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地名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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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西地名概述
地名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具有定位性、指向性、地域性、民族性和稳定性等特征。解说地名,应该是一个很长的话题。但凡有人类居住和活动的地域,都有自己的名称,也就是地名。地名的产生,应追溯远古。当远古文化进入繁荣时期,人们交往增加,接触频繁,对于环境中的事物,形成了语言代号,相距不远的居址之间,亦不例外。开始,地名作为人们共同约定的一种语言代号,只有音和义,文字产生后,地名便有了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地名由少而多,由简而繁,其传播范围也由远而近,由小而大。
地名按类别分为两大类:即自然地理实体和人文地理实体。两大类又分为十一小类:即陆地水系、陆地地形、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类、居民点类、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信、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类。若按地名语别划分,又可分为汉语地名、蒙古语地名、藏语地名等少数民族语地名。据2015年林西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统计,我县共列入普查范围的地名条数为2356条,其中少数民族语地名约161条,占6.8%,
林西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北部,地处辽河上游,大兴安岭余脉南段。有文字记载和文物佐证的历史就有五千余年,林西城南的锅撑子山细石器文化遗址表明,早在石器时代林西境内就有人类活动,而人类定居生活也应有数千年历史,那时很可能产生过远古地名。
据林西县志记载,春秋战国至隋,林西地区先后为东胡、匈奴等我国北方少数民族之游牧地,自清天聪二年(1628年)归金后 至光
绪三十一年的280余年里亦为蒙古族之游牧地。清巴林王扎噶尔开始放垦蒙荒,至光绪三十三年四月(1907年),已放垦了北至西乌珠穆沁旗、南至巴林桥、东至查干沐沦河、西至克什克腾旗刘家营子,南北约长二百里,东西约宽五六十里,至此基本奠定了林西县境域。12月27日,热河都统廷杰奏请清廷批准,拟在巴林部西新建一县,初定县名“巴西”,即初拟的林西县名。
《民国林西县地方文献汇编》之“兴安西省林西县情况”
详细记载了1935年左右村落数量及分布情况:“此地本为蒙古人游牧之场所,加之放垦日期不长,又受风、旱灾害之祸,故人烟稀少,实属难免。县内聚集二三十户的村庄很少,多数仅为分散成三里两户、五里三户的居民点。因而没有完整地村落制度,就在形成村落的地方,存在十户设一家长的制度,五十户聚居的地方,则起名五十家子,就够上全县最大的村庄。由此可想而知全县村落的大体情况了”。当时我县有大小村落200余个,人口5.2万人,1.2万户。至清末光绪三十三年,“所招徕之人,赤峰、经棚两县者居多,围场县次之、承(德)、滦(平县)、平(泉县)、朝(阳县)等县之人数又次之,总以汉族居十分之八九。满族融化于汉族内,回、蒙两族居十之一二焉”,可见林西建县之初就奠定了移民县的特点,由此也对林西地名的形成和演化起了决定性作用。
纵观林西县境的演化,从地名形成的时间上看,基本可以分为以下四个时期。
一是清中期至清末期(1736-1850)。这一时期我县有建村记载
的很少,“甘珠庙”建村历史最早的村(《林西县地名志》1987年版),1782年建于统部镇黑山头村,“甘珠庙”系蒙古游牧民族朝拜之地,放垦后被毁逐年废弃;
二是清朝末期(1875年—1908年)。这一时期建村的有138个,多数为蒙古语地名,如:那达嘎和白音长汗,蒙古语地名27个,汉语地名135个;
三是民国时期(1909年—1945年)。这一时期建村的有464个;这些地名汉语地名占414个,蒙古语地名占50个,明显看出这一时期地名的形成与大量汉族移民迁入的关系;
四是解放后(1946—2016年间)。这一时期建村的有37个。为汉语地名36个,蒙古语地名1个。
综上所述,从林西地名形成的时间上看,清末期,县境人烟稀少,此时基本没有什么村落,多为蒙古人游牧点。随县境蒙古民族的外迁,在沿袭蒙古族原生地名的同时,蒙古语地名而逐渐减少,此时形成的地名以派生蒙古语地名和汉语地名,随汉族移民的大量迁入汉语地名而逐渐增多。由以蒙古族游牧生活而形成的地名为主,转以汉族农耕生活而形成的汉语地名为主的格局。最早形成的地名主要包括两大类,自然村落的地名和自然地理实体地名,而且这部分地名多以蒙古语地名为主,例如:居民点类的“十二吐”系蒙古语,“舍尔图”的音转,意为“长榛柴的地方”,就是人们依山而居、取柴做饭的日常生活,进而发现、利用自然资源而产生的地名。自然地理实体的“西拉沐沦河”,系蒙古语,因河水混浊色黄而得名。秦汉称饶乐水,三
国、西晋称作乐水,南北朝称弱落水,隋、唐称弱水、满水,辽称满河(契丹语称枭罗箇没里),元称失列门林。至清代汉字书写上有:锡刺木伦、失烈母林、什拉磨楞、什刺木兰、西拉木伦等,都是黄江之意。这一地名最早可追溯秦汉时期,是有文字记载的林西最古老的地名之一。
林西建县之初及之后的一个时期,随着以汉族为主的主体民族的迁入,在继续沿用了一部分蒙古语地名的同时,还以口口相传的形式,延续了以蒙古语命名的山、水、敖包名称来命名临近的自然村落名称,这种延续也是一种必然。其中一部分蒙古语地名随着汉族人的大量迁入而逐渐汉语化、有的逐渐失去了原有的读音和含义。我县的移民多系清光绪三十三年(1908年)前后迁入占地立村的。此时产生的自然村落的地名多达480个,一部分是某家某户迁出原村而自立新村形成的,一部分是由原来租种官宦人家的土地的人所建,还有一部分村落,原来只有一两户、两三户人家,随着驻军进入后而逐渐扩大而形成,如:统部、司令地、营盘、旅长地等。民国年间和解放后所形成的地名,大都属派生性质。
以上种种,皆因历史的发展,社会的变革,大自然的演变以及人群的迁聚,以及人文活动而形成了我县聚落地名的现状。
从地名形成的方式上看,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区域范围内,有不同的特征和规律。林西县聚落地名亦和北方广袤大地上的聚落一样,遵循着一条“三冠五缀”③的规律。所谓三冠就是在每一个地名之前冠姓、冠位、冠数,五缀则是在每一个地名之尾缀以社会生活中
五个方面的字,这五个方面是:社会之源的“地”,赖以生存的“住”,越野渡津的“行”,精神生活的“神”,物质交换的“商”。冠姓就是在地名之首,冠以一个姓氏的字,如我县的张家营子、马家屯、刘家营子等,就是以最早迁徙至此的人的姓氏名来命名村落名。地名冠姓,是古代聚族而居的反映。由于人口不断增多,聚落的不断分裂,地名首冠姓,难于区别同姓聚落的重复,因而又产生了冠位地名。冠位地名是在每个地名的前面,冠以表明方向位置的字,以便进一步区分相距甚近的同姓聚落,如后刘家营子、北王家营子等。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资源的集中,产生了地主,于是又有冠数地名出现,即每个地名之前冠以一个数字,这类地名的分布,多与经济活动有关,故多见于土地面积较大的平川,如我县的大营子乡、官地镇等所辖的村落三七地、二八地等,就是当时的佃户租种地主的土地,秋后按三七、四六分成而得名的。虽有三冠亦难于使数百地名一个个区别开来,何况姓氏只有百家,而用数亦不可过多,过多则不便,可用的方位,也不过上下四方而已,于是又由尾缀的变化来解决。尾缀社会生活中的五个方面,由同义字相互转化,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地名命名。在我县的聚落地名中,“三冠五缀”是较为普遍的,在这种变化组合中三冠与五缀,有时是互相重叠的,常用的尾缀变化字有:地——沟、摊、湾、岗、坝,如我县的榆树沟、扫帚摊、阎家湾、吉林坝等;住——地、家、院、屋、房、村、庄、营;如我县的上官地、八五十三家、李家大院、上帐房、兴隆庄、宋家营子等;行——桥、道,如:巴林桥、大黑道梁等;神——寺、庙、庵、祠,堂,如我县的平顶庙、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