS 审查细则。
这些细则是针对饮料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验监测的标准。
首先,饮料生产企业应具备适合的生产环境和工艺设备。
饮料QS审查细则规定,生产企业必须建有符合卫生标准的车间和设施,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劣质原材料和添加剂。
同时,对于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水源、气源等需要进行检测,保证能够满足生产所需的要求。
其次,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掌握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
生产企业需要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参与、层层把关的质量管理体系。
饮料QS审查细则中要求对原材料和成品进行全过程监控,包括原材料的采购、仓储、运输和加工等各个环节。
同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还需设置食品安全控制点(HACCP系统),对可能产生的质量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第三,在销售过程中也需要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
饮料QS审查细则要求销售企业不得销售未经合格检验的饮料产品。
销售企业还必须做好进货源头的检查,确保其进货的饮料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在销售前还需要对不同品种饮料的保质期和保鲜方法进行了解,并根据需要在饮料商品标签上作出标注。
最后,饮料QS审查细则还要求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要做好相关的证照管理工作。
例如,生产企业必须持有相关的许可证明和检验报告,销售企业也必须对销售的饮料产品进行合法性的审查,确保销售的饮料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结来说,饮料QS审查细则是饮料行业安全质量控制的重要基础。
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必须要根据这些细则要求,实行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其生产饮料产品的安全性和品质。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doc36)(1)
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doc36)(1)实施食品消费容许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乙醇含量小于0.5%的各种软饮料〔又称非酒精饮料〕产品。
依据软饮料的分类规范GB10789-1996,软饮料包括碳酸饮料、瓶〔桶〕装饮用水、茶饮料、果汁及果汁饮料、蔬菜汁及蔬菜汁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特殊用途饮料、固体饮料及其他饮料等10大类。
实施食品消费容许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6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在消费容许证上应当注明产品称号、申证单元及产品种类,即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饮用自然矿泉水、饮用纯真水、饮用水〕、碳酸饮料〔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饮料产品消费容许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关于某些特殊用途饮料,可依据其消费工艺和设备状况参照上述某个单元的细那么停止审查,检验按其明示规范停止,在消费容许证上注明为饮料〔特殊用途饮料〕。
其他尚未归入本细那么管理的饮料类产品,待条件成熟时,将归入管理。
详细方法另行制定。
茶饮料消费容许证审查细那么一、发证产品范围实施食品消费容许证管理的茶饮料产品包括一切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稀释液、速溶茶粉为原料,经加工、分配〔或不分配〕等工序制成的饮料。
不包括以茶作为调味料加工而成的各种茶味饮料,如菊花茶饮料等。
二、基本消费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消费流程。
水+辅料↓茶叶的水提取物〔或其稀释液、速溶茶粉〕→分配〔或不分配〕→过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资料、包装资料的质量控制;消费车间,尤其是配料和灌卸车间的卫生管理控制;水处置工序的管理控制;管道设备的清洗消毒;配料计量;杀菌工序的控制;瓶及盖的清洗消毒;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平安效果。
设备、环境、原辅资料、包装资料、水处置工序、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形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目的等不合格;原料质量及配料控制等环节易形成茶多酚、咖啡因含量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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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及盖的清洗消毒
↓
↓
基料→调配→制冷、碳酸化→灌装封盖→(暖罐/瓶)→灯 检→成品
(二)关键控制环节。
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生产车间,尤其是配料和 灌装车间的卫生管理控制;水处理工序的管理控制;管道 设备的清洗消毒;配料计量,尤其是添加剂的使用控制; 瓶及盖的清洗消毒;制冷充气工序的控制;操作人员的卫 生管理。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二)灭菌锅; (三)微生物培养箱; (四)生物显微镜; (五)二氧化碳测定装置; (六)计量容器; (七)折光仪; (八)酸碱滴定装置; (九)分析天平(0.1mg)。
七、检验项目
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下列表中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出厂 检验项目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2次检验。带★的检验项目为 可乐型碳酸饮料。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 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水处理工序、人员等环节的管理 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 制冷充气工序控制、包装材料密封性等问题易造成二氧化碳气容量不 达标,失去抑菌作用;技术管理和配料计量管理等问题造成食品添加 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碳酸饮料(汽水)类产品是指在一定条件 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饮料,包括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等具体品种, 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二氧化碳气的饮料。碳酸饮料(汽水)中二 氧化碳气的含量(20℃时体积倍数)应符合相关规定。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水处理→水 + 辅料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对于生产碳酸饮料类的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 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水处理车间、配料车 间、冷却充气、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包装车间等 生产场所。配料车间、自动灌装封盖车间各生产 车间进口处须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应采用非 手动式开关)以及符合要求的鞋靴消毒设施
2.生产车间依其清洁度要求应分为:非食品生产处 理区(办公室、配电、动力装备等)、一般作业 区(品质实验室、原料处理、仓库、外包装等)、 准清洁作业区(杀菌车间、配料车间、预包装清 洗消毒车间等)、清洁作业区(灌装车间等)。 各区之间应给予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 1.执行GB/T10792—1995的碳酸饮料产品,果汁型产品必须标明原果 汁含量果味型产品必须标明“果味”标志,可乐型必须标明酸味剂的 名称,低热量型必须标明甜味剂的名称、热值。
☺ 2.运动饮料产品标签还应符合GB13432的规定,标明可溶性固型物和 各种营养素含量,果汁类运动饮料应标明果汁含量,植物蛋白类和含 乳类运动饮料应标明蛋白质含量。
饮料项目
22 钙
√ √ * 充气运动
饮料项目
23 镁
√ √ * 充气运动
饮料项目
24 抗坏血酸 √ √ * 充气运动
饮料项目
25 硫胺素及其 √ √ * 充气运动
衍生物
饮料项目
26 核黄素及其 √ √ * 充气运动
衍生物
饮料项目
27 标签
√√
注:标签内容除符合GB7718中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其所执行产品标准的 规定:
☺ 3.准清洁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清洁作业区必需安装粗效和中 效空气净化设备,保证空气循环次数10次/小时以上,入口处应设有人 员和物流净化设施。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水处理设备;2. 配料设备;3. 过滤器;4. 混比机;5. 瓶及盖 的清洗消毒设施;6. 自动灌装封盖设备;7.生产日期和批号标注设施; 8. 生产设备清洗消毒设施。
√√*
√√*
√√*
√√*
√ √ * 其他防腐
√√
剂根据产
* 品使用状
况确定
√ √ * 其他甜味
√√
剂根据产
* 品使用状
况确定
√√
根据产品
* 色泽选择
测定
15 菌落总数 √ √ √
16 大肠菌群 √ √ √
17 致病菌
√√*
18 霉菌
√√*
19 酵母
√√*
20 钾
√ √ * 充气运动
饮料项目
21 钠
√ √ * 充气运动
附碳酸饮料(汽水)及充气运动饮料 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序号 检验项目 发证 监督 厂1 感官√ √√
2 净含量
√ √√
备注
3 可溶性固形 √ √ √ 物
4 二氧化碳气 √ √ √ 容量
5 总酸 6 ★咖啡因 7 总砷 8铅 9铜 10 苯甲酸 11 山梨酸
12 糖精钠 13 甜蜜素
14 着色剂
√ √√
八、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仓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 样品。若企业同时生产碳酸饮料(汽水)和充气运动饮料,则每类产 品应抽查一个品种。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抽样数量为18瓶,样品 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抽样人员与被抽查企业陪同人员确认无 误后,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并当场加贴封条封存样品。封条 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和抽样日期。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T10792-1995《碳酸饮 料(汽水)》; GB2759.2-2003《碳酸饮 料卫生标准》; GB15266-2000《运动饮 料》;备案有效的企业标 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所用二氧化碳应为食品级并符合其产品标准规定;所用的消毒剂应符 合国家相应规定,有监管部门的批准文号或食品级证明;其他原辅材 料应符合相关规定;原辅材料中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采购 有证企业的合格产品。
第七组
组长:苏月
组员:陈炎、程文东、徐喜艳、
穆钟濂、刘 奇宇、王超楠
碳酸饮料(汽水)类QS审查细则
目录
☺ 一、发证产品范围 ☺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 四、产品相关标准 ☺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 七、检验项目 ☺ 八、抽样方法 ☺ 九、其他要求
九、其他要求
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 录 (第三批)》( 国家经贸委令第32号)规定,在2002年底前淘汰 每分钟生产能力小于100瓶的碳酸饮料生产线。
碳酸饮料的危害
一是影响消化系统。不管哪种口味的碳酸饮料,让你感觉很爽、很 刺激的成分都是二氧化碳。足量的二氧化碳有抑菌、杀菌的作用, 但碳酸饮料喝得太多对胃肠消化却是有害的,因为大量的二氧化碳 在抑制饮料中细菌的同时,也会对体内的有益菌产生抑制作用。而 冰凉的水分加上大量的二氧化碳也会使人腹胀,影响食欲,甚至造 成胃肠功能紊乱。 二是导致肥胖并损坏牙齿。饮料中过多的糖分被人体吸收,增加了 热量,长期饮用会引起肥胖。更重要的是,这种饮料很受青少年的 喜爱,容易喝上瘾,这样,饮料中的糖分和酸xing物质,对孩子的 牙齿发育很不利,容易腐损牙质。 三是导致早发骨质疏松。可乐类饮料大多也含有磷酸,钙与磷是一 对平衡搭档,过多地摄入磷就会防ai钙的吸收。因此,常喝可乐类 饮料,会减少骨骼对钙的储存,成年后发生骨质疏松的年龄提前的 几率是其他人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