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运输机械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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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编制依据1

2、工程概况2

3、应急组织机构2

4、重大事故危险源3

5、突发事件预防措施3

5.1塔吊突发事件预防措施3

5.2室外电梯突发事件预防措施5

5.3龙门架突发事件预防措施5

5.4吊篮高处作业突发事件预防措施6

6、应急准备7

6.1机构与职责7

6.2应急资源:9

6.3施工现场周围最近的医院布置及行车路线9

6.4教育、训练9

6.5互相协议9

7、应急响应10

8、垂直运输机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

8.1塔吊、龙门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1

8.2室外电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

8.3吊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3

8.4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措施事故发生后应急措施14 1、编制依据

1、《建筑塔吊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建筑室外电梯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2、《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3、《安全生产法》

4、《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5、《安全许可证条例》

6、《商务广场塔机交叉作业管理细则》。

7、《起重机设计规X》 GB3811-83

8.《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067 一 85

9.《高处作业吊蓝》 JG/T5032-93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XX市河东区靖江路,南至卫国道,北至XX道,西至靖江路,总建筑面积144190㎡,地上120190㎡,地下建筑面积24000㎡,人防区域总建筑面积7855㎡(含人防主要出入口使用的楼梯间面积),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为剪力墙结构,商业网点和裙房为框架结构,人防工程为框剪结构。地上最高33层,地下一层,建筑主体高度(外檐)最高达到99.3m。该工程抗震设防烈度7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Ⅰ级,屋面防水等级Ⅱ级,两道防水设防,地下耐火等级为Ⅰ级,地上建筑防火设计建筑分类有一类、二类,耐火等级:Ⅰ级、Ⅱ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应急组织机构

4、重大事故危险源

4.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4.2、室外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因断电、机器故障、开关失效、钢丝绳井架断裂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坠落、倒塌)。

4.3、龙门架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倒塌、钢丝绳断裂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

4.4、吊篮在安装和高空作业时发生断电、钢丝绳断裂发生高空坠落。

4.5、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4.6、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4.7、塔吊安装和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4.8、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4.9、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5、突发事件预防措施

5.1塔吊突发事件预防措施

5.1.1、塔吊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塔吊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吊的安装。

5.1.2、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5.1.3、安装塔吊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5.1.4、塔吊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规X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吊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5.1.5、塔吊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吊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5.1.6、塔吊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5.1.7、塔吊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5.1.8、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5.1.9、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5.1.10、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吊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临塔吊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5.1.11、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5.1.12、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5.1.13、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1.14、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5.1.15、塔吊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项目总工审批后遵照执行。

5.1.16、所有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点拉牢工作,防止架体倒塌。

5.1.17、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塔机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室外电梯突发事件预防措施

5.2.1、安装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

5.2.2、升降机运行时,人员的头、手绝不能露出安全栏外。

5.2.3、如果有人在导轨架上或附墙架上工作时,绝对不允许开动升降机,当吊笼运行时严禁进入外笼内。

5.2.4、吊笼上的零部件必须放置平稳,不得露出安全栏外。

5.2.5、利用吊杆进行安装时,不允许超载,吊杆只用来安装和拆卸升降机零部件,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5.2.6、吊杆上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吊笼。

5.2.7、安装作业人员应按空中作业的安全要求,包括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等,不要穿过于宽松的衣物,应穿工作服,以免被卷入运行部件中,发生安全事故。

5.2.8、安装过程中,必须笼顶操作,不允许笼内操作。

5.2.9、吊笼启动前应先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升降机运行通道无障碍,消除所有不安全隐患。

5.2.10、安装运行时,绝对不允许超过额定安装载重量。

5.2.11、雷雨天、雪天或风速超过13m/s的恶劣天气下不能进行安装作业。

5.2.12、安装及加高完毕立即对导轨架等部位润滑。

5.2.13、为防止机体倒塌及吊笼坠落的情况下,应定期观察施工升降机基础承受力情况,如出现下陷状态,就及时补救并责令停止施工运行,在确保安全符合使用要求情况下,才能启动施工。定期检查附墙架、标准节、连接销及其安全装置是否牢固可靠,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5.3龙门架突发事件预防措施

5.3.1、所有龙门吊操作人员要整齐着装,正确配戴安全帽,登高必须系安全带。

5.3.2、龙门吊行走前,必须对轨道进行检查,并清除障碍物。

5.3.3、所有操作人员要分工明确,采取定人、定岗、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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