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要具备的50项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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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要具备的50项技能
如果你是一名律师,就意味着你要在漫长的法治征途中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与法斗、与名斗、与利斗,你准备好了吗?
1、律师要有高尚的品质。俗话说:“知识不如能力,能力不如品质。”律师首先要解决生存问题,但是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的良知和律师的爱心远比金钱、名利更为重要。
2、律师要有渊博的知识。律师的知识储备不限于法学,好律师要有渊博的知识。在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纠纷千变万化的今天,律师一天不学习就要被淘汰。律师应多涉猎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管理知识和外语知识等,这对律师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
3、律师要有坚定的信念。做律师容易,做一名好律师不容易。律师要时刻准备着为法治呐喊,为自由奔走。危难时刻,挺身而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4、律师要有积极的心态。有些案件,该赢的官司没赢,则是法治的悲哀;有些案件,该输的官司却没输,却未必是法治的幸事。只要我们尽心尽力了,就无怨无悔了。因此,律师必须具备超强的抗击打能力、身心承受能力和过硬的心理素质。
5、律师要有广泛的人脉。律师是靠能力和关系吃饭的,但要想吃的饱、吃的好,没有良好的人脉却是万万不能的。“一个好汗三个帮”,律师,有时候更需要温暖,更需要保护。
6、律师要有强健的体魄。律师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律师必须有一副能抗、能打、能折腾的好身子。律师工作没规律,休息、吃饭时间不固定,压力大,烦恼多,没人理解,没人倾诉。没有好的身子,再伟大的抱负都会变成零。
7、律师要勤于沟通、善于观察。“好马出在腿上,好汗出在嘴上。”虽然有些绝对,但是对于律师这么一个靠能力、靠嘴皮子吃饭的行业,却是不争的事实。说话是律师的基本功,观察是律师的助跑器。不管是做原告的代理人,还是被告的代理人,说话、观察既是一门学问,又是一门艺术。
8、律师要学会穿衣、学会打扮。律师虽然是自由职业,但是作为捍卫正义、明辨是非的法律工作者,会穿衣、会打扮也是一门“必修课”。律师穿衣应庄重、得体,穿出品位、穿出风度来。适度的打扮是最好的修饰,“人是衣服马是鞍”,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9、律师要面带微笑。微笑是世界上最好的通行证和润滑剂,由于太稀却了,所以才显得更为可贵。律师要面对各种当事人,微笑显得亲善;律师要面对警官、法官,微笑显得尊重;律师要面对公诉人和对方律师,微笑显得自信;律师要面对同事和亲友,微笑显得轻松。
10、律师要随身带着名片。名片在现在人的交流中,显得举足轻重。律师是推销自我、展现个人魅力的行业。既要让别人记住自己的名字,也要记住对方的名字。
11、律师出门要带着公文包。里面最好装着笔记本电脑、微型录音、录象器材、常用的法律文书和通讯录等,便于及时保全证据,及时与当事人和承办人联系,做到有备无患。
12、律师跟当事人谈话,要抑扬顿挫、铿锵有力。当事人是通过和律师的交谈,获取对律师的印象的。要想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就必须赢得当事人的好感和敬佩,得体的谈吐不可或却。
13、律师说话要注意场合、把握分寸。律师和当事人谈话,不能摸棱两可,要切中要害。因为在当事人心目中,律师是高大的、无所不能的,如果律师说话不着边际,当事人会认为律师没水平。同时,律师也不能和盘托出、毫无保留。如果律师把该说的全说了,当事人自己明白了,就不会委托律师了。
14、律师要学会尊重法官。不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执行案件,律师作为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要想赢得法官的尊重,说服法官,就要熟悉案件审判流程、主动维护法庭秩序,让事实、证据和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胜诉。
15、律师要学会尊重检察官。尤其在法庭辩论中,律师作为辩护人,检察官作为公诉人,双放唇枪舌战,寸土不让。律师应一针见血,言简意赅,以理服人。既不夸夸其谈、哗众取宠,也不无理取闹、强词夺理。
16、律师要学会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律师。无论是在证据交换、法庭调查中,还是在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中,律师不能嘲笑、挖苦对方,让事实和证据通过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更加明晰、可信。
17、律师不要虚假承诺。有的律师为了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不惜违背《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欺诈和误导当事人。律师应洁身自好、珍惜声誉。
18、律师不要诋毁同行。有的律师为了表现自己、争揽案源,不惜诋毁同行。其实,贬低别人就是贬低自己,只有抬高别人才能抬高自己。律师的水平和声誉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
19、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一定要做收案笔录。收案笔录一定要将当事人关于整个案件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原封不动的记录下来,然后让当事人签名摁手印。免得当事人抱怨律师不尽力或遗漏重大事项,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0、律师和当事人签定的《委托代理协议》一定要明确、具体。不要因为图省事,而随便签了协议。要知道,协议是律师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最直接、最有利的证据。尤其要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收费标准和争议解决办法等。当事人有求我们的时候是人,和我们翻脸的时候就不是人了。
21、律师一定和当事人签定《授权委托书》。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一定要让当事人尽可能多签一份委托书,免得临时需要,律师却又拿不出来。而且,委托书一定要详细列明当事人对律师授予的权限和期限。不可笼统的写上一般代理或者全权代理。委托书一定要有当事人的亲笔签名,并摁手印,律师万万不可代替。而且,委托书上一定要写上律师的联系电话。委托书不可列明一审全权代理、二审全权代理和执行代理,要知道,这是律师给自己找罪受。
22、律师一定要留下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原告、被告、第三人、上诉人、被上诉人、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对方代理人)的电话。
23、律师一定要留下承办人(包括但不限于警管、检察官、法官、执行人员、鉴定人员、仲裁人员)的电话。
24、律师一定要准备一个小册子。及时将与本人、本专业或本领域有关的人员、信息或动态全部写上。“处处留心皆学问”,律师应该是个有心人。
25、刑事案件的会见律师一定要自律。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定要遵守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或监狱的规定,不得给当事人传递信件、纸条,交付现金、手机,甚至香烟等,免得“引火上身”;律师不得教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捏造事实、做伪证,可以积极动员当事人配合律师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他人对当事人有殴打、辱骂或刑讯逼供等情节的,律师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26、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定要做会见笔录。会见结束后,一定要让当事人阅读完毕后签名并摁手印。
27、刑事案件在起诉阶段,律师一定要查阅、复印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如果律师发现有疑问,要及时与主诉检察官沟通,提出中肯、可行的法律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8、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律师一定要查阅、复印相关的证据。积极与主审法官沟通,提出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意见,必要时,亲自会见被告人,征求意见、核实证据,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9、刑事案件律师尽可能不去调取证据,必要时,可以书面申请法官调取、核实相关证据,加强对律师自身的保护。如果确需律师调查取证的,应该有两个律师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