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个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教育培训1.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和安全规章制度。
2.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从业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三、安全操作规程1.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上岗前应检查设备、工具、材料等是否完好,确保安全。
3.操作过程中应集中精力,不得擅自离岗、串岗。
4.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带病作业。
5.遇到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
四、安全防护用品1.从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
2.不得随意丢弃、损坏或擅自替换安全防护用品。
3.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由专人负责,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从业人员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3.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报告上级。
2.公司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3.从业人员有权向上级反映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公司应予以重视并妥善处理。
七、奖惩措施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从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从业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八、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6篇)
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6篇)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精选6篇)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学院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提高食堂员工素质。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制定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食品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和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卫生知识培训的方法:集中授课、观摩学习、岗位操作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等。
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结束后,要进行一定形式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考核不合格要进行补课补考,补考二次不合格者,取消上岗资格。
五、食品从业人员要按要求按时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培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六、建立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篇2职业学院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学院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提高食堂员工素质。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制定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食品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和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团队协作,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各岗位从业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第五条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下属员工的工作,确保部门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技术人员应负责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等工作,提高企业技术水平。
第七条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八条销售人员应积极开展市场调研,拓展销售渠道,提高企业市场份额。
第九条各岗位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利益。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条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一条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闲聊、玩手机等。
第十二条不得在工作中饮酒、吸烟、吃零食等。
第十三条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第十四条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奖惩第十七条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从业人员,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的从业人员,企业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十九条对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从业人员,企业给予奖励和鼓励。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3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3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精选23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1一、公司新入职员工应出具相应的健康证明,入职后公司定期安排健康检查,建立员工卫生档案。
不得安排有健康禁忌的人员从事危险、有害作业,对于直接面客接待工作的员工应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加强员工的安全生意识;四、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加强维护保养,做好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工作,使酒店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及生理健康。
五、加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对工作场所有涉及到危害物质要醒目标识及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使员工对危险有害物质有防范意识,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六、各部门配备相应的急救物资及个人防护用具,合理控制高温下作业,确保高温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七、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2一、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三、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满足企业和员工的培训需求,制定的一套具体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培训需求调查:定期对企业员工的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和分析,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和期望。
2. 培训计划制定:根据员工的培训需求和企业发展需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并确定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时间等。
3. 培训资源管理:管理企业的培训资源,包括培训预算、培训材料、培训设施等,确保培训资源的有效利用。
4. 培训师资管理:管理企业的培训师资力量,包括招聘、培训、评估和激励等,确保培训师资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5. 培训活动组织:组织和安排各类培训活动,包括课堂培训、工作坊、研讨会、外出考察等,确保培训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6. 培训评估和反馈:对培训活动进行评估和反馈,收集员工的培训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培训质量。
7. 培训记录管理:建立员工培训记录库,记录员工的培训经历和成果,为职业发展和绩效评估提供支持。
8. 培训成果考核:根据培训计划和目标,对员工的培训成果进行考核和评估,与职业发展和晋升挂钩。
9. 培训效果跟踪:跟踪和评估培训效果,对培训活动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以判断培训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4篇)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一、前言个人卫生是指个人自身的卫生行为和卫生状态,对于从业人员而言,良好的个人卫生管理是保障自身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关键。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包括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医疗行业从业人员、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等。
三、个人卫生要求1. 个人卫生常识从业人员应了解个人卫生的基本常识,包括洗手、刷牙、洗澡、剃须等,做到相应卫生措施的正确和合理运用。
2. 衣着要求(1)从业人员应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颜色要求统一,工作服应定期更换和清洗。
(2)从业人员应穿戴干净的工作鞋,并经常更换袜子,保持脚的干爽。
(3)从业人员头发应整齐,不得披散,长发应盘起或束起。
(4)从业人员不得佩戴手表、项链、戒指、耳环等饰品,严禁留长指甲。
3. 洗手要求(1)从业人员在工作前、上厕所后、接触垃圾后、接触生食后、发热、咳嗽、打喷嚏后等场合都应进行洗手。
(2)洗手时应使用洗手液或肥皂,并按照正确的洗手方法进行操作,包括用流动水湿润双手、取适量洗手液搓揉双手、顺序搓洗双手五指、搓洗掌心、搓洗双手背、搓洗指关节等。
(3)洗手后应使用干净的纸巾擦干双手,并及时关闭水龙头,避免二次污染。
4. 环境卫生要求(1)从业人员在工作现场的周围不得乱扔垃圾,要保持环境整洁。
(2)从业人员应及时清理工作场所和工具,避免积存杂物和污渍。
(3)从业人员应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5. 饮食卫生要求(1)从业人员应注意饮食卫生,避免食用变质食品或生食。
(2)从业人员在进食前应进行手部卫生处理,包括洗手或使用消毒液。
(3)从业人员应注意饮食平衡,避免偏食或暴饮暴食。
6. 特殊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如果有发热、咳嗽、打喷嚏等症状,或患有传染性疾病,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停止工作,及时就医治疗。
四、个人卫生培训与考核1. 个人卫生培训从业人员应接受个人卫生培训,了解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基本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特制定本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一)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二)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三)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改善企业的安全环境。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依法依规,科学管理;(三)责任明确,分工合理。
第二章从业人员组成和管理机构第五条本企业的从业人员由正式员工和临时工组成。
正式员工是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受雇于本企业的人员;临时工是指受本企业雇佣,按小时计酬的人员。
第六条本企业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检查和监督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从业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要求企业提供安全教育和培训;(二)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三)在工作时间内,享受必要的休息和休假;(四)要求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补偿。
第八条从业人员有以下基本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二)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三)保护和爱护企业的财产,维护企业的形象;(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九条本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本企业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一条本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级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
第五章安全培训和防护设备第十二条本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本企业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
从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规定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到达增加企业效益之目的。
第二章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第四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公司管理和安排,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勤奋工作,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适应企业的工作环境,并且愿意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企业的利益为重。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的档案,并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综合评定。
第九条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对于不符合企业要求的从业人员应当进行适当的约束和教育,对于不愿意改正的从业人员,可以予以处理。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包括考勤制度、奖惩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
第四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的管理和安排,不得违反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以谦虚的态度对待工作,服从领导的安排,并且与同事和睦相处,维护企业的团结和稳定。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为从业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五章从业人员的奖惩制度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从业人员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从业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修改,以最新的版本为准。
第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本企业所有。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一、公司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有关规定,掌握有关产品安全和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产品安全、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产品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产品安全、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公司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产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产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产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肯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产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产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产品;(4)不得在产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
六、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工作及培训计划实施等。
七、加强对员工产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培训,并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2)是组织内部制定和实施的一套用于管理和约束从业人员行为的规定和措施。
该制度以确保组织正常运营为目标,通过明确从业人员的职责和权益,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提升整体管理效能。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招聘与入职:规定招聘标准、程序和岗位要求,明确从业人员入职流程和手续。
2. 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每个从业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3. 培训与发展:规定培训和发展计划,通过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专业能力。
4. 绩效考评:设立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绩效评估,以激励优秀员工并发现并解决问题。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4篇)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是指针对特定行业或职业的从业人员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旨在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卫生,并促进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入职体检:从业人员在入职时需要进行一定的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2. 健康宣教:向从业人员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宣教,包括饮食、运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指导,以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工作环境管理:对工作场所进行卫生和安全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减少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对身体健康的影响。
4. 疾病预防与控制:建立疾病预防和控制的机制,包括定期体检、疫苗接种等,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扩散。
5. 健康监测和报告: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了解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6. 职业病防控:建立职业病防控机制,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以及相关的培训和教育。
7. 心理健康支持:为从业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支持,包括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以减轻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
8. 健康档案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信息和相关的健康检查记录,方便健康管理和监测。
通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卫生,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健康性,减少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的发生,提升从业人员的工作效能和生活质量。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二)1. 健康检查1.1 对所有新入职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包括身体状况、传染性疾病检测等。
1.2 定期进行员工健康检查,确保符合相关健康标准。
1.3 如发现有员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健康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其他员工的健康安全。
2. 预防传染病2.1 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以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2.2 加强员工的卫生宣传教育,包括正确的洗手方法、咳嗽礼仪等,以减少传染病的风险。
2.3 定期进行消毒,特别是公共区域,如办公室、洗手间等。
从业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从业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 从业人员需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工作要求。
- 从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 从业人员需遵守工作安全操作规程和流程,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 从业人员禁止在工作过程中饮酒、吸烟或滥用药物,确保工作时思维清晰。
- 从业人员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调动工作岗位或拒绝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 车辆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准,如安装安全带、灭火器、紧急疏散装置等。
- 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驾驶证,且驾驶员的工作和驾驶时间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 车辆驾驶员需要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状况适合驾驶。
- 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不得超速、疲劳驾驶或违反交通信号等。
- 车辆驾驶员需定期参加安全驾驶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以上是从业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从业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从业人员和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和车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从业人员和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从业人员和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要严格执行,对违规行为将进行追责,对严重违规行为将进行处罚,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教育。
第二章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从业人员要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岗位责任,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相关规定,了解岗位风险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体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3. 本制度的制定、执行和修改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
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入职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入职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方可上岗。
3. 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情况应急预案、防火、防爆知识、危险品的安全处理等。
三、从业人员的安全保护1.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企业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
2. 从业人员必须佩戴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并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及保养。
3.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协助进行处理。
四、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安全通道的畅通情况等。
2. 从业人员不得私自改动设备设施,如有需要,必须向上级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 工作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1.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制定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并向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掌握应急处理的方法和技能。
2. 从业人员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根据预案进行相应的紧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1. 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不得超时工作。
2.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3. 在特殊工作环境中从业的人员,应按照相关法规和企业规定进行劳动保护。
七、纪律与奖惩1. 对于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从业人员,将依据企业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罚款、停职、解雇等。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1篇)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1篇)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每名从业人员至少配备2套工作服。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九、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
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十、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十一、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以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从业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从业资格、职责义务、福利待遇、纪律要求等方面。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六条未尽事宜,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二章从业资格第一条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经过企业的面试和考核后方可录用。
第二条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品德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三条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四条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工作证件,并随身携带。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补救或优化。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有权予以辞退:(一)拒绝参加培训或不合格的;(二)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三)无效的工作证件的。
第三章职责义务第一条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第二条从业人员应保守企业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应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不得盗窃、挪用、浪费企业的财务资源。
第四条从业人员应积极配合企业的工作安排,不得私自请假或擅离职守。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诽谤他人。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形象,穿着整洁,严禁穿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第四章福利待遇第一条从业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条从业人员享有带薪年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法定假期。
第三条从业人员享有节假日福利,包括节日福利金、假日津贴等。
第四条从业人员的薪酬由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具体金额、调整办法由企业自行决定。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25篇)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25篇)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精选25篇)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篇1(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五)对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
对德、能、勤、纪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食品生产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篇2幼儿园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从业人员,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激励和约束从业人员的行为。
第二章从业人员的聘用第四条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从业人员招聘计划,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用人需求,公开、公正、公平招聘从业人员。
第五条从业人员的招聘程序应当经过慎重的考虑,招聘程序应合乎法律法规,不得因性别、年龄、民族、宗教等任何不合理因素而歧视从业人员。
第六条从业人员在聘用时应当按照企业规定提交真实可靠的个人资料和证明文件,对提供虚假资料或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第七条企业有权对重要岗位从业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聘用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如果调查发现从业人员有欺骗行为,企业有权立即终止和解除与其的雇佣关系。
第八条企业应向新招聘的从业人员提供入职培训和必要的指导,使其了解企业的制度、规章和文化。
第九条企业应向新招聘的从业人员签署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向新员工提供完整的薪酬、福利、工作时间、休假等信息。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管理第十条企业应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建立详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将其告知从业人员。
第十一条企业应制定从业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违反企业规定。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对所负责范围内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五条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的好坏作为晋升和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企业应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于工资、福利、奖金等应当按时足额支付。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企业内部发生纠纷,应当遵循企业的相关处理程序及法律法规进行协调解决。
第四章从业人员的奖惩管理第十八条企业应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时给予奖励和表扬,鼓励和激励员工积极进取。
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掌握从业安全基本理论,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____人力资源部部负责公司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工作,全体员工都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按照员工在企业安全生产中所从事的生产管理与作业等岗位属性,将从业人员分为:(1)主要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人代表担任。
(2)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的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
(4)一般从业人员:全体员工。
3.2全体员工都应参加安全培训,取得相关从业资格。
(1)法人代表、总经理、安全环保副总经理、安全环保部部长等领导,应参加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专门培训,应了解国家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企业安全管理经验。
经过审核部门考核,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安全负责人资格证》。
(2)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应参加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专门培训,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风险管理、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等专项技能、方法和手段。
经过审核部门考核,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其他管理人员应参加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一般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3)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由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专门培训,掌握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一般从业人员:全体员工应参加具有相应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一般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3.3全体员工从业资格证在人力资源部部登记备案,由人力资源部部向具有资格的员工发放《上岗证》,方可上岗和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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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人员必须岗前卫生知识培训才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而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定期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疾病、伤寒、病毒性肝炎、等级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或皮肤病。
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在指定的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停止营业妥善保护现场,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
立即(2小时之内)向所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以实提供资料,情况及数据,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如需紧急公告或召回已售出可疑中毒食品或至病食品,应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委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索证:进货时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明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3、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级内容的进货票据。
4、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进销货台帐制度。
5、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级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6、设立一个存放上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帐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帐管理。
7、进货检查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