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高校的自主办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我国高校的自主办学
我国实行自主办学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是现阶段和今后很长时期内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主要任务,并且对如何提高我国自主办学能力提出建议,以期对高校自主办学能力的提高有所帮助。

标签:高校;自主办学;自主办学能力
一、高校自主办学的意义及必要性
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就是指高校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构,依法独立行使本校教育决策、教育组织活动的权力,其办学思想不受来自于外部权力中心的控制或干预,在办学过程中按照教育规律和自身的特点来处理相关问题。

1.高校自主办学有利于追求真理,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探求真理是大学的主要任务之一,而探求真理的一个必要条件,就要学术研究只接受专业领域已证实的真理或根据科学方法和事实所得出的正确结论,不接受学术以外的任何力量的干预。

然而,我国过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却是学校只能听令于政府行事,缺乏自主权,在学术研究中存在着各种有形无形的禁区,阻碍了学术的自由发展。

因此,高校自主办学,不接受外界力量的干预,才能创造良好的学术发展的环境,不断探求真理。

2.高等学校自主办学有利于人才培养。

高等教育有着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就是面对的是大学生,他们一般都心智成熟,他们的思维能力已经具备了学习和研究的自然条件,他们的理论掌握也具备了学习和研究的知识条件,他们具有自主发展的强烈要求和愿望,只有高校有了办学自主权,教育者才能根据学生的实际特点来确定培养方案和选择培养方法,根据学生自主学习的特点来组织活动,因材施教,才能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

3.高校自主办学有利于高校本身经济发展。

高等学校的办学活动不可能完全脱离社会,也是一项社会活动,高校需要通过扩大自主办学权来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这首先反映在教育经费的筹集上,随着我国大学规模的扩大以及大众化高等教育的推行,大学需要越来越多的经济支持,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完全承担本国高等教育的全部经费,这就需要更多的社会资助以支持其日益增多的开支。

对于高校本身来说,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拥有足够的自主权和社会密切联系,取得社会的支持,创造更好的发展机遇。

总而言之,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才有可能为社会提供更为适用的人才,为社会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同时使高等学校自身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和发展机遇。

二、我国高校自主办学的历史
现代中国大学的始建也秉承了西方学术自由、大学自治的传统,北京大学蔡
元培校长提出的“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等办学理念,都体现了大学自主办学的思想。

但建国以来由于受高度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高等教育管理一向遵循集权管理原则,政府既是高等教育的投资者和举办者,也是高等学校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学校基本上只是执行政府有关指令,学校与政府之间事实上是一种直接的隶属关系,高校基本上一切听命于政府,无自主权并且缺乏活力。

改革开放以来高等学校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需要由过去单纯地面向政府办学,转变到适应市场经济需求,面向社会自主办学,1979年苏步青、李国豪等大学校长就呼吁给大学一点自主权,要求给学校松绑,到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教育体制改革被提上议事日程,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了“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其目标是:“在国家统一的教育方针和计划的指导下,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强高等学校同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

”1986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规定了高校有招生分配、财务管理等八个方面的权利。

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对于高校办学自主权有了更加明确的界定。

1992年原国家教委决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逐步确定高校的法人地位,进一步明确学校的权利、义务、利益和责任”。

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规定“在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上,要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通过立法,明确高等学校的权利和义务,使高等学校真正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

要在招生、专业调整、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经费使用、职称评定、工资分配和合作交流等方面,分别不同情况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199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从法律上对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进行了认定,第30条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还具体在第32至38条中规定了在招生、学科设置、教学、科研与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和合作、机构设置与人事、财产管理等7个方面依法享有的自主权,它们基本上涵盖了大学办学的各主要领域。

三、我国高校自主办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距199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把办学自主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已有十几年了。

但现实的情况却和要求有着相当的差距,华中理工大学高教所曾对重点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作了调查,发现这些重点院校的自主权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在政府批准设置的专业范围内,根据自身条件自定专业方向;
2.校内机构设置上可以自行按职能进行调整;
3.能自主申请纵向科研课题,承接横向科研课题,进行科技产业开发;
4.基本建设、后勤管理方面自主权扩大;
5.对所拔经费、自创经费按预算进行财产管理等。

应该说我国除了少数重点大学自主办学能力较强以外,大多数高校自主办学的能力亟待提高。

因此,给高校以办学自主权将是现阶段和今后很长时期内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主要任务。

具体在我国现阶段高校自主办学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设置。

由于我国目前教育部对高校的专业设置有统一的专业目录,而
现代生产和科技高速发展,学生所需的知识早已越过了单一的专业知识,并且现行专业存在着脱离实际落后于实际的情况,也不可能适合每个高校的具体情况,培养的人才就可能不是社会所需,但高校自己不能随意调整,教育部专业目录上没有的不准办,即使有也要逐级上报、层层审批,而按高等教育法的规定,这种事情应该是各个高校内部的事,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应进一步扩大高校面向社会办学的自主权,使高校的专业设置能面向社会,按照社会需要,考虑长远,根据各种具体情况加以调整。

2.课程设置。

我国高校在课程设置上存在专业课程学习课时数不足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教育部一方面要求高校增加选修课,却又规定所有高校必须开设的公共必修课达到总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左右,真正用于专业课程的学习课程时数必然减少,而许多专业知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已经老化陈旧,严格按过去制定的教学大纲框定的内容教学,就难以使学生了解学科前沿成果,跟上社会发展。

因此,高校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方面的改革应从不断变化的社会实际需要出发,对那些脱离社会、陈旧过时的课程及教学内容应删减,那些与社会需求紧密相联的课程及教学内容予以增加。

3.教学方法。

目前高校的教学方法基本上是教师讲,学生听,重理论轻实践。

这种形式不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高校应大力提倡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来教学,比如高校应结合学生所学的专业多邀请一些社会上的有关专家来学校进行讲座、报告,让学生多了解学科发展的方向,了解社会对他们的要求。

也可以适当增加学生学习的自由度和自学时间,多安排学生社会实践,让他们有机会把在书本上所学与社会工作中的运用紧密结合起来。

总之,高校的自主办学应该根据社会需要来面向社会,只有这样才能使各院校发挥自身更多的作用,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人才,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四、如何提高我国高校自主办学能力
1.完善现行法律制度。

现实情况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观念中并没有形成正确的“学校法人”的法律概念,使得政府包办或者直接干预高校活动的情况依然存在,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遭到严重侵蚀,为了保证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必须完善有关法律规定,确立和强化学校法人制度,使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获得法律保障。

2.建立政府的宏观调控机制。

理顺学校、政府、社会三者之间关系是建立自主办学原则下创新的学校管理运行机制的关键。

在原有的高教管理体制中,高等学校实质上是政府的下属机构,为了尊重提高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政府要转变职能,把对高校的直接行政管理,转变为运用行政手段来进行宏观调控高校的发展,这不是对政府职能的削弱,而是要政府承担更大的责任,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3.完善以高校为本位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高校本位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把管理视作服务,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是平等的关系,体现了国家对高校学术性的认同和高等教育规律的尊重。

而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以政府为本位的高等
教育管理体制,为了提高我国高校自主办学能力,必须完善以高校为本位的管理体制,让政府主要起宏观调控的作用。

4.政府和学校思维方式需要改变。

即政府主管部门与高等院校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在办学中出现的问题应当以讨论、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解决,而不是以上级发指示、命令等方式,强制学校遵从。

学校方面也要改变请示、会报的总希望上级监护指示的态度。

[参考文献]
〔1〕熊庆年.对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再认识〔J〕.复旦教育论坛,2004,(2).
〔2〕陈薇.高校如何面向社会自主办学〔J〕.江西教育科研,2000,(3).
〔3〕颜柯.高校自主办学保障机制的完善〔J〕.理工高教研究,2005,(5).
〔4〕袁琦,袁新娣.高校自主办学的理想与现实〔J〕.云南教育,2003,21(6).
〔5〕杜作润.论我国高校的自主办学〔J〕.现代大学教育,2003,(5).
〔6〕沈宏书,张秀萍.大学自主办学与完善大学自我约束机制的研究〔J〕.辽宁教育研究,2004,(1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