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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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 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 , 分级管理” 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 , 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 即: 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的地方,省级以下预算管理级次由省级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备案。

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其预算管理级次由各自产业工会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批准。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 ; 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 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七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八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

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

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九条实行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 , 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 , 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与适用范围第一条为规范工会预算管理,保障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的预算管理活动,包括预算编制、审核、执行、调整、决算等全过程。

第二章预算原则与编制第三条工会预算应遵循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原则,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工会预算编制应坚持收支平衡,根据工会工作任务和发展需要,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

第五条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征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的意见,确保预算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第三章预算审核与执行第六条工会预算应经过工会财务部门初步审核,再由工会主席或相关决策机构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工会组织应严格按照预算方案进行,确保预算的刚性和严肃性。

第四章预算调整与监督第八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应经过工会财务部门评估,并提交工会主席或相关决策机构审批。

第九条工会应建立健全预算监督机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预算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决算与汇总第十条工会预算执行结束后,应编制决算报告,详细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并提交工会主席或相关决策机构审查。

第十一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定期向上级工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进行预算数据的汇总和分析。

第六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十二条工会主席或相关决策机构负责预算的审批、调整和决策。

第十三条工会财务部门负责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和决算工作,对预算进行全程跟踪和管理。

第七章预算违规与处理第十四条对于预算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八章附则与解释权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工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以上为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请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遵照执行。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日益关注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和企业的经济利益,工会行动与日俱增。

作为职工的代表,工会在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和谐稳定的运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工会预算,规范工会的财务活动,确保工会的财务安全和稳健运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于2010年印发实施。

一、《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是针对各级工会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督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涉及到工会预算管理的各级工会必须设立预算编制工作小组,确保编制出符合实际情况和合理需求的预算计划。

二、大纲预算中的各项指标必须科学合理,不能盲目照搬、胡乱提高,应以经济实际情况为基础,科学分析决定预算数额。

三、工会预算的审批应该按照规定,由上级工会对下级工会进行审批,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四、各级工会的预算执行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执行,并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工会预算的监督应该由财务审计机构和工会内部监督机构共同进行,确保工会预算的安全和规范执行。

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实施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对工会财务管理的规范化、透明化、安全化起了重要作用。

一、明确了工会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及监督的各个环节,规范了工会财务管理的各项行为。

二、强化了工会预算的管理措施,对预算的科学性、实效性和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监管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三、促进了工会财务管理的透明化。

所有工会预算的资金收支均公开透明,提高了工会内部成员、职工和社会各界对工会预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保障了工会财务的安全。

规范化的工会预算管理可以减少财务管理漏洞,防止出现财务风险,确保了工会的财务安全。

总之,《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实施促进了我国工会财务的规范管理,强化了工会的财务安全,提高了工会的透明度,为工会履行职能作出了重要的保障。

同时,我国工会在社会队伍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强化工会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方面的进步也将有助于工会将更多目光放在更广阔的层面的工作上,做好更多的事情,服务更多职工。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工会是劳动者自己组织的群众组织,代表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利益。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工会的预算制定和使用,确保工会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公开透明。

二、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周期工会预算编制周期一般为一年,根据需要可以根据特殊情况适当调整。

每年年初,工会应根据前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下一年的工作计划,制定当年的预算计划。

2. 预算编制程序(1)收集资料:工会应收集相关的财务数据和业务活动信息,包括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会员数量、工作项目等。

(2)制定预算目标:根据工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制定相应的预算目标,确保预算编制与工会的发展目标相一致。

(3)确定预算内容:工会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会费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活动经费支出、办公用品支出等。

(4)编制预算表格:根据预算内容,编制相应的预算表格,详细列明各项收入和支出预算。

(5)审核和批准:工会预算应经过财务部门和工会委员会的审核和批准。

三、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责任工会预算执行由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部门需建立完善的预算执行制度,确保预算资金按照预定的计划执行。

2. 收入管理(1)会费收入:工会会员应按照规定缴纳会费,财务部门需做好会费收取工作,并及时入账。

(2)其他收入:工会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资金,如赞助、捐赠等,财务部门需妥善管理和记录。

3. 支出管理(1)严格控制支出:财务部门应按照预算表格中的支出预算逐项执行,并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

(2)合理分配支出:根据工会的工作重点和需求,合理分配支出,确保资金用于具体的工作项目。

(3)经费报销:工会成员参与工会活动产生的费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报销,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预算监督1. 内部监督(1)财务部门监督: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2)审计监督:工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预算执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预算是指工会在规定时间内制定的一种财政计划。

工会计划以明晰目标为目的,确保合理分配资源并提高工会的工作效率。

预算管理是一种必要的会计制度,能够对工会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

在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工会可以统筹规划资源和各项支出,提高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会员和员工。

一、工会可支配资金的来源1.基本党费、党员自愿缴纳的工会会费以及其他财政公益性收入。

2.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国内外有关组织或个人及非政府组织的捐赠。

3.工会通过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二、工会预算的编制1.明确制定的目标,包括工会日常经费、各种活动的经费及安排。

2.确定预算,在确定预算时,应考虑到工会活动的类型、地点、持续时间及人数等。

3.合理分配资源,对预算中规划的开支进行逐一分析,确保开支与预算相符,能够实现所定目标。

三、预算执行1.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编制的预算管理,控制开支范围,防止超标支出。

2.不断监控工会经费收支,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合理利用资金和高效支出。

3.及时记录工会经费收支情况,保持经费账目的透明度,在任何时刻都应做到明明白白。

四、工会预算管理的意义1.能够合理规划工会资金的使用,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2.防止不必要的开支,节约公共资金,提高效率。

3.可以对工会的工作进行综合规划和检验,确保各项活动有所收获。

4.加强财政管理,防止财务出现错误。

五、工会预算管理的建议1.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统计分析,及时调整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2.提高工会预算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公开透明度,确保预算管理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3.严格控制工会预算内的支出,优先考虑变革、服务会员和员工的项目。

4.通过将预算管理与绩效评估结合起来,提高财务责任感和预算执行能力,确保工会预算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工会预算管理是工会财务管理的关键组成部分。

预算管理不仅可以确保工会资金的合理使用,节约公共资金,还能够统筹规划各项资源和开支,提高工会服务会员和员工的质量和实际效果。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会预算管理,提高工会资金管理水平,保证工会经费使用效益和合法合规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管理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预算制度、财务制度等法规,根据职责分工和职权授权,落实预算执行责任,严格把关财务预算的过程、结果和监督,保持公开透明。

第三条工会预算管理是指按照工会章程与决策程序,结合会员需求和发展实际,编制、用途、执行、调整、公示、监督、评估工会收支计划的过程。

第四条工会预算包括常规运行预算和专项项目预算。

常规运行预算用于工会平时开支,包括工会会务、工会文化、职工关系调解、维权服务、职工福利、人员管理等方面;专项项目预算用于工会开展非商业性服务,包括职工培训、职工文艺等方面。

第二章工会预算的编制第五条工会预算的编制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编制工作方案;(二)收集预算编制所需资料;(三)制定财务收支预算;(四)制定预算总表;(五)报批工会经费预算。

第六条工会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工会的功能定位、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并考虑工会经费来源、档案管理、公示公开等因素,经相关部门协同会同后报审定,并送审批机构审核。

第七条工会预算编制应当偏重于维护会员利益,合理确定经费支出计划,严格财务预算的核定程序,及时公开预算编制结果和实际执行情况,制定分摊原则和政策。

第三章工会预算的使用第八条工会预算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循以下条件:(一)根据预算项目使用规定,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规性;(二)预算支出的范围,不得超出预算批准金额;(三)严格审批、报销和付款流程;(四)切实做好预算执行情况的记录和核算工作,特别是收支结余,超支清偿和财产保全方面;(五)定期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九条工会预算使用过程中,应当特别注意的问题:(一)制定费用发生标准,鼓励协商比选择;(二)执行工会预算中发生明显超支时,应当及时闭环公告,重新编制预算,经会员大会审定后执行;(三)若有发生结余,应当及时上缴,不能以任何形式挪用结余资金。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总工发〔2009〕38号2009.8.1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的地方,省级以下预算管理级次由省级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备案;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其预算管理级次由各自产业工会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批准;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第五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七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八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第九条实行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1. 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2. 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3. 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4. 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5. 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税务等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第十条实行单位预算管理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其职权是: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2.按照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办理各项核算业务,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3.指导、监督所属单位或部门核算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工作;4.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5.定期向主管工会财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第十一条工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预算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2.拨缴经费收入;3.上级补助收入;4.政府补助收入;5.行政补助收入;6.事业收入;7.投资收益;8.其他收入;预算支出包括:1. 职工活动支出;2.维权支出;3.业务支出;4.行政支出;5.资本性支出;6.补助下级支出;7.事业支出;8.其他支出;第四章预算编制与审批第十二条工会预算编制的原则是: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第十三条工会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上级工会要求、预算编制原则和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编制;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第十四条预算收入的编制,要按照收入来源,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第十五条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工会行政性支出预算,应参照同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度、费用标准以及核定的人员编制编列;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工会接受的财政补助资金要纳入预算管理,依据财政确定的开支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第十八条各级工会的办公、职工活动场所等基本建设, 根据工会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由同级政府或行政解决;县级以上工会的办公和职工群众的文化、教育、体育活动设施,在政府给予大部分补助的前提下,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动用少量经费弥补不足,上级工会也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第十九条房屋建筑物购建、专项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等预算,需附经有关专业部门论证的可行性工程项目论证报告、立项批复、开工许可等相关文件,按照工程进度及资金状况编制当年预算;列入地方基本建设或更新改造计划的工程项目,应附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文件;第二十条各级工会用部分结余经费投资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提出书面报告,报职能部门审核,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列入预算;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工会预算,可在本级预算支出总额的百分之五以内编列预备费,用于当年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工会根据需要,可以从本级经费结余中安排一定数额的后备金作为储备,用于特殊情况下的资金需要;需要动用时,必须经过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议,工会常委会批准,并报上级工会备案;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工会应根据全国总工会规定提取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和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第二十四条全国总工会每年10月提出下年度省级工会编制预算的要求;省、市、县级工会应根据上级工会编制预算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部署,并按照上级工会规定的时间上报下年度预算;第二十五条各级工会的本级预算草案,由各级工会财务部门编制,经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上一级工会有权提出修订预算的意见和要求,下级工会根据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调整预算;依靠本级工会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预算草案由本级工会审批;全国总工会预算草案,经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由全国总工会书记处批准后执行;第二十六条各省级工会的本级预算附工会机关预算,应在3月15日前报送全国总工会审批,全国总工会应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批复;市级以下含市级工会本级预算的报批时间,由省级工会确定;第五章预算的执行与调整第二十七条各级工会预算由本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第二十八条各级工会应按照预算确定的任务积极组织收入;第二十九条各级工会要按照全国总工会、省级总工会的规定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不得截留、挪用;第三十条各级工会预算在批准之前只能开支必要的基本费用及帮扶、送温暖等支出;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费用一般不得开支,因特殊原因必须提前开支的,经工会委员会常委会或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可控制在年度预算的25%以内;预算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第三十一条各级工会应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不得办理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不得越级办理预算拨款;第三十二条各级工会要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等支出,应经有关专业部门审核后执行;第三十三条各级工会要严格控制行政支出,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应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内的支出,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四条各级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改变或追加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工会委员会常委会或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后,在预算内调整或动用预算预备费;第三十五条各级工会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预算收支总额需要增减变动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每年以一次为限,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第六章决算第三十六条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各级工会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编制年度决算;决算未经批准前,称为决算草案;第三十七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附报工会机关决算草案;第三十八条跨年度的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前按年度拨出数编报,最后年度工程竣工后,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确认, 按审核确认数扣除以前年度决算数后的余额,编制年度决算;第三十九条决算草案的审批程序与预算草案审批程序相同;第四十条省级工会的本级决算,应在3月15日前报送全国总工会审批,全国总工会应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批复;市级以下含市级工会决算的报批时间,由省级工会确定;第四十一条各级工会的决算,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逐级汇总上报;第七章监督第四十二条各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本级工会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第四十三条各级工会的预算、决算要接受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计监督;预算执行情况要接受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监督;第四十四条各级工会对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要逐步实行绩效考评制度;第四十五条有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的性质和使用范围,截留挪用项目资金;隐瞒收入,虚列支出,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擅自决定重大开支项目等行为的,上级工会应责令其做出检查,并要求纠正;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会的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施行;1998年9月9日颁发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全国总工会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省级工会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附件: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编报要求及表格附件: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编报要求及表格一、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编报要求工会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财务负责人:制表:二、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编报要求1、各级工会必须按全国总工会统一编制的表格填报,不得随意增减款、项科目;2、本表“核定预算数”按上级工会核定的预算填列;3、本表“决算数”根据本级工会会计年末各有关总账科目借贷方累计余额与所属单位报表汇总填列;工会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财务负责人:制表:三、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汇总表编报说明1、本表适用于基层工会、县级工会、市级地、州、盟工会、省级工会和全国总工会汇总所属决算报表之用;2、各省、市、县、基层工会必须按全国总工会统一编制的表格及有关要求汇总填报,不得随意增减款级科目;3、决算汇总要求做到数字计算正确,内容完整,并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省级工会必须于次年3月15日前报送全国总工会财务部一份,包括书面文档和电子数据;4、本表金额单位一律用“万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5、省级工会的决算汇总表应另附决算汇总表说明书;6、收支决算汇编的口径及要求:1省辖市级地、州、盟工会汇总时,将本级工会的决算填入“市级工会”栏内,根据县市、市辖区、旗工会的本级决算汇入“县级工会”栏内,根据县市、市辖区、旗工会上报的基层工会汇总决算和市地、州、盟直基层工会的汇总决算汇入“基层工会”栏内;2省自治区工会汇总时,将本级决算填入“省级工会”栏内,将市地、州、盟工会和省产业局工会的决算,填入“市级工会”栏目,县级工会决算汇总填表入“县级工会”栏目,根据省直基层和市、县所属基层汇总填表入“基层工会”栏目;3直辖市工会汇总时,将本级决算填入“省级工会”栏内,将区局工会的本级决算和直辖市所属县总工会决算,汇总填入“市级工会”栏中,根据市直和区县局的基层汇总列入“基层工会”栏内;4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汇总时,将本级决算填入“省级工会”栏内,基层工会汇总决算填入“基层工会”栏内;5中央国家机关工会和中直机关工会汇总时,将本级决算填入“省级工会”栏内,基层工会汇总决算填入“基层工会”栏内;6全国总工会汇总时,将本级决算填入“全国总工会”栏内,并根据省级工会上报的汇总决算进行汇总;7、省级工会在“汇总决算数”栏内,应对冲“上级补助收入”与“补助下级支出”科目即上级补助收入科目保留全国总工会的补助数,其余全部与补助下级支出冲减;省级工会在“汇总决算数”栏内填写对冲以上两个科目数外,其余各栏数字按原数汇总填列,市级工会也可按此原理进行对冲;8、汇总决算应报文字说明,除说明应汇和实汇的单位外,主要是运用结构分析和对比分析的方法,对各级工会经费收、交的状况作综合性检查、分析;重点分析工会经费收、支构成变动情况和问题,为领导制定政策,改进工作提供参考;9、省级工会决算汇总编妥后,应将决算汇总表说明、决算汇总报表、加决算汇总封皮,整理装订成册上报全国总工会一份,封皮应加盖公章,经手人员要盖个人名章,同时要求将报表电子数据报送全国总工会;。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预算管理,规范工会经费使用,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管理合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会预算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四条工会预算管理应依法执行,遵循经济适度原则,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五条工会预算管理应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监督机制,确保工会预算按程序规范执行。

第二章工会预算编制第六条工会预算编制应遵循财政法律法规,坚持科学、严谨原则。

第七条工会预算编制应根据工会活动计划和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确定预算的收入和支出项目。

第八条工会预算编制应明确预算的期限和范围,按照年度进行编制。

第九条工会预算编制应明确各项经费的具体数额和用途,确保经费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的规定。

第十条工会预算编制应制定相应的预算编制流程和责任分工,明确各个环节的负责人和工作职责。

第三章工会预算审核第十一条工会预算审核应由财务部门或者独立的预算审核部门进行。

第十二条工会预算审核应对预算的合理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工会预算审核应重点关注各项经费的用途和资金来源的合法性,防止违规使用和侵占工会经费。

第四章工会预算执行第十四条工会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收入和支出项目进行。

第十五条工会预算执行应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工会经费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六条工会预算执行应加强审计监督,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

第五章工会预算监督第十七条工会预算监督应由工会全体味员参预,发挥监督的作用。

第十八条工会预算监督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监督的程序和责任。

第十九条工会预算监督应重点关注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向工会会员公开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罚则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赋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工会预算管理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工会管理机关负责解释。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加强宏观调控,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级工会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

第四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

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的预算,包括本级供给经费单位的预算。

单位预算是指依靠本级预算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事业单位按规定上交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六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批准的预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七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八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工会预算管理职权第九条本级预算管理单位的职权是: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的调整方案。

2、审批下一级工会及本级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

第十条单位预算管理单位的职权是: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

2、按照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按照规定办理各项收支业务,及时、足额上交应缴款项。

3、指导、监督所属报销单位或内部核算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工作。

工会 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 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前言工会是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组织,管理好工会的预算也显得尤为重要。

合理规范的预算管理办法,可以有效地实现工会的各种工作计划和项目,并且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本文将会详细讨论关于工会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和项目支出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规章制度工会预算的编制1.工会预算是以财政年度为基础,按照工会计划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经由工会主席或主席团审定的计划。

2.工会预算分为一般预算和特殊预算两种,其中特殊预算是给予工会特别项目或活动的预算,需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委员会的决定。

工会预算的审核1.工会预算审核应当参考经验,并应当支持职工权益。

2.工会预算审核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审核流程应当公开透明,并应当通过工会委员会审查通过。

3.一旦工会预算审核通过,便可以下达预算。

工会预算的监督和管理1.工会预算的监督和管理是指工会应当根据职责、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对工会预算的管理和督导。

2.工会应当将预算管理相关的信息公示,让所有职工都可以了解到与预算相关的信息。

工会预算的项目支出办法工会活动支出1.工会活动支出包括职工文化活动、职工业余活动、职工经济援助、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等。

工会活动支出可以根据职工需求适当调整,但必须有详细记录、单据及发票。

2.工会支出活动分为一般活动和特殊活动两种,相对应的预算分类也分为一般预算和特殊预算两种。

工会劳动保护支出1.工会应当关注职工劳动保护,并为职工提供相关的服务和保障。

工会劳动保护支出包括工伤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等。

2.就职工的实际需要,工会应当办理相应的保险,工会预算应当在发放相关医疗和生育保险时及时核算相关成本。

工会日常运营支出1.工会日常运营支出包括办公室开支、行政管理开支、租金、人员薪酬等。

这些支出必须有相关证明文件,并且需要核实支出人是否合法、支出是否合规。

2.工会支出需要明细记录每笔支出,例如会议费用、差旅费、税费、服务费和物业管理等支出,必须以全额报销。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加强宏观调控,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级工会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第四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

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的预算,包括本级供给经费单位的预算。

单位预算是指依靠本级预算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事业单位按规定上交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六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批准的预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七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八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工会预算管理职权第九条本级预算管理单位的职权是: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的调整方案。

2.审批下一级工会及本级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

单位预算管理单位的职权是: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

6.按照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按照规定办理各项收支业务,及时、足额上交应缴款项。

7.指导、监督所属报销单位或内部核算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工作。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一、引言工会作为职工组织,在实施各项活动过程中需要合理安排和管理资金,预算管理是重要的组成部份。

本旨在规范工会预算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二、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原则a. 合理性原则:预算须合理、科学、可行,符合工会发展需求。

b. 客观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基于实际数据和经验,客观准确。

c. 透明性原则:预算编制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工会会员的知情权。

d. 紧缩性原则:预算编制时应遵循经济、适度节约原则,保证资金的有效利用。

e. 灵便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灵便应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2. 预算编制程序a. 采集预算资料:采集上一年度资料和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包括财务报表、会员信息等。

b. 制定预算指标:根据工会活动计划和需求,制定预算指标,包括收入、支出、固定资产投资等。

c. 编制预算报告:将预算指标编制成预算报告,明确每项指标的具体金额和说明。

d. 审议和批准:对预算报告进行审议,并由有关部门批准。

e. 实施和监督:根据批准的预算报告,工会按照计划实施,并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资金管理1. 资金来源a. 工会会费:收取会员的定期会费作为主要资金来源。

b. 捐赠和赞助:接受来自会员或者外界的捐赠及赞助款项。

c. 政府津贴:工会有资格获得政府的相关资助。

d. 投资收益:对工会资金进行合法投资,并获取收益。

2. 资金使用a. 基本开支:工会活动的日常开支,如办公用品、物业管理费等。

b. 活动经费:用于组织各类活动的经费,包括会员聚会、培训、文化活动等。

c. 公益事业支持:用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捐助或者援助。

d. 紧急备用金:用于应急情况下的支出,如突发事件、会员意外等。

e. 固定资产投资: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器材等固定资产的投资。

四、预算控制1. 预算执行a. 资金申请:根据预算,工会各部门按需提交资金申请。

b. 资金审批:工会财务部门对资金申请进行审批,并决定是否批准。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的地方,省级以下预算管理级次由省级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备案。

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其预算管理级次由各自产业工会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批准。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第五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八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九条实行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1。

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

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

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

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

预算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原则。

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的地方,省级以下预算管理级次由省级总工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备案。

经全国总工会批准独立管理经费的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其预算管理级次由各自产业工会确定后,报全国总工会批准。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五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上级工会批准的预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六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八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

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本级次范围内工会经费收支(含所属建立预算管理关系的机关和单位)的总预算。

单位预算是指与本级预算有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关系的工会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九条实行本级预算管理的工会,其职权是: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2.审批下一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依靠本级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关于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关于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关于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一、引言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组织。

为了加强对工会预算的管理,提高预算使用效益,制定本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二、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的目的: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 预算编制的原则:2.1 公开透明原则:工会预算编制必须公开、透明、公正。

2.2 稳定可行原则:工会预算编制应遵循合理、稳定、可行的原则。

2.3 经济适用原则:工会预算编制应在保证实际需求的情况下,合理控制经费支出。

3. 预算编制的步骤:3.1 收集预算依据:工会预算编制应充分收集和分析有关财务、经济等方面的依据。

3.2 制定预算方案:根据收集的依据,制定工会预算方案,明确预算的收入和支出项目。

3.3 预算审批:经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请上级单位审批。

3.4 预算执行:根据预算方案,按照预算执行计划进行预算支出。

3.5 预算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预算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与修订。

三、预算使用1. 预算使用权限:工会预算使用权限应明确,根据预算支出项目划分权限范围。

2. 预算使用程序:2.1 预算申请:预算使用人员向工会委员会提出预算申请,并提供相关支出凭证。

2.2 预算审批:工会委员会对预算申请进行审批,并决定是否给予批准。

2.3 预算支付:经预算审批后,工会财务部门按照审批结果进行支付。

3. 预算使用监督:加强对预算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四、预算报告与评审1. 预算报告:按约定时间,工会财务部门应向上级单位递交年度预算报告,内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支出项目等。

2. 预算评审:上级单位对工会预算进行年度评审,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预算调整:根据预算评审结果,对工会预算进行必要调整与修订。

附件:1. 工会预算编制表格2. 工会预算使用申请表格3. 工会预算报告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 企业法人财产:指企业法人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权益3. 经费使用细则:具体规定工会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的文件。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北京市工会预算的管理,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提高工会预算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制定本办法。

二、预算编制(一)预算编制目标根据工会的发展定位和职责要求,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提高工会经济运作的效益。

(二)预算编制原则1. 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符合职能定位,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

2. 经济效益原则:预算编制应以提高工会经济效益为目标,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3. 透明度原则:预算编制应具备公开、透明的特点,接受职工监督。

(三)预算编制程序1. 概算编制:按照工会的具体活动和经济发展需求,编制工会预算的概算。

2. 部门评审:各相关部门对工会预算概算进行评审。

3. 联席会议审定:通过联席会议的方式,对工会预算进行审定,形成最终的预算方案。

三、预算执行(一)资金管理1. 资金监管部门: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管部门,负责对工会预算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2. 资金使用审批:工会根据预算方案和资金需求,向资金监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并经资金监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3. 资金使用范围:工会预算资金只能用于工会活动、会员福利、职工教育培训等与工会职责相关的支出。

(二)预算执行监督1. 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工会需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预算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

2. 职工监督:鼓励职工对工会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接受职工的监督和建议。

四、预算评估和调整(一)预算评估每年年末,工会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二)预算调整根据实际需要,工会预算可以进行调整,但调整必须经过资金监管部门的审批。

五、监督与处罚对于违反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延迟财政拨款等,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本办法由北京市工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总结北京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工会预算的管理,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一、概述
该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工会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
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二、预算编制
1. 工会预算由工会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提交给工会领导层审批。

2. 预算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合理评估
工会的收入和支出预期。

3. 预算编制应考虑工会的发展需求和会员需求,合理分配经费。

三、预算执行
1. 预算执行期间,工会财务部门应按照预算计划进行经费支出。

2. 经费支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的规定,不能超出
预算限额。

3. 工会财务部门应及时记录和归档预算执行情况,确保财务信
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预算监督
1. 工会成员有权对工会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工会财务部门应向工会成员公开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情况。

3. 工会领导层应对工会财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
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和不正当行为。

五、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工会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等措施。

2. 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工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供参考使用。

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请工会相关人员认真遵守并执行该办法,以确保工会预算的合规管理和有效利用。

公司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办法1. 背景公司工会经费是用于支持员工福利和工会活动的资金来源。

为了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制定本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2. 经费预算编制原则2.1 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公司财务状况合理安排经费金额。

2.2 透明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公开透明,确保员工对经费使用情况的了解。

2.3 制度化原则:预算编制应建立制度和流程,确保持续有效地管理经费。

2.4 紧缩性原则:预算编制应注意节约开支,合理利用有限资源。

3. 经费预算编制流程3.1 工会经费预算由工会主席牵头编制,经工会委员会讨论并通过后提交公司财务部门审核。

3.2 经费预算编制应考虑以下因素:- 员工福利需求- 工会活动计划- 公司财务状况3.3 经费预算应按年度编制,于上一财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并于下一财年开始前予以公布。

4. 经费预算的内容4.1 经费预算应明确列示以下内容:- 经费收入来源- 经费支出项目和金额- 特殊项目的经费使用规定- 监督管理措施5. 经费使用管理5.1 经费使用应符合工会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 工会经费不得用于个人或非法定工会活动。

5.3 工会经费支出应经过审批程序,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销工作。

5.4 工会经费的支出应及时公开,接受员工的监督和查询。

6. 经费监督和审计6.1 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6.2 公司财务部门有权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财务审计。

6.3 如发现经费使用不当或存在违规行为,应立即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7. 附则7.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7.2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工会所有。

以上为《公司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的内容和要点,请相关人员严格遵守。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一、概述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是指根据工会的组织机构、功能及经费需求,制定和执行合理、科学的预算计划和管理措施,以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预算管理是工会组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会财务管理的基础。

二、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的依据工会预算编制的依据主要包括工会章程、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工会工作计划及相关政策规定等。

2. 预算编制的原则合理性原则:预算数额应该合理,符合工会实际情况和需求。

严谨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严谨,数据可靠,杜绝虚假数据和随意变动。

公开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公开透明,让会员和公众都可以查看。

监督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受到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3. 预算编制流程1. 制定预算编制计划。

2. 收集工会的收支情况及相关数据。

3. 制定预算内容,并进行内部讨论和修改。

4. 经过工会理事会或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三、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的监督工会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负责人,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 预算执行的灵活性根据工会实际情况的变化,对预算进行适当的调整,并经过相应的程序和机构审批通过,确保预算执行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四、预算管理1. 预算管理的内容收支管理:对工会收支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规。

账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账务管理体系,实行资金监控和审计。

财产管理:对工会财产进行统一管理,保护工会资产安全。

成本管理:对工会各项支出进行成本核算和控制。

风险管理:对预算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2. 预算管理的目的确保工会经费的有效使用,最大限度地满足工会工作需要。

提升工会组织管理水平,增强工会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修改和补充均需经过工会理事会或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以上为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能够对工会预算管理有所帮助。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办法旨在规范工会预算编制、审核、执行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工会经费的合理利用和管理,提高工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本办法依据《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会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工会及其所属各级工会的预算编制、审核、执行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预算原则工会预算编制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工会经费的公正分配和合理使用。

第二章预算的编制和审核第四条任务分工工会预算编制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保持紧密的沟通与协作。

第五条预算编制的程序1. 财务部门参照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工会工作计划和经济形势,制定下一年度的预算初稿。

2. 预算初稿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请工会领导班子审议。

3. 工会领导班子对预算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并形成最终版本。

4. 最终版本的预算由工会领导班子签字确认后,报请审议机构审核。

5. 审议机构对预算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6. 经审议机构审核通过的预算,由工会领导班子作出决策,并予以公示。

第六条预算审核的程序1. 预算审核机构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预算进行审核,依据预算编制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对预算的合理性、科学性、合法性进行评估。

2. 预算审核机构应当及时向工会领导班子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要求工会领导班子对预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整和完善。

3. 工会领导班子应当认真听取预算审核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正,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三章预算的执行和监督管理第七条预算执行的程序1. 工会各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

2. 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当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向工会会员和工会代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3.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出现重大事项或紧急情况,需及时报请工会领导班子决策。

第八条预算监督管理的程序1. 工会财务部门应当对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向工会领导班子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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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参考。

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强化分配和监督职能,加强宏观调控,保障工会社会职能的履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各级工会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工会预、决算。

第三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工会预算一般分为五级管理,即: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市级工会、县级工会、基层工会。

第四条工会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单位预算。

本级预算是指各级工会的预算,包括本级供给经费单位的预算。

单位预算是指依靠本级预算供给经费的工会机关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工会对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补助及事业单位按规定上交的收益列入本级预算;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收支要全额列入本级预算。

第六条各级工会要认真执行批准的预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

第七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八条预算收支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工会预算管理职权第九条本级预算管理单位的职权是:1、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预算的调整方案。

2、审批下一级工会及本级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决算。

3、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程序办理预算调整。

4、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5、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和经济关系。

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本级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级预算管理工作。

第十条单位预算管理单位的职权是:1、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

2、按照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按照规定办理各项收支业务,及时、足额上交应缴款项。

3、指导、监督所属报销单位或内部核算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工作。

4、定期向主管工会财会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章工会预算收支范围第十一条工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预算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2、拨交经费收入;3、事业收入;4、上级补助收入;5、政府或行政补助收入;6、投资收益;7、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包括:1、会员活动费;2、职工活动费;3、事业支出;4、工会业务费;5、工会行政费;6、专项资金支出;7、补助下级支出;8、其他支出;9、上解经费支出。

第十二条各级工会要按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对拨交经费收入定期进行分解,并逐级上解经费。

第四章预算编制与审批第十三条工会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工会要求,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和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

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第十四条预算收入的编制要以上年实际收入为基础,考虑本年度各项增减因素编制。

第十五条预算支出的编制,要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的工作特点,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

第十六条县以上工会行政费预算,应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制度、费用标准以及核定的人员编制编列。

第十七条各级工会的办公、宿舍、职工活动场所的基本建设,根据《工会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由同级政府(行政)解决。

县以上工会职工群众的文化、教育、体育活动设施,在政府给予大部分补助的前提下,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动用部分经费结余弥补少量不足。

专项资金支出(含基建工程、专项设备、专项维修)预算,应经有关专业部门论证,并附专项工程专题报告,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列入地方基本建设或更新改造计划。

第十八条县以上工会预算,可在本级预算支出总额的百分之五以内编列预备算,用于当年难以预见的开支。

第十九条各级工会用部分经费结余兴办工会企业时,必须首先进行可行性经济分析论证,提出书面报告,先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列入预算。

确定为借款的,要签定借款合同;确定为投资的,要规定上交收益指标。

第二十条全国总工会、省级工会应当从本级当年经费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预算周转金,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保证及时用款,其额度应逐步达到本级预算支出总额的25%。

第二十一条如需要动用时,必须经过本级工会常委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全国总工会每年年底以前提出下年度编制预算的要求。

省、市、县级工会,应根据上级工会编制预算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部署。

第二十三条各级工会的本级预算草案,要充分听取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经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审批。

本级工会与工会机关分开核算的县级以上工会,其机关预算应作为本级预算的附件,报送上一级工会。

县级以上工会的单位预算草案,由本级工会审批。

基层工会的预算,应报上一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上一级工会有权提出修订预算的意见和要求,基层工会根据这些意见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预算。

第二十四条全国总工会预算草案,由全国工会财务部编制,提交全国总工会书记处讨论,经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全国总工会主席团批准后执行。

各省级工会的本级预算,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全国总工会审批,全国总工会应于规定期限内及时批复。

市(地、州、盟)级以下工会本级预算的报批时间,由省级工会确定。

第五章工会预算的执行与调整第二十五条各级工会预算由本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

第二十六条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工会预算草案在批准之前只能列支必要的经常费用,设备、修缮、专项工程费用一般不得开支。

预算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二十七条各级工会应按照预算确定的任务积极组织收入。

第二十八条各级工会应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

不得办理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不得越级办理预算拨款。

各级工会要监督所属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要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以领代报。

专项工程、大型设备购置和专项修缮支出,应经有关专业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三十条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调整方案每年以一次为限,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

第三十一条要严格控制行政费支出,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

第六章工会决算第三十二条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

各级工会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编制年度决算。

决算未经批准,称为决算草案。

第三十三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做到收支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四条专项资金支出决算,按当年实际拨出数编报。

工程竣工后,经合法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确认,编制整个工程竣工决算。

第三十五条决算草案的审批程序与预算审批程序相同。

第三十六条省级工会的本级决算草案,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全国总工会审批,全国总工会应于规定期限内及时批复。

市(地、州、盟)级以下工会决算草案的报送时间,由省级工会确定。

第三十七条各级工会的决算,应按上级工会的要求逐级汇总上报。

第七章监督第三十八条各级工会的预算、决算要向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汇报并接受其审查。

第三十九条各级工会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本级工会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

第四十条各级工会未按规定程序报批预算,擅自决定的重大开支项目,上级工会不予批准,责令其作出检查和调整有关账目,并予以通报。

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及预算管理原则,造成损失浪费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按照国家和工会的有关规定追究期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1999年1月1日施行。

1982年1月11日颁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县以上工会预算、决算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全国总工会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科目及说明附件(二)县以上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编报要求及表格附件(三)基层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编报要求及表格附件(一) 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科目及说明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科目及说明科目编号科目名称预算收支科目说明401会费收入工会会员按规定标准交纳的会费。

402拨交经费收入行政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拨交的工会经费,县级以上各级工会按规定比例收到下一级工会上解的经费。

403事业收入工会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

404上级补助收入上级工会的各项补助收入。

4041经常费补助上级工会补助的经常费。

4042回拨补助上级工会按规定办法给予的回拨补助。

4043专项补助上级工会对文化、教育等事业的专项补助。

4044其他补助上级工会拨给的救灾慰问、困难职工慰问等补助款项。

405政府或行政补助收入地方政府或企业事业机关行政拨给工会的各种补助款,包括基本建设、大型修理、大型活动的补助等。

406投资收益工会经费投资所取得的各项收益。

407其他收入不属于以上各项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财产变卖处理废品收入等。

501会员活动费基层工会用会费支付的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的各项费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

502职工活动费工会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及其他活动等费用。

5021职工教育费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的各项支出。

5022文体活动费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体育、文艺方面活动的开支、购置活动用品、奖品等费用。

5023宣传活动费工会组织时事政治、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展览等宣传活动的费用。

5024其他活动费工会开展的不属于上述开支范围的其他活动的支出。

503事业支出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504工会业务费工会履行职能、培训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5041培训费培训工会干部、积极分子等费用。

5042会议费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的各项支出。

5043专项业务费工会开展大型专题调研、法律服务、劳动保护、劳动争议协调及建家活动等专项业务和大宗印刷费用等。

5044外事费工会开展外事活动的费用。

5045其他业务费不属于以上业务开支的其他费用。

如基层工会慰问困难职工以及工会办公、差旅等方面的费用。

505工会行政费县级以上工会机关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的各项支出。

5051人事费在编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费用。

5052公务费工会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招待费等费用。

5053修缮费工会房屋、设备日常维修费用。

5054购置费一般设备购置(单台件5万元以下)的费用。

5055其他费不属上列开支的其他行政费用。

506专项资金支出县级以上工会的专项工程及单台件在5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专项维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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