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7.23•【文号】农办机〔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今年以来,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和直属垦区(以下简称“各省份“)农机化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加快部署安排各项工作,推动启动2018—2020年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但是,少数省份工作进展缓慢,影响了全国总体实施进度。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8〕13号)精神,为推动各地加快工作落实进度,组织实施好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重点围绕政策启动实施、敞开补贴落实、资金管理使用、管理服务创新优化等进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一)政策启动实施进展情况。
省级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和补贴产品信息表制定发布时间以及解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补贴资金是否及时分配下达各市县;省及市县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启用时间,开展了哪些技术升级等准备工作,取得哪些效果;市县开始受理补贴申请、登记资金情况,目前是否已全面顺利展开等。
(二)敞开补贴落实情况。
补贴范围确定程序及完成、发布时间;是否对低端低值、技术落后的产品采取剔除出补贴范围的措施;是否结合省情、农情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养蜂平台等绿色发展机具列入补贴范围;是否实行敞开补贴,制定有哪些配套举措,在扩大社会知晓度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等。
2024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4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了促进农村农机化水平的提高,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益和农田的作业质量,农业部决定在2024年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根据今年的工作重点和潜在需求,我将介绍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方案。
一、政策目标1.提高农村农机化水平:通过购置补贴政策,促进农民购买新型农机具,更新农机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人力成本。
2.提升农田作业质量:鼓励农民购买具备先进技术和操作简便的农机设备,提高农田作业的效率和质量,提升农业产出。
3.促进农机产业发展:通过补贴政策,推动农机市场需求,刺激农机生产和销售,促进农机产业健康发展。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户。
农户必须持有合法的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且农机设备将用于农业生产。
三、补贴内容1.农机购置补贴:对购买符合规定技术标准的新型农机设备的农户,按设备购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购置价格的50%。
2.农田作业补贴:对通过购买新型农机设备进行农田作业的农户,按照每公顷补贴标准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技术标准购买农机设备的农户必须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具体的技术标准由农业部根据不同农机类别制定,包括机械性能、节能性、环保性、作业效果等。
五、监督管理1.审核认定:地方农业部门负责严格审核农户购机申请材料,确保符合政策要求。
农户需提供购机合同、农机设备出厂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2.资金管理:地方农业部门负责补贴款的拨付和管理,确保补贴款按时发放到位。
同时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使用规范、透明。
六、实施步骤1.资金筹备:各级财政部门要提前做好资金筹备工作,确保补贴资金的充足性。
2.收集信息:农业部门要掌握当地农机购置现状、潜在需求等信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宣传推广:农业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民宣传政策内容和购机补贴的具体细则,提高农民的知晓度和申请积极性。
2023年乡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023年乡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根据实施乡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农业机械发展现状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需求,制定2023年乡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如下:一、补贴对象1.乡镇农业机械合作社:为了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和规模经营的发展,对乡镇农业机械合作社购置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
2.农户:鼓励农户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二、补贴资金1.财政补贴:乡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按照中央和地方共同确定的比例划分。
2.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开展乡镇农业机械购置贷款,提供低利息和优惠政策。
三、补贴标准1.乡镇农业机械合作社的补贴标准根据其购置的农业机械性能和数量确定,以此提高合作社的整体装备水平。
合作社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农业机械,并提交购置补贴申请材料。
2.农户购置农业机械补贴标准根据农机性能和作业面积等因素确定。
以犁耕作业为例,根据犁耕机的排气量、功率和作业面积,划定不同档次的补贴标准。
四、申请程序1.乡镇农业机械合作社填报购置补贴申请表,提交给乡镇农机主管部门审批。
2.农户填报购置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官方认可的机械购置凭证、土地证和耕地面积证明等材料。
3.乡镇农机主管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和实地核查情况,进行初审和终审。
4.符合资格的合作社和农户,在符合审核标准的范围内,由乡镇农机主管部门予以补贴。
五、资金管理1.补贴资金由州市县财政部门和农机主管部门联合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的使用透明、合理和规范。
2.建立补贴资金专项账户,对补贴资金进行专项统筹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六、宣传和培训1.加强乡镇农机主管部门的宣传工作,通过传单、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乡镇农民宣传乡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申请条件和操作流程等相关信息。
2.组织培训班和示范推广活动,提高乡镇农民对农业机械购置和使用的认识和技能。
七、监督和评估1.加强对乡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农机购置补贴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
农机购置补贴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
一、主要检查内容:
1.补贴受益对象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与《补贴目录》是否一致。
职工对经销商的自主选择权和自主购机选择权落实情况。
2.通过广播、电视、版报、标语等形式对农财两部和兵团印发的实施指导意见、兵团实施方案、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补贴产品经销商、操作程序、政策咨询电话、举报电话等进行公开。
3.补贴政策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突击宣传主题,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加强舆情监测,注重正面宣传和沟通协调,防范恶意炒作,确保不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舆情。
4.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是否以公告的形式公开团场补贴资金额度、职工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5.补贴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补贴档案管理和补贴管理软件使用,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举报投诉查处和问责情况等。
6.严查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及委托经销商办理购机补贴手续等违规行为。
二、督导检查方法:
采取面上督导检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是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查阅档案和财务资料;
二是随机抽取购机补贴农户,进行入户调查,实地查看、核对农户购买的补贴机具;
三是抽取去年以来举报投诉查处情况,联系举报人并征得同意,进行回访式调查;。
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
法》,重点加强补 贴资金使 用的合规性 、有效性 等方面
监 督 ,主要包括 补贴资金 的拨 付时问 、 发放 程序 、 补贴种 类、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补贴资金结算方式 、 结算进度 以 及工作经 费落实 情况等 , 防挤 占、 留 、 严 截 挪用补 贴资金 以及 暗箱操 作 、套 取 国家补 贴资金 等违 规违 法行 为发
监察局局长董涵英任组长 ,农机化 司副 司长刘恒新 、财 务司副司长冀名峰 、驻部监察局副 局级 监察专员杨桂 贞 任副组长 ,成员 由驻部监察局 、财 务司 、农机化 司 、种 植业 司 、农垦局有关人员组成 。办公室 设在农机化 司产
业 发 展 处 ,负 责 日常 工 作 。
查力度 ,重点监督群众举报投诉 的登记 、核查处理 、办 理时限 、举报人满意度等方 面。进一 步探 索加强监督的 有效形式 ,将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动态地在 网上公开 。
困
生 。③ 补 贴 机 具 质 量 监 督 。 制 定 补 贴 机 具 质 量 监 管 方 案 ,通 过 质 量 调 查 等 方 式 ,加 强 补 贴 机 具 的 质 量 监 督 。
系统 ,对 补贴 政策 实施 情况进 行 随机 抽查 ,计 划抽 查 50 0 个县 ,每县选 1 O个购机户,提 交电话抽 查报 告。发 现调查情况与档案记 录不符 的 ,要 进一步跟踪调查 ,了 解实情 ,找 出原 因,存在 问题 的 ,要追究相关单位或 人 员责任 。各省 ( 、市)农机 化主管部 门要组织人 员到 区
性 意见 , 农 机 补 贴 政 策 持续 有效 实施 提 供 理 论 支 撑 。 为
服务 到位 的补贴产 品 。④有关 纪律 要求 落实 情况 的监
督 。按 照近 年 来 农 业 部 、财政 部 关 于加 强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8•【字号】朔政办发[2010]84号•【施行日期】201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0〕8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实施方案为了认真做好全市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一步发挥国家财政补贴资金的推动作用,使党和政府的这一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参照《山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晋财农〔2006〕15号)和《山西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晋农机装字〔2010〕6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目标,以提高农机装备总量、改善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用好补贴资金,完善补贴管理机制,规范补贴管理操作程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的拉动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引导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步伐,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督导检查的目标农机具购置补贴是国务院及省政府支农惠农的一项重要措施。
加强对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的督导检查,就是为了确保在农机补贴实施中,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的要求,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新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之际乱涨价;认真执行“五项制度”的规定,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坚决做到“八个不得” ,即: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不得(自行)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新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借购机名义召开机具演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篇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一)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补贴对象确定:将补贴对象限定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民合作社、农户、农业企业等。
2. 补贴标准确定:根据具体机械设备的类型和规模确定不同的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可以根据机械设备的购置价格、使用年限、技术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3. 补贴范围确定:主要针对农业生产中的关键设备,如拖拉机、收割机、播种机、灌溉设备等进行补贴。
同时,可以将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减少农业生产成本的新型农机也纳入补贴范围。
4. 补贴申请流程:设立申请补贴的程序和流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购置机械的证明材料,如购机发票、购置合同等。
5. 补贴资金来源:确定补贴资金的来源,可以通过政府预算拨款、农业相关基金、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保证补贴资金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6. 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设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对补贴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
7. 宣传推广工作:加强对补贴政策的宣传和推广,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知晓率,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加强农机设备的科学使用和维护。
8. 绩效评估与调整:设立绩效评估机制,定期对补贴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补贴政策。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精选2篇(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是指针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行为,政府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以促进农业机械化进程的推进。
下面是一个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示例:1. 补贴对象: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
2. 补贴范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包括但不限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播种机、喷雾机等农业机械设备。
3. 补贴比例:根据不同的机械设备类型以及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补贴比例,一般在30%~50%之间。
4. 补贴标准:不同的农业机械设备根据其价格和效益的不同,设定不同的补贴标准。
农机补贴自查自纠方案
农机补贴自查自纠方案为了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我国实施了农机补贴政策。
农机补贴是指国家对农业生产中采用的机械设备给予一定的补贴,以鼓励农民购置新型农机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然而,随着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农机补贴资金的目的性不强、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农机补贴自查自纠机制,加强对农机补贴政策的监管和执行,确保农机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
一、自查自纠机制的建立1.建立健全农机补贴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机补贴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农机补贴的目的和使用范围,明确补贴资金的使用流程和管理责任,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确保农机补贴资金的使用符合政策规定,不发生违规行为。
2.加强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加强对农机补贴政策的宣传,提高农民和农机经营主体对农机补贴政策的了解程度,指导他们正确使用农机补贴资金,避免出现滥用农机补贴资金的情况。
3.建立农机补贴政策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农机补贴政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农机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使用农机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确保农机补贴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4.建立农机补贴政策奖惩机制建立农机补贴政策奖惩机制,对于符合政策要求、正确使用农机补贴资金的农民和农机经营主体给予奖励,鼓励他们积极购置新型农机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对于滥用农机补贴资金、违规行为严重的个人和单位给予惩罚,提高对农机补贴政策的执行力。
二、自查自纠机制的执行1.加强农机补贴政策执行力加强对农机补贴政策执行力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农机补贴政策按照规定执行。
对于未按照规定执行农机补贴政策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农机补贴政策的有效执行。
2.建立农机补贴政策执行档案建立农机补贴政策执行档案,对农机补贴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并根据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确保农机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
3.开展农机补贴政策合规检查开展农机补贴政策合规检查,对农机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确保农机补贴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山东农机补贴实施方案
山东农机补贴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愈发凸显。
为了促进农机更新换代,提高农机化水平,山东省决定实施农机补贴政策,以支持农民购置先进的农机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二、补贴对象。
1. 农民个体户,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相关规定的农民个体户,包括种植、养殖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户。
2. 合作社,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相关规定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补贴范围。
1. 农业机械设备,包括拖拉机、收割机、播种机、灌溉设备等各类农机设备。
2. 养殖设备,包括禽畜饲养设备、养殖环境控制设备等。
四、补贴标准。
1. 拖拉机,根据马力大小分为不同档次,补贴比例分别为30%、40%、50%。
2. 收割机,补贴比例为40%。
3. 播种机、灌溉设备,补贴比例为30%。
4. 养殖设备,根据设备类型和规模不同,补贴比例在20%至40%不等。
五、补贴申请流程。
1. 农民个体户可向所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合作社可向所在乡镇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将获得补贴资金。
六、补贴资金来源。
1. 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同时可以结合中央财政对农机补贴的支持政策。
2. 补贴资金将专项用于农机补贴,严禁挪作他用。
七、监督管理。
1. 相关部门将建立健全农机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和审计。
2. 对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实施效果评估。
1. 每年对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
2. 根据实施效果评估,适时调整和优化农机补贴政策,以更好地适应农业生产的需求。
结语。
山东农机补贴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力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切实落实政策,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为农业发展贡献力量。
202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篇)
202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一、背景及目标为了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202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目标:1.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2. 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减少农业生产中的劳动强度;3. 支持农业机械制造业发展,促进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4. 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
二、补贴对象1. 农户: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2. 农业机械生产和销售企业。
三、补贴范围1. 适用范围:(1)农业机械:包括农业机械化种植、养殖、农机具、农产品加工设备等。
(2)农业设施:包括温室大棚、农田灌溉、水肥一体化设备等。
2. 补贴方式:(1)补贴比例:补贴比例根据具体项目而定,一般为购买价格的10%-30%。
(2)补贴对象:购买的农业机械和设施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3)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由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其他资金共同出资。
四、申请和审核1. 农户申请:(1)农户必须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购买农业机械的相关材料。
(2)农户必须在申请表格中详细说明购买农业机械的用途、型号和规格等信息。
(3)农户必须提供购买农机的合同或发票作为证明。
2. 审核程序:(1)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
(2)市级农业部门负责终审,并根据审核结果颁发购置补贴给通过审核的农户。
五、实施保障1. 审核机制:(1)成立审核小组,对申请进行细致、全面的审核工作。
(2)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到位。
(3)加强对农业机械产品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2. 宣传推广:(1)通过宣传媒体、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购置补贴政策。
(2)组织农业机械展览、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农民对农业机械的了解和认知。
(3)加强与农业机械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农机产品的研发和推广。
六、预算安排1. 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将由地方财政和其他资金共同出资,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具 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
完整 ,公 开 渠 道是 否 通 畅 , 公 开形 式 是 否有 效 , 以及 公 开 时 间 是 否及 时等 。
( )廉政风险 防控机制 建设和落实情况 。按照 《 八 农业 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 ( 农机发 [0 4 2 1 ] 号)和 《 1 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 ( 财农 [0 1 1号 )精神 ,加强补 2 1] 7 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 的监督检查 。主
展基层调研随机抽查、电话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 ,
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 )创 新 试 点评 估 ( - 0 ) 。通 过 实地 检 查 、 召 开 三 9 1月 座 谈 会 、 问卷 调 查 、 专家 研 讨 等形 式 ,对 2 1年 农 机购 置补 贴 02 政 策 创 新试 点情 况 进行 全 面 评 估 , 为进 一 步完 善 补 贴操 作 运 行
机制提供依据 。
( )举 报 投 诉 调 查 ( 年 ) 。 农 业 部 将 会 同 纪 检 监 四 全
察 、财政等有关部 门,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 、影响面广的举
报投诉,联合进行查处。各地对农业部等有 关部 门批转的举报 投诉要迅速调查核实,并 负责查处本省域 内的举报投诉案件 。
对部 、省 两 级 督查 、抽 查 过程 中发现 的线 索 和 问题 ,要 必 查 必
平稳较快发展大局 。要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 ,为规 范高效廉洁实施补 贴政策 ,维护广大农 民群众和企业 的合法权 益提供保障,为进 一步完善政策运行机制 ,规范操作程序提供 支撑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 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健全组
农业部八项措施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
绩自动转换 为新的考 试制度 下同名
科 目的合 格成 绩 。其 中, 行 考 试 现
制度 下财务成 本管理 科 目的合格 成
机会 。 年所 有的学 生都 参加 新制 今
度 考 试 ,即考两 个 阶段 , 专业 阶段
考 六 门课 , 合 阶段 考两 门课 。 综 今
绩, 转换 为新 的考 试制度 下 的财务
要 闻 专 递
农业部 项措施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
本刊讯 农业部近 日印发 ( 00 ( 1 2 农机 购置补贴实施指 导意见执行情 况监督 ; 五是 加强 农机购置 补贴 资 金使用情 况监 督 ; 六是加强 补贴 机 具 质量 监督 ; 七是 加强有关 纪律 要 求落实情 况监 督 ; 是加 强农机 购 八 置补贴投诉处理情况监督。 农业部 将成 立督 查组 , 到重 点 省 份 开 展补 贴 政 策 落 实情 况 的督 理 系统 , 随机抽查 5 0 县, 县选 0个 每 1 个购 机 户, 0 跟踪 了解 补贴政 策 实
成 本管理和公司战略 与风 险管理 两
个 科 目的合格 成绩 。 的考 试 制度 新
年 尚在有效 期 内的单科 合格成绩将
转换 为新的考 试制度 下有关科 目的 合格成 绩。单科 合格成 绩的转 换方
6 / 1农村财务会计
下,以转 换方 式取得 的单科 合格成
绩 有效 期 限统一至2 1 年。 0 3 今年 考
年农机 购置补贴政 策 落实监 督检 查
方 案 , 要求各地采取有 效措施 , 加 大农机 购置补贴政策 落 实工作监督 检 查力 度 , 管好用 好农机 购置 补贴
资金 , 确保实施成 效。
农业部八项措施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
关要 求 。 点 检查 “ 重 八个 不得 ” “ 、 四个 严禁 ” 纪律 要 等
求落 实情 况
八是 加强 农机 购 置补贴 投 诉处 理情 况监 督 加
大对 各级 农 机化 主管 部 门设 立 和公 布购 机补 贴投 诉 电话 及受 理举 报投 诉情 况督 查 力度 .重 点监 督群 众 举 报投 诉 的 登记 、 查 处 理 、 理 时 限 、 报人 满 意 核 办 举
《 河北农  ̄) O O年 第 2期 2l
。特别 报道
近 日. 业 部 印发 ( 0 0年农 机 购 置 补 贴 政 策 农 ( 1 2
落实 监督 检 查 方案 》 要 求 各地 采 取 有 效 措施 , 大 , 加
情况 监督 。 点检 查 “ 重 五项 制度 ” 实情 况 . 政策 宣 落 对 传、 补贴 对 象 的确 定 公 示 、 贴协 议 签 订 、 贴 产 品 补 补 经销 商 的确认 发布 等关 键环 节 进行 监督 .确保 补 贴 管时到位 五是 加强农 机 购置 补贴 资 金使用 情 况监督 重 点加 强补 贴 资金使 用 的合 规性 、 有效 性 等方 面监 督 , 严 防挤 占 、 留 、 截 挪用 补 贴 资 金 以及 暗箱 操作 、 取 套 国家 补贴 资金 等违 规 违法行 为 发生
违反 规定 、 品质 量 下降 、 产 服务 不 到位 的经 销商及 时
取 消补 贴资 格 此外 .各级农 机 化 主管部 门还将督 促农 机 生产
企 业 、 贴机 具 经销 商做 好农 民购机后 的 服务 工作 。 补
生 产企业 要 将售 后服 务 机构分 布情 况及 其 服务 范 围 向社会公 布 进 入补 贴 目录 的企业 要对 售 后服 务等
黑龙江省松花江农场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松花江农场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方案,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新要求,充分调动和保护松花江农场农业生产从业人员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能力和水平提升,按照总局、管局要求,结合农场实际情况,特制定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按照总局指导精神及管局要求,为全面提升垦区的机械化作业能力,紧紧围绕垦区改革步伐,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建立健全农机配套生产设备。
二、基本情况松花江农场拥有耕地面积6.69万亩,耕地包括水田0.86万亩,旱田5.83万亩。
农场现有职工77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
现有农机专业合作社1个,总装备动力14万千瓦。
农场种植作物为玉米、大豆、水稻。
三、补贴的实施范围及标准(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农场按照中央财政农机补贴政策,按照农垦总局下发的黑垦农机联[2019]1号文件要求,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覆盖农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补贴。
(-)补贴农机具种类范围农场重点补贴玉米、大豆、水稻等主要生产关键环节所需农机具,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
在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基础上,酌情增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相关品目。
按照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规定,具体分类分档及补贴标准以《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18-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9年调整)》为准。
重点补贴: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
农场将采取措施鼓励开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和创新农机信贷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支持农民购机、用机。
某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某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解决方案最近几年,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其中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一项重要的举措。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问题1.补贴对象不明确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地区补贴的对象并不明确,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补贴的情况。
2.补贴资金不足由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受到广泛欢迎,导致补贴资金需求大大超过预期,出现了资金不足的问题。
3.补贴流程繁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补贴流程过于繁琐,导致农民朋友们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办理相关手续。
4.农机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农机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存在安全隐患,给农民朋友们带来了不小的损失。
二、解决方案1.明确补贴对象政府应该加强对补贴对象的审核,确保补贴资金能够真正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农民手中。
可以设立专门的审核机构,对申请人员进行调查和审核,确保补贴对象的准确性。
2.增加补贴资金政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补贴资金的规模,确保资金能够满足农民的需求。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多元化的方式筹集资金,比如与企业合作,或者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3.简化补贴流程政府应该对补贴流程进行简化,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办理效率。
可以设立专门的办理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让农民朋友们能够更加便捷地办理相关手续。
4.加强农机质量监管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机产品质量的监管,确保农民朋友们购买到的农机产品是安全可靠的。
可以建立农机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对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召回,并严格处罚相关企业。
总的来说,虽然我们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但只要我们采取有效的措施,就能够确保政策的效果得到充分发挥,真正为农民朋友们带来实惠。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一些细节问题。
比如说,补贴对象的确定,我们建议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电话,让农民朋友们可以咨询相关的政策,确保补贴对象能够准确无误。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2篇)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农业机械化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之一,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速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我国实施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多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为了进一步提高补贴的效果和保障农机市场的稳定,我们制定了____年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进一步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内容1. 适用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农户和农业生产合作社。
2. 补贴范围本方案的补贴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农业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对购买农业机械设备的农户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具体补贴比例根据不同类型的农业机械设备和其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区分。
(2)农机购置贷款利息补贴:对通过贷款购买农机的农户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利息补贴。
具体补贴比例根据贷款利息金额和贷款期限进行区分。
3. 补贴标准(1)农机设备购置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具体设备的类型和规模进行确定。
对于种植机械、收割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主要农机设备,补贴比例为设备购置总价的15%;对于播种机械、育苗机械等辅助农机设备,补贴比例为设备购置总价的10%。
(2)农机购置贷款利息补贴标准:贷款利息的补贴比例为利息金额的50%。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
4. 补贴申请和发放(1)农户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农机设备,并向当地政府提交购置补贴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购买合同、购置申请表、农机设备型号和价格清单等。
(2)购置补贴申请经当地政府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发放。
补贴款直接划入农户或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银行账户。
三、实施措施1. 健全补贴发放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购置补贴申请审批程序和补贴发放程序,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补贴的公平、公正、公开。
2.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内容和目标,引导农户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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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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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
为落实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管好用好农机补贴资金,确保实施成效,我部制定了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方案。
一、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大意义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拉动扩大内需,振兴农机工业,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
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意义重大,事关全局。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从惠民生、调结构、促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补贴政策实惠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对中央有关政策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补贴产品目录制定工作的监督。
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补贴产品目录是落实补贴政策、保障农民权益的关键环节。
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的要求,要切实加强对补贴目录制定工作的监督,重点监督补贴产品确定的公平公正性、机具分类分档的科学规范性、补贴额确定的合理性等,确保将企业提出的补贴范围内并列入国家或
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非通用类产品机型全部纳入补贴目录,确保全国通用类产品全部列入承诺销售省份的补贴目录,确保同类同档的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
各县对省级目录只能取舍类别,不能取舍具体型号,不得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补贴目录不得公布产品价格。
2.加强对农民购机自主权落实情况的监管。
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的要求,要加强对各地保障农民购机自主权情况的监督,重点督查各地对补贴目录、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录的宣传和发布情况,要让广大农民知晓补贴目录和补贴产品,知晓省域内的全部补贴产品经销商,让农民可从目录中自主选机,在省域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购机,切实保障农民的信息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
3.加强对补贴机具价格情况的监管。
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不公布补贴产品的价格,机具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的要求,要加强对补贴产品售价情况的监督,重点督查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价。
对于乱涨价,损害农民利益的应取消补贴资格。
4.加强对确定补贴对象工作情况的监管。
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强调,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
要求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
对于违反规定,在确定补贴对象时存在优亲厚友行为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二)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
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执行情况监督。
重点检查“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对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公平公开确定、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发放、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认发布、补贴机具监管、协调服务、档案管理、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使用、补贴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
同时,对试点省份开展补贴管理制度创新试点工作的规范性进行重点督查。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监督。
依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监督,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补贴种类、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结算方式、结算进度以及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等,严防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以及暗箱操作、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3.补贴机具质量监督。
制定补贴机具质量监管方案,通过质量调查等方式,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
重点加强对补贴产品的质量鉴定、推广目录的评审把关、产品质量保障、售后服务承诺兑现、质量监督投诉电话的公布、质量问题的协调处理等主要
环节的督查。
4.有关纪律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
按照近年来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管理的有关要求,重点检查“八个不得”、“四个严禁”等纪律要求落实情况,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农机购置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严禁向农民收费、严禁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严禁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和农民收费。
5.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情况的监督。
加大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设立和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投诉电话及受理举报投诉情况督查力度,重点监督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核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
要结合近两年电话抽查、各地农民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深入开展专题监督抽查。
三、监督检查主要方式
(一)开展重点督查(4-5月、9-10月)。
在补贴工作的关键时期(春秋两季),成立督查组,到重点省(区、市)开展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
每个督查组可抽调地方农机化主管部门同志参加,开展交叉检查。
监督检查要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
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要认真研究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落实任务和责任人,确保督查效果。
(二)开展农户抽查(5-9月)。
农业部将委托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利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计划抽查500个县,每县选10个购机户,提交电话抽查报告。
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要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对存在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
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到基层走访,实地了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同时也要采取电话抽查等方式,监督机具和政策到位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妥善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农业部。
(三)做好政策效果评估(9-10月)。
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专家研讨等形式,对农机购置补贴总体执行效果、存在问题、政策取向进行宏观评估,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农机补贴政策持续有效实施提供理论支撑。
(四)开展重点案件核查(全年)。
对于举报情节具体、反映问题较严重、影响面大的举报或投诉,要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要严格责任追究,层层签订责任状,对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或因失职渎职致使中央决策部署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
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的行为,要严格执行纪律,快查严办重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索贿受贿、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2011年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局长董涵英任组长,农机化司副司长刘恒新、财务司副司长秦维明、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副局级监察专员岳金凤任副组长,成员由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财务司、农机化司、种植业司、农垦局有关人员组成。
办公室设在农机化司产业发展处,负责日常工作。
农机购置补贴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督查重点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组成由有关司局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