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的性质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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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知识的性质及地位
中学历史教学的任务之一,是历史知识的教学,就是常说的要向学生传授历史的基本知识。
这一任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知识是教学内容中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因素。
……没有历史知识,历史作为研究人类往事的一门科学,就不能实现其职能。
”①然而,对这一任务的认识和理解,仍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
本拟从历史教育学的角度,谈谈中学历史知识的性质和特点及其在教学中的地位问题。
一、中学历史知识的性质及特点什么是历史知识?这似乎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有时难免被忽略或误解。
比如,常有人以为历史知识就是指历史本身所发生的事,从而把历史原本与历史知识混为一谈。
从认识论的角度上去考察,历史原本与历史知识的关系,是客观实在与主观认识的关系。
所谓历史知识,实际上是人们对客观历史的认识。
正是历史认识的性质与特点,决定了历史知识的性质与特点。
因此,人们在论述历史知识时,实际上是在论述对历史的认识;历史教师传授历史知识,实际上是在传授对历史的认识;学生对历史知识的学习,实际上是在学习对历史的认识。
首先,我们看看“历史”这一概念。
无论在中还是在西中,“历史”这一概念至少含有这样两层意思:一是指过去所发生的事情,二是
指对过去所发生事情的了解及认识。
平时我们在用“历史”这个词时,常常是从比较泛指的意义上使用的,也就是把“历史”的这两种含义混用,比如大学的“历史系”,并不是指“过去”的系,而是指对过去进行研究的“历史学”的系。
“历史”这一概念的两种含义,后一种是更为主要的,这是因为过去所发生的事情只有被人们了解和认识才有意义。
马克思认为:“正像一切自然物必须产生一样,人也有自己的产生活动即历史,但历史是在人的意识中反映出的,因而它作为产生活动是一种有意识地扬弃自身的产生活动。
”②从这一意义上讲,所谓“历史”,是过去的客观存在在人的意识上的反映,是对过去的主观认识。
我们再看看什么是知识。
对“知识”的定义,比对“历史”的定义要更为单一。
著名的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皮亚杰认为:“知识是由主体与环境或思维与客体相互交换而导致的知觉建构,知识不是客体的副本,也不是由主体决定的先验意识。
”③我国学者对知识的界定亦是如此,比较权威的解释是:“所谓知识,就它所反映的内容而言,是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
”④这就是说,知识于客观存在,是反映客观存在的,但知识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而不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简单重复。
所以说,知识是人们的意识对客观存在的主观认识。
现在,我们可以概括地说,所谓“历史知识”,是人的主观意识对人类过去的客观存在(即历史的
发展过程)的反映。
它以人类的过去为认识对象,是对这一特定的认识对象的主观认识。
如果说有客观的历史知识,实际上是指客观地对历史发展过程所进行认识的结果,而不是说历史知识本身是不以人们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历史知识的这种性质,正是作为人社会科学的历史学的性质所决定的。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科学,是以科学的唯物史观作为理论指导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是史与论的科学统一,这也决定了我们所说的历史知识的性质。
以上所说的历史知识,实际上还是泛指历史学科的知识。
作为学校教学中的历史知识,与历史学科的知识有必然的、内在的联系,但又不能完全绝对地等同于历史学科的知识。
因为,学校历史教学中的知识,还要从学生学习发展和认识发展的角度认识。
国外的课程学专家认为,要从学会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角度上研究知识是什么,可从以下几点考虑:(1)知识应包含基本的工具;(2)知识应便于学会任何学习;(3)知识应适用于现实世界;(4)知识应促进学习者的自我认识的技能以及个人完善的观念;(5)知识应由许多形式和方法构成;(6)知识应使个人为科技世界作准备;(7)知识应使个人为政治世界作准备;(8)知识应容许个人重新获得旧的信息;(9)知识的获得应是终生的过程;(10)要在原本的价值上教知识。
⑤这就是说,教学中的知识要具有使学生能够学习与发展的意义和性质。
但是,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某一门课程中传授
的知识,与相应的科学或学科的知识,往往是被等同看待的,“因而造成了由于知识和次要材料太多,致使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过分繁重的情况”⑥,从而因知识的过于系统、严密和繁多,加重了学生学习的负担,影响了学生的学习与发展,也就削弱了知识的意义和作用。
对此,国外的教学论专家指出:“不能把学科视为‘适于儿童而剪裁的科学的概要的复写’那样的东西,它不是科学内容的简略化、淡薄化或缩约。
学科内容是从科学中,遵照教学的目标、课题以及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选取那些可以传递各门科学、技术、艺术的基本概念的事实、知识与方法。
”⑦中学历史教学中的历史知识,也要具有能使学生进行学习、认识的性质。
关于历史知识的特点,我国的历史教学工作者已有很多的研究,提出了不少看法,诸如过去性、具体性、科学性、思想性、系统性、综合性、阶段性、时序性、因果性,等等。
这些都对我们认识历史知识的特点有重要的价值。
虽然这些特点中有些是其他学科的知识也具有的(如科学性、系统性、综合性、阶段性等),但基本上是属于科学的历史认识所具有的特点,或者说是历史科学的知识所具有的特点,这是符合我们以上所说的历史知识是对历史的认识这一观点的。
然而,需要进一步探讨的是,既然历史教学中的知识不仅具有历史学科的认识属性,而且要有使学生进行学习和认识的属性,那么,也就应从学习的角度上认识历史知识的特点。
从这样的意义上
讲,历史知识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时空的确定性。
历史知识既然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认识,这就决定了所认识的客观对象,曾经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下发生和存在的,而现在则不存在或只留下痕迹。
要对这种历史上的客观事物进行认识,不论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都要在一定的时空观念下进行,这是历史认识的首要条件,正如列宁所说的“马克思的方法首先是考虑具体时间、具体环境里的历史过程的客观内容”,⑧这就是说,脱离时间和空间的历史知识必定会是错误的。
对于已经发生并过去了的人类活动,只能根据现存的历史信息(例如史料)进行间接的认识。
历史知识的这种时空的确定性,同时也反映出其认识对象的特征和认识方法的特征。
相对的系统性。
历史认识所反映的对象是广泛的,涉及人类历史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及其相互之间内在的联系。
历史知识的内容所具有的这种广泛性和综合性,在认识上必然需要有一定的系统性,才能反映出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和内在关系。
同其他学科的知识一样,每一个单独的知识必须置于整体知识的结构体系中才具有意义。
但是,反映历史实际发展及其内在联系的认识,其系统性又是相对的。
也就是说,对历史的认识是有不同层次的,历史知识的结构体系也不可能是绝对完整的,只能是相对的完整。
中学历史教学中的知识体系就具有这种相对的系统性特点。
广泛的社会性。
“人的个体的认识及其发展,是在正常社会生活中形
成和发展的,没有正常的社会生活,没有人际交往,没有言语交流,没有化影响等社会因素,就不可能有人的认识。
”
⑨历史知识也具有这种认识上的社会性特点,它是于社会历史,反映社会历史,认识社会历史的,并且受着现实社会的存在与发展的影响。
学生所学习的历史知识,就知识的、途径、方式等方面说,都会受到社会的影响,也都反映出这种社会性特点。
潜在的发展性。
虽然过往的历史是特定的,但人们对历史的认识是处于不断发展之中的。
历史知识就其内容和形式说,都不是完全封闭的和绝对固定的,而是具有潜在的发展性。
一方面,历史学科的发展会促使历史知识的发展变化;另一方面,学生对历史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
这就是说,历史认识本身是活动着的,具有开放性、能动性,因此,历史知识的建构不可能是一次完成又终久不变的,历史知识可以逐步地扩展、深入,可以不断地修定、调整,可以进一步地充实、完善。
以上我们所说的这些历史知识特点,是历史知识所具有的历史认识的性质决定了的。
这些特点对于历史课程的编制、历史教材的编写、历史教学方式方法的运用、历史学习的指导等,都具有参考意义。
二、传授历史知识在中学历史教学中的地位知识的传授在教学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如何看待知识教学的重要性,怎样理解知识学习的意义,这些是教学理论中反复研讨的问题。
“在传统教育中,知识的授受被看作是教育的中心,甚至把教育等同于
知识的授受。
这样,传统教育中的智育,不过是知识的灌输。
在新的教育中,不仅要考虑知识本身的问题,而且要考虑知识在课程中所处的地位和对学习者的意义。
”①01.历史知识的传授是历史教学活动的基础由于传统的教学模式片面地强调知识学习中的被动接受、记忆、背诵和复述,因而受到越越多的激烈抨击,甚至知识传授的意义也遭到否定。
但从当代教学理论的发展趋势看,知识教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不能轻易否定的,而是要从新的角度上去认识传授知识在教学过程中和学生的全面发展中的基础作用。
美国的教育心理学家奥苏伯尔指出:“最近,由于更多地强调智慧训练,从而便促进了把获得知识看作一种有重要意义的目的这样一种观点加以高度重视的趋势。
”①1布卢姆也认为,应该把知识“作为学习该领域的方法论基础,作为解决该领域里各种问题的基幢,甚至认为知识是培养学生的情感、兴趣、态度等方面的基础①2我们应该全面地、辩证地看待传授知识的意义,尤其知识在教学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
如果我们不把历史知识看作是死的知识,而是看作对历史的认识,如果我们不是把历史学习单纯地看成是对书本知识的记诵,而是要学习如何全面地、客观地、发展地、辩证地看待和处理历史的和社会的问题,那么,历史知识的学习就会是一种有意义的学习,历史知识的传授就是开展这种学习的基本条件。
历史教学任务的具体实施和全面完成,是以历史知识的教学
为基础的;学生的能力是在掌握知识的过程中形成发展的,掌握知识也是学生形成正确的思想品德的重要条件;历史教学活动的展开,历史教学方法的采用,都与历史知识的授受有着必然的联系。
我们应该从历史知识教学的这种基础作用上,认识在中学教学中传授历史知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历史知识的掌握是历史学习的关键要正确地理解历史知识教学的任务,很重要的方面在于全面认识知识掌握的含义是什么。
如果像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那样,“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基本职能是传授现成的知识,而学生的基本职能,则是接受、认知、记忆和复现所传授的知识,教学过程形成着学生的复现认知活动,未能充分地发展他们的创造性的思维”,①3传授知识就和灌输知识成了同义语,学习知识就成了被动接受的活动,从而使知识教学的意义不能充分地展现出。
在教学中,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不仅仅是对知识了解的问题。
当代教学理论认为,知识的掌握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知晓,指“由不知到知”,即晓得知识所反映的事物;二是理解,指“知其所以然”,即了解知识所反映的事物的内在联系;三是运用,指“行”,即将所学的知识在实际中加以运用,用于解决新的问题。
从“学会学习”的角度上讲,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是更为重要的,对于历史知识的学习尤为重要。
“没有理解,历史就降为鹦鹉学舌式的学习和评论一种空谈记忆的游戏。
……学习历史的重要目标必
须是理解地获得知识”;①4没有运用,历史知识就会成为死知识而失去其价值,历史知识的教学任务也就不能成为能力培养和思想教育任务的基矗所以,全面地掌握历史知识,不仅是指所掌握的知识要全面,而且是指对知识的掌握要全面,即从知晓、理解、运用等方面对知识全面地掌握,这是历史学习的关键所在。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在对历史知识的全面掌握中,理解和运用历史的理论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传统的历史教学比较注重使学生了解历史的具体知识,所以在历史学习中,对史事的记忆就成了掌握历史知识的衡量标准。
“在社会学科教育中,知识目标本身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产生了变化。
长期以,基本的知识目标是以历史事实和历史境况为基矗对重要史实知识的记忆,是社会学科课程,尤其是历史和政治课程的基矗随着行为科学的出现和在社会学科中对概念的重视,社会学科课程从强调史实,转变为强调作为教学基础的重要观点和重要概念。
”①5这种转变,也反映出在对历史知识的理解与运用上,历史的理论知识所起的关键作用。
3.历史知识的学习是发展历史思维的条件对于掌握知识,列宁曾有过很精辟的论述:“我们不需要死记硬背,但是我们需要用对基本事实的了解发展和增进每个学习者的思考力,……不仅应该掌握知识,而且应该用批判的态度掌握这些知识,不是用一堆无用的垃圾充塞自己的头脑,而是用对一切事实的了解丰富自己的头脑,没有这种了解就
不可能成为一个现代有学识的人。
”①6在这里,列宁不仅指出了知识学习的意义及作用,而且提出了对知识的学习与思考的关系问题,而这恰恰就是当代教学理论所关注的知识学习与思维发展的关系问题。
在这一关系中,知识的重要性体现在:“知识提供的是思维的原始材料,使人们可以运用它思考。
知识的价值在于作为思考的焦点激发各种水平的理解,而不是作为固定的信息让人们接受。
”①7从这一意义上讲,“知识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知识是逻辑、直觉、分析、树立假设的思维发展过程的手段,也是个人发展的媒介。
”
①8历史教学的过程是使学生学习历史、认识历史的过程,这是使学生的历史思维得以发展的过程,可以说,培养学生的历史思维是历史教学的最终目的。
但是,在历史思维的培养上,历史知识构成了思维的基本内容,是历史思维展开的必要条件,只有重视历史知识的教学,学生历史思维的培养与发展才具有可行性。
总之,我们应该全面地理解历史知识教学任务的地位,才能在历史教学实践中更好地完成这一任务。
当前,我国中学历史教学面对着社会的持续进步和历史学科的不断发展,承担着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使命,在继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必须进一步端正教学观念,全面、正确地认识和理解历史知识教学的任务,以使中学历史教学能够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出全面发展的跨世纪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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