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826篇)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8)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张某驾车与李某发生碰撞,交警赶到现场后用数码相机拍摄了碰撞情况,后李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并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光盘,内附交警拍摄的照片。
该照片属于下列哪一种证据?(2014年卷三48题,单选)A、书证B、鉴定意见C、勘验笔录D、电子数据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2节>电子数据【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证据的法定种类。
本题中,李某所提交的光盘只是收集、固定证据的一种方式,并非证据本身。
本题考查的证据是数码照片。
根据《民诉解释》第116条第3款也规定,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据此,作为数字化的照片形式,数码照片属于电子数据,而非其他。
D选项当选。
2.老张育有一子小张,大学毕业后小张去沿海城市创业,发家后从未回老家探望过父亲。
愤怒之下,老张将小张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赡养费每月1500元。
法院受理起诉后向小张送达应诉通知书,但发现小张在一周前因酒精中毒而意外死亡。
法院对本案的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裁定驳回起诉B、判决驳回老张的诉讼请求C、裁定诉讼中止D、裁定不予受理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本案中被告小张在原告起诉前就已经死亡,故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案件受理条件,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原告老张的起诉,但法院已经受理了本案,案件受理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3.关于再审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部分当事人到庭并达成调解协议,未作书面表示的,调解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判决主文中予以确认B、已再审案件,再审法院发现原判决虽理由有瑕疵但判决结果正确,遂对原判予以维持C、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对维持原生效裁判的裁判只能申请再审一次D、丁再审案件,当事人在审理中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再审法院本着一次解决纠纷原则对该新请求予以判决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7章>第5节>再审审理的特殊性【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412条的规定,A项正确。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1)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审判人员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案情简单,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将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B、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自愿选择简易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C、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D、转入普通程序的案件自程序转化之次日起起算审限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4章>第1节>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
根据《民诉解释》第260条的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故A项错误;B项错误,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2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C项正确,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258条第3款的规定,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
2.下列选项中,不适用于裁定的是:()A、保全和先予执行B、被申请回避的人员是否回避的处理C、撤销仲裁裁决D、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3节>民事裁定的概念【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裁定的类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ACD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B项错误。
3.依据民事检察监督原则的要求,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下列情形中,属于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范围的是哪一个?A、人民陪审员方某在审理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过程中接受了当事人赠送的皮包一只B、鉴定人黄某接受当事人赠送的加油卡并出具了有利于该当事人的鉴定意见C、在某民事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刘某拒不履行义务并想尽一切办法隐匿财产D、法官谢某就某建筑合同仲裁案件向仲裁员提供了对该案件当事人利民公司有利的法律咨询意见,利民公司以专家咨询费的名义付给谢某8000元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节>检查监督原则【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检察监督的对象仅限于法院审判人员的审判行为和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行为不属于检察监督的对象,人民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故人民陪审员方某收受贿赂的行为属于检察监督的范围。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64)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44题,单选)A、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B、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裁定发回重审C、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在案件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4节>上诉案件的裁判【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二审对一审裁判的处理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在A选项中,驳回2.对下列法院的处理结果当事人不可以提起上诉的是:()A、甲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法院裁定不予受理B、乙因哄闹冲击法庭,法院对乙予以罚款C、丙对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驳回D、丁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戊,法院审理后认为起诉条件不满足,遂裁定驳回起诉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3节>民事裁定的效力【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可以上诉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2款的规定,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与驳回起诉三类裁定,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因此,ACD不符合题意。
精选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7套 (10)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庭质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无需质证B、当事人在审前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也需在庭审中进行质证C、质证一律应公开进行D、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4节>质证【答案】:D【解析】:考查质证。
根据《民诉解释》第103条的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视为质证过的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
故BC项错误,D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114条的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其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可推定其所记载的事项为真实,但仍需经过质证。
A项错误。
2.北京市某大学的三名学霸级学生甲乙丙,成立了一家从事中学生辅导业务的个人合伙,但是该合伙并没有注册登记。
由于辅导效果不错,很受欢迎,某中学生丁和该合伙签订合同,约定辅导时间为半年。
但是由于业务繁多,负责辅导丁的丙经常迟到,并且辅导效果大减折扣。
于是丁的母亲戊打算起诉该辅导机构。
甲乙丙的住所地分别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某大学所在地为海淀区,丁的住所地为石景山区,那么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是:( )A、由东城区的法院管辖B、由西城区的法院管辖C、由朝阳区的法院管辖D、由海淀区的法院管辖>>>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4节>特殊地域管辖【答案】:D【解析】:考查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案件的管辖。
《民诉解释》第5条规定,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22)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公司诉乙公司知识产权侵权一案在审理过程中,需要相关技术的专业鉴定,则关于本案鉴定人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协商确定鉴定人B、应当由原告甲公司确定鉴定人C、应当由受诉法院直接指定鉴定人D、在当事人没有申请鉴定的情况下,受诉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委托鉴定人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7章>第2节>鉴定意见【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鉴定人的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故A项表述正确。
2.张某与李某的服装买卖合同约定的履行时间为2017年3月1日,但是李某由于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明确表示不履行其合同义务。
因此,张某于2017年2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某继续履行合同。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根据张某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对李某的财产进行保全、责令李某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B、如果张某没有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C、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张某提供担保,张某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D、如果张某于2月15日获得胜诉判决后,发现李某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很可能导致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向审理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1章>第1节>保全的种类【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6000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甲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于是将案件移送到乙法院。
乙法院认为本案真正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丙法院,于是将案件移送到丙法院B、移送管辖移送的只是案件,不包括案件的管辖权C、管辖权转移的不仅是案件,还包括案件的管辖权D、管辖权转移只会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5节>移送管辖【答案】:A【解析】:考查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故A项错误。
2.一方起诉归还某物,胜诉后强制执行时,第三人主张对该物的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然后申请再审,再审审理认为该物是第三人和原审原告共同所有,问此事法院该如何处理?(2018年仿真模拟题)A、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其另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B、法院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C、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其另行起诉D、先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答案】:B【解析】:本题中,第三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被法院驳回,因此只能提起再审,不能再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之后,在再审中,认为该物是第三人和原审原告共同所有,因此之前强制执行该物的判决是错误的,法院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故B选项正确,A、C、D选项错误。
3.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39题,单选)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B、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葛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C、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托赵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D、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9章>第2节>送达方式【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送达方式。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836篇)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836篇)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市某公司与乙市某公司在丙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合同于丁市履行。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约定: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设立于丙市的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现两公司因合同发生争议,甲市某公司欲申请仲裁却得知丙市并没有设立仲裁委员会,但甲、乙、丁市均设有仲裁委员会。
在此情况下,甲市公司欲解决纠纷。
应当如何做?( )A、向设立于甲市的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向设立于乙市的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C、向设立于丁市的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D、双方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明确约定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5章>第2节>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委员会的选定。
《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或未经约定的可以通过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的方式再次就原纠纷进行仲裁。
2.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50题,单选)A、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B、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C、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D、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8章>第2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关系【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撤销。
《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5)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以下有关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田某与张某名誉权侵权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结案,该市市民范某向法院申请查阅生效的调解书,被法院告知不予查阅,法院的做法违反了公开审判制度B、证人马某在庭审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言,违反了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C、双方当事人均有权申请书记员回避,体现了处分原则的具体要求D、某市检察机关针对三家大型企业违法排污的行为提起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体现了民事检察监督原则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节>诚实信用原则【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生效调解书本身不属于公众可申请查阅的法律文书范围,故法院告知不予查阅的做法未违反公开审判制度。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主体包括证人,故证人马某故意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
因此B选项的说法正确。
③双方当事人均有权申请书记员回避,体现了当事人权利平等原则,而非处分原则。
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检察监督原则的对象仅限于法院工作人员的审判行为与执行行为,检察监督的方式为抗诉或检察建议,某市检察机关针对三家大型企业违法排污的行为提起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不属于检察机2.下列哪项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权利:()A、放弃诉讼请求B、变更诉讼请求C、撤回起诉D、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5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
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不能撤诉,但可以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
3.在下列各项诉讼中,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确定错误的是:()A、甲和乙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甲不服一审判决关于甲、乙之间赔偿金额的分配方案,但对原审被告丙没有意见提起上诉。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28)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28)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为乙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甲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与丙企业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后甲分支机构在运输货物的过程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大量货物毁损,给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现丙企业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相应赔偿,则关于本案的被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应当以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B、应当直接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C、若甲为乙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以乙为被告提起诉讼D、若甲为乙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则应当直接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2节>原告与被告的类别【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法人分支机构的诉讼地位。
《民诉解释》第53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故C项正确。
2.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40题,单选)A、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B、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C、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D、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2节>开庭审理【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阶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之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因此,A选项说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和宣布案由是错误的。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精选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7套 (16)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39题,单选)A、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C、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1节>人民法院调解与诉讼调解、诉讼中和解的区别【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诉讼和解。
根据《民事调解规定》第4条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从一般原理来讲,如果不制作调解书,诉讼和解则不会对当事人产生强制的约束力,单纯的和解协议也不会对诉讼程序产生影响。
达成和解之后,原告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
因此,A和B 选项是错误的,C选项是正确的。
《民事调解规定》第18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
2.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中国公民方阳,将居住在上海市松江区的澳大利亚外教本杰明诉至松江区法院,要求其返还借款1万元。
松江区法院受理了该案并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本案属于涉外案件,松江区法院无权受理方阳的起诉B、本案诉讼标的金额较小,法院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C、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方阳与本杰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则其有权请求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D、若不服一审判决,方阳的上诉期为15天,本杰明的上诉期为30天>>>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2章>第3节>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答案】:C【解析】:①只有重大的涉外案件才由中级法院管辖,本案不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故松江区法院有管辖权。
精选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含解析共17套 (2)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乙、丙诉丁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甲不服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分配给丙和丁的遗产份额过多,提起上诉。
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44题,单选)A、甲是上诉人,乙、丙、丁是被上诉人B、甲、乙是上诉人,丙、丁是被上诉人C、甲、乙、丙是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D、甲是上诉人,乙为原审原告,丙、丁为被上诉人>>>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2节>上诉的提起【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70条之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本案中的甲、乙、丙三人为必要共同诉讼原告。
《民诉解释》第319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2.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李某与王某商标权纠纷一案,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B、张某与钱某相邻权纠纷一案,钱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C、周某诉李某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D、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4节>民事决定的概念【答案】:C【解析】:此题考查裁定和决定的不同适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A项情形下应该延期审理,但法院应该“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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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李雄依据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赵乐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赵乐突发心梗死亡。
法院分别询问赵乐的继承人赵大和赵二是否继承遗产,赵大表示放弃继承,赵二表示继承。
关于本案的执行问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法院应当直接执行赵乐的遗产即可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C、法院应当裁定变更赵大和赵二为被执行人D、法院应当裁定变更赵二为被执行人>>>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答案】:D【解析】:①《民诉法解释》第475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本案中作为被执行人的赵乐死亡,其继承人赵大表示放弃继承,赵二表示继承,故法院应当直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为赵二。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2.贾彬诉黄亮侵犯名誉权一案经A省M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生效判决后,黄亮以法院违反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为由申请再审。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个?A、黄亮应当向A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B、如果法院在对黄亮的再审申请进行审查期间,检察院对该案提出了抗诉,法院应当直接裁定再审C、如果法院裁定驳回了黄亮的再审申请,其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D、黄亮可以向M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7章>第4节>申请再审的条件【答案】:A①《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本案中贾彬与黄亮均为公民,故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且申请再审时,不停止执行。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2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再审申请期间,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裁定再审。
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具体再审请求应纳入审理范围。
"因此B选项3.下列关于民事纠纷解决的说法,正确的是:( )A、民事诉讼在适用上优先于和解、调解和仲裁B、纠纷主体一旦达成和解协议就不可以再进行诉讼C、和解与调解没有严格的法定程序,仲裁和诉讼则有严格的法定程序D、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适用均须得到纠纷双方主体的一致同意>>>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1节>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答案】:C【解析】:考查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
A项错误,民事主体可以通过其真实意思表示在和解、调解、仲裁及诉讼中具体选择何种纠纷解决方式,民事诉讼在适用上并不具有优先效力;B项错误,和解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果纠纷主体对和解协议不满,其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D项错误,和解、调解和仲裁的适用需要体现纠纷主体双方的自愿性,但是诉讼属于公力救济方式,只需原告依单方意思表示依法提起诉讼即可。
4.甲公司与乙公司双方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后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货款,双方协商不成,拟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请求仲裁机构解决纠纷,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仲裁协议;进行民事诉讼则无需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进行民事诉讼的协议B、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到法院另行起诉C、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D、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应由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3章>第1节>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答案】:B本题考查仲裁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关系。
仲裁实行或裁或审制度,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审理B项错误。
5.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遗失的票据可以是不记名公司债券B、甲公司应当向票据出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C、甲公司应当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D、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受理,并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9章>第1节>公司催告的申请【答案】:C【解析】:考查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和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的规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票据应当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而不记名公司债券不记名、不挂失,经交付即可转让,不适用公示催告程序,A项错误。
公示催告程序的管辖法院应当是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B项错误,C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44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D项错误。
6.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40题,单选)A、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B、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C、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D、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2节>开庭审理【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阶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之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因此,A选项说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和宣布案由是错误的。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可见,法院依申请调7.以下人员中,谁可以担任仲裁员?( )A、甲,曾任某市检察院检察长10年B、乙,从事律师工作满6年C、丙,某大学法学院民法讲师D、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9年>>>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4章>第1节>仲裁委员会应具备的条件【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员的资格。
根据《仲裁法》第13条的规定,A项甲是检察长,而不是法官:B项年限不够,必须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C项不符合条件,因为丙没有高级职称;D 项丁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符合条件。
8.李某驾车不慎追尾撞坏刘某轿车,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将车修好。
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
针对本案的诉讼请求变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37题,单选)A、该诉的诉讼标的同时发生变更B、法院应依法不允许刘某变更诉讼请求C、该诉成为变更之诉D、该诉仍属给付之诉>>>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3节>给付之诉【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标的、诉的分类。
本案的诉讼标的是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其并未发生变更,故A选项错误。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民诉解释》第232条规定,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应在法庭辩论结束前进行,故B选项错误。
在本案中,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仍然是让被告履行义务,属于给付之诉,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9.覃朗和袁美丽在国庆节结婚,覃朗驾驶着奔驰600去接亲。
在接亲回来的途中,覃朗行驶至花丽小区南3号楼下时,突然有一花盆从楼上坠下,将挡风玻璃砸碎,袁美丽的脸部被划伤。
后经调查得知,花盆是从该楼502房间的阳台上掉落。
覃朗和业主马胡交涉,马胡矢口否认,于是袁美丽到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本案证明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本案实行证明责任倒置,因此袁美丽对于本案不负任何证明责任B、马胡应当证明他对于该侵权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C、本案实行证明责任倒置,袁美丽只需证明侵权行为存在,损害结果由法院职权调查D、马胡应当证明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2节>证明责任的特殊分配【答案】:B【解析】:考查证明责任的分配。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和《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侵权行为的其他构成要件,包括侵权行为的存在、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仍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
故B项正确,ACD 项错误。
10.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
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
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37题,单选)A、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B、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C、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D、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2节>诉讼标的【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
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请求是基于法律关系向法院提出的要求。
本案的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合同法律关系。
甲基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要求法院判决乙支付房租6000元,后又将房租增加至7000元,此时诉讼标的没有变,只是诉讼请求增加,法院应继续审理,因此,ABD项错误,C项正确。
11.老刘在乘坐公交车的过程中,因司机在急刹车时不慎而被撞在汽车后门上,造成了轻微脑震荡。
为此老刘以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老刘得知倘若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还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精神损失,在征得受诉法院同意的情况下,老刘改为要求公交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其精神损失。
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本案属于当事人的变更B、本案属于诉讼标的的变更C、本案属于原因事实的变更D、本案属于诉讼请求的增加>>>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2节>诉讼标的【答案】:B【解析】:考查诉讼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