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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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管理计划
GARBAGE MANAGEMENT PLAN
船名
(Name of ship)
船舶呼号
(Call Sign):
船籍港
(Port of Registry): 芜湖
船舶识别号
(Ship's Identification): 0
本计划经主管机关审核符合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73/78防污公约》附则V第10.2条和《垃圾管理计划编制指南》的各项要求。
This plan has been approv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and is writte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regulation 10.2 of Annex V of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1973, as modified by the Protocol of 1978 relating there to (MARPOL73/78) and the requirements as stated in the Guidelin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Garbage Management Plan by the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主管机关核发印章
Approval Stamp of Administration:
前言
1:本计划是依据《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以下称73/78防污公约)附则V的2016年修正案规定的要求和我国有关规定编写的。
2:本“计划”包括了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垃圾管理计划编制指南》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和操作程序并参考了ISO21070“船上垃圾和管理和处理标准”编写。
3.本计划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批准。
4:本“计划”是为本船船员在船上使用,以船员使用的工作语言中文为准。
5:本船全体船员应严格按本“计划”有效地管理垃圾,防止水域污染。
目录
第一章管理要求
第二章实施人员职责
第三章定义
第四章减少废弃物的措施
第五章发生事故时的响应措施
第六章船上垃圾的管理
第七章培训与教育
附件1 船上垃圾处理流程选项
附件2 对海洋环境有害固体散装货物分类标准
第一章管理要求
1本计划适用航行区域:近海船舶
2 垃圾污染公告牌用中文语言编写并张贴且内容与修正案附录Ⅴ一致。
3 垃圾管理计划应被船员所了解和熟悉。
4 《垃圾记录薄》应与修正案附录Ⅱ格式相同,作为船上高级船员海上日志的一部分或其它记录。
4.1 每次排放操作,或完成焚烧的内容,日期均要记录在《垃圾记录簿》上并签字。每页用完后,需要船长签字。《垃圾记录薄》应该用船员工作语言中文填写。
4.2 每次排放记录须包括日期、时间,船位,垃圾种类和被排放的垃圾的估算量(以立方米计)。排放货物残留物时,除了记录上述内容,还应记录排放开始和结束时的船。排放货物残留物时,除了记录上述内容,还应记录排放开始和结束时的船位。”每次焚烧记录须包含日期、时间、焚烧开始和结束时的船位(船舶经纬度)、被焚烧垃圾的分类、每一类被焚烧的垃圾的估算量(以立方米计);每次排放至港口接收设施或另一艘船舶,须在垃圾记录簿中填写垃圾接收日期、时间、港口接收设施或另一艘船舶名称、垃圾的分类、每类垃圾的估算量(以立方米计).
4.3 《垃圾记录薄》应作为文件存放在船上便于检查所需,并从最后一笔记录日期起保存两年。
4.4 如发生本附则第7条所述的任何排放或意外落失,须在《垃圾记录簿》中记录该排放或意外落失发生的日期、时间、所在港口或船位(经纬度和水深)、原因,排放或意外落失的物品细目、垃圾种类、和估计量(以立方米计)、以及为防止或尽量减少这种排放或意外落失业已采取的合理的预防措施和大致说明。
4.5 缔约国主管机关可以检查船上《垃圾记录薄》,《垃圾记录簿》可以复印,但须由船长证明副本与原件一致。
4.6 渔具的意外落失或排放会对海洋环境或航行造成严重威胁,应向船舶的船旗国报告,如果落失或排放发生在某一沿海国家管辖权范围内的水域,也应向该沿海国家报告。
第二章实施人员职责
本船《垃圾管理计划》实施总负责人是本船船长
1 船长职责
1.1 负责组织全体船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意识;
1.2 负责摘抄现行有关防污染的法律法规包括处罚信息通知船员;
1.3 尽量减少购买产生垃圾的物料和改变习惯以便减少垃圾量;
1.4 确保实施本计划的程序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机关。
2 本船《垃圾管理计划》具体实施指定人员是本船大副
2.1 负责组织垃圾管理人员实施《垃圾管理计划》;
2.2 负责垃圾管理人员培训和训练工作;
2.3 船舶发生垃圾污染事故时,现场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2.4 负责联系垃圾接收处理事宜;
2.5 负责张贴垃圾污染公告牌;
2.6 负责《垃圾记录簿》记录和保管。
3 船员自己负责日常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
3.1 负责分类,收集处理垃圾;
3.2 保持垃圾收集,储存点的卫生,不发生污染,腐烂,恶臭气味。
4 垃圾处理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4.1 熟悉所分管的设备技术性能并严格按垃圾管理程序进行操作;
4.2 负责所分管的设备维修与保养,使期处于良好状态。
5 全体船员职责
5.1 严格遵守《垃圾管理计划》的要求;
5.2 认真参加《垃圾管理计划》的培训和演习;
5.3 船舶发生垃圾污染事故时,按大副指令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5.4 船员应协助船长来确保船上任何区域减少垃圾数量,垃圾收集、分类和处理要适当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