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未成年人犯罪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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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未成年人犯罪

钱青云

目录

一. 未成年人犯罪的构成和特性··········· - 2 -

二. 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意义·········· - 5 -

三.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的不足······· - 5 -

四. 如何从立法上完善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 - 8 -

论文摘要: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趋势。本文根据自己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体会和对未成年人犯罪从事调查、帮教的工作实践,拟对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内涵、特点和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意义并提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并对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的不足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如何从立法上完善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内涵和构成要件法律意义特殊规定完善法律规定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未成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本文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的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分析。

一. 未成年人犯罪的构成和特性

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

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制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称是犯罪。犯罪现象、犯罪行为千变万化,犯罪是有四个要件组成:一是客观方面;二是客体;三是主体,四是主观方面。

1、客观方面。具体讲就是事实上实施了犯罪,已经给社会造成了危害,无论是侵犯财产,还是侵犯人身权利,事实上已经对财产和人身造成了损失,对财产上讲就是盗窃、损害公私财产、对财产的非法占有等现象,对人身权利讲就是杀人、把人打伤了,损害别的名誉了等,从客观方面讲就是造成了事实。

2、客体。客体就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规定保护的社会关系,法律所认定的一切合法的社会关系,也就是: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就是以上六大类,如果不是以上范围内规定的社会关系,就不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如赌博中的财物,非法所得等,就是法律规定内的不受法律保护的财产。

3、主体。就是实施犯罪的人,什么人是犯罪的主体,什么人犯罪才算是犯罪的人,犯罪主体就是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

任的人。《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第一款:已满十六周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从我们同学年龄上讲绝大多数高一年级的同学都已经到了犯罪规定的最小年龄,应该都是十六周岁的人。《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所以说犯罪的主体就是:已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所谓自然人,就是已达十六周岁的正常人。只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4、主观方面。这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所谓主观方面就是人的思想决定的方面,法律上讲是故意犯罪,什么是故意,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造成上虽然造成了损失结果,但是不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未成年人正处于多塑性阶段,独立意识逐步增强,对人生、对自己的未来设计有一定的主见,但由于他们自身生理、心理发育不

成熟,人生观、价值观模糊,法制观念淡薄,所受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不够,生活阅历浅,辨别力差,易在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下,禁不住诱惑,放任自己的行为,将自己推上犯罪道路。

二. 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意义

未成年人看似还是孩子,但是研究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未成年人犯罪可能会造就惯犯;第二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罚问题。我们一直认为,孩子没到一定年龄,是不处罚的。但是,这就使得我们的孩子缺乏一个很重要的教育,就是罚的教育,现在孩子们对于罚只有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我主张要建立特殊教育制度和程序,以前的工读学校办得就很好,这就是特殊教育的一种方式。对有一定问题的孩子进行带强制性的管理和教育,可以防止他们走向真正的犯罪。

犯罪低龄化是当今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特征,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平均年龄已经降到15.7岁,许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犯罪当中,他们经常性地实施盗窃行为,甚至与其他成年或未成年人一起实施抢劫、伤害和杀人犯罪,他们已经具备或者基本具备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能力。然而,在从事了同样的危害行为之后,他们却与其他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有着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而可以逍遥法外,人人平等的刑法原则被破坏殆尽,更不利于那些接受刑事惩罚需要改造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所以对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意义,对维护我们的社会稳定具有很深远的意义。

三.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的不足

我国未成年人法律制度的“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宽容、关怀”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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