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营改增下的建筑业税负变化的临界点计算
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及应对策略研究
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及应对策略研究
随着我国“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建筑行业也面临着税负变化的挑战。
本文将研究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及应对策略。
一、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
1. 增值税税率变化
营改增政策将原来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并为增值税,其中增值税税率大幅下降,建筑业由原来的11%降为3%。
这将大大减少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税负。
2. 税收范围扩大
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收范围扩大了,除了房地产、信托等少数领域外,其他建筑工程与建筑材料销售交易均应纳税,企业的税收负担将有所增加。
3. 预征率变化
营改增后,建筑业增值税的预征率从3%提高至11%,这将对部分企业形成负担。
二、建筑业应对策略
1. 加强财务管理
企业在做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同时,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及时调整预算和税务筹划,降低税负。
2. 优化业务结构
企业可以优化其业务结构,适度调整生产经营范围,尽可能减少涉税业务的频率和规模,减少税负。
3.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建筑业在营改增后享有减税优惠政策,企业应积极利用相关政策降低税负。
4. 强化税务合规意识
营改增后,企业应加强税务合规意识,建立健全的税务制度和管理,确保企业纳税行为合规。
5. 技术创新降低成本
企业可以通过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进而降低税负。
综上所述,建筑业在“营改增”后,面临的税负变化较大,需要企业加强财务管理、优化业务结构、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税务合规意识和技术创新降低成本等方面来应对税负变化,以确保企业良性发展。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细则解读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细则解读收藏文章分享在营改增新政实施前的营业税税制下,建筑业2015年度纳营业税5136亿占营业税的27%,是营业税税源的主要来源之一。
而营改增后,建筑业将受到怎样的影响?在营改增新政实施前的营业税税制下,建筑业2015年度纳营业税5136亿占营业税的27%,是营业税税源的主要来源之一。
而营改增后,建筑业将受到怎样的影响?是否在服务提供地预缴?预缴的比例是多少?对于工程老项目如何判定?过渡政策有哪些?对于违法分包,是否会存在税务风险?甲供材的处理方式是否发生改变?等等。
细则对于上述部分内容作了相关规定,但也有部分事项未做明确规定,本文结合以往政策,对建筑业新细则做出深度解读。
01纳税人的界定与适用税率文件规定:I.财税[2016]36号规定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II.《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税率为11%,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及特殊项目适用3%征收率。
实务解读:1.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
2.增值税征收率只是计算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一种尺度,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
适用征收率的货物和劳务,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相比较于营业税制下的3%、5%等税率,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确定为11%,在使用一般计税办法(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下,如果进项不足,同时议价能力有限,可能面临税负增加的风险。
4.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但清包工纳税人、甲供工程纳税人,建筑老项目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
建筑业“营改增”税负测算分析!(详细)
建筑业“营改增”税负测算分析!(详细)2016-03-15马泽方方斌国随着建筑业“营改增”的临近,建筑企业税负变化到底如何,将面临哪些变化是必须考虑的问题。
本文以实地调研数据为样本,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明确的建筑业适用11%税率,对“营改增”后可能引起的税负变化进行了分析,供纳税人参考。
1建筑业特点及主要风险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后,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交增值税,与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比,目前建筑业存在以下主要特点及涉税风险:(一)建筑业财务核算不规范。
据了解,建筑业的财务核算主要由工程项目部门按预算成本提供报账凭证,并非按照实际采购业务据实计账。
这一做法对营业税直接依工程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税影响不大。
“营改增”后,工程成本及其原始凭证直接影响增值税税款计算,工程项目部门某些采购业务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将直接影响税款的抵扣,而工程项目部门为报账虚构购进业务取得扣税凭证将涉嫌偷逃增值税。
(二)建筑业人工费用占比高。
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工费用占总成本的比例相对较高。
经测算,建筑企业人工费用约占全部成本的30%。
与其他行业相比,建筑业人工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建筑业工程收入中增值较多,“营改增”后税负可能上升较多。
(三)建筑业采购市场不规范。
建筑企业的多数大型设备,如挖掘机、吊机等是通过租赁得来,有的则是由劳务工队带机作业,不少主材如砂石、砖等以及一些辅料,如铁丝、扣件等是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导致建筑业“营改增”后税负增加。
2建筑业“营改增”税负测算方法为了便于对“营改增”前后税负变化进行对比,我们将“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负界定为应纳增值税额与含税工程收入之比。
即:增值税税负=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工程结算收入增值税应纳税额=工程销项税额-工程进项税额工程销项税额=[工程结算收入÷(1+11%)]×11%工程进项税额=∑[材料等含税成本÷(1+材料等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全部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链条会逐步健全,建筑业进项税抵扣范围会逐步扩大并完善,因此区分两种情况分别测算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情况。
2016年最新营改增税率表
2016年最新营改增税率表
营改增将在5月1日开始实行,在营改增正式实施各行业税目税率是怎样的呢?营改增税率变化大吗?欲知详情请看下文附表!
从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
那么,营改增后各行业的税目税率表是怎样的呢?
2016年营改增最新税率表如下,收藏好备用!
四大行业营改增税率: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
国税总局在2016年4月20日致全国纳税人营改增一封信中提醒企事业单位应注意营改增后应关注的一些问题:
一、关键时点要知晓
2016年4月30日前,请您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安排办理登记、认定和发票领用等事项:
1、 2016年5月1日起,您可以依法依规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2、2016年5月15日前,您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
2016年6月27日前,您需要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申报缴纳增值税。
3、如果您是实行按季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2016年5月15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2016年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6月的增值税。
4、如果您出售已取得的不动产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2016年5月1日起,仍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
二、发票领用早知道
5、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您发放发票。
您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 ......。
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2016
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2016从今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货物和服务行业全覆盖,打通税收抵扣链条,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升级。
那么,2016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一起看看本文的介绍吧!2016建筑业营改增范围1、销售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2、销售不动产(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浅析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及应对分析
浅析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及应对分析-营改增论文浅析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及应对分析摘要:自2012年1月营改增试点以来,仅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尚未纳入营改增,在2016年这四大行业也将被“营改增”,这一举措给我国建筑业带来了税负影响,不仅如此对其盈利水平也产生了影响,面对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建筑业应该在国家税改的引导下实现建筑业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方便的增值税的管理模型,通过这些对策使企业在“营增改”的背景下更好得发展。
关键词:建筑业“营增改” 税负变化应对分析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营改增”的试点,就是为了尽量避免重复征税的现象,减少企业的税负的水平,从而促进企业产业结构的升级以及服务业的发展。
但是在这次推行的试点中并不包括建筑行业,但是建筑业被纳入到这个范围之内也是迟早的事情,一旦进入“营改增”的范围,就会必然会产生税负变化。
一、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建筑业的增值税率是11%,而且它适用于增值税的一般计税方法。
从税率来看,一般纳税人为3%,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这时实行“营改增”之后的税负水平就会变成应纳增值税/营业收入。
实行营业税的方式下,建筑业的税负水平则为营业税率3%。
在建筑行业里,可进行抵扣的进项税主要有原材料进项税和固定资产增量折旧进税项。
如果按照07年投入与产出表中制造业的中间投入系数60.87%和10%思维建筑业毛利润算,业务成本中的67.63%可用于计算进项税进行抵扣。
建筑业新增的固定资产占营业收入的1.23%,以此假设折旧率是15%,在将增值税全部转嫁到下游客户时,业务成本中的含进项税的材料的成本比例如果超过了61%就可以实现低于3%的税负水平。
如果不能完全转移业务成本中含进项税的材料的成本如果达到了53%,才可以实现低于3%的税负水平。
但是计算就是计算,永远比较理想化,在实际情况下,很难达到3%的税负水平。
建筑业营改增计算方法
2016建筑业营改增计算方法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全面推开后,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
此外,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在建筑服务领域,方案明确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等,都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对销售不动产,则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计算应纳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则公布了40种免征增值税情形,包括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等。
文件还规定了一系列享受扣减增值税的规定,涉及退役士兵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等。
营改增建筑业税率:建筑业税负变化的临界点计算营改增36号文件公布以来,各路大师专家各样解读在朋友圈、论坛等都是刷屏的状态。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之后税率上升 营改增后劳务费税率怎么算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之后税率上升营改增后劳务费税率怎么算?实际税负很有可能是降低的营改增系列报道·建筑业在本次营改增扩围中,建筑业的情况比较特殊。
单从税率来看,营改增之后由3%变成了11%,上调幅度有点大,但是否意味着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后税负会大大加重呢?其实不然。
首先,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3%征收率征税。
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计税时只按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同等条件下,实际税负仅有2.91%。
同时,月销售额在3万元及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在规定时间里免征增值税。
而对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一般纳税人,税率虽然提升,但营改增后小到一包水泥、一根钢筋、简易工棚,大到施工机械产生的进项都能用来抵扣,实际税负很有可能是降低的。
举例来说,一家建筑企业某月共取得施工价款600万元,营改增前它应缴纳营业税600万×3%=18万元。
营改增后,该企业购买的水泥等原材料不含税价300万元,按照17%的税率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51万元,因此他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600÷(1+11%)×11%-51万=8.5万元,其税负是下降的。
问:营改增试点范围中的“建筑服务”包括哪些内容?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之后税率上升营改增后劳务费税率怎么算?#e#问:“建筑服务”的适用税率和征收率是怎么规定的?答: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建筑企业“营改增”税负增加原因分析及策略
建筑企业“营改增”税负增加原因分析及策略背景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建筑业实行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即“营改增”)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对建筑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主要探讨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的原因以及应对策略。
营改增带来的税负增加实行“营改增”政策后,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率从原来的3%提高至11%。
由于建筑业的利润率较低,税负的增加对企业的经营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
增值税征收方式变化实施“营改增”前,建筑企业的主要税种是营业税,营业税征收的基础是企业的销售收入。
而实施“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的主要税种变成了增值税,征收的基础是企业的增值额。
建筑企业的增值额由企业的销售额与采购额的差额计算得出。
由于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其成本主要来自人力成本。
因此,建筑企业的采购成本占比较低,往往只有5%至10%左右。
而建筑企业的销售收入则与项目规模直接相关。
这就意味着,实行“营改增”政策后,建筑企业的增值额与项目规模的成本比相差越来越大。
投资余额的升高实行“营改增”政策后,建筑企业的预缴税金与扣除税金的政策发生了变化。
建筑企业需要按照各项政策进行抵扣,但建筑工程的建设周期较长,导致企业税金的抵扣速度变慢。
这就会导致企业的投资余额升高,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建筑企业应对策略实行“营改增”政策后,建筑企业需要采取一些措施降低税负的增加。
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建筑企业可以提高自身的综合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从而赢得更多的项目,降低税负的增加。
建筑企业应注重创新和技术研发,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优化项目管理建筑企业可以优化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的效益和质量。
有些建筑企业在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导致项目的成本过高。
优化项目管理可以降低项目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
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申请为了减轻企业的税负,建筑企业可以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力度。
通过申请税收优惠政策,建筑企业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减少税负的增加。
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细则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建筑业实施营改增税制,将增值税率从原来的17%降至11%,并适用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转为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建筑业是营改增的重点领域之一,因此本文将介绍建筑业营改增的相关实施细则。
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包括:•建筑施工服务;•建筑安装服务;•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服务。
其中,建筑施工服务中包括的工程项目,应为与商品房开发有关或者合同工程,除此之外的工程项目以及建筑监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等均不属于建筑施工服务范畴。
建筑业营改增税率建筑业营改增税率为11%,建筑业企业享受的增值税税率优惠政策除11%外,不再享受其他税率优惠政策。
同时,在营改增后,企业纳税人还可以按照增值税法的规定,享受出口免税、外贸福利、免税资产转让、进项税额抵扣等税收优惠政策。
建筑业营改增税务登记建筑业企业应在税务局属地注册税务登记,按规定开具并使用发票,通过预缴款、汇算清缴等方式缴纳税金。
建筑业纳税人首次在税务局办理营业税变更为增值税税的登记时,需要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证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建筑业营改增转型优化为适应营改增的税制环境,建筑业企业需要进一步转型优化,切实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营销,提高企业竞争力;•提高管理水平,优化生产过程;•加大技术计划及科研力度,研发新产品;•创新营销模式,改善销售渠道;•开发新客户,增加销售渠道;•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员工培训。
通过上述措施,建筑业企业可以适应营改增税制环境,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
建筑业营改增税制带来的影响营改增税制的实施对建筑业企业产生了重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税负的转移。
增值税制下,建筑业企业与其它行业企业税负之间的差异明显缩小,建筑业企业的税负重心发生了转移,建筑业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的税负比例发生较大变化,税负的转移对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干货:施工企业增值税税负临界点的计算与应用
干货:施工企业增值税税负临界点的计算与应用施工企业的税负率、税负曲线及税负临界点首先需要明确税负率、税负曲线及税负临界点的定义:(1)税负率:施工企业所有采购的含税总价占合同含税总价的比率,即施工企业税负率,以Y表示。
(2)甲方税负率:甲供部分含税总价占合同含税总价的比率,以X表示。
(3)税负临界点:施工企业具体项目分别按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计算,税金相同时所对应的税负率,记为N1,是一个唯一数值。
设N为对应某一具体甲供金额时的施工企业税负率;Y1曲线为按一般计税时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曲线,Y2为按简易计税时施工企业增值税税负曲线。
当甲供比例从0增加到100%时,Y1曲线从1减小到0,是一条递减曲线; Y2曲线从0增加到1,是一条递增曲线。
Y1、Y2两条曲线的交汇点N1就是具体项目的税负临界点(图1)。
当N﹥N1时,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对施工企业有利;当N﹤N1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对施工企业有利。
当N=N1时,两种计税方法对施工企业税负相当。
理论税负临界点推导设施工企业甲供合同中约定的含税合同总价为C(不含甲供部分),应缴增值税为D,进项税额为E,则两种方法下,施工企业增值税计算如下:(1)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缴增值税D=C×11%/(1+11%)-E=9.91%×C-E(2)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应缴增值税D=C×3%/(1+3%)=2.91%×C当两种计税方法应缴增值税相同,即:9.91%×C-E=2.91%×C就可以推导出:E=7%×C假设施工企业的所有采购材料、设备、动力等适用税率都是17%,这种情况理论上对施工企业最为理想,但实践中不可能,故称此时的税负率为理论税负率。
作此假设也是为了便于推导。
设所有采购的价税合计为B,则处于税负临界点时有:E=B×17%/(1+17%)=7%×C计算得B=48.18%×C。
营改增建筑业税率计算
.的营改增建筑业税率:建筑业税负变化临界点计算、论来,营改增36号文件公布以各路大师专家各样解读在朋友圈可坛等都是刷屏的状态。
很多,但是增加了提到了建筑业虽然税率人都进项,进此整体税负变,因化17%不大。
项还是高出了6个点以抵扣为多料的在整个建筑定价中筑材今天无意中计算了一下,当建比例相等。
才与原来的税负少时我的计算过程下(只考虑增值税和如营业税:)) 假设一个项目定价10000万价元(含税元营业税=10000*3%=300万税增:值X,则假设可以取得进项税额为:=10000/1.11*11%-X=990.99-X 增值税,则有:如果营改增前后税负不变990.99-X=300元得出:X=690.99万:出如此,可以得下结论因比例)占项目定价(的含税1 、该临界点税税进负需要的增值项税额=690.99/10000=6.91%大于例的进项税额占项目定价比因此,只有建筑企业能够取得于营改增前的税负。
才会6.91%低? 呢,材料占比是17%2、如果企业能取得多少的材料进项票且都是17%的税用发率(其他税率税专企业假设建筑能取得增值暂不考虑):材料(不含税)=690.99/17%=4064.65万元材料(含税)=4064.65*1.17=4755.64万元材料占项目定价的比例=4755.64/10000=47.55%..于营会低)时税负才当17%税率的材料大于47.55%(含税因此,只有前。
改增负变后的税定建筑行业营能否取得,改增将直接决建筑行业的进项项目式还是一般方式,需对于项目采取简易方要结合化。
因此,建筑业看,述计算合考虑。
从上增值税专用的需要等进行综情况及业主单位对且基比例料占了很大的材降低,因为钢构企业钢构企业的税负将会明显项发票。
17%的进本都能取得:“营改增”政策解读·建筑相关业阅读人、纳税一的年服务人提供建筑小规模纳税人。
纳税纳税纳税人分为一般人和规定超过纳税人,未含本数)的为一般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 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影响分析“营改增”使建筑企业面临着各种问题,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尤其对企业税负产生直接影响。
首先对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税负变化进行分析,可知政策实施后税负的增减受企业收入和可抵扣成本的影响;其次,以中国建筑为例分析“营改增”后税负变动影响,通过对中国建筑2016年下半年数据具体分析,得出中国建筑改革后税负增加的结论。
标签:营改增;建筑企业;税负1引言增值税自1954年产生,从1979年引入我国以来,经历了三次重大税制改革,每一次的税制改革使得税制体系不断得到完善,更符合当时经济发展要求。
但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增值税依然存在纳税范围窄,覆盖不全的问题,营业税的弊端也不断凸显,如重复征税、抵扣链条中断等问题。
因此,在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出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方案,并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
建筑业是最后一批纳税“营改增”范围的,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行业,此次“营改增”后,建筑业不在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且购进的原材料及机械设备等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大大的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
但是由于税率由3%提高到11%,导致对于建筑业税负增减的看法不一。
因此,笔者将在下文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增减影响。
2“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影响为了准确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首先要设立几项必要的假设:一是本文是以建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为分析对象;二是“营改增”前,建筑企业缴纳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及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等。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计税依据和计税基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主要是对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以及企业所得税产生主要影响,所以本文不考虑房产税等税收的影响;三是“营改增”政策对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及营业成本的计量产生重大影响,对其他科目如营业外收支、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产生很小或不产生影响,所以本文只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营业税及附加三个方面计算企业所得税;四是城建税为市区税率7%,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1%,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五是销售收入是含税收入,改革前后收入不变且全额征收。
“营改增“中建筑业不可不知的税率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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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 年5 月1 日起,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财务人员忙着参加政策培训、办理营改增纳税人登记信息确认、测算税负变化……税制大转换,税率从3%跃升到11%,建筑企业应重点关注哪些问题?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才能确保税负不发生大的变化?记者采访了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和建筑业税收专家,请他们解读政策关键点,为企业备战出谋划策。
一、7 个关键词:详解政策核心点税率和征收率:11%和3%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可申请汇总纳税“跨地”经营:服务发生地预缴,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收款纳税义务时间: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清包工: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甲供工程: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过渡政策: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试点纳税人应尽快熟悉36 号文内容,及时掌握增值税的各项管理规定,妥善进行过渡期间的增值税处理。
”山东百丞税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华说。
36 号文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这两个文件构成了建筑业营改增的主要政策和实施办法。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和实施办法究竟有哪些亮点?和以前营业税制下的规定,又有关键词1:税率与征收率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但清包工纳税人、甲供工程纳税人,建筑老项目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简易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负税及利润平衡点测算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负税及利润平衡点测算【摘要】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建筑企业的负税及利润发生了变化。
文章通过测算“营改增”后不同税率下建筑企业负税和利润的平衡点,分析了“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以期为建筑企业快速适应“营改增”政策,促进企业发展提供一些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企业;负税平衡点;利润平衡点一、“营改增”的政策概况我国自1994年重新实施营业税以来,增值税和营业税平行征收,一方面给企业带来一定重复征税的负担,另一方面使课税对象划分不明确、不合理,切断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影响了增值税作用的正常发挥。
自2010年10月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联合发布了一系列通知,并于2012年1月1日开始,率先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及部分现代服务业展开试点。
2013年4月,国务院决定于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范围。
在税率方面,财税〔2013〕37号文规定,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理论影响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2012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135 303亿元,同比增长16.2%,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6%。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近五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建筑企业作为建筑业中的土木工程类建筑,一般占据26%~30%的比重。
建筑业一直以工程产值的全额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而工程的投入物资中包含的已缴纳增值税,并没有在征营业税时剔除,这意味着该部分的材料既缴纳了增值税又缴纳了营业税,被重复征税了。
另外,在建筑市场中普遍存在着工程分包现象,尤其在大型集团企业中,由于各自的子公司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竞争力不强,大部分的集团公司都是先统一对外投标,中标后一般由子公司负责施工或再分包给其他分包商,环节非常复杂。
后营改增时代建筑业企业增值税税负变化分析
后营改增时代建筑业企业增值税税负变化分析中文摘要2016年5月全面营改增,建筑业企业经历了从营业税税种到增值税的转变,实现了建筑业增值税链条的完整,弥补了营业税对同一货物重复征税的不足,给建筑业企业减税降负带来喜讯。
全行业减税的目标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实际上也有建筑业企业在营改增的变革中获利,但也存在部分企业税负上升的情况。
本文以上海建工集团为例,分析其在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变化,探索建筑业企业税负上升的原因,并从企业自身、征管部门、税收制度角度提出降低税负的对策,目的在于为建筑业企业更多地获得减税降负的福利。
关键词:建筑业企业后营改增增值税税负AbstractIn May 2016,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experienced a shift from a sales tax to a value added tax, achieving the integrity of the value-added tax chain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avoiding the drawback of double taxation of business tax, to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to reduce taxes and reduce the negative brought about the Gospel. The goal of industry-wide tax cuts is theoretically feasible and, in fact, there are changes in the construction sector that benefit from the changes that have been made, but there are also some increases in corporate tax burdens. Taking the Shanghai Construction Group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hanges of tax burden before and after the reform of the business, probes into the reasons for the rising tax burden of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to reduce the tax burden from the angle of the enterprise itself, the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and the tax system, the aim is to increase the benefits of tax cuts and downpayments fo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 sales tax to a value added tax Value Added tax burden目录一、引言 (6)二、我国建筑业的营改增的进程 (7)(一)营改增的实施目标 (8)(二)建筑业的特征 (8)1.建筑业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地位 (8)2.建筑业企业生产的特点 (10)3.建筑业营改增前后的税收制度变化 (11)(三)建筑业营改增的减税效应一般性分析 (11)1.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 (11)2.对一般纳税人的影响 (11)3.简易计税 (12)4.延用营业税时代分包扣除计税 (12)5.拓宽抵扣范围 (13)三、建筑业企业营改增减税效应实证分析 (14)(一)上海建工的生产经营范围 (14)(二)营改增前后上海建工的营业税和增值税税负分析 (15)四、建筑业企业增值税税负上升的原因分析 (17)(一)发票管理不规范 (17)1.建筑业企业被动接受下游企业的要求 (17)2.难从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取得发票 (17)(二)行业特性造成可抵扣率低 (17)1.理论上的抵扣率高 (18)2.中间投入种类多但扣率低 (19)(三)行业管理力度小 (20)1.挂靠行为盛行 (20)2.行业竞争无序 (20)3.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税负转嫁难实现 (20)五、对策建议 (22)(一)内部管理 (22)(二)征管部门加强管理 (23)(三)制度改革是最根本的支撑点 (23)参考文献 (25)致谢 (26)一、引言中等收入国家范畴已包含中国,从国民生产总值看, 2016年已位居世界第二,中国经济增长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
建筑业“营改增”的税负变化及影响简析
建筑业“营改增”的税负变化及影响简析近年来,随着建筑业原有的增值税制度逐渐面临明显的弊端,为进一步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2016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政策措施“营改增”,其中建筑业是重点转换领域之一。
本文旨在简要分析建筑业“营改增”的税负变化及影响。
一、税负变化1.增值税税负下降营改增后,建筑业不能再抵扣包括工资福利、装修装饰等在内的进项税,而商品销售税相应取消。
进项税和销项税的差额将成为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
由此可见,营改增对于企业来说,实质上是将原来的销售税转化为进口税,对于增值税纳税人来说,增值税税负应该是下降的,但因每个企业的业务量、成本结构、销售利润率等不尽相同,所以税负的变化会因公司不同而有所区别。
2.建筑业业税转增值税房屋建筑服务、土木工程服务和装修装饰服务等作为建筑业的主要生产和经营活动,在营改增后,将按照适用税率和劳务分为财政部规定的16种主要行业,纳入到增值税范畴。
同时,根据规定,建筑业纳税人每月应按照月度申报纳税。
此外,建筑业销售服务中涉及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等都将是营改增中的纳税人,虽然这些企业原来就是增值税纳税人,但是营改增对其税负也会产生影响。
二、影响分析1.对企业的影响(1)企业税负下降。
本来,建筑业在销售商品的时候要交销售税,而现在由于营改增,将销售税转换成进口税,因而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2)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
营改增后,企业不能再抵扣所有进项税,但能抵扣一定范围内的成本,可以节约一定的资金使用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企业纳税信用度可能会提高。
营改增后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税负下降,可能会体现在其税务请求守信度、纳税违反度上。
良好的纳税信用度将能够改善企业的归属感、增强管理预算的有效性。
2.对消费者的影响营改增后,建筑业所提供的所有商品和劳务都需要交纳增值税。
企业本身的税负下降,但并不一定能让消费者得到相应的减少,具体落实需要根据建筑业的市场环境来判断。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一般计税项目税负分析与筹划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一般计税项目税负分析与筹划营改增是指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一项税制改革措施。
在建筑企业的税负分析与筹划中,营改增的影响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进行税负分析是为了准确了解企业的税负情况,进而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在营改增前,建筑企业的主要计税项目是营业税,该税种税率高达3%,相比之下,增值税的税率相对较低。
在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的税负有望减轻。
通过仔细分析企业的销售额、成本和利润等因素,可以计算出企业的税负情况,从而为制定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提供依据。
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利润分配、调整项目结算方式、优化资金流动等方式,减少税负。
企业可以通过控制利润分配比例,将一部分利润用于购买生产设备或技术,从而减少利润的纳税部分;对于一些项目的结算,可以选择按照分期完工的方式结算,分散纳税金额,减少一次性纳税金额的高峰;优化资金流动可以减少企业的周转时间,从而减少利润被税收部门冻结的时间,降低税负。
建筑企业还可以通过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负。
根据国家税务政策,增值税纳税人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税率等。
建筑企业可以评估自己是否符合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条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
如果企业规模较小且销售额较低,可以选择申请小规模纳税人地位,从而减免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建筑企业在进行税负分析与筹划时,还需要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政策的变化,并及时调整策略。
税务政策随时可能发生变动,税率的调整、增值税改革的深入推进等,这些变化都可能对企业的税负产生较大的影响。
建筑企业需要及时关注相关政策,了解最新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影响,并及时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税负。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税负分析与筹划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通过准确分析企业税负情况,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并密切关注税务政策的变化,建筑企业才能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降低税负,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及应对策略
税务筹划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及应对策略钟学芬(湖南湘银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湖南湘银410004)摘要:从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文简称“营改增”)改革范围。
从国家层面来看,“营改增”打开了不同行业之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能够实现国家整体的结构性减税,但是对建筑业来说,“营改增”却是一柄双刃剑,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应对,以防止产生不利影响。
本文在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业的税负影响的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以期对建筑业的稳定持续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税负变化;对策1“营改增”概述“营改增”主要是指改变原来的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对产品征收增值税的方式,将服务和产品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以有效规避重复纳税问题,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营改增”的实施从国家层面来看,对于提升市场的公平性、实现结构性减税、促进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利于各行业的专业化分工发展和提高税务机关的征收监督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2“营改增”对建筑业的税负影响“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负增加问题更加突出。
虽然“营改增”的初衷是实现结构性的减税,但是由于建筑业的税率由原来3%的营业税调整为10%的增值税(从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降低增加的这一部分税负必须要有足够的进项税来抵扣,可是在实践中由于建筑企业的行业独特性的影响,其可抵扣进项税额受以下因素影响难以达到“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平衡点,从而造成了税负增加:一是劳务支出抵扣率较低的问题。
“营改增”后,劳务支出占比较高的建筑企业由于所用劳务工多数不能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来招聘,因此难以取得合规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发票来进行抵扣,从而在一定程度了造成了税负的增加。
二是建筑施工材料的抵扣率较低的问题。
“营改增”后,根据财税〔2014〕57号文的规定,建筑企业用的沙石、商品混凝土等材料可按照3%税率的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是建筑企业的销项税率则为10%,7%的税率差很大比例增加了其税负。
“营改增”前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研究
“营改增”前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研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税负问题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
2016年5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了增值税改革,将销售税率从17%调整至11%,并逐步扩大到所有行业,这就是俗称的“营改增”。
这一改革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那么“营改增”前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有何变化呢?这就是本文章要研究的问题。
一、“营改增”前后增值税税率变化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在“营改增”前,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税负来源是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税率,一般纳税人税率为5%-5.6%,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企业按照主营业务营业额进行计税,这就导致了建筑企业只能将税负转嫁给用户,也使得税负呈现了向用户转移的趋势。
而“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所应缴纳的增值税税率为11%,具体税负则取决于企业利润率、税前成本率等多种因素。
由于增值税制度的特点是按照企业的销售额与购进额之差额进行征税,使得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更加灵活。
相较于营业税,增值税确实在税负分担方面更加灵活,对企业的税负负担也更加合理。
为了更加直观地了解“营改增”前后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变化,本文选取了某建筑施工企业的年度税负数据进行比较。
2015年“营改增”前,该企业的年度销售额为1亿元,纳税额为4200万元,纳税率为4.2%。
2017年“营改增”后,该企业的年度销售额为1.5亿元,纳税额为1500万元,纳税率为10%。
可以看出,虽然企业的利润率有所下降,但企业的税负却有所减少。
这表明,“营改增”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确实产生了影响,并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负负担。
“营改增”前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那么这一变化又对企业经营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呢?税负的减少对企业有利,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稳定的税负有助于企业的长期规划和发展,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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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下的建筑业税负变化的临界点计算
当建筑材料的在整个建筑定价中比例为多少时才与原来的税负相等。
计算过程如下(只考虑增值税和营业税):
假设一个项目定价10000万元(含税价)
营业税=10000*3%=300万元
增值税:
假设可以取得进项税额为X,则:
增值税=10000/1.11*11%-X=990.99-X
如果营改增前后税负不变,则有:
990.99-X=300
得出:X=690.99万元
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该临界点税负需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占项目定价(含税)的比例=690.99/10000=6.91%
因此,只有建筑企业能够取得的进项税额占项目定价比例大于6.91%才会低于营改增前的税负。
2、如果企业能取得17%的材料进项,材料占比是多少呢?
假设建筑企业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都是17%的税率(其他税率暂不考虑):
材料(不含税)=690.99/17%=4064.65万元
材料(含税)=4064.65*1.17=4755.64万元
材料占项目定价的比例=4755.64/10000=47.55%
因此,只有当17%税率的材料大于47.55%(含税)时税负才会低于营改增前。
建筑行业的进项能否取得,将直接决定建筑行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变化。
因此,建筑业对于项目采取简易方式还是一般方式,需要结合项目情况及业主单位对增值税专用的需要等进行综
合考虑。
从上述计算看,钢构企业的税负将会明显降低,因为钢构企业的材料占了很大比例且基本都能取得17%的进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