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市、区)2019年7月住房保障及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
瓮安县旧城改造
![瓮安县旧城改造](https://img.taocdn.com/s3/m/b15f34941a37f111f1855b65.png)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瓮安县旧城改造(弘扬星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拆迁人:黔南州匀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为加快瓮安县旧城改造建设步伐,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建设要求,为切实做好被拆迁户的拆迁安置工作,确保县城规划区(弘扬星志愿)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拆迁管理法》和《瓮安县县城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以下简称《安置方案》)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被拆迁房屋现状(一)房屋坐落于:雍阳镇花竹社区文峰南路号;房屋产权性质私有;房屋结构类型混合;房屋的总楼层数4;房屋所在的楼层层。
(二)房屋所有权证号瓮房权证雍阳镇字第01751号,土地使用证号瓮国用(2004)第01751号;住房面积4576平方米,门面面积250平方米,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 停车场160平方米。
第二条安置方式,乙方选择下列(B)方式进行安置;A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瓮安旧屋改造工程项目招标(3篇)
![瓮安旧屋改造工程项目招标(3篇)](https://img.taocdn.com/s3/m/276d842232687e21af45b307e87101f69e31fbd9.png)
第1篇一、项目名称:瓮安旧屋改造工程项目二、项目概况:瓮安旧屋改造工程项目位于瓮安县,项目总投资约XXX万元,占地面积约XX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XXX平方米。
本项目旨在改善瓮安县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具有瓮安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旧屋拆除:拆除瓮安县范围内老旧房屋,共计XXX户。
2. 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排水、供电、供水、燃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施。
3. 住宅建设:新建住宅楼XXX栋,共计XXX套。
4. 公共服务设施:新建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
5. 绿化景观:新建绿化带、广场、公园等景观设施,提升城市生态环境。
三、招标范围:1. 旧屋拆除工程;2. 基础设施建设;3. 住宅建设;4.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5. 绿化景观建设。
四、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
五、投标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 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3.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重大经济纠纷;4. 投标人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施工管理水平;5.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六、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文件须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财务状况证明、组织协调能力证明、施工管理水平证明等材料;2.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装订成册;3. 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1. 投标截止时间:XXXX年XX月XX日17:00时;2. 投标地点:瓮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1. 开标时间:XXXX年XX月XX日9:00时;2. 开标地点:瓮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其他事项:1.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2.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串通投标、虚假投标;3.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瓮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如有变更,以最新公告为准;4. 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保密,并对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意见-安政[2014]1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意见-安政[2014]1号](https://img.taocdn.com/s3/m/66e0d86d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b7.png)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意见正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意见(安政〔201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建保〔2012〕19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2014〕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目的和意义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发展工程。
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有利于缓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矛盾,提高城镇化质量,增强城市对人口的吸纳能力和综合承载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利于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有效破解城市建设用地不足难题;有利于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发挥助推经济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效应。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的需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内容,在加快推进老城区域、城市核心区域、老工业基地的棚户区改造的基础上,优先推进建成区内的城中村改造,有序改造独立工矿棚户区,逐步将其他棚户区、城中村统一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
2013年至2017年改造各类棚户区25000户,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2019年度第七批住房保障复审家庭公告
![2019年度第七批住房保障复审家庭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966eac704431b90d6c85c7d0.png)
32050419********300530
石琳
32050419********20
3
16.52
金阊
彩香一村南
1990800434
吕华
32020319********20
2
0
沧浪
佳安
1991200318
吕萍
32102519********27
2
0
吴门桥
福运社区
1991400439
福运社区
1991500361
顾兰花
32050419********2X
1
0
虎丘
来运
1991500370
钱玉英
32050419********29
4
14.34
虎丘
硕房庄
1991700499
高晓艳
34213019********44
1
0
白洋湾
和美
1991700495
郭怀凤
32102319********28
梅亭
1991600452
张忠国
32050219********17
1
0
虎丘
山塘
1991500460
张建华
32050419********19
1
0
虎丘
留园
1991000423
张慧侦
32050419********28
1
0
吴门桥
解放
1991000414
陈美娥
32050219********21
1
0
吴门桥
龙港苑
1991100420
岳定邦
32050219********1X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7月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展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7月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展情况的通报](https://img.taocdn.com/s3/m/7d3343d9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902685b.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7月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展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8.17•【字号】厅头〔2021〕1363号•【施行日期】2021.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7月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展情况的通报厅头〔2021〕136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武汉市房管局:为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年度改造任务,现将2021年7月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展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19年全省纳入中央补助支持项目共1339个小区、涉及27.24万户。
截至7月底,已全部开工,已完工小区1338个,完工率为99.93%,仅荆州市仍未全部完工。
2020年全省纳入中央补助支持项目共2532个小区、涉及34.52万户。
截至7月底,已全部开工,已完工小区2036个,完工率为80.41%。
其中,潜江市、随州市、孝感市、荆门市、荆州市、咸宁市、宜昌市和天门市完工情况较好,完工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恩施州完工率不足60%;神农架林区2020年项目全部没有完工。
2021年全省纳入中央补助支持项目共2601个小区、涉及53万户。
截至7月底,已开工小区1738个,开工率为66.82%。
其中,黄石市、鄂州市、襄阳市、荆门市、黄冈市、宜昌市和武汉市开工情况较好,开工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恩施州、天门市、仙桃市、十堰市、荆州市开工率低于60%,项目进度严重滞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进度报送不认真。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度报送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各地应高度重视,按时间节点准确报送每月进度情况。
部分市州未落实填报责任,未严格对县市资料进行审核,仍存在数据错漏的情况。
宜昌市、荆州市报送缓慢;荆州市、恩施州未严格把关。
二是项目谋划不积极。
各地应积极谋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统筹制定改造方案,合理安排年度计划任务,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和实施。
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2013年10月份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2013年10月份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https://img.taocdn.com/s3/m/edfa27e089eb172ded63b7fd.png)
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2013年10月份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六建办函[2013]443号【发布部门】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日期】2013.11.06【实施日期】2013.11.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2013年10月份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六建办函〔2013〕443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寿县、叶集试验区房管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现将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3年10月份信息采用情况印发给你们。
一、采用县区局信息(按总分排序)裕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月49分,总计1092分)1.裕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征迁工作受市表彰(张学连)2.裕安区安装首座农村清洁工程垃圾中转站设备(黄继玮)3.六安市启动城区三里街周边与嵩寮岩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郑伟琴)4.裕安区严把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入库关(李修映)5.裕安区石板冲乡完成清洁工程设备安装(程军)6.裕安区全力以赴做好三里街暨周边地块征迁工作(胡必云)7.裕安区苏埠镇南楼村入选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50例(李黎)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月126分,总计1016分)1.市建工局到霍邱指导广域网考勤系统录入工作(隋丛平)2.霍邱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刘洪洋)3.霍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与结对共建村开展党员群众“心连心”活动(刘洪洋) 4.霍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强化效能建设(刘洪洋)5.霍邱县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刘洪洋)6.市住房城乡建委督查霍邱农村清洁工程(张明芳)7.霍邱县做好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考核(宋亮)8.霍邱县高塘镇多方位加强集镇建设(刘洪洋)9.霍邱县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整治(宋亮)10.霍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注重信访稳定(刘洪洋)11.霍邱县实施建筑业安全生产暨广域网考勤系统(窦龙)12.霍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注重党员发展质量(刘洪洋)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月80分,总计672分)1.寿县举办城市建设成就展(田元科)2.市住房城乡建委督查指导寿县农村清洁工程(朱继礼)3.寿县组织摄制农村清洁工程专题片(朱继礼)4.寿县规范城建档案管理(张均华)5.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庆期间建筑施工安全无事故(朱公荣)6.寿县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督查调度(朱继礼)7.寿县考察学习霍邱集镇建设(刘俊兰)8.寿县隐贤古镇大力推进村庄整治(邸云宏)9.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接受县纪委党风廉政巡查(邸云宏)10.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专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李莱)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月78分,总计657分)1.金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志愿协勤道路交通(。
王芝全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芝全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二审行政判决书](https://img.taocdn.com/s3/m/bfdb532dbb1aa8114431b90d6c85ec3a87c28b61.png)
王芝全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给付【审理法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8【案件字号】(2020)黔27行终13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玉冰马丹游昌新【审理法官】刘玉冰马丹游昌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芝全;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事人】王芝全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事人-个人】王芝全【当事人-公司】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律师/律所】何友陆贵州恩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何友陆贵州恩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何友陆【代理律所】贵州恩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芝全【被告】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双方签订的安置协议属于行政协议,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除安置房屋未交付外,其余约定内容均已履行完毕,应当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该协议未对逾期交房超过二年后如何支付过渡费进行约定。
【权责关键词】行政给付合法违法质证关联性新证据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另查明,双方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对逾期交房期间过渡费发放方式及时间均未约定,此前发放的逾期过渡费采取一年支付一次方式予以发放。
至一审起诉时协议约定的安置房已经逾期交付2年有余,至二审辩论终结时仍未交付。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双方签订的安置协议属于行政协议,该协议约定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除安置房屋未交付外,其余约定内容均已履行完毕,应当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该协议未对逾期交房超过二年后如何支付过渡费进行约定。
安阳高新区汇英快捷宾馆、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裁定书
![安阳高新区汇英快捷宾馆、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裁定书](https://img.taocdn.com/s3/m/1d787206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c1.png)
安阳高新区汇英快捷宾馆、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23【案件字号】(2020)豫行终318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魏超王盛楠于红涛【审理法官】魏超王盛楠于红涛【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安阳高新区汇英快捷宾馆;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当事人】安阳高新区汇英快捷宾馆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当事人-公司】安阳高新区汇英快捷宾馆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律师/律所】常慧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彭瑞利大沧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代理律师/律所】常慧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彭瑞利大沧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代理律师】常慧彭瑞利【代理律所】河南兴邺律师事务所大沧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安阳高新区汇英快捷宾馆【被告】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院观点】本案所诉的涉案拆除行为系行政事实行为,应当遵循“谁行为,谁被告”的基本原则。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合法违法基本原则管辖共同被告第三人证据不足【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所诉的涉案拆除行为系行政事实行为,应当遵循“谁行为,谁被告”的基本原则。
综合本案查明的事实,汇英宾馆与安阳高新区管委会签订了相关房屋的征收补偿协议,且安阳高新区管委会也认可是其实施了案涉房屋拆除行为,可以确认涉案拆除行为系由安阳高新区管委会具体实施,安阳高新区管委会应当是本案的适格被告,而文峰区政府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故本案不属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此,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汇英宾馆作出释明,但汇英宾馆不同意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法院依法裁定驳回汇英宾馆的起诉,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唐河县水木澜山棚户区(二期工程)改造项目
![唐河县水木澜山棚户区(二期工程)改造项目](https://img.taocdn.com/s3/m/7319b9ccce2f0066f533222a.png)
第一章总论1.1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唐河县水木澜山棚户区(二期工程)改造项目1.1.2项目单位及法人代表项目单位:河南祥奕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平1.1.3项目建设期36个月,从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1.1.4建设地址和范围根据唐河县水木澜山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实施项目区位于唐河县东至原唐河酒厂东厂区西边界,南至建设路,西至唐河县物资公司区间路,北至水木澜山小区北边界。
规划总占地面积46416.57平方米(约69.62亩),(县政府决定将该项目一期剩余的30.02亩土地与周边棚户区需拆迁的39.6亩(实际可利用22.66亩,其他土地作为市政道路用地)的土地一起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1809.3平方米(约47.71亩)。
本区域需拆迁安置370户,其中184户需要安置住房,安置面积27000平方米,186户需现金赔偿,现金赔偿价格为7560万元。
1.1.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唐河县水木澜山棚户区(二期工程)改造项目是根据唐河县城市发展建设规划,完成对用地范围内居民的拆迁安置,进行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使建设用地范围内达到“七通一平”,将“生地”开发建设成“熟地”。
为唐河县水木澜山进一步整体开发建设创造基础条件和投资环境,本着“就近安置”的原则,其中拆迁的184户需要安置27000平方米,分别在南侧(唐河县水木澜山)10#楼、11#楼进行安置。
(一)总建筑面积158307㎡(978套,3130人),在棚户区内位于建设路南侧(唐河县水木澜山)建设唐河县水木澜山安置房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览表1.1.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1-2。
注:10#楼、11#楼为拆迁安置房,面积为28651.3平方米1.1.7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8418.4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3608.36万元,占总投资的57.55%;其他费用17924.23万元,占总投资的30.68%;预备费用2232.16万元,占总投资的 3.8%。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6)-鄂建文[2016]60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6)-鄂建文[2016]60号](https://img.taocdn.com/s3/m/3135dccd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0c.png)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6)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鄂建文〔2016〕60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委)、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保证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约束性,根据《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政府令第25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住建工作实际,经研究,对我厅201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厅行政审批类)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对5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二、对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三、对19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继续有效。
未列入继续有效和应予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视为失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已明确应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由原起草处室(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实际及时进行修改,经批准后重新发布实施。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需修改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9月25日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3〕41号2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行政行政执法(处罚)文书格式文本的通知鄂建〔2008〕59号3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09〕74号4关于鄂建〔2009〕74号《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更正通知鄂建函〔2009〕235号5关于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认证工作的通知鄂建〔2010〕49号6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贯彻实施<法治湖北建设纲要>的意见》的通知鄂建〔2010〕21号7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鄂建〔2010〕44号8关于印发《全省住建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鄂建办〔2013〕249号9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四线”规划管制工作指引》、《湖北省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编制导引》、《湖北省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编制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4〕60号10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公示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5〕170号11关于加强县城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建〔2012〕65号12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规划行政许可证书发放领取管理办法》鄂建〔2013〕1号13关于建立全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监测月报制度的通知鄂建办〔2011〕264号14关于完善全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监测月报制度的通知鄂建办〔2012〕284号15关于加强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19号16关于建立全省房地产交易信息日报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5〕36号17关于建立定期报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信访情况以及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2〕29号关于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2000〕226号19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文〔2001〕032号20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鄂建〔2002〕39号21湖北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08〕55号22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建〔2014〕16号2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有关问题的复函》的通知鄂建办〔2015〕316号24关于进一步明确直管公房含义的复函鄂建函〔2002〕35号25关于对天门市房管局“关于解释自管房和直管房问题的请示”的复函鄂建函〔2002〕60号26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设部《关于妥善处理“经租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鄂建文〔2007〕8号27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00〕135号关于做好全省房地产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5〕72号29关于建设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的通知鄂建文〔2015〕46号30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数据中心第一阶段数据对接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5〕294号31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5〕303号32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公用事业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建〔2000〕069号33关于建立全省城市供水水质通报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02〕174号3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管,确保供水安全的通知鄂建〔2005〕72号35《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湖北省风景名胜区标志、标牌设立标准(试行)》鄂建〔2006〕84号36关于明确管道燃气设施维护管理责任范围的通知鄂建文〔2007〕228号37关于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07〕229号关于印发《湖北省节水型城市创建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建〔2008〕17号39关于印发《湖北省节水型企业(单位)申报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设规〔2009〕5号40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9〕114号41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10〕129号42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湖北省园林城市(县城)申报与评审办法》、《湖北省园林城市(县城)标准(修订稿)》的通知鄂建〔2010〕141号43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特种用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2010〕251号44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燃气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鄂建〔2011〕87号45关于组织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通知鄂建办〔2011〕243号46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供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鄂建〔2012〕11号47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桥梁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2〕3148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2〕37号49关于印发《湖北省第六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考评办法》的通知鄂建〔2013〕12号50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小区评选办法(修订稿)》及《湖北省园林单位和居住小区评选标准(修订稿)》的通知鄂建〔2010〕47号51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鄂建〔2010〕146号52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鄂建〔2010〕143号53关于加强对住宅建设中安装使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监督管理的通知鄂质技监量〔2000〕59号54湖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推广廉政责任书的通知鄂建办〔2002〕32号55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3〕62号56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民用建筑节能在施工、销售阶段实行公示的通知鄂建文〔2008〕62号57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8〕18号58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08〕83号59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09〕7号60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89号61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实施《湖北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计量设计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建〔2009〕82号62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83号63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0〕107号64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完善商品房项目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的通知鄂建办〔2010〕189号65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建立施工图消防专项审查及定期统计上报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2〕3号66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2012〕21号67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23号68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3〕70号6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4〕7号70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2014〕9号71关于做好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鄂建〔2014〕10号72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92号73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176号74关于开展绿色建筑省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4〕72号75关于做好二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5〕78号76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5〕68号77关于取消湖北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职业资格认定的通知鄂建文〔2015〕76号78关于申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的通知鄂建办〔2015〕252号79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5〕309号80关于湖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出图专用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用章有关问题的通知厅头〔2015〕918号81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程序(试行)》的通知鄂建〔2009〕13号82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检查与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鄂建文〔2013〕23号83关于印发《湖北省镇域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14〕3号84关于发布《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试行)的通知鄂建〔2011〕67号85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意见鄂建文〔2014〕67号86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协管员队伍建设的通知鄂建〔2010〕99号87关于开展争创城管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文明执法岗活动的通知鄂建〔2011〕38号88关于开展湖北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创建活动的通知鄂建〔2012〕20号89关于印发《湖北省城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3〕29号90关于进一步加强城管文明执法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3〕52号91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建设规〔2014〕1号92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10〕26号9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规程》的通知鄂建〔2015〕12号94关于印发《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补助与差旅费报销规定》(试行)的通知鄂建办〔2015〕157号95关于转发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1994〕057号96湖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鄂建〔1996〕324号97湖北省建设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建〔2004〕50号98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04〕82号99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鄂建〔2005〕56号100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住房公积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办法的通知鄂建〔2005〕57号101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备案和报告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05〕172号102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3〕189号103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4〕161号104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3〕103号105关于印发《关于全省建设行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2〕90号106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企业推行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建〔2003〕24号107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3〕34号108关于实行《湖北省建设行业企业关键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文[2005]97号109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鄂建〔2012〕50号110关于实行施工许可网上办理的通知鄂建办〔2015〕222号111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09〕71号112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文〔2010〕146号11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15〕1号114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检查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办〔2011〕260号115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14〕2号116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建〔2008〕137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4〕64号118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07〕74号119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07〕43号120关于对全省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重点培育的通知鄂建〔2010〕66号121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0〕161号122关于加强招标代理分支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鄂建〔2011〕76号12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8〕125号124《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鄂建〔2001〕144号125《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规范程序》鄂建〔2001〕291号126《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鄂建〔2005〕108号《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鄂建〔2003〕120号128《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管理实施办法》鄂建〔2003〕122号129《湖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4〕66号130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招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鄂建〔2014〕7号131关于建立全省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0〕155号132关于印发《湖北省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省级融资平台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12〕55号13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鄂建文〔2014〕5号134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的指导意见鄂建办〔2014〕61号135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鄂建〔2015〕8号136关于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鄂建〔2015〕13号关于运用多种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鄂建文〔2015〕61号138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2〕234号139关于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制度的通知鄂统计文〔2011〕37号140关于建立住房建设领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鄂建文〔2011〕117号141省农垦事业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国有农场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鄂垦办〔2011〕69号142关于印发《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11〕71号143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库发〔2012〕8号144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办〔2011〕202号145关于印发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综规〔2011〕17号146关于印发《全省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5〕142号147关于印发《2015年湖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5〕43号148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14〕57号149关于严格执行工程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4〕50号150关于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14〕51号151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176号152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14〕2号153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办〔2014〕68号154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的通知鄂建办〔2014〕49号155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12〕39号15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37号157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11〕79号158关于印发《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控制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11〕71号15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1〕152号160关于加强钢筋加工质量控制管理的通知鄂建〔2010〕108号161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2009〕44号162关于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精品创建工作的若干意见鄂建〔2009〕42号16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08〕63号164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民住房建设质量控制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7〕91号165关于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鄂建〔2007〕78号166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文〔2007〕210号167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建〔2008〕53号168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2006〕28号169关于停止使用竹脚手架的通知鄂建文〔2000〕187号170关于建立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和印发《湖北省建筑安全联络员工作办法》的通知鄂建〔2005〕36号171关于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08〕135号172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细则》的通知鄂建〔2012〕22号173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2年修订)》的通知鄂建〔2012〕46号174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2〕23号175关于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部分施工工艺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的通知鄂建〔2010〕119号17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4〕7号17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4〕135号178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43号179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文〔2014〕70号180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5〕84号18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追究的通知鄂建〔2015〕7号182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10〕1号18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0〕169号184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鄂建设规〔2013〕1号185关于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08〕172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流程》的通知鄂建[2008]114 号18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2]246号18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106号189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散装水泥统计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26号190湖北省住建厅《关于推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绿色生产防止扬尘污染的通知》鄂建文〔2015〕64号191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的通知鄂建〔2004〕45号192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墙体材料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113号193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产品的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3〕112号194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建发〔2011〕117号195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的通知鄂建〔2001〕113号省建设厅关于实行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06〕45号197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的通知鄂建〔2010〕92号198关于启动湖北省城建档案灾难备份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1〕161号附件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1998〕161号2关于印发《湖北省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1999〕019号3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规划审查办法》的通知鄂建〔1999〕078号4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规划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的通知鄂建〔1999〕104号5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规划报建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2〕64号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建〔2004〕23号7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4〕94号8关于印发《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行政许可工作程序的意见》的通知鄂建〔2005〕121号9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2011〕57号10湖北省建设厅转发《关于修订<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鄂建〔2009〕5号11关于印发《湖北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3〕117号12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0〕246号1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超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2003〕31号1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3〕63号15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备案的通知鄂建文〔2004〕107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和《湖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要点》(试行)的通知鄂建〔2005〕137号17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6〕25号18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2007〕12号19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鄂建〔2007〕35号20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能源审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07〕262号21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启动民用建筑测评标识制度的通知鄂建文〔2008〕161号22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8〕269号23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10〕101号24关于贯彻实施地方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控技术规程》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的通知鄂建办〔2010〕194号25湖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外和省内勘察设计企业跨区承揽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黔南州房地产市场运行报告
![黔南州房地产市场运行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a7703947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07.png)
黔南州房地产市场运行报告一房地产市场基本开发情况(一)综合初步核算,2019年黔南州生产总值为1518.04亿元,同比增长7.9%,经济总量从全省第五位跃升到第四位。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30.54亿元,同比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554.89亿元,同比增长10.4%;第三产业增加值732.61亿元,同比增长6.6%。
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5.19%,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6.55%,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8.26%。
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6048元,比上年增长7.6%(见图1)。
图1 2016~2019年黔南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二)住房公积金贷款2019年,黔南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防范资金风险,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政策作出调整:贷款方面,一是明确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二是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三是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四是调整“又提又贷”政策;五是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
提取方面,一是限制异地购房提取;二是调整辞职提取政策;三是调整职工调出本州提取政策;四是调整租房提取额度。
调整2019年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的上限和下限,即:上限为不得超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6675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上限为4002元;缴存基数下限为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18年黔南州各县(市)最低工资标准。
1.提取业务2019年,黔南州为8.2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3.5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2.2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8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2.68%,租赁住房占0.71%,其他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7.74%(离休和退休占14.2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占1.8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14%,其他占1.49%)。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南自治州瓮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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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南自治州瓮安县土地征收成片
开发方案(2023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1.30
•【字号】黔府函〔2023〕10号
•【施行日期】2023.0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黔南自治州瓮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
案(2023年)的批复
黔府函〔2023〕10号
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报请批准瓮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的请示》(黔南府呈〔2022〕14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州所报的瓮安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
二、你州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瓮安县要严格按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用
地,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要加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范围不在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的,应依据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重新编制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要及时做好土地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以及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如何编制好“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
![如何编制好“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https://img.taocdn.com/s3/m/72b1b428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f2f6a49.png)
如何编制好“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目录一、内容简述 (1)二、住房发展现状分析 (1)三、“十五五”期间住房发展规划总体思路 (2)四、住房供应体系建设 (3)1. 公租房建设与发展 (5)2. 商品房开发与建设 (6)3. 租赁市场发展 (7)五、住房需求管理与调控 (8)1. 货币政策对住房市场的影响 (9)2. 税收政策对住房市场的影响 (11)3. 土地政策对住房市场的影响 (12)六、住房金融体系改革与发展 (13)七、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14)八、区域协调发展与住房规划策略 (15)九、结论与建议 (17)一、内容简述本文档旨在为编制“十五五”住房发展规划提供指导和建议。
我们将对当前住房市场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以便了解我国住房市场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我们将从政策、土地供应、住房保障、住房金融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以期为我国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我们将对“十五五”期间住房发展规划的实施策略和重点任务进行梳理,以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住房发展现状分析住房供需矛盾突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加剧,住房需求不断增加。
由于土地资源有限,新建住房供应相对滞后,导致住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特别是在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部分中低收入家庭难以承受购房压力。
住房保障体系不完善。
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保障范围不够广泛,分配不够公平等。
一些地区还存在着住房空置现象,导致资源浪费。
住房市场秩序不规范。
我国住房市场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行为,如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
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影响了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住房金融体系不健全。
虽然我国住房金融市场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我国住房贷款利率较高,购房者承担较大的还款压力;同时,金融机构对个人购房者的信贷支持力度不够,限制了购房者的购房能力。
都匀市2019年度第二批次城镇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公告.doc
![都匀市2019年度第二批次城镇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公告.doc](https://img.taocdn.com/s3/m/193cfe4fba1aa8114531d928.png)
都匀市2019年度第二批次城镇用地集体土地征收公告(2019-18)为加快我市城镇建设步伐,完善城镇布局,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情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用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都匀市2019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19〕144号),征收后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所有权人、面积及地类征收土地位于绿茵湖办事处邦水村(详见附图:2019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二勘测定界图);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邦水村村民委员会;征收集体土地13.5840亩(水田13.0875亩,其他农用地0.4965亩);所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为8人(其中需要安置劳动力6人)。
三、征收补偿标准依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都匀等县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的批复》(黔南府函〔2015〕235号)、匀府发[2016]2号执行。
(一)耕地(稻田、鱼塘)补偿标准为(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55700元/亩,青苗费2228元/亩;合计57928元/亩;(二)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27850元/亩;(三)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44560元/亩;(四)林地、园地、牧草地补偿标准为(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33420元/亩;(五)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1140元/亩;(六)成片林(含经济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林业局最新补偿标准。
四、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采用全额支付征地补偿费进行货币安置,社会保障资金全部落实到市社保资金专户,由市社保局严格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五、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提供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由当地村委会汇总征地补偿情况,到都匀市自然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网上查询网址是什吗
![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网上查询网址是什吗](https://img.taocdn.com/s3/m/175cbec5c281e53a5802ffe3.png)
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网上查询网址是什吗篇一:商品房买卖网上签订及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商品房买卖网上签订及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维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预(销)售透明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建房[2021]5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大政发[2021]63号)要求,自3月28日起,在市内四区、高新园区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管理,现将有关问题予以解答。
1、什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直接登录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在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网签系统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权利状况和自然状况数据在房屋登记薄即时记载的行为。
2、网上签约及备案与以往的合同备案做法有何不同以往的合同备案做法是买卖双方在售楼处达成购买意向后直接签订省建设厅、省工商局联合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由开发企业工作人员持上述合同至交易登记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网签及备案是指在网签系统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网签系统打印合同并同时将数据提交至网签系统进行即时备案。
网签系统打印的合同文本即是已备案的合同文本,如其与备案记载不一致时,以交易登记机构登记薄记载为准。
3、网上签约及备案的意义(1)房源信息公开透明。
买卖双方登录网签系统即可查看所有的未售房源,从根本上杜绝了捂盘惜售的问题。
(2)防止出现“一房两卖”的问题。
买卖双方一经在网签系统中录入合同并提交备案后,该套房源信息即变为已售状态,无法另行签订合同,从而保障了购房人的权益。
(3)高效便捷。
买卖双方一经网上签约,合同提交后即时予以备案,购房人在网上能够即时查看到该套房屋已备案,省却了购房人和开发企业多次往返售楼处及登记机构的时间。
(4)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了准确的数据。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建设项目瓮安段征收安置补偿调整方案的批复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建设项目瓮安段征收安置补偿调整方案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64e1fcfd77eeaeaad1f34693daef5ef7ba0d121b.png)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建设项目瓮安段征收安置补偿调整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7.09
•【字号】黔南府函〔2020〕74号
•【施行日期】2020.07.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铁路
正文
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建设项目瓮安段征
收安置补偿调整方案的批复
瓮安县人民政府:
报来《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定〈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建设项目(瓮安段)征收安置补偿调整方案〉的请示》(瓮府呈〔2020〕10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建设项目(瓮安段)征收安置补偿调整方案》。
二、在省政府未批复黔南州各县(市)征地统一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之前,瓮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按《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都匀等县(市)征地统一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的批复》(黔南府函〔2015〕235号)执行。
在省政府批复黔南州各县(市)征地统一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之后,按省政府批复的征地统一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同时,要做好征地新老标准的衔接工作。
三、瓮安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相关工作,全力推进铁路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尽快建成营运。
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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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市、区)2019年7月住房保障及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
一、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公示日期:任务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住房类别
年度任务
实际建设
套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
经济适用房
限价商品房
城市棚户区改造
煤矿棚户区改造
林区棚户区改造
垦区棚户区改造
工矿棚户区改造
合计
二、年度建设计划项目清单及工程进度(公示日期:进度要求每月更新,没有变化的要求每月更改公示日期为最新))
项目名称
住房类别
建设规模(套)
建设地点
工程进度
前期手续
基础施工
主体施工
内外装饰
基本建成
竣工(备案)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瓮安县2015年工业园区市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二期工程)
公租房
912
县城内
912
瓮安县2015年工业园区市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三期工程)
公租房
1502
朵云新区
1502
瓮安县2015年工业园区市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调整后500套)
公租房
500
银盏镇
500
三、已开工(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公示日期:项目开工竣工后20个工作日内更新)项目名称
住房类别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总套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瓮安县张家坡公共租赁住房
公租房
修建保障性住房992套,面积59520平方米992
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18.8
瓮安县2015年张家坡(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
修建保障性住房400套,面积24000平方米400
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18.8
瓮安县2015年花桥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公租房
修建保障性住房500套,面积30000平方米500
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国科天创建筑设计院
湖南省娄底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金山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2018.8
瓮安县2015年工业园区市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公租房
修建保障性住房4000套,面积24万平方米;4000
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