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1 综合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设施、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化设施等。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至关重要。
首先,交通设施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的交通设施配置标准可以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提高交通效率。
例如,城市道路的规划应根据城市规模和人口密度确定车道数量、路口设置、公交站点等。
同时,城市地铁的建设也应根据城市人口规模和出行需求确定站点设置和线路规划,以满足不同区域居民的出行需求。
其次,教育设施是关系到社会未来发展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合理的教育设施配置标准可以保障每个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
例如,学校的建设应根据学生人数和教学资源确定教室数量、实验室设施、图书馆资源等。
同时,学校的位置也应考虑到学生的居住分布,方便学生的上下学。
再次,医疗设施是关系到公众健康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合理的医疗设施配置标准可以保障每个人都能及时获得医疗服务。
例如,医院的建设应根据人口规模和疾病类型确定病床数量、医疗设备配置、医生护士比例等。
同时,医院的位置也应考虑到患者的就医需求,方便患者就医和就诊。
最后,文化设施是关系到公众精神生活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合理的文化设施配置标准可以丰富公众的文化生活。
例如,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文化设施的建设应考虑到人口规模和文化需求确定馆藏数量、展览空间、演出场地等。
同时,文化设施的位置也应考虑到公众的文化需求,方便公众的文化参与和享受。
综上所述,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是城市规划和社会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科学合理的配置标准可以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满足公众的实际需求,促进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政府部门和相关规划机构应根据城市规模和人口需求,建立健全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公共服务设施“ ”配建标准
结合小广场、集中绿地设置
商业服务
农贸市场
占地面积50-200平方米,1000人以下的村庄取下限值
放心店
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邮政、储蓄代办点
结合商业服务设施设置
市政公用
垃圾收集点
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
公厕
建筑面积30平方米左右
村级客运招呼站
水泵房
非集中供水区域内村庄设置
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没有布设污水管网的村庄设置
在新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的指导下,根据斑竹林村新村建设的人口规模及现状条件对该村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如下配置:
2、公共设施配套布局
按照公共服务设施“1+6”的配建标准,新村应配置村庄行政管理、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公共设施,以及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市政公用设施,同时加强村内文化产业设施的配置,如电影院等。
表5-2区域新村的各项公共设施配置及标准如来自表类别设施名称
配置要求
管理
新村管理用房(村委会)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左右,含警务、财务、社保等功能用房
市场信息工作站
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就业服务工作站
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教育
托幼(儿)园
1000人以上原则上配置托幼一处,人均占地面积10平方米左右
医疗卫生
卫生室
建筑面积45-60平方米,1000人以下的村庄取下限值
文化体育
文化活动室
含科技服务点,建筑面积50-200平方米,1000人以下的村庄取下限值
标准社区、街道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
独立式:市、区环卫部门或开发商
环卫工人作息站(道班房)
1个
20~30
20~30
每0.8~1.2万人设置一处。
宜与其他环卫设施合建,室外须有停放环卫小型车辆、工具的地方。
市、区环卫部门
备注:
1、强制性规定是指不可变更的必须执行的要求;建议性规定是指经规划批准可以变动的要求。
2、本表中所列项目内容是最基本的公益性设施,其他项目如商业设施可根据市场需求增加配置。
图书阅览、借还、信息查询。
文化广场
1~2处
2000~4000
—
—
结合文化活动中心、公共绿地设置。一个标准街道若只设置单处文化广场的,用地面积取上限。
室外群众文化活动,露天演出、观赏。应考虑老年人和儿童的使用要求。
体育
设施
社区综合体育
中心
1座
10000
8000
—
可与运动场联合设置。
可设置游泳池、羽毛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篮球场、健身房、台球室、棋牌室等综合场馆。设置室内外游泳池均可,有条件的可设置标准游泳池。
市、区教育部门或开发商
9班
2700~3200
3000
12班
3600~4300
3900
18班
5400~6500
5900
24班
7200~8600
7900
社区商业服务设施
生鲜超市
1个
—
1000~1500
—
每100㎡建筑面积配置1.5个停车位。
—
市土总
邮政所
1个
—
100~150
—
邮政所应设在人流集中的场所,便于车辆出入及识别。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组合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汇总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汇总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汇总这个话题上,我们得先聊聊这些中心的角色。
它们不仅是看病的地方,更是我们社区健康的守护者。
说到这儿,咱们不妨从几个方面来看看。
一、中心的功能和服务1.1 健康教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首要任务是健康教育。
大家可能觉得健康教育没什么大不了,实际上可重要了。
就像“防患未然”这句话,健康知识能让大家懂得如何保持健康,如何预防疾病。
定期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这些都是很好的方式。
老百姓能够在这里学到一些实用的健康小窍门,心里也踏实多了。
1.2 疾病筛查接下来,咱们得聊聊疾病筛查。
这是个很关键的环节。
通过定期体检,医生能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
比如,血糖、血压的监测,早期发现糖尿病和高血压,这对预防大病至关重要。
这样一来,大家就可以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把健康隐患扼杀在摇篮里。
二、中心的设施和环境2.1 基本设施说到建设标准,咱们得看看设施。
这些中心必须具备基本的医疗设备,比如体检设备、检验室、药房等。
设备的先进性直接影响到诊疗效果。
设备好,病人才能享受到更精准的医疗服务。
这方面的标准得严格把关。
2.2 环境布局环境布局也是重中之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要有温馨、舒适的环境。
接待区应该明亮宽敞,等待区最好有沙发,大家能坐得舒服。
这样,患者在等候时心情也能好一点。
再说了,良好的环境能让人心情愉悦,提升治疗的效果。
2.3 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绝对不能忽视。
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或残疾人,中心必须设置无障碍通道和专用的卫生间。
这是对每位居民的尊重,也是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一步。
让每个人都能方便地享受到医疗服务,才算是真正的社区卫生服务。
三、专业团队的建设3.1 人员配置专业团队的建设同样关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要有一支专业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医疗团队。
医生、护士、健康管理师,各司其职,才能给患者提供全面的服务。
选人时要严把关,确保他们不仅有专业技能,还有耐心和爱心。
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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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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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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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
▲
市 供热站或热交换站
△
△
变电室
--
▲
开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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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配电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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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调压站
△
△
高压水泵房
市 公共厕所
政 公
垃圾转运站
用 垃圾收集点
居民存车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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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
居民停车场、库
△
△
公交始末站
△
△
消防站
△
--
燃料供应站
△
△
街道 办事处
行政 市政管理机构(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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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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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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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食品店 综合百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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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 餐饮 业 中西药店
服 书店 务 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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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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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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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第三产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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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银行 融 储蓄所
邮 电信支局 电 邮电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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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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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服务中心(含老年人服务中心)
--
▲
养老院
社 托老所
区 服
残疾人托养所
务 治安联防站
居(里)委会(社区用房)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类别
项 目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了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学习、休闲等需求而设置的公共设施。
它们的建设和管理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因此,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满足基本需求。
这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的覆盖和保障。
社区应当有足够的供水、供电和供气能力,保证每个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都能够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同时,通讯和网络设施也应当完善,方便居民进行信息交流和获取。
其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具备便捷性和易用性。
这就要求设施的布局合理,便于居民使用。
例如,公共交通设施的设置应当便利居民出行;公共厕所的设置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且位置分布合理;公共娱乐设施的设置应当满足不同年龄层次的需求,让居民能够在社区内享受到便捷的休闲娱乐服务。
再者,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具备安全性和舒适性。
这就要求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例如,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应当设置完善,紧急疏散通道应当畅通;公园、广场等休闲场所的绿化和环境卫生应当得到保障,让居民能够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享受公共服务设施带来的便利。
最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具备可持续性和环保性。
这就要求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例如,公共照明设施应当采用节能灯具,减少能源消耗;公共垃圾处理设施应当做到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总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和执行标准,才能够让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更好地为居民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好的保障。
乡村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管理配置标准
《关于村(社区)及新居工程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配置标准得指导意见(试行)》成都市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村(社区)及新居工程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配置标准得指导意见(试行)》得通知成统筹〔2008〕124号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村(社区)及新居工程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配置标准得指导意见(试行)》印发您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关于村(社区)及新居工程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配置标准得指导意见(试行)为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及新居工程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水平,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就村(社区)及新居工程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配置标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村(社区)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配置标准(一)硬件配置。
村(社区)按“1+13”标准进行配置,即1个村(社区)配置13项公共服务设施。
同时,根据各自特色配套2项公共服务设施。
配置得13项公共服务设施具体为:1、设有劳动保障站,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2、设有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
3、设有人口计生服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4、设有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5、按照公安部《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及省、市委有关要求设置警务室,办公用房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
6、设有全民健身设施(场地),结合小广场、集中绿地设置,用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7、城镇社区设有农贸市场,镇区按照500米左右服务半径设置,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农村社区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建筑面积50—200平方米左右。
8、设有日用品放心店,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9、设有农资放心店,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10、设有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11、设有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12、因地制宜地设置集中或分散得污水处理设施,并完善污水收集系统。
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表
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0.1nf或室外人均用地不小于0.3而。
老年服务站
新建、改(扩)建建设工程中(不包括政府统建的公租房、廉租房工程),应按照不低于住宅建筑面 积3%。的比例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50 nl二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须设置于地上 建筑的一层或二层。
生活垃圾收集点
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垃圾分类收集
注:在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下,公共服务设施应集中设置(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点除外),并在规划公示中标明 公共服务设施位置。
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表
类别
配建标不小于10且应当设置于住宅小区临街一层或二层方便出入的方
位,不得设在三层以上(含三层)、地下室、夹层、走廊、出口偏僻方位。
生鲜超市
每1万门地上住宅建筑面积设置不小于50m2,且应当设置于地下一层或以上建筑中。
社区用房
每1万行地上住宅建筑面积设置不小于20 1n2(不小于20nf/lOO户,小区级不低于400肝)的社区 用房(含党群服务中心),且应当设置于住宅小区临街一层或二层方便出入的方位,不得设在三层以 上(含三层)、地下室、夹层、走廊、出口偏僻方位,含党员活动室。
物业管理
不小于地上住宅建筑面积的3%o,且一半以上建筑面积应当设置于地上建筑中。
公共卫生间
单独居住地块至少设置一处,超过六万nf每增加六万itf应当增加一处,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40 nl2,且应当设置于地上建筑中。
社区文化活动场所
每1万m?地上住宅建筑面积设置用地面积不小于50nf的室外活动场所或建筑面积不小于15itf的室 内活动场所。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是按照党委政府领导、供销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以现代经营服务方式为基础,由多种经营服务项目组成,为农民提供商品、技术、信息、中介等服务和文体活动场所的农村新型经营服务组织。
一般应建立在乡镇驻地、经济强村、人口大村或交通要道村,其服务功能主要包括经营性、公益性和中介性项目。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主要标准是:一、选址标准1、根据省社鲁供字[2005]12号“根据经济社会活动相对集中、人口较多、周围村庄密集等条件,确定服务中心建设的位置”要求,一般应设立在有周期性集市或有生产、生活用品和农副产品交易相对集中的村。
2、中心一般辐射3000人左右,服务半径在1-2公里左右。
3、中心及周边村村民收入较高,有一定数量的养殖、加工、制造、服务等企业或业户。
4、中心周围村庄比较密集,人员来往频繁,村与村之间通公路,并处于交通中心位置。
5、中心所在地村两委班子在村民中有较高的威望和凝聚力,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二、设施标准1、院内陆面要硬化,有绿化带或树木;房屋的外墙要统一粉刷;院落整洁美观,无乱堆放、乱搭建;有相应的服务设施;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蚊蝇少,无鼠害;门前有一定的停车地点。
2、营业房宽敞明亮,光线充足,墙壁干净,门窗整洁;商品货架采用开放式;商品布局合理,陈列有序,明码标价,包装整齐。
3、根据市供销社《关于统一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供销社相关服务机构名称和匾牌的通知》(淄供销经字[2005]6号)要求,在院内或门前的显著位置统一设置名称和标识,附有本中心平面图和服务项目简介,并由区县供销社统一编号。
三、项目标准(一)必建项目1、有1处日用消费品超市,营业面积一般在100平方米以上,主要经营日用百货、针纺织品、鞋帽文具、洗化产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儿童玩具,酒水副食品、生鲜制品、烟草等品种。
2、有1处农资经营超市(连锁店),营业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有一定的仓储面积,主要经营化肥、农药、农膜、中小农具等品种。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
附件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修订版)表E-1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表
注: 1、规划人口规模大于1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街道以8-12万人为宜;规划人口规模小于50万人的小城市或县城,街道以3-5万人为宜;规划人口规模在50-100万人之间的中等城市,可视情况选择适宜的街道规模体系。
2、街道辖区内设有市、区级文体设施的,可替代街道级别的文体设施。
3、其它营利性设施依据市场需求配置,其他公用设施按相关专项规划的规定进行配置。
注: 1、规划人口规模大于1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社区以0.8-1.2万人为宜;规划人口规模小于50万人的小城市或县城,社区以3-5千人为宜;规划人口规模在50-100万人之间的中等城市,可视情况选择适宜的社区规模体系。
2、其它营利性设施依据市场需求配置。
其他公用设施按相关专项规划的规定进行配置。
表E-3居住用地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
社区服务中心公共设施配置标准(09控规)
号
设置项目
内容
建筑规模
(m2)
用地规模
(mi)
设置要求
1
文化娱乐
设施
文化活
动中心
包括书报阅览、书画、 文娱、健身、音乐欣赏、
茶座等主要供青少年
和老年人活动
800--1000
1000
可与绿地结合设
置
2
体育设施
包括篮、排球及小型球
类场地,和其他简单运
动设施等
1000
可与绿地结合设
置
3
社区服务
设施
社区
服务
提供家政服务、就业指
导、中介、咨询服务、
待客定票等服务
200—300
300—500
物业
管理
建筑与设备维修、保
安、绿化、环卫管理
300—500
300
4
社会福利与
保障设施
托老所
300—500
500
5
医疗卫生
设施
社区卫
生服务
中心
包括全体诊室、治疗 室、外置室、预防保健 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等,根据实际人口可扩 大建筑面积
300
500
设于交通便捷、
环境安静、服务
距离适中的地段
6
商业金融服
务设施
小型商 业金融 服务设 施
包括食品店、百货店、 餐饮店、药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书店、 储蓄所等
500—1000
500--1000
菜市场
包括蔬菜、肉类、水产
品、副食品、水果、熟
食等
500—1000
700—1500
宜设在底层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配置标准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的提升。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高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和规划。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应当合理。
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人口密度和需求特点,因此在城市规划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使之能够覆盖更多的居民群体。
例如,学校、医院、文化娱乐设施等应当分布均衡,方便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应当与城市发展水平相适应。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
因此,城市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以满足市民的需求。
另外,公共服务设施的质量和功能也是至关重要的。
无论是学校、医院还是公园、体育馆,它们的质量和功能性都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在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时,需要注重提高设施的质量,使之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市民的生活。
此外,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良好的管理和维护可以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也能够提升市民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满意度。
因此,城市管理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和维护体系,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最后,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当与城市的整体发展规划相协调。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也应当与城市整体发展规划相一致。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
总之,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是城市规划和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形象。
因此,我们需要从合理布局、数量规模、质量功能、管理维护和整体协调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和规划,以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撑。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T50- -2009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Standard for community public facilities(报批稿)重庆市建设委员会2009年3月前言根据宜居重庆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2007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2007年11月1日)的精神,本标准编制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国家和其它省市的相关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规划、科研、管理等方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定义与分级;4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与依据;5 标准街道社区;6 标准基层社区;7 农村社区。
本标准由重庆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在标准实施、应用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交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重庆市渝中区朝东路1号,邮编:400011,电话:6373761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主编单位:重庆市规划研究中心主要起草人:余颖刘利宋智王华淳魏英何丹杨李宁审查专家:孟东方周顺元陶坤宏黄天其黄安会董世永廖百茫(按姓氏笔画)目次1 总则 (5)2 术语 (6)3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级 (7)4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与依据 (8)4.1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原则 (8)4.2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依据 (8)5 标准街道社区 (9)5.1 标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9)5.2 标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 (9)5.3 标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9)6 标准基层社区 (12)6.1 标准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12)6.2 标准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 (12)6.3 标准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12)7 农村社区 (15)7.1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 (15)7.2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 (15)7.3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15)本标准用词说明 (18)CONTENTS1 General Principle (5)2 Definition and Translation of Professional Language (6)3 Classification of Public Community Facilities (7)4Lawful Background for making the Standard of Public Community Facilities and Principles for Making Adjustments (8)4.1 Principles for Making the Standard of Public Community Facilities (8)4.2 Lawful Background for making the Standard (8)5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in the Urban Area (9)5.1 Sub-classification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in the Urban Area (9)5.2 Identification of Suitable Locations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in the Urban Area (9)5.3 Detailed Requirement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in the Urban Area (9)6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Cellin the Urban Area (12)6.1 Sub-classification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Cell in the Urban Area (12)6.2 Identification of Suitable Locations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Cell in the Urban Area (12)6.3 Detailed Requirement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a Standard Community Cell in the Urban Area (12)7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in the Rural Area (15)7.1 Sub-classification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the Rural Area (15)7.2 Identification of Suitable Locations for the Rural Area (15)7.3 Detailed Requirement of Public Facility Arrangement for the Rural Area (15)Appendix Explanation for the Usage of Specific Order (18)1.0.1 为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促进“五个重庆”的建设,加强社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供建设“宜居城市”的管理依据,保证重庆市经济建设、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能够有效地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高城市的整体功能和形象。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应当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居住区域的特点。
人口密集的城市区域,需要配置更多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公园、体育场馆、文化活动中心等,以满足市民的休闲娱乐需求。
而居住区域则需要更多的便民设施,如便利店、药店、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方便居民日常生活。
通过科学的人口普查和居住区域规划,可以确定不同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使之更加符合实际需求。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应当考虑城市发展规划和未来需求。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数量和居住区域会发生变化,因此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也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调整性。
在城市规划中,应当预留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适应未来的发展需求。
同时,也需要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对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调整和改善,以保证其能够满足市民的需求。
另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还应当注重公平和公正。
城市的不同区域和不同居民群体,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有所差异,因此在配置标准时需要考虑到不同群体的需求差异,避免资源的不均衡分配。
同时,也需要注重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支持,加大对特殊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力度,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总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居住区域特点、城市发展规划和未来需求、公平公正等因素,建立起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体系,才能更好地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高城市的整体功能和形象,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表
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表表1分类序号名称每处最小规模(万㎡/处)备注建筑面积用地面积文化娱乐设施1区级图书馆0.6~1.0 0.5~0.9 宜独立设置,每个行政区不少于一所。
2区级文化中心0.6~1.0 0.6~1.0 含歌舞剧院,每个行政区不少于一所。
3区级青少年宫0.5~1.0 -为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应符合相关安全防护要求,每个行政区不少于一所。
体育设施4区级体育馆0.6~1.0 1~1.2宜独立设置,含室内游泳池。
每个行政区不少于一所。
5区级运动场地- 2.5包含标准足球,网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
每20万人规划设置一处。
公园与绿地6区级公园- 5 每10km²应规划不少于一处。
医疗卫生7区级妇幼保健所0.3~0.5 -区级妇幼保健所、区级卫生监督所以及区级健康教育机构可合并建设。
每个行政区不少于一所。
8 区级0.12 -卫生监督所9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0.6 0.4~0.7每个行政区不少于一所,应独立设置,不宜毗邻学校、市场、交通干线、公共娱乐场所,不宜远离居民区。
10区级残疾人康复中心0.3~0.5 -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等服务的公益性服务机构。
原则每个行政区一所。
11区级人民医院5.46.9一般不宜少于600床。
新区建设可按5床/千人的标准计算规模,用地规模按115㎡/床, 建筑规模按90㎡/床。
每20万人设置一处。
12区级中医院2.43.3一般不宜少于300床。
区级中医院用地规模按110㎡/床, 建筑规模按80㎡/床。
每20万人设置一处。
养老福利13特殊教育学校0.4 1.0 弱智、盲、聋哑教育等,每20万人设置一处。
14 养老院0.6 0.6达到5万人的居住区应配建养老院一处,一般规模为150-200床位,应独立设置。
用地面积应不小于40㎡/床,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0㎡/床。
15 儿童福-0.8 每个行政区不少于1所,宜选址在环境较好的利设施地段,临近居住区选址。
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
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
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
一、整体标准
1、社区服务站的选址要求:
a)中高档社区;
b)老年人较为集中;
c)可承受一定消费水平;
d)以及较为方便老年群体的地方;
2、社区服务站门前的显着位置应设置醒目的统一名称和标识,社区服务站的名称为“壹生品质××服务站”;
3、周围环境整洁美观,道路平整,交通便利,绿化良好;内部宽敞明亮,光线充足,墙壁干净,门窗整洁;
二、硬件建设标准
考虑到各社区的不同情况,现对各社区服务站建设提出A、B两类标准要求;
A类标准:
1结构:网点尽量设在一楼,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室内装修整洁、宽敞、大方;
2办公设施配备:设置8-12个工位,配备统一的办公桌椅、电脑连接互联网、电话、打印机、文件柜、空调等办公设备;
3墙面公示栏:展示员工照片及岗位名称、内容包括社区服务网点职责、工作制度、组织机构等制度;
B类标准:
1结构:网点尽量设在一楼,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室内装修大方、整洁;
2办公设施配备:设置5-10个工位,配备办公桌椅、电脑连接互联网、电话、文件柜、空调等办公设备;
3墙面公示栏:展示员工照片及岗位名称、内容包括社区服务网点职责、工作制度、组织机构等制度;
三、软件建设标准
1、人员配备;照料中心人员从现有工作人员中调剂或从社会公开招聘,根据工作需要每个社区安排10名管理、行政、后勤人员和10名护理外勤人员;
2、制度建设;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各项工作、服务和管理制度;。
社区服务中心规模
社区服务中心规模社区服务中心只明确规定了医师和医技人员数量,没说行政人员的。
资料如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四、人员(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设备(一)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二)辅助检查设备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
(三)预防保健设备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电冰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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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规模(㎡)
教育设施
幼儿园
(★)
生均校舍≥10
6班:2700
9班:4050
12班:5400
18班:8100
独立占地
每千人口中按30名学龄前儿童计算配建相应规模幼儿园,30人/班。应按服务范围均匀分布,独立设置于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地、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宜为9班、12班、18班。
2、应有严格的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养老院应与医院或有护理许可的机构密切合作。其规模设置要根据社区老人需求和市场策划综合确定。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社区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有信息服务平台和数据库,对辖区内需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进行资格评估。为老人及其家庭提供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如医疗、保健、康复、保险、法律等),设医疗保健系列课程,对家庭照顾者和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老人身体常规体检与评估,组建高性价比的社会化家政服务和老人家庭生活照料队伍,为健康老人组织社会文化活动。
社区用房(★)
30~50
应建,300~1000户设一处
物业管理用房(★)
≥150
总建筑面积25万以下的社区,按照总建筑面积3‰配置;总建筑面积25万以上的社区,25万部分按照建筑面积3‰配置,超过25万部分的按照1‰配置
体育设施
体育活动场(★)
篮(排)球场、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
——
≥150
室外300㎡/千人
设置于建筑底层、步行交通便捷的地段,方便居民日常出行时使用
注:设置项目后带“★”号的为应保障的公共设施。
宜与绿地结合设置
商业服务设施
小型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必需生活服务。必备型业种及业态包括菜店、食杂店、报刊亭、餐饮店、理发店、维修、家庭服务。选择型业种及业态包括超市、便利店、图书音像店、美容店、洗衣店等。
每1~1.5万人设置一处,结合市场需求确定建筑面积,必备功能建筑面积不应小于1000m2
使用面积:200~250(有10张以上短期照料服务床位)
用地面积40~50m2/床
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0m2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日托所)(★)
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日托老人配置的设施,包括生活服务、保健康复、娱乐及辅助用房,配置必要交通工具
1600~1800(其中休息室使用面积320~350,可根据需要设置短期照料
每处一般规模
配置规定
引导要求
建筑规模(㎡)
用地规模(㎡)
公共文化设施
文化活动中心(★)
图书阅览(含自修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厅、科普知识宣传与教育、排练厅、书画创作室等,其中综合性文化站包括:公共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厅、排练厅、辅导培训、图书阅览、书画创作等功能室(不少于8个且每个功能室面积应不低于30平方米)
3600~4000
10000~20000
每5~10万人设置一处,
宜设置60~100米直跑道和200米环形跑道,室外场地可结合居住区公园设置。当邻近学校体育运动场向社会开放时,可适当缩减室外场地(篮球场、小型足球场等)用地
社区服务设施
社区服务中心(★)
设置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社区老年服务中心、家政服务中心、社会救助、就业指导咨询等便民利民的服务项目
1500~2000
每3~5万人设置一处,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派出所
2500~3400
≥1500
每3~5万人设置一处,
独立占地(根据行政辖区范围和人口情况,可两个或两个以上居住社区在其中一个社区设置一处,规模较大时可于社区中心之外独立安排用地)
设置在服务半径适中且交通便捷位置,至少有一面临靠道路。出入口方便车辆和人员进出,门前留有一定的缓冲区。符合公安部《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的要求。
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站(★)
健康咨询、妇幼保健、老年保健、慢性病防治
150~220
每0.8~1.5万人设置一处,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00㎡
宜设置于建筑底层,有独立出入口。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
宜集中建设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居家养老服务站(★)
提供上门家政、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服务,10分钟步行圈内应急呼救服务,生活咨询服务,助餐和送餐服务,文体活动服务,心理关爱服务,保健服务,开展学习活动
邮政所应设在建筑底层,临靠道路,沿街面宽不小于6米。
社区商业服务设施
满足日常生活必要的商品及便利服务。必备型业种及业态包括:超市、报刊亭、小吃中心等餐饮设施、维修、美容美发店、洗衣店、药店、家庭服务、冲印店。选择型业种及业态包括图书音像店、照相馆、洗浴、休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房屋租赁等中介服务等。
服务人口3~5万人,必备功能应建600~1000平方米
应布置在二层以下,超市在底层设置独立的出入口,有一定面积的停车场地
注:设置项目后带“★”号的为应保障的公共设施。
表7-2综合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配置标准
设置项目
内容
每处一般规模
配置规定
引导要求
建筑规模(㎡)
用地规模(㎡)
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商业服务设施
菜市场
(★)
包括蔬菜、肉类、水产品、副食品、水果、熟食、净菜等售卖
2000~3000
每3~5万人设置一处,
售卖区域不得设置在地下层
宜设在底层;位于运输车辆易于进出的相对独立地段;与住宅有一定间隔;宜配置可灵活使用的室外农贸场地;应配置停车场
邮政所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邮政所250~400
每1.5~3万人设置一处,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基层社区服务中心(★)
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老年之家、社区居民学校
400~600(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
每1~1.5万人设置一处,
选择服务半径适中、便于居民办事和开展活动的地点
社区警务室(★)
包括辅警用房,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设施
40~60
每1~1.5万人设置一处,
独立用房,有独立出入口;设置在便于监控且方便居民的地点
建筑面积:≥400(含日间托老服务中午休息简易床位≥10张)
每1~1.5万人设置一处,与社区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合建
宜设置于建筑底层,有独立出入口。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
公共文化设施
文化活动室(★)
设置书报阅览、书画、公共电子阅览室、文娱、音乐欣赏、茶座等
400~600
每1~1.5万人设置一处,
宜设置≥150m2的室外活动场地
4000~6000(其中,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300㎡)
10000~15000
每5~10万人设置一处,必建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综合性文化站
可与其他商业设施、行政管理和社区服务设施共同进行混合用途开发;宜结合开敞空间或居住区公园设置≥300㎡的室外文化活动场地
体育设施
体育活动中心(★)
体育馆、健身房、游泳馆(池)、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
集预防保健、全科医疗、妇幼保健、康复治疗、健康教育、计划免疫、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可含老人和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托养所。
4000~5000
(30~50个护理床位)
3000~5000
独立占地(一般3~10万常住人口设置一所)
1、设在交通便利、环境安静地段,应有对外方便的出入口和无障碍通道,宜院落式布局。若增设残疾人托养所,增加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应有室外活动庭院
社区养老院(★)
以服务中度衰弱老人为主、提供协助生活服务,公办公营或公办民营,优先服务于中低收入以下老人和空巢老人。
50~100个床位;建筑面积≥30㎡/床
应有室外活动庭院
注:设置项目后带“★”号的为应保障的公共设施。
表7-3基层社区级公共设施标准
设置项目
内容
每处一般规模
配置规定
引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