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化工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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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化工装置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项目概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1项目概况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石化)是由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埃克森美孚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阿美海外石油公司共同以50%:25%:25%的股比出资共同设立的中外合资大型石油化工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东南南埔镇内。
联合石化炼油乙烯一体化合资项目建设于2006年启动,在原有400万吨/年炼油装置的基础上,新增800万吨/年原油加工能力,全厂原油一次加工规模提高到1200万吨/年,建设了相应的炼油装置及7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80万吨/年乙烯装置、80万吨/年聚乙烯、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一套部分氧化/汽电联产(POX/COGEN)装置和12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以及相应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设施和相关的厂外系统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码头、化工铁路),成为我国在东南沿海地区的大型炼化一体化基地。
福建联合石化总占地480.7公顷,其中厂外占地168.44公顷。
为了进一步挖掘现有生产设施的潜力,优化企业产品结构,提高福建联合石化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联合石化结合现状,决定进行“新建化工装置”项目,以上游乙烯扩能改造增产的乙烯和丁二烯为原料,新建EO/EG和丁二烯抽提装置,并通过对原有MTBE/丁烯-1装置的扩能改造,实现新建和原有两套丁二烯抽提装置副产C4抽余油的处理,同时对本项目相关储运设施及公用工程系统进行必要的配套完善。
1.1.2主要环境问题
1.1.
2.1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期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污染源主要有:
①场地平整阶段,渣土清运过程和混凝土搅拌引起的扬尘;
②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排出的含NO2、SO2等尾气;
③设备焊接烟气;
④设备油漆产生的有机废气。
(2)施工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和土建施工泥浆水等。
(3)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施工建筑垃圾、弃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1.1.2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
主要包括:生产废水排放对纳污海域环境影响问题;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其敏感目标的影响问题;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问题;生产噪声的污染控制问题;以及生产过程使用的物料、产品等在储运和生产过程潜在的环境风险问题。
废气: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有EOEG洗涤塔顶放空气、丁二烯装置第一精馏塔尾气、EOEG废热锅炉烟气、火炬烟气等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NOx、烟尘、苯类、烃类等;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气主要为装置区、罐区及装卸站。
废水: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各生产工艺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的排水按其水质划分为含盐污水、含油污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清净废水和清净雨水等,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分别进行处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溶剂、废催化剂、废脱硫床、废树脂、废瓷球等。
1.1.1.3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施厝、邱厝、林头、先锋、后田、涂坑、仙境、南浦、峰前、虎石、沙格等。
海洋环境:海洋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纳污海域湄洲湾附近海水水质及水产养殖,包括肖厝村网箱现状养殖区、惠屿岛周边现状养殖区、惠屿海上规划旅游区、后龙湾浅海现状养殖区。
声环境:项目边界外200m及周边村庄。
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我院于2011年3月8日~3月14日与2011年9月23日~9月29日对项目周边及现有厂区厂界进行了冬季大气和夏季大气现状监测。
夏季监测结果: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处的SO2、NO2、CO、O3的小时浓度值和SO2、NO2、CO、TSP、PM10、苯并(a)芘的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H2S、NH3、苯和二甲苯的小时浓度值均达到《工业企
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要求;甲苯达到前苏联标准限值;TVOC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要求;非甲烷总烃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场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评价区域夏季空气环境质量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现有厂界大气特征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
冬季监测结果:评价范围内居民区夏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处的SO2、NO2、CO、O3的小时浓度值和SO2、NO2、CO、苯并(a)芘的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部分TSP和PM10日均样品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其余样品符合标准要求;H2S、NH3、苯和二甲苯的小时浓度值均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要求;甲苯达到前苏联标准限值;TVOC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限值;非甲烷总烃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场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冬季现有厂区厂界大气特征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
2.2海水现状
监测海域海水中的pH、溶解氧、悬浮物、COD、石油类、活性磷酸盐、氰化物、硫化物、挥发酚、LAS、苯并(a)芘、镍、汞、铜、铅、锌、六价铬、镉、砷等指标均符合(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限值要求;苯、甲苯、二甲苯等指标均未检出。
除了内湾的无机氮在小潮期的低平潮超上述标准限值,主要原因是由于超标点位附近历史上或者现在的水产养殖区过量投放饵料造成。
2.3海洋沉积物质量现状
除了2011年6月23日监测的10个点位中有6个超标的铜含量、2009年8月监测的7个点位中有1个点位的锌含量以及2个点位的镉含量超标外,各站位其余沉积物中硫化物、有机碳、石油类、铜、铅、铬、汞、砷等均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第一类标准要求;苯、甲苯、二甲苯等指标均未检出。
镉超标的原因是超标站位历史上或现状为养殖区,由于水产养殖普遍存在过量投放饵料的现象,而水产养殖饲料中会含有少量的镉,这些镉会逐步累积并沉淀到底层的沉积物中,导致该区域的沉积物中镉超标。
2.4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叶绿素a:表层变化范围介于1.38~6.27 mg/m3之间,平均值为3.10 mg/m3,峰尾与东周半岛之间的海域出现了高值区。
底层叶绿素a的变化范围介于2.42~7.10 mg/m3之间,平均值为3.64 mg/m3。
大部分海域均出现了相对高值区(高于3 mg/m3)分布。
无论是表底层,峰尾与东周半岛之间的海域存在比较高的叶绿素a分布(高于 5.00 mg/m3)。
初级生产力:变化范围为99.24~502.83mgC/m2·d,均值为261.01 mgC/m2·d,平面分布区域性明显,基本分布趋势由西往东减少。
高于300 mgC/m2·d生产力的高值区出现峰尾与东周半岛之间的海域,与叶绿素a分布趋势相似。
浮游植物:各站位浮游植物种类数较多,表层浮游植物细胞密度31.44×104cells/L~68.13×104cells/L,平均为42.39×104cells/L。
密集区位于湾中部海域,湾顶密度较小,总体分布呈现自湾口与湾顶海域向湾中部海域递增的态势。
底层浮游植物细胞密度21.63×104cells/L~68.37×104cells/L,平均35.38×104cells/L,低于表层平均密度。
密集区出现在中部和南部项目区附近,湾顶和峰尾附近海域密度较小,与表层分布趋势不一致。
多样性指数(H')范围平均2.94,湾顶海域H'保持着较高水平,波动较小。
湾中部海域H'相对较低,波动较大;均匀度(J')较高,平均值为0.64,空间变化趋势与H'一致。
湾顶海域的均匀度相对较高,湾中部海域略低。
总体上,评价海域夏季多样性指数和均匀度较高,这说明该海域调查期间受污染的程度低。
浮游动物:调查期间浮游动物可分为暖温类群、暖水类群和广温类群3种生态类群。
夏季受西南季风影响,北上的南海暖水和台湾海峡暖流混合水影响评价海域,水温、盐度提高,浮游动物以暖水种为主,尤其是外海广高盐种为数众多。
生物量呈现从调查区北部向南部递增的趋势,密集区出现在东周半岛附近海域。
这主要是因为湄洲湾顶和沿岸浅水区域是鱼、虾、贝、蟹幼体集中生长的区域,其摄食作用导致生物量和个体密度降低;此外,湄洲湾口和东南部海域是湾内的海水和沿岸流、南海暖水和台湾海峡暖流的交汇区,饵料丰富,所以出现较多浮游动物。
各站位总个体密度的区间变化范围为37.5 ind/m3~201.6ind/m3,平面分布趋势与生物量变化趋势相同。
浮游动物多样性指数(H’)变化范围1.55~4.01,平均3.01;均匀度(J′)的变化范围0.60~0.96,平均0.77。
在调查海域东南部和中线附近站位测站H’的值大都较高(≥3.0),而在峰尾南部附近的生物多样性指数最低。
浅海大型底栖生物:海域浅海底栖生物种类丰富,底栖生物优势种有环节动物独毛
虫、细毛尖锥头虫、丝鳃稚齿虫、似蜇虫、和瘤首虫,甲壳动物长指马耳他钩虾以及模糊新短眼蟹等。
各站生物量在1.55 g/m2~230.20g/m2,平均33.25g/m2。
生物量组成以多毛类、软体动物、甲克动物三类为主。
生物量密集区出现在大港湾湾口。
各站位底栖生物栖息密度范围230个/m2~1305个/m2,平均为666个/m2。
密度组成以多毛类占绝对优势,平均密度为405个/m2。
栖息密度以近岸站位较高,靠外侧站位较低。
生物多样性指数3.32~4.70,平均4.04。
该海域的中部和南部的多样性指数较高。
各站位均匀度相差不大,范围0.69~0.94,平均0.84;丰富度为2.39~6.57,平均4.45。
鱼卵与仔稚鱼:评价海域共采集鱼卵391粒,共鉴定出5种鱼卵仔鱼种类,分别隶属于3目5科5属,以小沙丁鱼占绝对优势,鲻科、石首鱼科、鲾科和多鳞鱚的数量均较少,其余为死卵,死卵率为36.3%。
鱼卵在各个站位都有分布,但分布并不均匀,总体趋势是北部站位多于南部站位,鱼卵、仔稚鱼数量密集区主要分布在潮流比较畅通的海域;而湾口外鱼卵、仔稚鱼的分布却较均匀。
本次调查采集到的仔稚鱼数量较少,只有14尾,且全部为小沙丁鱼刚孵化出的前期仔鱼。
鱼卵密度范围1.10~100.01 粒/100m3,站位平均密度为35.84 粒/100m3;仔稚鱼密度范围0.00~5.50 ind /100 m3,站位平均密度为1.32 ind /100m3。
2.5海洋生物质量现状
冬季监测海域内菲律宾蛤仔中的镉、铜、铅、锌、汞、砷和油的含量符合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
僧帽牡蛎中的铜、锌、汞、砷和油的含量符合第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镉、铅含量符合第二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
夏季监测海域内花蛤中铜、铅、锌、镉、砷、汞和石油烃含量可以符合第一类生物质量标准的要求。
僧帽牡蛎体内除砷、汞、铬含量符合第一类生物质量标准;石油烃、铅、镉符合第二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的要求;锌含量符合第三类生物质量标准的要求;铜含量超过第三类生物质量标准的要求。
2.6地下水质量现状
本次监测的地下水点位中,有一处位于滩涂围垦区,地下水为砂层孔隙水,水质为盐水,受滩涂原生环境、海水影响,其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亚硝酸盐、氨氮含量超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水质综合评价级别为极差。
本次监测的其余点位地下水均为淡水,其中一处铁、锰、氨氮、亚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超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四处硝酸盐指数超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其余各监测点
位各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要求。
其中,石油类、挥发性酚类、硫化物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各监测点挥发性酚类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 93)中的Ⅰ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各监测点石油类、硫化物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Ⅰ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结果表明联合石化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目前未对厂区外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厂区外地下水局部受到原生污染及生活污染,硝酸盐污染较为突出。
2.7声环境现状
我院于2011年9月22日~23日对项目周边及现有厂区厂界进行了声环境现状监测,厂界各点位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区域的要求;居民区除了张俱村两个夜间监测点位超标外,其余各村庄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的要求,张俱村夜间噪声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该村附近有一家石料加工厂在夜间进行生产造成。
2.8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评价区内的土壤均呈弱酸性到弱碱性,土壤中的镉、砷、铜、铅、铬、锌、汞和镍含量可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初步结论
3.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1)正常气象条件下敏感点SO2、NO2、苯、甲苯、对二甲苯、H2S、非甲烷总烃和甲醇小时落地浓度均满足评价标准。
各敏感点的SO2、NO2和PM10日平均浓度贡献值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
SO2、NO2和PM10年平均浓度增量较小,可满足环境质量标准。
(2)从大气环境影响角度看,厂区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3)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参照GB8195-87执行,项目需在投产前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安置工作。
在后期发展中,项目建设方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卫生防护距离内土地不得作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建筑的建设用地。
3.2海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次改造完成后新增污水放量为125.5×104t/a,由于本项目废水污染物经由联合石化排污口排放的污水量小于2008年的深海排放工程,因此,本次改造
后对海洋沉积物的影响小于深海排放工程的环评结论;经由泉港石化园区排放的污水经过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海域影响叫较小。
由于在2011年福建省环境监测站实施的的监测调查中,评价海域沉积物中的硫化物、有机碳、石油类、铬、锌等指标均符合(GB18668-2002)《海洋沉积物质量》第一类标准限值要求;苯、甲苯、二甲苯等指标均未检出。
因此,本次改扩建工程实施后对该区域海洋沉积物的影响较小。
3.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其余部分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合理处置,因此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后,厂界昼夜间各点预测噪声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标准限值;各村庄噪声预测值与现状基本持本,不会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在紧急情况下,火炬尾气系统的排气口噪声源强较大,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
企业应尽量避免发生紧急事故,在事故发生时,企业应及时上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周边居民做好防范,消除恐慌情绪。
应在企业应急预案中体现该部分内容,并进行演练。
3.5地下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厂区及其下游地下水水质的影响主要为污染物跑、冒、滴、漏入渗影响。
厂区包气带防污性能为中等,在自然条件下地表污染物可通过包气带入渗。
厂区所处水文地质单内地下水主要为基岩风化孔隙裂隙水、松散岩类孔隙水,处于地下水补给迳流区,地下水迳流自中部向厂区外北东、北西、南东三个方向,顺地势沿阶地、海积平原迳流,最终向下游滩涂及浅海排泄。
处于下游的村庄主要有北东方向的邱厝村、柯厝村、先锋村、沙格村,北西方向的施厝村、南埔村,南东方向的后田村。
仑头村虽在新建厂区下游,但不在厂区地下水水质影响范围内,并且,厂区周边地下水水质现状未发现受次生工业污染,因此,厂区地下水对仑头村地下水水质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本项目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源头,在储存、输送、处理、排放等环节尽量控制不发生泄漏;采用污染分区防治原则,对不同等级的污染防治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方案;对厂区外周边地下水水质进行长期监测,及时掌握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地下水体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下水的
污染,保护地下水资源。
对于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措施主要为通过抽取地下水清理地下污染物。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地防止或减轻工程排放的污染物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3.6风险评价结论
(1)可接收水平分析
经预测计算: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在采取妥善的事故应急处理后,事故后果风险值可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8.33×10-5/a。
(2)事故紧急撤离距离
经事故风险影响预测,本报告计算确定储罐发生泄漏事故的紧急撤离为储罐区周围1500m范围,事故时应采取紧急撤离措施。
(3)总体上分析,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后,存在的事故风险值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因此,从环境风险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4.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4.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石化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国发〔2009〕16号)中的“坚持调整产品结构与增加有效供给相结合。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4.2项目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选址符合《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泉州市城市总休规划(2008-2030)》、《泉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泉州市泉港石化港口新城总体规划(2008-2020)》的相关要求;同时本项目选址符合《福建省湄洲湾石化基地泉港石化工业区产业布局规划》、《福建省环湄洲湾区域发展规划》等区域发展规划及其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建设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围敏感目标造成超标影响。
因此本项选址是可行性。
4.3清洁生产水平
(1)本项目装置选择了较先进、成熟、可靠的生产技术路线和清洁工艺,从清洁生产全过程分析来看,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2)本项目的原材料、产品、资源和污染物产生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清洁生产方面达到本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3)建议本项目建成后进行清洁生产审计,发现生产全过程清洁生产薄弱环节,并予
以整改,以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目标。
4.4环境功能区达标可行性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海水质量和海洋沉积物基本满足各自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本项目预测新增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环境的贡献量很小,不会改变现有的环境功能现状。
4.5总量控制
本次改造项目通过清洁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及落实“三废”治理措施,外排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
经预测,本工程实施后,福建联合石化公司SO2、NO X、COD、石油类、氨氮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小于原炼油乙烯一体化项目环评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5.主要环保措施
(1)工厂现有主要环保设施:
该厂现有主要环保设施情况见表5.1。
本项目拟采用的主要环保措施见表5.2。
6.评价初步结论与建议
6.1评价初步结论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化工装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厂址选择符合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生产过程总体是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可行,可实现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确保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6.2建议
(1) 建设单位应加强与周围居民等公众的交流,对公众关注和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释说明,消除公众的顾虑,搞好厂群关系。
(2) 建设单位应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将清洁生产审核的结果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加大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力度,在企业生产活动全过程进行污染防治,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及排放量。
(3) 建设单位应通过不断完善环境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改进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和清洁生产水平。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