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结业考核报名通知
全国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来了!
全国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来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期刊名称】《医师在线》
【年(卷),期】2018(008)014
【摘要】5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司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与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规培医生考核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证书适用范围等一系列焦点问题.根据《通知》,证书的发放和执业注册管理将规范化,并明确2014年7月1日之前入培,按照各省(区、市)有关规定,在各省(区、市)认定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并结业考核合格的,由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有关规定发放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总页数】1页(P5-5)
【作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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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培训包”项目实验性培训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培训包”项目实验性培训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8.12.10
•【字号】津人社办发〔2018〕368号
•【施行日期】2018.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培训
正文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职业培训包”项目实验性培训结业考试有关问题
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8〕368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家职业资格改革要求,严格国家职业标准,维护职业资格证书权威性,现就开展“职业培训包”项目实验性培训结业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类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包”项目实验性培训,由培训机构组织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考试试卷作为实验性培训验证材料,由项目开发单位存入开发档案。
二、各类人员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职业培训包”项目的实验性培训,无
需纳入二期网管理,不再申报职业技能鉴定,不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凡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2018年12月10日。
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目录0100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1)0200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行) (2)0300急诊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3)0400皮肤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4)0500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5)0600神经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6)0700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7)0800康复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8)0900外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9)1000神经外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10)1100胸心外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11)1200泌尿外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12)1300整形外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13)1400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14)1500儿外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15)1600妇产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16)1700眼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17)1800耳鼻咽喉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18)1900麻醉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19)2000病理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20)2100医学检验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21)2200放射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22)2300超声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24)2400核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27)2500放射肿瘤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28)2600医学遗传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29)2700预防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30)2800口腔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32)2900口腔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34)3000口腔颌面外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36)3100口腔修复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37)3200口腔正畸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38)3300口腔病理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39)3400口腔颌面影像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41)1234560700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70800康复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80900外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1000神经外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1100胸心外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1200泌尿外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1300整形外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1400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1500儿外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1600妇产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1700眼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1800耳鼻咽喉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1900麻醉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2000病理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2100医学检验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2200放射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2300超声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2400核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2500放射肿瘤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2600医学遗传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2700预防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2800口腔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2900口腔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3000口腔颌面外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3100口腔修复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3200口腔正畸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3300口腔病理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3400口腔颌面影像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指导标准(试行)。
申请课程考核(考试、考查)审批表
(学籍章)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学籍、教学运行、学生各一份。
****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结业学生
申请课程考核(考试、考查)审批表
编号:
学 号
姓 名
联系电话
入学时间
结业时间
结业证书编号
所属教学点
所学专业名称
学生参加课程考试申请
我申请本学期参加课程考试,请学校给予安排。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历教育部批复
你申请参加本学期的课程考核,已通过我院审核并同意,请您及时查询课程考核信息,查询方式可以通过学院教学管理平台查询。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课一般在课程结束后三天内公布考试信息,考查课一般在课程结束前两周公布考试信息。线上考试网址:,账号:学号,原始密码:学号后六位,考生需凭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考试结束1-4周在学院教学平台查询考试成绩。考试、考查信息和成绩学院不利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高度重视自行查询。同一学期若选择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的考试,几门课程考试时间相冲突,只能选择参加一门课程考试,相冲突的课程请另行填报审批表。若遇学院教学管理平台断网或关闭,可联系教学运行办公室查询考试信息(电话:),无论何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考试。
补修课程的专业须与本人专业一致!
填表本人签字后,交到西区211室(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5号)
学历教育部批复本学期考试课程见下表:
本学期教学第一周 年 月 日
课程名称
考核方式
任课教师
考试班级
上课起止周本人及时填写《换发/补发毕业证书审批表》,按照《结业学生通知》要求办理换发毕业证手续,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学制加两年)内办理;
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安排
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安排
(临床技能考核)
各位考生: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现将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考点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外科)技能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生要求:
1、认真对照考核安排,按规定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提前到达考试地点。
2、考生需着装白大衣、帽子、口罩等必须用品。
3、考生须按照考核安排,在考官及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考试,不得自行打乱考核流程。
4、考生入场不得携带与考核无关物品(书籍等),必须关闭各类通讯设备。
二、考试时间安排:2018.05.26(周六)-05.27(周日)
第一组:2018.05.26上午7:40
第二组:2018.05.26中午12:30
第三组:2018.05.27上午7:40
(具体分组名单见附件)
三、考试地点: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楼A区4楼,候考室在417,将有引导员准时引导学生入场。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8.5.24.。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的通知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30•【字号】•【施行日期】2018.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的通知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委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家卫生计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18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要求,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18年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凡符合《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6〕88号)规定的条件,拟于2018年申请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省直单位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7月7-8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考试内容为申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为闭卷、人机对话形式,总分100分。
四、报名程序(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7-27日。
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点击黑龙江省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专区,注册后进入报名系统。
报名考生必须选择省直考点,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坐落在哈尔滨市地域外的省直单位考生,在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选择当地考点。
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在网上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及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一张后,直接从网上打印《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考生打印《报名表》,签名后连同相关材料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及公示。
合格者由审查人员及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并报主管厅局审查盖章后,由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进行审查确认。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启用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启用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29•【字号】•【施行日期】2018.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启用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各医学高校,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和管理效率,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9月1日启用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北京行政区域内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住培市级管理单位、与住培有关的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培训管理人员、指导医师和参培人员等。
二、工作进度(一)管理部门培训(2018年8月21日-23日)全市统一组织开展使用单位管理部门的培训,介绍管理系统的整体构架,培训和部署专业基地使用前的信息录入工作。
(二)住培基地数据录入(2018年8月24日-26日)培训基地管理部门将本基地基本信息数据录入管理系统,建立本单位使用的系统构架。
(三)专业基地培训(2018年8月27日-30日)住培基地组织对本单位的全部专业基地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介绍管理系统的运行和操作流程,培训和布置专业基地各科室的信息录入工作。
完成指导医师用户建立。
(四)专业基地数据录入(2018年8月31日)住培基地的专业基地完成系统构架,对指导医师和参加住培的人员进行系统试用。
(五)正式上线应用(2018年9月1日起)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应用,除即将参加2018年第二次结业考核的住院医师外,其他参培人员都在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要求(一)住培基地要高度重视管理系统应用工作,做好组织动员,加强内部培训,按时完成数据录入和系统构架工作,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使用信息,确保管理系统如期顺利应用。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具备法人资格;(二)依法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已在“阳光就业”系统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三)重视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
二、申报技能提升培训的渠道凡符合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基本条件的企业,其开班申报、资金补贴按照属地原则由企业向其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各地人社部门不得接受非本行政区域之外的企业申报,市属国有企业及大型骨干企业可以直接向市人社局申报。
三、技能提升培训的对象企业申请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对象为:企业在职技能岗位工作的职工,与技能岗位工作无关人员不得申请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同一人在同一家企业最多只能享受2次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报时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不得申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企业当年度开展的补贴性培训人数,一般应控制在本企业参保职工总人数的40%以内,且当年享受补贴培训人数不得超过单位技术工人总数。
如当年申报资金补贴人数超过规定人数上限的,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
四、申报技能提升培训的工种范围企业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所列工种范围开展培训的,人社部门对经培训后考试合格人员核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之外、确为企业关键岗位领域的职业(工种)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提交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经所在辖区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也可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结业考核试题命制应在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进行。
考核合格者发给《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目前,《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都可作为领取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依据。
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建立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之外的职业(工种)培训按新制度执行。
五、培训管理(一)培训申报:企业应在开班前10个工作日向人社部门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班。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结业生学历问题的批复-教学厅函[200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结业生学历问题的批复
正文: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结业生学历问题的批复
(教学厅函[2001]3号)
《北京师范大学关于给张欣然换发大专毕业证书的请示》(师发字〔2001〕21号)收悉。
经研究,现将高等学校结业生学历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高等学校结业生,是指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其中有一至二门课程(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不及格者。
结业生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可按学校的规定补考,补考合格由学校换发毕业证书。
1980年民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资待遇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民发(1980)39号、(80)劳总薪字136号、(80)财事字271号、(80)教计字28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结业生的工资,按照同期同层次的毕业生低定一级,其见习期临时工资也相应的降低。
按当时的工资标准,低定一级即本科结业按专科毕业、专科结业按中专毕业对待。
普通高等学校的结业生,就业由学校推荐,单位录用时可同毕业生一样由学校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本科结业生具有报考研究生资格,也可以报考专科起点的本科修读第二学历。
请按上述精神处理相关问题。
2001年5月24日
——结束——。
2018年舒兰市初中毕业生
2018年舒兰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学招生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号)和《关于2018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基二〔2018〕10号)以及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吉林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吉市教发〔2018〕33号)文件精神,规范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学招生工作,实现“阳光招生”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报名条件和办法(一)报考对象。
具有我市初中毕业年级正式学籍和报考我市高中段各类学校资格者均可报名。
(二)报考资格。
各初中学校要依据文件要求和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并报市招生办和基础教育科进行审核。
具体条件如下:1、中考报名前具有舒兰市常驻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报名前具有吉林省内的外县(市、区)户籍,在我市小学、初中连续就读,且有我市小学、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包括重点高中、一般高中、职业高中)。
2、往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时不享受奖励政策)、非吉林省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具有吉林省内外县(市、区)户籍但不在我市小学初中连续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只允许报考我市一般高中、职业高中。
3、舒兰市第十八中学校继续招收体育与艺术特长生,共招收120名,其中体育特长生50名,美术特长生30名,音乐特长生20名,传媒20名。
凡符合中招报考条件,具有体育与美术、音乐等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特长生加试。
特长生加试工作由舒兰十八中组织实施,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监督。
4、舒兰一中到校指标生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报考舒兰市第一高级中学校的到校指标生:①符合“三籍”(学籍、户籍、考籍)统一,即户籍为舒兰市,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建籍就读,参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读满三年的考生。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4.04•【字号】•【施行日期】2018.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并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现制定印发《2018年武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生考试评价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到位。
二、深化改革,规范管理1.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
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素质教育。
2.切实规范教学行为。
认真落实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目标要求,深入实施高效课堂工程,积极推进教与学方式的变革,探索减负增效之路;不组织各种名目的模拟考试,不乱编滥印各类复习资料,不随意提前结束新课;杜绝分快慢班或教学上歧视、放弃所谓“差生”的做法。
3.进一步加强对初中毕业年级教学的调研和指导。
市、区教研部门要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指导学生科学备考的能力,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
要指导学校认真做好学业考试质量分析,正确评价教学实绩。
4.各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经批准的工读教育学校、农村初中学校试行“绿色证书”教育毕业生以及随班就读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毕业考核工作。
具体考核办法为:综合素质评价与普通初中学校相同;学业考试中的语文、数学科目使用全市学业考试中的试卷,按照全市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由各区组织考试并集中组织阅卷;其他科目由学校在2018年6月20日前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
2018年结业考核报名通知
关于2018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批次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报名的通知各医学高等院校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根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卫科教﹝2018﹞16号)要求,2018年结业考核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理论考核参加国家统考(5月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第一批次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于4月中下旬进行(各专科考核时间见准考证)。
结业考核第二批次报名工作另行通知。
现将第一批次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专业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仅限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三博脑科医院本院住院医师填报)、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医师)、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放射肿瘤科、住院药师、检验医学科(技师)、康复治疗(技师,仅限康复医学专业培训基地本院人员填报)、公卫医师、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口腔颌面影像科(其中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和口腔颌面影像科仅限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本院住院医师及医教协同培养研究生填报)。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内容采用多站式客观结构化考核(OSCE)模式。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接诊病人、临床思维、医疗文书、基本技能操作、辅助检查读片和化验结果分析、人文沟通等内容。
三、报名条件和对象(一)截至2018年9月底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取得国家医师资格证书的住院医师,其中住院药师、检验医学科(技师)和康复治疗(技师)的执业医师资格不做要求;(二)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成绩3年有效,2017年结业考核不通过者需参加未通过科目的考核;2017年以前结业考核不通过者需同时参加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201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考核工作政策解读
【导语】从河北省卫⽣和计划⽣育委员会获悉,201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培训考核⼯作政策解读,详情如下: ⼀、哪些⼈员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培训? 拟从事临床医疗⼯作的⾼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腔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已从事临床医疗⼯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提⾼临床诊疗⽔平和相关业务能⼒等⽽接受培训的⼈员,可以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已毕业的医学类硕⼠、博⼠专业学位研究⽣是否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作强制规定(当地省级卫⽣计⽣、中医药管理部门另有专门规定除外),由本⼈⾃愿选择。
已取得临床、中医、⼝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不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专业三年全⽇制⾼职(专科)毕业,拟在或已在乡镇卫⽣院、村卫⽣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作且尚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员,可以申请参加助理全科医⽣培训。
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员不要求参加助理全科医⽣培训。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培训招收⼯作有哪些要求?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为重点,向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倾斜;加⼤紧缺专业招收培养⼒度,紧缺专业招收计划可突破国家计划限制,优先满⾜本省域⽋发达地市特别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培训需求,对来⾃贫困县的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严禁扩⼤⾮紧缺专业计划招收,严禁专业基地超出培训容量招收。
助理全科医⽣培训招收以应届专科毕业⽣为重点,向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医疗卫⽣机构倾斜。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培训招收⼯作时间如何安排?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培训招收⼯作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018年新招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应于9⽉1⽇前进⼊培训基地接受培训。
各省级卫⽣计⽣⾏政部门应将本年度招收的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信息于9⽉30⽇前按规定上报⾄国家培训管理信息系统。
2018年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培结业考核考试第一模块,结业理论,辅助检查,临床判读
2018年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考试第一模块,结业理论,辅助检查,临床判读(2018年5月12日)今年规培考试,翻遍丁香园论坛,只找到一篇详细的帖子,所以开此帖,希望可以对后来人有一点帮。
自己水平有限,谬误之处,感谢批评指正。
辅助检查:(注:“?”的是记得不确定,或自己的判断不知对错与否)一、X线:1.诊断为肠梗阻,然后问最重要的是要确定什么,梗阻程度?部位?有无较窄?等等。
2.气胸?(根据病史判断,应该认真审题!不只是看片子,我没看病史判断错了)3.肘关节脱位治疗,首选什么治疗?手法复位4.根据病史提示为慢性肺心病?or心力衰竭?并给出首选治疗药物,选的呋塞米,硝普纳?第三个药物,记不清楚了,不知对不对。
5.片子是腓骨颈骨折,会合并什么损伤?选的腓总神经损伤。
二、CT和MRI:1.硬膜下出血?脑膜中动脉损伤?这个没看清,选了硬膜外出血中动脉损伤,选错了。
2.腔隙性脑梗塞?3.脑出血?4.……5.……(三个比较常见的头颅疾病,两个不是很常见的病,诊断不确定)三、心电图:1.心房颤动?2.2度传导阻滞?3.窦性心动过速?4.室性早搏?5.……(自己的判断,不知对错,所以都用问号表示)四、舌诊1.青紫的舌,选的寒邪凝滞。
2.红绛、点刺、歪斜舌,选的肝热风动?记不清了。
3.舌中及舌左侧边,舌苔剥落,应该是胃阴损伤吧,选错了。
4.舌红苔黄,选的热邪。
5.?(不记得了)理论考试:一、题型:1.单选,共66题,此部分可以返回修改;2.共用题干单选题,67-92题,每题分为5个问题,即67-1,67-2,……,此部分不可返回、撤销;3.病案分析题,共3个病案,每个病案5个问题,每个问题ABCDEF 6个选项,不定项选择;15道题,93-1,93-2,……;此部分不可返回、撤销。
二、各科分布范围:(自己凭印象估计的,非官方,会有很大波动!)1.中内:基本上60-80%(自己瞎估算的!)的题型都要设计到中医内科的辨证论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人社厅发[2017]157号【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日期】2017.12.25【实施日期】2017.12.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就201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请按照《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科学考试、公平考试、安全考试、规范考试。
三、201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将全面实行机考,请考生做好相应考试准备。
四、国务院已取消招标师职业资格,2018年度招标师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9号)颁发原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
五、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广大考生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参加考试,切勿轻信虚假宣传。
同时,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次结业考核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京卫科教[2018]7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1.11
【实施日期】2018.0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次结业考核结果
的通知
(京卫科教〔2018〕7号)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北京地区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次结业考核结果予以公布,请在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查询《2017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次结业考核结果》。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于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培训基地向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提出复核申请。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
2017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次结业考核结果。
2018年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
2018年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考点公告为做好2018年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工作,根据云南省医师协会《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考务工作会的通知》(云医协发[2018]103号)要求,我院将结业考核工作公告如下:一、考核专业与考核人数分为内科、外科、妇产科、超声医学科、麻醉科、急诊科、眼科、全科及助理全科,共计8个专业,考生361名。
二、考核内容与时间安排(各科分组情况详见附表)(二)临床技能(含必考项徒手心肺复苏、电除颤)三、考核报到时间与地点(具体详见附表)1.应考考生于考核当日上午7:30在樱花丽景三楼教学管理科会议室集合、核对信息、分组、签到。
2.应考考生于当日考核结束后至樱花丽景三楼教学管理科会议室再次核对信息、签到。
四、考生须知1.考生请在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网站和樱花丽景三楼教学管理科会议室自行查看考试安排。
考核当日根据报到时间、地点按时到位,开考超过30分钟未到者,取消考核资格。
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自带白大褂、帽子、口罩、听诊器、黑色碳素笔。
3.考生必须自觉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相关规定,严禁冒名替考。
4.考生当日签到后,分组进入考场,全部站点考核完毕,须再次到教学管理科会议室签字后离开考场,否则考核无效。
5.考生请提前查看报到地点,做好考试路线规划,注意交通安全。
五、医院地址与联系方式医院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176号联系方式:教学管理办公室张老师电话:65156650—2833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18.05.08。
2018年第二批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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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是 是 / 2018年5月已通过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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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教育局关于推进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通知
大庆市教育局关于推进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1.09•【字号】庆教规〔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大庆市教育局关于推进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通知庆教规〔2018〕1号各县(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对全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改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范围、内容、形式及分值1.科目: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和生物(两考合一),考试时间为两个小时;初三年级考试科目为政治和历史(两考合一),考试时间为两个小时。
2.范围:以2018年下发的学科考试说明确定的范围为准。
3.内容:《课程标准》要求掌握的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选择题、填空题基本题型呈现。
4.形式:采取闭卷形式,市区与四县考生使用同一套试卷。
5.分值:每学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均按3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高中招生总成绩。
二、有关要求1.高度重视。
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是我市深化教育教学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切实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的重要保证。
各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深刻把握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相关工作,真正达到既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又能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的目的。
2.加强宣传。
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涉及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将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通知精神和考试说明的有关内容传达到学生和家长,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目的和意义,了解考试形式、内容等相关政策。
同时,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让学生和家长进一步明确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减轻过重课业负担,不要盲目参加课外辅导班,与学校一起共同把过重的学业负担减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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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一批次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报名的通
知
各医学高等院校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卫科教﹝2018﹞16号)要求,2018年结业考核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理论考核参加国家统考(5月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第一批次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于4月中下旬进行(各专科考核时间见准考证)。
结业考核第二批次报名工作另行通知。
现将第一批次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专业
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仅限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三博脑科医院本院住院医师填报)、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医师)、
- 1 -
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放射肿瘤科、住院药师、检验医学科(技师)、康复治疗(技师,仅限康复医学专业培训基地本院人员填报)、公卫医师、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口腔颌面影像科(其中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和口腔颌面影像科仅限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本院住院医师及医教协同培养研究生填报)。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内容
采用多站式客观结构化考核(OSCE)模式。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接诊病人、临床思维、医疗文书、基本技能操作、辅助检查读片和化验结果分析、人文沟通等内容。
三、报名条件和对象
(一)截至2018年9月底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取得国家医师资格证书的住院医师,其中住院药师、检验医学科(技师)和康复治疗(技师)的执业医师资格不做要求;
(二)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成绩3年有效,2017年结业考核不通过者需参加未通过科目的考核;2017年以前结业考核不通过者需同时参加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三)2017年毕业的具有3年临床实践经历,经培训基地临床综合能力测评,被认定为直接参加考核的住院医师;
(四)已纳入北京市医教协同培养的2018年毕业的研究生;
(五)未进入培训基地培训的住院医师不能参加考试。
四、报名的组织方式
(一)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下简称培训基地)的住院医- 2 -
师,包括目前在培和已经完成培训返回选送单位(完成培训超过3年的住院医师需要在培训基地重新规范化培训才能参加考试)需要2018年参加结业考核者,均由培训基地负责报名;
(二)纳入北京市医教协同培养的研究生,由所属院校负责报名。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与单位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24日至3月4日
考生本人应在“北京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培训管理系统”,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需要同时进行结业理论报名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网上报名(2017年结业考核不通过者需报名未通过的科目)。
单位初审时间为:2018年3月5日至3月11日
报名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培训管理系统”,对本单位考生的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资格同时进行网上初审。
网上报名和单位初审的具体要求见《2018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和《2018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要求》(附件2)。
(二)市卫生计生委审核
报名单位完成网上初审后收集考生的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的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的具体安排见附件3。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的单位,网上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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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3月14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5:30
地点:北京商务会馆(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1号)
(三)下载准考证
考生从“培训管理系统”下载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准考证(打印规格14.8cm×21cm,相当于1/2 A4纸张大小)。
报名单位也可统一下载。
下载日期2018年4月初。
附件:
1.2018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网上报名须知
2.2018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要求
3.现场资格审核安排
4.《结业理论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样表
5.《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样表
6.《结业考核轮转审核表》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8年2月23日
(联系人:常连芳王杰;联系电话:83366904,8336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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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8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网上报名须知
网上报名采取单位组织,个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有关单位和考生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务必在各环节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功能,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一、考生个人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2月24日9:00至3月4日17:00
(二)网上报名步骤
第一步:凭“用户编号”和个人密码,进入个人页面。
1.已在“北京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培训管理系统”,网址:)注册并被培训基地录取的住院医师,请用“用户编号”(2014-2015年学员)或“用户名”(2016年及以后学员)和密码登陆。
2013年及以前的学员需要在“培训管理系统”注册。
2.已在“培训管理系统”注册并被培训基地录取的北京市医教协同培养的研究生,请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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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在“培训管理系统”注册的住院医师和北京市医教协同培养的研究生,首先点击“培训管理系统”首页中“学员注册”按钮,注册成功后登录。
第二步:进行“学员信息维护”。
已在“培训管理系统”注册的学员在“考试系统”中的“学员信息”模块进行“学员信息维护”,完善相关信息,并确定“医师资格证书”信息完整。
新注册学员在“考试系统”中的“学员信息”模块进行“学员信息维护”(请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否则影响系统审核),维护完成后在“学员报名”模块中进行报名。
第三步:网上报名
选择“考试系统“中的“学员报名”模块进行报名,需要同时进行结业理论报名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网上报名(2017年结业考核不通过者需报名未通过的科目)。
二、报名单位网上资格审核和上报
(一)时间:2018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7:00
(二)学员网上报名截止后,各单位管理部门应登录系统对网上注册信息和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三)医院网上审核操作步骤
报名单位凭医院帐号和密码登录“培训管理系统”(网址:),对本单位报名学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点击“审核通过”的学员即完成上报。
操作过程如遇到技术相关问题请仔细阅读“医院使用说明”。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确保姓名、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医师资格证书编码、报名专业、手机号码等所填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误,可能导致报名失败,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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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报名如遇技术操作问题,请及时与华医医学教育中心(华医网)客户服务部联系,联系电话:4008880052(工作日拨打)。
附件2
2018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要求
2018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要求如下:
一、审核内容
(一)报名者是否严格按照《北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2013版)进行轮转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培训过程考核是否合格。
《培训登记手册》和《培训考核手册》填写至2018年1月。
(二)报名者是否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二、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一)对报名者的“医师资格证书”进行网上审核,请确保系统中“医师资格证书”相关信息完整,现场审核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二)提供报名者的《培训登记手册》和《培训考核手册》(电子扫描件);2017年以前招录并减免培训年限者还需提供临床实践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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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电子扫描件);2017年招录并减免培训年限者还需提供《临床实践经历认定表》(电子扫描件)。
2017年考核不通过的考生不需提供以上材料。
(三)网上导出的《结业理论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4)和《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各1份。
(四)《结业考核轮转审核表》(附件6)纸质版分专业提供,每个专业1份。
附件3
现场资格审核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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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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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
单位:(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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