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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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内部安全整治提升计划

化工企业内部安全整治提升计划

化工企业内部安全整治提升计划摘要:一、引言二、化工企业内部安全整治提升计划的必要性三、化工企业内部安全整治提升计划的具体措施四、总结正文:一、引言化工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安全风险高的挑战。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化工企业内部安全整治提升计划势在必行。

二、化工企业内部安全整治提升计划的必要性1.降低安全风险:化工企业内部安全整治提升计划有助于识别和消除安全隐患,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2.提高生产效率: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和安全措施,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有助于提高化工企业的生产效率。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化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4.贯彻国家政策:积极响应国家对化工行业安全整治的号召,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共同推动化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化工企业内部安全整治提升计划的具体措施1.成立安全整治领导小组: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企业内部安全整治提升计划的实施。

2.制定安全整治提升方案: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整治提升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时间表。

3.安全隐患排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制定整改措施。

4.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培训,使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5.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安全管理体系。

6.实施封闭化管理: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区域实施封闭化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

7.建立智能化管控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智能化管控平台,实现对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8.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总结化工企业内部安全整治提升计划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降低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

化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化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化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化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及意义化工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但由于其生产过程涉及到大量的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物质,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近年来,一些化工企业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也凸显了化工安全的薄弱环节。

因此,对化工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化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旨在通过全面排查梳理化工企业的隐患问题、加强管理和监督力度,提高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化工事故的发生,并进一步促进化工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目标1. 大幅度减少化工事故的发生率,实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2. 健全皮追责体系,严惩违法违规者,形成有效的震慑机制。

3. 全面宣传化工安全知识,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整治重点1. 高风险化工装置的安全评估和治理。

对大型化工厂、石油化工等高风险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发现存在的风险隐患,并制定治理方案,确保高风险装置的安全运行。

2. 整顿非法化工企业。

加强对非法化工企业的查处力度,取缔一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私设化工厂等非法行为,遏制非法化工的蔓延态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对化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对于违规排放污染物、擅自调整工艺、私自停产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开展化工安全知识的普及宣传,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加强事故隐患排查。

组织专业力量对化工企业进行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6. 完善事故应急体系。

加强对化工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和设施的审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确保一旦事故发生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四、整治措施1.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化工行业整治提升专项方案

化工行业整治提升专项方案

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改提升方案一、总体目标到, 基础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 全省化工行业存在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精细化工等领域“低、小、散”问题显著、部分地域恶臭污染严重、环境安全隐患大等突出问题基础得以处理, 化工行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得到显著优化, 行业集约化、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显著提升, 关键污染物负荷有效降低, 关键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 化工产品单位能耗显著降低, 化工行业展现健康、规范和可连续发展态势。

具体目标:(一)底前, 各县(市、区)完成化工企业基础情况排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相关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改促进提升指导意见》和本方案, 制订当地具体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根据“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标准, 对全部企业进行梳理, 逐家明确淘汰关闭、搬迁入园、整改提升等整改要求和整改善度, 各项任务要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

(二)到9底前, 列入淘汰关停范围企业、生产线全部淘汰关停到位;对其它全部不符合整改标准企业全方面实施限期整改。

(三)底前, 全部拟原地保留企业完成整改并经过验收。

(四)底前, 列入搬迁企业基础实现搬迁入园(工业集聚区)整合发展。

(五)6月底前, 宁波临港石化产业区域(镇海、北仑、大榭)、德清钟管工业功效区、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浙东南化学原料药基地(包含临海川南区块、椒江外沙岩头区块和黄岩江口区块)作为全省化工行业整改示范区, 率先经过整改验收。

(六)底前, 现有化工企业关键水污染物排放量在基础上下降30%以上, 单位产品能耗显著下降, 有化工企业县(市、区)全部经过整体验收。

二、关键任务(一)优化产业布局。

1. 严格项目准入。

标准上不再在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以外新上化学合成类传统化工项目。

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标准上进入已经依法完成计划环评审查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 改扩建项目选址必需符合城市总体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计划、产业布局计划、生态环境功效区划和环境功效区划。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8.22•【字号】浙政办发〔2023〕48号•【施行日期】2023.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系统治理全省重点行业突出性、普遍性和反复性环境污染问题,扎实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聚焦污染“反复治、治反复”难题,以省委“七张问题清单”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抓手,依法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和“散乱污”企业、优化提升一批企业工艺装备和治污能力、培育选树一批环保“领跑”企业,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努力,基本实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榨菜腌制、修造船、复合布加工、再生资源回收、废橡胶利用、废塑料加工、木质家具、建材石料加工、烧结砖、玻璃制造、化工和电镀等13个重点行业的工艺装备优化升级、污染防治科学精准、节能降耗协同增效、环境管理体系健全、环境风险安全可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环境治理和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2023年底前,全面启动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完成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榨菜腌制等2个行业整治提升。

——2024年6月底前,完成修造船行业整治提升;12月底前,完成复合布加工、再生资源回收、废橡胶利用、废塑料加工、木质家具、建材石料加工和烧结砖等7个行业整治提升。

浙江八大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浙江八大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浙江八大行业专项整治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浙江省的八大行业在带来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

为了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浙江省决定对八大行业进行专项整治。

一、化工行业化工行业是浙江省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但近年来,由于部分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生产,导致了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问题。

为了整治化工行业,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打击生产非法行为。

2.推动化工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管,确保其正常运行。

3.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4.鼓励化工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提高生产工艺的环保水平。

二、钢铁行业钢铁行业是我省的传统产业,但由于钢铁生产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因此需要加强整治。

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健全环评制度,对新建、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确保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2.加强对钢铁企业的排放监管,确保废气、废水符合排放标准。

3.鼓励钢铁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弃物产生。

4.严格控制钢铁产能过剩现象,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

三、电力行业电力行业是我省的重要支柱产业,但由于电力生产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因此需要加强整治。

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推动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环境污染。

2.加强对火力发电企业的燃煤排放等监管,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3.鼓励电力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4.加强电力行业的环境监测,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

四、石化行业石化行业是浙江省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但由于石化生产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因此需要加强整治。

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对石化企业的排放监管力度,确保废气、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2.推动石化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产生。

3.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

2023 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2023 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2023 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化工行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化工园区作为化工企业的集聚地,其安全整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化工园区的安全稳定,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直致力于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安全整治方案。

在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将继续成为关注焦点。

本文将在深度和广度上对这一重要主题展开全面评估,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以期帮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化工园区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1. 深度评估化工园区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此,2023年度的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需要更加深入地挖掘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方案需要对化工园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原料储存安全、生产设备安全、化工废物处理安全等方面。

需要深入分析化工园区安全事故的原因和规律,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问题。

方案需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限,以确保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2. 广度评估化工园区的安全整治工作不仅需要深度挖掘问题,还需要全面覆盖各个方面。

2023年度的工作方案应该涵盖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到设备设施的更新维护,从人员素质提升到应急预案的制定,从公众安全教育到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等多个方面。

只有全面覆盖,才能真正解决化工园区安全问题。

3. 文章撰写在撰写文章时,首先应从简单易懂的方面开始,介绍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然后逐步展开对深度和广度评估的讨论,引导读者更全面地理解这一主题。

在讨论中,要多次提及“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相关内容,以加深读者对主题的印象和理解。

对文章进行总结和回顾,强调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并共享个人对这一主题的观点和理解,为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在本文中,作者希望通过全面的分析和讨论,使读者更加深入地理解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为化工园区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化工产业集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化工产业集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化工产业集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15•【字号】绍政办发〔2016〕55号•【施行日期】2016.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化工产业集聚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6〕5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绍兴市化工产业集聚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15日绍兴市化工产业集聚提升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水城、重建绍兴产业”战略部署,建设生态绍兴,共享品质生活,加快推进化工产业集聚提升,着力构建“绿色、高端、安全、智慧”的现代化工产业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把握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调整新机遇,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体相结合、依法依规与严管严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统筹推进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联动相结合,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产业集聚升级为主线,企业提质增效为目标,通过关停淘汰、搬迁集聚、改造提升、兼并重组、培大育强等多措并举,调整产业布局,优化生态环境,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跃升发展,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绿色化工产业集群。

二、工作目标1.到2017年,基本完成市区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工作,全市化工产业集聚提升取得阶段性成效,企业数量、污染物排放量和能源消耗量显著下降,产业集中度、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综合经济效益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

2.到2020年,全市化工企业全部完成集聚入园或就地提升,培育形成产值超100亿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2家,新增1—2家上市公司,化工产业基本实现区域集聚化、生产清洁化、设备智能化、管理信息化,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全市打造形成产业链完善、科技研发能力领先、企业竞争优势突出、“绿色、高端、安全、智慧”的现代化工产业体系。

化工行业安全环保生产技术提升方案

化工行业安全环保生产技术提升方案

化工行业安全环保生产技术提升方案第1章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与策略 (4)1.1 安全生产理念更新 (4)1.1.1 人本原则 (4)1.1.2 科学原则 (4)1.1.3 系统原则 (4)1.1.4 持续改进原则 (4)1.2 安全生产策略制定 (4)1.2.1 强化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4)1.2.2 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4)1.2.3 提高安全生产投入 (5)1.2.4 强化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 (5)1.2.5 推进安全生产技术创新 (5)1.3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 (5)1.3.1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1.3.2 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5)1.3.3 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5)1.3.4 强化安全生产考核与问责 (5)第2章环保法规与标准体系 (5)2.1 化工行业环保法规概述 (5)2.1.1 国家层面法规 (6)2.1.2 行业层面法规 (6)2.1.3 地方层面法规 (6)2.2 环保标准体系解读 (6)2.2.1 国家环保标准 (6)2.2.2 行业环保标准 (6)2.2.3 地方环保标准 (6)2.3 环保法规与标准在化工生产中的应用 (6)2.3.1 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 (6)2.3.2 污染物排放控制 (7)2.3.3 环境监测与管理 (7)2.3.4 环保合规性评价 (7)第3章危险化学品管理 (7)3.1 危险化学品分类与标识 (7)3.1.1 分类原则 (7)3.1.2 分类方法 (7)3.1.3 标识要求 (7)3.2 危险化学品储存与运输 (7)3.2.1 储存原则 (7)3.2.2 储存设施与设备 (8)3.2.3 运输要求 (8)3.3 危险化学品废弃与处理 (8)3.3.2 处理方法 (8)3.3.3 应急处理 (8)第4章预防与应急响应 (8)4.1 预防机制建设 (8)4.1.1 风险识别与评估 (8)4.1.2 安全生产标准化 (8)4.1.3 安全防护设施 (8)4.1.4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9)4.2 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 (9)4.2.1 应急预案编制 (9)4.2.2 应急预案培训与宣传 (9)4.2.3 应急预案演练 (9)4.3 应急响应与处理 (9)4.3.1 报警与信息报告 (9)4.3.2 应急响应 (9)4.3.3 处理与善后 (9)第五章生产设备安全技术与措施 (9)5.1 设备安全设计原则 (9)5.1.1 符合国家标准 (9)5.1.2 安全优先 (10)5.1.3 预防为主 (10)5.1.4 人机工程学 (10)5.1.5 可靠性与可维护性 (10)5.2 设备安全防护措施 (10)5.2.1 选用合格材料 (10)5.2.2 设备密封与防护 (10)5.2.3 电气安全 (10)5.2.4 安全防护装置 (10)5.2.5 应急停车系统 (10)5.3 设备故障诊断与维护 (11)5.3.1 设备监测 (11)5.3.2 故障诊断 (11)5.3.3 预防性维护 (11)5.3.4 应急预案 (11)第6章工艺过程安全优化 (11)6.1 工艺风险识别与评价 (11)6.1.1 风险识别方法 (11)6.1.2 风险评价与分级 (11)6.2 工艺参数监控与优化 (11)6.2.1 参数监控技术 (11)6.2.2 参数优化方法 (11)6.3 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制定 (12)6.3.1 操作规程编制原则 (12)6.3.3 操作规程实施与培训 (12)第7章环保生产技术与设备 (12)7.1 清洁生产技术与实践 (12)7.1.1 绿色化学合成技术 (12)7.1.2 闭路循环技术 (12)7.1.3 清洁生产工艺优化 (12)7.2 污染防治技术与设备 (12)7.2.1 废水处理技术 (12)7.2.2 废气处理技术 (12)7.2.3 固废处理与资源化技术 (13)7.3 节能减排技术与措施 (13)7.3.1 余热回收与利用技术 (13)7.3.2 高效节能设备应用 (13)7.3.3 能源管理系统 (13)7.3.4 碳捕捉与封存技术 (13)第8章环境监测与污染源治理 (13)8.1 环境监测方法与手段 (13)8.1.1 监测方法 (13)8.1.2 监测手段 (13)8.2 污染源排查与治理 (14)8.2.1 污染源排查 (14)8.2.2 污染源治理 (14)8.3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与维护 (14)8.3.1 运行管理 (14)8.3.2 维护措施 (14)8.3.3 应急管理 (14)第9章安全环保培训与教育 (14)9.1 安全环保培训体系构建 (14)9.1.1 组织架构 (15)9.1.2 培训计划 (15)9.1.3 师资队伍建设 (15)9.1.4 评估与反馈 (15)9.2 安全环保培训内容与方式 (15)9.2.1 培训内容 (15)9.2.2 培训方式 (15)9.3 安全环保意识提升策略 (16)9.3.1 加强安全环保文化建设 (16)9.3.2 开展常态化培训 (16)9.3.3 建立激励机制 (16)9.3.4 加强监督检查 (16)9.3.5 重视安全环保警示教育 (16)第10章安全环保生产技术创新与发展 (16)10.1 安全环保生产技术发展趋势 (16)10.1.2 智能化生产技术 (16)10.1.3 集成化生产技术 (17)10.2 安全环保生产技术创新路径 (17)10.2.1 加强产学研合作 (17)10.2.2 建立技术创新体系 (17)10.2.3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17)10.3 安全环保生产技术成果转化与应用 (17)10.3.1 建立成果转化机制 (17)10.3.2 加强政策支持 (17)10.3.3 开展试点示范项目 (17)第1章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与策略1.1 安全生产理念更新为了适应化工行业发展的新形势,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性,需不断更新和完善安全生产理念。

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以下是 9 条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1. 嘿!化工行业的整治提升就像是给这个领域洗了个舒服的“澡”!咱举个例子,以前那些污染严重的化工小厂,经过整治后变得环保又高效,空气都清新多啦!咱得让化工行业走上绿色可持续的道路,这不是应该的嘛?2. 哎呀呀,钢铁行业得好好整治提升一下咯!就好比一个大力士要变得更加强壮。

看看那些落后的产能,不淘汰掉怎么行呢?像那些低效的炼钢设备,咱得赶紧换新的呀,这样钢铁质量才能蹭蹭往上涨呢!3. 餐饮行业可不能马虎啊!这不整治提升能行嘛?想象一下,如果餐厅卫生乱七八糟,谁还愿意去呀!就好比一个脏兮兮的厨房,不打扫干净怎么做美味佳肴呢?我们要让每个人都能在干净卫生的餐厅里享受美食,对吧?4. 建筑行业可得加把劲整治提升啦!就像给城市打造一件华丽的衣裳。

那些质量不过关的建筑,不就像衣服上的破洞一样嘛。

我们要让每一栋建筑都坚固又美观,让城市变得更加漂亮!你说呢?5. 交通行业的整治提升至关重要啊!这就好比给道路疏浚血管。

那些拥堵混乱的交通状况,真的让人头疼死啦!我们得优化交通规划,让出行更加顺畅,大家上班上学不就更轻松啦?是不是呀?6. 医疗行业的整治提升那可是关乎生命的事情呀!就好像给病人送上一束温暖的光。

那些不规范的医疗行为,不整治怎么行呢?我们要让每个人都能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健健康康的,多好呀!7. 教育行业也得好好整一整嘞!不就像给孩子们打造一个美好的学习乐园嘛。

那些落后的教学方法和设施,不改进怎么能培养出优秀的学生呢?我们要让教育紧跟时代步伐,让孩子们茁壮成长,这难道不是必须的嘛?8. 电商行业现在多火呀,更得整治提升啦!就像给这个虚拟的大市场打扫干净。

那些假冒伪劣的商品,不清除掉怎么能行呢?我们要让大家放心购物,享受便捷的同时也得到保障呀!对不对?9. 环保行业的整治提升简直刻不容缓呀!这就像给地球母亲疗伤。

那些破坏环境的行为,再不禁止地球还受得了吗?我们要让蓝天白云常伴我们左右,让我们的生活环境美如画!必须这样做呀!我的观点结论就是: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太重要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措施清单)

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措施清单)

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措施清单)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措施清单)一、背景介绍近年来,化工行业发展迅速,但同时也伴随着安全事故频发的问题。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发起了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本工作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目标1. 降低化工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提高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履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 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4. 推动化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三、措施一:加强安全监管1. 建立健全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核实,未经许可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

2. 加大对化工企业的日常检查力度,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责任人到位,并且安全设施完善。

3. 增加安全监管力量,加强对化工企业的随机抽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立即责令整改,直至达到安全要求。

4. 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四、措施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1. 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对安全生产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定期组织化工企业的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危险情况的识别能力。

3. 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师资,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并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五、措施三:推动高新技术在化工行业的应用1. 鼓励化工企业引进高新技术,提高生产工艺的安全性和环保性,减少对人工操作的依赖。

2. 加强对高新技术的培训和推广,确保企业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高新技术设备。

3. 支持化工企业开展安全相关的科研项目,推动安全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山东浙江等源省份公布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确定化工行业改造时间表

山东浙江等源省份公布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确定化工行业改造时间表

南方农药 VOL.22.35欧盟禁用农药涉及有62个品种明年1月1日起,欧盟将正式禁止含有化学活性物质的320种农药在境内销售,其中涉及我国正在生产、使用及销售的农药有62个品种。

由于这些农药目前已广泛应用于水果、茶叶、蔬菜、谷物等生产中,因此使用这些农药的农产品在出口欧盟时,就可能被退货或销毁。

部分欧盟禁用农药清单(涉及我国的62个品种) 杀虫杀螨剂:杀螟丹、乙硫磷、苏云金杆菌δ-内毒素、氧乐果、三唑磷、喹硫磷、甲氰菊酯、溴螨酯、氯唑磷、定虫隆、嘧啶磷、久效磷、丙溴磷、甲拌磷、特丁硫磷、治螟磷、磷胺、双硫磷、胺菊酯、稻丰散、残杀威、地虫硫磷、双胍辛胺、丙烯菊酯、四溴菊酯、氟氰戍菊酯、丁醚脲、三氯杀螨砜、杀虫环、苯螨特等30种。

杀菌剂:托布津、稻瘟灵、敌菌灵、有效霉素、甲基胂酸、恶霜灵、灭锈胺、敌磺钠等8种。

除草剂:苯噻草胺、异丙甲草胺、扑草净、丁草胺、稀禾定、吡氟禾草灵、吡氟氯禾灵、恶唑禾草灵、喹禾灵、氟磺胺草醚、三氟羧草醚、氯炔草灵、灭草猛、哌草丹、野草枯、氰草津、莠灭净、环嗪酮、乙羧氟草醚、草除灵等20种。

植物生长调节剂:氟节胺,抑芽唑。

山东浙江等4省份公布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确定化工行业改造时间表2017年8~9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产建设兵团)等8省份开展了环保督察,并于2018年1月完成督察反馈。

反馈后,8省份党委、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

目前,整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并于近日统一对外全面公开。

记者梳理这些整改方案注意到,其中4省份的整改措施涉及当地化工行业的调整。

山东年内启动搬迁提高入园率山东省整改方案提出,要着力推进化工产业转型集聚发展,推动化工产业向高端化、集聚化、规模化发展。

2018年6月底前,完成化工生产企业“四评级一评价”;9月底前,基本完成园区认定,并确定搬迁改造企业名单;年底前,启动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

策划方案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策划方案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策划方案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一、背景化工行业具有高危性、复杂性和瞬变性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引发区域性、连锁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开展了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提高化工企业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监管,控制化工安全风险,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目标本次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行动旨在:1. 提高化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增强化工行业安全管理能力;2. 加强化工企业现场管理,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及应急管理体系,控制化工产生的安全风险;3. 加强对化工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其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4. 加大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安全生产标准,确保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三、措施(一)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宣传1. 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培训。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及相应的安全操作规范。

3. 在企业内部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引导员工培养安全意识。

4. 参与当地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扩大安全宣传影响力。

(二)完善安全预警机制及应急管理体系1. 确定化工企业的安全风险点以及安全预警指标,开发安全预警软件和硬件系统,实现化工产生危险物质的自动监测。

2. 对化工企业现场设备进行周检,制定设备维修计划,保证设备运行安全稳定。

3. 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及演练制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收集整理化工事故数据,开展化工事故隐患排查,完善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发布化工事故警示信息。

(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文件体系,明确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机构。

2. 对于各类化工产品及危险化学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配套措施。

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

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

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附件4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一、总体目标到,基本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全省化工行业存在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精细化工等领域“低、小、散”问题明显、部分地区恶臭污染严重、环境安全隐患大等突出问题基本得以解决,化工行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得到明显优化,行业集约化、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负荷有效降低,主要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进,化工产品的单位能耗明显降低,化工行业呈现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态势。

具体目标:(一)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化工企业基本情况排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和本方案,制定当地具体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对所有企业进行梳理,逐家明确淘汰关闭、搬迁入园、整治提升等整治要求和整治进度,各项任务要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

(二)到9底前,列入淘汰关停范围的企业、生产线全部淘汰关停到位;对其它所有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企业全面实施限期整改。

(三)底前,所有拟原地保留的企业完成整治并经过验收。

(四)底前,列入搬迁的企业基本实现搬迁入园(工业集聚区)整合发展。

(五)6月底前,宁波临港石化产业区域(镇海、北仑、大榭)、德清钟管工业功能区、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浙东南化学原料药基地(包括临海川南区块、椒江外沙岩头区块和黄岩江口区块)作为全省化工行业整治示范区,率先经过整治验收。

(六)底前,现有化工企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在基础上下降30%以上,单位产品能耗明显下降,有化工企业的县(市、区)全部经过整体验收。

二、主要任务(一)优化产业布局。

1.严格项目准入。

原则上不再在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以外新上化学合成类的传统化工项目。

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原则上进入已经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改扩建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2023 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2023 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2023 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引言:化工园区作为我国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经济增长的主力军,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化工行业的独特性和复杂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为了保障园区内企业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制定一份全面的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本文将针对2023年度的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探讨并分析相应的应对策略,旨在提高园区安全水平和全面发展。

一、整治目标: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的首要目标是预防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 提高安全意识: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园区企业和居民的安全意识,使其能够主动识别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更加严格的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隐患整改等,以规范园区内企业的安全运营。

3. 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建设高效的化工园区安全监测系统,包括监测设施、监测设备和监测人员,以确保园区内各项安全指标的实时监测和反馈。

4. 强化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园区内企业和相关部门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园区内事故能够及时响应、快速处置。

二、整治措施:为实现上述目标,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方案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化工园区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制定违规企业的处罚措施,并及时公布处罚结果,以提高企业的安全意识和自律性。

2. 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化工园区安全技术改造是化工行业安全发展的重要保障。

通过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提升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3.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园区内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包括安全信息、风险评估和事故教训等,以提升整个园区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

4. 加强培训和教育:园区内企业和居民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对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理解和遵守程度,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石化产业规范整治提升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石化产业规范整治提升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石化产业规范整治提升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08•【字号】甬政发[2013]93号•【施行日期】2013.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石化产业规范整治提升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甬政发〔2013〕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六个加快”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石化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完善石化园区(集聚区)建设,提升石化产业本质安全和污染防治水平,推进我市石化产业集聚、绿色、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石化产业规范整治提升,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石化产业是我市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最具竞争力的优势产业。

“十一五”以来,我市充分发挥港口、市场和区位等优势,石化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是我国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石化产品生产基地。

目前,我市已基本建成了镇海、北仑、大榭三大石化产业园区(集聚区),拥有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以炼油乙烯为龙头、基本有机原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和专用化学品为主体的产业布局,并在推进循环经济、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各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全市石化产业年工业产值和增加值约占全市工业的四分之一,利税约占全市工业的三分之一,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支撑。

但是,我市石化产业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产业链布局不够完善,部分“高污染、高排放、低附加”的化工企业还在运营,少数化工企业技术装备落后、社会责任缺失,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大,石化园区(集聚区)建设和城镇化发展不相协调,环境安全存在一定风险。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人民对改善生活环境、提升生活品质有了更高的要求,资源要素和环境安全对石化产业制约日趋紧迫。

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为全面提升全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水平,针对化工行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方针,突出问题导向,遵循技术可达、经济可行的原则,全面推进化工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提升化工行业工艺装备水平和污染防治水平,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全市域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具体包括: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仅限于涂料、油墨、胶粘剂制造工业;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仅限于胶粘剂制造工业。

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面完成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行业重点突出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化工行业技术装备和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升。

基本实现物料输送管道化、工艺设备密闭化,化工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水平进一步提高,治气管理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VOCs及异味物质无组织排放管控精细化,建立完善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体系,基本解决储存设施、废气旁路、非正常工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基本实现园区、企业无异味。

监测监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治污设施的环境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整治任务(一)提升工艺装备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推进产业升级发展。

新建化工项目须进入化工园区;园区外高污染、高风险的化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不得增加安全风险和主要污染物排放。

严格落实涉VOCs项目准入要求,禁止建设生产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鼓励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

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支持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加快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落后产能依法依规予以淘汰。

2.持续推进绩效提级行动。

新建石油化工企业应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标准建设,新建农药制造、涂料制造和油墨制造企业应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B级标准建设。

培育推动现有石油化工企业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A级标准,现有涂料制造和油墨制造企业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绩效B级标准开展提级改造。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扎实推进“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十一五”时期,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扎实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全面实施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中趋好。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生态环保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特别是铅蓄电池、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6大重点行业总体上污染仍然较重,能耗仍然较大,既给持续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带来很大的压力,也影响到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对这些行业进一步深化整治,促进其转型升级,有利于推进节能减排、缓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要求(一)指导思想。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0•【字号】绍政办发[2013]29号•【施行日期】2013.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13〕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绍兴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2月20日绍兴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促进提升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和省环保厅、省经信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原则,完成对全市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四大重污染高耗能行业的整治提升,基本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基本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布局优化;基本解决现存的环境污染隐患和总量控制问题;基本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清洁生产水平、污染防治水平、产品附加值和行业整体效益得到明显提升。

通过整治,全市印染行业主要水污染负荷(化学需氧量、氨氮)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30%以上,平均重复用水率不低于35%,大气污染物负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减少20%和10%以上;全市造纸行业废水量和化学需氧量污染负荷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30%以上,其中嵊州市作为重点减少40%以上;全市制革行业铬排放量比2009年规划调查排放量削减15%以上,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30%以上;全市化工企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30%以上,单位产品能耗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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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浙江省化工行业整治提升方案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基本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落后产品、技术和工艺设备,全省化工行业存在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精细化工等领域“低、小、散”问题明显、部分地区恶臭污染严重、环境安全隐患大等突出问题基本得以解决,化工行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得到明显优化,行业集约化、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负荷有效降低,主要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化工产品的单位能耗明显减低,化工行业呈现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态势。

具体目标:(一)2012年底前,各县(市、区)完成化工企业基本情况排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和本方案,制订当地具体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应按“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对所有企业进行梳理,逐家明确淘汰关闭、搬迁入园、整治提升等整治要求和整治进度,各项任务要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

(二)到2013年9月底前,列入淘汰关停范围的企业、生产线全部淘汰关停到位;对其他所有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企业全面实施限期整改。

(三)2013年底前,所有拟原地保留的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

(四)2015年底前,列入搬前的企业基本实现搬迁入园(工业集聚区)整合发展。

(五)2015年6月底前,宁波临港石化产业区域(镇海、北仑、大榭)、德清钟管工业功能区、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浙东南化学原料药基地(包括临海川南区块、椒江外沙岩头区块和黄岩江口区块)作为全省化工行业整治示范区,率先通过整治验收。

(六)2015年底前,现有化工企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下降30%以上,单位产品能耗明显下降,有化工企业的县(市、区)全部通过整体验收。

二、主要任务(一)优化产业布局。

1.严格项目准入。

原则上不再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以外新上化学合成类的传统化工项目。

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原则上进入已经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审核的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改扩建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新、改、扩建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同行先进水平,需新增COD排放总量的替代比不低于1:1.2,需新增氨氮排放总量的替代比不低于1:1.5,其中染料、颜料和农药原药(含中间体)生产企业原则上应自身平衡或同行业替代总量指标。

新建化学合成类化工企业投资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不得分期投入,新领域精细化学品和生物医药等研发型、创新型企业除外),且需通过环保、安全和能耗等评估。

环境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或长期运行不正常的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不得审批新、改、扩建化工项目。

2.加快整合发展。

园区外除保留少数经环保、经贸、安监等部门认定的标杆式企业外,原则上所有化工企业都要搬迁入园整合发展。

化工园区(化工聚集区)以外现有化工生产企业,在符合产业政策和不突破能耗、排污总量的前提下,允许进行调整生产品种、改进生产工艺、改善安全条件、治理事故隐患和提高环保水平的相关技术改造,但除少数标杆式企业外原则上不得进行生产规模的扩能改造,且建设该类技术改造项目时需按照审判权限审批。

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必须符合各类规划要求并经当地政府批准或认定,必须依法完成规划环评,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布局要求,统筹考虑集中供热、集中处理污水、集中处置危险废物、建设物料输送主管廊等环境基础设施。

3.加快转型升级。

坚持“大型化、生态化、一体化、基地化”的临港石化发展方向,合理布局,推进炼化一体化项目,适度发展烯烃原料轻质化、多元化,择优发展高档合成树脂、合成橡胶、聚酯、聚氨酯、特种纤维、聚碳酸酯、有机化工原料等产业链;支持发展高端精细化学品,优化传统精细化工产业结构,全面提升精细化工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发展工程塑料、特种橡胶和功能性聚合物膜材料等高分子材料,打造高端氟化工和有机硅新材料特色产业优势;根据下游相关产业发展需要,优化基础化工产业结构,全面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

在“减量置换”的原则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整合不规范企业,采取以优汰劣、上大压小、兼并重组等方式,支持在园区内建设一批规模大、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建设项目,促进当地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二)加快淘汰落后。

1.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装备。

对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浙淘汰办〔2010〕2号)等相关产业政策中明令禁止的,重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坚决予以淘汰。

淘汰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钠法百草枯生产工艺、50万条/年及以下的斜交轮胎等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淘汰含双对氯苯基三氯乙烷、三丁基锡、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全氟辛烷磺酸、红丹等有害物质的涂料、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等高毒农药、瘦肉精、软边结构自行车胎等落后产品,淘汰水冲泵(特殊工艺除外)、敞口式离心机、明流式压滤机和非密闭抽滤设备,淘汰电热式鼓风干燥、老式热风循环干燥等干燥设备。

2.清理不规范企业。

在2012年底前,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梳理并逐家明确整治要求,在2013年9月底前仍然无法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证照不全的一律依法取缔,未达到整治要求的和超经营范围的企业一律实施限期整改。

(三)提升工艺装备。

1.工艺装备总体要求。

化学原料药、农药、染料企业工艺和装备水平平均应符合我省现已出台的产业准入指导意见,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以上要求,并符合《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浙经信医化〔2010〕759号);生产过程中涉及光气及光气化、氯碱电解、氯化、硝化、合成氨、裂解、氟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氨基化、碳化、聚合、烷基化等15种危险工艺的,其生产工艺设施应安装相应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达到《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200号)的要求,危险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应设独立的紧急停车系统。

2.规范液体物料储存。

原则上要求储存于配备呼吸阀、防雷、防静电和降温设施的储罐中。

沸点低于45℃的甲类液体应采用压力储罐储存,并按相关规范落实防火间距;沸点高于45℃的易挥发介质如选用固定顶储罐储存时,须设置储罐控温和罐顶废气回收或预处理设施,储罐的气相空间应设置氮气保护系统,储罐排放的废气须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装卸应采用装有平衡管的封闭装卸系统。

3.采用先进输送设备。

优先采用设有冷却装置的水环泵、液环泵、无油立式机械真空泵等密闭性较好的真空设备,真空尾气冷凝回收物料,鼓励泵前、泵后安装缓冲罐并设置冷凝装置。

4.提升介质传输工艺。

设备之间输送介质应采用气相平衡管技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介质输送宜采用氮气保护措施。

一般应采用密闭机械泵和管道输送液态物料,应特殊原因使用压缩空气、真空压吸等方式输送易燃及有毒、有害化工物料的,应对输送排气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鼓励间歇生产企业安装氮封自动控制系统,对存在恶臭污染的企业应强制配套该系统。

5.优化进出料方式。

鼓励反应釜采用底部给料或使用浸入管给料,顶部添加液体宜采用导管贴壁给料,投料和出料均应设密封装置或设置密闭区域,不能实现密闭的应采用负压排气并收集至尾气处理系统处理。

使用剧毒物品的区域,设备布置应相对独立。

6.采用密闭生产工艺。

涉及易挥发有机溶剂的固液分离不得采用敞口设备,鼓励采用膈膜式压滤机、全密闭压滤罐、“三合一”压滤机和离心机等封闭性好的固液分离设备。

物料的洗涤应采用逆流工艺,鼓励污水串级使用。

石化企业可燃性废气宜集中处理。

7.采用密闭干燥设备。

鼓励使用“三合一”干燥设备或双锥真空干燥机、闪蒸干燥机、喷雾干燥机等先进干燥设备。

活性、酸性、直接、阳离子染料和增白剂等水溶性染料的制备,宜原浆直接干燥,或通过膜过滤提高染料纯度及含固量后直接干燥。

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溶剂废气须冷凝回收有效成份后接入废气处理系统,存在恶臭污染的应进行有效治理。

8.提高用水循环利用。

大力推广《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积极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水处理技术和工艺,不断提高水循环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

加强废水综合处理,努力实现废水资源化,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以上。

9.加强企业能量综合利用考核。

对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主要设备能量的输入或产出进行计量考核,加大工艺系统的能量综合利用力度,积极鼓励采用技术措施利用好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能量,最大限度地实现系统能量平衡。

(四)强化污染防治。

1.水污染防治措施。

一是实施严格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治。

配套合适的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受污染的工艺废水、公用工程排污水、作业场地冲洗水、固废堆场渗滤液、废气喷淋吸收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必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循环回用、监控排放;采样、溢流、检修、事故放料以及设备、管道放净口排出的料液或机泵废水应收集处理;所有废水不得混入清下水。

二是有效防止污水“跑冒滴漏”。

工艺废水管线应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易污染区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

罐区和废物收集场所的地面应作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并宜采取防雨措施。

三是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凡是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超过许可的排放总量的企业,必须实施限期治理;影响所处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内集中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化工企业,必须实施限期整改。

影响污水处理效果的重金属、高氨氮、高磷、高盐份、高毒害(包括氟化物、氰化物)、高热、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应单独配套预处理措施和设施,高盐份母液宜配套脱盐设施或采取其他先进技术进行处理,草甘膦母液必须采用膜技术等有效的技术处理手段进行综合处理。

鼓励高浓度、难降解的有机废水采用集约化的集中焚烧方式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一是减少无组织排放。

通过储罐化储存、管道化输送、密闭化、连续化、自控化生产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平衡管、氮封,以及密闭化设备、局部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工艺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以及其他公用工程废气。

生产系统所有非安全排泄的工艺排放口、储运设施排放口以及间歇性排放的驰放气均应纳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重点污染源企业推广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体系,减少无组织排放。

二是强化废气预处理。

废气应有效收集,对于H2S、SO2、HCl、NH3、Cl2、HF、HBr等水溶性气体,宜采用吸收法预处理;对于高浓度有机溶剂废气,应采用冷凝回收或其他适用技术进行回收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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