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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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

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

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是一种对中小学教师职业水平和业绩进行评估的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同时也为教师提供了一个晋升的渠道。

下面将介绍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的具体内容。

首先,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包括评审的条件和程序。

教师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职称,有一定年限的教龄等。

同时,教师还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评审程序,包括材料提交、学术论文或教学设计的答辩、教学观摩、考试等环节。

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和相关教育部门组成,负责对教师的评审工作进行审核和决策。

其次,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注重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业绩的评估。

教师需要提交个人的教学科研成果,如教学设计、学术论文、教材编写等,来证明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同时,教师还需要提交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教学反馈来证明自己的教学效果。

评审委员会会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是否具备晋升中高级职称的资格。

再次,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注重激励和奖励优秀教师。

评审制度设立了多个级别的中高级职称,教师可以通过不同的职称来展示自己的成就和专业能力。

获得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以享受到一定的薪资和职务上的提升,同时也可以得到社会和同事的认可,增强教师的自信心和荣誉感。

最后,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还与教师培训和发展相结合。

评审制度为教师提供了一个目标和方向,促使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同时,评审过程也会给教师提供一些反馈和建议,以帮助他们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效果。

学校和相关教育部门还会为教师提供培训和支持,以满足他们在评审过程中的需求。

综上所述,中小学中高级职称评审制度是一个重要的教师评估制度,对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质量和水平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评审制度,教师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业绩,同时也为中小学的教育和发展做出贡献。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主要容
《意见》的附件提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为: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 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 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 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 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二、给中小学教师评定职称的制度,极大地妨碍了“教育合力”的形成,降低了教育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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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
主要内容
基本原则
基本条件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5.坚持与中小学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6.坚持聘用制度和按劳取酬制度相配套,特别要体现多得就要多劳,不能只按职称发工资,职称高的反倒工 作量少,很不公平;职称工资差距不能太大。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行业规范
目录
01 指导意见
02 其它相关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一、制度目的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小学各类型、各学科教师的职称评定评审。

三、评定评审标准1.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成绩等方面。

2.科研能力:评价教师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在教学中的应用等方面。

3.学科影响力和社会贡献:评价教师在学科建设、学术交流、教育研讨等方面的影响力和社会贡献。

5.师德师风:评价教师的师德师风,包括道德品质、师生关系、职业操守等方面。

四、评定评审程序1.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应提交本人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教育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教改实践、教学经验、参与教师培训、学术交流等相关材料。

2.评审组成: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和专家组成。

3.初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符合要求的进入正式评审环节。

4.面试或听课: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组织面试和听课环节,以评估申请人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5.综合评估:评审委员会将初审和面试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制定评审意见。

6.公示和申诉: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并设立申诉机构,供申请人进行申诉。

7.审批:学校领导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最终审批并公布。

五、奖励措施根据评定评审结果,学校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职称晋升、加薪、表彰等,以激励教师持续提高教学水平。

六、效果评估学校将定期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进行效果评估,以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评审工作质量。

七、附则本制度的具体操作规程由学校根据需要制定和修订,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的概述,通过规范评定评审流程和标准,将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兰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兰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兰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配套政策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2〕24号)和《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37号),结合中小学教师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审原则: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思想品德、工作态度、教学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作为评审依据,确保评审质量。

第三条评审的范围和对象: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少年宫、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

第四条评审职级: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正高级教师、破格晋升中小学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职称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组织实施;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评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二、三级教师职称评审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实施。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六条组织机构一、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委员库。

评委库成员由政治思想过硬、教育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成绩显著的教师和专家组成。

二、评委会委员从评审委员库中遴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在职知名中小学高级教师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市教育局提名,报市人社局或省人社厅审查批准。

三、副高级评委会成员由19~25人组成;中级评委会成员由15~21人组成。

第七条评审程序一、申报人须在符合《甘肃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及学校竞聘条件的前提下,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职称申报材料。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对中小学教师进行评价和晋升的一种制度。

职称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提高,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的发展。

下面将从制度的背景、制度内容以及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建立是为了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面对不断变化的教育形势和日益提高的教育质量要求,教师群体需要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

职称制度的建立可以为教师提供一个明确的评价和晋升体系,促使教师不断学习和提高,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主要包括分级评价和职务晋升两个方面。

首先,分级评价。

根据教师的教育背景、工作年限、教育教学能力和师德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定教师职称。

评价等级主要包括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三个等级。

其次,职务晋升。

根据教师的实际工作表现、学科带头人、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学科组长等职务等进行晋升。

不同职称对应着教师的不同级别和职能,可以为教师提供一个晋升的目标和动力。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对教师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职称制度可以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教师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努力实现职称晋升的目标,从而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其次,职称制度可以推动教育教学的发展。

教师通过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过程,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进而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再次,职称制度为教师提供了一个发展的平台和机会。

教师通过职称晋升可以获得更高的荣誉和职务,提高自己的社会形象和地位。

总之,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对教师进行评价和晋升的一种制度。

它为教师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评价和晋升体系,促使教师持续学习和提高,推动教育教学的发展。

职称制度的建立对教师个人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教育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职称制度,使其更加科学、公正、透明,为教师的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此,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成为了刻不容缓的任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同时激励教师积极进取和创新,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师职称制度迫在眉睫。

本文将就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一、完善职称评价指标体系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标是评定教师职称等级的重要依据,因此,应当完善职称评价指标体系。

首先,应重视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授课水平、教学质量、课堂管理等方面。

其次,还要注重教师的科研能力,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项目,并对其成果进行评估。

最后,要关注教师的师德师风,加强道德评价,强化教师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感。

二、优化职称晋升流程为了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应当优化职称晋升流程。

一方面,可以适当缩短职称晋升的时间周期,提高评审的效率。

另一方面,要鼓励教师不断学习和进修,参与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此外,可以增设鼓励性的评审环节,给予教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以此激励教师持续发展。

三、建立多元化的职称评价机制为了促进中小学教师的个性化成长,应建立多元化的职称评价机制。

可以考虑引入专家评审、同行互评等方式,增加评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同时,还可以采用学校评审和地方教育部门联合评审的方式,充分利用各方资源,确保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四、完善职称晋升待遇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和待遇水平,应完善职称晋升的待遇政策。

一方面,要适当提高职称晋升后的工资待遇,让教师真正感受到职称的价值和价位。

另一方面,要加强职称晋升教师的培训和研修,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支持。

同时,还可以通过职称晋升给予一些政策上的优惠和福利待遇,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幸福感。

五、加强制度执行和监督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地的机制,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和权力,加强对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和监测。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一、评定的目的和原则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是为了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工作,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评定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平、客观、科学和有效。

二、评定的对象和条件1.评定的对象为中小学在职教师,包括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和高中教师。

2.评定的条件包括:(1)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2)有连续从事教学工作的经历;(3)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贡献;(4)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科研水平。

三、评定的程序和方法1.评定的程序包括申报、初评、复评和终评四个环节。

(1)申报:教师提交个人评定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育教学成绩和科研成果等。

(2)初评:由学校的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和审核,初步筛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

(3)复评:对初评通过的教师进行进一步的评审,包括面试和现场教学等环节,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4)终评:学校提交评审结果和意见到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对教师进行最终的评定和认定。

2.评定的方法包括: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经验、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等。

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可以通过观察教师的教学实施过程,听取学生和家长的评价,以及学校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评估等方式进行。

评估教师的教学经验可以通过教师的教龄和教育教学活动的参与情况进行。

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可以通过教师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教材编写和科研项目等进行。

四、评定结果的公示和奖励评定结果将在学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公示期过后,评定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的认定依据,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对于评定成功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晋升职务和荣誉称号等。

五、评定结果的动态管理评定结果为临时性,具有一定的有效期。

教师应在获得职称后继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以维持和提高职称的持有资格。

学校将定期对教师进行评估,对于教育教学质量和能力下降的教师,将取消其职称,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近年来,中国的职称制度取得了一些重要的突破,但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素质和水平,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进行了,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的目标是为了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结构,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在过去的职称制度中,升职的主要依据是教龄和学历,但这种评定方式忽视了教师的实际教学成果和专业能力。

因此,后的职称制度将更加注重教师的学科实力和教学效果,加强对教师的绩效评估和专业培训。

其次,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强化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机制。

新的职称制度将给予教师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会,如增加科研和教学项目的加分权重,鼓励教师参与学术研究和教学实践,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学科水平。

此外,还规定了更为合理的晋升标准和程序,减少了一些繁琐的评定要求,提高了教师晋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另外,进一步完善了教师评职称的评审机构和程序。

过去的职称评审往往由学校自行组织,存在评审过程不公开、缺乏专业性和公正性等问题。

因此,后的职称评审将由教育部门的专业机构来负责,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同时,评审程序也更为规范和严格,增加了对教师实际教学成果和教育理念的了解和考察,减少了只注重表面成绩的弊端。

此外,还注重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新的职称制度要求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相关的培训和研讨会,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同时,职称评审还将考察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师德素养,在评定职称时将更加倾向于那些良好的师德表现和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总的来说,2024年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增强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机制,完善评审机构和程序,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素质。

这一的主要影响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国家的整体竞争力。

随着职称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深化,相信中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将会越来越强大,为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和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探析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探析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探析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指根据教师的学历、教学经验、业绩等方面的评价,给予教师相应的职称等级。

职称制度是一种教师职业发展的规范,有利于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学水平,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职称制度的历史沿革、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等方面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进行探析。

一、职称制度的历史沿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

1953年,教育部出台了《教师职称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了教师职称的评审条件和程序。

根据这一办法,教师职称分为教员、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五个等级。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教师职称制度也在不断完善。

2000年,教育部出台了《教职员工职称评审办法(试行)》,明确了教师职称的评估标准和评审程序。

2012年,教育部发布了新的《职称条例》,对教师职称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改革。

二、职称制度的实施情况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方面,职称制度在一些地区得到了较好的实施。

北京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得比较规范,评审程序公开透明,评审标准公正合理。

职称制度在一些地区的实施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地方对教师职称的评审标准较低,导致评级过高或职称晋升速度过快;一些地方的评审程序不公正,存在人情关系和不正当行为。

三、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评审标准不够科学合理。

当前的教师职称评审主要以教学业绩为主要依据,忽视了教师专业发展、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评审程序不够公开公正。

一些地方的评审程序容易受到行政干预和人情关系的影响,缺乏公正、公平、科学。

评审结果与教师的实际能力不符。

一些教师由于学历、工作年限等因素的限制,无法获得相应的职称,导致实际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

职称制度的激励作用不够明显。

一些教师在职称晋升后,没有得到相应的薪资待遇和福利保障,导致教师职业发展动力不足。

四、职称制度的发展趋势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一、职称等级设定中学小学教师的职称等级一般设定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五个等级。

其中,三级和二级为初级职称,一级和高级为中级职称,正高级为高级职称。

二、职称评价标准职称评价主要基于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和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评价。

教育教学能力主要考察教师的教学水平、课堂管理能力和学生评价等;科研成果主要评价教师的学术论文、课题研究和教材编写等;社会服务则主要评估教师在社会活动中的表现和贡献;师德师风则是对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伦理的考核。

三、职称评审程序职称评审一般遵循以下程序:教师个人申报、学校初审推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颁发职称证书。

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职称晋升条件教师晋升职称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取得上一职称后的工作年限、教育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表现等。

此外,教师还需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称晋升考试或答辩,通过后方可晋升。

五、职称与待遇挂钩职称与教师的薪酬待遇直接挂钩。

随着职称的晋升,教师的工资和津贴也会相应提高。

同时,职称晋升还意味着教师职业地位的提升和职业发展的空间扩大。

六、职称与职务对应关系职称与教师的职务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

如高级教师一般可担任学校中层干部或年级组长等职务;正高级教师则可担任学校校长、副校长或教研室主任等重要职务。

七、职称与岗位等级对应职称与教师的岗位等级也呈现一定的对应关系。

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通常可担任高级职称岗位,如高级教师岗位和正高级教师岗位;一级和二级教师则主要担任中级职称岗位,如一级教师岗位和二级教师岗位。

这种对应关系有助于明确教师的岗位职责和职业发展路径。

总结: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保障教师职业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明确职称等级设定、职称评价标准、职称评审程序、职称晋升条件、职称与待遇挂钩、职称与职务对应关系以及职称与岗位等级对应等方面的内容,可以为教师的职业发展提供清晰的路径和保障,同时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做出贡献。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479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479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479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人社部202479)一、背景中小学教师是培养国家未来人才的重要群体,其职称制度的完善和对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针对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人社部制定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以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二、总体目标通过职称制度,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激励机制明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体系,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标准与程序,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构建高效运作的中小学教师队伍。

三、内容1.转变职称评审的依据将传统的以学历和年限为主要评价指标的职称制度转变为以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为核心的评价体系。

评审将突出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创新能力以及师德表现等方面的实际表现。

2.完善职称评审标准明确各个职称级别的评定要求,将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创新、教学管理、作品/论文/项目等方面的指标纳入评审标准,同时要兼顾学科专业性和综合素质,确保评审标准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3.突出中小学特色针对中小学教师的特点,将中小学教育的函数和特征纳入评审标准,强调教师在学生素质培养、学科特色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更好地适应中小学教育的需求。

4.优化评审程序简化评审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评审效率。

加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专家的培养和管理,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5.加强职称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广泛宣传职称制度的意义和目标,加强中小学教师对新职称制度的理解和应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培训和研修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

四、保障1.政策和法规的支持相关政策和法规应及时制定和修订,以保障职称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和推进。

2.支持和奖励机制为积极参与职称制度和表现突出的中小学教师提供奖励和培训机会,激励教师发展,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几点思考【摘要】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评价标准不科学合理、职称评审缺乏专业性、教师教学实绩不被充分重视等。

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作用则在于激励教师提高专业水平、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建议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加强评审的专业性、注重教师的教学实绩、提高评定门槛、加强评审的透明度。

通过完善制度的发展方向、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才能实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有效发展。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评价标准、专业性、教学实绩、评定门槛、透明度、发展方向、专业水平、教育质量提升。

1. 引言1.1 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1. 评价标准不科学合理: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一些职称评定完全依赖于教师的学历背景和工龄,而忽视了教师的教学实绩和专业水平。

这导致了一些教师虽然从事教育工作多年,但因为缺乏相关学历或工龄不够长而无法获得更高的职称,而一些教学能力出色的教师却因为学历较低而无法得到应有的认可。

2. 评审缺乏专业性:部分评审机构缺乏专业的评审人员,评审过程缺乏科学性和客观性,导致了一些不够合格的教师也能够获得高级职称。

这严重影响了职称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降低了教师职称的含金量。

3. 缺乏透明度: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过程缺乏透明度,评审标准不清晰,评审结果不公开。

这导致了一些教师对职称评定过程的不信任,也增加了评审工作的不稳定性和不公正性。

当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亟需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质量。

1.2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作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作用在当前教育系统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教师职称制度能够激励教师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职称评定的制度,教师们会更加努力地学习和提升自己,以便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教师职称制度也可以促进教师之间的竞争和交流,通过不断提高职称要求和标准,可以激励教师们相互学习、分享经验,共同进步。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进一步规范职称评聘工作,现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本方案旨在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突出教育教学实际需求,体现岗位实绩导向,注重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创新能力的评价,强化教师的教育责任和职业道德要求,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具体要求如下:1. 加强政策引导,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流程,推动职称评聘工作向科学化、公正化发展。

2. 高度重视教育教学实绩,突出课堂教学质量、科研教研成果和教学改革创新等方面的考核内容,对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给予更大的激励和评价。

3.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注重教师的教育责任、职业道德、学科素养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教师提供更多的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和实践机会,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

二、具体措施1. 完善评审制度,制定职称评审的评价标准和程序,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 加强教师培训和提升,通过开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等方式,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3.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职称评审及职称晋升突出的教师给予相应的薪资待遇和荣誉激励。

4. 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强化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推动师德师风建设。

5. 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和创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师特长,鼓励教师在教学方法、教学设计和教学资源的创新方面积极探索。

三、保障措施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 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职称评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为教师提供评聘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证明材料,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教师要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努力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师德师风建设。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考核机制-学生评价教师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考核机制-学生评价教师
(文章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中公教育北京分校
这一文件中,也颠覆了以往大家对教师行业“铁饭碗”的认识,明确提出对于不合格老师可以“炒鱿鱼”。按照规定,对于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可以调整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按照时间表,对于县管校聘改革,2015年各市遴选 1至2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2017年在全省全面推行。
与此同时,我省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建立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通过严格考核、科学评价,逐步建立教职工退出机制。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可以调整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整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现行教师管理机制与“县管校聘”管理高度契合,目前正在认真调研,争取在某些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更有效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
学生将参与评价教师
记者注意到,针对大家最为关注的教师编制问题,《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中要求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把编制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实行动态调整。同时明确提到要完善教师退出机制,要求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考核机制学生评价教师
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将建立“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对学生规模较小的村小、教学点,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应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完善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建立县(市、区)域内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双向流动的长效机制。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细则全文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职称评价体系,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一)改革目标建立健全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职称制度,优化职称结构,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改革原则1. 坚持公平公正。

职称评审过程公开透明,确保教师参与,强化监督,杜绝不正之风。

2. 坚持质量导向。

注重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坚持分类管理。

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评价标准。

4. 坚持动态调整。

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职称设置和评价标准。

二、改革内容(一)职称等级设置中小学教师职称设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

具体如下:1. 初级:员级、助理级2. 中级:一级、二级3. 高级:高级、正高级(二)职称评价标准1. 员级、助理级:注重教育教学基础能力和实践经验,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

2. 一级、二级: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学成果,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教育教学研究。

3. 高级、正高级: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成果,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实绩、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贡献。

(三)职称评价方式1. 个人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向学校提出职称评审申请。

2. 学校推荐:学校根据教师申报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和推荐。

3. 上级评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职称等级。

4. 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相应职称证书。

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做好政策宣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是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一项重要文件。

该指导意见根据教育部门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进行了深入的和完善,旨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下面,我将对该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进行阐述。

一、优化评价标准和程序。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优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评审程序,确保评审机构的公平公正。

同时,要加大对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

另外,还要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方便教师们进行评审材料的报送和查询。

三、建立健全职称评审的激励机制。

指导意见强调,要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教师持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业绩水平。

具体包括设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奖励机制,对评审合格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并且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晋升渠道。

四、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指导意见要求,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具体包括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待遇,提高教师的薪资水平和福利待遇,并且加强对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

五、加强评估和监督机制。

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评估和监督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和公开透明。

具体包括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估和监督的专门机构,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评审中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这份指导意见的内容时,可以看到,其中的措施是为了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职业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这将对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有助于提升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质量。

因此,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要求,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做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能力。

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加强政策引导1.出台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和安排。

2.加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的研究力度,明确各级职称评审标准和要求。

3.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核的机制,建立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评审体系。

4.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透明和规范操作。

二、优化职称评价体系1.在教师职称评审中,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能力、科学研究水平和师德师风。

2.考虑开展教师业绩评价,将教师的教学效果、教育教学和科研成果纳入评价体系。

3.引入同行评议和第三方评审,提高评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推动建立职称评审结果和岗位聘任的对接机制,落实职称评审与晋升、薪酬待遇的关联性。

三、加强师德建设1.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培训,落实教师的师德考核要求。

2.建立中小学教师诚信档案,记录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和违规违纪行为,作为评职称的重要参考。

3.推行中小学教师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教师的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学质量要求,倡导教师的教书育人责任。

四、加大培训力度1.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知识和能力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2.强化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的培训,鼓励教师进行科研探索和教改实践。

3.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研讨会,拓宽教师的视野和学术思路。

4.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和培训指导,为教师的职业晋升提供支持和指导。

五、建立激励机制1.对取得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2.鼓励中小学教师参与教育教学和科研创新,对有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重大项目研究和教研课题的支持和资助。

3.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薪酬待遇的关联机制,提高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实际价值。

4.加大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公开宣传力度,提高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一、评定评审范围及对象二、评定评审条件1.岗位要求:符合岗位要求,并在该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2.学历要求:具有相应的学历,如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等。

3.职业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如中小学高级教师、校级骨干教师等。

4.教学成果要求:在教学工作中有明显的教学成果,如教学过程控制能力、学生成绩提升等。

5.科研成果要求: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如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参与教材编写等。

三、评定评审程序1.申请材料准备:评审人员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学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等。

2.组织评审小组: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包括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资深教师等,负责评审和审核申请材料。

4.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学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

5.申诉处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成立申诉处理小组进行再评审。

6.最终评定:经过评审小组再次评审和申诉处理后,确定最终评定结果,并发放职称证书。

四、评定评审标准五、评定结果的权益保障评定结果的权益保障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的重要内容。

评定合格的教职工可享受相应的职称待遇,包括工资增长、职务晋升和培训机会等。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教职工可以行使申诉权利,通过申诉处理程序进行再评审。

六、制度的优化与完善为了保证评定评审制度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应根据实践经验进行不断的优化和完善。

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评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评审能力。

总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评审制度是对中小学教职工职业发展的规范和指导,通过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评定评审程序和标准,保障教师的权益,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学生成长发展。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小学教师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国民素质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晋升通道不畅、评价标准不明确等。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有必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二、改革目标1.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提高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2. 完善晋升通道,激励中小学教师继续深造和提高教学水平;3. 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提升整体教学质量。

三、改革方案1. 完善评价体系在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职称时,应综合考核教学业绩、科研能力、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师德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同时,评委应该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经验,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2. 优化晋升通道建立多元化的晋升途径,鼓励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学术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等活动。

不仅要注重教学经验的积累,还要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此外,应建立留任制度,对连续多年表现优秀的中小学教师给予留任奖励,以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加强培训和发展支持通过各种途径开展教师培训,提升中小学教师的教学技能和专业素养。

培训内容应涵盖教学方法、教学资源的利用、心理辅导等方面,以帮助中小学教师更好地应对学生多样化的需求。

同时,加大对中小学教师的发展支持力度,在资金、学术研究支持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

4. 加强师德建设教师是社会的灵魂工程师,师德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素质之一。

加强师德建设,培养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情怀,对于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可通过开展师德教育活动、组织师德评选等方式,不断强化中小学教师的师德修养。

四、实施保障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职称评审和专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同时,建立奖励机制,对评聘后成绩突出的中小学教师进行奖励和表彰,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一、引言中小学教师是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教师职称制度是评价教师专业水平和地位的重要依据。

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标准不够科学、评价体系不够完善等。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职称制度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提出一些指导意见,以期推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顺利进行。

二、确定科学的评价指标为了使教师职称制度更加科学合理,应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

首先,应建立以课堂教学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包括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育科研项目等方面。

其次,应考虑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如参与教育教学、主持教育科研项目等。

最后,注重教师在学校管理、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贡献,如担任学科带头人、组织校本教研活动等。

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可以更准确地评价教师的水平和贡献,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确保评价程序公开透明评价程序的公开透明是保证教师职称制度公正性的重要保证。

在评价过程中,应确保程序的公开透明,包括评价标准的公布、评委的公示和评定结果的公示等。

评委的选拔应具有公正性和专业性,确保评委团队具备丰富的学科知识和评价经验。

同时,应加强对评委的培训,提高评委的专业能力和判断力。

评价结果应及时向教师公布,并提供申诉机制,确保教师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激励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离不开专业发展的支持和激励。

应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体系,提供系统化、多层次的培训课程,帮助教师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同时,应设立奖励机制,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提高其专业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此外,还可以通过薪酬激励等方式,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水平和专业能力。

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师是社会的灵魂工程师,职业道德是教师的基本要求。

应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培养和教育,引导教师秉持高尚的师德师风,恪守教师职业操守。

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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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下面是出guo提供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欢迎阅读。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人社部发[xx]98号文件)精神,现将xx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概述如下: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
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
三级教师。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

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
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

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 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应承担一门学科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

否则,将按职责分类规范聘任到管理人员岗位。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

今后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将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 * 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
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
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
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
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
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
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
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
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
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
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
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
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
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
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
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
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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