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塘、西堠门大桥通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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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规定

最新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规定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水上交通秩序,规范船舶航行行为,改善通航环境,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促进航运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实行船舶定线制。

本规定所指定线制范围按照《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在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应当遵守本规定。

但下列船舶除外:(一)正在执行公务的船舶;(二)在核定水域内施工的船舶;(三)正在进行搜寻救助的船舶;(四)经主管机关核准的其他船舶。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是实施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浙江海事局下设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

第二章航行、停泊与作业第五条船舶在通航分道内应顺着该分道的船舶总流向靠右航行,并让开分隔带(线)。

船舶按通航分道航行时,应与航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小型船舶应当在沿岸通航带航行。

第六条通航分道内航行的船舶,驶出通航分道前应向周围船舶通报本船动态,并谨慎航行,在进入港池、锚地时,可使用沿岸通航带。

第七条在定线制水域航行的船舶,航经码头前沿水域应特别谨慎驾驶。

第八条船舶应尽可能从警戒区穿越定线制水域。

在警戒区航行的船舶,应当特别谨慎驾驶。

第九条船舶应尽可能避免穿越通航分道,如确需穿越,应尽可能与通航分道内的船舶总流向成直角的船首向穿越,并事先向周围船舶通报本船动态。

穿越时,应避让按通航分道航行的船舶。

第十条虾峙门航道下篮山灯桩前后500米航段禁止船舶追越。

2万总吨以上船舶航经前款航段时,应事先向周围船舶通报本船动态,避免在该航段与他船交会。

第十一条船舶在通航分道内追越他船时,应尽可能从他船的左舷追越。

第十二条船舶在定线制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时应遵守《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并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和现场海事船艇监管。

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水域交通秩序,保障大桥和过往船舶、设施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和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船长、船员以及大桥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中华人民国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海事局、海事局(以下统称为“辖区海事管理机构”)依据本规定分工负责大桥水域通航安全的具体监督管理。

海事局依据本规定具体负责大鹏岸与岛杵岸连线以西的金塘大桥水域通航安全监督管理,海事局依据本规定具体负责大鹏岸与岛杵岸连线以东的金塘大桥水域和西堠门大桥水域的通航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航行第四条金塘大桥通航孔和航道按下列规定划分:(一)主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50000载重吨及以下船舶双向通行。

(二)西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500载重吨以下船舶双向通行。

(三)东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500载重吨以下船舶双向通行,或500载重吨及以上至3000载重吨以下船舶单向通行。

除前款所列通航孔和桥区航道外,金塘大桥其余桥孔禁止船舶通行。

除从事桥梁、航标维护保养的船舶外,任何船舶,未经海事机构同意,不得进入大桥禁航水域。

第五条西堠门大桥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30000载重吨及以下船舶双向通行。

第六条通过大桥的船舶,应当保持足够的富裕高度,根据本船的吨位和当时水面以上的最大高度,按照桥区航道及通航孔的通航技术标准,选择适合本船安全通过的桥区航道及通航孔,并尽可能选择缓流时段通过大桥。

禁止超大桥通航尺度的船舶通过大桥。

第七条船舶进入大桥水域前,应对舵、锚、主辅机、航行设备、通信导航设备等重要设备进行再检查,确认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过。

第八条船舶通过大桥水域时,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一)备车航行,加强了望,船长在驾驶台指挥、轮机长在机舱值班;(二)提前与过往船舶取得联系,相互通报船舶动态,协调通过顺序。

宁波 -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宁波 -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航分道为分隔带与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 0.27 海里,通航分 道中心线长度为 4.70 海里,主交通流向为 270o(真方向)。 出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带与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 0.27 海里,通航分 道中心线长度为 4.95 海里,主交通流向为 090o(真方向)。 1.6 第 6 分道通航制(凉帽山至 3 号警戒区东边界线) 1.6.1 分隔带 第 6 分道通航制的分隔带为以下四点连线间的水域,分隔带宽度为 0.11 海里: 29o55′26.0″N,122o01′36.5″E; 29o55′19.0″N,122o01′33.5″E; 29o55′59.5″N,122o00′49.5″E; 29o56′05.0″N,122o00′54.5″E。 1.6.2 边界线 第 6 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 29o55′42.0″N,122o01′49.0″E; 29o56′18.5″N,122o01′07.0″E。 第 6 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 29o55′03.0″N,122o01′21.5″E; 29o55′46.0″N,122o00′37.0″E。 1.6.3 通航分道 进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带与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 0.27 海里,通航分 道中心线长度为 0.86 海里,主交通流向为 316o(真方向)。 出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带与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 0.27 海里,通航分 道中心线长度为 0.96 海里,主交通流向为 136o(真方向)。 1.7 第 7 分道通航制(3 号警戒区西边界线至涂泥嘴环行道) 1.7.1 分隔带 第 7 分道通航制的分隔带为以下四点连线间的水域,分隔带宽度为 0.11 海里: 29o56′51.5″N,122o00′05.0″E; 29o56′46.5″N,122o00′00.0″E; 29o57′55.0″N,121o58′45.0″E; 29o57′59.5″N,121o58′50.5″E。 1.7.2 边界线 第 7 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 29o57′05.0″N,122o00′17.0″E; 29o58′16.0″N,121o58′58.0″E。 第 7 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 29o56′33.0″N,121o59′48.0″E; 29o57′49.0″N,121o58′26.0″E。 1.7.3 通航分道 进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带与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 0.27 海里,通航分 道中心线长度为 1.52 海里,主交通流向为 316o(真方向)。 出港船舶通航分道为分隔带与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之间的水域,宽度为 0.27 海里,通航分 道中心线长度为 1.60 海里,主交通流向为 136o(真方向)。 1.8 第 8 分道通航制(涂泥嘴环行道西至大榭万华码头北) 1.8.1 分隔带 第 8 分道通航制的分隔带为以下四点连线间的水域,分隔带宽度为 0.11 海里: 29o58′11.5″N,121o57′50.5″E; 29o58′05.5″N,121o57′53.0″E; 29o57′56.8″N,121o57′20.5″E;

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水域交通秩序,保障大桥和过往船舶、设施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和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船长、船员以及大桥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宁波海事局、舟山海事局以下统称为“辖区海事管理机构”依据本规定分工负责大桥水域通航安全的具体监督管理;宁波海事局依据本规定具体负责大鹏山西岸与岛杵山西岸连线以西的金塘大桥水域通航安全监督管理,舟山海事局依据本规定具体负责大鹏山西岸与岛杵山西岸连线以东的金塘大桥水域和西堠门大桥水域的通航安全监督管理;第二章航行第四条金塘大桥通航孔和航道按下列规定划分:一主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50000载重吨及以下船舶双向通行;二西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500载重吨以下船舶双向通行;三东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500载重吨以下船舶双向通行,或500载重吨及以上至3000载重吨以下船舶单向通行;除前款所列通航孔和桥区航道外,金塘大桥其余桥孔禁止船舶通行;除从事桥梁、航标维护保养的船舶外,任何船舶,未经海事机构同意,不得进入大桥禁航水域;第五条西堠门大桥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30000载重吨及以下船舶双向通行;第六条通过大桥的船舶,应当保持足够的富裕高度,根据本船的吨位和当时水面以上的最大高度,按照桥区航道及通航孔的通航技术标准,选择适合本船安全通过的桥区航道及通航孔,并尽可能选择缓流时段通过大桥;禁止超大桥通航尺度的船舶通过大桥;第七条船舶进入大桥水域前,应对舵、锚、主辅机、航行设备、通信导航设备等重要设备进行再检查,确认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过;第八条船舶通过大桥水域时,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一备车航行,加强了望,船长在驾驶台指挥、轮机长在机舱值班;二提前与过往船舶取得联系,相互通报船舶动态,协调通过顺序;500载重吨及以上至3000载重吨以下船舶应当经联系确认对向无船舶通过时,方可通过金塘大桥东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不论何种原因,当500载重吨及以上至3000载重吨以下船舶与任何其他船舶在金塘大桥东通航孔及其对应桥区航道相向航行时,逆水船应当等候顺水船,确保单向通过;当船舶对流向有怀疑时,应当假设本船为逆流船,主动等候和联系对方,待协调一致后,安全通过;三在进入大桥水域前,通过金塘大桥主通航孔、西通航孔的船舶,应向宁波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通过金塘大桥东通航孔、西堠门大桥的船舶,应向舟山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四顺流不得超过12节,逆流不得超过10节;第九条船舶通过大桥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时,应按照相应桥涵标的引导航行;船舶在单向通航的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内航行时,应当尽可能在通航孔和航道中间行驶;船舶在双向通航的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内航行时,应当尽可能靠近其右舷的航道一侧行驶,并与大桥桥墩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第十条船舶在桥区航道及其通航孔内航行,禁止下列行为:一追越;二调头;三横越;四长度超过100米的拖带船组从金塘大桥东通航孔、西通航孔通过;长度超过300米的拖带船组从金塘大桥主通航孔通过;五10000载重吨及以上的危险品船舶和20000载重吨及以上的其他船舶、长度超过250米的拖带船组夜间通过大桥;六妨碍其他船舶安全的行为;第十一条大桥水域预报风力达到8级及以上时,禁止船舶通过金塘大桥西通航孔;大桥水域预报风力达到9级及以上时,禁止船舶通过金塘大桥;能见距离小于1000米时,禁止船舶驶入桥区航道;能见距离小于500米时,禁止船舶在大桥水域航行和靠离泊作业;执行公务或救助任务的船舶可不受本条规定的天气条件限制;第十二条通过大桥的下列船舶,必要时应当申请引航:一船长首次来港的外国籍船舶;二操纵能力受限制船舶;三通过金塘大桥主通航孔10000载重吨及以上的危险品船舶和20000载重吨及以上的其他船舶;四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船舶;第十三条长度超过250米的拖带船组通过大桥,应提前24小时申请辖区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现场交通管制;第三章停泊、作业第十四条船舶在大桥水域进行靠、离泊作业,应选择合适时机进行,并及时向过往船舶通报船舶动态,避免妨碍他船航行;第十五条在大桥水域码头停靠船舶,应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断缆,危及大桥安全;第十六条除主管机关公布的锚地外,大桥其他水域禁止船舶锚泊;在大桥水域锚地锚泊的船舶,应保持备车状态,按规定值班,防止发生走锚,危及大桥安全;非自航船舶在大桥水域锚地锚泊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配备足够数量和功率的拖轮值守;第十七条禁止船舶在大桥水域试航、校正罗经、捕捞、采掘及其他有碍大桥安全的作业;第十八条未经辖区海事管理机构许可,任何单位、个人及船舶不得在大桥水域进行测量、打捞等作业及从事水上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体育比赛;第十九条大桥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对大桥通航孔的桥梁结构、防撞设施、助航标志等进行有碍通航安全的维修、作业,应提前15天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经许可后方可进行;突击性或临时、零星施工作业,须征得辖区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后进行;第四章安全保障第二十条大桥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加强对大桥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大桥的安全负责,并落实下列措施:一建立大桥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大桥水域日常巡视、维护和安全管理责任;二按规定设置和维护大桥防撞、监控设施、助航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其效能完好,标识清晰;三制订相关应急预案,对桥区航道水深、水文进行定期测量,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向海事、引航机构提供;第二十一条船舶应当配备大桥水域的最新航海图书资料;第二十二条船舶在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水域航行、停泊时,应保持有效通信值守;配备AIS的船舶应当正确使用,并保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第二十三条航标等助航设施维护单位,应经常组织巡查和维护,确保航标等助航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船舶和个人发现大桥水域内的航标移位、损坏、灭失及其它有碍大桥通航安全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第二十五条船舶在大桥水域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自救、互救,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轻可能对大桥造成的危害,并立即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按本规定实施通信值守、报告船舶动态、船舶间通信联系时,在金塘大桥水域的船舶应使用VHF06频道,在西堠门大桥水域的船舶应使用VHF11频道;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第二十八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金塘大桥通航孔及对应的桥区航道:东通航孔:通航净空高度28.5米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当地历史最高潮位,下同,桥梁通航净空宽度121米,其对应的桥区航道为30°03'24"N/121°50'12"E、30°03'35"N/121°50'25"E和30°03'45"N/121°50'36"E三点连线为中心线,两侧各宽60.5米,航道走向为044°-224°;主通航孔:通航净空高度51米,桥梁通航净空宽度544米,其对应的桥区航道为30°05'00"N/121°48'11"E、30°03'39"N/121°48'14"E和30°02'39"N/121°48'16"E三点连线为中心线,两侧各宽272米,航道走向178°-358°;西通航孔:通航净空高度17米,桥梁通航净空宽度126米,其对应的桥区航道为30°01'20"N/121°42'59"E、30°01'46"N/121°42'42"E和30°02'13"N/121°42'24"E三点连线为中心线,两侧各宽63米,航道走向150°-330°;二西堠门大桥通航孔及对应的桥区航道:通航净空高度49.5米,通航净空宽度630米,其对应的桥区航道为30°03'27"N/121°55'28"E、30°03'52"N/121°55'03"E和30°04'15"N/121°54'40"E三点连线为中心线,两侧各宽315米,航道走向139°-319°;三大桥水域:系指大桥轴线两侧各3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其中沥港段为大桥轴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四大桥禁航水域:系指金塘大桥除通航孔及桥区航道外,大桥轴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其中沥港段为大桥轴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水域;第二十九条本规定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二○○九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航行指南】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航行指南】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航行指南】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定线制和报告制相关规定为2016年8月1日生效的《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两制)和《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两规)01定线制适用范围东起虾峙门口外深水航道东端虾峙 1、2 号灯浮,止于金塘大桥主通航孔北和西堠门大桥通航孔北;南起外礁灯桩东1.5 海里处,贯穿条帚门航道和梅山进港航道。

由 18 个分道通航制、2 个双向航路、1 个深水航道、8 个警戒区和若干沿岸通航带组成,全长 71.96 海里。

其中,虾峙门深水航道东端至 0 号警戒区东边界为 10.50 海里;虾峙门东口 0 号警戒区东边界至第 4 号警戒区为 25.5 海里;从第 4 号警戒区至金塘大桥主通航孔北分道通航制长为 6.22 海里;从第 4 号警戒区至西堠门大桥通航孔北为 7.92 海里;条帚门水道部分长为 13.26 海里;佛渡水道部分长为 8.09 海里。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航行指南(史上最全)02定线制的构成2.1 分道通航制定线制有 18 个分道通航制。

向上滑动阅览第一分道通航制从虾峙门东口0 号警戒区西边界至下篮山灯桩东南向2 海里处,航程约为3.62 海里,中间设置分隔线,两侧航道宽度各为 0.19 海里,西行船舶主交通流向为310 º,东行船舶主交通流向为130 º。

第二分道通航制从 1 号警戒区西边界至洋小猫岛 2 号警戒区东边界,航程约为 2.70 海里,中间设 200 米宽分隔带,两侧航道宽度各为0.29 海里,北上船舶主交通流向为333 º,南下船舶主交通流向为153 º。

第三分道通航制从 2 号警戒区西边界至凉帽山,航程约为 4.70 海里,中间设 200 米宽分隔带,两侧航道宽度各为 0.27 海里,西行船舶主交通流向为270º,东行船舶主交通流向为090 º。

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2)

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2)

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水域交通秩序,保障大桥和过往船舶、设施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和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船长、船员以及大桥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宁波海事局、舟山海事局(以下统称为“辖区海事管理机构”)依据本规定分工负责大桥水域通航安全的具体监督管理。

宁波海事局依据本规定具体负责大鹏山西岸与岛杵山西岸连线以西的金塘大桥水域通航安全监督管理,舟山海事局依据本规定具体负责大鹏山西岸与岛杵山西岸连线以东的金塘大桥水域和西堠门大桥水域的通航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航行第四条金塘大桥通航孔和航道按下列规定划分:(一)主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50000载重吨及以下船舶双向通行。

(二)西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500载重吨以下船舶双向通行。

(三)东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500载重吨以下船舶双向通行,或500载重吨及以上至3000载重吨以下船舶单向通行。

除前款所列通航孔和桥区航道外,金塘大桥其余桥孔禁止船舶通行。

除从事桥梁、航标维护保养的船舶外,任何船舶,未经海事机构同意,不得进入大桥禁航水域。

第五条西堠门大桥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30000载重吨及以下船舶双向通行。

第六条通过大桥的船舶,应当保持足够的富裕高度,根据本船的吨位和当时水面以上的最大高度,按照桥区航道及通航孔的通航技术标准,选择适合本船安全通过的桥区航道及通航孔,并尽可能选择缓流时段通过大桥。

禁止超大桥通航尺度的船舶通过大桥。

第七条船舶进入大桥水域前,应对舵、锚、主辅机、航行设备、通信导航设备等重要设备进行再检查,确认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过。

第八条船舶通过大桥水域时,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一)备车航行,加强了望,船长在驾驶台指挥、轮机长在机舱值班;(二)提前与过往船舶取得联系,相互通报船舶动态,协调通过顺序。

舟山跨海大桥桥区水域通航安全风险及防控建议

舟山跨海大桥桥区水域通航安全风险及防控建议

第17卷第5期中国水运Vol.17No.52017年5月China Water Transport May 2017收稿日期:2017-03-10作者简介:苗慧峰,舟山引航站。

舟山跨海大桥桥区水域通航安全风险及防控建议苗慧峰(舟山引航站,浙浙舟山316000)摘要:本文以舟山跨海大桥桥区水域通航安全为研究对象,系统分析了影响桥区通航安全的风险因素,对桥区水域通航安全风险进行风险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控建议。

关键词:舟山跨海大桥;桥区水域;通航安全中图分类号:U6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7)05-0032-03引言许多跨江、跨海等跨越通航水域的桥梁建成投入使用,在为陆路交通运输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方便了民众生活并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给桥区水域通航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不仅使原有航道变窄,桥区通航密度变大变复杂,而且也给桥区水流流速和流向带来一定的影响,从而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危险。

舟山是一个群岛海域,目前舟山海域已建和在建的跨海大桥已有近20座。

因此,深入地开展桥区通航安全预控研究,系统性地对舟山海区跨海大桥桥区水域通航安全进行风险评价,对桥区水域安全风险进行科学防控,保障桥区船舶通航安全,提高桥区船舶通航效率显得极为迫切。

一、舟山跨海大桥桥区水域通航环境分析1.自然环境舟山海域北自花鸟山,南至西磨盘礁,由1,390个岛屿组成。

内有许多天然航道,航道水深条件良好。

如绿华山水道、小板门航门、虾峙门航道是国内知名的重要天然航道。

舟山海域气象特点可概括为春夏多雾,秋冬多风。

根据统计,沿海发雾天数从北往南逐渐减少,且海边和岛屿附近的雾情较内陆严重。

浙北年均雾天数(能见度≤1,000m)最大值可达95.8d,最小值约30余天,除个别特殊情况外,雾情持续时间通常不超过数小时,季节性变化明显,主要出现在3~6月,持续时间不足数小时。

该区域主要受季风和台风影响。

季风期间,风向随季节变化明显,冬季以偏北风为主,夏季盛行偏南风,舟山海域实测最大风速46m/s,极大风速可达54.2m/s (偏北风),全年大风天数(风速≥17m/s)85d 以上。

第5章 航道及锚地规划

第5章 航道及锚地规划

第5章航道及锚地规划5.1 规划原则5.1.1 航道规划原则1、航道规划应满足区域(城市)经济发展、港口总体规划、国防建设、海洋功能区划和沿海水路运输发展的需要航道规划必须以区域经济发展与港区建设开发规模为依据,满足区域经济发展、港口总体规划、国防建设、海洋功能区划和沿海水路运输发展的需要,并为将来舟山地区港口的远期建设留有发展余地。

2、航道规划应统筹兼顾、协调各方利益、适当超前作为整个舟山海域的航道规划,必然涉及到港口建设、渔业生产、国防建设、海岛旅游等各方面,在进行舟山海域航道规划时须协调好各方关系,统筹兼顾、配合港区规划建设并适当超前。

3、规划航道的位置、等级应尽量与原航路一致,也可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规划航道走向的选择,应结合原有航路的走向进行布置,尽量与原有航路一致;在满足相关港区规划发展规模要求前提条件下,规划航道的通航吨级应尽量与原有航路一致。

在进行航道规划时,原有航路的布置、等级已不再适应当地发展要求时,也可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

4、规划航道布置必须符合有关《规范》中船舶安全航行的要求规划航道走向的选择,应结合通航海域自然条件,按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规划航道的布置。

规划航道设置应尽量顺直,避免多次转向。

在确保航行安全条件下,应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尽量避免疏浚与炸礁,尽量减少导、助航设施,减小其走向与风、浪、流夹角。

规划航道等级和规模应尽可能根据可能通过的大型船舶的通航要求和通航海域的自然条件以及港口发展规划予以确定,充分利用深水资源,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的需要。

5.1.2锚地规划原则1、必须满足港区、航道规划建设规模与国防建设的要求锚地的规划布置,必须以现有港区、航道现状及规划发展的规模为依据进行布局;规划锚地的数量与规模,必须适应一定时期内航道、港区发展建设的规模,并应满足国防建设要求。

2、锚地的总体布局要统筹兼顾、合理可行海洋资源包括深水资源的利用,均应本着“资源利用最优化、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宗旨。

舟山VTS覆盖区范围、报告线和注意事项(试运行)

舟山VTS覆盖区范围、报告线和注意事项(试运行)

舟山VTS覆盖区范围、报告线和注意事项(试运行)一、嵊泗管理区域1.区域范围:范围为下述各点连线围成的水域:北鼎星岛(30°45′36″N/122°23′16″E)、徐公岛(30°38′34″N/122°16′52″E)、白节山灯塔(30°36′55″N/122°25′16″E)、田螺礁(30°36′42″N/122°28′48″E)、30°23′36″N/122°46′00″E、30°27′00″N/122°50′00″E、大黄龙灯桩(30°39′57″N/122°34′49″E)、西半洋礁灯塔(30°43′05″N/122°40′01″E)、东绿华岛(30°49′30″N/122°38′42″E)、花鸟山灯塔(30°51′40″N/122°40′21″E)。

但不包含马迹山(30°40′31″N/122°25′31″E)、南鼎星岛(30°38′28″N/122°31′00″E)、外宝礁(30°38′58″N/122°35′12″E)、大黄龙灯桩(30°39′57″N/122°34′49″E)、六井潭(30°43′21″N/122°31′41″E)、小金鸡岛(30°45′00″N/122°28′10″E)各点连线及泗礁山围成的水域及绿华山南锚地水域。

2.航路规则:1)马迹山港区一程船航道:航道中心线自蜂巢岩灯桩方位217°距离6.5海里,航向307°,驶至点(大黄龙南端灯桩方位061°距离3.4海里)处,转向297°,航行4.8海里,驶入马迹山港池。

舟山连岛工程西堠门金塘大桥运营监测系统预警评估体系研究

舟山连岛工程西堠门金塘大桥运营监测系统预警评估体系研究

春 (9 3 , 四川 内江县人 , 17 一) 女, 高级工程师 , 主要研究领域为桥梁结构安全监测系统 , 桥梁设计 ;
E —ma l z e g h n—g y 1 3 c r i: h n c u g@ 6 . o n
8 中国工程科 学 4
7 ) 东通航 孔 桥 为 三跨 连 续 刚构 桥 (2 7 m; 12+26+ 1
舟山连岛工程 西堠 门金塘大桥 运营监测 系统预警评估体 系研究
郑 春 ,吴 重 男 ,张 新越 ,沈 旺 ,梁 柱 ,马 驳
(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 院有限公司 , 1 北京 10 8 2 Oo 8; .浙江省舟山连岛工程建设指挥部 , 浙江舟 山 36 0 ) 10 0
[ 收稿 日期] 2 1 0 0 0— 4—2 5 [ 基金项 目]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0 8 A 0 B 5 20 B G 7 0 )
金 塘大 桥主通 航孔桥 为五跨 连续 半漂浮 体系钢 箱梁 斜 拉 桥 , 径 布 置 为 (7+2 8+60+2 8+ 跨 7 1 2 1
[ 作者简介] 郑
柔 化 以及 形式 与功 能 的 日趋 复 杂化 , 这项 技 术 更成 为国 内外 学术 界 、 工程 界 的研 究 热点 。我 国近 年来
高我 国桥 梁结 构 的评 估水 平 , 桥 梁 监测 系 统真 正 使 发挥实用 性具 有重要 意义 。文章 以实施 完成 的舟 山
连岛工程 西堠 门金 塘大桥 结构运 营监测 综合 管理系 统为基础 , 构建 了新 的结构 预警评 估体 系 。
为保 证 大桥运 营 期 间 的安 全 , 时掌 握 桥 梁结 随 构 的 内力 状态及 损 伤 情 况 , 在桥 梁 结 构 危 险 萌芽 阶

中国港口船舶报告线

中国港口船舶报告线
◎驶入驶离报告线均应报告;
◎船舶航行于大连港界以内,航速不得超过8节。
大连VTS
(大窑湾分区)
VHFCH08
0411/82622716
8262400282622230(FAX)
◎进出大窑湾29号浮报VTS
青岛VTS
VHFCH08
0532/86671271
86671272
82826589
82680919(FAX)
5388756(FAX)
以黄骅港南侧防波堤堤头灯(配备雷达应答器,38°20.409′N/117°55.377′E)为圆心,28海里为半径的扇形水域
◎VTS区域内的所有航道均是单向航道;内航道(55°~235°)、外航道(59.5°~239.5°);
◎对所有船舶实行强制引航;
长山VTS
VHFCH08/16
◎船舶驶离报告线时,不需报告。
烟台VTS
VHFCH09
0535/6742651
6696480(FAX)
第一报告线:以小山子灯桩(37°35.62′N/121°25.95′E)为圆心,12海里为半径的圆周线。
第二报告线:1、船舶经由北水道进出港时,以小山子灯桩(37°35.62N/121°25.95E)为圆心,半径3海里的圆弧线;
烟台VTS
(龙口管理区)
VHFCH12
0535/6742651
6696480(FAX)
以屺姆角灯塔(37°41.13'N/120°13.50'E)为圆心,半径12海里的水域。
烟台VTS
(蓬莱与长岛管理服务区)
VHFCH11
蓬莱与长岛管理服务区东报告线:以蓬莱头灯塔(37°49.83′N/120°44.55′E)为圆心,半径8海里自(37°57.83′N/120°43.93′E)到(37°49.30′N/120°54.64′E)的圆弧线。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解读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解读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解读叶国鑫;肖英杰【摘要】@@ 宁波-舟山港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航运经济的桥头堡,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期刊名称】《中国海事》【年(卷),期】2010(000)008【总页数】4页(P27-30)【作者】叶国鑫;肖英杰【作者单位】浙江海事局通航管理处;上海海事大学商船学院【正文语种】中文宁波—舟山港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航运经济的桥头堡,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

2010年6月3日,中国海事局公告了《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和《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以下简称“两制”),浙江海事局也发布了《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以上“两制一规定”于2010年 8月 1日起正式实施。

“两制一规定”的实施,从制度上规范该海域船舶的航行秩序,明确船舶之间的交通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水上交通流无序抢道的矛盾,打造出一条快速通道,实现缩短船舶进出港航行时间,提高船舶交通效率的目的。

实施的重要意义随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浙江“港航强省”建设的加快,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逐年增长,2009年吞吐量为5.7亿吨,跃居全国第一;集装箱1050万TEU,位居全国第四,年进出港油品1.2亿吨,占我国进口原油总量的50%以上,核心港区船舶的年通行量为130至140万艘次,日均约3600至3800艘次。

港口综合化、船舶大型化、陆岛一体化、临港工业化,加上海砂采挖碍航、通航水域桥梁碍航,进一步加剧了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的通航环境恶化。

同时,随着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大幅、持续增长,抵港中外船舶艘数剧增,核心港区水域涉及客运、船舶油污染和通航桥梁等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更加突出。

近年来,核心港区水上交通事故占到了宁波、舟山整个辖区事故总数的38.2%,船舶航行安全风险骤增,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宁波至舟山铁路建设方案研究

宁波至舟山铁路建设方案研究

图 1 宁波铁路枢纽总布置示意( 批复)
图 3 北仑支线接轨方案比选示意
图 2 引入宁波枢纽接轨方案示意
仑西站,出站后下穿四顾山,沿青峙河进入金塘水道,
之后衔接宝幢接轨方案至比较终点,比较范围内线路
长度 37. 45 km。
2. 1. 2 工程投资比较
接轨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如表 1 所示。
terminal. Specifically, in aspects of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project, traffic volume forecasting and the
major technical standards, studies are conducted on schemes of Ningbo terminal integration, Jintang
铁第四 勘 察 设 计 研 究 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科 技 研 究 开 发 计 划 课 题
(2018K011)
作者简介:张超永( 1975—) ,男,正高级工程师,1997 年毕业于兰州交
通大学交通运输专业,工程硕士,主要从事铁路线路及站场设计研究工
作,E-mail:tsyzcy@ 163. com。
Abstract: To integrate Zhoushan into the national high-speed railway networks, it is crucial to select the
proper route for the Ningbo - Zhoushan railway to cross the Jintang water lane and link to the Ningbo
water lane tunnel / bridge and Zhoushan island line. As a result, the Ningbo terminal integration adopts

第5章 航道及锚地规划

第5章 航道及锚地规划

第5章航道及锚地规划5.1 规划原则5.1.1 航道规划原则1、航道规划应满足区域(城市)经济发展、港口总体规划、国防建设、海洋功能区划和沿海水路运输发展的需要航道规划必须以区域经济发展与港区建设开发规模为依据,满足区域经济发展、港口总体规划、国防建设、海洋功能区划和沿海水路运输发展的需要,并为将来舟山地区港口的远期建设留有发展余地。

2、航道规划应统筹兼顾、协调各方利益、适当超前作为整个舟山海域的航道规划,必然涉及到港口建设、渔业生产、国防建设、海岛旅游等各方面,在进行舟山海域航道规划时须协调好各方关系,统筹兼顾、配合港区规划建设并适当超前。

3、规划航道的位置、等级应尽量与原航路一致,也可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规划航道走向的选择,应结合原有航路的走向进行布置,尽量与原有航路一致;在满足相关港区规划发展规模要求前提条件下,规划航道的通航吨级应尽量与原有航路一致。

在进行航道规划时,原有航路的布置、等级已不再适应当地发展要求时,也可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

4、规划航道布置必须符合有关《规范》中船舶安全航行的要求规划航道走向的选择,应结合通航海域自然条件,按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规划航道的布置。

规划航道设置应尽量顺直,避免多次转向。

在确保航行安全条件下,应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尽量避免疏浚与炸礁,尽量减少导、助航设施,减小其走向与风、浪、流夹角。

规划航道等级和规模应尽可能根据可能通过的大型船舶的通航要求和通航海域的自然条件以及港口发展规划予以确定,充分利用深水资源,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的需要。

5.1.2锚地规划原则1、必须满足港区、航道规划建设规模与国防建设的要求锚地的规划布置,必须以现有港区、航道现状及规划发展的规模为依据进行布局;规划锚地的数量与规模,必须适应一定时期内航道、港区发展建设的规模,并应满足国防建设要求。

2、锚地的总体布局要统筹兼顾、合理可行海洋资源包括深水资源的利用,均应本着“资源利用最优化、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宗旨。

金塘大桥助航标志的设置与设计

金塘大桥助航标志的设置与设计

道 的北 口 ,在 安 全 水 域 标 志灯 浮 顶 端 设 一 座 A S航 标 ;为 实 现 在 I 电 子 海 图上 清 晰 显 示 大 桥 主通 航 孔 航 道 ,在 主 航 道 南北 侧 的 侧 面 标 志 灯 浮 上 各 设 置 一 座 AS航 标 ;在 主 通 航 孔 桥 梁 中心 的 桥 桁 上 I 面 设 一 座 A S航 标 ,安 装 在 桥 桁 上 面 , 高 出 桥 面 5米 。 主 航 道 共 I 设 置 6座 A S航 标 ,发 射模 式 : 自主连 续 ,播 发 间 隔 3分 钟 。 I 雷 应 : 能 见 度 较 差环 境 下 , 引 导 船 舶 顺 利 寻 找 主 航 道 的 北 在 为
5海 里 。
4 C 4 WT 中国水运 2 1 ・ 00 7
科 技 创 新
4 非 通航 孔 两侧 禁 航 区 专 用 标 志 .
标志分别同步闪光。 夜 间 L D灯 珠 发 光设 计 :L D是 通 过 半 导 体 材 料 跃 迁 直 接 发 E E
金 塘 大 桥 海 域 通 航 密 大 , 大 桥 通 车 前 发 生 过 两 次 船 舶 碰 撞 桥 梁 事故 ,非 通 航 禁 航 水 域 为 大 桥 轴 线 两 侧 各 10 L 5 o米 范 围 内的 水 域 ( 沥港 段 除 外 ) ,为 了 警示 禁 航水 域 ,在 禁 航 水 域 边 缘 沿 大 桥 走 向 间 隔 3 0 9 6米 设 置 一 座 专用 标 志 ,共 4 5-5 0座 ,标 志 连 线 及 与 南 北 两 岸 围成 的 区 域 内 为桥 区禁 航 水 域 ,禁 止 船 舶 进 入 。 专 用 标 志 类 型 为 禁 航 区标 志 ,灯 质 为 莫 ( ) 黄 l P 2秒 ,灯 光 射 程 不 小 于 3海里 ,同 步 闪 光 。 标 志 采 用 O24米 的 深水 钢 质 电 浮 .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

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报告制1. 适用船舶本报告制为强制性船舶报告制,适用于使用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任何船舶:1)客船;2)外国籍船舶、设施;3)危险品运输船舶;4)拖带船队等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设施;5)300总吨及以上的其它中国籍船舶。

2. 适用的地理范围及相关海图的编号及版本1)适用的地理范围为虾峙门口外深水航槽、虾峙门、峙头洋、螺头水道、金塘水道、横水洋、册子水道、西堠门、条帚门水道、佛渡水道等水域。

2)相关海图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司令部航海保证部出版的海图:13510、13518、13521、13391、13519、13381、1335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出版的海图:53001、52174、52141、52137、53342、53132。

3)坐标系本报告制报告线各点坐标采用CGCS2000坐标系(WGS-84世界大地坐标系)。

3. 报告格式、报告内容、报告线、报告要求3.1 报告格式本船舶报告制格式采用IMO A.851(20)号大会决议附则中所规定的格式。

3.2 报告内容1)一般报告内容A 船名、呼号和国际海事组织编码(若适用)C或D 位置(经纬度或相对于陆标的位置)E 航向F 航速G 上一停靠港I 目的港O 吃水Q 缺陷及限制(拖船应报告其拖带长度及被拖物名称)DG 危险货物U 总长及总吨(2)船舶装有AIS设备并正常使用的,可仅报告下列内容:A 船名、呼号G 上一停靠港I 目的港O 吃水Q 缺陷及限制DG 危险货物3.3 报告线地理位置1)L1报告线:桃花岛灯桩与虾峙岛东挑咀(29°44′.68N/122°18′.22E)连线2)L2报告线:东挑咀(29°44′.68N/122°18′.22E)与六横岛外礁灯桩连线3)L3报告线:梅山岛小担山(29°46′.11N/121°59′.34E )、汀子山灯桩、温州峙灯桩、鸦鹊礁灯桩与六横岛郭巨山西侧(29°42′.47N/122°04′.17E)连线4)L4报告线:甬江口北导流堤灯桩与长跳嘴灯桩连线5)L5报告线:30°05′.20N/121°35′.90E与30°07′.05N/121°49′.25E连线6)L6报告线:小菜花灯桩与舟山岛西端(30°10′.00N/121°56′.00E)连线。

舟山西堠门大桥介绍

舟山西堠门大桥介绍
在塔柱截面四角设置了尺寸为 70cm ×70cm 的直角凹 缺。
五 景观要求考虑
桥梁色彩涂装
西堠门大桥选用橙红色的“佛光黄” 作为主色调。从佛文化中引申提炼出代表色“
佛光黄”色彩应用在西堠门大桥上,使大桥更显尊严、吉祥,线条明快而醒目,十分鲜明
地表达了舟山群岛的“海天佛国”这一地域特色。 西堠门大桥的重要涂装要素为桥塔、主缆和箱梁。这些主体结构部位均与“佛光黄”
三 总体布局构思
桥位比选
通过比较,最南侧桥位跨海距离最短,
且可利用桥位处的老虎山,大大减小主跨跨
径,因而其工程规模及技术难度远小于其他 两个桥位,具有相当明显的优势。故最终桥 位选定在如图红线所示处。 桥位处水面宽度约为2000m,被老虎山 分为南、北两汊。南汊宽度约为1600m,最 大水深达 95m ;北汊宽约 370m ,最大水深 金塘岛 约为70m 。
地震基本烈度:7 度。
二 设计特点
西堠门海域风况环境十分恶劣
1、桥区受强热带风暴影响的频率较高; 2、桥区季风频繁。
最大设计难题——风况环境恶劣
最终,首次在特大跨径悬索桥中研发并实 践了新型分体式钢箱梁,并且攻克了结构抗风 稳定性难题,发现了加劲梁抗风新规律,同时 开创了台风期架设钢箱梁的先例。
障,保障了桥面行车与结构抗风的安全性,显著提高了经
济和社会效益。具体操作是:有风时竖起风障,保障行车 安全,提高通行能力;无风时放倒风障,降低桥梁风阻系
数,确保桥梁安全。
目录
桥梁背景
设计特点
总体布局构思 技术创新理念 景观要求考虑
五 景观要求考虑
桥塔美学设计
拉索体系桥梁最能其体现美学价值的部位是桥塔。
为同一色系,视觉冲击效果更强烈,标志性工程的形象得到凸显。次要涂装要素为吊索和

金塘大桥附近水域航行指南

金塘大桥附近水域航行指南

金塘大桥附近水域航行指南为维护金塘大桥桥区水上交通秩序,保障大桥和船舶航行安全,现将金塘大桥附近水域航行指南公布如下,请有关航运企业做好相关宣贯工作。

一、金塘桥区通航要素和助航标志:(一)桥区航道及通航要素金塘大桥自东向西设置东通航孔、主通航孔、西通航孔三个通航桥孔,相应的桥区航道及通航要素如下:1、东通航孔:桥孔通航净空高度28.5米(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当地历史最高潮位,下同),通航净空宽度121米,其对应的桥区航道以30°03′24″N/121°50′12″E、30°03′35″N/121°50′25″E和30°03′45″N/121°50′36″E三点连线为中心线,两侧各宽60.5米,航道走向为044°-224°。

坐标系统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航海用途等同于WGS-84世界大地坐标系),下同。

2、主通航孔:桥孔通航净空高度51米,通航净空宽度544米,其对应的桥区航道以30°05′00″N/121°48′11″E、30°03′39″N/121°48′14″E和30°02′39″N/121°48′16″E三点连线为中心线,两侧各宽272米,航道走向178°-358°。

3、西通航孔:桥孔通航净空高度17米,通航净空宽度126米,其对应的桥区航道以30°01′20″N/121°42′59″E、30°01′46″N/121°42′42″E和30°02′13″N/121°42′24″E三点连线为中心线,两侧各宽63米,航道走向150°-330°。

(二)桥区非通航水域除本条第(一)项所列的三个通航桥孔及其对应桥区航道外,大桥其余桥孔均为非通航孔。

下列大桥南北两侧航标连线之间桥区水域为非通航水域,禁止无关船舶驶入:1、大桥北侧航标线:由金塘大桥403号、405号、407号、409号、411号、413号、415号、417号、419号、421号、423号、425号、427号、429号、431号、433号、435号、437号、439号、441号航标依次相连构成的连线并向两端延伸至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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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通航安全管理规定通航管理法规 2009-03-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水域交通秩序,保障大桥和过往船舶、设施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和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船长、船员以及大桥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宁波海事局、舟山海事局(以下统称为“辖区海事管理机构”)依据本规定分工负责大桥水域通航安全的具体监督管理。

宁波海事局依据本规定具体负责大鹏山西岸与岛杵山西岸连线以西的金塘大桥水域通航安全监督管理,舟山海事局依据本规定具体负责大鹏山西岸与岛杵山西岸连线以东的金塘大桥水域和西堠门大桥水域的通航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航行第四条金塘大桥通航孔和航道按下列规定划分:(一)主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50000载重吨及以下船舶双向通行。

(二)西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500载重吨以下船舶双向通行。

(三)东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500载重吨以下船舶双向通行,或500载重吨及以上至3000载重吨以下船舶单向通行。

除前款所列通航孔和桥区航道外,金塘大桥其余桥孔禁止船舶通行。

除从事桥梁、航标维护保养的船舶外,任何船舶,未经海事机构同意,不得进入大桥禁航水域。

第五条西堠门大桥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允许30000载重吨及以下船舶双向通行。

第六条通过大桥的船舶,应当保持足够的富裕高度,根据本船的吨位和当时水面以上的最大高度,按照桥区航道及通航孔的通航技术标准,选择适合本船安全通过的桥区航道及通航孔,并尽可能选择缓流时段通过大桥。

禁止超大桥通航尺度的船舶通过大桥。

第七条船舶进入大桥水域前,应对舵、锚、主辅机、航行设备、通信导航设备等重要设备进行再检查,确认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过。

第八条船舶通过大桥水域时,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一)备车航行,加强了望,船长在驾驶台指挥、轮机长在机舱值班;(二)提前与过往船舶取得联系,相互通报船舶动态,协调通过顺序。

500载重吨及以上至3000载重吨以下船舶应当经联系确认对向无船舶通过时,方可通过金塘大桥东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

不论何种原因,当500载重吨及以上至3000载重吨以下船舶与任何其他船舶在金塘大桥东通航孔及其对应桥区航道相向航行时,逆水船应当等候顺水船,确保单向通过。

当船舶对流向有怀疑时,应当假设本船为逆流船,主动等候和联系对方,待协调一致后,安全通过。

(三)在进入大桥水域前,通过金塘大桥主通航孔、西通航孔的船舶,应向宁波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通过金塘大桥东通航孔、西堠门大桥的船舶,应向舟山VTS中心报告船舶动态。

(四)顺流不得超过12节,逆流不得超过10节。

第九条船舶通过大桥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时,应按照相应桥涵标的引导航行。

船舶在单向通航的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内航行时,应当尽可能在通航孔和航道中间行驶;船舶在双向通航的通航孔及其对应的桥区航道内航行时,应当尽可能靠近其右舷的航道一侧行驶,并与大桥桥墩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第十条船舶在桥区航道及其通航孔内航行,禁止下列行为:(一)追越;(二)调头;(三)横越;(四)长度超过100米的拖带船组从金塘大桥东通航孔、西通航孔通过;长度超过300米的拖带船组从金塘大桥主通航孔通过;(五)10000载重吨及以上的危险品船舶和20000载重吨及以上的其他船舶、长度超过250米的拖带船组夜间通过大桥;(六)妨碍其他船舶安全的行为。

第十一条大桥水域预报风力达到8级及以上时,禁止船舶通过金塘大桥西通航孔;大桥水域预报风力达到9级及以上时,禁止船舶通过金塘大桥。

能见距离小于1000米时,禁止船舶驶入桥区航道。

能见距离小于500米时,禁止船舶在大桥水域航行和靠离泊作业。

执行公务或救助任务的船舶可不受本条规定的天气条件限制。

第十二条通过大桥的下列船舶,必要时应当申请引航:(一)船长首次来港的外国籍船舶;(二)操纵能力受限制船舶;(三)通过金塘大桥主通航孔10000载重吨及以上的危险品船舶和20000载重吨及以上的其他船舶;(四)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船舶。

第十三条长度超过250米的拖带船组通过大桥,应提前24小时申请辖区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现场交通管制。

第三章停泊、作业第十四条船舶在大桥水域进行靠、离泊作业,应选择合适时机进行,并及时向过往船舶通报船舶动态,避免妨碍他船航行。

第十五条在大桥水域码头停靠船舶,应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断缆,危及大桥安全。

第十六条除主管机关公布的锚地外,大桥其他水域禁止船舶锚泊。

在大桥水域锚地锚泊的船舶,应保持备车状态,按规定值班,防止发生走锚,危及大桥安全。

非自航船舶在大桥水域锚地锚泊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配备足够数量和功率的拖轮值守。

第十七条禁止船舶在大桥水域试航、校正罗经、捕捞、采掘及其他有碍大桥安全的作业。

第十八条未经辖区海事管理机构许可,任何单位、个人及船舶不得在大桥水域进行测量、打捞等作业及从事水上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体育比赛。

第十九条大桥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对大桥通航孔的桥梁结构、防撞设施、助航标志等进行有碍通航安全的维修、作业,应提前15天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经许可后方可进行。

突击性或临时、零星施工作业,须征得辖区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后进行。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二十条大桥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加强对大桥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大桥的安全负责,并落实下列措施:(一)建立大桥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大桥水域日常巡视、维护和安全管理责任。

(二)按规定设置和维护大桥防撞、监控设施、助航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其效能完好,标识清晰。

(三)制订相关应急预案,对桥区航道水深、水文进行定期测量,并将相关资料及时向海事、引航机构提供。

第二十一条船舶应当配备大桥水域的最新航海图书资料。

第二十二条船舶在金塘大桥、西堠门大桥水域航行、停泊时,应保持有效通信值守。

配备AIS的船舶应当正确使用,并保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二十三条航标等助航设施维护单位,应经常组织巡查和维护,确保航标等助航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船舶和个人发现大桥水域内的航标移位、损坏、灭失及其它有碍大桥通航安全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五条船舶在大桥水域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自救、互救,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轻可能对大桥造成的危害,并立即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按本规定实施通信值守、报告船舶动态、船舶间通信联系时,在金塘大桥水域的船舶应使用VHF06频道,在西堠门大桥水域的船舶应使用VHF11频道。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金塘大桥通航孔及对应的桥区航道:东通航孔:通航净空高度28.5米(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当地历史最高潮位,下同),桥梁通航净空宽度121米,其对应的桥区航道为30°03’24"N/121°50’12"E、30°03’35"N/121°50’25"E和30°03’45"N/121°50’36"E 三点连线为中心线,两侧各宽60.5米,航道走向为044°-224°。

主通航孔:通航净空高度51米,桥梁通航净空宽度544米,其对应的桥区航道为30°05’00"N/121°48’11"E、30°03’39"N/121°48’14"E和30°02’39"N/121°48’16"E三点连线为中心线,两侧各宽272米,航道走向178°-358°。

西通航孔:通航净空高度17米,桥梁通航净空宽度126米,其对应的桥区航道为30°01’20"N/121°42’59"E、30°01’46"N/121°42’42"E和30°02’13"N/121°42’24"E三点连线为中心线,两侧各宽63米,航道走向150°-330°。

(二)西堠门大桥通航孔及对应的桥区航道:通航净空高度49.5米,通航净空宽度630米,其对应的桥区航道为30°03’27"N/121°55’28"E、30°03’52"N/121°55’03"E和30°04’15"N/121°54’40"E三点连线为中心线,两侧各宽315米,航道走向139°-319°。

(三)大桥水域:系指大桥轴线两侧各3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其中沥港段为大桥轴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

(四)大桥禁航水域:系指金塘大桥除通航孔及桥区航道外,大桥轴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其中沥港段为大桥轴线两侧各200米范围内的水域。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二○○九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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