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考评党员细则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民政局系统深化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化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民政局系统深化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化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4.08.04•【字号】银民党发[2014]52号•【施行日期】2014.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民政局系统深化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化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银民党发〔2014〕52号)军休所党委、各党总支(支部):《关于在民政局系统深化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化管理的意见(试行)》已经局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2014年8月4日关于在民政局系统深化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化管理的意见(试行)为深化“堡垒工程”和“先锋工程”,结合市委开展的“端正作风形象,树好四个样子”教育整顿行动,进一步细化量化党组织和党员星级管理,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星级设置及评定标准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特点,各设置十颗星,分别明确星级和标准(详见附件)。
(一)机关党组织“十星”:1.机关党组织:班子团结协作星;党员先锋星;制度建设星;工作业绩明显完成星;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星;党建活动新颖建设星;组织生活正常星;机关作风建设星;文化建设与团结和谐星;廉政建设星。
2.事业单位党组织:班子团结协作星;党员先锋星;制度建设星;工作业绩明显完成星;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星;党建活动新颖建设星;组织生活正常星;机关作风建设星;文化建设星;廉政建设星。
(二)共产党员“十星”:1.机关党员:带头学习理论和业务星;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正常星;联系和服务群众星;爱岗敬业奉献星;遵章守纪星;文明形象星;业务能力自我提高星;工作务实和工作效率提高星;诚实守信星;清正廉洁星。
2.事业单位党员:自觉学习理论和业务星;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正常星;联系和服务群众星;爱岗敬业奉献星;遵章守纪星;工作务实和工作效率提高星;诚实守信星;遵守职业道德和文明形象星;业务技能自我提高星;清正廉洁星。
中共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党委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

中共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党委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实施方案【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扶机党字[2014]14号【发布部门】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发布日期】2014.10.27【实施日期】2014.10.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党委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实施方案(陕扶机党字〔2014〕14号)机关各党支部、外资中心党总支所属各支部:根据省直机关工委下半年党建工作安排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陕组发[2014]19号),结合我办实际,现就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以强化党员教育为根本,按照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评议标准,实事求是地对党员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以此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纯洁组织,整顿队伍,进一步树立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为加快推进扶贫开发事业、构建和谐机关和全面建设“三个陕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范围及对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在职干部职工正式党员中进行,预备党员只参加教育和评议活动,不予“定格”,非党干部职工只参加学习和民主测评。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按照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本次“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于11月上旬启动,11月底完成。
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和党员完成自我评价(11月3~10日)1.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
学习文件,开展动员教育,提高党员自觉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的思想认识,积极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2.完成自我评价。
党员个人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不合格党员的标准”(附后),联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全面剖析,客观地肯定成绩,同时找出思想上、工作上存在的差距,找准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
基层党建工作考评细则

基层党建工作考评细则一、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好(15分)1、领导班子团结,作风民主,决策科学。
民主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8分);(以市委组织部测评为准)2、党员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民主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7分);二、硬件、软件和活动阵地好(15分)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3分);2、有固定的党员活动室,设党委的,一般还应有基层党校、党员电教室、阅览室等。
各办公室进行了装修,并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4分);3、各项制度牌门类齐全,符合实际,设计美观大方、布置协调,且有关制度全部上墙(2分);4、有固定的宣传栏或宣传长廊,宣传标语醒目,党建工作氛围浓厚(3分);5、相关文件、资料、图片、记录保存完好,一应俱全,查找方便,摆放整齐,且进行了归类存档管理(2分);6、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以及党建工作相关资料输入了电脑,进行微机管理(1分);三、工作创新、经验总结宣传好(20分)1、在工作机制、活动方式、制度建设等方面有独创,特色鲜明;或虽不是独创,但借鉴外地经验有新的提高(5分)。
2、所创新的活动载体,具有规律性、可操作性和时代性,在同一行业中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5分)。
3、总结的典型经验得到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10):○1在全省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经验交流(3分);○2典型经验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内参、抚州党建、基层党建简报播发(4分);在江西日报、江西卫视、抚州日报、市委组织部等有关简报播发(2分);○3在全市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经验交流(1分);○4在全市相关现场会上作为参观点(1分)。
四、组织活动开展好(30分)见表格。
五、工作成效好(20分)见表格。
机关单位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队伍建设(党员发展)。
2011基层党建考评细则机关

2011年度十堰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评价细则(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类别项目要求分值考评方式计(扣)分办法实得分备注一、基本组织建立好(15) (1)一个党组织网络基层党组织设置规范。
机关(单位)基层党组织设置合理,实现全覆盖。
3 查资料应单独建立而未单独建立的扣3分。
有党组织网络图。
党组织网络图能完整、直观反映党组织体系和各基层党组织基本情况。
2查台帐或网络图未建立台帐或网络图的扣2分;台帐或网络图不能完整反映情况的扣1分。
本级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
按照本级党组织届期,2011年应换届的要组织换届,并做到程序规范。
3 查资料未按期换届的扣3分。
所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
按照基层党组织届期,2011年应换届的要组织换届,并做到程序规范。
3 查资料出现1例未按期换届的扣1分。
(2)一个群团组织网络工青妇组织设置完备。
根据机关(单位)实际,应设立工、青、妇组织要按规定设立。
2查资料查台帐设置不完备的扣2分;未建立台帐或台帐过于简单,不能完整反映情况的扣1分。
类别项目要求分值考评方式计(扣)分办法实得分备注工青妇组织开展活动。
工、青、妇组织全年各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活动。
2 查记录未能正常开展活动的出现1例扣1分;活动没有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扣0.5分。
二、基本队伍建设好(15) (3)一个好书记机关党委书记配备。
机关(单位)内设的机关党委书记由本部门(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或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2 查文件未由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的扣2分。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配备。
党员人数50人以上的机关党委,设专职副书记。
2 查文件未配备专职副书记的扣2分。
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
基层党支部书记至少参加1次上级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包括党建考评项目内容。
2 查台帐基层党支部书记未参加集中培训的,出现1例扣1分。
(4)一个好班子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
①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通过选举产生;②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按规定人数配齐。
浙江省科技厅系统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浙江省科技厅系统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提高厅系统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强化党建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党的组织关系隶属厅直属机关党委管理的机关各支部、厅属(代管)各基层党组织。
二、考评内容考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中心大局、加强组织领导、理论学习和思想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和文化建设以及荣誉加分等7个方面。
具体内容按照年度部署的实际工作情况,每年适当进行调整(具体详见《考核评价表》)。
三、考评方式考评方式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主要步骤:(一)日常考核。
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对照《考核评价表》,积极参加厅党组和直属机关党委组织的活动,切实加强日常党建工作,并认真做好情况记录;厅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单位部门党建年度工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二)年终考核。
每年年底,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考核评价表》,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进行自我评价,重点是对党建工作亮点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和改进期限。
厅直属机关党委组织考评组,对各基层党组织本年度党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通过听取党组织述职汇报、座谈交流、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逐项检查、全面考评、据实打分。
(三)评分办法。
综合考评分为基本分值和加分。
基本分值100分,加分分值10分,考评表总分为110分。
根据《考核评价表》1-6项确定基本分值,第7项确定加分,加分不得超过10分。
考评工作结束后,考评组根据全部考评和自评情况,结合日常考核情况,综合确定各单位得分,并报厅党组,研究确定考评等次并予以通报。
四、考评等次考评等次分“优秀、良好、不合格”三个等次:按照各单位量化得分,由上至下排序,三分之一左右确定为优秀,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余良好。
市直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分表

(四)惩治腐败(10分)
16.以市纪委案件考核得分为准进行折算。
二、夯实党建工作责任,不断提升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18分)
(一)选好用好干部(5分)
17.制定交流轮岗管理办法记5分,按规定轮岗交流一名下属单位一把手或科室负责人加2分。
(二)大力整治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5分)
35.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重点工作的意见》(榆政办发〔2014〕65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十项重点工作记5分,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一人加2分,实名通报曝光一人加2分。
36.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查处本系统基层站所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人加2分,问责一人加2分,通报一人加2分。
37.在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测评结果为“优秀”的加2分、“一般”的扣1分,“较差”的扣2分。
(三)大力治理懒政怠政问题(8分)
38.针对党员干部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等懒政怠政行为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记8分,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加2分,每查处一人加2分,每责任追究一人加2分,每实名通报曝光一人加2分,工作做法被市级(含)以上认可推广的加10分。
32.严格执行《榆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榆办发〔2016〕6号)规定加2分,因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被查处一人扣2分。
33.继续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活动加2分,根据整治方案解决一个问题加2分。
34.在以上专项治理中每查处一人加1分,每追究领导责任一人加2分,每实名通报曝光一人加2分。
5.单位主要领导被上级机关查处一人扣8分,班子其他成员一人扣6分,其他县处级干部一人扣4分。
(二)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6分)
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星级考评标准

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无纪检机构或无纪律检查委员等专人负责纪检工作的扣2分。
(二)
班子
队伍
建设
(17分)
(二)
班子
队伍
建设
(17分)
班子配备(3分)
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1名专职副书记,按部门内设机构正职配备。
附件2
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星级考评标准
项目
内容
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
得分
上级党组织评分
备注
(一)
党的
组织
设置
(8分)
设置形式(3分)
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未按要求设置的扣3分。
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2分)
(六)
工作
运行
机制
(4分)
民主议事机制(1分)
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健全。党员对党组织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落实到位,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有力。
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员定期评议党组织班子成员等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
联系服务机制(2分)
一般以本单位内设机构、所属二级单位设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可以按工作性质相近、便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流动性较大的单位,可以项目组、课题组或相应地域为单位建立临时党组织。
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岗考评细则

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考核细则根据市上级党委《关于开展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活动考核细则》,为确保我校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共产党员示范岗”评选标准争创“党员示范岗”的必须是正式或预备党员,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作风踏实,成绩显著,在本单位工作建设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勇于奉献。
4、亮明党员身份上岗,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文明礼貌、仪表大方、环境整洁、服务热情,得到单位广泛认可。
5、带头创新求实效,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优质高效表现突出。
二“共产党员示范岗”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1、积极参加“共产党员示范岗”争创活动(20分)。
计分标准如下:(1)主动撰写争创申请书(5分);(2)有工作提升目标和措施(5分);(3)工作场所醒目摆放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标牌(5分)。
不摆放标牌发现一次扣1分。
2、认真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出勤,恪尽职守(20分)。
计分标准如下:(1)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算离岗。
(2)离岗每次扣2分,旷工每半天扣3分,离岗超过2小时算旷工。
(3)事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起开始扣分,每多请1天扣2分。
(4)串门聊天发现一次扣1分。
(5)大声喧哗发现一次扣1分。
(6)无故不参加机关组织的会议、学习及其它活动的一次扣2分。
(7)上班时间吃早点,发现一次扣1分。
3、注重自身形象,做到形象端正、服务优良(20分)。
计分标准如下:(1)着装整洁(5分)。
西组〔2018〕15号--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定稿

西组〔2018〕15号--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定稿西组〔2018〕15号关于印发《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区属各党委(组)、工委、总支,区直各部门:经组织部部务会同意,现将《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西工区委组织部2018年5月15日西工区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洛阳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指导意见》(洛组通〔2018〕6号)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是指党组织着眼于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性,激发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性,对党员日常行为进行如实记录、量化积分,并根据积分结果开展评先推优的一项日常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的组织关系在本区范围内的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
对于年龄较大(原则上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行为能力等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批准,报基层党(工)委审核备案,可不纳入积分考评范围。
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参加积分管理。
第四条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是以年度为周期、量化为依据,实行管理与考核、奖励与惩处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党员先锋指数积分管理项目分别设置为基础积分、先锋积分、违规扣分和一票否决4项指标。
第六条本区流出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党内组织活动,凭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证明进行积分;外地流入我区党员,也可参加我区党内组织活动,并进行积分。
第二章基础积分第七条党员基础积分按80分计算。
重点突出党员政治素质、学习培训、遵规守纪、服务群众、开展组织生活、参与党内活动、履职尽责、承诺践诺、作用发挥等方面,总分80分。
第八条党员基础积分是衡量党员各方面综合表现的基本标准,结合实际党员总体划分为村(社区)干部、村(社区)无职党员、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两新党组织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等6个领域,各领域党员积分考评参考标准详见附件。
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积分制考评办法(含附件)

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积分制考评办法为了有效激活党组织自身活力,提升党员的综合能力,激发干事创业的原动力,创新机关党建管理模式,以量化的标准考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综合表现,经局机关党委研究制定,局党组批准同意,试行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积分制考评办法。
具体内容如下:一、考评依据以《2018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和局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据,以日常测评为主,考评实绩和考量作风相结合、量化考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评过程与考评效果相结合,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实施。
二、考评范围组织关系隶属于局机关党委的支部及党员。
三、组织领导成立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积分制考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办(设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支部及党员积分制考评日常工作,考评办主任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
各支部设置考评工作小组,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本支部日常考评工作。
四、考评内容及标准(一)支部考评(100分)1、遵守纪律情况(20分)2、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70分)支部工作目标任务分基础工作和动态工作。
①基础工作(60分)。
主要指《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上要求的各项任务及各支部月工作自报任务。
②动态工作(10分)。
主要指未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因工作需要,局党组、行政及机关党委明确到各支部的工作。
3、民主测评情况(10分)(二)党员考评(100分)主要考评本年度党员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五、考评办法(一)支部考评各支部每月24日前自报加、扣分表报考评办,考评办每月综合日常考评得分,提交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公示;每半年度进行综合排名并公示。
支部半年度考评得分=日常考评月平均得分+民主测评平均得分。
1、日常考评日常考评内容为遵守纪律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日常考评每月90分(遵守纪律情况20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70分)。
日常考评按月进行,以月平均得分计入年度支部考评得分。
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调查访问,查阅相关资料。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学习效果差、没有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的酌情扣1-3分。未建立相关制度的扣1分。
(二)
组织
建设
20分
1.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对下级机关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协助落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抓党建责任制;半年向党委(党组)汇报1次党建工作;专职机关党委、总支书记年终向工委报送履职报告,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
2
调查访问,查阅资料。机关党组织不积极支持和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的酌情扣分。
4.按要求参加直工委组织的学习、会议、培训和活动。及时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党建工作材料。
5
由直工委提供考核依据。
(七)
民主
测评
10分
1.方法和内容:由考核组组织对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2.测评对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离退休代表、下属单位领导和党组织负责人;
5
“三会一课”制度即:按计划适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制度不健全或未及时修订的一项扣1分。执行制度不逗硬的酌情扣1-2分。
2.以“推动发展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凝聚人心能力强、促进和谐能力强”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机关党建工作文件、材料和基础资料等实行专人负责制,收集齐全,归档及时。
3.深入开展“挂包帮”活动、健康文明新生活运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积极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协助建好帮扶村两委班子、建强党员干部队伍,突出新村建设、切实改善民生,着力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机关党组织要积极协助部门党组(党委)抓好帮扶等工作的落实。
5
部门党组(党委)重视不够、帮扶力度不够,措施不具体,成效不明显的酌情扣1-3分,未开展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的扣1分
最新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岗考评细则

争创“党员示范岗”活动考核细则根据市上级党委《关于开展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活动考核细则》,为确保我校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共产党员示范岗”评选标准争创“党员示范岗”的必须是正式或预备党员,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作风踏实,成绩显著,在本单位工作建设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3、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勇于奉献。
4、亮明党员身份上岗,在工作中能够坚持文明礼貌、仪表大方、环境整洁、服务热情,得到单位广泛认可。
5、带头创新求实效,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优质高效表现突出。
二“共产党员示范岗”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1、积极参加“共产党员示范岗”争创活动(20分)。
计分标准如下:(1)主动撰写争创申请书(5分);(2)有工作提升目标和措施(5分);(3)工作场所醒目摆放争创“共产党员示范岗”标牌(5分)。
不摆放标牌发现一次扣1分。
2、认真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出勤,恪尽职守(20分)。
计分标准如下:(1)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算离岗。
(2)离岗每次扣2分,旷工每半天扣3分,离岗超过2小时算旷工。
(3)事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起开始扣分,每多请1天扣2分。
(4)串门聊天发现一次扣1分。
(5)大声喧哗发现一次扣1分。
(6)无故不参加机关组织的会议、学习及其它活动的一次扣2分。
(7)上班时间吃早点,发现一次扣1分。
3、注重自身形象,做到形象端正、服务优良(20分)。
计分标准如下:(1)着装整洁(5分)。
党员评星定级考评细则

党员评星定级考评细则党员评星定级考评细则古城区统计局党员评星定级考评细则单位名称:丽江市古城区统计局党员姓名:考评项目目标内容及考评标准(总分100分)分自考评评值分分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廉洁自律,公道正派。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6针政策、科学文化知识。
刻苦钻研统计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努力成6为统计能手。
积极参加学习型党组织创建,落实学习型党组织6建设的各项任务。
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求实效,树立党6员良好形象。
认真践行“三个一”要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5责任感,热爱统计、忠诚统计。
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恪尽职守,无私奉5献。
在困难面前不畏惧,不退缩,具有迎难而上的勇5气,克服困难的精神。
开拓创新,善于运用新眼光看待问题,在工作善5于运用新思路、新方法。
积极践行党员服务承诺,党员宗旨意识强。
5心系群众,主动关心群众,带头联系服务群众。
5热心参加结对帮扶、扶贫济困活动,为群众解决5实际困难。
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踏踏实实为群众办实事、5办好事。
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6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权威。
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尊遵6守社会公德。
6严于律己,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的侵蚀。
坚决维护党和国家尊严,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6 扩展阅读:灵武市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考核细则灵武市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考核细则各支部:现将灵武市组织部《关于印发〈灵武市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考核细则〉的通知》(灵组通[20__]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党组织近年来“三级联创”、“创先争优”等考核达标情况认真贯彻执行,积极开展争创活动。
并据此研究申报20__年评星定级计划,于3月9日前送局机关党委办。
附件:关于印发《灵武市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考核细则》的通知二○○九年三月五灵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总)支部评星定级考核细则分值得分考核内容评分标准1、及时传达中央、区、市党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得2分,传达不及时,发现1次扣0.5分;2、党员教育工作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得2分,一、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大范畴是我们党在长期党的建设实践中形成的。
下文是党建工作考核细则,欢迎阅读!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一一、考核原则1、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
、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实行百分加减分制考核。
按要求完成工作计入基准分,没有完成或不按要求完成扣除相应分数,创新工作按照规定适当加分。
二、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依据平时掌握情况记录进行。
、集中考核主要采取查看总结报告、查阅档案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一)常规工作(55分)1、发展党员。
程序规范、材料完整、结构合理。
(1分)、党费收缴。
按标准收缴,及时、足额。
(5分)、党内统计。
按规定参加培训,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5分)、党组织设置与管理。
党组织建设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及时设置、及时调整。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党建工作,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执行上级部署,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1分)、党员教育管理与服务。
党员活动场所完备,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培训,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符合规定,党员典型培育、开展活动等效果好,党员发挥作用突出;落实党内帮扶资金完善帮扶机制到位。
(1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并参加党风廉政宣教活动。
各基层党组织每年上报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和网络评论总数量应不少于6篇。
少于规定篇数的,每少1篇扣.5分。
(1分)、参加会议情况。
按照要求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
(5分)(二)重点工作(45分)1、党建品牌创建及创先争优活动。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措施到位,效果明显;践行“岛城先锋”市级党建品牌、“凝心聚力兴区惠民”区级党建品牌、“机关先锋”区直机关党建品牌及创建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卓有成效;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上报有关文字材料及时、质量高。
机关党组织建设考评细则

党委(党组)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未达6次扣2分(每少3次扣1分),机关党员全年集中学习未达24次扣3分(每少8次扣1分)。
开展业务培训、业务竞赛、献计献策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3
未开展业务培训、业务竞赛、献计献策活动的各扣1分。
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提高机关执行力。
3
4
党员领导干部参与面低于100%的扣2分,普通党员参与面低于30%的扣2分。
认真组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
2
未组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的不得分。
明确群众体育联络员,机关基层党组织每年组织1次以上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增强机关活力和凝聚力。
2
未明确群众体育联络员扣1分,未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的不得分。
5
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程序不规范的扣3分,委员空缺递补不及时的扣2分,未按期换届的不得分。
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3
机关未按规定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各扣1分。
基本队伍
机关党组织书记由分管机关的副职领导兼任。党组织书记熟悉“五个基本”内容及要求。
4
机关党组织书记未由分管机关的副职领导兼任的扣2分,不熟悉“五个基本”的扣2分。
3
未在本单位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公示栏、未建立党务、政务公开网页的各扣1分,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与市领导、直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扣1分。近3年所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不得分。
健全组织生活会、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等党组织日常工作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3
未建立党员活动室扣1分,缺少必要的教育设施的扣1分,未建立党建工作专栏、简报、网页扣1分
基层党委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中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文件红云红河烟党〔2010〕36号中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印发基层党委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机关党委、各生产厂党委、山昆、蒙昆公司党委: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和规范对党建目标管理的检查、督促和考评,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集团改革发展中的政治保障作用,推进各基层党委创先争优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集团实际,对《红云红河集团基层党委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主题词:党团 目标 考评△ 通知抄报:云南中烟工业公司党组。
抄送:集团领导。
党政办公室 2010年11月19日印发 打字:孙玉琛 校对:冯小兰 共印8份(其余网发)红云红河集团基层党委目标管理考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党建目标管理工作,完善党建目标管理体系,加强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执行能力,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集团党建工作全面提高和创先争优工作深入开展,结合集团及各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机关党委、各生产厂党委、山昆、蒙昆公司党委。
二、考评内容集团党委与各基层党委签订的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内容及《红云红河集团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详见附件)所列的目标任务为基本考评内容,主要考评党委自身建设、生产经营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
同时结合集团各时期的中心工作,重点检查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考评方法(一)考评由自评、考评小组考评、相关职能部门评价组成。
1.自评。
各基层党委对照目标责任书及考评细则相应条款的要求,上半年于6月底前、年终于12月底前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半年、年终目标管理自查情况报告。
2.相关职能部门评价。
主要考评各基层党委党建、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配合完成集团职能部门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情况。
由集团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工会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对相关指标进行评价打分。
五星党员考核细则

五星党员考核细则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党员实际工作能力,使党员成为推动“三农”发展的先锋,打造“党员队伍好、带动能力强”的堡垒。
下文是五星党员考核细则,欢迎阅读!五星党员考核细则一为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贯彻荆组通[20xx]11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党员中开展“五星”党员争创活动,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一、评定标准1、“五星”党员具体内容:学习提高星、文明和谐星、服务奉献星、爱岗敬业星、廉洁自律星。
2、各支部对照“五星”党员考核评分标准(附后),逐项评定星级。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取消评星资格。
①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②因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在处分期内。
③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④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
⑤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二、评选办法“五星”党员每半年评定一次,以支部为单位,采取“自评、互评、群众参评、支部评定”的“四评”步骤,评定结束后,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报局党组审查、备案。
1、自评。
党支部组织所属党员认真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我评价。
2、互评。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互评。
3、群众参评。
邀请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评议。
4、支部评定。
在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各方面评议结果,结合党员表现,确定“五星”评选结果。
“五星”党员控制在支部党员总数的25%左右;三、四星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70%左右;二星及以下党员应在支部党员总数的5%左右。
三、结果运用1、公开展示。
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星级台账,开辟党员星级评定展示栏,公开每名党员的评星情况。
2、激励先进。
党员星级评定的结果,作为评先表模、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推选参与全市表彰的从当年“五星”党员中产生。
3、督促后进。
党员星级评定的结果,作为党员评议与党性分析的重要依据。
对“二星”及以下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谈话教育,限期整改。
党员量化考核细则

党员量化考核细则在大学生中积极培养和发展新党员是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我们党、国家和民族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下文是党员量化考核细则,欢迎阅读!党员量化考核细则一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提高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试点》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党员开展“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活动。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探索党员日常量化评定管理措施,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目标(一)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工作热情。
“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将党员义务具体化,行为准则明晰化,使广大党员认识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二)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管理水平。
“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用数字量化衡量党员素质高低,使党员作用发挥好坏有明确尺子,党员评议有客观公正的标准。
(三)实施“党员日常量化考评”管理,进一步提高党员履责意识。
将党员履职情况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全程监督之中,从而增强党员的动力,鞭策、激励每名党员履职尽责,提高党员履责意识。
三、参与范围机关及下属支部在职党员。
四、组织领导成立“党员日常管理量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
五、时间安排每年进行两次量化评议。
第一次量化评议在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次量化评议在12月30日前完成。
六、方法步骤开展“党员日常量化管理考评”工作,按照学习教育、制定标准、建立制度、组织考评、总结提高四个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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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党支部考评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共山东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精神,坚持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山东大学基层支部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机关党委党支部考评实施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以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为目标,以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以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工作实效为抓手,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组织与群众相结合、党内与党外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了解评价党支部发挥作用的情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党支部考评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评价内容
考核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内容。
主要考核机关党支部两年来围绕中心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情况、党支部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对党员和职工开展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工作情况、联系和服务师生工作情况、发展党员工作情况等。
三、考核评价方法
1、机关党支部考评工作由机关党委成立机关党委考评工作小组统一部署。
2、考评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组织考评、支部自评与党员、群众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考核评价程序
1、考评准备:机关党委成立机关党委考评工作小组,重点做好组织考评;各支部成立由支部书记和委员组成的各支部考评小组,组织好支部自评和群众评议。
机关党委考评小组视情况派人参加。
2、支部自评:各支部委员会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客观分析本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状况,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3、党员评议: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报告工作,全体党员对支部工作和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附表2对支部工作评分。
全体党员评分的平均值为支部自评分数。
4、群众评价: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吸收党外群众参加会议(含本单位非党行政负责人),由群众根据附表3对党支部进行评分。
群众评分的平均值为群众评价分数。
5、组织考评:机关党委考评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深入支部,以适当形式召开党内外人员座谈会,查阅党支部工作记录及相关材料,听取
各党支部工作汇报,在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附表1分别给各支部评分,做为组织考评分数
6、考评意见反馈:在全面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由机关党委向被考评党支部反馈考评意见。
7、制定整改措施:党支部委员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总结考评工作,找出差距,参照机关党委考评小组反馈的意见,制定改进措施。
五、考评成绩计算方法
党支部考评总成绩=支部自评分数×35%+群众评价分数×20%+组织考评分数×45%;
党支部所在单位无党外群众或党外群众少于3人的,党支部考评总成绩 =支部自评分数×40%+组织考评分数×60%。
六、考评结果的应用
1、党支部状况分析:机关党委在考评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评总成绩对所属党支部进行全面分析,党支部工作状况可分为四类:优秀党支部(90分以上)、良好党支部(75——89分)、一般党支部(60——74分)、较差党支部(60分以下)。
2、考评结果的应用:考评成绩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对考评成绩一般和较差的党支部,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重点帮助,促进其改进提高。
七、组织实施
1、机关党支部建设关系到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关系到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的实现。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领会精神,明
确考评的意义、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考评工作,确保考评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机关党支部考评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双年份年底前完成。
在学校不组织考评的年份,机关党委将组织各支部做好自评。
八、本细则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附表1
机关党委党支部量化考核评价表
支部名称:2009.12
附表2
山东大学党支部考核评价表
(供支部自评用)
说明:请根据自己的评价,在考评标准栏内的分数上划“√”。
附表3
山东大学党支部考核评价表
(供党外群众考评用)
说明:请根据自己的评价,在考评标准栏内的分数上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