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重点培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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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河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拟认定单位的公示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河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拟认定单位的公示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河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拟认定单位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2.06.16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河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网点拟认定单位的公示
为加强全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织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冀市监办〔2019〕209号)、《河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管理办法》(冀市监办〔2021〕115号)要求,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河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工作。

经单位申报、各市推荐、组织评审,拟认定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6家单位为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7日至6月23日。

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陈述,并附签字(盖章)证据材料,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
附件:河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拟认定单位名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
河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拟认定单位名单(共6家,排名不分先后)
1.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3.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4.河北北方学院
5.廊坊师范学院
6.衡水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指引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指引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4.26•【字号】冀市监函〔2022〕234号•【施行日期】202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指引的通知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邢台、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快推进河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工作,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冀市监规〔2021〕2号)、《河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冀知规〔2017〕8号),省局制定了《2022年河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指引》。

现印发给各单位,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26日2022年河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指引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快推进河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强化全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冀市监规〔2021〕2号)、《河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冀知规〔2017〕8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一、项目名称2022年河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二、项目目标以“需求导向、统筹布局、突出特色、注重实效”为原则,以服务科技创新和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为目标,通过加强河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人才教育资源优势,促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人才、运用人才、管理人才、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力度,构建新时代知识产权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强化知识产权文化培育和宣传,积极服务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2.08•【字号】邯政发〔2016〕8号•【施行日期】2016.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邯政发〔201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的意见》(冀政发〔2015〕6号)《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16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保护运用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和积极服务的方针,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实施知识产权五年(2016-2020年)行动计划,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型邯郸建设提供知识产权支撑和服务。

(二)主要目标。

力争用5年时间,到2020年使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实现较大突破。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提升。

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件以上;注册商标年均增长10%以上,注册商标达到20000件以上;著作权登记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动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其它领域知识产权创造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不断提高。

要有30家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5家企业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实现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5亿元以上,投保专利保险企业达到50家,培育30项省优质专利品牌产品。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持续增强。

建立市县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专利、商标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90%以上,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示范重点专业市场3家,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各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2.24•【字号】冀市监函〔2022〕89号•【施行日期】2022.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知识产权运用各项工作,省局制定了《2022年河北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24日2022年河北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部署,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省局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年度工作要点,现就做好2022年知识产权运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强省建设和落实国家、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总要求下,以知识产权高效运用为目标,以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为主线,围绕企业、行业两个重心,组织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五项行动,有效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通过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五项行动,到2022年底,全省力争在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转化以及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等方面取得实效:——通过贯标认证企事业单位不低于200家。

——新增中小微企业托管数量不少于1500家。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5.15•【字号】冀市监发〔2019〕133号•【施行日期】2019.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雄安新区党政办公室: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省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15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部署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特制定若干措施如下:一、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行为的惩处力度1.依法严格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

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集中查办一批侵害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高压态势。

运用大数据手段,着力提升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力度和精准度。

深入调研民营企业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快速认真予以解决。

2.切实防控知识产权区域性风险。

将全省年产值百亿元以上的生产集中地、产业聚集区、销售集散地等作为监管重点,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产品侵权假冒风险排查工作,实施“一业一策”,对侵权假冒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和民族品牌的保护力度,加重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的侵权行为人的赔偿责任。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12.08•【字号】冀市监函〔2023〕514号•【施行日期】2023.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2023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01号),我省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名单见附件1)被确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久智光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11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2)被确定为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限为2023年11月至2026年10月;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3)、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等6家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4)通过复核,与2022年通过复核的企业一并保留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格,培育期限仍为2022年10月至2025年9月。

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冀市监函〔2023〕274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市局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邯郸供电分公司等18家企业(名单见附件5)被确定为新一批河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单位,河北山庄老酒股份有限公司等105家企业(名单见附件6)被确定为新一批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经企业申报、市局评审、省局核验、社会公示,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7)、河北三楷深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4家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8)通过复核。

以上企业培育期限为2023年12月至2026年11月。

考虑我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分级培育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培育力度,原河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原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不再保留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开展培育工作,参加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考核、复核。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项目工作指引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项目工作指引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项目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4.25•【字号】冀市监函〔2022〕230号•【施行日期】202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项目工作指引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为持续推进我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方案》,省局制定了《河北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项目工作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4月25日河北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项目工作指引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方案》要求,培育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引领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指引。

一、项目名称河北省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项目二、项目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业新发展格局,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培育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树立行业标杆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有效服务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环境,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项目内容(一)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服务机构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和非正常申请代理管控机制、质量保障机制、保密管理机制。

积极构建知识产权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实现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智能化,切实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效率,提升创新主体满意度。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规范评价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规范评价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规范评价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1.06.17•【字号】冀工信企业函〔2021〕425号•【施行日期】2021.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规范评价结果的通知冀工信企业函〔2021〕42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根据《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省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规范评价工作。

经平台自评、市局核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对全省77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行了评价。

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河北国维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等75家省级示范平台评价结果为合格,保留“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附件1)。

二、唐山市乡镇建材管理服务处、唐山云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家平台,因资产总额与管理办法要求差距较大,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撤销“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三、河北冠卓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平台(附件2)服务中小企业的业务能力强,业绩突出,绩效明显,予以表扬;中融科创信息技术河北有限公司等10家平台(附件3)服务成效不够显著,应积极提升能力,进一步创新手段,加大服务力度。

四、各示范平台要对标先进,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突出重点,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创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支撑和示范带动作用。

五、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对辖区内示范平台服务开展、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服务绩效、服务满意度等运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做好示范平台年度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报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1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1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16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精神,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以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核心,以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为目标,以实施知识产权企业、品牌、人才“三优”培育等工程为抓手,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五大关键环节,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走出一条以知识产权强企为基础、强市强县为发展极,具有河北特色、符合时代要求的知识产权强省之路,为培育我省转型升级新动能、推动我省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加快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基本建成知识产权机制顺畅、创造活跃、运用高效、保护有力、管理科学、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大省,为建成知识产权强省打下坚实基础。

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和执法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形成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度提升。

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以上,注册商标年均增长10%以上,著作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5%,植物新品种申请数量年均增长10%,形成一批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版权精品、优良植物新品种等优质知识产权资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3.26•【字号】•【施行日期】2020.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现将《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3月26日2020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为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根据全国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及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改善,侵权违法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激励创新作用更加有效发挥,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商标注册权保护。

以产业聚集区、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等区域为重点,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强化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

1.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对防疫用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特种设备等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密切相关商品,汽车配件、服装、箱包、家具、玩具、电线电缆、自行车及配件等我省重点商品,强化商品生产流通、网络销售、商标印制等环节执法,加强对假冒注册商标、违反禁用规定使用商标、违规印制注册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加大对制假源头、严重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等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提高违法成本。

2.加大弛名商标的保护力度。

引导和帮助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积极通过行政案件申报驰名商标,指导企业通过异议、无效宣告等方式认定驰名商标,引导企业正确认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有效提升企业商标品牌保护和建设能力。

要建立和健全联系人制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商标保护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遏制规模性侵权行为。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区)培育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区)培育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区)培育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8.23•【字号】冀市监办〔2019〕172号•【施行日期】2019.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区)培育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2〕13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16号),为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强市建设,形成梯次递进、互促共进的区域试点示范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河北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区)培育评定管理工作,现印发《河北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区)培育评定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23日河北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区)培育评定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试点示范培育申报条件第三章试点示范培育申报程序第四章试点示范资格评定及考核第五章工作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扩面提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培育建设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区)”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大力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处具体负责“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区)培育评定”管理工作;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地区试点、示范县(市、区)的推荐、培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07•【字号】冀政字〔2021〕66号•【施行日期】2021.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7日河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十三五”期间,河北省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十四五”期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关键五年。

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河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高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促进知识产权量质提升,对支撑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和政策措施,依据《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是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引领性文件。

规划主要从激励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深化知识产权协同合作等方面明确我省“十四五”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将有力推进我省知识产权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0号)

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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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创新提升超越引领纲;铸爱党爱国敬业爱岗魂;立企业强寓行业兴盛本;树诚信和谐公平竞争德;筑美丽建材员工富裕梦。
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财办建〔2020〕4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 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 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 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 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有关工作部署,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 营,2020 年,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在全国选择若干重点 城市(含直辖市所属区、县,下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1 家区域性知识 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培育 3 家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扶持一 批专业化、市场化、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行 业监管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区域和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三、建设内容 中央财政对每个城市支持 1.5 亿元,其中 2020 年拨付 1 亿 元,剩余资金根据中期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分档拨付。 (一)必做任务 1.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工作机制。一是完善专利 导航决策制度和政策。运用专利导航方法,通过产业数据和专利 数据融合分析,围绕产业规划、科技项目等政府决策,实施一批 专利导航示范项目,建立以运用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 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发挥商标品牌助推产业发展作用。加 大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支持区域商标品牌做大做强,鼓 励优势企业打造全球知名商标品牌;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聚焦区域品牌建设和特色产业培育,开展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 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支撑产业区域创新发展实践。三是 建立相关产业统计核算机制。建立并实施城市专利密集型产业增 加值、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 点,完善政府采购等扶持政策,认定一批知识产权自主性和竞争 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 2. 支持创新主体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一是推动知识产权 贯标提质增效。科学设置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扶持条件, 优先奖励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 企业、高校和科研组织,提高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二是 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 程,支持企业实施转化专利技术、培育自主商标品牌,提升生产 效率、产品质量和品牌价值;鼓励高校院所创新专利技术快速许 可等模式,降低或缓收相关专利实施许可的一次性费用,降低创 新主体专利技术获取门槛;引导规范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推 动产业链知识产权资源整合、共建共享。三是加大对中小企业创 新支持力度。重点扶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和初 创企业,通过大数据手段分析筛选高校院所未实施专利,鼓励国 有企业共享成熟专利技术,主动对接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畅 通获取渠道,推动免费或低价许可,支持中小企业转化实施。 3. 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一是拓宽创新主体融资渠道。推 动商业银行落实单列信贷计划和放宽不良率考核等政策,丰富知 识产权质押物范围,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推动专利、商 标质押政策互通,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及评估、保险、 担保等有关费用财政补贴力度,完善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提高金融机构风险容忍度,降 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 给。研究开发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模型及工 具;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体系;创新和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三是依法依规推进知识产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河北省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项目单位的通知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河北省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项目单位的通知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河北省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项
目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利综合规定驰名商标
【发文字号】冀知协[2015]30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5.10.09
【实施日期】2015.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河北省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项目单位的通知
(冀知协〔2015〕30号)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处)、定州、辛集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的意见》(冀政发〔2015〕6号)有关实施知识产权企业、品牌、人才“三优”培育工程的工作部署,切实发挥优秀专利品牌产品的核心引领作用,培育打造企业经济增长新引擎,促进创新成果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依据《河北省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冀知协〔2015〕13号),我局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评价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了河北省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项目单位(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处)、有关省直管县市科技局通过专题培训、管理咨询、品牌宣介、形象展示、维权
保护、信息推送、经验分享等共性和个性化的帮扶措施,督导、组织各有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培育项目的品牌化、高端化、产权化、规模化,大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能力,努力形成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企业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附件:河北省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项目单位名单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10月9日
附件
河北省优秀专利品牌产品培育项目单位名单
(共 190 家)。

河北省2020—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计划

河北省2020—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计划

河北省2020—2021年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计划为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厅函〔2020〕6号)、《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冀办传〔2020〕14号),进一步提升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实现2022年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1.及时与上位法衔接,根据需要适时启动修订《河北省专利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准备工作。

(持续推进)2.密切关注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立法进程,衔接做好有关政府规章修订和清理工作。

(持续推进)3.修订《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制度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相关规定。

(2020年7月前完成)4.做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反馈工作。

(持续推进)5.做好修改后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相关程序和要求。

(持续推进)6.落实文化产业促进法,加强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

(持续推进)7.贯彻文化和旅游部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加强数字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

(持续推进)8.制定《关于强化林业和草原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

(2020年6月前完成)二、加大知识产权严保护力度9.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就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证据固定和保全、专业认定、检验鉴定等问题,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开展双向对接,进一步统一移送标准。

(持续推进)10.对商标恶意侵权等行为采取惩罚性赔偿措施,积极推动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持续推进)11.开展海关“龙腾行动2020”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12.开展市场监管系统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

(2020年12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13.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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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
重点培育方向
知识产权
服务业务领域重点培育方向具体明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综合性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除专利代理业务外,开展商标、植物新品种等其他类别知识产权服务,业务门类多元,服务内容多样。
知识产权
法律服务
知识产权专业法律服务
以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服务为主营业务,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有成功案例;为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清算等提供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
为知识产权战略制定、行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专利布局、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置等提供咨询和辅导。
知识产权
培训服务
知识产权专业培训服务
主营业务为知识产权培训,提供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专利信息分析预警等实务技能的专业培训服务。
知识产权
商用化服务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从事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运用转化等服务;从事专利池建设维护、专利许可谈判、专利联盟建立等服务。
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开发知识产权的金融产品或衍生品;开展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和专利价值分析服务;提供知识产权质押、保险和证券化等服务。
知识产权
咨询服务
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和管理咨询服务
知识产权
信息服务
知识产权高端工具开发和信息平台建设
开发知识产权检索、分析、管理等高端软件工具;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信息平台。
专利数据库产品开发
开展专利数据深度加工,形成自主品牌的成熟产品;行业或企业个性化专利数据库的定制开发。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模式创新
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模式,具有良好的应用效益和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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