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防灾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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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草稿)
甲方:上海市防灾减灾技术中心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号:
电话:
地址:
乙方:江苏广和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号:
电话:
地址:
经甲方和乙方(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为“双方”)友好协商,就“广和云”IT外包服务项目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以统一的资源整合优势,共同推动双方业务发展,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此,双方共同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框架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按本框架协议的约定,甲方将本合同合作的内容,全部搭载在乙方在全国范围内建设运营的iService分布云智慧服务外包平台(以下简称:分布云平台)上,并在乙方 iService 平台上搭建“防震卫星装置”、“防震救灾车”及组件应急卫星电话。拟云服务的服务内容的合作范围包括(以下简称“合作项目”):1、应急救灾技术、装备、用品的咨询和资源支持;
2、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及演练;
3、相关的城乡信息化服务内容的提供;
4、国防教育
第二条:合作方式
(一)双方战略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的业务团队对合作内容进行定期交流。双方通过各自指定人员了解合作项目的相关情况,并相互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支持和协助,双方对合作信息负严格保密责任。
(二)双方就具体项目的合作方式:(讨论后定)
1、甲方发挥其在资源、研发、运维等方面的优势,乙方发挥其在流程设计、建设、运营方面的优势,双方优先将对方作为项目共同研发和运营合作方,在共同参与的项目中实现利益共享。
2、甲乙双方同意:以乙方所落地城市的iservice分布云智慧服务外包平台为甲方的分中心,在当地城市提供应急救灾技术、装备,防灾减灾知识的培训、国防教育以及为城市信息化提供相关的服务。并授权乙方制作“上海市防灾减灾技术中心某分中心”字样的铜牌悬挂于乙方分布云平台的显著位置。
3、合作中涉及双方已有知识产权部分和联合研发的知识产权权属的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
4、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就具体项目的合作方式要求与对方进行协商,具体合作方式以协商所达成的书面协议为准。
5、甲方承诺不单独与乙方客户发生业务合作往来,所有业务必须通过乙方的iservice分布云智慧服务外包平台进行合作。
第三条:双方提供的支持
(一)为促进合作项目的开展,甲方和乙方将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技能和经验方面的优势,为双方的合作项目提供充分的支持。
(二)甲方为合作项目提供的支持包括:
1、技术方案的设计咨询;
2、应急救灾技术、装备、用品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