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外圆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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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床用途说明:

2.1机床主要适用于轴类零件的外圆柱面、外圆锥面的磨削加工,其中风机增速箱体中的轴齿轮和输出轴为其典型加工零件。

2.2机床必须适合以下材质和硬度的零件精加工:

材质:34CrNi3Mo 42CrMo 45#

硬度:HB269—302、HRC50—62

2.3机床加工的典型零件:各类中小传动轴、风机行星齿轮轴等为典型零件。

3.机床使用环境:

5.总体要求:

机床要求结构可靠、技术成熟,具有良好的外观,完善、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选材合理、制造精良、性能可靠、精度保持期长,使用于长期、连续精加工;机床具有良好的静、动、热刚度,运行平稳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

5.2结构性能要求:

5.2.1机床由工作台床身、工件头架、工作台、尾座、砂轮头架、液压系统、

冷却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部件组成。

5.2.2工作台床身:工作台床身要求采用优质耐磨铸铁材料,整体树脂砂铸造,内部筋板采用箱型布置,使机床具有很高的刚性和精度及表面耐磨性。

5.2.3工件头架:工件头架的主轴在加工时固定,通过拨盘带动工件旋转。其传动经三角带轮、三角带,多楔带获得,其中设计有带轮涨紧装置。电机采用双速电机,六级调速。

5.2.4工作台:机床工作台求采用优质耐磨铸铁材料,整体树脂砂铸造,内部加强筋要求布置合理,刚性好。工作台要求为上下两层,通过转动上工作台可调整工件锥度;工作台移动由液压油压通过操纵箱控制或手轮操纵实现。

5.2.5工作台导轨:需精磨削加工,导轨表面要求镶钢或经淬火处理,其硬度应在RHC55-58。

5.2.6尾座:采用螺杆顶紧套筒式结构,以保证支撑工件重量。将工件置于头尾架之间以后,通过手轮转动使尾架套筒移动,将工件顶紧,然后进行锁紧。

5.2.7砂轮头架:砂轮架分为多层,上层为砂轮架主体,下层为滑座,滑座下有导轨,可以在垫板上移动。主体可以在滑座上移位,用扩大磨削直径的范围。砂轮架主轴轴承要求采用静压轴承,同时主轴液压系统配有恒温装置。随机带砂轮静平衡架。

5.2.8床身、工作台、头架箱等基础件均要求为树脂砂铸件,材质为优质低应力铸铁,牌号为HT250以上。

5.2.9液压系统:液压系统主要承担机床工作台的纵向往复运动,工作台换

向时的砂轮架的横进给,砂轮架的快速进、退;导轨、横进给丝杠螺母的

润滑。要求液压元件采用国际、国内优质元件且通用化程度高(投标文件

中应列出生产厂家),便于维修;同时,要求液压系统配有恒温装置。

5.2.10冷却系统:要求采用磁性分离器加纸带过滤水箱,对冷却液进行磁

性分离,达到净化目的,保证磨削精度。

5.3电气系统:

5.3.1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采用西门子或欧姆龙产品,机床电器元件除指

明型号外,其余主要选用施耐德或欧姆龙产品。

5.3.2要求采用全封闭电柜,且配有维修用电源及照明。

5.3.3电气柜要求采用槽板布线结构,配有调试用插座及其他相关设施,电

源总开关要求配有机械联锁装置。

5.3.4操作面板安装在床身上,要求可以转动、安全可靠

5.3.5机床砂轮头架要求配有24V的照明灯,配有低压照明插座并采用单独的变压器供电。插座安装在方便安全的位置。

5.3.6机床的电气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

5.4机床检验标准

机床精度检验,按机床精度检验单标准执行

GB/T 9061—88 金属切削机床通用技术条件

GB 5226.1-2002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 9061-88 金属切削机床通用技术条件

JB/T 9874-99 金属切削机床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JB/T 100051-99 金属切削机床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6. 技术资料

7.机床配件

7.1提供设备两年内需要更换的备件及其清单,清单总包括名称、规格、使用部位、件数、制造厂和单价。

7.2配备机床调整、维修、使用所需全部专用工具。

7.3配备机床安装用垫铁、地脚螺栓等已系列及安装调试之配件。

7.4随机标准附件及工具。

8.设备安装、调试

8.1机床到达需方后,需方通知供方到需方工厂共同开箱检查。

8.2供方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并对安装调试负责,需方派人员全力配合。

8.3安装调试所用的专用工具、量具由供方自备。

8.4投标文件中要写明安装、调试直到完成终验收所需用时间。

9.设备验收要求:

9.1验收内容:

9.1.1外观质量

9.1.2随机附件及工具检验

8.1.3参数检验

9.1.4空负荷试验

9.1.5几何精度检验

9.1.6机床功能检查

9.1.7工作精度检查

9.1.8满负荷试验

9.1.9 资料提供及其他

9.2验收标准: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应的检验标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备忘录。

9.3预验收:有供方自检验合格后通知需方,需方派出相关人员到供方厂对9.1中除9.1.9以外的各项逐项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前供方须出具自检验的各项检验报告和数据记录。预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预验收报告,预验收所需全部工检量具和材料全部由供方提供。

9.4终验收:在需方工厂安装调试完成后共同对9.1所列全部内容受项进行终验收,其中用户典型零件试切由需方预先完成工艺、夹具设计、制造和刀具、毛坯准备。供方应对其预先确认并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完成9.1所列全部考核内容的检验并合格且机床连续稳定生产10天之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进入质保期。

10.质保期:机械一年,电气二年。

11.人员培训:供方在预验收和在安装调试期间,对需方人员进行操作、维修、安装等方面的培训,投标时提供培训计划。

12.交货地点:用户现场。

13.售后服务:投标方详细阐述售后服务承诺。

14.*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应进行详细分析报价,其中分项报价中应包有主机(本体)、电气控制系统、附件、运费、保险、两年备品备件、安装调试等报价。(综合报价为含以上内容且在用户现场交货的价格)

15.投标方应提供近3年来同类型机床的相关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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