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14)
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和市政府助理调研员分工的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和市政府助理调研员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增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27•【字号】增府[2006]7号•【施行日期】2006.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和市政府助理调研员分工的通知(增府[2006]7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市长、副市长和市政府助理调研员的分工通知如下:叶牛平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曾赤鸣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日常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
分管工业、经济贸易、外经外贸、新塘工业加工区(广东增城工业园区)、电力、通信、安全生产、侨务、外事、对台、保密等工作,负责联系政协及口岸联检等单位工作。
范文添副市长:分管农业和农村、林业、水利、气象、供销社、法制、武装、民政、司法、民族、宗教、信访、人口与计生等工作,负责联系残联工作。
李荣渝副市长:分管教育、卫生、科技、知识产权、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档案、市志、社会文化管理等工作,负责联系妇联工作。
邬卫东副市长:分管城市规划、国土房管、建设管理、市政环卫、土地储备开发、环境保护、旅游等工作,负责联系共青团工作。
郑丹群副市长:分管交通、公路、公安、消防、人事、监察、劳动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打击走私等工作。
张文远副市长:分管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金融、审计、统计、物价、粮食、公有资产监督管理、驻广州办事处、驻北京办事处等工作,负责联系工会工作。
苏国南助理调研员:协助分管公资办、公有企业改革等工作。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2•【字号】宁政发[2009]53号•【施行日期】2009.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宁政发[2009]5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调整,经研究决定,市政府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沈健,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统计、物价、工业、交通、安全生产、供电、通信、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机关事务方面工作,协助分管国有资产管理、监察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物价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国资集团、机电集团、化建集团、轻纺集团、医药集团、港口集团、南京银行、南京证券公司。
联系城区,金融、保险、证券驻南京分支机构,通信机构驻南京分支机构,市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南京邮政局、南京供电公司、南京海事局、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
王受文,负责开放型经济外贸、外经、外事工作,负责公安、司法、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市外经贸局、外事办公室、贸促会南京分会,市公安局、司法局。
联系南京海关、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局、信访局、国家保密工作局。
赵晓江,负责开放型经济外资、服务外包、开发区、对台和侨务方面工作。
分管市外经贸局、开发园区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口岸管理委员会,台湾事务办公室、侨务办公室,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江宁开发区。
联系市台联、侨联。
二○○九年三月二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副市长赵苗、田蓉、左正分工的通知-成府函[2012]99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副市长赵苗、田蓉、左正分工的通知
正文:
----------------------------------------------------------------------------------------------------------------------------------------------------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副市长赵苗、田蓉、左正分工的通知
(成府函〔2012〕99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副市长赵苗、田蓉、左正分工如下:
副市长赵苗协助分管商贸、会展、旅游、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台侨及服务业招商引资等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博览局(贸促会)、旅游局、文化局、广新局(版权局)、台办、侨办等单位;联系市工商联、台联、侨联,海关、口岸、商检局等单位。
副市长田蓉协助分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民族、宗教、国防动员、应急管理等工作。
分管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民宗局、人防办、火车站管委办、应急办等单位;联系团市委和部队。
副市长左正协助分管信访、公安、国安、司法等工作。
分管市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联系市国安局。
其他市政府领导分工不变。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9日
——结束——。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11)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1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0•【字号】台政发[2011]19号•【施行日期】2011.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台政发〔2011〕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
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现将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吴蔚荣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财政、审计、机构编制、地方志工作。
分管财政局、审计局、编委办、地方志办、咨询委。
尹学群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物价)、重点工程、公安、国家安全、法制、司法、监察、人民武装、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税务、国有资产管理、金融保险、信访、统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物价局)、公安局、监察局、司法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方税务局、国资委、法制办、信访局、综治办、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统计局、研究室、接待办、应急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驻外机构、民航局、重点办、铁路办、机场办、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对口支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指挥部、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筹)。
联系军分区、驻台部队、预备役二团、法院、检察院、国税局、国家安全局、老干部局、各金融保险机构。
叶阿东负责建设、交通、环保、人民防空、民族宗教事务、对台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建设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通局、港航管理局、环境保护局、人防办(民防局)、民宗局、台办、绿心生态区建设管委会、台州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指挥部)、台金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沿海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大麦屿港区开发指挥部。
联系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台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海事局、海运公司、高速公路交警支队。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11•【字号】同政办发〔2022〕34号•【施行日期】2022.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对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张强市委副书记、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任希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应急管理、国企国资监管、统计、能源、行政审批、安全生产、消防、数字政府、城市战略研究院智库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统计局、市能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大同市项目推进中心。
协助市长联系市审计局。
联系:市中院、市检察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大同军分区、武警大同支队、市税务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二处、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国网大同电力公司。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龚孟建市委常委、副市长负责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
联系:气象局、省农科院高寒作物研究所、大同机场、大同火车站、大同公路分局、市邮政管理局、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大同支队、山西悦达京大高速公路公司、山西大同高速公路公司。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郭蕾副市长负责民政、卫生健康、体育、医疗保障、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大同广播电视台。
联系:市残联、市红十字会。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16•【字号】泰政办发[2014]86号•【施行日期】2014.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4〕8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泰州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16日泰州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我市所处的长三角地区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复合型污染呈加重趋势,受季节性和区域性影响,不时发生灰霾天气。
锅炉作为煤炭消费大户,是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重要排放源之一。
实施燃煤锅炉(含其它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专项整治,是我市深入实施蓝天工程、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及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江苏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削减污染物排放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整治,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通过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科技等手段,着力优化全市的能源结构,大力改造、淘汰燃煤锅炉,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促进我市空气质量好转、人居环境改善。
二、整治目标按照《江苏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市燃煤锅炉整治的总体目标是:2016年底前,分阶段、分区域对各类锅炉按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完成整治;对电厂燃煤锅炉,通过高效脱硫除尘、低氮燃烧、烟气脱硝等技术全面实施提标改造;对1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综合运用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提标改造等措施,实施整合、改造或淘汰;逐步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有关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有关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08.17
•【字号】宁政〔2020〕39号
•【施行日期】2020.08.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有关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有关副市长分管工作通知如下:
潘志刚副市长代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室)。
负责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
陈红兵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代管审计方面工作。
负责财政税收方面工作。
代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负责联系市税务局。
杨小民副市长负责发展改革方面工作。
代管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粮食局)。
陈兆超副市长负责教育方面工作。
代管市教育局、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负责联系共青团西宁市委、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吴志城副市长负责生态环境、多巴新城建设管理方面工作。
代管市生态环境局、多巴新城管委会。
为便于工作衔接,副市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
潘志刚与韩生才互补;陈红兵与吴志城互补;杨小民与陈兆超互补;其他副市长分工不变。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7日。
泰州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泰州安全生产1、泰州市长是谁?可参考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络或者泰州市人民政府官网陆志鹏代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监察知、财政、税务、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何榕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统计方面工作,协助分管财政、税务方面工作。
贾春林副市长: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建筑业和周道山河街区城市建设方面工作。
王斌副市长:负责援疆工作。
杨杰副市长:负责工业经济(工业园区)、商务、开放型经济、回金融保险、口岸管理、沿江开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台湾事务方面工作。
孔德平副市长:负责环境保护、旅游、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和服务业发展方面工作。
王学锋副市长:负责社会事业、计划生育方面工作。
孔繁圃副市长:协助分管药监工答作以及医药类重大项目的组织、引进工作。
陈明冠副市长:负责农业农村经济、水利、粮食、公安、民政、司法、信访和法制方面工作。
2、泰州焊工操作证到哪单位复审到当地安监部门复审。
一、证书的有效期及复审期限1、证书有效期为百6年;2、特种人员操作证每三年复审一次;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须参加知识度更新培训,成绩合格后,办理复审(换证)手续;4、特种作业人员应于证书注明的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复审机构提出复审申请,逾期证书自动作废。
二、复问审条件下列条件中,有一项不合格,为答复审不合格:1、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复审期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在证书规定的复审时间内,提出复审申请;4、复审须参加复审知识更新培训,并考试合格;5、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复审需递交的材料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2、本人专身份证原件3、一寸免冠近照2张四、办理复审需要的时间在收到由培训机构统一上属报复审材料并经省安监局审批通过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不超过35个工作日。
3、泰州市海邦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怎么样?泰州市海邦注册安全工抄程师事务所是2015-09-07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注册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泰州市海陵区税东街27号211室。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20•【字号】固政办发[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固政办发〔2014〕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由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变动,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现通知如下:马汉成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各民主党派。
赵旭辉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财政、金融、工业、信息、审计、信访、统计、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监察局、财政局(含金融办)、信访局、审计局、统计局、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含扶贫试验区管委会)。
联系市工商业联合会、国家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固原调查队、人行固原市中心支行、银监会固原监管分局、建行固原市分行、工行固原市支行、宁夏银行固原市支行、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六盘山热电厂、王洼煤业公司。
马必钢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卫生、扶贫开发、闽宁合作方面的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市卫生局(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红十字会。
陈胜营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六盘山片区扶贫攻坚部省协调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
联系兰州铁路局固原车务段、宁夏公路管理局固原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和宁夏天豹固原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杨建龙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政府行政事务、法制、外事、应急、接待、科技、市场监管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含政府法制办公室、外事侨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接待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机关事务局、信息中心、人民会堂管理服务中心)、科技局(含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合作社。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有关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有关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17•【字号】宁政〔2019〕80号•【施行日期】2019.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有关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有关副市长分管、代管工作通知如下:王剑锋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多巴新城建设管理方面工作。
协助市长负责代管审计方面工作。
负责代管财政税收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粮食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文物局)、西宁广播电视台、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多巴新城管委会、西宁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代管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负责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共青团西宁市委、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税务局。
潘志刚副市长负责公安、司法、人民防空、信访、国防动员方面工作。
负责代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信访局。
代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联系西宁警备区、武警部队、驻宁部队、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安局。
韩生才副市长负责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外事及港澳台事务、行政审批服务、营商环境、政务公开、轨道交通、邮政管理方面工作。
负责代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公积金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地方志编纂方面工作。
分管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外事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西宁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代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18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03.03施行日期2008.03.03文号市政办发[2008]18号主题类别机关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18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晋中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市长助理分工如下:张璞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工作,分管财政、人事、机构编制、监察、审计工作。
杨随亭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管人事、监察;分管发展改革、国土、环保、纠风、人民武装、机关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市政务大厅、市信息中心、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市重点工程办、108办、晋中饭店、晋中宾馆。
协调联系: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市测绘局、市天然气公司。
马彦平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国有资产、工业经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经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煤炭工业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市国资公司。
协调联系:市国土资源局、市总工会、晋中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晋中供电分公司、晋中公路分局、晋中路桥公司、市邮政局、晋中移动分公司、晋中联通分公司、晋中网通分公司、电信晋中分公司、长途线务局、市质监局、晋中无线电管理处、太原铁路局、市药材公司、晋中交通征费稽查分局、晋中煤运分公司。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泰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泰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正文:
----------------------------------------------------------------------------------------------------------------------------------------------------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泰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泰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
曹玉梅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
刘宏鸣市政府副秘书长
顾宁成市法制办主任
委员:
任志强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员副主任
查长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纪委书记
冯广振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建章市司法局副局长
潘晓鸥市财政局副局长
范克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胡宁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蔡迎春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歆市法制办副主任
陈惠莲泰州银监分局副局长
顾玉清人行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友胜泰州工商局副局长
赵尚双市工商联副主席
金子明市贸促会会长
刘春档泰州仲裁委秘书长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结束——。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2012)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8•【字号】并政办发[2012]99号•【施行日期】2012.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并政办发〔2012〕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办,各直属事业机构,各有关单位:因人事调整和工作变动,现将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廉毅敏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任在刚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负责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重点工程、监察、财税、金融、审计、国土、规划、园林、人防、防震减灾、城乡清洁、政务环境、信访稳定、应急管理和人民武装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审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市园林局、市政府应急办、市人防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防震减灾局、市市容环卫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市高速铁路投资公司(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市龙城投资公司、市海信资产管理公司。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信访局、团市委、太原警备区、省地质勘查局、省煤田地质局、晋商银行及其他金融保险机构。
张金旺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商务、国有资产、外事侨务、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外侨办、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物产集团、市饮食服务总公司。
联系:经济开发区、市台办、市侨联、市贸促会、太原供电分公司、市邮政局、太原铁路局、民航、中国移动太原分公司、中国联通太原分公司、中国电信太原分公司、太原海关。
王建生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环保、统计、粮食、物价等方面工作。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4]97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4〕97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为规范规划编制程序,明确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泰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13日泰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三五”规划时期(2016-2020年),是我市加快推进全省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符合发展规律和泰州实际的“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
根据全国和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国际国内环境变化,全面、客观分析我市市情特点,立足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坚持深化改革,坚持双轮驱动,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实现路径和重大举措,使“十三五”规划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蓝图和行动纲领。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一)前期课题研究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性、深层次、战略性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科学研判,为提出“十三五”发展思路奠定基础。
一是研究确定“十三五”前期课题选题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二是组织各部门、各地区梳理全市需要列入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大事项(包括重大项目、重大政策支持等),形成初步思路和重点规划内容报省发改委;三是组织开展前期课题研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并形成成果汇编。
泰州市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14)-泰政发[2014]10号
泰州市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14)正文:---------------------------------------------------------------------------------------------------------------------------------------------------- 泰州市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泰政发〔2014〕10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陆志鹏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监察、财政、税务、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委)、审计局、编委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联系市国税局、地税局。
何榕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统计和政府法制、效能建设方面工作,协助分管财政、税务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员局。
联系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队。
贾春林副市长,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建筑业和周山河街区城市建设方面工作。
分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城管行政执法局)、民防局(人防办)、凤城河风景区管委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工局、地震局、城投公司。
联系市总工会、烟草专卖局、盐务管理局。
杨杰副市长,负责工业经济、科技、金融、沿江开发、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方面工作。
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安监局、金融办、火车站街区管委会、知识产权局、交投公司。
联系市科协、工商联、人民银行泰州中心支行、泰州银监分局、金融机构驻泰州分支机构、质监局、邮政管理局、供电公司、石油公司。
王斌副市长,负责援疆工作。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12)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1•【字号】宁政[2012]21号•【施行日期】201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宁政〔2012〕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因市政府人事调整,经研究,现将市长、副市长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市长王予波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副市长韩建华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与改革、财税、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城市投资管理方面和重点项目建设与协调工作。
协助市长负责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经济研究室、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仲裁委员会。
负责联系市编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金融部门。
负责同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与协调。
副市长张永军负责环境保护、民政、城管、科技、政府行政服务、公积金管理、机关事务、地震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环境保护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科技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联系市科协。
负责同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及市工商联的联系与协调。
副市长王绚负责教育、旅游、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广播电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市志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联系市文联、市妇联、市档案局、市红十字会。
副市长刘天海负责公安、国安、司法、法制、人防、外事侨务、应急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负责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
负责同西宁警备区、武警西宁支队、市法院、市检察院的联系与协调。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代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代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12•【字号】定政办发〔2017〕81号•【施行日期】2017.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代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定政办发〔2017〕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及省属驻定各单位:根据市政府领导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代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戴超代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机构编制、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主管市编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黄爱菊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物价、开发区建设与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统计调查,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府法制,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外事侨务,公共资源交易,机关事务,驻外办事机构等方面工作。
协助市长负责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灾后重建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地志办,市接待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兰州办事处。
联系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国家统计局定西调查队。
高生发副市长: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卫生计生,粮食,体育,旅游,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残联(市政府残工委)、市红十字会。
联系驻定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陈春光副市长:负责东西扶贫协作,商务、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市招商局),与陈学俭同志共同分管市扶贫办。
郭维团副市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综合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人民防空,国土资源、矿产开发,环境保护,电力等方面工作。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5.18•【字号】洪府字〔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经研究并报省委备案同意,现将市政府领导的分工通知如下: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
副市长、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
黄喜忠: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时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财税、统计、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大数据发展管理、行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机关事务管理、信访维稳、重大重点项目、资本运作、保险、证券、政策研究、政务与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信访局、市政府研究室。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工作。
联系市委编办、市委军民融合办、军队、武警、市税务局、江西银行、国家统计局南昌调查队工作。
胡晓海: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负责科技、开放型经济、工业与信息化、国有资产管理、投资促进、会展和合作交流、外事、对台事务、企业改革、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开发区与工业园区、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投资促进局、市开放办、市合作交流办、市外事办(市港澳事务办)、开发区与工业园区、南昌综合保税区、昌工控股公司、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
联系市委台办、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南昌海关、南昌供电公司、南昌市邮政管理局、通信、南昌无线电管理局工作。
肖云: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协助负责科技、开放型经济、工业与信息化、投资促进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开放办、南昌综合保税区。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分工调整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分工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29•【字号】东府[2012]89号•【施行日期】2012.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分工调整的通知(东府〔2012〕8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对有关副市长的分工作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分工通知如下:袁宝成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梁国英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
分管编制、发展改革、统计、监察、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税务、物价、安全生产、法制、粮食、应急管理、轨道交通及重点项目工作,联系政协工作。
联系生态园管委会。
张科副市长,分管工业、内贸、民营、科技、知识产权、民政、通信、信息化、工商管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残联及省内扶贫、“双转移”工作,联系工会工作。
联系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
吴道闻副市长,分管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水务、农业、林业、海洋渔业、供销社、气象工作。
联系虎门港管委会。
严小康副市长,分管公安、司法、人民武装、人防、消防工作。
唐庆涛副市长(挂职),分管口岸、打私、省外扶贫、驻外机构工作,联系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工作。
贺宇副市长,分管市府机关、对台、民族宗教、国土、规划、外经贸、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
联系长安新区管委会。
喻丽君副市长,分管教育、人力资源、政务信息公开、社会保障、文化、卫生、人口计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新莞人服务管理、档案、地方志、信访、接待工作,联系共青团、妇联工作。
冷晓明市政府党组成员(正厅级),市长科技顾问,协助市长分管金融、全市科技平台建设、推动企业上市及电动汽车产业化工作。
为加强协作配合,保证政府工作有序开展,在市政府领导之间实行AB角制度。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郎学超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郎学超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昭通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8.11
•【字号】昭政发〔2014〕46号
•【施行日期】2014.08.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正文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郎学超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昭政发〔2014〕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郎学超副市长挂职期间,其分管联系工作分别由相关副市长代管,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恢复由郎学超副市长分管联系。
具体明确如下:
协助市长负责环保、煤炭、法制、行政执法监督、政务服务等工作,协助负责监察、审计工作。
分管市环境保护局、煤炭工业局、法制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助分管市监察局、审计局。
联系市工商局、质监局,云南煤监局昭通分局。
分工协作关系为:王宇—杨桂红—郎学超。
其他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不变。
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参照上述分工范围联系工作。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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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2014)
【法规类别】人事调配
【发文字号】泰政发[2014]10号
【发布部门】泰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1.25
【实施日期】2014.0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泰州市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泰政发〔2014〕10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陆志鹏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监察、财政、税务、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委)、审计局、编委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联系市国税局、地税局。
何榕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统计和政府法制、效能建设方面工作,协助分管财政、税务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员局。
联系国家统计局泰州调查队。
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