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就业与派遣证
关于暂缓就业与派遣证[终稿]
(一)什么是暂缓就业毕业生由于某种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由个人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经批准,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户口暂留学校,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档案保管免收服务费用,暂缓期为两年。
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迁回其生源地(即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二)暂缓就业的申请毕业生提交书面申请《暂缓就业申请表》,经各院、所审核。
在6月中旬,将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有关信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上报其就业方案,并到省就业中心领取暂缓就业条形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
6月下旬,各院、所组织已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并发放暂缓就业条形码。
温馨提示: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凡逾期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责任自负,不能补办暂缓就业。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办理暂缓就业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5月20日前仍未拿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事局审批(接收函)的毕业生;2、有就业愿望,但在5月20日前仍未找到就业单位而档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3、落实了就业单位,单位暂不解决档案、户口的毕业生;4、考研究生(专升本)、公务员等待正式录取通知的毕业生;5、自主创业还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毕业生;6、已有就业单位,但要一年见习期满后才正式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
特别说明: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留学的学生、结业生及留级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四)暂缓就业学生档案及户口管理1、毕业生离校前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已迁移到学校的)托管在学校保卫处。
2、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后,凭有效的单位接收函件、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先登记并通过网络上报省就业中心,再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回生源地就业的,凭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2023年暂缓就业协议书_1
2023年暂缓就业协议书2023年暂缓就业协议书1申请条件:-毕业办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统招本科/研究生(及之前办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无法办理,档案将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转回生源地)南方人才市场档案挂靠办理广州户口 qq:. 电话:一、在线申请:申请提交成功以后,工作人员将对信息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且信息正确的申请人将收到通知(短信、邮件或电话)。
申请人需要准备好:《2023年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扫描件(或三方协议书)注:暂缓就业书遗失,可找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老师补办遗失证明。
二、申请《接收函》人才市场将申请人信息上报广州人社局,等待批复《接收函》(大概5个工作日)。
三、取消暂缓就业,开《报到证》广州人社局《接收函》批复后,人才市场将通知申请人领取;申请人带《2023年暂缓就业协议书》、接收函和身份证,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广州农林下路)办理取消暂缓就业,开出《报到证》。
四、报到和缴费如无需迁户口,申请人只需将报到证交回人才市场报到,即完成手续;如果需要迁户口,申请人需要回去准备齐入户材料,再交到人才市场办理落户。
(一)户口迁入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需要准备齐以下材料:1、身份证及复印件;2、报到证及复印件;3、户口迁移证 (户口在学校的回学校开,户口在家的回当地派出所开);4、毕业证及复印件;5、学位证及复印件;6、工作单位在职证明;7、计生证明(学校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出具,六个月内有效);8、个人证件照电子版(文件名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大小500K以下,JPEG 格式);9、毕业证、学位证扫描或拍照电子版(文件名请用姓名命名,大小在500K 以下,JPEG格式)。
10、在人才市场领取:告知书、户籍管理合同书、计生登记表电子文件请用U盘带来我中心提交数据。
办结后我们会通知领回相关文件。
(二)搭亲戚朋友户口或落自有房产的准备以下材料办理: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需提前确认亲戚家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同意接收)、房产证、户口本,及户主同意搭户证明。
毕业生暂缓就业相关政策(供参考)
毕业生暂缓就业相关政策(供参考)第一篇:毕业生暂缓就业相关政策(供参考)毕业生暂缓就业相关政策(供参考)一、什么是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是国家为了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延长毕业生择业期至其毕业后两年的做法。
我院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可以享受相应的档案托管、办理就业入户深圳手续的时间延长等政策。
办理暂缓就业期间,暂不发报到证,不影响就业,学生的档案由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户口在原生源地,党员关系留在学校。
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在办理暂缓就业时与省就业指导中心、学校签订的协议,签订时间在每年5月底,最晚6月6日前,一旦过期,省就业指导中心则不再办理。
暂缓就业期最长为两年,在暂缓就业期间,如需要取消暂缓就业的,可按照取消暂缓就业程序办理,并领取“报到证”,逾期未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其档案将转回生源地,学生要自行回学校领取“报到证”。
暂缓就业期间相关部门不能出具出国、结婚、劳务证等事项的相关证明。
二、建议我院可考虑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1)打算在深圳就业,并准备入户深圳的。
(2)正在办理手续或因各种原因,毕业时暂不想把档案寄回生源地的。
(3)计划毕业两年内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职位的。
三、在暂缓就业期间内可享受的服务(1)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为学生出具与升学(店铺除外)或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
需开此类证明的学生须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毕业证办理。
(2)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其档案交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免费托管、党团关系(包括材料)按有关规定保留在学校。
(3)如毕业生需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书(如失业证、结婚证、流动人口生育证等)及申请店铺等,则须终止暂缓就业协议,档案及党团关系将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四、办理暂缓就业的影响(1)工龄可能缺失。
暂缓就业期间不计干部工龄,相比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学生在干部工龄时间计算上有所缺失,可能会影响未来工作中的薪资、福利等待遇。
关于做好我院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等事项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等事项的通知同学们:为做好2012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及报到证签发工作,让大家顺利、安全、文明离校,根据毕业生就业工作进程安排,现将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三支一扶”、入伍预征、升学与出国(出境)的时间及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办理暂缓就业1、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资格。
能获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才能申请暂缓就业。
外籍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已申请继续升学和出国(出境)的学生,以及定向生、民族生、国防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
2、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时间。
5月25日—5月30日,同学们写好暂缓就业申请书后5.24前到学院赖老师处报名,5月25日—5月30日领取《暂缓就业协议书》(每生一式三份),正确填写好后交回赖老师处。
3、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毕业离校时没有就业报到证。
二、“三支一扶”1、报名时间为5月1日—5月30日。
同学们有意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先由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流程(/NewsInfo.asp?id=36)。
2、网上报名后,请按要求尽快把相关材料(体检表及院系证明等)交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三、入伍预征5月初至7月20日,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可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 (公网)或(教育网))预征报名,确认后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学校武装部)。
四、升学与出国(出境)申请升学、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必须由本人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进行申请。
毕业生在网站上注册、绑定后,在“就业派遣申请”菜单下选择“升学不参加就业申请”或“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申请”的项目,阅读申请说明。
1、升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规定,申请升学(含攻读硕士、专插本)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在网上提出申请后,经学校审核、上报及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同意后,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签发就业报到证。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基本介绍及注意事项
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基本介绍及注意事项一、暂缓就业(一)什么是暂缓就业毕业生由于某种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由个人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经批准,毕业生的户口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暂缓期为两年。
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二)暂缓就业的申请5月1—15日毕业生提交书面申请,经各系审核,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后,在6月5日前,学院将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有关信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上报其就业方案,6月20日至30日,各系发放条形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并组织已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温馨提示: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凡逾期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责任自负,不能补办暂缓就业。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办理暂缓就业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5月20日前仍未拿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事局审批(接收函)的毕业生;2、有就业愿望,但在5月20日前仍未找到就业单位而档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3、落实了就业单位,单位暂不解决档案、户口的毕业生;4、考研究生(专升本)、公务员等待正式录取通知的毕业生;5、自主创业还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毕业生;6、已有就业单位,但要一年见习期满后才正式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
特别说明:外国国籍生源、港澳台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留学的学生、结业生及留级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四)暂缓就业学生档案及户口管理1、毕业生离校前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已迁移到学校的)托管在学校保卫处。
2、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后,凭有效的单位接收函件、《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暂缓就业手续的办理及取消暂缓就业的流程(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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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某同学是梅州生源,毕业前还没有找到工作,但依 靠自己的能力或关系他可能有机会在珠海找到一个国营企 业或者政府机关的工作岗位,如果他不办理暂缓就业,他 的报到证的报到单位肯定是梅州市人事局,结果是先把他 派遣回生源地。以后他再去珠海找到了这个工作,单位接 收他时就必须走人事调动这条线了,他会以社会人员的身 份由单位申请,经珠海人事局发调令到梅州人事局调他的 档案,梅州人事局同意之后他才会调到珠海。比较麻烦, 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他就调不过去;如果他办了暂缓就业, 等他找到这个工作的时候,他可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取消暂缓就业,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会直接给他发一个到珠 海人事局的报到证,这样他就以应届生的身份到珠海报到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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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暂缓就业协议书与就业有什么关系?
暂缓就业其实只是暂缓派遣而已,不会影响你的就 业,同学们照样可以找工作,对就业没有影响。如 果你找到理想的单位了确实想在这个单位干下去, 你就可以办理取消暂缓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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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暂缓就业的程序
1、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去向申请表》 (5月中旬发放),明确申请暂缓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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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到学校就业指导 中心盖章登记。如回生源地,无须到学校登
记。
2、毕业生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 中心取消暂缓就业,打印《报到证》,档案
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寄送。
3、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科办理户口关系
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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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什么会要办理暂缓就业
报到证是正规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才有的一种 身份证明,一个学生只发一次,如果学生到 人事局报到后,那么这个学生就成为社会人 员了,不再是应届毕业生了。之所以出现暂 缓就业,就是为了解决大学生在一定的时间 内找不到工作时,将学生档案由省就业指导 中心里保管,暂时不对学生进行派遣,给予2 年的时间,在2年里找到接收单位的,可以派 遣---发报到证。2年之后还没有找到工作单 位的,将把他派遣回生源地。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工作的通知说明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暂缓就业工作的通知说明一、暂缓就业含义为适应我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化的要求,缓解就业压力,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我省从2002年起,对毕业生离校时暂未落实单位的省内高校毕业生,实行暂缓两年就业的政策(一般为当年7月至两年后的7月)。
(一)暂缓就业的范围:1、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和用人单位(私企、民办学校)签约但不解决其人事关系)且暂不打算将档案派回生源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派遣前接收单位仍在考虑试用阶段而尚未签署接受意见的毕业生;3、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公司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毕业生;4、报考研究生者。
毕业生可根据实际需要来选择是否申请暂缓就业(必须是以自愿为原则)。
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落实单位、拿到升学的录取通知书或需要派遣回生源地,均可以解除暂缓协议。
(二)办理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办理程序:(一)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暂缓就业申请,在招生与就业处(简称“我处”)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并填写《暂缓就业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交给其所属学院、校区存档。
(二)二级学院、校区审批、签署意见并于5月31日前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院校管理端软件中的二级用户就业方案报批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
(三)我处审核并上报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中心”),经省就业中心核准后打印条形码并下发《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简称《暂缓就业协议书》);(四)毕业生签订省就业指导中心下发一式三份的《暂缓就业协议书》,一份毕业生本人保存,两份上交所在单位集中送我处(一份由我处存档,另一份送省就业指导中心存档);(五)我处将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档案按规定时间统一送到省就业中心。
四、暂缓就业的取消(一)在7月30日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者,由毕业生携带签订就业协议书及暂缓就业协议书到我处办理取消暂缓;(二)在8月1日后毕业生也可携带签订就业协议书及暂缓就业协议书到我处,再由我处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学校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或者到省就业指导中心直接办理。
办理暂缓就业的程序(2篇)
办理暂缓就业的程序暂缓就业是指毕业生在毕业后一段时间内不参加就业,而是选择继续深造、参军服役、创业或者其他非就业的活动。
为了办理暂缓就业,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本文将详细介绍办理暂缓就业的程序。
暂缓就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在办理暂缓就业之前,首先要了解毕业生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暂缓就业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有必要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二步:申请暂缓就业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毕业生需要填写一份申请暂缓就业的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这些证明材料可能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件等。
申请暂缓就业的表格和材料需要向学校的相关部门或者人事部门提交。
第三步:审核申请学校或者人事部门会对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审核。
他们会仔细审核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审核过程中,可能需要毕业生提供一些额外的材料或者进行一定的面试。
第四步:批准暂缓就业一旦申请通过审核,学校或者人事部门会出具一份暂缓就业的批准文件。
这份批准文件会明确规定毕业生暂缓就业的时间和条件。
毕业生需要妥善保管这份文件,以备将来参加就业时使用。
第五步:执行暂缓就业计划根据批准文件的要求,毕业生需要按照暂缓就业计划进行相应的活动。
这包括继续深造、参军服役、创业或者其他非就业的活动。
毕业生需要按时完成计划并向学校或者人事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步:转为就业状态暂缓就业的时间一般是有限的,一旦暂缓就业的时间结束,毕业生需要转为就业状态。
他们需要重新向学校或者人事部门提交就业申请,并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参加就业指导和择业工作。
一旦成功找到合适的工作,毕业生就可以正式开始工作了。
以上就是办理暂缓就业的基本程序。
在办理的过程中,毕业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将自己的计划和行动与母校或者人事部门保持沟通。
只有合理完成所有步骤,才能顺利办理暂缓就业。
办理暂缓就业的程序(二)暂缓就业程序是指一种由政府或企业提供的一种延缓就业的措施,旨在帮助失业人员顺利过渡到下一份工作。
办了暂缓如何拿报到证
办了暂缓如何拿报到证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统一印。
以下是店铺整理了办了暂缓如何拿报到证,希望你喜欢。
办了暂缓如何拿报到证签了暂缓就业的是没有报到证发的,只有暂缓就业协议书,你的户口档案就会暂时存放两年不会被打回,这两年时间内你可以随时去取消暂缓,在暂缓期内如果是找到单位并且单位他有接收权的话就由单位出接收涵带上暂缓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并开报到证,或者是想放人才市场的,就由人才市场出接收涵,步骤也是一样的,如果是要打回去的那就直接拿着暂缓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去就可以了,如果到期没有去取消暂缓的省就业指导中心将会直接将户口档案打回生源地人事局。
拿到报到证报到流程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凭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无效。
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毕业生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报到、求职登记和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的重要凭证。
一、“报到证”丢失如何补办?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①由本人提出申请,②在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刊登“遗失声明”,③到学校核实情况并出具遗失证明说明后,向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新证。
其中:就业报到证正本原件遗失的,由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遗失证明、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和就业报到证副本(即就业通知书,下同)原件,到原就业报到证签发的就业主管部门补办;就业报到证正、副本原件一并遗失的,由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持遗失情况说明、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原就业报到证签发的就业主管部门补办。
补发的就业报到证备注栏内须注明“遗失补发”。
本人至省厅办理的具体程序:1.首先由接收单位开具遗失证明,然后个人从本人档案中取出报到证副联(白色),到当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日报登报挂失,登报的格式为“XX大学XX届XX专业毕业生XX,报到证遗失,证号为XXXX,特此申明作废”;2.持报纸、个人申请、毕业证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3.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所提供的材料出具遗失证明;4.毕业生持报纸、报到证副联(白色)、学校证明到省就业主管部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山东省军转干培训中心430房间,联系电话:************联系人:王老师/韩老师)申请补办。
关于毕业生办理暂缓派遣的问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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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办理暂缓派遣的问题说明
1.什么是暂缓派遣?
下面以广东省某高校为例进行说明。
暂缓派遣不是就业的一种形式,而是派遣的一种形式。
暂缓就业更准确地说叫暂缓派遣,是毕业生由于某种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由个人向学院、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同意报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经批准后,毕业生的户口及党团关系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暂缓期为两年。
暂缓就业期间,如果落实接收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报到证返回原所在学校。
2.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办理暂缓就业?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月*日前仍未得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函)的毕业生;
(2)有就业愿望,但在*月*日前仍未找到就业单位而档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3)有就业单位,但单位暂不解决档案、户口,而毕业生又不愿把档案、户口在毕业时迁回生源地的;
(4)派遣前接收单位仍在考察试用阶段而尚未确定接收的。
3.办理暂缓流程:
(1)填写附件中就业暂缓申请表;
(2)填写就业材料(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和申请;
(3)由学院就业指导老师进行统计整理上报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
(4)六月份申报学生到学院填写《暂缓协议书》,该协议书一式四份,要求学生本人签字和家长签字;
(5)学院对办理暂缓同学名单进行公示,以防错漏。
特别提醒:1.办理出国留学(出境)的毕业生、结业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2.毕业生提交暂缓就业申请的时间为*月*日前。
内蒙古中公金融人祝各位毕业生就业顺利!。
暂缓就业档案报到证该如何处理
毕业生必看!暂缓就业有何利弊?什么是暂缓就业?暂缓就业是毕业生在临近毕业时,学校向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不愿将档案迁回原生源地,将档案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暂缓期为两年。
在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取消暂缓就业流程将档案迁往单位或人才市场,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档案转回生源地。
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
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可以享受相应的档案托管、就业服务等政策。
(申请暂缓就业可以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两年,这意味着你可以继续参加校园招聘)暂缓就业的利与弊1、利(1)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如考公务员、银行等)(2)准备考专插本、考研的同学,档案和户口可以暂时不迁回生源地;(3)准备升学和考公务员的毕业生,由于考试、录取(用)时间与毕业离校之间存在时间差,办理暂缓可以方便学生集中应对考试及录用,不必为档案而分心。
暂缓就业期限内,如毕业生需要出具与升学或报考公务与有关的证明,可以持签订的《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毕业证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4)为有就业单位但尚未办理好接收手续的毕业生,提供时间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2、弊(1)工龄、社会和医疗保险缺失:暂缓就业期间,如单位未帮毕业生交社保,则不计工龄,相比已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在工龄时间计算上有所损失,同时会导致同级职称评定时间的推迟,从而影响未来工作中的薪资、福利等待遇。
由于暂缓就业期间有些单位是无法为毕业生购买社会和医疗等保险,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也就无法享受就业者拥有的社会与劳动保障。
(2)暂缓期间的特殊限制条件:在暂缓就业期间,如毕业生需要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出境(如护照或港澳通行证)、购房等手续,必须先取消暂缓就业,办理档案和户口迁出后,在新户口所在地办理以上手续。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暂缓就业协议》等相关问题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暂缓就业协议》等相关问题就业报到证的管理相关规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是目前我国惟一合法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和办理落户的有效证明,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报到证》。
《报到证》是毕业生离开学校走向社会的介绍信,是毕业生的学历证明之一。
因而,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户口管理部门以《报到证》为依据,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等手续。
《报到证》由国家教委授权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审核签发。
广东省内高校毕业生的《报到证》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签发。
省就业指导中心会定期对各高校上报的毕业生就业信息进行审核,形成就业方案,签发《报到证》,由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统一领取并发给各毕业生。
毕业生要得到《报到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自己正确的就业信息提供给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由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协助办理。
申请出国(出境)的毕业生、升学深造(专升本、考研)毕业生、外籍毕业生(一般为持非内陆身份证的毕业生)、留级生、休学、退学生不签发《报到证》。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报到证,不论什么原因,不能自行涂改、撕毁报到证。
自行涂改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报到证》若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在当地地市级日报上声明作废(要注明毕业生学校、专业、修业年限、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报到单位、签发日期、报到日期、报到证号码等),自登报之日起一个月后;毕业生将报纸、工作单位证明交与学校;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核实后予以补发。
毕业生拿到《报到证》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用人单位或生源地人事主管部门办理完报到手续。
注意事项毕业生的就业信息(包括已落实单位、未落实单位、升学深造、申请暂缓就业、待业等信息),须由系部通过广东省大学生就业信息网上报,经学院就业办初审后,送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制定就业方案,纳入派遣计划,签发《报到证》。
关于暂缓就业的问答
关于暂缓就业的问答0.问:签了协议书,还可以办理暂缓吗?答:不可以。
1.问:找人代签暂缓就业协议要有什么手续吗?比如说委托书之类的东西,答:不用委托书,签暂缓在系里办,你直接与系学生工作老师联系就行了。
2.问:我想问一下,我原籍江门,现在还没找到工作,如果我没签暂缓的话,对我在广州和深圳找工,会有什么麻烦呢?请给点意见!谢谢!!答:没有签暂缓,以后只能做为调整改派。
手续会麻烦些。
3.问:我的户口是佛山,现在正在公司实习,还没签协议,等着签约,可以不签暂缓协议吗?如果不签暂缓协议,户口退回佛山,会影响以后的签约吗?答:如果单位是佛山的,不签暂缓不会有影响,如不是就会涉及到调整改派4.问:我毕业前签了暂缓,那我现在应届还是社会在职人员呢?如果要报考公务员需要办什么手续呢?答:你不属于在职人员,也不属于应届毕业生,是暂缓就业毕业生。
如果要报考公务员,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证明就业可以了。
5.问:您好,我的单位已经确定可以签了,但要报上人事局审批,现正等待中。
如果单位要等到6,7月拿到毕业证书后才可以签,那5月份我可以不签暂缓就业吗?答:对于确定能在6、7月份签约的情形,亦最好先签暂缓就业协议。
6.问:请问如果进了私企,不用签合同和协议书,那样用不用签暂缓?户口是不是还留在学校?答:暂缓就业是临时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户口问题。
7.问:进入了一家私营企业(不在广州),他们不包办户口,那我现在要和他们签三方协议,之前我又签了暂缓,但我想把户口继续留校行吗(暂时不解除暂缓),还是一定要迁回生源地?答:不要签就业协议,先签劳动合同,可继续保持暂缓。
如签了就业协议,就必须撤消暂缓。
8.问:我已经与广州一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三个月,公司在转正之后才会办理户口,在5月底学校上报计划前,我需要签暂缓就业协议吗?答:是的,需要。
9.问:我听说办了暂缓期间是不算工龄的,那么要是我将户口迁回去后,是怎样算工龄的,是谁算的答:在人才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就可以计算工龄(本科生才可以办理人事代理)。
暂缓就业办理方法
•
应届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和 时间安排,以下以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为例。
符合资格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 请办理暂缓就业。允许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 生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 (1)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 (2)派遣前接收单位未正式办理接收手续的; • (3)自主创办企业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
大四学生就业辅导课-暂缓就业
10对外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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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 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 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 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 一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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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 订的,暂缓期为两年。在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 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 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自谋职业。暂缓 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
3.3 办理时间
• (1)暂缓就业资格审核: 6月中旬(如2008年为6月10 ~12日),省就业指导中心将根据各高校上报的毕业生就 业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审核。 • (2)领取条形码:专科生为6月下旬。 • (3)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交送:省就业指导中心每年会 给各高校下发暂缓就业的具体送档排期表(一般本、专科 生送档时间为7月~8月底)。各高校将贴有条形码的《暂 缓就业协议书》(原件一份)与毕业生档案(内容要齐全 ,不包括党员材料),在规定的日期送交到省就业指导中 心。
• 各位还没就业的同学要注意找就业办老师咨询办理暂缓就 业哦!
取消暂缓就业办法
• 已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7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 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直接在网上报送相关信息, 7月上旬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在7月1日以后到 至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 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 手续;在学校送档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后,签订就业协议 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按照暂缓就业协议中相关条款办 理。
暂缓就业政策
暂缓就业政策一、申请暂缓就业1、什么是暂缓就业毕业生就业派遣的最后期限是当年的六月底,如在最后期限之前仍未能落实档案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按规定将其档案户口派遣回生源地。
暂缓就业政策是将这个最后期限延长两年时间的一项优惠政策。
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当年算起两年时间内,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免费保管,户口仍留在学校集体户,党组织关系由学生处保管。
同时,在这两年的时间内,可以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回到学校办理档案派遣手续。
2、申办暂缓就业对象﹡尚未落实档案接收单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但仍希望继续找档案接收单位的毕业生。
﹡已落实用人单位,但尚未与用人单位完成签约手续的毕业生。
如《就业协议书》已上交用人单位,但未返还的;或《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完成,但未拿到当地人事部门接收函的毕业生。
﹡外国国籍生源、港澳台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不得办理暂缓就业。
3、申办暂缓就业流程第一步:每年5月1日前,登陆广东白云学院就业在线网站,填写暂缓就业申请信息,提交等待审批。
第二步:辅导员审核,就业与实习指导中心审核,上报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批。
第三步:审批通过后,由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条型码,发放《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书》简称“暂缓就业协议书”。
第四步:毕业典礼当天,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一式三份“暂缓就业协议书”并上贴条型码,学生留一份、其余两份返回学校。
第五步:7月底,档案移交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托管。
4、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档案、户口、党团关系档案由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仍留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党员、预备党员及团员,组织关系仍留在学校学生处。
5、特别说明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离校不发放《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取消暂缓就业时发放。
二、取消暂缓就业1、取消暂缓就业需准备的资料《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简称“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等。
毕业生就业指导班会
★哪些情况可以暂时不签
如果单位不解决档案和户口,且单位不要求持报到 证进行报到的,像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这些单位没 有独立的人事权,一般不解决档案户口,在这种情况下, 毕业生到单位报到无需报到证,因而可以暂时不签就业 协议书而直接签劳动合同; 暂时不签就业协议书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要就业协议 书,因为按国家政策,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仍视 为应届毕业生,在此期间,一旦办理档案接转和户口迁 移,仍需要办理报到证,并且在办理落户手续时需要毕 业生出具就业协议书,所以到时仍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指导班会
——就业派遣、就业协议、暂缓就业篇
2014年5月10日 邓秋萍
主要内容
一、关于就业派遣、就业协议书的问题
二、关于人事档案与户口挂靠的问题 三、关于暂缓就业的问题 四、毕业清考与毕业证问题 五、毕业前各种要上交的材料
一、就业协议书相关问题
1、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 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 表现形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般由国家 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依据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发给,用人单位盖章, 毕业生签字,学校鉴证,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 办理报到手续的依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 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 式。
★违约处理
(一)毕业生违约 ⊙承担赔偿责任:有违约金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无 违约金约定,但单位要求赔偿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学校 要求承担的其他责任 ⊙违约审批手续: 1、登陆学校就业网,填写解约申请书并打印,同时提交 由原签约单位出具的关于解除协议的证明材料(原单位的 书面退函) 2、学院学工室老师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 盖章。 3、学校就业指导处审批 4、换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暂缓就业协议书.doc
暂缓就业协议书1.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拟跨地区就业、升学或到省部属单位工作,又还没有接收单位,或正在办理但还没有办理好接收手续,需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有上述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如果不办理暂缓就业,会影响就业派遣手续的办理。
2.如何办理暂缓就业?(1)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应在5月31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交给中队,由中队登记后交学院招生就业办。
(2)招生就业办把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的基本情况输入省教育厅指定系统。
(3)省教育厅批准后,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一般在毕业当年的7月初)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于规定时间(7月中旬)统一把协议书和档案送省就业指导中心。
没有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视为放弃。
3.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报到证、档案、党团关系和户口关系如何处理?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必须办理离校手续,暂不发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档案转到省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提出将户口、党团关系暂留学校。
办理暂缓就业,党团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必须遵纪守法,遵纪计划生育有关条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党团员要按时交纳党团费,尽可能参加组织活动。
4.如何取消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单位的,在规定时间内,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及地级市人事部门或省直、中央驻粤单位的"接收函"或"录用通知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派遣手续,领取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就业指导中心把档案转往用人单位人事管理部门。
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毕业生仍未落实单位和取消暂缓就业的,省就业中心将其档案寄回生源所在地,打印报到证。
毕业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办领取报到证。
如果要回生源地就业,或拿到升学的录取通知书的,可提前解除暂缓就业协议。
毕业生可凭《暂缓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到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关于就业派遣、申请暂缓就业、出国、升学等N多通知
广东工业大学2010届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说明一、毕业生网上录入就业信息1、从即日起,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通过学校就业网( )“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录入本人的就业信息,各学院依据毕业生提供的就业协议书、接收函及相关的就业证明审核毕业生录入的就业信息,如果毕业生本人不通过“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录入就业去向,将会对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带来严重后果。
2、已落实就业单位且暂不签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提交由就业单位提供的相关就业证明或有就业单位签章的《广东工业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就业证明》(可从学校就业网上下载)。
二、学院上报就业方案1、从即日起至6月10日,各学院按照学校就业网审核的毕业生就业信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的院校端管理程序的二级用户上报本学院毕业生一次就业方案。
上报过程中,请认真阅读《关于网上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有关问题的说明》(附件1)2、从6月11日起至6月20日,暂时停止网上报批就业方案工作,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填写《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3、从6月21日起至6月30日,各学院上报毕业生二次就业方案、领取第一批报到证。
4、从7月1日起上报毕业生调整就业方案。
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原则上不作调整改派。
7月10日前,如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毕业生就业方案的,毕业生须向学院提供新单位接收函并退回原报到证,各学院用“报调整计划”的形式从网上报批并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交毕业生调整就业方案的相关资料。
三、就业方案的几种类型及需提交的资料1.毕业生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获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报到证签发到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备注加注用人单位名称。
2.毕业生到非生源所在地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取得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函,报到证签发到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备注加注用人单位名称。
3.毕业生与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的下属单位达成协议,得到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同意,解决其户口及人事关系,并获得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的接收证明,报到证签发到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备注加注该下属单位名—2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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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暂缓就业
毕业生由于某种原因暂不考虑办理派遣手续时,可以由个人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经批准,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户口暂留学校,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档案保管免收服务费用,暂缓期为两年。
暂缓就业期间,如能落实就业单位者,可按照有关就业程序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落实就业单位者,其户口和档案迁回其生源地(即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二)暂缓就业的申请毕业生提交书面申请《暂缓就业申请表》,经各院、所审核。
在6月中旬,将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的有关信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上报其就业方案,并到省就业中心领取暂缓就业条形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
6月下旬,各院、所组织已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并发放暂缓就业条形码。
温馨提示: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凡逾期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责任自负,不能补办暂缓就业。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办理暂缓就业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5月20日前仍未拿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事局审批(接收函)的毕业生;
2、有就业愿望,但在5月20日前仍未找到就业单位而档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3、落实了就业单位,单位暂不解决档案、户口的毕业生;
4、考研究生(专升本)、公务员等待正式录取通知的毕业生;
5、自主创业还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毕业生;
6、已有就业单位,但要一年见习期满后才正式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
特别说明:未取得毕业资格、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留学的学生、结业生及留级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四)暂缓就业学生档案及户口管理
1、毕业生离校前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已迁移到学校的)托管在学校保卫处。
2、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后,凭有效的单位接收函件、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先登记并通过网络上报省就业中心,再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回生源地就业的,凭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3、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毕业生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派遣手续;过期不办理者,档案一律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寄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广东省的寄回生源地人事局,省外生源的则寄回外省相关大学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托管在学校的也转回生源地。
(五)暂缓就业的取消
1、办理时间和地点:每周二、周五到农林下路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2、办理材料:
回生源地的,需持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效证件;
有就业单位的,需就业协议或人事局接收函,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效证件;
3、办理程序:持以上相关的材料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
报到证(红色联报到证转户口用,白色联交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档案室归入本人档案并转递档案),持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转户口(或持报到证和单位接收证明到生源地户口所在地迁转户口)。
温馨提示:过期未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于两年期满后领取报到证,办理报到迁户手续,党员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后,要到所在院、所办理转党组织关系和党员材料。
(六)暂缓就业毕业生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档案移交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后,毕业生如果要解除暂缓就业,须由本人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之一3楼)办理解除手续,领取报到证后,再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迁移户口;
2、暂缓就业的期限为两年,逾期不办理解除者,其档案将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证统一签发到学校研究生处保管。
3、申请了暂缓就业的学生毕业后不再享受在校生的任何待遇;在暂缓期限内,如果毕业生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毕业生如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把其档案直接转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
4、暂缓期限内,如果毕业生需要办理与就业、升学无关的证明(如《失业证》、《未婚证》、《计划生育指标》等),必须解除暂缓就业协议,并办理把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的有关手续,毕业生所需要的证明需回生源地办理;
5、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及办理职称的评审。
一.派遣证
1.什么是派遣证?没有的话,会有什么影响?只要是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学,学生毕业找到工作,学校都可以发派遣证。
成人和自考没有派遣证。
户口等问题都离不开它,而且派遣证一旦丢了相当麻烦。
2.请问如何办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派遣证,需什么材料?高校必须按照国家教委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核签发。
所需的材料: 1.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开具的打印派遣报到证的介绍信或证明 2.该学生与有关各方签章的就业协议书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发的,是毕业生就业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及报到后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帐户的重要材料,同时办理户口的迁移和档案的转移也需要派遣证.派遣证一式3联,毕业生持一联,毕业生档案中存放一联,单位存档一联. 通过派遣证派遣毕业生是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方式,也是落实国家计划和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保证手段。
派遣证由国家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统一制订,省级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派遣证是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报到的书面证明。
毕业生派遣证作为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身份(干部身份)的证明存入档案。
普通高校派遣毕业生,必须使用全国统一规定的,由地方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派遣证》,用人单位一律凭派遣证接收毕业生。
毕业生报到时,首先要明确报到地点,其次要注意报到期限,毕业生要在报到期限内持派遣证到指定地点报到。
报到地点一般在派遣证
的左上角,派遣证上注明的报到地点有两类。
一类是直接派往具体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类是派往所在地就业生分配办公室。
3.户口没有及时落回原籍,现在派遣证已经过期
迁移户口,要用“户口迁移证”,看一下这个东西是不是在你手中。
你要将户口落到其他城市,前提条件是这个城市有地方同意接收你的户口。
如果有地方同意接收,这个地方的派出所会给你开一个户口“准迁证”,你拿它的过期的户口迁移证,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重新开一个户口迁移证(或改迁一下),再去落户口就行了。
如果没有其他地方接收你的户口,那只能是落回原籍了,程序同上。
二.派遣证有效期
1.报到期限,这是说你要在派遣证规定的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内到用人单位(已就业的)或生源地所在地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未就业的)报到,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你可能遇到的麻烦是一是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已就业的),二是生源地政府人事主管部门不包分配(某些地区)或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及公务员招考。
2.派遣证自身有效期限,这个期限是三年,即如果你没有在三年内办理就业手续,以后就不能再办理了,你的身份永远是学生,而不能转正转干,而且户口也无法转到就业所在地。
三.派遣证的作用
派遣证相当于介绍信,你的档案、户口等问题都离不开它.。
高校必须按照国家教委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下达的就业计划派遣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核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