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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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精准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冀办发印发稿

河北省精准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冀办发印发稿

河北省精准脱贫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精准脱贫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强化驻村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以夙兴夜寐、奋发作为的精神状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准脱贫驻村干部是指省市县三级选派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的驻村干部,包括贫困村第一书记和精准脱贫驻村工作组(以下简称驻村工作组)成员。

第三条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驻村干部的宏观管理,重点抓省直,督促指导市县。

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选派第四条每个贫困村选派1个驻村工作组和1名第一书记。

每个工作组由3人组成,1名组长,2名成员。

第一书记与驻村工作组由同一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兼任工作组组长;由不同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不兼任工作组组长,组长由工作组中的优秀干部担任。

第一书记至少连续任职两年以上,脱贫任务重的村要连续任职三年,工作组成员可以一年一轮换。

第一书记由所驻县党委组织部门统一任命。

第五条驻村干部主要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直驻冀、在冀单位在编在职干部中选派,不得以乡镇干部代替。

重点选派发展潜力大的后备干部、中长期培养对象人选和优秀年轻干部。

省、市直机关中基层工作经历少于两年和近两年没有选派到基层锻炼的干部,一般应纳入选派范围。

第六条省直选派的第一书记,主要派往6个贫困发生率较高的县、22个燕山—太行山地区特殊困难县和34个山区贫困县。

第一书记要到贫困发生率高、班子弱的村任职,不能安排在县城周边和条件相对较好的村。

第七条驻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二)能力较强,善于谋划,善于协调,善于跑办项目和抓发展;(三)群众感情深,能够和群众打成一片,心贴心、面对面开展群众工作;(四)精神状态好,能够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上;(五)身体健康。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驻村干部:(一)非在编在职干部(退居二线或退休的除外);(二)党性观念较弱,工作没有激情、责任心差;(三)纪律观念淡漠,廉洁自律意识欠缺;(四)近两年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

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

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及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为了认真抓好扶贫工作队管理考核工作,全面了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全镇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具体如下:一、考核对象全体驻村帮扶工作队。

二、考核原则坚持公平公开、注重实效、奖优惩劣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及步骤1.考核内容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

2.考核分值考核分值为民主测评和镇党委会综合评价两个部分。

其中:民主测评占50分,党委会综合评价占50分。

3.考核步骤(1)召开述职评议大会。

由镇党委派出的工作组主持,召开评议会议。

参加评议会议的人员为全体党员、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贫困户代表。

参加会议人员不少于应到会人员的五分之四,因特殊原因请假的与会人员不计算在应到会总数内。

(2)个人述职。

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和第一书记简要述职,重点要突出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参加会议的人员现场对其述职情况进行测评。

(3)民主测评。

考核组工作人员发放《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和第一书记考核测评表》,由与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

(4)镇党委会评价。

镇党委召开党委会,对测评对象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

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减分办法1.镇党委、镇政府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开展的各种学习培训,缺席1次扣2分,全年累计迟到6次及以上或累计缺席3次及以上的扣15分。

2.因事因病外出或不能正常工作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证明)。

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镇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同意,请假3天以上第一书记向县委组织部申请,扶贫工作队队员向县扶贫办申请。

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全年累计请假30天以内不扣分,30天以上扣3分,凡未请假擅自离岗或者超假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考核管理办法

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考核管理办法

镇脱贫攻坚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有关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对选派到x镇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根据《x县脱贫攻坚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级选派到x镇6个贫困村、x镇党委选派到1个贫困村、3个非贫困村,开展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管理。

第二章干部选派第三条x等6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干部由县委组织部、派出单位统一选派。

xx等4个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干部由镇党委选派。

第四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主要以扶贫工作为主,原行政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章职责任务第五条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一)发挥宣传作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二)发挥指导作用,根据所包扶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实际,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功态管理工作。

(三)发挥引领作用,引导村民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条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帮助群众学科技、用科技,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促进群众增产增收。

(四)发挥协调作用,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户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五)发挥牵头作用,负责落实单位包村的各项帮扶措施,协助做好本单位联镇包村脱贫工作。

(六)发挥党建领航脱贫攻坚作用,凝聚村三委会班子,坚强基层组织,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六条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在村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和x镇党委共同管理。

派出单位要定期听取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工作汇报,适时到村调研,指导促进工作,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七条学习制度。

要加强自身学习,坚持学习理论、学习扶贫开发政策法规和现代农业科技等知识。

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所驻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河北省精准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冀办发〔〕5号)印发稿

河北省精准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冀办发〔〕5号)印发稿

河北省精准脱贫驻村干部选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精准脱贫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强化驻村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以夙兴夜寐、奋发作为的精神状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精准脱贫驻村干部是指省市县三级选派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的驻村干部,包括贫困村第一书记和精准脱贫驻村工作组(以下简称驻村工作组)成员。

第三条省委组织部负责全省驻村干部的宏观管理,重点抓省直,督促指导市县。

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负责具体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选派第四条每个贫困村选派1个驻村工作组和1名第一书记。

每个工作组由3人组成,1名组长,2名成员。

第一书记与驻村工作组由同一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兼任工作组组长;由不同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不兼任工作组组长,组长由工作组中的优秀干部担任。

第一书记至少连续任职两年以上,脱贫任务重的村要连续任职三年,工作组成员可以一年一轮换。

第一书记由所驻县党委组织部门统一任命。

第五条驻村干部主要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直驻冀、在冀单位在编在职干部中选派,不得以乡镇干部代替。

重点选派发展潜力大的后备干部、中长期培养对象人选和优秀年轻干部。

省、市直机关中基层工作经历少于两年和近两年没有选派到基层锻炼的干部,一般应纳入选派范围。

第六条省直选派的第一书记,主要派往6个贫困发生率较高的县、22个燕山—太行山地区特殊困难县和34个山区贫困县。

第一书记要到贫困发生率高、班子弱的村任职,不能安排在县城周边和条件相对较好的村。

第七条驻村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二)能力较强,善于谋划,善于协调,善于跑办项目和抓发展;(三)群众感情深,能够和群众打成一片,心贴心、面对面开展群众工作;(四)精神状态好,能够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上;(五)身体健康。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驻村干部:(一)非在编在职干部(退居二线或退休的除外);(二)党性观念较弱,工作没有激情、责任心差;(三)纪律观念淡漠,廉洁自律意识欠缺;(四)近两年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实现乡村振兴如何做好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工作

实现乡村振兴如何做好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工作

智观天下智库时代 ·7·实现乡村振兴如何做好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工作卫红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100105)摘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一体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

选派“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和有效手段之一,是深入推进“三农”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而如何更为有效地对“第一书记”进行管理使其真正发挥实际作用,则是能否顺利推进农村建设的关键一步。

关键词: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管理中图分类号:C93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609(2019)32-0007-002随着精准扶贫有序开展与顺利实施,扶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

现阶段又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因此对于农村地区的关注度持续升温,在农村建设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的“第一书记”的管理工作也逐渐成为关于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

大部分驻村“第一书记”在促进当地乡村建设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个别地区在“第一书记”管理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切实解决一些地方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的问题,建设发展农村、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举措就是要实现“第一书记”的科学动态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完善“第一书记”学习培训机制要想使“第一书记”尽快投入农村工作,更好地适应农村新环境,让“第一书记”及时调整心理准备定位自身角色,高效能的发挥作用,做好“第一书记”的学习培训工作是关键要素。

要做好定期培训、应激培训和不定期培训工作,一方面提升“第一书记”的农村相关工作业务技能,另一方面对驻村“第一书记”在农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应激反应。

对“第一书记”的培训工作要形成长效机制,使其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是可以采取党史专家授课,讲授解读关于农村精准扶贫内容、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以及新思想、新要求,以使“第一书记”的思想理念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通过农村当地的老支书向“第一书记”传授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群众工作和“三农”工作的经验,同时“第一书记”自身也要严于律己,学干结合,积极主动地向农民学习,向基层干部学习,提高自己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经常召开党员干部会议,研究当地农村建设发展的议题,执行农村建设可行的实施方案;四是通过各乡镇各村的“第一书记”的互相交流,达到互相学习、借鉴和实现有效地资源共享;五是组织“第一书记”外出学习观摩,开拓眼界、丰富理念、创新思维,将一切有利于农村建设发展的要素总结吸收带回所驻村合理利用。

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

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

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篇一: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结对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为加强对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队员的管理,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目标。

现根据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帮扶富宁县板仑乡平纳村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人员和时间安排1、学校34名中层以上干部以个人为单位,分解下达结对帮扶贫困户任务,确保联系的88户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名干部结对、1条发展思路、1个增收项目。

2、学校指派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可以定二年或一年一轮换,驻村时间不少于200天。

二、工作职责1、按照考评要求,贯彻学校的帮扶措施,推动帮扶项目落实。

2、协助村委推动各项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密切联系单位干部挂扶的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的思想动态,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指导、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

3、争取扶持政策、筹措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扶贫资金不挤占、不挪用。

4、帮助排查和协助村委解决驻村点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及时向帮扶联系领导和当地党委反映、汇报请示有关工作的进展。

6、做好在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

7、驻村干部及时向校党委上报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及年度工作或阶段工作总结,负责填写帮扶记录卡、电脑录入管理和撰写驻村工作日志。

8、驻村干部按时完成党委分配的各项任务,并及时反馈活动成果。

三、工作纪律具体要做到“五带头”、“五不准”。

五带头: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科技知识;3、带头遵守村规民约;4、带头做艰苦朴素、勤奋工作的表率;5、带头尊重当地干部和群众。

五不准:1、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2、不准参与赌博活动;3、不准收受当地老百姓土特产;4、不准收受红包;5、不准在驻点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所有开支。

四、内部管理1、驻村干部必须住在村里,与村干部同学习、同工作。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的有关要求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的有关要求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的有关要求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此件请报单位主要领导,及时传达到每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并于12月14日前将传达情况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根据《关于重申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赣开发〔2017〕7号)、《关于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开办字〔2017〕33号)等文件,现将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的有关要求整理如下:一、保持帮扶村不变。

要按照《新一轮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安排》(赣开发〔2015〕7号)文件精神,在新一轮驻村帮扶工作启动前,保持帮扶村不变。

新一轮驻村帮扶,计划在完成定点帮扶考核后明年3月份部署安排;2017年有退出任务的6个县,新一轮驻村帮扶将在贫困县退出评估之后安排。

对擅自中断帮扶工作或变更所帮扶村的单位,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保持帮扶队伍稳定。

在新一轮驻村帮扶工作启动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一律不得调整。

对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由选派单位提出申请,经同级组织、扶贫部门同意后,选派得力干部接任,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不断线。

要把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放在同等位置来严格要求,做到完全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决不可搞“双重标准”。

选派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脱贫攻坚“百日行动”要求,每月至少深入定点帮扶村调研指导1次,协调解决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关心和支持本单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驻村工作。

三、保持帮扶力度不减。

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帮扶工作力度,做到与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责任、项目、资金“三个捆绑”,落实政策、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帮扶贫困村措施。

各级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认真履职尽责,对照有关要求,尽职尽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要针对帮扶措施不精准、工作不扎实、工作日志记录不完善、贫困户不熟悉工作队等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要全面了解掌握帮扶村和贫困户的基本情况,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切实做到“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坚决防止以走访慰问代替驻村帮扶;要开展经常性的入户走访工作,让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熟悉工作队员、了解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做到选派干部与帮扶村群众“双熟悉”,切实提高群众对驻村帮扶工作的满意度;要完善工作台账资料,及时建好帮扶工作台账,记好结对帮扶手册,确保完整详实、可查可考。

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X市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全市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以下简称驻村工作队)管理,充分调动驻村工作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参照《X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省市县三级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及驻村干部。

第三条县级党委、政府对各级工作队管理负主体责任。

各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脱贫办)及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本级工作队的组织协调、人员备案、经费保障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各帮扶单位负责本单位驻村工作队的人员选派、干部管理工作。

第二章选派整合第四条全市X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行驻村工作队全覆盖。

驻村工作队由2-3人组成。

由各级帮扶单位挑选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有农村工作经验且身体健康的干部组成。

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任务重的贫困村,- 1 -可根据实际情况增派1-2支驻村工作队,共同组成联合驻村工作队。

第五条干部驻村期间,脱离本单位原工作岗位。

驻村工作队员是中共党员的,须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村党支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按期缴纳党费。

第六条县(区)组织、扶贫部门指导镇(办)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辖区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四支队伍”进行整合,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队。

工作队队长原则上由第一书记兼任,牵头做好协调帮扶工作,统一调配各种力量。

第七条驻村工作期限最低1年,每年1月至2月集中轮换。

轮换期间,前期工作队员在做好工作资料及有关情况交接后方可撤离,帮扶单位要及时向各级脱贫办备案人员变更情况。

帮扶单位应将本单位后备干部下派到脱贫攻坚一线进行锻炼培养,用3年时间轮流下派一遍。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驻村工作队要围绕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区)脱贫退出“577”标准,夯实工作责任,集中力量解决贫困村、贫困户突出问题,实现贫困村按时摘帽、贫困户按时脱贫的目标。

工作队长、第一书记、队员、帮扶干部职责

工作队长、第一书记、队员、帮扶干部职责

工作队长脱贫攻坚责任清单1.对驻点村脱贫攻坚工作负牵头协调责任;2.负责向驻点村精准选派工作队,并保持工作队员相对稳定;3.为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按规定落实各项政策待遇和补助补贴;4.牵头协调解决驻点村及工作队在扶贫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5.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到驻点村开展接亲帮扶,每月至少到村工作4天,到帮扶的贫困户走访一次;6.熟悉村情、扶贫政策,全面掌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等情况;7.组织本单位所有在职干部职工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注册为爱心人士,并为所帮扶对象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注册。

贫困户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1.对驻点村脱贫攻坚负主要工作责任;2.熟悉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等基本情况,做到“一口清”;走访所在村所有农户,做到不漏村、不漏户主;3.熟悉各项扶贫政策,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4.牵头制定驻点村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巩固)计划;组织工作队员、乡镇驻村干部、村党员干部开展贫困户动态监测、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指导帮扶干部因户施策,制定帮扶措施;5.协助参与村“两委”实施“五个一批”等精准扶贫工作和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项目资金监管,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6.组织开展“真心实意谢党恩、自力更生奔小康”等多种形式的精神扶贫活动,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7.指导村委会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加强法制教育,化解社会矛盾;8.帮助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村,建强支部、完善制度、开展活动;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纯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9.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资料审核把关,做到网上信息、实际情况、档案资料“三统一”,做好考核评估各项准备工作;10.加强对工作队员的管理,每周召开意思碰头会,分析研判扶贫工作;督促工作队队员记好扶贫工作日志,完善考勤管理台账。

云办发〔2023〕17号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办发〔2023〕17号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办发〔2023〕17号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3〕17号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省级行政区划、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乡村振兴战略,提高重点乡村的整体发展水平,我国政府决定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协助当地政府推进乡村发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派标准(一)选派对象。

首先,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成员应具有基本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并且身心健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其次,应该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领导才能和创新意识。

最后,平和待人而有担当的个性,脚踏实地做事的精神品质,以及对社区发展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洞察力,这些都是优秀的驻村干部应该具备的品质。

(二)选派条件。

具体来说,应本着“因地制宜、因村施策” 的原则,根据重点乡村实际情况,确定选派条件,实行分类选派。

各级政府要派驻随行工作人员,协助选派工作人员抵达重点乡村。

由有关部门做好选派人员的工作,对选派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选派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和基层实际情况,全面实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1个至3个人。

重点乡村,尤其是贫困地区要强化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支持,既注重长效机制的发挥,又注重调整机制的灵活应用,确保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内容(一)细致调研。

驻村工作队首先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收集重点乡村的宏观数据和基层信息,多听底层真实心声,对当前村情村貌、产业结构、政策情况、社区风貌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开展驻村调研工作,全面掌握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为下一步的乡村振兴做好科学准备。

(二)发挥优势。

根据实际情况,注重发挥各方优势,特别是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力量的重要性,做好村级文化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工作,推进教育卫生、公安等公共事业的发展,努力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卫生。

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管理办法

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管理办法

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管理办法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管理办法为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作用,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也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1、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到基层需要发挥好知识面广、协调能力强等优势,摸清影响村级发展的困难、问题和症结,帮助理清路子、想出法子,推动村级脱贫产业发展,增加村级收入,真正起到指导帮带、示范引领作用。

2、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经常深入农户家中,在倾听民意、了解诉求基础上,摸排出一批实施项目,结合政策方针,逐步落实脱贫措施。

积极帮助贫困群众解决产业发展、就业、就医等实际困难。

3、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政策的宣传,配合村干部建立起完善的村规民约等有关制度,帮助群众真正了解脱贫攻坚工作的意义以及实施措施,推动村级脱贫产业发展。

4、对于村上成立的产业协会、互助资金协会等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及时督导,了解发展动向,指导帮助其最大限度发挥出脱贫效用。

二、工作制度1、考勤制度。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日内需到村上签到考勤。

要严格遵守派驻工作纪律,吃住在村;每月在派驻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月内有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凡工作日期间因事、因病确须请假的,要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

2、工作日志制度。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广泛联系走访群众,调查研究,及时记录《工作日志》,做到一天一记、一事一记,重大、紧急事项随时记录,督查考核组将不定期调阅工作日志。

3、例会制度。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需参加镇机关每周一早上的例会,并在例会上向镇党委汇报上周工作进度、到村调研工作情况、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周工作打算,不得无故缺席。

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必须服从管理,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于律已,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创先争优。

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

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

**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方法第一条为了增强各级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和调开工作队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扶贫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改善生产条件,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把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我开展能力推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驻村帮扶工作队必须遵守? ** 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方法?中和各项规定,自觉承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领导、管理和监视。

第三条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大力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根底设施、根底产业建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如期摘帽。

第四条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1、建立一个好班子。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那么,配齐配强村支部班子,培养 2 名以上村级后备干部,把村支部建设成能够团结带着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着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战斗堡垒。

2、制定一套好方案。

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按照扶贫工作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核、保障“六个精准〞的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分类施策,集中发力。

3、选准一条好路子。

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好经济开展规划,并帮助村民开展经济工程,推进产业构造调整,开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4、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建立各项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实行XX管理,保证工作有效运转,使村里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的精神文明建立,促进乡风文明和社会和谐。

第五条工作队设队长一名,队长由后盾单位推荐呈报,由县扶贫开发办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批,队长同时担任驻点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负责驻点村的党建工作和本组队员的管理。

第六条工作队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工作队要承受所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

工作队所在村必须是乡镇党委领导的联系点,乡镇党委领导要深入到村与工作队研究有关事项,支持工作队的工作。

XX年驻村扶贫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XX年驻村扶贫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计划

XX年驻村扶贫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计划XX年上半年腻脚村驻村扶贫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为保障腻脚驻村工作队XX年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履行好驻村工作职责,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切实解决贫困户的生产生活问题,围绕党建引领、推进产业发展,夯实基础设施三大目标,推进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XX年上半年,腻脚村驻村工作队将走访全部贫困户,完善贫困户纸质档案,促进红布克易地扶贫搬迁户在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实现搬迁入住;创新我村的产业的发展方式,紧扣白菜与万寿菊这一产业,带动贫困户发展;在乡党委领导下,贯通村组道路,构建内联外畅的村级道路网;通过不懈努力,让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全面改善,为整村脱贫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上半年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计划1.加强组织领导,构建齐抓共管党建工作格局。

要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贯彻执行。

2.科学谋划党建各项工作。

牢固树立常抓不懈和改革创新意识,按照乡党委总体部署,结合实际,根据新形势下的建设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谋划党建各项工作,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具体有力。

3.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4.强化理论武装,大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和安排。

以党课和党员学习日等为载体,抓好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做好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工作,在深入上、统一思想上、力求实效上下功夫,把学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5.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建设活力.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着眼于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驻村工作队工作计划1、组织工作团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和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深入学习和领会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方案或计划。

组织工作团队及村民小组干部完成一次脱贫攻坚政策测试。

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贫困行政村“村三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驻村第一书记或者工作队长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意识,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

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办法

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办法

X县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整合各方力量,增强脱贫攻坚战斗力,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陕西省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陕办发〔2018〕12号)、《X市关于加强全市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脱贫攻坚“四支队伍”,即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队长)、驻村工作队、镇办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是我县精准扶贫脱贫最前沿力量。

第三条脱贫攻坚“四支队伍”管理要突出力量整合,应遵循精准选派、严格管理、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选派第四条驻村工作队干部由包扶单位按照“因村情选人”、“选硬人、硬选人”的原则择优选派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由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发文明确。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各自选派人员负主要责任。

第五条每个驻村工作队不少于3人,驻村工作队队长由第一书记兼任。

每期驻村不少于2年,期满压茬轮换。

包扶单位编制人数少于7人的,可在县镇两级统筹下与其它单位联合组建驻村工作队。

- 1 -第六条干部驻村期间人事关系保持不变,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村。

2020年前,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

第七条在包扶村同步成立帮扶工作队,帮扶工作队由包扶部门、驻村工作队、镇(办)包村领导和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组成,帮扶工作队长由包扶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三章职责任务第八条驻村工作队职责任务:(一)宣传贯彻中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二)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协助拟定村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

做好本单位领导和干部联户扶贫的联络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

(三)参与实施产业扶持、易地搬迁、教育支持、生态补偿、就业创业、兜底保障、医疗救助、危房改造等精准扶贫工作。

(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中共中央办公厅:持续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中共中央办公厅:持续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092中共中央办公厅:持续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农业农村部:发布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意见》指出,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要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村作为重点,加大选派力度。

各地要选择一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按照常态化、长效化整顿建设要求继续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

《意见》强调,要严格人选把关,并从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4月28日,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明确了未来十五年我国奶牛、生猪、肉牛、蛋鸡、肉鸡、肉羊等主要畜禽遗传改良的目标任务和技术路线,满足人民群众对“有肉吃、吃好肉、吃得多样”的需求。

办事服务四个方面明确了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主要职责任务。

《意见》在“加强管理考核”方面指出,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到期轮换、压茬交接。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将其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地见效;强化保障支持,加强关心关爱;以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选派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通过驻村工作考察识别干部,对干出成绩、群众认可的优先重用,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不胜任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时调整处理,树立鲜明导向。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履行好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切实解决村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按照“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为主题,围绕党的建设、农民增收两大目标,推进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1、努力帮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与村“两委”共同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积极为党员群众提供服务,尽力帮助村里落实一些具体实在的实事,促进群众增收。

2、围绕帮助村里增强发展意识、帮助群众转变观念,积极组织和要求村里的党员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党员素质,培养致富带头人。

二、帮扶措施1、加国家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致富信心。

一是按照党工委和镇党委、镇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向高粱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做到每份文件要贯彻到群众。

二是努力向群众宣传国发2号文件、精神,使群众真正知晓、理解文件、会议内容,增强群众致富信心。

2、抓好基层党员直议制建设,建设一个好的党支部。

首先,抓好村级两委的组织建设。

其次,把责任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有知识、有能力的农村青年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使之成为党外积极分子,对符合党员标准的适时吸收进党员队伍。

最后,坚持党员干部教育制度化,把经常性学习与集中培训结合起来,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构建农村党建工作新格局结合起来。

在工作方式上,通过宣传、引导、扶持、帮助、服务等手段,激发农民的积极性,盘活农村社会资源,实现农村党建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双赢。

3、多措并举助农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首先是抓好春耕生产,促增收大力发展群众做强做大我真三大引导产业。

其次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保增收,人民生活基本达到小康水平。

加强劳务输出工作,鼓励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大农村劳动力的实用技术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第三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增收。

第四是积极实施惠民项目。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11•【文号】•【施行日期】2021.05.1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总结运用打赢脱贫攻坚战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重要经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现就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三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干部人才支持。

坚持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在严格落实脱贫地区“四个不摘”要求基础上,合理调整选派范围,优化驻村力量,拓展工作内容,逐步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县级统筹、精准选派,按照先定村、再定人原则,由县级党委和政府摸清选派需求,统筹各级选派力量,因村派人、科学组队;坚持派强用好、严管厚爱,严格人选标准,加强管理监督,注重关心激励,确保选得优、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推动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用心用情用力驻村干好工作,注意处理好加强外部帮扶与激发内生动力的关系,形成整体合力。

二、选派范围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村作为重点,加大选派力度。

对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轻的村,可从实际出发适当缩减选派人数。

各地要选择一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按照常态化、长效化整顿建设要求,继续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

脱贫攻坚规章制度

脱贫攻坚规章制度

脱贫攻坚规章制度篇一:村级扶贫制度一、村简介(道路建设——公里——资金、产业发展规划,脱贫计划)二、驻村工作制度;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四、帮扶工作职责六、精准扶贫工作流程图及村简介二、精准扶贫战地指挥部:领导小组(绘图)总指挥(书记、第一书记、扶贫队长)副总指挥(村主任、副书记)、成员(其他干部指定到村民组,村民组——户——人贫困人口):三大块:室内两块;1、精准扶贫工作流程图及村简介2、制度、指挥部、室外一块:小涧镇精准扶贫政策解读镇精准扶贫战地指挥部“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严格落实省、市“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部署,全面实施精准脱贫“1126”攻坚计划,即:围绕“人脱贫、村出列、县摘帽”一个目标;大力实施十大工程;突出抓好20项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六项保障机制。

小涧镇驻村工作职责一、深入宣传涉农政策、法律法规、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扶贫开发精神,引导干部群众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

二、深入开展扶贫专项调研,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分析致贫原因,找准制约因素,协调帮扶资源,监督帮扶项目实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脱贫任务。

三、配合村(社区)完成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贫困户结对帮扶责任,做到家底清、情况明,集中力量解决好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按照“一村一策一部门、一户一法一个人”的原则,科学制订并实施帮扶村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引导贫困村群众大力发展符合自身资源的富民增收产业;协调开展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稳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农民持续增收渠道。

五、协助所驻村抓好年度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动员和组织贫困村群众积极参与路、水、电、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村容村貌整治,着力打造美丽乡村。

六、发动贫困群众广泛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事业,协调落实教育、卫生、交通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最新2020整理XX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最新2020整理XX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XX县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切实发挥好驻村工作队作用,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厅文〔2018〕7号)、《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的通知》(洛组通〔2018〕1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新脱贫组〔2018〕5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强化日常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县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

第二章派驻要求第三条驻村工作队要重点从各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优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

第四条驻村工作队由3人以上组成,队长原则上由派出单位主管副职或科级以上后备干部担任,也可由第一书记兼任,队员由派出单位选派。

第五条驻村工作队成员驻村时间不少于两年,驻村期间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驻村工作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第三章职责任务第六条驻村工作队要围绕“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紧紧依靠镇、村两级党组织,认真完成以下工作任务:(一)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执行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措施。

(二)配合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参与制定脱贫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参与实施产业扶贫、就业转移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

(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兜底保障等行业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五)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村级集体收入。

(六)监管扶贫资金项目、推动落实公布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七)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苦内生动力。

扶贫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

扶贫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

扶贫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扶贫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迸一步加强全省扶贫脱贫驻村干部(以下简称“驻村干部”)管理,着力解决驻村干部帮扶工作中职责不清、管理不严、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推动驻村干部发挥扶贫脱贫生力军作用,助推全省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市县三级选派到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包括第一书记)。

第三条2020年选派的驻村干部,在村工作第二章驻村干部工作职责第四条抓好贫困村扶贫脱贫工作,贫困村党组织负主要责任,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两委”干部发挥主体作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在县乡党委领导下履行帮扶职责,紧密配合驻在村党组织和村“两委”干部开展工作,发挥扶贫脱贫生力军作用,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是驻村帮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五条驻村干部要与贫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每月驻村工作第六条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宣传党的政策、推动精准脱贫、帮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

在扶贫脱贫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积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2.参与制订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规划、年度计划;3.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4.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搬迁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5.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6.参与扶贫资金、项目监管;7.每月到贫困户家中走访,记录核实月收入情况,了解“三保障”状况,加强沟通交流,协调解决困难,实施“暖心工程”,增进与贫困群众的感情;8.加强对非贫困户的入户走访,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帮办实事好事,一般每2个月应走访一遍常住非贫困户;9.协助帮扶责任人做好贫困户结对帮扶相关工作;10.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工作,激发贫困村党组织和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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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管理办法
为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作用,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也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
1、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到基层需要发挥好知识面广、协调能力强等优势,摸清影响村级发展的困难、问题和症结,帮助理清路子、想出法子,推动村级脱贫产业发展,增加村级收入,真正起到指导帮带、示范引领作用。

2、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经常深入农户家中,在倾听民意、了解诉求基础上,摸排出一批实施项目,结合政策方针,逐步落实脱贫措施。

积极帮助贫困群众解决产业发展、就业、就医等实际困难。

3、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政策的宣传,配合村干部建立起完善的村规民约等有关制度,帮助群众真正了解脱贫攻坚工作的意义以及实施措施,推动村级脱贫产业发展。

4、对于村上成立的产业协会、互助资金协会等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及时督导,了解发展动向,指导帮助其最大限度发挥出脱贫效用。

二、工作制度
1、考勤制度。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日内需到村上签到考勤。

要严格遵守派驻工作纪律,吃住在村;每月在派驻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月内有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凡工作日期间因事、因病确须请假的,要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

2、工作日志制度。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广泛联系走访群众,调查研究,及时记录《工作日志》,做到一天一记、一事一记,重大、紧急事项随时记录,督查考核组将不定期调阅工作日志。

3、例会制度。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需参加镇机关每周一早上的例会,并在例会上向镇党委汇报上周工作进度、到村调研工作情况、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周工作打算,不得无故缺席。

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必须服从管理,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于律已,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创先争优。

遇有重大问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向镇党委汇报。

5、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严守工作纪律,自觉做到“七个绝不”,即:绝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绝不收受群众财物、绝不接受公款宴请、绝不在派驻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绝不在群众面前乱表态、绝不挪用帮扶资金、绝不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对违反纪律要求、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6、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可根据工作实际,分门别类直接与各分管小组沟通联系,进行工作上的接洽。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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