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剧毒试剂 易制毒试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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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标准
一、目的:规范化验室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的管理。
二、适用范围:化验室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
三、责任者:质量部、化验室、采购人员。
四、正文
1 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的购买
1.1依据年度生产品种计划和库存情况,由化验室做出购买计划,报质量部经理批准后购买。
1.2需要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应报公安部门批准,领取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购买证方可购买。
1.3采购人员购买运送途中需实行有效的防犯措施,安全交至质量部。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购买证严禁转借他人。
2 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的接收
2.1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保管员由质量部授权2人担任,负责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的管理工作。
2.2保管员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品质,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
2.3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的验收
3 贮存保管
3.1须置于保险柜或专柜中贮存,分类码放整齐,有发放记录。
3.2贮存环境及条件:严格按各品种项下要求贮存。
3.3保险柜或专柜要双人、双锁保管,2人各有1把锁的钥匙。
3.4氰化物严禁与酸混存。一旦发生火灾,不能使用酸碱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可用砂土灭火,灭火时须戴防毒面具。
3.5保管员对化学性质不够稳定的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每月检查一次,性质稳定的每季检查一次。帐、卡、物相符,并做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3.6不准在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存放室内休息、饮食、严禁吸烟。
3.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存放室内。所有涉及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的人员应掌握所保管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的理化特性、毒性和防护办法,应急救治措施等。
4 发放
4.1使用者需2人填写领用单,交质量部经理审核(包括名称、规格、用量、领用日期、检验样品名称、化验室负责人签名,二位领料人签名)。
4.2质量部经理批准签名。
4.3 两位保管员(发料人)核对领料单批准手续符合规定要求后签名,二人开锁,取出试剂,交给领料人。
4.4领料人复核原包装重量(在分析天平上称重),须与原包装验收重量或上次取用封口条标注重量相符,否则不准开封,并立即报告质量部经理调查处理,直至满意。
4.5检查原包装的完整性,封口严密,封口条完好,标签完整,外标识完整等无误后方可开封取样。
4.6取样完毕后加贴封口条,注明封口人、封口日期、剩余毛重等,退回保管员处。
4.7保管员填写发放记录,注明剩余量(毛重),4人签字确认。
4.8无批准手续的领料单不得发放。
4.9所有的记录、领料单均保存至试剂用完后5年方可销毁。
5 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的销毁
5.1凡超过有效期或使用期的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须销毁。
5.2因某种原因致使其改变理化性质的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须销毁。
5.3使用完毕后的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内包材严禁擅自丢弃,必须交由保管员统一管理、销毁。
5.4每一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及其内包材均须制定书面销毁工作程序及批准程序,批准后遵照执行。
5.5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保管提出书面销毁申请报告,报质量部经理审核。内容:名称、规格、数量、购进日期、销毁原因、销毁方法、安全措施、申请日期、申请人。
5.6剧毒试剂、易制毒试剂采用深埋方法销毁。
5.7销毁须严格记录。内容:除同上销毁报告外,还须注明销毁执行人、监督执行人、销毁日期、当地公安部门意见、当地环保部门意见。记录清楚、完整,归
档保存至销毁后十年为宜。
6.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6.1第一类:1-苯基-2-丙酮;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胡椒醛;黄樟素;黄樟油;异黄樟素;N-乙酰邻氨基苯酸;邻氨基苯甲酸;麦角酸*;麦角胺*;麦角新碱*;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6.2第二类: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
6.3第三类: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
说明:
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7.剧毒化学品名录:溴化汞、三氧化二砷、五氧化二砷、三氯化砷、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