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稽查方法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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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 入收入总额 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 批准的,为不征税收入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征税
财税(2009)87号
至2010年底,从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取得的财政性资金,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为不征税收入:
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规定专项用途; 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要求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其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国税函[2010]79号
租金收入的确认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 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 入相关年度收入。
债务重组收入的确认-在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时 股权转让收入-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确认
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 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 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要点3:视同销售收入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 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 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 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税函【2008】828号
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等,属于企业内 部处置资产行为,不视同销售
2. 经济特区以及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立的高新 技术企业
具体内容及其稽查方法
➢ 纳税人 ➢ 税率 ➢ 应纳税收入 ➢ 扣除项目 ➢ 不得扣除项目 ➢ 税收优惠 ➢ 特别纳税调整 ➢ 税收征管
1 纳税人-法人所得税
纳税人
取消了以“独立经 济核算”为标准确 定纳税人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 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不视同销售 发生视同销售行为时,属于企业自制资产,应按同类
售价确认收入;属于外购资产,可按购入价确认收入 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08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
处置资产,2008年1月1日以后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 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例:视同销售处理
A企业以外购存货一批与B企业换入一生产设备,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无补价。存货成本80万, 公允价值100万,增值税税率17%,
新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稽查方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 1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 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已陆续出台多项配套的新政策。
-免税所
2.2 收入总额的稽查要点
销售货物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 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
不征税收入(财税【2008】151号)
财政拨款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其他不征税收入
要点1:财政拨款的处理
财税【2008】151号
企业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五个统一”
1. 统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2. 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3. 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 4. 统一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
税收优惠体系 5. 统一和加强反避税条款
“两个过渡”
1. 新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享受低税率和定 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
甲公司
2008年实现利润100万, 分配07年利润88万
A公司
2008年 利润100万
乙公司 2008年亏损60万
会计:确认甲企业投资收益25万元,确认乙企业投资 损失15万元,并计入利润:25-15=10
税法: 当年被投资企业宣布分配的股息22万元,应 确认为投资收益,且为免税收入。
A调整后所得额=100+(22-10)-22=90万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弥补亏损
收入总额的界定 允许扣除的项目 资产的税务处理
亏损弥补
25%:法定税率 20%:符合条件的小型
微利企业
1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
的高新技术企业
2.1 所得额计算公式的变化
应纳旧税法所得额 =
收入总额 -各项扣
除 -以前年
度亏损
新法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扣除额 -以前年度亏损
依外国法律成立且境内无实际管理机构 、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
非居民企业
汇总纳税预缴及汇算清缴 (财预〔2008〕10号)
多缴退税 少缴补税
中央国库 40% 各地方库
汇算清缴
总机构主管 税务机关

支 机 构
分机构 主管税 务机关
60%中央库 40%地方库
0.35×
总 预缴所 机 得税额 构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 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全部所得 境内、外
居民企业
实际联系 境外有 所得 境内、 境内
实际管理机构地 登记注册地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 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依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 境内,但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要点2:收入确认原则—权责发生制
收入
收入确认的时间
股息、红利等权益 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 性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
租金收入
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使用费的日期
接受捐赠收入
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时间
例: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处理
A企业帐务处理如下: 借: 固定资产8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 存货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企业所得税:调增销售收入80,调增成本80 此处与增值税计税依据不同。
营业收入占比
25% 25%
50%
+
0.35×
工资总额占比 +
分 支 机 构
分机构 主管税 务机关
60%中央库 40%地方库
0.30×
总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60%入中央库
资产总额占比

支 机
分机构 主管税 务机关
60%中央库 40%地方库
构百度文库
40%入地方库
2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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