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IPTV集成播控平台实施细则20141009

合集下载

广电总局关于发布《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与IPTV集成播控平台接口技术规范》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广电总局关于发布《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与IPTV集成播控平台接口技术规范》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广电总局关于发布《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与IPTV集成播控平台接口技术规范》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7.18
•【文号】
•【施行日期】2011.07.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广电总局关于发布《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与IPTV集成播控平台接口技术规范》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
(2011年7月1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与IPTV集成播控平台接口技术规范》,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GY/T246-2011。

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述行业标准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负责发行(网上电子发行网址为:http://124.42.5.8/biaozhun),联系电话:(010)86093424。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_IPTV集成播控平台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_IPTV集成播控平台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IPTV集成播控平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二〇一一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编写目的 (1)第二条适用范围 (1)第二章系统配置要求 (1)第一节供配电系统 (1)第三条外部电源 (1)第四条供配电系统 (1)第二节直播系统 (2)第五条系统功能 (2)第六条信号源 (2)第七条信源接入模块 (2)第八条信源分配 (2)第九条接收单元 (2)第十条编码 (2)第十一条输出链路 (3)第十二条直播节目单 (3)第三节点播系统 (3)第十三条系统功能 (3)第十四条节目内容库管理模块 (3)第十五条内容编排与管理模块 (3)第十六条节目上下线 (3)第十七条数字版权管理 (4)第十八条迁移分发 (4)第四节轮播系统 (4)第十九条系统功能 (4)第二十条节目迁移 (4)第二十一条节目技审 (4)第二十二条编单软件 (4)第二十三条节目IP流 (5)第二十四条播控软件 (5)第五节外部接口 (5)第二十五条传输链路 (5)第二十六条数据交互及管理控制 (5)第六节 EPG系统 (5)第二十七条系统功能 (5)第二十八条系统性能 (5)第二十九条集成播控平台管理服务器 (5)第三十条EPG模板发布 (6)第三十一条EPG模板安全 (6)第三十二条EPG系统接口 (6)第三十三条边缘EPG系统 (6)第七节业务运营管理系统 (6)第三十四条系统功能 (6)第三十五条系统接口 (6)第三十六条话单服务器 (6)第三十七条第三方系统 (6)第三十八条统计分析 (7)第八节灾备与应急播出 (7)第三十九条灾备与应急播出系统 (7)第三章基础支撑平台 (7)第一节网络架构及设备 (7)第四十条网络架构 (7)第四十一条网络设备通用要求 (7)第四十二条核心交换机配置 (7)第四十三条核心交换机性能 (7)第四十四条协议支持 (8)第二节服务器 (8)第四十五条服务器类型 (8)第四十六条数据库服务器 (8)第四十七条关键业务应用服务器 (8)第四十八条其它服务器 (9)第三节存储 (9)第四十九条存储设备类型 (9)第五十条NAS存储服务器 (9)第五十一条磁盘阵列 (9)第四章辅助系统 (9)第一节机房环境 (9)第五十二条机房环境 (9)第五十三条消防设施 (10)第五十四条安全防范 (10)第二节播出及电力、环境监测 (10)第五十五条播出监测 (10)第五十六条电力和环境监测 (10)第三节产品测试系统 (11)第五十七条系统功能 (11)第五十八条产品测试系统设计原则 (11)第五章运维及技术管理 (11)第一节运维管理 (11)第五十九条运行指标 (11)第六十条运维与技术管理制度 (11)第六十一条运维工作流程和设备操作流程 (12)第六十二条维护管理 (12)第六十三条工具、器材和备品备件管理 (13)第六十四条维护器材 (13)第六十五条代维管理 (13)第二节技术管理 (14)第六十六条试播期管理 (14)第六十七条点播节目管理 (14)第六十八条应急预案管理 (14)第六十九条重要保障期管理 (15)第七十条临时停播管理 (15)第七十一条运行变更管理 (15)第七十二条施工管理 (16)第七十三条事故管理 (16)第七十四条报表管理 (17)第七十五条技术资料管理 (17)第七十六条技术安全管理 (17)第七十七条安全播出检查和考核 (18)第七十八条安全播出风险评估 (18)第三节信息安全管理 (18)第七十九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18)第八十条信息安全管理 (19)第八十一条运行监测 (19)第八十二条安全测试 (19)第四节人员管理 (19)第八十三条岗位设置 (19)第八十四条人员要求及培训 (19)第六章附则 (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IPTV集成播控平台安全播出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山西省广电局持续推进iptv集成播控平台和传输系统规范对接工作

山西省广电局持续推进iptv集成播控平台和传输系统规范对接工作
« 中国有线电视»2019 年第 12 期
赵卓璇:有线电视网发展新媒体业务的探索与实践
种论坛或社交网站上能发表自己的意见ꎮ 有线电视网
长期合作伙伴ꎮ
可以利用互联网用户的力量在本地论坛或社交网络上
3 结论
搜索有价值的新闻提示ꎬ然后记者跟踪调查采访ꎬ这样
未来将采用新的媒体平台ꎬ覆盖周边地区ꎬ使当地
观众会得到更完整的新闻内容ꎮ 还需要鼓励观众在有
(2) 新媒体内容产品的跨平台销售
全面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ꎮ 应始终遵循多元化战
电视媒体依赖单一的广告收入模式ꎬ但这种模式
略ꎬ牢固建立媒体整合的传播平台ꎬ扩大生产链ꎻ着力
只能一次销售ꎮ 然而ꎬ在创建了一个融媒体平、传播方式和盈利
电视内容可以通过电视台网站模式转售ꎮ 电视台网站
众、促进利益增长的需求ꎮ
参考文献:
[1] 王黎东. 融合新媒体 打造新平台———县级台北
仑广电媒体融合的探索与实践 [ J] . 新媒 体 研
线消费者评论跟踪产品ꎬ并从广告商那里获得佣金ꎮ
因此ꎬ通过新媒体的开发和电视网站模式的实施ꎬ有线
电视网可以达到转售产品的目的ꎮ
究ꎬ2018ꎬ(05) :84 - 85.
媒体环境能够向丰富、高效的新媒体平台发展ꎮ 有线
线电视网上录制、发布新闻ꎬ这样可以增长新闻发布节
电视网要始终以本地化战略为契机ꎬ进一步发展新媒
目的时间ꎮ 有线电视网还必须与地方报刊等资源共
体ꎻ坚持内容战略ꎬ立足地域优势ꎬ把广播电视作为服
享ꎬ新闻要与新闻共享发展ꎮ
务当地人民的第一平台ꎬ同时ꎬ要继续注重地方实际ꎬ
的问题ꎬ共同把我省 IPTV 系统建设好、管理好、运营好、监管好ꎬ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ꎮ 要继续按照时间节点ꎬ倒排时

(整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IPTV集成播控平台实施细则.

(整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IPTV集成播控平台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EPG系统应支持高可靠性、分布式部署,
可平滑扩展支持大规模用户。
第二十九条集成播控平台管理服务器应实时监控EPG
服务器集群CPU利用率、内存利用率、在用进程个数等状态,
适时调整EPG系统的响应速度。
第三十条EPG模板在正式发布全网前,应进行预发布和
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EPG模板应在媒体实体内容
静音等故障,并形成结果报表。
第十五条内容编排与管理模块应能实现对栏目与内容
的初级打包与分类整合。对于编目信息不完善的节目,应进
行编目补充与完善。
第十六条节目上下线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节目上下线过程中应配置人工审核环节,完成内
容审核和技术审核后方可正常上线;
精品文档
(二)应在正式IPTV点播平台对应内容下线后进行点播
播出服务器输出的节目IP流应严格遵循IP组播协议标准,采
用UDP、RTP等主流的封装格式,确保IP流输出不间断。
第二十四条轮播播控软件应实现主备信号同播,并可
实现主备信号快速切换,播出信号中断时,应能实时切换垫
片信号。应具备准确的播出串联单逻辑时间及播出素材就绪
情况检查功能。
第五节外部接口
第二十五条集成播控平台主备核心交换机应分别通过
库内容下线操作,点播节目实体内容应先于对应EPG内容上
线,应晚于对应EPG内容下线。
第十七条应采用版权著录等方式对节目内容进行数字
版权录入,采用DRM加密、数字水印等技术对节目进行内容
源的加密和密钥管理,保证版权安全。
第十八条点播节目的迁移分发应采用安全的传输方
式,并启用校验及认证机制,应可对分发失败的任务进行重
(一)应符合通用的国际工业化标准;应支持热旁路路

(整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IPTV集成播控平台实施细则.

(整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IPTV集成播控平台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IPTV集成播控平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二〇一一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编写目的 (1)第二条适用范围 (1)第二章系统配置要求 (1)第一节供配电系统 (1)第三条外部电源 (1)第四条供配电系统 (1)第二节直播系统 (2)第五条系统功能 (2)第六条信号源 (2)第七条信源接入模块 (2)第八条信源分配 (2)第九条接收单元 (2)第十条编码 (2)第十一条输出链路 (3)第十二条直播节目单 (3)第三节点播系统 (3)第十三条系统功能 (3)第十四条节目内容库管理模块 (3)第十五条内容编排与管理模块 (3)第十六条节目上下线 (3)第十七条数字版权管理 (4)第十八条迁移分发 (4)第四节轮播系统 (4)第十九条系统功能 (4)第二十条节目迁移 (4)第二十一条节目技审 (4)第二十二条编单软件 (4)第二十三条节目IP流 (4)第二十四条播控软件 (5)第五节外部接口 (5)第二十五条传输链路 (5)第二十六条数据交互及管理控制 (5)第六节 EPG系统 (5)第二十七条系统功能 (5)第二十八条系统性能 (5)第二十九条集成播控平台管理服务器 (5)第三十条EPG模板发布 (5)第三十一条EPG模板安全 (6)第三十二条EPG系统接口 (6)第三十三条边缘EPG系统 (6)第七节业务运营管理系统 (6)第三十四条系统功能 (6)第三十五条系统接口 (6)第三十六条话单服务器 (6)第三十七条第三方系统 (6)第三十八条统计分析 (6)第八节灾备与应急播出 (7)第三十九条灾备与应急播出系统 (7)第三章基础支撑平台 (7)第一节网络架构及设备 (7)第四十条网络架构 (7)第四十一条网络设备通用要求 (7)第四十二条核心交换机配置 (7)第四十三条核心交换机性能 (7)第四十四条协议支持 (7)第二节服务器 (8)第四十五条服务器类型 (8)第四十六条数据库服务器 (8)第四十七条关键业务应用服务器 (8)第四十八条其它服务器 (8)第三节存储 (9)第四十九条存储设备类型 (9)第五十条NAS存储服务器 (9)第五十一条磁盘阵列 (9)第四章辅助系统 (9)第一节机房环境 (9)第五十二条机房环境 (9)第五十三条消防设施 (9)第五十四条安全防范 (9)第二节播出及电力、环境监测 (10)第五十五条播出监测 (10)第五十六条电力和环境监测 (10)第三节产品测试系统 (11)第五十七条系统功能 (11)第五十八条产品测试系统设计原则 (11)第五章运维及技术管理 (11)第一节运维管理 (11)第五十九条运行指标 (11)第六十条运维与技术管理制度 (11)第六十一条运维工作流程和设备操作流程 (12)第六十二条维护管理 (12)第六十三条工具、器材和备品备件管理 (13)第六十四条维护器材 (13)第六十五条代维管理 (13)第二节技术管理 (14)第六十六条试播期管理 (14)第六十七条点播节目管理 (14)第六十八条应急预案管理 (14)第六十九条重要保障期管理 (14)第七十条临时停播管理 (15)第七十一条运行变更管理 (15)第七十二条施工管理 (16)第七十三条事故管理 (16)第七十四条报表管理 (17)第七十五条技术资料管理 (17)第七十六条技术安全管理 (17)第七十七条安全播出检查和考核 (17)第七十八条安全播出风险评估 (18)第三节信息安全管理 (18)第七十九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18)第八十条信息安全管理 (18)第八十一条运行监测 (18)第八十二条安全测试 (18)第四节人员管理 (19)第八十三条岗位设置 (19)第八十四条人员要求及培训 (19)第六章附则 (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IPTV集成播控平台安全播出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当前阶段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当前阶段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当前阶段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4.24•【文号】新广电发〔2015〕97号•【施行日期】2015.04.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当前阶段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广电发〔2015〕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三台: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三网融合总体方案、试点方案和总局关于IPTV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三网融合推广阶段文化安全保障工作,现就当前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涉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三网融合方案和总局有关政策要求,加快完成全国统一的IPTV集成播控平台体系建设IPTV是三网融合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业务。

2010年,国务院下发了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和试点方案,明确“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节目的统一集成和播出监控,负责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版权等管理。

其中,用户端、计费管理由合作方协商确定,电信企业可提供节目和EPG条目,经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审查后统一纳入节目源和EPG。

”针对用户端、计费管理问题,2011年,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召开主任会议,确定“IPTV用户端和计费管理,可采取由合作方‘双认证、双计费’的方式进行合作。

”根据国务院要求和我国三网融合推进的实际需要,总局于2010年7月和2012年6月分别下发《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局〔2010〕344号)和《关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发〔2012〕43号),明确我国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实行全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采取中央、省两级构架。

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技术实施方案建议书

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技术实施方案建议书

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实施方案建议书二〇一〇年七月目录1.三网融合架构................................................................................................... - 4 -2.IPTV集成播控平台内部功能.......................................................................... - 6 -2.1.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 - 7 -2.2.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 - 8 -2.3.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与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之间的接口.......... - 9 -2.4.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对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的授权管理........ - 10 -3.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分发系统的接口................................................ - 11 -3.1.接口方案................................................................................................ - 11 -3.2.关键业务流程........................................................................................ - 13 -3.2.1.开机认证流程............................................................................... - 13 -3.2.2.业务鉴权及EPG侧产品订购流程............................................. - 14 -3.2.3.内容注入传输网络和播放流程................................................... - 15 -3.2.4.用户管理及产品受理流程........................................................... - 16 -3.2.5.计费............................................................................................... - 16 -4.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实施方案............................................................. - 17 -4.1.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外部对接实施方案.................................... - 17 -4.2.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部署配置.................................................... - 18 -5.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实施机房要求..................................................... - 26 -5.1.机房建筑要求........................................................................................ - 26 -5.2.机房温度要求........................................................................................ - 26 -5.3.机房湿度要求........................................................................................ - 27 -5.4.机房温度变化率要求............................................................................ - 27 -5.5.机房洁净度要求.................................................................................... - 27 -5.5.1.灰尘粒子浓度要求....................................................................... - 27 -5.5.2.气体浓度要求............................................................................... - 27 -5.6.机房电磁干扰要求................................................................................ - 27 -5.7.机房噪声要求........................................................................................ - 28 -5.8.机房静电干扰要求................................................................................ - 28 -5.9.机房承重要求........................................................................................ - 28 -5.10.机房交流电压及其波动范围要求及接地电阻值要求................... - 28 -5.10.1.机房交流电压及其波动范围要求.......................................... - 28 -5.10.2.接地电阻值要求...................................................................... - 30 -5.11.机架规格........................................................................................... - 30 -5.12.安全要求........................................................................................... - 31 -5.13.其他说明........................................................................................... - 31 -6.项目实施进度表............................................................................................. - 32 -7.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实施建设流程..................................................... - 33 -7.1.项目建设的流程图................................................................................ - 33 -7.2.项目各阶段的具体工作........................................................................ - 33 -7.2.1.工程准备阶段............................................................................... - 33 -7.2.2.工程规划设计阶段....................................................................... - 35 -7.2.3.工程实施阶段............................................................................... - 35 -7.2.4.工程收尾阶段............................................................................... - 36 -本方案为三网融合IPTV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的技术方案,包括总体架构、技术规范、参数标准、平台配置、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工程准备等事宜,这些要素的有效贯彻是项目实施的成功关键。

四川 IPTV 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方案

四川 IPTV 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方案

四. 1. 2.

实施计划与建设进度.........................................13 四川 IPTV 播控平台建设流程 .................................13 各阶段具体工作内容: ......................................14 2.1. 项目准备阶段..........................................14 2.2. 工程规划设计阶段......................................14 2.3. 工程实施阶段..........................................15 2.4. 工程收尾阶段..........................................15 3. 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16 四川 IPTV 集成播控平台机房具体情况..........................17 安全保障方案...............................................19 1. 2. 3. 4. 实现架构 ..................................................19 对不同播出内容的监控方式 ..................................20 对服务器、网络的安全监控方式 ..............................20 形成完善的软件、硬件系统的保障体系 ........................20
五. 六.

四川广电IPTV播控平台监控接口、上行注入站技术及对接合作方案

四川广电IPTV播控平台监控接口、上行注入站技术及对接合作方案
方案》、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国协办函(2010)3 号、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局(2010)344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四川 唯一省级 IPTV 集成播控平台由中央电视台会同四川广播电视台 按照全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的原则联合 建设,由四川广播电视台负责 IPTV 业务内容、产品的规划和业务 运营管理。
67
三.播控平台接口说明
包括如下接口: A1 接口:四川 IPTV 集成播控分平台的内容管理系统通过该接口向运营 商的传输网络注入媒体内容、直播流及直播流录制节目单。 A2 接口:传输网络向四川 IPTV 集成播控分平台输出用户播放记录,播 控平台进行格式转换后输出给 BOSS 系统或统计系统。 B1 接口:用户管理接口。运营商的 BOSS/CRM 通过该接口对用户的 IPTV 业务进行开户、销户、产品套餐转换、产品订购/退订等管理操作。 B2 接口:详单同步接口。四川 IPTV 集成播控分平台将运营数据同步给 BOSS 系统,可用于计费、客服、和统计等用途。运营数据包括用户的订 购记录、观看记录、浏览记录、开机记录等。 C1 接口:EPG 访问接口。用户终端通过该接口浏览 EPG,进行互动操作。 四川广电网络公司运营商如向四川 IPTV 集成播控分平台提供节目和
2台
做系统热备,服务器参考 DELL R810
N台
视节目数量而定;CPU(双核或以上)
2.4G,内存 2G 或以上
CPU(双核或以上)2.4G,内存 2G 或以
2台

四川广播电视台
二 0 一 0 年八月六日
66
三、四川 IPTV 集成播控平台与四川广 电网络公司对接方案
一.双方定位 按照国务院《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和《三网融合试点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有线电视视频点播试点和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有线电视视频点播试点和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有线电视视频点播试点和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12.24•【文号】广发办字[2001]1495号•【施行日期】2001.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有线电视视频点播试点和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2001年12月24日广发办字[2001]1495号)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17号)和国家广电总局《有线电视视频点播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广电总局第4号令),就开展视频点播业务的试点和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开展视频点播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广电总局对全国视频点播业务的总体规划,适应本地区的经济、文化、科技、社会需求等发展状况,具备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市场条件,确保广电部门负责节目的制作、传输、播出和经营管理。

二、有线电视网上视频点播业务原则上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成立的广播影视集团开办,在保证播出机构负责节目的组织、播出和宣传管理的前提下,各级网络公司分工负责、利益共享。

开办单位应具备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资金、技术、人员等综合实力和网络技术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宣传任务和转播任务。

三、视频点播的技术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广电总局《有线数字电视广播信道编码与调制规范》、《我国现阶段数字电视系统用户终端体制的意见》的技术要求和有条件接收系统的管理规定,系统所使用的关键设备应具备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

四、建立视频点播节目库,做到内容丰富、导向正确、信息量大、版权合法,能多方面满足群众的要求,并建立完善的节目审查、播出管理制度,制定可行的节目监控方案。

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单位,应将播出的视频点播节目实时传送到当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并将电子节目单利用网络传送到国家广电总局。

IPTV集成播控平台实施细则

IPTV集成播控平台实施细则

附件9:《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IPTV集成播控平台实施细则(暂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二〇一四年十月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IPTV集成播控平台安全播出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关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技术系统配置及运行、维护、技术管理工作。

本实施细则中IPTV集成播控平台是指对IPTV节目从播出端到用户端实行管理的播控系统。

第三条IPTV集成播控平台实行两级架构(以下简称“总、分平台”),技术系统主要包括:节目内容统一集成和播出控制、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版权以及增值服务、安全管理等技术子系统,在本细则中,将用户管理、计费管理、版权管理等技术系统统一称为“运营管理类技术子系统”。

第二章系统配置要求第一节总体网络架构第四条集成播控平台内部网络应根据应用系统、业务流程、数据流向和播出安全相关度进行网络结构设计,网络结构应有清晰的层次,以便于进行网络逻辑隔离、访问控制、结构调整和应急处理,不同网络边界之间应设置网络访问控制。

第五条网络的业务处理能力和网络带宽应具备冗余空间;应为网络设备、通信线路和重要的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配置冗余,避免关键点存在单点故障,要定期对冗余配置进行验证测试。

第六条内部网络应根据业务类型、功能、重要性、工作职责、信息等级、服务流程、终端用户、物理位置等因素划分安全域,并按照方便管理和控制的原则划分不同的子网或网段,为各子网、网段分配地址段,业务边界应清晰;各安全域应当按照面临的风险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防护策略和措施,后台管理、数据库、播出等相关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应有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第七条集成播控总、分平台之间,及与IPTV内容服务平台、IPTV传输网络、IPTV监管平台之间存在互连关系。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3/32
重点项目 设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2023 年中国电信上海分公司云化 上 海 电 信 工 程 有 限
IPTV 业务管理平台研发项目
公司
TOP3 TOP4 TOP5 TOP6 TOP7 TOP8 TOP9 TOP10
2022 年云网管服务采购项目单一 上 海 极 玛 云 计 算 科
(2)通信设备(259)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2022 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家庭全 光纤组网终端 FTTR 设备采购项目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批
4525.2
2022-10-14
TOP2
货物-通信网络配套设备和材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
皮基站和飞基站设备
份有限公司
980.5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4 日 生成
2/32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 服务 通信设备 物业管理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334 个、259 个、209 个。其中通信设备 信息系 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12662.83 万元、8674.84 万 元、3242.69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1.4.1 重点项目
(1)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334)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2022 年南区局复旦大学附属中山 上 海 恒 联 网 络 有 限 医院 5G 智慧医疗生态圈平台建 公司

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建议书

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建议书

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实施方案建议书目录1.三网融合IPTV集成播控平台总体架构 .......................... - 4 -2.IPTV集成播控平台部功能..................................... - 6 -2.1.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 - 7 -2.2.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 - 8 -2.3.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与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之间的接口... - 9 -2.4.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对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的授权管理.. - 10 -3.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分发系统的接口...................... - 11 -3.1.接口方案.............................................. - 11 -3.2.关键业务流程.......................................... - 13 -3.2.1.开机认证流程..................................... - 13 -3.2.2.业务鉴权及EPG侧产品订购流程..................... - 14 -3.2.3.容注入传输网络和播放流程......................... - 15 -3.2.4.用户管理及产品受理流程........................... - 16 -3.2.5.计费............................................. - 16 -4.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实施方案 ............................ - 17 -4.1.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外部对接实施方案................ - 17 -4.2.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部署配置........................ - 18 -5.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实施机房要求 ........................ - 26 -5.1.机房建筑要求.......................................... - 26 -5.2.机房温度要求.......................................... - 26 -5.3.机房湿度要求.......................................... - 27 -5.4.机房温度变化率要求.................................... - 27 -5.5.机房洁净度要求........................................ - 27 -5.5.1.灰尘粒子浓度要求................................. - 27 -5.5.2.气体浓度要求..................................... - 27 -5.6.机房电磁干扰要求...................................... - 27 -5.7.机房噪声要求.......................................... - 28 -5.8.机房静电干扰要求...................................... - 28 -5.9.机房承重要求.......................................... - 28 -5.10.机房交流电压及其波动围要求及接地电阻值要求.......... - 28 -5.10.1.机房交流电压及其波动围要求...................... - 28 -5.10.2.接地电阻值要求.................................. - 30 -5.11.机架规格............................................ - 30 -5.12.安全要求............................................ - 31 -5.13.其他说明............................................ - 31 -6.项目实施进度表 ............................................ - 32 -7.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实施建设流程 ........................ - 33 -7.1.项目建设的流程图...................................... - 33 -7.2.项目各阶段的具体工作.................................. - 33 -7.2.1.工程准备阶段..................................... - 33 -7.2.2.工程规划设计阶段................................. - 35 -7.2.3.工程实施阶段..................................... - 35 -7.2.4.工程收尾阶段..................................... - 36 -本方案为三网融合IPTV试点地区集成播控分平台的技术方案,包括总体架构、技术规、参数标准、平台配置、实施计划、项目管理、工程准备等事宜,这些要素的有效贯彻是项目实施的成功关键。

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规范对接工作方案-Jiangsu

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规范对接工作方案-Jiangsu

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规范对接工作方案为在IPTV领域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快实现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的规范对接,推动IPTV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包括以互联网电视名义开展的IPTV业务)。

一、严格按政策要求推进规范对接IPTV集成播控平台和传输系统相关开办单位要按照广电播出机构负责集成播控、电信企业负责信号传输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务院三网融合推广方案,落实《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总局第6号令)、《关于三网融合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局〔2010〕344号)、《关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发〔2012〕43号)、《关于当前阶段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广电发〔2015〕97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按以下要求规范对接:(一)广电播出机构负责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IPTV节目的统一集成和播出监控,负责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版权等管理;电信企业负责为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用户端之间提供信号传输和相应技术保障。

(二)IPTV的全部内容和EPG(包含电信企业提供的内容和EPG条目),由IPTV集成播控平台审核通过后进行统一集成,经一个对接接口统一提供给电信企业的IPTV传输系统。

未经集成播控平台审查的内容和EPG条目一律不得纳入节目源和EPG。

(三)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将内容传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集成播控分平台,分平台再将总平台的完整内容和分平台的内容传至本省(自治区、直辖市)IPTV传输系统,IPTV传输系统不得传输其他来源的内容。

(四)各集成播控分平台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IPTV用户的开通、鉴权、计费等日常运营管理,可与传输系统采取“双认证、双计费”的方式对用户端和计费进行管理。

(五)IPTV集成播控总分平台和传输系统开办单位根据广电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向IPTV监管平台提供节目信号接口和数据接口,将IPTV节目信号和运行数据准确、完整、真实、有效地传送到广电总局指定地点和监管平台上,并永久授权无偿接收。

《中国电信IPTV业务合作方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电信IPTV业务合作方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电信IPTV业务合作方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篇:中国电信iptv业务合作方维护管理实施细则中国电信xx公司iptv业务合作方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规范我省iptv业务合作方(以下简称合作方)维护管理,支撑公司iptv业务发展,适应公司组织架构职责调整,省媒体支撑中心、媒体运营部在广泛征求省相关部门及市(州)分公司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中国电信xx公司iptv业务合作方维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明确了对iptv业务合作方入网管理流程、业务调整流程、网络调整流程、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工作内容和流程。

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省公司。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iptv业务合作方(以下简称“合作方”)指在iptv业务运营过程中与中国电信xx公司合作的内容提供商和内容运营商,为iptv 业务运营提供视听类和非视听类内容,具体分为增值业务合作方(如游戏、音乐、教育、视频点播服务等)和直播节目源合作方(仅提供直播节目源,如部分本地电视台)。

第二条为保障iptv业务安全可靠运行,规范合作方维护管理,促进iptv业务发展,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电信xx公司及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合作方入网管理流程第四条合作方入网需求受理(一)省媒体运营部直接受理合作方需求。

(二)市州本地节目源引入,由市州电视宽带部向省媒体运营部提出需求。

(三)省媒体运营部通过oa业务协调单向媒体支撑中心发起合作方入网需求,并提交合作方入网技术方案:1.增值业务合作方至少包括网络组网图、设备功能及数量、设备安装位置、设备主要性能指标与业务适配能力、合作方至电信链路配置情况,各种典型场景下应急处置预案等。

合作方入网技术方案模板详见附件1。

2.直播节目源上线,合作方至少提供频道名称、频道号、入流ip 地址及端口号、出流ip地址及端口号、频道视频流码率、是否启动回看、时移等。

第五条技术方案评审省媒体支撑中心组织增值业务合作方等相关单位进行入网技术方案评审。

广电总局称12试点城市完成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

广电总局称12试点城市完成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

广电总局称12试点城市完成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有线电视》
【年(卷),期】2011()S1
【摘要】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张篖伪硎荆壳?12个试点城市已经基本完成了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三网融合"已经取得实质性的推进。

目前电信部门、广电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按照中央的部署推进三网融合。

【总页数】1页(P415-415)
【关键词】三网融合;试点城市;集成;播控;广电;电信部门;总局;平台建设;实质性;推进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N943.6
【相关文献】
1.总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IPTV集成播控平台 [J], 李彦;
2.四川IPTV集成播控平台通过广电总局验收 [J],
3.IPTV集成播控四川分平台提前完成对接工作 [J],
4.广东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直播系绕建设概述及运维探讨 [J], 单兴中;黄颖波;刘涛
5.12城市完成IPTV集控平台建设 [J], 无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
第三节 业务系统 第十一条 节目内容统一集成和播出控制技术子系统主要由直播、 点播 分系统及 EPG、运营管理类技术子系统构成。 第十二条 直播分系统主要实现信源播控、信源接入、信源分配、编转 码、直播流调度输出等功能。 第十三条 为保证直播信号传输稳定可靠, 直播分系统网络应采用独立 的网络及传输链路,以实现组播与单播有效分离,避免相互干扰。 第十四条 信源播控应包括节目单提交确认、串联单逻辑时间检查、播 出素材就绪情况检查、节目自动技审、数据校验、人工播前审核、主备信 号同播等功能。 第十五条 采用流方式的播出服务器,其单台输出 IP 流的路数应根据 服务器性能合理配置,确保播出服务器输出的码率稳定。 第十六条 重要节目信源接入应采用至少两路不同物理路由或不同传
5
监测信息等方式对直播节目的安全播出状况及信号的质量进行记录,异态 信息应保存一年以上; (四)应具备对分发至网络运营商目标站点的节目分发状态进行监控 的能力。 第三十五条 电力和环境监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的有关规 定; (二)应配置具备声光报警功能的电力和环境集中监控系统,对配电 系统中的主要运行参数和关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集中监测,并对机房的温 度、湿度等环境状态进行监测。 第三十六条 应对节目上载、系统操作、设备机房、UPS 主机及电池室、 缆线集中点、室外设备等播出相关的重点部位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 严格对机房门禁系统进行权限控制,防范机房非法进入。 第六节 基础软硬件设备技术要求 第三十七条 IPTV 集成播控平台基础软硬件设备主要包括通用系统软 件、编转码设备、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等。各软硬件 设备指标和采购,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 第三十八条 编转码设备应具备双电源、主备输出接口,在断电或者重 启后,应保留原有配置信息;编转码设备应根据业务需要配备在线冗余。 第三十九条 通用操作系统及数据库软件应能与业务系统完全兼容, 并 根据业务需要能够进行补丁升级。 第四十条 数据库服务器和关键业务应用服务器应采用双机或多机构 成高可用集群系统; 配件应具备热插拔功能;应根据服务器的总数量配置一 定比例的冗余。 第四十一条 存储设备应支持数据镜像以及数据保护功能。 存储容量占
输方式的链路,且能够满足主备信源间自动、手动切换和应急跳接。信源 分配链路应具备冗余,各分配环节关键设备应根据节目重要程度进行合理 规划。 第十七条 信源编码码率应满足信号质量要求和网络传输带宽要求。 重 要节目编、转码设备应采用 1+1 备份方式,其他节目应采用 N+1 备份方式。 直播流输出应采用两路不同物理路由或不同传输方式的链路。 第十八条 应配置应急垫播流系统, 当信源中断和非法信号插入时可及 时切换至应急垫播播出。 第十九条 点播分系统主要实现节目库管理、节目编排、节目审核、节 目上下线、节目迁移分发等功能。 第二十条 应在节目入库、节目上线前配置内容和技术审核环节,确保 节目的准确及完整性。节目库应具备恢复机制,并定期进行节目文件完整
附件 9: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IPTV 集成播控平台实施细则 (暂行)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 IPTV 集成播控平台安全播出及信息安全管理工 作,根据《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相关信息系统安全 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关于 IPTV 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 IPTV 集成播控平台的技术系统配置及运 行、维护、技术管理工作。 本实施细则中 IPTV 集成播控平台是指对 IPTV 节目从播出端到用户端 实行管理的播控系统。 第三条 IPTV 集成播控平台实行两级架构 (以下简称 “总、 分平台” ) , 技术系统主要包括:节目内容统一集成和播出控制、电子节目指南(EPG)、 用户端、计费、版权以及增值服务、安全管理等技术子系统,在本细则中, 将用户管理、计费管理、版权管理等技术系统统一称为“运营管理类技术 子系统”。
6
用率峰值应不超过设计存储容量的 80%, 超过 80%时应进行数据迁移或扩容。 第四十二条 交换机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应大于 1 万小时; 核心交换机 应为双机,背板、系统板、I/O 板等关键配件应考虑冗余、电源、风扇应可 热插拔;每台交换机负载不应超过处理能力的 50%。 第四十三条 网络安全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要求, 满足系统安全 防护的需要,硬件设备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应大于 25000 小时。 第七节 机房环境 第四十四条 机房温度、湿度、防尘、静电防护、接地、布线、外部环 境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A 级电子信息系统机 房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房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广播电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Y 5067)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机房安全防范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 别》(GA 586)的有关规定。应对重要设备进行电磁屏蔽,防止外部磁场 对设备的干扰和电磁信号泄露。 第四十七条 存放重要数据、 软件的各类记录存储介质的存储地点应符 合防火、防水、防震、防腐、防鼠害、防虫蛀、防静电、防磁、防盗和温 度要求,确保其不受损、不丢失、不被非法访问和信息不泄露。 第八节 维护器材 第四十八条 应设立备品备件库,系统核心服务器、交换机重要部件应 配置备件,常规服务器、工作站、交换机等应根据系统规模配置相应数量 的备品,系统应常备线缆、跳线等应急工具。 第四十九条 应配置维护、检修、故障处理所需的工具、材料。应按照
7
实际情况配置码流分析仪(码流分析软件)、质量分析仪、网络测试仪等 必要的仪器仪表。 第九节 灾备与应急播出 第五十条 灾备与应急播出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根据当地地质、气候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二) 当发生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 IPTV 业务系统短时间无法恢复时, 应能够应急播出重要节目; (三)宜设置异地灾备系统或与其他集成播控平台进行互备。
3
性校验。 第二十一条 节目上下线环节应具备日志记录、审计功能,对已上线的 节目应具备监看环境。下线节目恢复上线时,应重新审核。 第二十二条 节目迁移分发应启用校验及认证机制, 并确保分发链路的 畅通。分发链路宜具备冗余,且采用不同物理路由或不同传输方式。 第二十三条 EPG 技术子系统实现内容展现、数据处理、逻辑控制和操 作维护等功能。 第二十四条 EPG 模板在正式发布前,应进行预发布和审核,待审核通 过后方可发布; 应对已发布的 EPG 模板进行归档备份,模板压缩包应采用 加密方式予以保护;EPG 模板文件应定期进行文件完整性检查,以防止被篡 改。EPG 服务器应实施防篡改机制,禁止通过互联网远程登录 EPG 系统进行 相关操作。 第二十五条 应对用户开机登录、业务订购、业务使用等过程进行认证 鉴权,并产生用户费用信息详单。应通过与运营商之间的接口实现用户信 息、用户操作记录、业务订购信息的同步。 第二十六条 用户、计费等核心数据应进行备份,并配备相关安全防护 措施,以防止数据被泄露、窃取及篡改。每次备份数量不少于 2 份,备份 介质应异地存放,妥善保管。 第四节 其他技术系统 第二十七条 增值服务技术子系统应具备应用接入申请、 人工审核及注 销功能。应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以防止内容被篡改。应配置相关监管功能, 确保内容的准确性。 第二十八条 数据库在设计时任何类型的入口都应在安全规则和文档 中说明,应有恢复机制;安全结构应能够防止外部干扰和破坏,数据库管 理系统进程应与用户进程隔离,核心数据库应部署数据库审计与风险控制
第三章 运维与技术管理
第一节 运维管理
第五十一条 应建立安全管理领导机制。安全领导小组应采用统一领 导、分级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制定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整体统 筹、归口、协调和组织各类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定安全管理的总体目标 和策略;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监督评价体系,健全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指 导、监督和考核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十二条 应根据自身系统特点,在系统设计、上线、运行和改造等 环节设置安全责任点,各安全责任点应设置安全管理员,责任落实到人。 第五十三条 应配合监管部门接入监管数据采集系统及提供必要的安 装和运行条件;应按照监测监管部门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信息;对置于其 管辖范围内的监测监管技术系统及其附属设施提供安全保护。 第五十四条 分平台应配合总平台进行监管数据的对接, 并提供直播及 点播节目码流、EPG 信息、平台运行数据、机构信息等。 第五十五条 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结合集成播控 平台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运维与技术管理制度,根据节目内容统一集成
第二章 系统配置要求
第一节 总体网络架构 第四条 集成播控平台内部网络应根据应用系统、业务流程、数据流向 和播出安全相关度进行网络结构设计,网络结构应有清晰的层次,以便于 进行网络逻辑隔离、访问控制、结构调整和应急处理,不同网络边界之间 应设置网络访问控制。 第五条 网络的业务处理能力和网络带宽应具备冗余空间; 应为网络设 备、通信线路和重要的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配置冗余,避免关键点 存在单点故障,要定期对冗余配置进行验证测试。 第六条 内部网络应根据业务类型、功能、重要性、工作职责、信息等
4
系统。 第二十九条 应对节目进行数字版权录入及管理,保证版权安全。 第三十条 应配置产品测试环境, 对软、 硬件产品上线前进行模拟测试。 有条件的单位宜建设包括所有业务功能在内的、独立的最小测试系统,测 试系统各模块软件版本应与现网保持一致。 第五节 安全监控管理中心 第三十一条 应配置安全监控管理中心, 实现全网的安全管理, 从监控、 审计、风险、运维等方面,对网络及业务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性能、维 护情况、操作情况、外联情况、远程访问情况、安全情况和系统升级、漏 洞修复、审计等进行监控、记录和管理,对异态应当设置多种报警形式。 第三十二条 远程访问监控应能够支持安全监控管理中心的集中管理, 对异常业务交易及时报告,具备对监控事件的实时性响应和报警功能,并 能够根据异常事件的类型和严重程度进入相关事件处理流程;可以对访问 用户的来源进行监控。 第三十三条 病毒监控应能够支持集联控制, 能够支持安全监控管理中 心的集中管理,具备报警功能。 第三十四条 监控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具备对远程访问、信源接入、编转码、分配、传输、回看等 环节监测能力。重要节目应进行视音频实时监听监看;应对编码器输出、 播出链路输出、分发业务回传等重要节点信号的码流、视音频等进行自动 监测,并具备信号、码流异态声光报警功能; (二)应配置网管监控系统,对系统中主要设备具备管控能力,对播 出及信息系统关键设备、软件、网络、存储等状态等进行实时监测,并具 备异态声光报警功能; (三)应对所有监控工作进行记录务流程、终端用户、物理位置等因素划分安全域,并按照方便管理 和控制的原则划分不同的子网或网段,为各子网、网段分配地址段,业务 边界应清晰;各安全域应当按照面临的风险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防护策 略和措施,后台管理、数据库、播出等相关系统与其他系统之间应有可靠 的隔离防护措施。 第七条 集成播控总、分平台之间,及与 IPTV 内容服务平台、IPTV 传 输网络、IPTV 监管平台之间存在互连关系。集成播控总、分平台之间和集 成播控分平台与 IPTV 传输系统之间, 应采用两路不同物理路由或不同传输 方式的链路进行互连,主备链路应具备自动和手动切换功能。IPTV 内容服 务平台与集成播控平台间应采用专线方式接入。 第二节 供配电系统 第八条 外部电源应符合以下规定:应接入两路外电,其中至少一路应 为专线;当一路外电发生故障时,另一路外电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第九条 供配电系统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高、低压供配电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二)应设对应于不同外电的、互为备用的工艺专用变压器;播出负 荷供电应设两个以上引自不同工艺专用变压器的独立低压回路,单母线分 段供电并具备自动或手动互投功能; 主要播出负荷应采用不间断电源 (UPS) 供电,UPS 电池组后备时间应满足实际负荷工作 30 分钟以上;应配置自备 电源,保证播出负荷、机房空调等相关负荷连续运行;主备播出设备、双 电源播出设备应分别接入不同的 UPS 供电回路。 第十条 智能电源设备应实施必要的信息安全防护, 禁止通过外部网络 进行远程维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