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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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生态美学立足于人与自然的互主体性思维,既“见物”又“见人”,旨在侧重保护的同时,按照美的规律创造,促进保护与开发的双向互动,保护和重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审美关系。

标签:生态美学;生态危机;双重意蕴;保护与开发

生态美学是在经济、社会和文化不断发展进步的前提下提出的人与自然、社会达到动态平衡、和谐一致的处于生态审美状态的生存观,其落脚点在于改善人类当下的非美的存在状态,建立起一张符合生态规律的审美的存在状态。

一、生态美学因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备受关注

长期以来,受到西方哲学主客二分思维模式的影响,存在着一种过于强调人的主体性、主观能动性,强调人对自然的征服与改造,自然如何在人的作用下成为人的自然,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显现而忽视自然本身的价值和意义。不少地方在遭到人类过度开发之前,曾以勃勃的生机和活力展现在世人面前,为人类提供了“诗意的栖居地”:水草丰美的绿洲、汩汩而出的清泉、青山绿水共为邻、落霞与孤鹜齐飞、五彩斑斓的珊瑚……留下了篇篇华章、传世精品和人生体味,更启发了现时代的人们去追求生态平衡及整体和谐的渴念。然而,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荒漠化、沙漠化加剧,河流干涸,水体污染,空气污浊,物种灭绝,资源枯竭,“寂静的春天”……生态美学深入研究正是基于现实日益加剧的生态危机,愈发显示出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生态美学的双重意蕴:既“见物”又“见人”

如果说在远古时代,人类以自己的智慧为世界建立了秩序是从野蛮走向文明的标志,那么现代由于经济现代化成为压倒一切的任务,自然则成为征服和利用的对象。从立普斯的“移情”到当代的“移情”以及马克思的“自然人化”等美学命题,其根本任务就是通过对自然异己性的克服实现人的无阻碍的自由,即美的本质被规定为人获得的自由本质。但是从美学史的角度看,这种人的自由却是以对自然美本己性的剥夺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在人与对象世界之间,人的自由正意味着自然的不自由,人作为主体的充分在场正意味着自然的充分缺席。这种“见人不见物”的美学,以主体性的暴力将自然美的自然性驱逐到了美学史的边缘。据此,自然美获得其本己性的前提必然是以遏制人的自由名义对自然行使的主体性暴力,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一种更趋平衡、公正的审美关系。(刘成纪.自然美的哲学基础,2008)生态美学从人与自然的互主体性思维出发,强调物种生命存在的公平性,人应该尊重自然,肯定自然生物的存在权利,而不是人类无休止、无所顾忌地开发和利用的对象,利用自然的同时要尊重自然的规律,考虑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美观性和可承受性,做到适可(环境容量)而止;强调自然与人的相互依存关系,自然无限地被破坏,人所欣赏的对象日益减少、消失,甚至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面临危机,当然也就无所谓美了;强调世界多样性的统一,正所谓“和而不同”,万物皆

有生命,万物各有其主体性。人以忘情的状态投入对象世界,对象世界以鲜活的生命投入人的怀抱。以此为背景,原本死寂的、被动的自然界必将复活为鸢飞鱼跃的生命世界,人的单一自由必然让位于“万类霜天竞自由”。这是美学应该追求的境界,生态美学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具有了鲜明的理想主义色彩。生态美学在肯定物种生存权利的同时,并不抹煞人与自然的差异,人有着不同于生物存在的社会性、文化性和能动性,没有人,没有人类的社会实践和生存需要,也无所谓美不美的问题,正如朱光潜先生所批驳的“见物不见人”的美学观。

三、生态美学的当下实践:保护与开发的双向互动

庄子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生态美学和日益深入人心的生态环保主义主张,让更多的人重新审视人类的所作所为,反思人应该如何保持或重建人与自然和谐美丽图景,推动了世界环保事业的发展。1992年制定《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达成、2007年“巴黎路线图”的确立以及2009年召开的哥本哈根会议,正是这种努力带来的实践。在国内,从毛主席所倡导的“向自然开战”,到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低碳经济,我们也经历了发展理念的颠覆与跃升。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美”是在真和善(即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基础上达到的更高境界,从本质上讲,美是以主体尺度为依归的主客体高度统一。人尊重自然规律,实现人与自然的“双赢”是“按美的规律造型”的最高层面的实现。在《1844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曾将共产主义社会描述为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统一。当我们将天然作为生态美的标志时,这并不意味着人在审美实践中一切被动地顺应自然。人对自然生态美的重新改造,是因为人有按照美的规律造型的独特能力,让自然与人继续向“人化”的更高境界跃进,同时将那过于“人化”的东西在把握其规律的基础上实现更高层次、螺旋式上升地“还原”。例如:治沙护坡,防护林建设,土地整理,城市景区设计和绿化,退牧还草,退耕还林,退田还湖,等等,都是一种改造优化自然或者将自然重新交给自然、让人化的劳动成果重新向自然生成的生存实践和生态美实践。

因此,我们既要强调在特殊区域特别是特色生态区域和物种脆弱区域内的原生态保护,更要强调在更大范围内遵循自然规律的有序、有效、高层次、优化型开发,赋予自然以更多的人化内涵,把人的本质力量与自然的魅力有机地统一、融合、升华,让人们在保护与开发的双向互动中领略大自然的神奇和人类力量的伟大和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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