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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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高技能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高技能岗位人员管理办法》1 基本要求1.1 按照“谁聘任、谁考核”的原则对高技能岗位人员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动态管理”。

1.2 高技能岗位设置为5个层级,即首席技能大师、技能大师、首席技师、主任技师和责任技师。

1.3 高技能岗位人员通过竞聘产生。

原则上首席技能大师自技能大师中竞聘产生,技能大师自首席技师中竞聘产生,首席技师自主任技师中竞聘产生,主任技师自责任技师中竞聘产生。

2 分工与职责2.1 局劳动工资处(分公司人力资源处)为油田高技能岗位人员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承担以下主要职责:2.1.1 负责发布首席技能大师、技能大师竞聘公告,审核应聘人员资格并组织评审,办理聘任手续等相关事宜。

2.1.2 负责制定首席技能大师、技能大师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年度及任期考核,兑现薪酬待遇等。

2.1.3 负责建立健全首席技能大师、技能大师考核档案,做好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2.1.4 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首席技师、主任技师和责任技师岗位设置、职数配备、聘任程序、年度和任期考核、薪酬待遇及资料归档等工作开展情况。

2.2 各单位劳资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本单位高技能岗位人员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承担以下主要职责:2.2.1 负责发布首席技师、主任技师和责任技师竞聘公告,审核应聘人员资格并组织评审,办理聘任手续等相关事宜。

2.2.2 负责制定首席技师、主任技师和责任技师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年度和任期考核,兑现薪酬待遇等。

2.2.3 负责建立健全首席技师、主任技师和责任技师考核档案,做好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及要求3.1 岗位设置及岗位职数3.1.1 首席技能大师、技能大师岗位设置在油田层级,原则上从物探、钻井、测(录)井、采油采气、集输、注水(聚)、井下作业、工程施工、供发电等油田主营业务领域技术工种中产生;首席技师、主任技师和责任技师岗位分别设置在二级、三级和四级单位层级,原则上从各单位主营业务领域技术工种中产生。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首席技师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人力资源五年规划要求,为加快集团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术工人的整体素质,营造技术工人学技术、比贡献的良好氛围,逐步理顺技术工人的薪酬待遇,为集团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技术工人按技术水平设置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首席技师,是指职工队伍中具有高超的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人技术专家。

第四条首席技师选拔坚持以下原则:(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评选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原则。

(三)突出解决岗位难题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原则。

(四)打破单位界限,同一工种在公司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竞聘。

(五)逐级考核推荐的原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在重要技术工种设立首席技师,每工种1人。

首席技师工种分为两类,设置如下:一类为钳工、焊工、起重工、纯碱碳化工、重碱煅烧工、锅炉运行值班员、氯乙烯合成工、湿法纺纺丝操作工。

二类:电工、热工仪表修理工、分析工、纯碱石灰工、盐水工、汽轮机运行值班员、电气值班员、原液准备老成黄花操作工、硫化物焙烧工、蒸发工、制卤工、氯乙烯聚合工、烧碱电解工、爆破工、装岩机司机、汽修工。

(详见附表)第六条成立集团首席技师评聘领导小组,负责首席技师选拔和聘任的组织工作,由公司领导、人事组织部、纪委、工会、安全生产部组成。

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组织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七条成立集团首席技师考核委员会,成员由各专业总工程师、技术专家组成,负责首席技师理论、技能部分的出题、考核、答辩等项工作。

第二节选拔范围和条件第八条选拔范围是全集团范围内在生产一线从事本工种工作的在岗技术工人。

第九条首席技师的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忠诚企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具备任职所需要的学识、能力和业绩,在技术攻关、解决生产和技术课题等方面,能够发挥带头作用。

市人民医院首席专家管理办法暂行

市人民医院首席专家管理办法暂行

市人民医院首席专家管理办法暂行为了适应现代医院的发展要求,充分发挥高水平业务专家在医疗、教学、科研,临床疑难重症诊断及治疗等领域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大学科建设和影响度,培养选拔一批高素质临床技术权威专家,以带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规范临床医疗行为和科学决策能力,保障学科人才梯队建设的良性循环,全面提升医院综合实力,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造就在人民群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形成医院市场竞争新优势,经研究决定,在医院建立首席专家制度。

第二条首席专家是在医院临床、医技科室中特设的工作岗位,由理念先进、技术精湛、胸襟宽广、勇于创新、医德高尚、患者信赖和积极开展传、帮、带的医务人员担任。

第三条首席专家应当工作在临床一线,或者主要工作在临床一线,并符合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医德医风、职业道德和群众基础,没有不良职业行为记录,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广博的相关学科及交叉学科知识、学术见解具有创新性,具有诊治疑难重症疾病的能力,未发生较大医疗差错;3、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团结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在本专业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二)必备条件1、被聘任者须在临床、医技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临床、医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或群众认可度;3、为本专业学科带头人,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主持大型学术会议,或组织召开区域性学术研讨会;参与学科项目指导,在院内率先开展临床新技术、新方法,引领学科的发展方向;为医院培养人才,每年至少带教培养2名以上下级医师;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主持并完成一项以上科研课题;5、在国家级或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数不少于5篇;6、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2.12•【字号】浙人社发〔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32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中央驻浙有关单位:现将《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施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2月12日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构建支撑创新型省份的技能人才体系,根据《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25号)等精神,现就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和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是经省人力社保厅批准建立,以八大万亿产业、十大传统制造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历史经典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为主要依托,由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办的技能传承、技能攻关、技能推广平台。

第三条工作室主要依托企业进行建设,也可依托公共实训基地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单位进行建设。

第四条工作室主要功能是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传承机制,传授技艺培养高技能人才,组织技术技能革新和技术公关,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推广。

第五条工作室的规范名称为“浙江省+领办人姓名+技能大师工作室”。

第二章建设条件和建设程序第六条建立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应是技艺精湛、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

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管理,加强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全体员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激励、约束的原则。

第四条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管理包括人力资源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培训管理、考勤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第五条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人力资源管理目标是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结构合理、数量适中的员工队伍。

第六条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对招聘的招聘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档案,维护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工作记录,并严格保密。

第八条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制定员工培训计划,针对员工的具体岗位需求进行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九条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按照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晋升机会。

第十条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绩效管理第十一条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第十二条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绩效考核应当以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多方面指标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个人工作计划和目标,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四条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建立并改进员工的绩效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薪酬管理第十五条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十六条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薪酬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制定薪酬体系和绩效工资分配标准。

第十七条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员工的基本薪酬待遇。

第十八条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建立健全薪酬核算和发放制度,确保员工薪酬的准确和及时发放。

荆门市首席技师和技术能手评选奖励管理办法

荆门市首席技师和技术能手评选奖励管理办法

荆门市首席技师和技术能手评选奖励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13•【字号】荆门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施行日期】2013.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荆门市首席技师和技术能手评选奖励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7月29日市八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肖菊华2013年8月13日荆门市首席技师和技术能手评选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荆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07〕23号)和《湖北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鄂政办发〔2009〕7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荆门首席技师和技术能手评选奖励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技能、突出实绩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

第三条荆门首席技师和技术能手从市高技能人才中评选产生,每3年评选一次。

第四条国家、省级高技能人才评选推荐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原则上从荆门首席技师中推荐产生;已被评为国家、省级高技能人才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荆门首席技师和技术能手评选。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五条荆门首席技师和技术能手主要从全市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包括中央、省属驻荆单位)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操作和服务工作的人员中评选产生。

第六条荆门首席技师和技术能手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为所在单位和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

(一)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职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荆门首席技师评选:1.职业技能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在省内、市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并已得到广泛认可;近五年在全国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十名,全国二类、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五名,省级二类、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的。

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三支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体系,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考核,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是指考核过程不受性别、职务、文化程度及感情色彩等因素影响,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对被考核人作出准确的评价。

(二)注重实绩,是指重点考察被考核人通过主观努力,为企业做出的劳动成果,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

(三)民主公开,是指通过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等方式,公开对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进行考核,以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第三条考核对象:聘任期内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第五条考核工作按照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专业分类,分别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分类负责,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一)公司考核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干部、工会及相应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公司考核组按照专业分类下设各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续聘意见,并向公司汇报。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考核内容具体包括:政治品德、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和能力、敬业勤业四个方面。

(一)政治品德:是指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

在政治思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思想。

在道德品质方面,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工作业绩:是指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工作实绩。

工作实绩可分解为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等。

工作数量是以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量为标准,考察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完成任务的情况。

工作质量是考察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在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时是否达到工作要求。

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三支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体系,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考核,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是指考核过程不受性别、职务、文化程度及感情色彩等因素影响,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对被考核人作出准确的评价。

(二)注重实绩,是指重点考察被考核人通过主观努力,为企业做出的劳动成果,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

(三)民主公开,是指通过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等方式,公开对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进行考核,以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第三条考核对象:聘任期内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第五条考核工作按照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专业分类,分别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分类负责,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一)公司考核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干部、工会及相应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公司考核组按照专业分类下设各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续聘意见,并向公司汇报。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考核内容具体包括:政治品德、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和能力、敬业勤业四个方面。

(一)政治品德:是指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

在政治思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思想。

在道德品质方面,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工作业绩:是指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工作实绩。

工作实绩可分解为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等。

工作数量是以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量为标准,考察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完成任务的情况。

工作质量是考察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在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时是否达到工作要求。

首席技师培养选拔管理实施办法

首席技师培养选拔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首席技师培养选拔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及《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2〕34 号)和《上海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努力营造有利于局集团公司技能人才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深入开展并形成首席技师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首席技师项目对提升本公司职工技能水平的带动作用,结合局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首席技师是技师、高级技师(以下统称技师)及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带头人。

在生产一线具有政治素质好、技能水平高、安全质量优、实践经验丰富,在业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和得到广泛认可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是本工种领域内解决某方面技术问题的专家、带头人和领军人物。

第三条建立和实行企业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制度,是在技师考评聘任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培养和选拔高技能拔尖人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高层次技能人才的迅速成长,进一步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第四条首席技师必须是关键技术的掌握者,能够带领团队解决生产过程中实际问题或在传技带徒、组织公关、培养技能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第五条局集团公司技师工作站领导小组为首席技师培养选拔管理的领导小组,技师工作站办公室,具体负责首席技师的选拔、评选等工作。

首席技师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六条首席技师的设置:综合考虑专业、工种技术技能特点及从业人数,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在技术含量高,直接影响生产和质量安全的关键岗位设置首席技师。

本公司设置二个专业:通信专业的首席技师和信号专业的首席技师。

第七条首席技师每3年选拔一次,每个工种选拔数量不超过5人,具体选拔数量由局集团公司根据选拔条件、工种人数及技术发展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八条首席技师选拔范围: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被局集团公司或各分子公司聘用,在生产、辅助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在职员工。

某某公司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首席技师管理办法

某某公司首席技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技能拔尖和技能骨干人才队伍,创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素质技能人才在公司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首席技师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公司经济发展主导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产生.第三条公司在重要技术工种设立首席技师,原则上总人数不能超过受聘高级技师的5‰.第二章组织设置第四条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首席技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公司首席技师管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并根据首席技师评聘、考核工作的需要,设立公司首席技师评聘领导小组、首席技师考核委员会。

(一)首席技师评聘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培训领导副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培训中心主任、高技能专家成员:培训中心、人力资源部、首席技师所在单位党政主管和分管技术、工艺、生产、设备的分管领导。

(二)首席技师考核委员会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高技能专家成员: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主管人员、首席技师所在单位领导、外聘专家.第三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公司中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选拔.第六条首席技师的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

2、具备任职所需要的学识、能力和业绩,在技术攻关、解决生产和技术课题等方面能够发挥带头作用.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必备条件1、从事本工种满25年及以上;2、有着高超的技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3、对解决生产当中的难题,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4、本单位绩效考核得分在该单位排名前5%,并且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评分达95分以上。

5、独立负责某一生产领域工作,具有独立完成本岗位工作的能力并能带徒。

黑龙江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黑龙江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培养技艺精湛、素质过硬、适应经济转型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引领带动技能人才队伍发展,为龙江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黑龙江省首席技师(以下简称首席技师),是指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工作业绩突出,在全省本行业企业、相关领域中影响带动作用大、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经选拔认定的优秀高技能人才.第三条首席技师选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统筹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领域)分布,重点从我省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单位中选拔产生。

第四条首席技师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50名,管理期限为4年。

第五条首席技师选拔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协调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工信委、省总工会等部门组织实施.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六条首席技师选拔范围:全省各类所有制企业单位中,具有技师(含)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第七条选拔人选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为所在单位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很高声誉和地位,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技术上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革新成果,为社会和所在单位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二)掌握关键技术,个人职业技能在省内同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龙江大工匠(龙江技能大奖)”、“龙江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之一;2、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3、国家或省级技能大师(劳模创新)工作室领办(创办)人;4、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两名,或在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三)刻苦钻研,掌握绝技绝活,创造了业内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排除了重大关键技术障碍,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在企业提质增效、节支创收方面发挥较大作用。

技能大师室工作制度(3篇)

技能大师室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技能大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能大师室(以下简称“大师室”)是以技能大师为核心,由具有高超技艺、丰富经验和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组成的团队,旨在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推动技术革新,提高产品质量。

第三条大师室工作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人才,注重培养;2. 实用高效,注重实效;3. 严谨规范,科学管理;4. 开放包容,协同创新。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大师室设立主任、副主任和成员,由企业领导任命。

第五条大师室主任职责:1. 负责大师室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2. 指导、协调和监督大师室成员开展工作;3. 定期组织大师室活动,提高团队成员技能水平;4. 推动技术革新,提高产品质量;5. 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大师室副主任职责:1. 协助主任开展大师室工作;2. 负责大师室成员的日常管理;3. 组织开展技能培训、竞赛等活动;4. 收集和整理大师室工作资料;5. 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大师室成员职责:1. 积极参加大师室活动,履行岗位职责;2. 传授技艺,培养后备人才;3. 参与技术革新,提高产品质量;4. 完成主任和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八条大师室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 技能培训:组织大师室成员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团队成员技能水平;2. 技术交流:定期举办技术交流会,分享工作经验,促进技艺传承;3. 技术攻关:针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组织大师室成员进行攻关;4. 技术创新:鼓励大师室成员开展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5. 后备人才培养:指导、培养后备人才,为企业储备高技能人才;6. 质量提升:参与产品质量提升活动,提高产品质量;7. 文化建设:开展大师室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九条大师室活动安排:1.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大师室活动,包括技能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攻关等;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师室成员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人才;3.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师室成员外出学习、交流,拓宽视野;4.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师室成员技能鉴定,提升团队整体素质。

企业首席服务专员考核方案

企业首席服务专员考核方案

企业首席服务专员考核方案企业首席服务专员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和背景企业首席服务专员是企业服务团队中的核心角色,负责管理和协调客户关系,确保客户满意度和业务目标的实现。

为了确保首席服务专员的工作能够对企业做出积极的贡献,需要建立科学严谨的考核方案。

本考核方案的目的是对首席服务专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全面评估,从而激励优秀员工,促进团队整体提升。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1. 客户满意度:通过定期调研客户,评估客户对服务质量和效果的满意度,其中包括客户投诉率、问题解决率、以及客户续约率等指标。

2. 业务目标完成情况:评估首席服务专员是否达到或超过设定的业务目标,包括销售目标、服务升级目标等。

并根据具体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制定具体的衡量指标。

3. 团队管理能力:评估首席服务专员对团队的管理能力,包括团队建设、绩效管理、激励机制等方面的表现。

4. 个人发展和学习能力:评估首席服务专员在工作中的学习态度和能力,包括参加培训、学习新知识和技能的情况,以及对于个人职业发展的计划和目标。

三、考核方法和流程1. 定期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绩效考核,由直接上级负责对首席服务专员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评分。

2. 调研客户意见: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研,通过电话、邮件或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获取客户的反馈意见,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的指标。

3. 监测业绩目标:定期监测首席服务专员的业绩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销售报表、客户数据等方式进行量化分析,并纳入绩效考核的指标。

4. 团队评估:每季度组织一次团队评估会议,邀请团队成员对首席服务专员的团队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5. 个人发展计划:每年进行一次个人发展计划评估,重点关注首席服务专员的学习态度和能力,制定个人职业发展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

四、考核结果和反馈1. 考核结果及时反馈:在每次考核后,即时将考核结果通知给首席服务专员,包括得分和绩效等级等信息,并在考核结果中注明具体的考核内容和标准。

首席专家制度

首席专家制度

首席专家制度篇一: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三支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体系,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考核,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是指考核过程不受性别、职务、文化程度及感情色彩等因素影响,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对被考核人作出准确的评价。

(二)注重实绩,是指重点考察被考核人通过主观努力,为企业做出的劳动成果,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

(三)民主公开,是指通过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等方式,公开对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进行考核,以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第三条考核对象:聘任期内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第五条考核工作按照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专业分类,分别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分类负责,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一)公司考核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干部、工会及相应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公司考核组按照专业分类下设各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续聘意见,并向公司汇报。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考核内容具体包括:政治品德、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和能力、敬业勤业四个方面。

(一)政治品德:是指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

在政治思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思想。

在道德品质方面,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工作业绩:是指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工作实绩。

工作实绩可分解为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等。

工作数量是以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量为标准,考察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完成任务的情况。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7.23•【字号】湖人社发〔2024〕27号•【施行日期】2024.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湖人社发〔2024〕27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南太湖新区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湖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施行。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州市财政局2024年7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和程序第三章管理考核第四章政策支持第五章附则湖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市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加强高素养劳动者培养,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技术攻关创新、技能革新研发、名师带徒传技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考核办法》(浙人社发〔2018〕32号)、《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新时代湖州工匠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委办〔2021〕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湖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市级工作室”),是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是指在本市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业绩突出、品行端正、富于创新、业内认可的高技能人才。

第三条根据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需要,依托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大中型企业创建,由我市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办,开展技术创新、技能攻关、技能传承和高技能人才培养。

第四条市级工作室的规范名称为“湖州市+领办人姓名+技能大师工作室”。

公司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doc

公司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doc

公司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doc公司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公司专家及技术能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数量充足、技能精湛、专业配套、门类齐全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增强队伍的核心竞争实力,满足公司内外部市场开发的需要,全面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公司持续发展总体部署和公司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文秘版权所有第二章选聘的范围及限额第二条公司的技术专家从钻井工程(包括钻井工程、质量、定向、钻井液)、地质、机械、电气、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

第三条公司岗位操作能手从钻井司钻、钻井液工、电气、柴油机、机械大班、安装工、特种车型驾驶、电气焊、汽车、拖拉机修理工、钻机修理、机加等工种的操作岗位人员中选聘。

第四条公司副科级(包括责任工程师、责任地质师)以上干部不参加选聘。

第五条技术专家总数限定在每届15人左右,岗位操作能手总数限定在每届25人左右(不包括在各级别技术比赛获奖者中,被直接聘任为岗位操作能手的人数)。

第三章选聘的条件及标准第六条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端正。

技术专家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岗位操作能手应具备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高中以上文化,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

特别优秀的可破格参评。

第七条技术专家在具备第六条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且在近两年内专业技术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一)有较强业务理论水平,精通本岗位专业技术知识,并熟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近两年内,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过两篇以上有较重大科学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二)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应用等方面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三)是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形成一套局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先进技术措施或管理方法,对企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取得100万元以上经济效益;或在理论和应用研究上解决了关键性的重大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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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三支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体系,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考核,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是指考核过程不受性别、职务、文化程度及感情色彩等因素影响,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对被考核人作出准确的评价。

(二)注重实绩,是指重点考察被考核人通过主观努力,为企业做出的劳动成果,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

(三)民主公开,是指通过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等方式,公开对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进行考核,以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第三条考核对象:聘任期内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
第五条考核工作按照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专业分类,分别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分类负责,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一)公司考核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干部、工会及相应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公司考核组按照专业分类下设各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结果
进行汇总,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续聘意见,并向公司汇报。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考核内容具体包括:政治品德、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和能力、敬业勤业四个方面。

(一)政治品德:是指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

在政治思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思想。

在道德品质方面,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工作业绩:是指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工作实绩。

工作实绩可分解为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等。

工作数量是以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量为标准,考察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完成任务的情况。

工作质量是考察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在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时是否达到工作要求。

(三)技术水平和能力:是指担任现职岗位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工作能力。

主要包括一般能力和发展能力,一般能力主要有:文化知识水平,技术(技能)业务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研究开发和创新能力等。

发展能力是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一般能力的廷伸,属于一种潜在的能力,包括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特点,以及经过培训和实践之后能够迅速提高的能力。

(四)敬业勤业:是指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工作态度和勤劳敬业精神。

具体包括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内容。

事业心及工作态度是衡量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是否热爱本职工
作,工作中能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钻研业务、不断进取的标志。

工作效率是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在工作中简捷、准确、迅速,以最少的时间完成最多的工作量的能力。

第四章考核等次标准
第七条按照量化考核标准,根据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岗位工作性质,对政治品德、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和能力、敬业勤业逐项量化,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标准。

考核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称职、59分及以下为不称职。

第八条根据专业技术(技能)工作特点,在考核标准中,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和能力占75%,政治品德、敬业勤业德占25%。

具体量化考核标准见:《齐鲁公司首席专家量化考核评分表》附表一、《齐鲁公司首席技能大师量化考核评分表》附表二。

第五章考核方法与步骤
第九条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工作为年度考核,按照专业分类,每年考核一次。

第十条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的步骤如下:
(一)成立考核组和相关专业考核小组。

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群众威信高。

同时考核前要认真制定考核计划。

(二)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要在本单位、部门、车间负责人主持下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

1、个人述职的内容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一年来的政治品德、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和能力、敬业勤业状况作出认真全面的总结,撰写出
本年度内述职报告,填写《公司首席专家年度考核表》或《公司首席技能大师年度考核表》,重点说明本年度所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所取得的经验、体会和进步,同时实事求是地解剖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今后的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

提交取得的成果,发表论著(论文)、译文、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2、个人述职后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主要采取口头评议和书面评议,通过口头评议进行全面定性评价,通过对考核要素的量化评分进行书面评价,即在规定的考核表上,对各项考核要素进行合理评分,形成量化结果。

(三)考核组根据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结合《齐鲁公司首席专家量化考核评分表》和《齐鲁公司首席技能大师量化考核评分表》量化考核情况,参照专业考核小组评价意见,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按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做出综合评价。

第六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聘任、续解聘、薪酬、奖励及落实其它相关待遇的重要依据。

(一)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聘解、奖惩,要以考核结果为依据,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

根据考核结果,按优秀、良好、称职三个级别进行奖励兑现;考核不称职的,给予缓聘或解聘。

(二)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岗位工资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归类:
公司首席专家岗位工资类别按20-23类归类,公司首席技能大师按17-20类归类。

1、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初次聘任上岗,在相应岗位类别区间内,按不低于原岗位工资类别,由低到高,就近确定执行的岗位工资类别。

原岗位工资在相应岗位类别区间内的,再提高1个类别执行;低于相应岗位类别的,按最低类别执行。

2、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在年度考核优秀的,下一年度的岗位工资类别可提高1个类别。

岗位工资类别,公司首席专家已达到23类或公司首席技能大师已达到20类的,不再提高。

(三)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奖金按照以下原则兑现:
1、公司首席专家的奖金兑现标准,按不低于公司副总师奖金标准执行。

2、公司首席技能大师的奖金兑现标准参照本单位(或公司机关部门)副职奖金标准执行。

3、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在聘期内实行绩效考核兑现制度,奖金和经营目标考核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兑现。

月度考核由所在单位具体组织(公司机关按管理权限由分管部门组织考核)。

奖金每月随各单位绩效考核按70%进行兑现。

本年度内,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且考核称职以上的,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统算,扣除部分予以补齐。

其中考核优秀的按100%予以补齐,考核良好的按90%予以补齐,考核称职的按80%予以补齐;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补发。

第十二条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自聘任次月起,薪酬待遇改按本办法执行,其它待遇停止执行;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解聘后,薪酬待遇按所在岗位重新确定。

第七章考核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考核组对考核工作要严密组织,规范操作程序,注重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业务(技能)水平和能力的发挥,力求考核结果的公正、准确性。

防止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评价失实,给依据考核结果而进行的奖惩工作造成失误。

第十四条各单位领导要重视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人员的培养、管理和工作的支持;积极配合公司考核组做好对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考核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各单位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高级专家、首席操作(作业)师绩效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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