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类别及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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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成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成都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无论是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还是火灾、交通事故等事故灾难,亦或是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等社会安全事件,只要其对成都市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了较大影响,都将依据本预案进行应对处置。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一)分类1、自然灾害:如地震、气象灾害(暴雨、大风、高温等)、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等)、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涵盖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等。

4、社会安全事件:例如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二)分级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不同等级的突发事件,将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机制。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成立成都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作为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市应急委主任由市委书记或市长担任,副主任由相关市领导担任。

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协调和指挥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等。

(二)工作机构市应急委下设若干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这些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包括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等。

(三)地方应急组织机构各区(市)县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接受市应急委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四)专家组建立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应急预案分级标准包括

应急预案分级标准包括

为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应急预案分级标准。

一、分级原则1. 依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2. 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应充分考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规模、影响范围等因素。

3. 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应根据事件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二、分级标准1.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3)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需要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协调处理的。

2.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2)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3)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的。

3.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3)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需要市(地、州)人民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的。

4.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3)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需要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的。

三、响应措施1. Ⅰ级响应: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高校学生突发事件预警分级

高校学生突发事件预警分级
突发事件分级参考
分级类别
内容
处理预案
(Ⅰ级)重大
1.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群体性事件;2.涉及民族宗教事件;3.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4.打群架、持械斗殴事件;5.伤情较重的意外伤害或非正常死亡事件;6.学生与社会人员发生纠纷且产生严重后果的事件;7.涉案金额巨大的盗窃、诈骗事件;8.台风、暴雨造成基础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事件;9.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10.其他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突发事件。
2015年3月
即时上报
(Ⅱ级)较大
1.学生突发疾病住院;2.学生之间发生纠纷;3.涉案金额不超过5000的盗窃、诈骗案件;4.每天超过3例的非常见病例事件;5.意外伤害事件;6.其他不能及时处理完结需要征求上级领导处理意见的事件。
处理过程中上报
(Ⅲ级)一般
其他能及时处理完结的一般委员会

应急预案分级及响应

应急预案分级及响应

一、引言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损失,提前制定的一系列应对措施。

应急预案分级及响应是应急预案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不同级别,并针对不同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二、应急预案分级1.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 重大突发事件: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3. 较大突发事件: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4. 一般突发事件: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应急响应措施1.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措施:(1)启动国家层面应急响应,由国务院或相关部门负责。

(2)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3)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引导群众做好自我防护。

(4)紧急调集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行动。

2.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措施:(1)启动省级层面应急响应,由省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

(2)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3)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引导群众做好自我防护。

(4)紧急调集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行动。

3. 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措施:(1)启动市级层面应急响应,由市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

(2)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级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级

一、引言医院作为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保障,其安全稳定运行对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有效应对医院突发事件,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医院财产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将医院突发事件分为四个等级,并针对不同等级的突发事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二、突发事件分级1. 一级应急事件一级应急事件是指发生特别重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的突发事件。

具体包括:(1)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导致多人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2)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医院设施严重损坏,影响医疗救治;(3)恐怖袭击、暴力事件等,严重威胁医院安全;(4)传染病爆发、流行,导致医院患者大量死亡或严重感染;(5)其他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的突发事件。

2. 二级应急事件二级应急事件是指发生重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的突发事件。

具体包括:(1)较大火灾、爆炸事故,导致多人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2)自然灾害,造成医院设施一定程度的损坏,影响医疗救治;(3)恐怖袭击、暴力事件等,对医院安全构成威胁;(4)传染病爆发、流行,导致医院患者死亡或感染人数较多;(5)其他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的突发事件。

3. 三级应急事件三级应急事件是指发生一般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对医院正常运营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

具体包括:(1)一般火灾、爆炸事故,导致少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2)自然灾害,对医院设施造成轻微损坏,影响医疗救治;(3)恐怖袭击、暴力事件等,对医院安全造成一定威胁;(4)传染病爆发、流行,导致医院患者感染人数较多;(5)其他对医院正常运营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

4. 四级应急事件四级应急事件是指发生轻微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对医院正常运营影响较小的突发事件。

具体包括:(1)轻微火灾、爆炸事故,导致少量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2)自然灾害,对医院设施造成微小损坏,不影响医疗救治;(3)恐怖袭击、暴力事件等,对医院安全影响较小;(4)传染病爆发、流行,导致医院患者感染人数较少;(5)其他对医院正常运营影响较小的突发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概览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概览
3.距大型军工、危化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的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或需要国家支援的森林火灾。
公共
卫生
事件

公共
卫生
事件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例以上、5例以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区)行政区域内。
1.在1个县(区)范围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相邻的县(区);或在1个市州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
5.阻断国道、高速公路和重要交通枢纽、城市交通8小时停运,或阻挠、妨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施工,造成24小时以上停工。
6.较大规模的群众性械斗。
6.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
6.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的暴狱事件。
刑事
案件
1.一次造成公共场所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学校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危害较严重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放危险物质案件。
3.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3.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
环境
污染
1.因环境污染造成3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或因环境污染使区域局部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一定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火灾。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公共安全、生产、生活和环境等方面造成严重危害,需要迅速处置和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以便对不同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和应急处置。

一、特大型突发公共事件。

特大型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需要全国性应急处置和国际合作的突发公共事件。

特大型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一旦发生特大型突发公共事件,应立即启动国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全国范围内的力量进行综合处置。

二、重大型突发公共事件。

重大型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地区性、行业性或群体性利益造成严重影响,需要跨部门、跨地区协同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重大型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引发严重社会动荡、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对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一旦发生重大型突发公共事件,应当及时启动地方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地方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较大型突发公共事件。

较大型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个别单位或区域内的生产、生活、环境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需要专业部门和地方政府组织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较大型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导致一定范围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当地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一旦发生较大型突发公共事件,应当立即启动单位或地方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地方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四、一般型突发公共事件。

一般型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个别单位或区域内的生产、生活、环境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需要专业部门和地方政府组织应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一般型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引起局部范围内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当地社会秩序和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一旦发生一般型突发公共事件,应当及时启动单位或地方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地方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一、自然灾害(一)水旱灾害特大水旱灾害特大水旱灾害是指省内大范围受灾,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或者局部地区遭受毁灭性灾害。

重大水旱灾害1.河流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重大影响的险情或垮坝;2.河流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3.洪水造成重要铁路、国道、高速公路中断;4.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干旱缺水;5.其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水旱灾害。

较大水旱灾害1.河流干流堤防出现较大险情或决口,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较大影响的险情或垮坝;2.河流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局部受淹;3.洪水造成地方铁路、地方公路中断;4.对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干旱缺水;5.其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较多人员伤亡的水旱灾害。

一般水旱灾害—1—一般水旱灾害是指辖区内小部分区域受灾,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经济损失的灾害。

(二)气象灾害特大气象灾害特大气象灾害是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城区区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重大气象灾害1.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暴雨、冰雹、雪灾、沙尘暴、雷雨大风等灾害;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寒潮、大雾等灾害;较大气象灾害1.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暴雨、冰雹、雪灾、沙尘暴、雷雨大风等灾害;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的高温、寒潮、大雾等灾害。

一般气象灾害一般气象一灾害是指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在本县局部范围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气象灾害。

(三)地震灾害特大地震灾害特大地震灾害是指在境内发生 6.5级以上或者造成特大人员—2—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1.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5.0级以上地震;2.其他地区5.5级以上地震;3.周边邻近我县发生6. 0级以上并对我县造成破坏的地震;4.县内外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损失或对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地震。

学校消防应急预案事件分级

学校消防应急预案事件分级

一、引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提高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对学校火灾等突发事件进行分级,明确各级事件的应急响应措施,确保火灾等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二、事件分级根据火灾等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将学校火灾等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 一级事件一级事件是指学校内发生的火灾等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具体包括:(1)火势猛烈,蔓延迅速,难以控制;(2)造成多人伤亡;(3)火场内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4)火灾发生在夜间或节假日,影响范围较大;(5)其他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火灾等突发事件。

2. 二级事件二级事件是指学校内发生的火灾等突发事件,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具体包括:(1)火势较大,难以控制;(2)造成1-2人受伤;(3)火场内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4)火灾发生在白天,但影响范围较大;(5)其他可能对学校及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的火灾等突发事件。

3. 三级事件三级事件是指学校内发生的火灾等突发事件,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具体包括:(1)火势较小,易于控制;(2)造成轻微受伤;(3)火场内无易燃易爆危险品;(4)火灾发生在白天,影响范围较小;(5)其他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火灾等突发事件。

4. 四级事件四级事件是指学校内发生的火灾等突发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具体包括:(1)火势微小,可自行扑灭;(2)无人员伤亡;(3)火场内无易燃易爆危险品;(4)火灾发生在白天,影响范围极小;(5)其他对学校及周边环境无影响的火灾等突发事件。

三、应急响应措施1. 一级事件(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校长担任总指挥;(2)迅速组织消防队伍、医护人员、救援队伍等力量赶赴现场;(3)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援;(4)对火场进行有效控制,防止火势蔓延;(5)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6)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突发事件类别及分级

突发事件类别及分级

突发事件类别及分级突发事件共分四类四级。

一、一般突发事件(蓝色)(一)自然灾害类。

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寒潮、大风和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3人(不含3人,下同)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人以下生命、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灾害及一般性生物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

指造成3人(道路交通事故5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城市公用设施中断工作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公共卫生类。

指出现乙类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病人数明显增加及其他易扩散、流行的传染病疫情,5人以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住院救治的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事件,其它一般性动物疫情。

(四)社会安全类。

指造成3人以下人员伤亡的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金融、旅游、校园等安全事件,以及3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二、较大突发事件(黄色)(一)自然灾害类。

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寒潮、大风和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等造成3人以上(含3人,下同)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人以上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灾害,以及发生M≥5.0级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受伤,或危及5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城市公用设施中断工作达6小时以上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公共卫生类。

指发现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肺炭疽及其他易扩散、流行的甲类传染病疫情,5人以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住院救治的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事件,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或新发生的动物疫情。

(四)社会安全类。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重大金融、旅游、校园等安全事件以及3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分级标准一览表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分级标准一览表档
c.所辖的2个及以上的地区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Ⅲ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Ⅲ级:有所列情形之一的
在24小时内,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
一氧化碳中毒人数30-5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6-9人。
在24小时内,1个地区级行政区划单位
a. 在其范围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60-14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10-14人。
Ⅲ级: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以内。
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肺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
腺鼠疫
Ⅱ级: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
Ⅲ级: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县(市)。
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Ⅱ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Ⅱ级:有所列情形之一的
在24小时内,1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
一氧化碳中毒人数60-9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10-14人。
在24小时内,1个地区级行政区划单位
a.在其范围内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人数150-299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15-24人。
c.在其所辖的4个及以上(或全部)的地区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Ⅲ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在24小时内,全国
a.一氧化碳中毒人数1000人(含10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死亡50人(含50人)以上。
个及以上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范围内发生Ⅳ级及以上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影响类型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类。

危害程度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突发事件预警级别:一般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某辖区较小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只需要事发地街道办调度辖区有关部门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仅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需要事发地区政府调度辖区有关部门,必要时由市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事件公共事件是指事态复杂,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后果,需要市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调度有关部门、区政府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的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按照社会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

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

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危害,引起全球关注、全国性响应和全社会动员的突发事件。

为做好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国家制定了分级标准,以便在发生事件时能有序、快速、有效地应对。

一、国家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国家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一、一级事件的特征:1. 突发性、危害性、广泛性、难度极大。

2. 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极为严重,对社会安全和稳定造成极大威胁。

3. 发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和重要的政治、经济后果,甚至可能引起国家政治体制、安全和稳定的危机。

4. 对国内和国际稳定安全产生重大影响,应由中央政府安排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资源,迅速加强应对。

二、二级事件的特征:1. 突发性、危害性、较广泛性,易于控制。

不利影响。

3. 发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和重要的政治、经济后果,但不会引起国家政治体制、安全和稳定的危机。

4. 对国内和国际稳定安全产生一定影响,应由省级以上政府利用本地资源,迅速加强应对。

二、国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国家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三级,三级为最高级别。

一、一级事件的特征:1. 突发性、危害性、广泛性、难度较大。

2. 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严重,对社会安全和稳定造成较大威胁。

3. 发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和重要的政治、经济后果,但不会引起国家政治体制、安全和稳定的危机。

4. 对国内和国际稳定安全产生一定影响,应由省级政府等加强应对。

二、二级事件的特征:1. 突发性、危害性、较广泛性,易于控制。

不利影响。

3. 发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和重要的政治、经济后果,但不会引起国家政治体制、安全和稳定的危机。

4. 对国内和国际稳定安全产生一定影响,应由地级市政府等加强应对。

三、三级事件的特征:1. 突发性、危害性、局部性,易于控制。

2. 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较小,对社会安全和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讲解

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讲解

附件1 公司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公司对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成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对涉及的突发事件分为四级:Ⅰ级事件(集团公司级)、Ⅱ级事件(企事业级)、Ⅲ(企事业下属厂矿、公司级)、Ⅳ级事件(企事业下属基层站队级)。

(一)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各类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等因素分为两级。

其中Ⅰ级为集团公司响应级别,Ⅱ级为所属企业响应级别。

Ⅰ级自然灾害事件:凡符合或高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自然灾害事件因灾害一次发生10人级以上伤亡或失踪。

因灾需疏散、转移、安置群众1000人以上。

因灾造成大量员工及家属难以保证基本生活条件。

因灾一次倒塌房屋100间及以上。

因灾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运行,导致受灾企业生产装置或设施50%以上生产线停产、停输或停运。

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因灾省级以上公路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

Ⅱ级自然灾害事件低于Ⅰ级自然灾害分级标准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为Ⅱ级事件。

(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1)火灾爆炸突发事件Ⅰ级火灾爆炸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事件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00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

可能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疏散1000人以上。

火势较大且长时间(≥2小时)未能有效控制,需要启动社会消防联防区域增援,并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可能引发重大次生灾害事件。

Ⅱ级火灾爆炸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以上重伤,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

可能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疏散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火势较大且长时间(≥1小时)未能有效控制,需要消防增援,并可能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

Ⅲ级火灾爆炸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事件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5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

突发事件安全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安全分级标准

突发事件安全分级标准本标准参照国务院《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及相关部门分级标准制定,作为各县、区、各部门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标准和按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分级处置的依据。

一、自然灾害类水旱灾害特别重大水旱灾害1.预报黄河花园口发生15000立方米每秒以上洪水;黄河滩区全部漫滩进水;黄河堤防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并有决口的危险;2.主要河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决口;3.某县、区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数县、区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4.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70%;5.发生跨县区域性特大干旱;6.两个以上县城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重大水旱灾害1.预报黄河花园口站可能或已经发生10000-15000立方米每秒洪水;黄河滩区大面积发生洪水漫滩;黄河堤防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或发生滚河危及堤防安全;2.数条主要河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骨干河道发生决口漫溢;3.某县、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数县、区同时发生较大洪涝灾害;4.小型水库垮坝;5.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50%;6.发生跨县区域性严重干旱;7.两个以上县城发生严重干旱。

较大水旱灾害1.预报黄河花园口站可能或已经发生6000-10000立方米每秒洪水;黄河滩区较大面积发生洪水漫滩;黄河堤防工程发生较大险情,或控导工程发生重大险情;2.数条主要河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某条主要河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数条骨干河道发生重大险情,或主要河道的重要支流发生决口漫溢;3.某县、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或数县、区同时发生一般洪涝灾害;4.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5.受旱面积超过耕地面积30%;6.跨县区域性中度干旱;7.两座以上县城发生中度干旱。

气象灾害特别重大气象灾害1.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沙尘暴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市区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在我市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突发事件类别、分级、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类别、分级、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类别、分级突发事件共分四类、四级。

一、一般突发事件(蓝色)(一)自然灾害类。

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寒潮、大风和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3人(不含3人,下同)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人以下生命、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灾害及一般性生物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

指造成3人(道路交通事故5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城市公用设施中断工作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公共卫生类。

指出现乙类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病人数明显增加及其他易扩散、流行的传染病疫情,5人以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住院救治的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事件,其它一般性动物疫情。

(四)社会安全类。

指造成3人以下人员伤亡的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金融、旅游、校园等安全事件,以及3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二、较大突发事件(黄色)(一)自然灾害类。

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寒潮、大风和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等造成3人以上(含3人,下同)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人以上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灾害,以及发生M≥5.0级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受伤,或危及5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城市公用设施中断工作达6小时以上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公共卫生类。

指发现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肺炭疽及其他易扩散、流行的甲类传染病疫情,5人以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住院救治的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事件,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或新发生的动物疫情。

(四)社会安全类。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重大金融、旅游、校园等安全事件以及3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划分标准

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划分标准

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划分标准突发事件预警是指通过各种手段收集、分析和评估突发事件风险,以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公众,为采取预防和应急措施提供依据。

为了更加准确地划分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可以考虑以下标准:一、事件影响范围与程度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是划分预警级别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级别进行划分:1. 一级预警: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较小,仅涉及到局部地区或单位,并且对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的影响较低。

2. 二级预警: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较中等,可能涉及到较大范围的地区或单位,并对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3. 三级预警: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较大,可能涉及到较广范围的地区或单位,并对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

4. 四级预警: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非常大,涉及到整个地区、全国甚至跨国界的范围,并对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

二、灾害类型与危害程度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也有所不同。

根据灾害类型和危害程度可以进行如下划分:1.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地震、洪水、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其危害程度与灾害的规模和性质有关。

2.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疫情爆发、食品安全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其危害程度与病毒传播速度、死亡率等因素有关。

3. 环境污染类突发事件:包括化学品泄漏、大气污染等环境污染事件,其危害程度与污染物种类、浓度和紧急程度有关。

4.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恐怖袭击、抢劫等社会安全事件,其危害程度与社会稳定程度、公众安全感受等因素有关。

根据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可以划分不同的预警级别。

三、预警信息的准确性与及时性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是划分预警级别的重要参考因素。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需准确评估事件的风险与危害,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1. 紧急预警:当突发事件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或公共安全时,应立即发布紧急预警,提醒周边地区和公众采取应急措施,以确保人员安全。

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分级

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分级公众应急的主要对象就是各类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严重程序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级,社会安全事件不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及紧急程度,对事件的预警一般也分为4级。

预警级别标示●蓝色预警:可能发生一般(Ⅳ级)突发事件●黄色预警:可能发生较大(Ⅲ级)突发事件●橙色预警:可能发生重大(Ⅱ级)突发事件●红色预警:可能发生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遇险求救办法根据自身及周围环境情况,发出求救信号。

●声响求救喊叫、吹哨子、敲打能发声的物品,甚至砸碎玻璃发出求救信号。

●光线求救用手电筒、镜子等能发光、反光的物品反复闪照,发出求救信号。

●抛物求救在高楼等处遇到危难时,可向路人抛掷枕头、空塑料瓶等软物,发出求救信号。

●旗语求救将颜色鲜艳的衣物绑在竹竿或木棍上挥舞,发出求救信号。

●烟火求救在野外遇险时,在确保不发生火灾的前提下,白天可燃烧潮湿树枝、青草等产生浓烟,夜晚可点燃间隔距离相同的三堆火,发出求救信号。

●标志求救如原地待援,可利用树枝、石块、帐篷、衣物等,搭建某种标志(如SOS等)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如在移动中,可一路上留下方向标志物,有助于救援人员寻找,也有助于自己迷路时作为向导。

●辨识方向☆指北针:当指北针的磁针静止后,通常标有“N”所指的方向即为北方。

☆太阳:根据日出:日落判断东方和西方,也可根据太阳下物体的阴影由西向东运动来判断南北。

☆星体:在夜晚时,可先找到北斗七星,沿着“勺柄”的延伸线即可找到明亮的北极星,北极星所在的方向就是正北方。

☆树木:树木通常朝南的一侧树叶茂盛、色泽鲜艳、树皮光滑,向北的一侧则相反。

朝北一侧的树干上可能生有青苔。

☆岩石:在岩石众多的地方找一块较醒目的岩石观察,布满青苔的一面为北侧,干燥光亮的一面为南侧。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有哪些?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有哪些?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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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的公共事件其实就是指突然发生,可能会造成或者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的处置措施的。

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公共卫生事件这些都是属于突发公共事件。

那么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有哪些?下面,就由小编就这个问题来为大家做解答。

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划分方法:
(1)按照成因:自然性突发事件、社会性突发事件
(2)按照危害性:轻度、中度、重度危害
(3)按照可预测性:可预测的、不可预测的
(4)按照可防可控性:可防可控的、不可防不可控的
(5)按照影响范围:地方性、区域性或国家性、世界性或国际性地方性突发事件。

有限范围发生,影响范围小。

一般只需当地政府应急处理机构应对,无需外来协助。

但当地政府有责任义务及时向上级报告,以备扩大延伸和恶化时提供援助。

区域性或国家性。

SARS、挑战者号、切尔诺贝利核泄漏、李登辉两国论、库尔斯克海难、哥伦比亚解体。

需中央政府出面调度资源救援处理,也需各省或当地政府积极协调配合。

民间资源援助也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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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类别及分级突发事件共分四类四级。

一、一般突发事件(蓝色)(一)自然灾害类。

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寒潮、大风和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3人(不含3人,下同)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人以下生命、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灾害及一般性生物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

指造成3人(道路交通事故5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城市公用设施中断工作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公共卫生类。

指出现乙类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病人数明显增加及其他易扩散、流行的传染病疫情,5人以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住院救治的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事件,其它一般性动物疫情。

(四)社会安全类。

指造成3人以下人员伤亡的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金融、旅游、校园等安全事件,以及3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二、较大突发事件(黄色)(一)自然灾害类。

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寒潮、大风和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等造成3人以上(含3人,下同)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人以上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灾害,以及发生M≥级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受伤,或危及5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城市公用设施中断工作达6小时以上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公共卫生类。

指发现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肺炭疽及其他易扩散、流行的甲类传染病疫情,5人以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住院救治的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事件,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或新发生的动物疫情。

(四)社会安全类。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重大金融、旅游、校园等安全事件以及3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三、重大突发事件(橙色)(一)自然灾害类。

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大风和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水库溃坝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00人以上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下的灾害,以及发生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口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地震灾害,连续燃烧72小时以上的森林火灾和造成重大损失的生物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受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民用运输航空器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重要港口遭受严重损害的事故,城市公用设施瘫痪24小时以上的事故,核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公共卫生类。

指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肺炭疽及其他易扩散疫情在1个潜伏期内多次爆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跨县市区传播,预防接种或群体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事件,在多个市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社会安全类。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重大金融、旅游、校园等安全事件以及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四、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红色)(一)自然灾害类。

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大风和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水库溃坝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以上的灾害,以及发生造成300人以上死亡、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0万人以上的地震灾害,面积超过1000公顷森林火灾。

(二)事故灾难类。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民用运输航空器发生坠机、撞机事故,重要港口遭受灾难性损失,城市公用设施瘫痪48小时以上的事故,“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3级以上的核事件,发生特别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公共卫生类。

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波及2个以上市,疫情有扩散趋势,发生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发现新传染病或在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发生跨市、跨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其它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社会安全类。

发生冲击、围攻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事件,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并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上30人以上死亡的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重大金融、旅游、校园等安全事件以及500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

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一、预测、预警各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安全评估、隐患排查和风险分析制度,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各类影响公共安全的信息,对重要情况要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由市政府应急办向有关市直部门和镇区街道通报。

各级应急领导机构按照权限分级负责发布预警信息。

一般突发事件预警由县级应急领导小组发布,较大突发事件预警由烟台市应急领导小组或烟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预警需省政府或省级应急领导小组发布,跨省区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预警由国务院发布。

二、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应急机构、有关专项指挥部要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协调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动员应急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并及时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进行评估报告。

三、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迅速逐级上报。

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事发地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接到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报市政府应急办,由应急办速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并及时整理信息,经市领导同意后2小时内上报烟台市政府应急办。

四、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政府应急办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及时研判信息,提出处置建议,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市政府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调度,组织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处置。

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应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及综合信息、抢险救援、救护防疫、治安保障、物资保障、善后安置、事故调查等相关工作组,协调部署现场救援和现场处置行动、社会稳定和舆论导向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支援。

五、应急处置(一)基本应急。

确认突发事件已经发生,事发地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及市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控制危险源,疏散现场人员,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并立即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

(二)应急措施。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采取应对措施:1.组织营救和救助。

迅速组织力量营救受到威胁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其他相关人员,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2.组织医疗救治。

迅速组织医疗急救力量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危重伤员立即转运医院救治。

3.维护治安秩序。

划定危险区域,加强巡逻和实施区域管制措施,密切关注事态变化,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

4.防止事态扩大。

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控制危险源,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

5.加强现场监测。

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疫情、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发生。

6.保障公众生活。

启用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和专项资金,及时抢修被损坏的公共基础设施,提供交通和生活必需品保障,安置临时避难场所等。

(三)扩大应急。

当较大突发事件不能有效控制,有扩大发展为重、特大突发事件趋势时,市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报请烟台市政府启动烟台市级应急预案,并请烟台市政府领导和烟台市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派人赶到事发现场组织指挥,利用全市资源参与救援和处置。

(四)应急联动。

事发地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和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立即调动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应急处置有关基础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提供人员、技术和物资支持,并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应急保障(一)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专业部门要根据应急救援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并按统一标准建立救援和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专业部门要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队伍,社区、农村、学校、企业要健全社会动员机制,组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与驻海部队建立应急救援联席制度,必要时协调其参与抢险救援。

各类应急队伍的培训、演练工作由组建部门或单位负责实施。

(三)交通运输保障。

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应急交通运输调运保障方案,与铁路、港口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必要时可开设“绿色通道”;由市公安局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交通管制制度。

(四)医疗卫生保障。

由市卫生局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海阳市红十字协会建立突发事件卫生救助和防疫机制。

(五)治安保障。

由市公安局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六)物资保障。

各专项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要根据不同突发事件及灾害种类,制定本部门救灾物资生产、储存、调拨体系和方案。

(七)资金保障。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经费,作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七、应急结束事件得到控制,重大险情解除,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耦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善后工作有序展开,无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八、后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协调事发地镇区街道和市有关部门及时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完成现场清理、疫病控制、人员安置及赔偿、污染物收集处理等善后工作,开展灾后重建。

市政府主管部门或事发地政府要组织专门人员调查、分析,查明事发原因、发展趋势,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形成调查报告,报市政府应急办。

海阳市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分工海阳市突发事件处置机构与职责一、领导机构海阳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有关领导和77旅首长担任,成员由各镇区街道主要负责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1.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2.指导编制、审定、发布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研究确定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4.协调整合各类应急资源,指导建立各专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5.当突发事件超出我市处置能力时,按程序报请烟台市政府,在烟台市政府指导下对重特大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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