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重要组成部份。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重任,是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长期以来,通过不断教育管理和精心培养,我市司法行政队伍日益成长壮大,素质不断提高,并逐步走向成熟,在昭通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八条二级公路等重大工程的陆续开工建设,既给我市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压力。随着司法行政职能的不断加强,在新的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一、司法行政队伍基本情况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由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组成。截至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编制534人(含市劳教所),实有507人,其中处级实职领导15人,处级非领导职务3人,科级干部(含科级非领导职务)263人,中共党员375人,妇女干部116人,少数民族干部66人,年龄在30岁以下的55人,大专以上学历380人。全市有基层司法所144个司法助理员266人,有法律援助专业机构12家25名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246个;有律师事务所(含分所)25个、注册执业律师176名;有公证处12个,公证员26名;有司法鉴定机构4个46名司法鉴定人;1520个各类调解组织30000多名人民调解员。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总体上看,全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值得信赖、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司法行政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一是全市144个基层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266名,其中一人所63个,占43.75%,二人所44个,占30.56%,三人以上的37个,占25.69%。一人所客观上难以开展正常的司法行政业务,而基层司法所承担着大量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任务,工作任务繁重,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疲于应付,难以创新发展。二是市劳教所(戒毒所)警力严重不足,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10个,实有人民警察85名、工勤人员23名(占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协警40名(2011年强戒职能移交后新招录的),承担着900余名吸毒人员的戒毒任务。随着强制隔离戒毒职能移交工作圆满结束,要顺利完成吸毒人员的收治工作,确保场所安全,警力严重不足问题尤其突出。市劳教所(戒毒所)因警力不足、场所容量限制等原因,目前已移交省及其他州市强制隔离戒毒1200余人。(二)市司法局机关人员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7个,实有干部职工35人,其中35岁以下4人,占11.43%,36至40岁3人,占8.57%,41至45岁的9人,占25.71%,46岁至50岁的10人,占28.57%,51岁以上的9
人,占25.71%。同时,司法行政干部太过于稳定,横向、纵向交流不够,部分干部从学校进入司法行政机关,几十年都在一个部门,导致司法行政队伍知识结构单一,思想不够解放,工作的创造性、主动性不够,部分干部职工工作效率不高,敬业精神不强。(三)律师队伍人员总量不足,分布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全市25个律师事务所176名执业律师,以昭阳区为驻地的律师事务所9个,占36%,执业律师110人,占62.5%;以镇雄为驻地的律师事务所3个,占12%,执业律师20人,占11.36%;设立2个律师事务所的县4个,5个县均只有1个律师事务,且最多有执业律师3 人,一人所3个。从律师事务所分布情况看,驻地以昭阳、镇雄、彝良、永善、水富等县区为主。(四)法律援助经费少,人员严重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全市12法律援助工作机构,每年省市划拨法律援助工作经费77000元,法律援助经费市县区几乎没有列入财政预算。以2010年为例,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8件,受援人2100余人,每件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只有38.34元;全市25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中兼职人员6名,巧家、大关2个县至今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永善、威信、水富3个县只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五)知识更新速度慢,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这就决定了司法行政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掌握和运用比较透彻的队伍。然而长期以来,司法行政队伍普遍存在:一是知识结构不合理。全市507名司法行政干部职工中研究生8人,占0.16%,大学本科151人,占29.78%,专科221人,占43.59%,中专(高中)及以下127人,占25.05%。其中具有法律本科学历的100人,占19.72%;专科学历的116人,占22.88%;乡镇司法助理员队伍更差,全日制教育学历为法律大专及以上的更少,都是在工作之余通过自学、函授等方式取得的法律专科及以上文凭。二是社会主义法制理念需进一步树立。随着“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两个规划即将组织实施,“一法治三和谐”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市每年需要调处的矛盾和纠纷近60000余件,这就向司法行政干部的执法理念、敬业奉献精神提出了严竣挑战。要求全体司法行政干部、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务必树立正确的法制理念,更加勤奋敬业,强力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六)司法职能弱待遇低,严重影响工作积极性。一方面相对公、检、法等政法机关而言,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弱,队伍地位低。司法行政机关没有政法津贴,甚至市司法局机关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问题,从国家、省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均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局机关13名人民警察的加班补贴至今不能办理,而公、检、法,劳教所等部门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已于4月底办理完毕。且司法行政各项职能靠的大多是嘴功、腿功和磨功,本身没有一项强制职能。法制
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均需要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唯一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社区矫正工作,也因为相关法律未出台,导致执法依据不充分,工作难以深入开展,工作人员积极性受挫。另一方面司法行政队伍在从事具体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中,服务的是城乡各个层面的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接触社会不同区域、各个阶层的人和事,正面的积极作用,负面的消极作用同时影响着司法行政队伍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少数司法行政干部的价值取向在其中悄然发生了一些变化,想个人的多了,想集体的少了,责任意识不强,创新意识不够,视野不够开阔,工作要求标准降低,工作热情不高,敬业精神不强。三、加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思路和建议(一)配齐配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随着司法行政职能的不断拓展,基层司法所一名专项编制人员已远远不能适应司法工作发展的要求,建议请组织人事部门给予适当关注,增加基层司法所专项编制,使乡镇(办事处)司法所均达到三人以上,优先配齐配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人干事的问题。(二)加强教育培养,提高干警素质。一是采取“以老带新”、“压担子”、“送出去培训”和“下基层挂职锻炼”的办法,加大对年轻人的培养力度,促进这一群体脱颖而出,尽快成长为我市司法行政战线上的中坚力量。二是加大对司法行政干部成长的关注力度。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和干部的横向交流力度,特别是加大市劳教所(戒毒所)干部的选拔任用和交流工作。三是加大对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的思想政治和新知识、新技能、新业务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实战能力和水平。(三)完善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干部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奖勤罚懒,全面调动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用好领导干部配备、非领导职务晋升等手段,向外输送人才,一方面可以扩大司法行政机关影响力,改善司法行政工作环境。二是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对基层基础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司法行政干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进一步激发其干好工作的热情。三是营造浓厚的司法行政文化氛围,宣扬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激发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的职业自豪感和事业心,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干部想干事、要干事、主动干事的问题。(四)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规范管理是关键。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先后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和制定并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下一步就是要继续抓好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梳理完善工作,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及时发现、培养、宣传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