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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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范本(4篇范文)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范本(4篇范文)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范本(4篇范文)第1篇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范本一、一般规定1.变电所值班人员或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

2.变电所值班人员或操作工必须熟记本规程。

3.井下变电所设备操作必须执行《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

4.停送电应由熟悉供电系统的电工或变电所值班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操作,不允许中间换人停、送电。

5.变电所操作人员接到调度室的停、送电命令后,方可执行,不允许擅自停送电。

停电设备必须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低压开关必须上机械闭锁。

6.检修高压配电柜、变压器,或检修高压线路时,必须把高压配电柜手车拉出,使其脱离电源,检查电源侧挡板确已挡住,汇报调度手车已退出。

7.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工作。

二、操作程序:1.停电:1)按下控制该停电线路配电柜的“分闸”按钮,分闸指示灯亮,配电柜断路器断开,退出手车2)停进线柜或联络柜时,先停负荷柜,依次停联络柜,进线柜。

停电程序同第1条。

3)验电:手车退出后要验电,验电时,应使用电压等级合格的验电器。

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工作。

4)放电:当验明无电后,再进行接地、三相短接放电工作。

接地放电时,应先接地端后接相端,最后三相短接。

接地线和三相短接线在整个工作中不许拆路。

停电完毕。

2.送电:1)接到调度送电命令,并确认送电线路后方可送电操作。

2)拆接地线:先拆三相短接线,后拆接地线。

3)推入手车,并关好配电柜门。

从观察窗检查动触头与静触头是否完全接触,接触不好或接触面不够不能送电。

4)按下“合闸”按钮,合闸指示灯亮,断路器吸合。

5)送进线柜或联络柜的电时,要先送进线柜、联络柜,然后依次送负荷柜。

6)高、低压配电柜跳闸或停电时,在恢复送电前先查明原因,处理后按照第4、5条要求送电。

3.注意事项:1)供扇风机的高低压开关严禁随便停电,当需停电时,应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送电则由瓦斯检查员许可后才允许送电。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操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生产和电力供应的正常运行。

本制度订立依据《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管理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的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停送电操作管理。

第三条定义1.井下变电所(变电站):指位于矿井或地下工作场合的电力变电装置,包含变压器、断路器、开关等设备。

2.停送电操作:指对井下变电所(变电站)进行停电或送电的操作过程。

第二章停送电操作程序第四条方案订立1.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停送电前,负责人应依据具体情况订立停送电方案,并进行备案登记。

2.停送电方案应包含停送电范围、停送电时间、停送电设备、停送电风险评估、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五条申请审批1.负责人应在停送电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停送电申请,并附上停送电方案。

2.主管部门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批复。

第六条警示通知1.停送电前应在井下变电所(变电站)做好警示通知,明确停送电范围、时间和原因。

2.警示通知应以明显的方式进行标识,以便工作人员能够清楚地识别。

第七条停送电操作1.停送电操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力操作人员执行,严禁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操作。

2.停送电操作前,操作人员应依照停送电方案的要求进行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可靠。

3.在停送电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并保持通信畅通。

第八条停送电恢复1.停送电恢复前,负责人应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停送电范围内不存在安全隐患,并进行备案登记。

2.停送电恢复后,应对相关设备进行测试和检验,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九条安全措施1.停送电操作前,负责人应组织对井下变电所(变电站)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2.停送电操作过程中,应严格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并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3.停送电操作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配备必需的安全管理人员。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范本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范本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范本操作规程范本: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变电所的安全运行,规范操作人员的行为,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适用于井下变电所及其附属设备的操作和管理。

第三条井下变电所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电力知识,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各项操作要求。

第四条井下变电所操作人员应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确保操作安全。

第五条井下变电所操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系统维护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操作要求第七条操作人员在进行井下变电所的操作时,必须穿戴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的劳保用品。

第八条操作人员应准确理解井下变电所的结构和工作原理,熟悉各种设备的操作方法。

第九条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先了解井下变电所的工作情况,确认是否具备操作条件。

第十条在进行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方式。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在进行设备开关操作时,应先确认设备是否停电,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在检修和维护井下变电设备时,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有序操作。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定期对井下变电所设备进行巡视,如发现异常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工作结束后,应对井下变电所进行清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应时刻保持警惕,禁止出现打闹、赌博等可能影响安全的行为。

第三章应急措施第十六条任何突发情况发生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按照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发生火灾时,操作人员应立即使用灭火器进行扑灭,如无法控制应立即撤离并报警。

第十八条发生设备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切断设备电源,并进行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

第十九条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进行急救,并迅速通知相关部门。

第二十条操作人员应熟悉井下变电所的紧急撤离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自身安全。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程的操作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井下采区变电所操作规程

井下采区变电所操作规程

井下采区变电所操作规程一、概述为了保证井下采矿区域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避免事故的发生,制定了以下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井下各类采区变电所的操作。

二、岗位职责1.运行值班员:负责变电站操作的指挥、监督和记录。

全面掌握变电站运行状态,协调各个部门、人员,及时处置各类意外事件。

具有电力设备专业及相关工作经验。

2.班组长:负责现场变电站设施的设备保养、运行和维修。

具备电力设备及相关工作质量检验和管理经验。

负责指导班组成员工作。

3.维修电工:负责设备的故障检查、维护、修理和备品备件管理及库房管理。

负责变电站各类设备配合运行状态,完善设备管理。

4.特种操作工:负责特种设备搬运安装、测试及维修作业。

三、操作要求3.1 参考规定和标准操作执行前,必须了解运行总体情况,参阅相关的规定和标准,确定操作前及操作中的安全要求。

操作规程应符合如下标准要求: -GB/T 6900-2006 现场配电设备电磁兼容 - GB 7251.1-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 GB/T 7400.1-2005 交流高压断路器3.2 操作前的检查在操作前,通知运转值班员,查询变电所的运行状态和特殊情况。

对变电所的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在操作过程中没有故障、障碍和潜在的危险。

3.3 操作过程1.操作过程中必须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设备的特殊要求和采室或巷道操作程序,并依据变电站操作票规定同步操作。

2.安全操作步骤如下:1.确认并准备操作票、工具及其他必备物品。

2.通知其它部门停电经过、并了解进入场所和设备的安全防范措施。

3.充分了解变电站设备的运行和特殊要求,在变电站设备上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验。

4.遵守设备和操作说明的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启动并停止变电站设备。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各种操作。

5.不得私自拆装、更改设备,并严禁擅自排放现场废弃物。

6.接受运行值班员的指示,执行设备万一出现故障、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操作和处理措施。

煤矿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

煤矿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

煤矿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煤矿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矿井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生产通用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用电负荷管理1、变电所运行时,应按规定装载负荷,超负荷运行应经技术管理部门或维修部门修理后运行。

2、负荷变化情况:当煤矿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时,矿长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变电所负责人,变电所应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按照需求与设备条件调节用电负荷,以保障设备运行。

3、用电负荷调整:煤矿应根据需要,制定变电所用电计划,定期开展检查,及时调整负荷,确保变电所稳定运行。

第三章安全操作1、变电所的上、下电源投合及运行情况,应由专人负责调拨,明确交接现场时间和地点,做到复查确认无误后再投合操作。

2、操作人员操作前应认真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了解电气设备运行的情况后,才能进行开关操作。

3、操作人员应按固定的程序进行停电检修作业,必要时应对变压器进行放油操作,并按照规定对现场操作进行卡掉电源的处理,禁止一人单独从事作业。

4、禁止在变电量大的场合下操作开关。

第四章维护保养1、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日常巡视、保养工作,不得何人强行移位设备。

2、在巡检的过程中,如发现机器、仪表、保护设备等运行状态异常,应采取措施,避免发生故障。

3、每年设备的维修保养,应在专人维修的情况下进行。

第五章应急措施1、变电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绝缘材料、开关器具、保护器件等设备以备急用。

2、一旦发现变电所有火灾、短路、电缆烧坏、开关闪跳等情况,应及时切断电源,并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灭火器灭火,直至火势得到控制。

3、当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在操作人员的配合下,迅速关掉电源,处理好紧急故障,恢复设备运行。

第六章附则1、任何未经现场责任人同意和授权的人员和事物,不得擅自进入变电站、操作电控设备。

2、变电所负责人应该制定责任制度,确保安全有序进行工作。

3、本规程中涉及到的术语及操作要求,必须符合行业的标准和规定。

井下变电所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

井下变电所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

井下变电所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井下变电所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一、井下中央变电所设备组成:(1)、1#矿用油浸式变压器型号:KS9/500/6(2)、2#矿用油浸式变压器型号:KS9/500/6(3)、3#矿用油浸式变压器型号:KS7/315/6(4)、高压配电柜型号:GGZF/—KY/6二、停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如下:1、凡运行操作人员(变电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有操作证,方可操作,否则不准操作;2、运行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变电所各个电器设备性能,掌握高低压开关所控制的电路;3、变电所停电必须凭工作票,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交用户或检查人员,另一份备案。

操作票办完后,方可进行停电。

待用户或检修人员将操作票交回时,方可进行送电。

4、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既设备名称和编号,操作票应用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操作票应先编号后使用,作废的操作票要注明“作废”字样。

5、变电所倒闸操作必须有两人进行,主值监护副值操作。

要做到监护复诵制,发布操作命令和复诵操作命令要严肃认真,声音洪亮清晰。

必须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

每操作完一项,检查无误后做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6、操作过程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做与操作无关的交谈和工作;7、特殊情况按科区电气负责人、矿调度室、班长的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8、受令人应复诵无误后,按发令人所说的操作任务、项目、发令时间记入值班记录本后再进行操作;9、在处理事故时可不执行操作票,但执行操作时,必须服从总指挥的命令;10、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油断路器,负荷侧的隔离开关,电源侧的隔离开关顺序依次操作,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11、送电合闸操作必须按照电源侧的隔离开关,负荷侧的隔离开关,油断路器依次操作;12、在高压设备上操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机运区提前向矿机电负责人写出申请材料,经审批确定检修时间。

煤矿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煤矿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煤矿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煤矿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煤矿井下变电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矿井供电安全,防范电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变电站的电气设备管理、维护和操作等方面。

第三条:本规程内容包括变电站日常管理、安全防范和维护保养等方面规定。

第二章变电站日常管理第四条:煤矿井下变电站负责人应具备电气专业资格,并且具备较强的现场管理能力。

第五条:变电站管理应制定完善的供电计划,确保矿井供电、安全供电。

一旦发生短路、过负荷等供电事故时,应及时处理,确保不影响井下生产。

第六条:变电站管理应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工作,特别是对重要数据的备份和保护,以防数据丢失或破坏。

第七条:对变电站的设备及电气线路进行定期巡视,检查电器设备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领导。

第八条:变电站日常管理中应注意防范火灾,严禁在变电站内吸烟、使用火源等行为,应定期进行火灾抢救演练。

第三章安全防范第九条:变电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并具备相关电气安全知识,严禁未经许可、未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入变电站。

第十条:对变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严禁操作不慎,造成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变电设施在运行时,应保证电器设备完好无损,避免由于电器设备损坏或故障引起的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在变电站周围建有围栏,并进行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防范其它人员误入,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宣传。

第四章维护保养第十三条:变电站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防范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对变电设备及其周围环境进行定期清洁,避免灰尘、污垢等进入,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对设备的存储进行妥善安排,防止突发变化。

在存储时应注意通风、防潮、防火等问题。

第十六条:对变电缺陷、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因素及时排除,确保设备工作状态良好。

井下采区变电所操作规程

井下采区变电所操作规程

井下采区变电所操作规程简介井下采区变电所是在矿井采掘、运输和通风过程中提供安全电力保障的核心设施,其操作规程是保障井下人员和设备安全的基本保障。

本文旨在通过对井下采区变电所操作规程的详细介绍,全面保障井下作业的安全生产。

进入井下采区变电所前注意事项在进入井下采区变电所之前,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1.穿戴适宜的劳动服和鞋,必要时配戴防护用品;2.了解井下采区变电所的布置、设备和操作规程;3.了解相关电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4.熟悉应急救援措施,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井下采区变电所的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至关重要,以下是操作规程的具体细节:1. 合理配置供电设备在井下采区,为保障稳定供电,请安排充足的备用设备,在发生设备损坏或者故障时,能够立即切换到备用设备进行供电。

2. 电器接地保护在操作各类电器设备时,要注意设置接地保护。

操作人员应根据电器设备的类别合理配置接地保护器,并注意保护器的使用和检修。

3. 金属结构及电缆支架接地金属结构和电缆支架等设施,应设置终端接地装置。

操作人员应根据设施情况和操作要求,设置合理的终端接地装置,并注意装置的维护和检修。

4. 电缆敷设要求在电缆敷设方面,应考虑到电缆的负荷、电脑长度、敷设环境和敷设方式等因素。

操作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电缆敷设方式,并注意电缆接头的质量和保障。

5. 放风电缆的操作技巧在放风电缆方面,要考虑到放风机的类型、电缆的种类、长度和敷设环境等因素。

操作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放风电缆方式,并注意放风的安全和质量。

6. 定期巡视设备质量和安全为保障井下采区变电所设备的运行质量和安全性,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率,对设备进行定期巡视和检修。

巡视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运行状态、接线沟道和接线板等设施的安全性能,并适时进行更换和维修。

结束语井下采区变电所是矿山深部操作的核心设施,其安全操作规程对于保障人员和设施的安全非常重要。

矿井变电所规章制度

矿井变电所规章制度

矿井变电所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矿井变电所的安全运营,确保电力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矿井变电所负责人为变电所的最高负责人,负责变电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变电所配电系统由变电站、配电室、电缆线路等组成,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四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变电所安全培训,熟悉变电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流程。

第五条变电所工作人员进入变电所工作区域前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安全交底。

第六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在操作变电设备时应按照操作规程依次进行,保证操作流程正确。

第七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应遵守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严禁擅自改动电气设备的接线及参数设置。

第八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在巡视检查电力设备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变电所的电缆线路应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电力系统正常运转。

第十条变电所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变电所的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变电所应定期进行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应迅速组织疏散人员,并进行事故应急处理,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第十三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保证设备周围没有杂物,防止火灾的发生。

第十四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防静电处理,避免静电对设备的影响。

第十五条变电所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变电所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安全制度进行检查评估,保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第十七条变电所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变电所的安全和稳定生产。

以上规章制度经过变电所负责人审核通过,并于本XX年X月X日开始实施。

变电所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依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井下变电所的安全运行,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生产管理流程。

2.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管理要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井下变电所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井下变电所:指公司工作区域内设置的供电和配电设备的场合,用于向井下设备供应安全可靠的电源。

2.管理负责人:负责井下变电所管理工作的责任人,需具备相关电气工程的知识和管理本领。

第四条职责1.管理负责人负责对井下变电所的日常运行和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管理负责人应对井下变电所运行效果、安全防范等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看法和措施。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岗位职责1.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井下变电所的管理工作,包含日常巡察、设备维护、安全培训等。

2.运行人员:负责井下变电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日常巡察工作。

3.维护人员:负责井下变电设备的维护和修理、保养和故障排出。

4.安全员:负责井下变电所的安全监督和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岗位要求1.管理负责人需具备电气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本领,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运行人员、维护人员及安全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3.全部人员应具备肯定的井下作业经验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培训计划1.公司应订立定期的培训计划,对运行人员、维护人员和安全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以提高工作素养和技能水平。

2.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电气设备操作、维护、故障处理、安全知识等。

第八条岗位轮岗1.为提高人员综合本领和适应本领,公司应定期进行岗位轮岗。

2.进行岗位轮岗时,应确保有充分的轮岗时间,以确保岗位的连续性和生产运行的稳定性。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九条设备维护1.运行人员和维护人员应依据设备运行情况订立定期维护计划,并及时进行设备的检查、保养和清洁。

2.对于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并依照维护和修理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条安全防护1.井下变电所应配备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并依照相关标准进行安全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维护。

煤矿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煤矿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煤矿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一、引言煤矿井下变电所是煤矿生产中重要的电力设施,为确保井下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煤矿生产的正常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管理目标1. 确保井下变电所的设备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

2. 统一井下变电所的管理标准,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 加强对井下变电所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管理职责1. 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2. 井下变电所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本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负责井下变电所的安全管理。

3. 井下变电所操作人员需按照本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井下变电所的安全运行。

四、设备管理1. 井下变电所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2.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井下变电所设备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

3. 禁止私自更换或者调整井下变电所设备,如需更换或者调整,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五、操作规程1. 井下变电所操作人员应熟悉井下变电所的设备和工作原理,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2. 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

3. 在操作前,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备状态正常。

4. 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严禁穿戴金属饰品等可能引起火花的物品。

5. 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6. 禁止在井下变电所内吸烟、使用明火或者携带易燃物品。

六、应急处理1. 井下变电所应配备应急处理设备和器材,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2. 发生事故或者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即将采取应急措施,保护自身安全,并及时报告上级。

3. 井下变电所应建立应急通讯机制,确保与地面指挥中心的有效沟通。

七、培训和考核1. 井下变电所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最新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2. 定期进行安全考核,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范本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范本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确保井下变电所的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井下变电所的操作人员。

第三条术语定义1. 井下变电所:指位于地下的变电站。

2. 操作人员:指井下变电所的工作人员。

3. 主管部门:指负责监督井下变电所运行的相关部门。

第二章井下变电所的管理与维护第四条负责人员1. 井下变电所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与维护工作。

2. 负责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力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管理与维护工作内容1. 定期巡检设备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进行维护。

2. 定期检测和校验设备的性能。

3. 做好设备的维护记录和档案管理。

4. 定期检查井下变电所的通风、照明和防雷设施的运行情况。

5. 检查井下变电所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第六条突发事件处理1. 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人员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人员安全和设备完整。

2. 突发事件处理后,应及时进行设备的检修和恢复,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七条员工培训与教育1. 井下变电所的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井下变电所的操作规程第八条井下变电所的开启与关闭1. 进入井下变电所前,应检查各项设备的运行情况,并保证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2. 关闭井下变电所前,应将设备停止运行,并及时断开电源。

3. 开启和关闭井下变电所的操作应在专人指导下完成。

第九条井下变电所的通风与照明1. 井下变电所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设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2. 通风和照明设施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应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条设备操作1. 操作人员应熟悉井下变电所的设备布局和操作方法。

2. 严禁擅自操作设备,若需操作应经过专人指导。

3. 操作前应先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相关参数是否正常。

第十一条应急处理1.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员,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煤矿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整

煤矿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整

煤矿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整一、引言煤矿井下变电所是煤矿生产过程中重要的电力设施,对于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煤矿井下变电所的管理和操作,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管理制度1. 变电所管理机构1.1 变电所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变电所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1.2 管理机构由一位主管负责,下设运行、检修、安全三个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

2. 变电所管理人员2.1 变电所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电气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2 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3. 变电所设备管理3.1 变电所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保证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3.2 变电所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3 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进行维修记录和故障分析。

4. 变电所安全管理4.1 变电所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操作规程。

4.2 变电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3 变电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应急处理设备,确保安全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5. 变电所操作规程5.1 变电所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电气知识和操作技能。

5.2 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3 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三、操作规程1. 变电所开关操作规程1.1 开关操作前,应先检查开关状态和周围环境,确保安全。

1.2 开关操作时,应按照规程进行,遵循正确的操作顺序和操作方法。

1.3 开关操作后,应检查开关状态和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操作的有效性。

2. 变电所设备维护规程2.1 设备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洁、检查和润滑。

2.2 设备维护时,应按照规程进行,遵循正确的维护方法和操作步骤。

2.3 设备维护后,应进行记录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变电所事故应急处理规程3.1 发生事故时,应即将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

煤矿井下中央变电所操作规程

煤矿井下中央变电所操作规程

煤矿井下中央变电所操作规程
煤矿井下中央变电所操作规程
1、值班员要注意变压器运行时的温度和声响是否正常。

无漏油现象,油位是否正常,变压器最大负荷电流不得超过允许值,最高温度不得超过铭牌规定。

2、检查高压防爆开关运行声音是否正常,油箱有无漏油现象,操作手柄位置是否正常,电压表、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过程机构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低压防爆锁电开关的运行情况,过流机构是否灵敏可靠,因过流跳闸或漏电继电器动作引起跳闸,应查明原因经电工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4、对井下防爆检漏继电器应每班试跳一次,看其动作是否灵敏可靠,认真填写试跳记录,经常观察玻璃窗孔内欧姆表所指示的系统网路绝缘情况,当绝缘下降接近危险值时,应立即向上级汇报,派专人检查处理以便提高其网路绝缘值。

5、正常停电操作程序:
拉掉各用电区的低压分路开关,再停低压总馈电开关,然后停高压防爆开关,挂好停电警告牌,记录好停电时间。

6、正常送电操作程序:
(1)合上变压器一次侧的高压防爆开关,再合变压器低压侧量电开关,然后分别合上各用电区域的分路开关。

(2)摘掉警告牌,记录送电时间。

7、值班人员在进行停送操作时,必须经调度室或矿主管机电部门批准,并核实停送电联系人姓名(因事故紧急停电例外),请停、送电原因。

值班员要熟悉所内配电系统。

对照系统图核对开关所标用途编号,确认无误后方可停送电。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1. 总则为确保井下变电所操作的安全和正常,本规程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电气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制定。

所有在井下变电所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规程,共同维护井下变电所的安全。

2. 组织管理(1)井下变电所的管理人员应经过电工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并负责变电所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2)变电所设备的运行、检修和维护应由专业电工操作,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正常。

(3)在井下变电所工作的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经过相关培训,了解所工作的变电设备的电气安全特点和安全操作要求。

(4)值班员和岗位负责人员应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3. 安全操作(1)进入井下变电所前,应检查是否有相应的安全装备,并穿戴好相关的安全防护装备。

(2)进入井下变电所应按内部规章制度要求,接受安全教育,并了解变电所尔各个设备的特点。

(3)变电所设备的开关操作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并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上报,离开工作区域直到确认安全。

(5)定期对变电所设备进行开关及电气性能维护和检查,发现缺陷应及时报修。

4. 火灾灭火(1)井下变电所设备存在着很大的火灾风险,所有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心理,防范火灾发生。

(2)设备发生火灾时,应尽快切断电源,并向现场服务中心报告。

起火地点周围的人员应及时撤离,切勿扩散火源部位。

(3)如火势较小,可以选择使用灭火器扑灭火灾,对于大火灾必须立即撤离,并在离开之前用灭火器尽量扑灭火源。

5. 特定操作规定(1)禁止使用未经验证的设备或工具进行维护或操作,保证每一个需要使用的设备或工具都得到验证的合适状况。

(2)在井下变电所操作期间,禁止饮用及储存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等化学品,严防事故发生。

(3)作业人员应及时更换使用寿命已到期的绝缘材料。

6. 总结以上是井下变电所的操作规程,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确保自身安全以及设备得到正常的运行。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一、安全准备1.所有进入井下变电所的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静电服、防护鞋和隔爆眼镜等。

2.井下变电所应保持清洁整洁,没有杂物和湿滑的地面。

地面应保持干燥。

3.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4.提供安全通行的通道和灭火设备。

二、操作程序1.操作井下变电所前应先检查环境是否安全、用电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2.在进行任何操作前,必须确认井下变电所的电源已经切断,采取必要的断电措施,如切断电源开关和拔掉插头等。

3.操作人员在进行操作前应确认操作对象以及相关的电气设备工作状况,比如电压、电流等。

4.操作完毕后,要确认井下变电所的设备已经正常关闭并拆除临时接线,然后再投入使用。

三、设备操作1.电气设备的操作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工作正常。

2.在操作变压器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比如检查变压器的温度、油位和油质等。

严禁擅自更换变压器的接线和维修部件。

3.在操作开关设备时,必须进行断电处理,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在拉合开关时应先向上提起,然后向下合上。

4.调试电气设备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严禁未经允许的操作。

5.操作中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随时准备紧急救援。

四、安全防范1.井下变电所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对于发生泄露的有毒无害物质,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紧急处理。

3.禁止在变电所内吸烟、玩火、进行无关操作或者在设备上堆放杂物。

4.严禁将湿手或者带有潮湿的衣物操作与电气设备。

5.严禁将工具、设备或者其他物品放置在易碰撞到或者损坏电气设备的位置。

6.严禁在井下变电所内进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严厉处罚。

7.井下变电所应定期进行巡视,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

五、紧急救援1.在井下变电所发生火灾或者意外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同时封锁现场,确保事故不扩大。

2.在紧急情况下,应按照紧急救援预案进行操作,确保人员的安全。

井下变电所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井下变电所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井下变电所配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井下变电所配电工作的安全和稳定进行,减少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井下变电所的配电工作及相关操作人员。

第三条安全宗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四条责任分工:井下变电所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培训;配电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监督配电工作的安全操作。

第五条基本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强调预防,加强培训,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安全操作要求第六条操作前的准备工作:1. 进入井下变电所前,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手套等。

2. 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检查变电所的线路、设备、仪表等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七条登记上岗制度:1. 所有配电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方可上岗。

2. 日常上岗前必须进行登记,记录人员姓名、工号、上岗时间等信息。

第八条用电操作规定:1.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2. 严禁超负荷运行电器设备,确保电流正常,避免设备过载。

3. 严禁将电器设备放置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确保安全距离。

4. 严禁在用电过程中,未经批准私自操作、维修电器设备。

第九条应急措施:1. 配电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掌握紧急救援方法。

2. 发现火灾、煤气泄漏等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第十条安全防护用具:1. 所有配电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

2. 定期检查和更换防护用具,确保其有效性和完好性。

3. 禁止将防护用具私自借用给他人,确保每个人都有专属的防护用具。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1. 井下变电所管理部门必须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向配电工作人员传授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配电工作负责人必须对配电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

井下变电所操作规程一、前言井下变电所作为能源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因此制定一套规范的操作规程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井下变电所的操作行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设备损坏。

二、基本要求2.1 操作人员要求1.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电力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2.操作人员应熟悉井下变电所的工作原理、设备特点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操作过程中注意细节和关键点。

3.操作人员应时刻保持警觉,对异常状况及时作出反应。

2.2 设备要求1.井下变电所内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同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2.井下环境条件特殊,设备必须具备防爆、防水、防尘和防潮等特性。

2.3 安全要求1.井下变电所的操作必须遵守相关的电力安全制度和规范。

2.操作人员必须配备个人用品和防护器材,并穿戴符合规范的工作服装。

3.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流程,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操作流程3.1 进入井下变电所1.操作人员应首先检查各个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无异常情况。

2.操作人员必须在入口处穿戴好个人防护器材,并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3.操作人员离开井下变电所时,必须进行排气,避免井下残留有害气体对健康造成影响。

3.2 开启主电源1.操作人员必须首先检查主开关、转换开关和开关电源的电压等参数,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2.每次开启主电源前,必须先进行短路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开启主电源后,必须进行逐个检查各设备的电压、电流和阻抗等参数。

3.3 停止主电源1.当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或需要进行维护时,必须停止主电源。

2.停止主电源前,应将各个设备逐个断电,并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3.完成停止操作后,必须进行设备检查,检查逐个设备的电压、电流和阻抗等参数。

四、操作说明4.1 万一遇到事故1.当井下变电所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及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保证自身安全。

2.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应对,禁止擅自行动。

井下变配电工操作规程范本

井下变配电工操作规程范本

井下变配电工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井下变配电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保障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井下作业效率,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井下变配电工作人员,包括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

第三条在进行井下变配电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任何违反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第四条井下变配电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专业培训,获得相应的操作技能和认可证书。

第五条井下变配电工作人员应熟悉井下变配电设备的特点、性能和操作方法,了解通信和报警装置的应急措施。

第二章井下变配电工作现场管理第一条在进入井下变配电工作现场前,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证、检测和设备准备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第二条井下变配电工作现场必须保持干燥、整洁、通风良好,并配备相应的工作装备和安全设备。

第三条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静电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四条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禁止入内标志、警示标识等,以提醒其他人员注意安全。

第五条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顺序和操作程序进行井下变配电工作,任何个人行为都必须得到监护人员的授权和监管。

第三章井下变配电操作技术要求第一条在进行井下变配电操作前,操作人员应仔细检查相关设备的工作状态和电气连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条操作人员应熟悉井下变配电工作设备的性能指标和操作方法,掌握正确的启动和停止方法。

第三条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变配电操作,严禁随意更改操作流程或操作方式。

第四条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电气安全标准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井下变配电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五条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要求进行设备的巡视、检测和维护,发现任何异常情况都应及时上报。

第四章井下变配电工作事故应急处置第一条在井下变配电工作中,如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照规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确保人员安全。

第二条操作人员应熟悉井下变配电工作应急措施,包括供电应急、电源切断、救援呼叫等,保障事故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井下变电所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井下变电所安全稳定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变电所负责人对本所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监督本所安全管理制度。

2. 变电所电工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电气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严格执行本制度。

3. 井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井下变电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三、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管理(1)定期对变电所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试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 人员管理(1)电工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2)电工应接受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3)电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酒后上岗、违章操作。

3. 供电管理(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确保供电安全。

(2)定期对供电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加强电压、电流、功率等参数监测,确保供电质量。

4. 防火管理(1)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变电所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

(3)加强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确保防爆设施完好。

5.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2)发生事故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救援。

(3)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上级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四、监督检查1. 变电所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井上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变电所进行检查,督促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3. 电工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五、奖惩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井下变电所负责人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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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变电所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变电所值班人员或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

2.变电所值班人员或操作工必须熟记本规程。

3.井下变电所设备操作必须执行《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

4.停送电应由熟悉供电系统的电工或变电所值班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操作,不允许中间换人停、送电。

5.变电所操作人员接到调度室的停、送电命令后,方可执行,不允许擅自停送电。

停电设备必须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低压开关必须上机械闭锁。

6.检修高压配电柜、变压器,或检修高压线路时,必须把高压配电柜手车拉出,使其脱离电源,检查电源侧挡板确已挡住,汇报调度手车已退出。

7.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工作。

二、操作程序:1.停电:1)按下控制该停电线路配电柜的“分闸”按钮,分闸指示灯亮,配电柜断路器断开,退出手车2)停进线柜或联络柜时,先停负荷柜,依次停联络柜,进线柜。

停电程序同第1条。

3)验电:手车退出后要验电,验电时,应使用电压等级合格的验电器。

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工作。

4)放电:当验明无电后,再进行接地、三相短接放电工作。

接地放电时,应先接地端后接相端,最后三相短接。

接地线和三相短接线在整个工作中不许拆路。

停电完毕。

2.送电:1)接到调度送电命令,并确认送电线路后方可送电操作。

2)拆接地线:先拆三相短接线,后拆接地线。

3)推入手车,并关好配电柜门。

从观察窗检查动触头与静触头是否完全接触,接触不好或接触面不够不能送电。

4)按下“合闸”按钮,合闸指示灯亮,断路器吸合。

5)送进线柜或联络柜的电时,要先送进线柜、联络柜,然后依次送负荷柜。

6)高、低压配电柜跳闸或停电时,在恢复送电前先查明原因,处理后按照第4、5条要求送电。

3.注意事项:1)供扇风机的高低压开关严禁随便停电,当需停电时,应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送电则由瓦斯检查员许可后才允许送电。

2)送电后要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指示不正常和特别声响,应立即停电处理。

不准带电检修或移动设备,一切裸露电气设备都要安设栅栏,并挂“高压危险,小心触电”警示牌。

3)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或拉手车。

4)检修变电所设备时,检查将所检修设备内是否留下工具等。

5)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要先操作后汇报:①直接威胁人身与设备安全的。

②所内高压设备发生严重接地的和短路冒火的,或响声剧烈的。

③电容器、变压器严重漏油、喷油的。

6)部分工作停电,安全距离6KV小于0.7M,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拦,可用干燥木柴、橡胶或其它坚硬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可靠,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示牌。

三. 安全警告: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否则可能会造成人员触电。

2.严禁带电检修或搬迁设备,小心人身触电或设备误启动。

3.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拦、接地线和标示牌。

4.工作人员在室内搬迁或移动梯子及长物体时,应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中央变电所停、送电制度一、变电所值班人员每次停送电和倒闸操作前必须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停送电、倒闸规定进行并得到调度室值班长命令后方可进行操作。

二、在得到有关领导或调度指令进行操作命令后必须重复命令同时要问清对方姓名并进行登记与调度取得联系方可进行操作。

三、事故危及人身安全及设备受到损坏的情况下可当机立断进行操作事后立即汇报坑口调度室同时记录操作的详细时间。

四、在中央变电所中的所有设备及馈出线工作时必须由该工程负责人带着矿部值班长审签的停电命令到中央变电所办理停电于续方可工作。

工作完毕后结束工作票交回送电牌后方可送电。

五、凡未用或备用设备上送电时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仔细检查确无影响送电的问题时方可送电。

六、操作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并办理完毕一切应办手续方可进行操作。

每次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严格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操作完毕后并在命令和运行日志中签“已执行”字样其操作者和监护者共同签字。

七、值班人员在没有接到调度指令或没有停送电工作票时均无权随意停电否则后果自负。

中央变电所值班操作规程1、配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规定。

3、倒闸操作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应由熟练的配电工或值班员操作。

进行操作时要严肃认真按操作顺序操作。

4、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工作人员已全部撤出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5、操作中有疑问时应查明原因确定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无法排除疑问时必须向矿有关电气技术人员报告。

6、操作高压配电装置时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

7、严禁带负荷停送馈电开关和高压配电装置停送馈电开关和高压配电装置要果断迅速并注意刀闸是否断开和接触良好。

8、变电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变电室无漏雨现象。

9、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方式、操作情况、异常运行、设备缺陷和处理情况。

10、了解上一班内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中停电检修的线路、有关设备的情况。

11、检查各线路的运行状态、负荷情况、设备情况和仪器仪表指示、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12、监视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重点监视以下内容1、电气设备的主绝缘如瓷套管、支持瓷瓶应清洁、无破损裂纹、异响及放电痕迹。

2、移变各种保护和本体。

3、电气设备和电缆、导线排列的接头应无发热、变色及打火现象。

4、电缆头无漏胶、渗油现象。

5、仪表和信号指示、继电保护指示应正确。

6、电气设备接地应良好高压接地保护装置和低压漏电保护装置13、配电工负责变电所内高、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一、停电操作。

值班人员接到停电命令或持有“停电操作票”的作业人员及检查人员的停电要求后做如下操作1、停高压开关时应核实要停电的开关填写“倒闸操作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停电操作。

停电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纵高压配电装置切断断路器并在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如检修开关或移变时在切断断路器后必须摇出小车或隔离开关并装上隔板。

2、低压馈电开关停电时在切断开关后实行闭锁并在开关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3、移变停电时先停低压总开关最后停高压总开关。

二、送电操作。

当值班人员接到送电指示或作业人员已工作完毕原联系人要求送电时应核实好要送电的开关确认送电线路上无人工作时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送电操作如下1、高压开关合闸送电填写“倒闸操作票”取下停电作业牌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先合隔离开关再操作断路器手柄或按钮进行合闸送电。

2、开关合闸后要听、看送电的有关电气设备有无异常现象如有异常现象立即切断断路器并向调度及有关人员汇报。

3、移变送电时先送高压后送低压。

14、配电工必须随时注意各开关的继电保护、漏电保护的工作状态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做好记录。

15、其他规定:①不得约定时间停电或验电。

停电之开关应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示牌。

②操作电气设备验电、放电及安装接地线都必须戴合格的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按要求程序进行。

③试电笔、绝缘手套等安全工具应经常检查完好方可使用。

④验明无电压后方可放电放电时应将接地线接地接好后在侧面放电。

⑤检修完工后送电前应拆除所有短路接地线并会同施工人员检查有无遗漏工具、杂物等经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按规定送电。

⑥做好运转记录、检修记录、倒闸操作记录及事故记录16、必须认真做好各种记录清理室内卫生。

17、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本班电气设备运行方式、操作情况、本班内未完成的工作及注意事项。

变电所配电工岗位责任制1、熟练掌握操作范围内设备结构、性能和原理、技术特征并做到会操作、会保养、会维修、会排除一般故障并经严格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交接班制度》坚持岗位练兵。

3、熟知设备的供电线路、停送顺序对所内的设备负责操作和管理不准他人擅自操作。

4、当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进行检查当本人不能处理时应通知电工进行维修并向值班队领导汇报。

5、参加设备的检修并进行验收。

6、严肃认真地填写好各种记录并妥善保管。

7、保管好所配的工器具未用工具不得外借搞好所内卫生。

8、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变电所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到达工作岗位进行现场交接班。

2、交接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如处理事故隐患整理好材料、工具搞好机房内部卫生等。

3、交班人员要将当班设备运转情况、维修情况、安全情况、事故隐患等向接班人交代清楚接班人未到时严禁交班人员离开。

4、交接班人员共同巡回检查一次对设备运转情况、材料、工具、防火措施以及工作现场卫生情况必须现场交代清楚。

5、对交接班时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详细做好记录。

6、双方交接完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清楚并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7、交接班后如因交接班不明发生事故必须根据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变电所巡回检查制度1、值班电工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对所内设备、电缆等进行巡回检查。

2、对变电所内在用高压开关的电压、电流等各项指示仪表要坚持每小时检查一次。

3、变电所内移变仪表指示和各种保护要坚持每班检查一次。

4、交接班时一定将在用和停电设备做详细交代。

5、对变电所内各设备馈出电缆渗油情况要求实行每班检查制。

6、所检查各项内容要详细记录认真填写做到有据可查。

变电所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对变电所内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整定负荷变化时应及时调整。

2、应每年对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进行一次试验。

3、对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的检查应保证每日一次。

4、对变电所内固定敷设电缆绝缘和外部敷设电缆检查应保证每季度一次。

5、对所有在用设备接地网电阻值的测定应保证每季度一次。

6、对变电所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应保证在投入使用前测定一次。

7、每年对移变进行分析试验检查一次。

8、值班电工应每班对变电所内在用开关及移变高、低压侧的电流表、电压表的读数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1、干部及管理人员对所辖机房、硐室必须按规定坚持上岗、查岗。

2、上岗、查岗人员必须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安全保护装置、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所有检查意见填写在干部登记簿上。

3、干部及管理人员对机房硐室的检查队长、书记每月不要少于2次分管队长、技术员每月不少于4次其他管理人员每月不少于2次。

4、上岗检查的干部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处理。

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5、上岗检查人员要监督在岗人员按规程操作。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变电所要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任何时间都不能出现空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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