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思...

合集下载

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制度(四篇)

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制度(四篇)

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制度一、监督和民主管理制度1、参与制定计划生育人口规划以及工作计划,并监督贯彻实施。

2、参与两委对计划生育的重大决策。

3、参与本村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工作方针。

4、参与落实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与社会发展、社会保险、扶贫帮困和____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等工作。

5、____以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6、对人口规划、人口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人口统计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7、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危害服务对象健康和安全的行为等进行监督。

8、____人员的工作作风,及时反映个别干部违法乱纪行为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改进工作作风,使计划生育政策切实落实到位。

二、理事议事制度1、协会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研究工作,汇报交流。

2、每季度向会长汇报一次工作。

3、发挥理事人才济济的优势,每年集中____至____次,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扩大协会的社会影响力。

4、平时根据各自工作岗位和特长,为计划生育各尽所能。

三、会员联系制度1、协会理事、会员按就近自愿的原则联系____至____户(名)已婚育龄妇女。

2、每月与联系对象沟通一次。

3、向联系的育龄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互通信息、交流思想、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生活、生育的实际困难,做到送温暖、传知识,搞好服务。

4、定期向协会汇报联系户的思想及计划生育情况,平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____做好工作。

四、学习培训制度1、协会将理事、会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

2、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类型的培训或讲座,经常受到协会知识的教育。

3、每年对协会会长、秘书长、理事会理事培训一次,重点学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计划生育协会性质、任务,协会工作业务和做群众工作的方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8.04.18•【文号】中办发[1998]9号•【施行日期】1998.04.18•【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八日)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保护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精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央认为,有必要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为此,特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党的十五大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

农民是我们党在农村的依靠力量,也是我们国家政权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

保护和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历来是我们党取得革命和重要保证,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使农村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有利于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活跃农村基层民主生活,保障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和群众对干部的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引导农村干部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正确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党的政策,按章办事,做好工作。

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正确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推行村务公开为基础,坚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农业、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2024年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文(6篇)

2024年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文(6篇)

2024年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文____年____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根据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在镇计生办的指导下深入体会落实____,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坚持以人为本,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从而推动我村计划生育工作。

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特制定____年度____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完成目标任务1、我村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____%,杜绝政策外生育;2、我村已婚育龄避孕率达到____%以上,降低避孕失败率;3、落实我村待孕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并积极宣传、动员、组织我村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向镇人口计生办上报信息每月不少于____篇;5、确保我村每户家庭宣传品____种,人口计生知识知晓率达____%以上,满意率达____%以上。

二、具体工作实施1、抓好宣传教育。

组织我村育龄人群学习计生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普知识。

结合我村实际,每年举办____次以上"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集体活动。

2、开展经常性工作。

(1)建立健全账、卡、册,确保我村每个育龄妇女孕育情况清、措施落实情况明,及时做好随访、"三查"的工作,动员、督促她们参检到位,提高计生工作的服务水平。

(2)提高我村领取"两证"率,认真落实好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资格确认准确,杜绝漏报,错报现象的发生。

、在工作中针对凡是对领取"两证"家庭及双女户家庭给予优先照顾。

3、做好协会正常性的工作。

定期召开协____事、协会小组长会,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通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共同做好计生工作。

4、统计信息化和药具建设工作。

提高计生宣传员的pis和药具的独立操作能力,按时参加市和镇计生办的培训学习。

每年在农闲期间两次逐户信息采集核查,确保pis信息的准确率。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3.28•【文号】人口发规[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人口发规〔201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2011年3月9日第56次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请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附件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口计生统计是一项具有导向性、综合性、基础性的工作。

多年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统计工作,为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转型、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转变,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统计工作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统计需求不断增加,统计客体规模巨大、变动频繁,统计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等。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人口计生改革发展的要求,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积极创新统计体制机制,着力夯实统计基础,改革完善统计调查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水平,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4年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样本(四篇)

2024年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样本(四篇)

2024年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样本1、坚定执行奖惩机制,以表彰优秀和惩罚落后为准则。

2、不断加强工作力度,竭尽全力维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非计划内出生,是核心任务,是长期工作,一刻也不能松懈。

稍有疏忽,人口出生率就可能反弹。

在____年,我们将更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以常规工作为主,以教育宣传为主,以节育避孕为主,确保人口指标的顺利完成。

3、着重关注三个关键环节:(1)强化规范化管理。

部分村庄出现非计划内出生,原因之一是对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了解不清,对现行政策把握不准确,工作执行力度不足。

____年,各村的计生专干需摸清状况,建立详尽档案,根据人口变动情况随时更新,确保数据准确,情况明了。

(2)抓实孕检普查。

经验表明,孕情普查不彻底,非计划内出生就会增加。

因此,需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普查,避免出现空档,每次普查率必须达到____%。

对外出务工者,需按指定时间寄回当地计生部门的孕检证明,对未参与普查的对象进行追踪检查。

一旦普查机制落实,未主动接受普查的可能就是非计划内怀孕的个体,对此,必须采取果断措施进行补救。

对特定人群进行重点普查和管理,包括女孩户、大龄人群、有过非计划内怀孕行为意向的以及未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再婚者等。

(3)注重长效措施,持续执行。

鉴于近年来选择性避孕措施的推行,长效避孕率有所下降,提高长效避孕的及时性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强化利益导向;要加强技术服务,做好术前、术中、术后的跟踪服务,成为育龄群众的贴心助手。

长效避孕工作做好了,计划生育的基础就稳固了,工作也会变得更加顺利。

4、加强宣传教育,深入推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通过宣传使计生政策深入人心,同时利用婚育新风改变人们的生育观念。

在宣传中,坚持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原则,利用各种形式强化对育龄群众的教育,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知晓率,确保接受教育的人员比例达到____%以上。

要全面实施《武清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安排意见》,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活动,扩大覆盖面,增强活动的实效性和感染力,加大晚婚晚育知识的宣传,推动先进生育观念深入人心。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的通知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的通知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公布日期】2008.09.25•【文号】国人口发[2008]66号•【施行日期】2008.09.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现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各地要将其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主动适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坚持依法办事、群众参与、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把握阶段性特征和工作重点,逐步构建政府推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权自律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机制。

各级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创造条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落实专(兼)职计生干部报酬待遇和必要的工作经费;进一步加强对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定期组织培训,做好规范、评估,增强群众的自治能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明确群众的自治权利,明确村民委员会的协助责任,实行"费随事转",并自觉接受村民自治组织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

要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广泛动员、组织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各地可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评估活动,切实防止发生政府推卸或转嫁责任的现象,切实防止发生重责任轻权利、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强化利益导向和优质服务,办实事求实效,逐步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引向深入。

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制度(三篇)

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制度(三篇)

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制度1、积极创建合格村(社区)协会和一流村(社区)协会。

组织会员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作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活动,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社区服务、思想政治教育、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2、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负责本村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工作。

发挥会员的积极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解决实际困难,带领群众少生快富;3、参与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及时反映群众对人口计生的意见建议,保障群众在计划生育事务中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4、村级理事会每年初要制定工作计划,研究“三联创”活动;组织“三联创”自查自评和“五个小组”考评;没季度召开一次理事会,研究决定协会重要事项;每年____月份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和培训会;每月开展一次以上宣传、服务和生育关怀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5、依据组别或地域分中心户(会员小组),选举有文化、有能力、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热心计划生育事业的会员为中心户(组)长,并实行会员联系户制度,建立活动阵地,开展经常性的活动。

中心户(组)长没月要开展一次以上活动,做____件好事,帮助育龄群众排忧解难;每月要参加计生例会,汇报开展服务活动情况。

要按照“五好”(带头作用好,宣传教育好、信息掌握好、国策落实好、小组活动好)标准认真抓创建。

村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制度(二)1、严格执行计生协会理事、会员例会制度、联系户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及表彰制度。

2、协会必须遵照计划生育协会章程中的宗旨和任务,____“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工作职能。

3、协会工作每年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协会应积极主动地配合计划生育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每次活动要有详细记录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员例会制度1、每季或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召集,讨论协会工作。

大张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

大张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

蒲西区大张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村民的生活、生育、生产质量,促进全村物质、精神和政治文明建设,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适用于本村各类组织和全体村民以及居住在本村辖区范围内的一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外来人口。

公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三条计划生育人人有责,党员、团员、计生协会会员要起带头作用。

第四条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五条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实行必要奖励;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夫妇,实行必要的制约。

第二章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第六条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对本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确定一名计划生育分管领导,配备村计划生育服务员名;(三)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协会组织作用;(四)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有序运行的利益导向机制;(五)每季度末要召开一次村“两委”会议,听取计划生育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六)解决群众在生产、生育、生活等方面需求;(七)协调各群团组织齐抓共管,调动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村计划生育协会协助两委做好以下计划生育工作。

(一)开展经常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二)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三)做好计划生育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反馈;(四)积极参与村级政务,反映群众心声,当好村党支部、村委会参谋;(五)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发挥理事会、会员小组作用,组织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六)建立会员联系育龄妇女和外出人员制度。

第八条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和村务公开,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民政部门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材料

民政部门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材料

民政部门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材料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并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民政部门作为负责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政府职能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一、在村务公开的内容上,重点抓好财务公开凡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以及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是村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村级财务、集体资产管理、计划生育、社会救助、公益事业建设、各项政策落实和村委会工作情况等方面。

在这些内容中,实际上村民最关心的是村级财务,村干部最不愿意公开的是村级财务,最难落到实处的是财务公开。

如果财务公开能够做到全面真实,其它内容的公开也会迎刃而解。

因此,我们要以财务公开为突破口,增强村务公开的真实性。

财务公开的内容要以村民能看懂为标准,按各项开支的实际用途逐项公布明细,让村民看明白每笔财务开支的用途和数额,财务账目的报销凭证应允许村民查阅。

二、在村务公开的形式上,大力推广“明白纸”当前,村务公开的形式主要是设立固定的公开栏。

由于村务公开栏一般设在村部,对于人口居住分散、有多个自然村的村委会,不方便群众观看和监督。

若想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的形式公开,目前大多数地方还不具备这种条件。

因此,除一般性事务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外,对村级财务、公益事业建设和各项惠农新政策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内容,可以通过给每户发放一份“明白纸”的方式进行公开,这既能有效弥补村务公开栏的不足,且成本低,比较符合农村的实际,同时也便于县、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督查。

江西一些地方通过推行发放“明白纸”的做法,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

强化民主管理 做好村务公开

强化民主管理  做好村务公开

强化民主管理做好村务公开——头营镇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工作汇报近年来,头营镇党委政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原州区民政部门、组织和纪检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乡镇为契机,采取多种方式规范村务公开、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工作,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使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使全镇上下呈现出政通人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下面,就头营镇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头营镇地处固原市原州区以北20公里处,北邻三营镇,东靠寨科乡,西邻西吉县,南接彭堡镇、官厅镇,境内有宝中铁路、银武高速公路、银平公路纵贯南北,交通便利,物流畅通。

全镇总面积376.1平方公里,辖24个行政村,共146个自然村,10306户45006人。

全镇耕地面积182368亩,其中水浇地33678亩,2010年底人均纯收入3874元。

二、加强领导,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为了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检书记、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涉农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创建工作有人管有人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计划的制定、措施落实、检查督导和考核测评工作。

按照《原州区村务公开民和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检查验收评估命名工作方案》(固原村办发…2011‟1号)文件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头营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和《头营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为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奠定了组织基础。

镇党委结合领导包村安排,明确6名分管领导分片负责各村的村务公开工作。

各村也都成立了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创建工作,形成了一级管一级,一级联系一级,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管理格局,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保证各项目标落到了实处。

关于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建设的思考

关于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建设的思考
项重要 内容。村务公 开、 民主管理 工作 的成效 与创建 “ 五 个好 ” 村党组织 、 五个好” “ 乡镇党 委和农村 基层组 织建设


村务公开既是一种公开的 民主管理形式 , 同时 又是制 约和监督村干部的重要机制 , 而且是巩 固党在农村 发展基
先进 县( 、 结合起来 , 市 区) 与乡镇党委 书记履行 基层 党组 织建设直接责任人 职 责的考核 结合 起来 , 与开 展争创 “ 村
农村基层 民主政 治建 设 , 深化村务公 开是其 中的一项重 要
工作。
些 村干部腐败 。 一些村 干部 侵 占村 民的利益 , 一些
村干部用村里的钱大肆挥霍 。 却得不到及时纠正或处理,
原因固然很多 , 务公 开不及 时 、 但村 不透 明是一 个重 要原
因。许 多村 的村务公 开内容 , 基本上是公 开结果而没 有公
建立上下联动 的村 务公 开协 调运作制度
开过程, 常常让人看不明白。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栏里, 常
常有 “ 其他” 一栏 , 际上一些 村干部 的腐败行为往 往就出 实
在这 一栏 里。
因此 , 必须建立 和落实村务公 开责任制 。一是 要把村 务公 开 、 民主管理作为农村党的建设“ 三级联创” 活动的一
缺少一个常设 的村务 监督 机构 。而 在村务 的实际运 作中 ,
村务公开工作, 只听乡镇的汇报 , 不去村里走访 , 更不要说
深 入村 民中去了解。这种形式 主义 的工作作 风 , 响 了乡 影
决策权 、 执行权和监督权往往混在一起 , 难以实现村务工
作的 民主决策 、 民主管 理 、 民主监 督。村 “ 委会 ” 两 主要干
当前, 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很多, 要解决这些 问题 , 需要提高村干部的思想认识, 更主要的是要从制度 上尤其在程序性的制度上不断加以完善, 也就是要解决村 务公开工作“ 具体怎么去做” 的问题 , 才能实现和保障村民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自治组织和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在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中的协助义务和单位职责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一、关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计划生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不是一级政府,它们是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都规定了有关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作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容。

乡村、城市居民组织日常工作的机构是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政府批准;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政府决定。

村(居)民委员会向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居)民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村(居)民组成。

村(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有关计划生育的委员会,专门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

一是我国人口的城乡构成尚不够合理。

我国城市人口比重相对较低,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1999年我国城镇人口比重为30.9%,乡村人口比重为69.1%。

二是农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较深,如“早生贵子”、“重男轻女”等。

三是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农民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的一些实际困难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农民仍有后顾之忧,难免存在“养儿防老”的思想。

要想作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其关键是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把计划生育纳入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政府实现“三结合”,即把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二、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计划生育工作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我国城市计划生育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社会人口流动性加剧,社会成员的“单位”、“组织”属性逐渐减弱,大量“单位人”成为“社会人”,农村人口迅速涌入城市;二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逐渐由原来的“大政府小社会、企业办社会”向“小政府大社会”转变,许多社会职能、服务职能从政府和企业中剥离出来;三是企业改革过程中,一些职工下岗,失业人口增加;四是城市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人户分离现象增多。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村两委负责,协会当骨干,群众作主人”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新机制,提高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第二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全体村民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逐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观念,建设“少生优生、富裕文明、健康幸福”的新家庭。

第三条。

本《章程》是村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行为规范,凡户籍在本村的村民及居住在本村一个月以上的育龄人员,均应自觉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

村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全村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村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

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受镇以上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并按时完成上级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村计划生育协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村委会的指导下,按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管理本村计划生育事务。

理事会具体负责本《章程》的实施工作,承担本村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的教育、管理和服务职能。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八条:村民在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中的权利:1、有依法生育的权利。

鼓励村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省条例》规定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无生育能力的,符合《收养法》和《省条例》规定,可以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2、有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3、有接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的权利。

4、有获得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服务的权利。

5、有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

审议本村有关计划生育的重大决策,监督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推选本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检举揭发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

《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讨论稿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讨论稿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讨论稿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讨论稿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加强村民民主法制建设,规范村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使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轨道。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自愿达成本村村规民约。

第一条提倡晚婚,推行晚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每个村民都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村委会每年定期公布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二条需要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夫妇,在“国家指导、群众自愿”的原则下开展知情选择,对于不主动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

计划外怀孕后,应及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

无环或不按期放环怀孕者,一切费用自理凭医生证明不可放环者除外第三条转变婚育观念,提倡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敬老爱幼,禁止近亲结婚,调换亲,粗暴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给予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村委会有权作出不享受村民优惠待遇的决定。

第四条每对育龄夫妇都要自觉地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如不签合同,取消享受村对计划生育的一切优惠待遇。

第五条每个未婚青年都要掌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主动参加人口学校的培训学习,做到结婚先登记,严禁未到法定婚龄非法同居、生育,未经婚姻机关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擅自摆酒席非法同居者,要在全村进行通报批评,并收违约金xx元,导致计划外生育都按《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处理。

第六条符合生育二胎政策的夫妇要求生二胎的必须先同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资料,同时缴纳照顾生育二孩社会抚养费,由村委会上报上级生育部门审批,然后在村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栏中公布其审批结果。

第七条凡出现计划外怀孕拒不采取补救措施,导致计划外生育者,除按《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外,还必须向村委会支付违约金xx元,并承担为中断妊娠采取措施而产生的费用,收回历年来村里补发的计划生育补贴和奖金,本村也将停批当年建房,当事人五年内停批建房,同时停止享受镇评选村级各类先进资格第八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在产后42-90天剖宫产六个月内落实好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孩子的育龄夫妇,产后一个月内一方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并自觉接受透环、妇检及避孕节育的全程服务,对适宜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而不采取者,村里将不予办理建房、户口、困难补助等手续,造成计划外怀孕的,采取补救措施的一切费用自负,对采取知情选择的对象,须与镇计生办签订知情选择协议书。

关于规范村务公开的法律意见(城镇)

关于规范村务公开的法律意见(城镇)

关于规范村务公开的法律意见(城镇)
背景
作为一个城镇村庄,规范村务公开对于确保透明、公正和负责任的村落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促进城镇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应该关注并加强村务公开的法律规范。

目的
本法律意见的目的是提供关于规范村务公开的建议,以确保合法、公平和透明的村庄管理。

法律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内容应纳入规范村务公开的范畴:
1.村庄的行政管理机构应定期向社区公开村务情况,并提供详细的村务报告。

2.村庄的财务状况、土地使用情况、村庄发展计划等重要事项应该向社区公开,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

3.村庄的决策程序应当公开透明,社区居民有权参与和监督。

4.村庄的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应该依法召开,并及时向社区公开相关事项和决议。

建议措施
为了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以下措施可以考虑:
1.建立健全的村务公开制度,并确保村庄的行政管理机构严格执行。

2.加强村务公开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区居民对村务公开的重视和参与度。

3.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与村庄事务的讨论和决策,促进社区自治。

4.加强对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机制,确保其合法、公正和透明。

结论
规范村务公开是建设和谐稳定社区的重要一环。

通过遵守相关法律要求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我们可以确保城镇的村务公开合法、公正、透明,并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请注意,这份法律意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法律咨询。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合格律师以获取具体法律意见。

村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5篇)

村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5篇)

村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1、村民委员会在村办公地点和人口聚居集中的地方设立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栏;2、对人口出生、死亡等信息每月公布一次;3、对办理的主要计划生育事务办理一次公布一次,如:安排照顾再生育人员____,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人员____,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人员____,处理违反《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管理服务协议》规定的人员情况,违法违规生育、非法收抱养子女人员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等;4、每季度公布一次村计划生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5、对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办理《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的政策规定、办理程序、材料要求、是否收费、服务____电话等进行长期公示。

村民议事会工作职责1、参与社区重大事项民主议事、民主协商,反映社情民意,共谋社区发展。

2、对社区工作有建议权、监督检查权,可根据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建议,协调涉及本社区管理的重要事项,并向有关社区单位提议,对需要协调的事项作出决定。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宣传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为社区建设献计献策。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主监督机构一、全体村民在村支委会党支部、主任的领导下,计划生育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

二、村民有义务对全村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监督干部、党员、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村委会设公开栏或意见箱,做到政策落实公开、违反《条例》查处情况公开、管理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村委会定期向群众通报计生工作情况,为村民发挥监督作用提供条件。

四、村民代表对居委会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协助村委会工作,监督《生育证》发放。

发现违反政策、弄虚作假、收受____的干部,有权向各级领导____。

五、村委会计生协____群众对村委会计生工作、服务质量进行不定期的评议,及时了解反馈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4.06.22•【文号】中办发[2004]17号•【施行日期】2004.06.22•【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2004年6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下发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施行以来,全国农村普遍实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要求,适应农村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

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全国各地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果,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还存在着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问题。

这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在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精品范文】

在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精品范文】

在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一、充分肯定成绩,正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近年来,我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务公开制度不断健全,公开内容全面,公开形式多样,公开程序规范,公开时间统一;二是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财务帐目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财务代理范围不断拓展;三是民主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村务决策更加民主化、公开化、规范化;四是党务公开由点向面有序推进,形成了党务、村务和财务“三务”公开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

村务公开的全面开展,有效地规范了村级行政行为,起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重要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了村民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权的有效行使,增强了农村党组织的凝集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的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但是,我们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突出表现在:村级财务管理还不够规范,财务指导服务中心管理还不够到位,村务公开效果还不够理想,民主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健全。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虽然在下面,但根子在上面。

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尤其长期管理机制不健全是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

部分基层干部特别是部分乡镇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到位,监督力度不到位。

二、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十分关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央政治局专门研究村务公开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亲民爱民的执政理念,我们要深化认识,把握机遇,将我市的村务公开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要把握好一个关系,做到“四个结合一配套”。

把握好一个关系,即:正确把握好公开与自治的关系。

村务公开是村民自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村民自治一项特别重要的内容。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4.28•【字号】苏办发[2005]12号•【施行日期】2005.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05]12号2005年4月28日)为贯彻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可持续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实现我省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人口数量,努力提高人口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也应当看到,我省人口基数大、密度高,尽管出生率已降到较低水平,出生人口绝对数仍然较大,加上流入人口不断增加,人口机械增长加快,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同时,出生人口素质不高、性别比失调等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能否有效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直接关系到“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全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我省能否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各地各部门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人口问题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明确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大力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思考摘要:推进村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对于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而人口和计划生育又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一项工作,也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本文试图将大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单独分离出来加以考量,从法律角度分析其意义、内容及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并对其形成原因、解决对策、制度完善等进行初步探讨,以期更多有识之士能够见仁见智,对于现实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法治意义;法律依据;存在问题;成因分析;解决对策;立法构想。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治意义《人民日报》曾刊载消息称,山东枣庄市市中区建立“干部问事、群众说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相结合的村民说事制度,丰富完善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内容。

这种问事于民、集思广益的做法值得称道。

①那么什么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呢?笔者认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应该是指村民自治组织将法律规定或者经法定程序议定的关乎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村务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及时予以公布,并接受村民监督的民主管理制度。

而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关千家万户,无论是从法律规定来看,还是从现实工作来看,无疑都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始终不渝的梦想。

通过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进行民主管理,实现村民的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打破暗箱,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奖励、惩罚等问题暴露于阳光之下,百利而无一害。

这项民主工程,使得干部清白,群众明白,关系和谐。

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实现村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必将激发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也能够从整体上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基层民主,防止“一言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步伐。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依据及内容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四部分,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上述规定可以视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宪法渊源。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中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第二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第二款中的第二项就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这是目前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直接规定方面最高层次的法律依据。

三是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有些人认为这些文件属于“法规性文件”,其实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规,只能归入“政策”一类。

四是散见于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政策中的相关规定。

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目前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是以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及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的。

以山东省为例,有两部地方性法规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一个是《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01年1月1日起生效),另一个是《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2006年6月1日起生效)。

前者在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规定应当公布下列事项:生育计划生育落实情况和学龄儿童的入学情况。

后者在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中规定下列社会发展事项应当公开: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名单、批准胎次、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公开的内容。

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涉及的具体内容,山东省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作出明确规定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本村新婚及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夫妇名单;(二)申请《生育证》的夫妇名单及其法定再生育条件;(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人员名单;(四)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人员名单;(五)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妇名单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情况;(六)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员名单及情况;(七)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奖励、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救助、独生子女父母伤残死亡救助、节育手术并发症补助等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优先、扶持、救助人员名单和情况;(八)违法生育夫妇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党员干部违法生育及处理情况;(九)计划生育合同履行和违约金收支情况;(十)本村计生工作人员的报酬情况;(十一)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经1/10 以上村民或者1/5 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事项,以及村计生工作人员任免、公开内容的补充等事项。

除以上公开内容外,村民委员会还应当及时、全面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定义务,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②三、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遇到的新问题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得成效卓然,但就实际情况来看,仍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与薄弱之处,有些地方甚至走样变形导致出现了一些“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的新情况与新问题,具体表现如下:(一)实质要件上的问题:1、内容不全。

公开内容片面不全,有的甚至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等同于社会抚养费征收公开,即仅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有关情况。

即便是在社会抚养费征收公开中,也存在只公开以往年度征收情况而不公开近一两年度的现象,避重就轻,使群众看得一头雾水。

2、偏注结果。

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项目不公开或者少公开具体决策过程,仅公开事后结果。

使得村民对于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事项的立项、资金支出等事项的合理性和真实性难以作出准确判断,也影响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

3、弄虚作假。

计划生育合同违约金收取之后,挪作他用,巧立名目,挥霍浪费,建立帐外帐、帐中帐,比如公款旅游变成学习考察,请客吃喝改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困难户救助,公款私用化为其他支出,凡此种种,不胜枚举,打马虎眼,放烟幕弹,变戏法般地将非法行为合法化。

4、追求政绩。

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当作捞取政治资本的手段之一,采取行政命令一刀切的方式,使得村务公开栏“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而缺少村民的真正理解和参与。

还有的甚至只在上级检查的时候临时才用红纸将一些敏感内容公之于众,检查过后,就将红纸撕掉。

(二)形式要件上的问题:1、载体单一。

目前公开形式大部分仅限于以设立公开栏的方式出现,简陋粗糙,缺乏村民会议和明白纸的形式,公开阵地建设较差。

有的对公开栏任意改变用途,甚至变成了广告栏。

2、公而不开。

有的公开栏虽然制作精良,但却只放在村委会院内的某个角落里,公而不开,变成了花架子,个别村的公开栏甚至在村委会的会议室内睡大觉,“秘密”公开。

3、简而不明。

有的公开程序过于简单,敷衍了事,形同摆设,村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情况知之甚少,或者压根无从知晓。

4、缺乏维护。

许多公开栏缺乏日常维护,风吹日晒雨淋,年久失修,甚至出现人为损坏现象,难以真正有效发挥作用。

(三)程序要件上的问题:1、霸道公开。

公开程序不透明规范,带有浓重的家长制色彩,公不公开,全凭己意,公开什么,何时公开,没有征求村民代表的意见,公开的随意性往往让村民先是失望,后是绝望。

2、一曝十寒。

公开制度不够持久,公开时间间隔不一,有的太长,导致有些问题时过境迁,化为糊涂帐,而另有一些事情则因成为既定事实而无法更改,或者更改要付出极大的代价而不划算,正所谓“木已成舟、覆水难收”。

3、急功近利。

平时不开展经常性工作,一遇检查就临时抱佛脚,大干一气,补材料、整档案,甚至造假,正所谓“临上轿扎耳眼”。

而检查过后,又风平浪静恢复常态。

4、缺乏反馈。

公开后没有及时听取村民意见,既不主动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又不及时对村民提出的疑问作出合理解释,或者乱解释一气而不让村民“插言”、“多嘴”,认为只要公开就一了百了,为公开而公开,舍本逐末。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新问题的成因分析纵观上述种种问题,结合有关理论与现实情况,笔者认为,造成问题的基本原因可以概括如下:(一)认识偏差。

一是一些村干部不敢公开,因心中有鬼而担心家丑外扬,引起群众上访,招来上级批评。

二是一些村干部不愿公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认为公开是作茧自缚,自讨苦吃,缺乏主动性。

三是一些村干部不会公开,囿于自身素质等原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犹如老虎啃天,无从下口。

四是一些群众片面认为,只要自己不违法生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已无关,只是雨过地皮湿的表面文章,无济于事。

五是一些群众淳朴本分,缺乏民主诉求,小农意识强烈,不愿出头。

(二)指导不足。

一是上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不深入、不到位,对于公开后如何进一步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一系列工作,如何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经常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公开,缺乏有针对性的指导措施。

二是一些地方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要求无督促,虎头蛇尾,雷声大雨点小,或者有督促检查但力度不够,不动真格,最终变成了你好我好大家好,一团和气架空制度。

(三)监督缺位。

一是多数村的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理事理财小组等监督机构都没有独立负责人,其活动往往由村两委指挥,民主监督也就蜕化为干部的同体监督。

二是有监督机构及人员缺执行制度,造成监督无据,在保证制度的落实方面也没有刚性措施,造成监督疲软。

三是村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一知半解甚至全然不懂,提不出什么有针对性的意见,因而不会监督;或者有的村民提过意见但没有接到及时答复,挫伤了积极性;更有的胆小怕事不敢监督。

时间一久,监督工作犹如一盘散沙,大水一过不见踪影。

(四)运作失范。

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随意性,主要源于制度的不完善、管理的不规范,在实践中,不少的村存在配套措施不完善、制定条款太简单、执行程序太含糊等不规范的情况,导致某些村干部可以钻制度的“空档”、村民无法依规进行监督的状况,造成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漏洞,势必会削弱合力,影响凝聚力和战斗力,导致矛盾重重,困难不断,速度变慢,成效减半。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新问题的解决对策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笔者认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就如何完善此制度,因为思虑已久,且不敢忘却,故斗胆提出,以祈斧正。

(一)深化宣教。

一是对乡村干部进行大力宣教。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会议等形式对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重点学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切实解决不敢公开、不愿公开、不会公开的问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