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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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店面管理制度
一、员工管理行为准则
(一)严格执行相关考勤制度,遵守作息时间,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工作前必须把分责区卫生打扫干净,包括地面、背柜、试香台、产品、玻璃等,整理并清洁柜台产品及试用装。如检查发现分责区卫生有明显灰尘或污物、背柜陈列凌乱不丰满或试用装缺、残等现象,即为不合格,每次每项交快乐基金5元;
(三)工作前需必须整理好仪容仪表。
1.制服整洁,熨烫平整并按标准统一着装(带领结,衬衫扎入裤内,袖扣系好),穿黑色鞋子。如制服丢失或破损,由当事人按原有尺码负责重新购买。
2.发型干净清爽,梳理整齐。长发束起,不过肩短发梳理服帖,自然散下。不披头散发,刘海不得盖住眼晴。手掌干净清洁,指甲不超过2毫米,如有涂有指甲油,请保持甲油完好。
3. 按统一要求化全妆(含:底妆、眼妆、唇妆)上岗。
4.佩戴饰品不可过于夸张,每人饰品限两件。
上述每项,首次每违反给予警告,警告不改者每违反一次交快乐基金20元。
(四)工作时应精神抖擞,热情、礼貌地接待客人。
为了展现FC高端店的形象,员工需严格执行轮流迎客制度,确保每时每刻都有员工在店门处微笑迎客,轮流替换,顾客进店时,迎客员工转变为主要销售人员(欢迎光临FC),并伴随顾客进店推销产品,这时其它员工需立即补位,在
店门微笑迎客。以此类推,依次循环。
1.工作时,员工在店内不允许倚靠墙壁或者桌椅、跷二郎腿或是张开双腿就坐,坐姿、立姿都要讲究大方得体,每违反一次交快乐基金5元;
2.迎宾员工应热情引导客人进店。其她员工应热情、礼貌地接待,不得无视客人存在、拒客、挑客或是抢客,每违反一次交快乐基金5元;
3.员工任何时候不可在店内吸烟,吃饭,吃零食;为防止饥饿可在就餐区吃无异味干粮。在不影响店面销售的情况下,一次只能有一名店员到就餐区吃东西,每次不能超过五分钟。吃完后务必将桌面擦洗干净,保持就餐区桌面清洁,每违反一次交快乐基金5元;
4.员工上班时不得有嬉笑打闹、吸烟、喝酒、睡觉或说粗话等影响店面形象的行为,每违反一次每人交快乐基金5元;
5.员工禁止在接待客人时接听或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收发与工作无关的短信,没有客人时,接听电话(发短信)时间不能超过2分钟/次。每违反一次交快乐基金5元;
6.员工在接待客人时,必须使用标准礼貌用语讲、普通话,如客人坚持使用家乡话回应即可配合客人说家乡话;
7.工作时严禁坐在电脑前玩游戏,看电影;员工之间闲聚聊天、玩手机游戏、唱歌、会私人朋友(朋友购物除外)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违反一次交快乐基金5元;
8.柜台展示试用装不能带离店面使用,每违反一次交快乐基金5元;
9.工作时不接受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者,一经核实一次交快乐基金20元,因工作之事顶撞管理人员,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并交快
乐基金50元,二次开除;
10.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个员工都有权反映给管理人员,如私下说一些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一些不利于团结的事,一经核实每违反一次交快乐基金50元,二次开除;
11.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不认真负责,没有完成管理人员分配的工作任务,将负面情绪带到工作,中降低服务标准,引起客人投诉或流失,视情节严重性,一次警告并交快乐基金20~200元,二次开除;
12.员工在销售产品时,必须介绍清晰、明确,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销售时其她员工不可随意参与销售话题和报价,如为临时帮助性质,应点到为止。不可出现抢客行为;
13.员工损坏公司财物或产品,按照赔偿价赔偿。
14.员工私自拆封使用产品,未经过收银台付款直接使用,按照零售价赔偿,并另交10元快乐基金;
15.员工如有损店面形象利益,泄漏店面机密行为,按情节轻重一次交快乐基金50~100元,严重者开除;
16.员工偷窃或协助他人偷窃店面财物,一经查实,当月工资奖金全部取消并开除,情节严重将交予警察处理;
(五)工作结束后,当班各位员工要配合收银员在工作交接本上详细登记当班总营业额,及其他特殊需要交接的工作事宜(如临售罄产品登记、价格或货柜陈列调整、产品试用装及工作美妆工具完好情况、客人特殊要求登记、当班营业额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登记等),以便下一班的员工顺利承接工作。如未登记造成不良后果及损失,由未登记班组承担责任;如登记但未阅知造成不良后果及损失,
由未阅知班组承担责任。由中班下班时,要开启店面门头灯。
二、考勤制度
(一)每日上班时间采取两班倒,具体上班时间为:早晚班:09:30至12:00、18:00至23:00;中班:12:00至18:00;员工到店,即为店内开门营业做准备,交接班时产品必须核准清楚方可离开,晚班离店,整理产品及销售,当日工作必须日清日结;
(二)每日上班由收银统计考勤,店长监督。按实际到店时间登记,从开班时间开始,3分钟后算迟到,迟到按每分钟1元交快乐基金,迟到超过30分钟交快乐基金50元,超过50分钟算旷工,旷工一次交快乐基金100元,无特殊情况旷工三次以上自动离职;
(三)收银员应如实统计考勤情况,如有虚假违者双方一次各交快乐基金20元,超过三次虚假统计双方自动离职,不计发当月工资;
(四)同事之间需要调班、换班,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店长申请,每月不得超过两次,三次视为旷工;
(五)事假扣发当天日工资及当天店内业绩提成,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店长申请,每月不得超过两次,三次视为旷工;临时请假视为旷工。
(六)无任何原因未经批准不来上班的情况为旷工,旷工一次交快乐基金普通员工100元,店长200元。
(七)员工离职须提前一个月向店面管理人员提出申请,临时提出辞职或辞职未经批批准而离职的员工,将视为自动离职,不计发当月工资。
三、卫生标准
(一)店面干净明亮、地面、墙面、顶面无污物、水渍,如遇下雨,要随时用干布将地面、台面(工作台、试香台、收银台)清洁干净,天花板无蜘蛛网和积尘;
(二)货架内外清洁,产品陈列整齐、丰满、有序、干净;
(三)客人的污物随时处理干净,不得留在地面或台面上;
(四)台面保持清洁,不得放置多余物品和私人物品;
(五)所有工作道具、产品试用装保持完好、清洁、干爽、整齐,并放置在指定位置;
(六)卫生间无异味、无污垢、无积水,空气流通。洗手台干净、无水渍,台面不要放置多余的东西;
(七)玻璃门及橱窗干净通透、无印痕。
(八)卫生包干:员工要对各自所属包干区的卫生负责,公共区域由当班全体员工负责,并达到上述要求;
(九)检查监督制度:由店长最终负责,可安排员工轮流担当监督员,对卫生情况全面监督。
违反上述任意一条规定的员工需交快乐基金20元,或每一班组交快乐基金50元。
四、执行制度中所罚的所有款项均设立台账,所有处罚款项用于每月店面员工聚餐或优秀员工奖励及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