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线束行业标准-一汽海马VOC标准
世界各国汽车线束标准差别(精品)
世界各国汽车线束标准差别(精品)世界各国汽车线束标准差别(精品)1. 德标汽车线束产品标准1.1 DIN 72551 德国国家标准 FLY、 FLRY、 FLYW1.2 VW 60306 大众公司标准FLRY FLR6Y FLR7Y FLR13Y FLR31Y 等2. 日本汽车线束产品标准JIS C3406 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缆 AV 型日本汽车工程学会标准JASO D611 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缆 AVS AVSS CAVSJASO D608 汽车用耐热低压电缆 AVX、 AEX3. 韩国汽车线束产品标准KSC 3311 汽车用低压电线 AV 型韩国现代企业标准ES 91110-00 汽车用超薄壁聚氯乙烯绝缘低压电线 AVSS 型4. 意大利汽车线束产品标准FIAT 91107/13 T2-105 型电线FIAT 91107/15 T3-125 型电线T2-105 PVC 绝缘低压电线T3-125 PP 绝缘低压电线5.美国标准线束电线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标准SAE 1127 电池电缆SAE 1128 低压初级电缆 GXL TWP TXL GPT HDT STS HTS SXL TWE GTE HTESAE 1678 低压薄壁初级电缆MS-8288 电缆 -初级 -薄壁交联聚乙烯绝缘MS-7889 薄热塑( PVC)绝缘初级线缆MS-5919 薄壁交联聚乙烯绝缘初级电缆6.ISO 6722 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7.国家线束标准1.1 JB 8734 国家机械部标准 RVVPRVV1.2 GB/T 2951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1.3 JB/T8139QVR、 QVR-105、 QVVR1.4 OC/T730-2005 道路车辆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线除了他们测试不一样外,最大不一样,就是同一规格的线束,结构不一样,横截面不一样,材料的使用分级不一样,线束的绝缘厚度要不一样,标准线束所用材料着重点不一样,不如美标主要是用交联 PE 料,而德标的选择比较广。
汽车线束标准
汽车线束标准汽车线束是汽车电气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它承载着车辆各种电气设备的电源和信号传输功能。
因此,汽车线束的质量和标准对于整个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就汽车线束的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应用汽车线束标准。
首先,汽车线束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材料选用、制造工艺、电气性能、防护性能、环境适应性等。
在材料选用方面,汽车线束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绝缘材料和导电材料,以确保线束在高温、高压、高湿等恶劣环境下仍能正常工作。
制造工艺方面,应采用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和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线束的每一个细节都符合标准要求。
在电气性能和防护性能方面,线束应具有良好的电气传输性能和防护性能,能够有效地避免短路、漏电等安全隐患。
此外,线束还应具有良好的环境适应性,能够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温度。
其次,汽车线束的标准还包括了各种测试方法和测试标准。
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汽车线束进行各种性能测试,以确保线束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常见的测试项目包括,绝缘电阻测试、导电测试、耐热性测试、耐湿性测试、耐油性测试等。
这些测试项目能够全面地评估线束的质量和性能,为线束的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最后,对于汽车线束的标准化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标准化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提高线束的质量和可靠性。
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标准化的生产工艺流程,对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
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追溯体系,对每一批次的产品进行全程跟踪和管理,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可控。
综上所述,汽车线束的标准对于汽车电气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有着重要的影响。
只有严格执行标准要求,才能够生产出质量可靠的汽车线束产品,为汽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供有力的保障。
因此,我们在生产和使用汽车线束时,务必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标准要求,确保线束的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为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供有力的保障。
车内空气、汽车材料中的voc测试标准解析
车内空气、汽车材料中的VOC测试标准解析汽车内饰部件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是影响车内空气质量的主要原因之一。
主要包括烷烃、烯烃、芳烃和醛酮类物质。
VOC浓度过高时,非常容易引起中毒,危害生命安全。
目前,对于VOC的定义不尽相同。
世界卫生组织定义VOC为除农药外的,所有沸点在50~260℃之间的有机化合物;欧盟定义为20℃下,蒸汽压大于0.01kpa的所有有机化合物;美国国家环保局定义为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所有含碳化合物;澳大利亚环保署定义为25℃下,蒸汽压大于0.27kpa的所有有机化合物。
根据目前国内外标准以及有关汽车公司对汽车VOCs检测的要求,归纳VOC测试项目如下:注:带*为《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中8个组分车内空气、汽车材料中的VOC测试标准主要根据:HJ/T 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VDA 276 采用1m3气候箱法测试汽车内饰件有机挥发物VDA 277 汽车内饰件非金属材料有机挥发物的测定VDA 278 热脱附分析非金属汽车内饰材料有机挥发物各车厂标准VDA 277和VDA 278的区别:VDA 277主要测试总的挥发物的量TVOC,使用的仪器为顶空GC-FID,用丙酮作标准物质。
VDA 278是测VOC value和Fog value(半定量)。
VOC测试方法主要包括了整车测试、总成测试、零部件测试、材料测试。
通过逐级控制的方法达到车内有机挥发物的控制。
整车测试采样方式各厂不同,下面的采样流程主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并实施的HJ/T 400-2007标准。
整车测试(根据HJ/T 400-2007)采样流程:1、受检车辆放入符合规定的车辆测试环境中;(环境温度:25.0±1.0 ℃;相对湿度:50 ±10%;气流速度:≤0.3m/s;背景浓度:甲苯≤0.02mg/m3,甲醛≤0.02mg/m3)2、新车应为合格下线28d±5d并要求内部表面无覆盖物;3、车窗、门打开,静止放置时间不小于6h;4、准备期间车辆测试条件应符合规定,安装好采样装置;5、关闭所有门窗,受检车辆保持封闭状态16h,开始进行采集。
汽车voc国标
汽车voc国标
汽车VOC国标是指汽车内部材料和装饰件所释放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标准,其目的是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以下是汽车VOC国标的相关内容:
一、国家标准
中国国家标准GB/T 27630-2011《汽车内饰材料及其制品中VOC排放限量》是汽车VOC国标的主要标准,该标准于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及其制品中VOC排放限量的要求,包括了汽车座椅、地毯、内饰板、顶棚、挡风玻璃、车门、仪表板等部位的材料和制品。
二、标准内容
汽车VOC国标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VOC排放限量:该标准规定了不同材料和制品中VOC排放限量的要求,如汽车座椅和地毯中VOC排放限量不得超过1.5mg/g,汽车内饰板中VOC排放限量不得超过1.0mg/g等。
2. 测量方法:该标准规定了VOC排放测量的方法和要求,包括了采样、样品制备、仪器设备、测量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3.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所有汽车内饰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4. 标识要求:该标准规定了符合要求的汽车内饰材料和制品应当标注“符合GB/T 27630-2011标准要求”。
三、实施效果
自2012年1月1日起,汽车内饰材料和制品必须符合GB/T 27630-2011标准要求才能够生产、销售和使用。
该标准的实施对于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降低汽车内部VOC排放量,减少空气污染和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
同时,该标准的实施也促进了汽车内饰材料和制品的技术升级和产业升级,提高了汽车内饰材料和制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VOC标准
VOC和气味的客户标准VOC—挥发性有机化合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
气味性在经过一定温度和气候时效处理后,可散发出带有可辨别气味的挥发性成分的材料趋势。
上海大众标准VW50180中规定了车辆内舱构件散发特性,1.G≤2mg真皮适用的偏差G≤5mg2有机连接件的散发规定:一,总散发值小于等于50ugC/g真皮适用的偏差小于等于100 ugC/g二,单独材料(德国研究协会在致癌症工作物质中所列举的所有材料)散发值。
既单独材料散发值为零,不包含上述物质。
3.气味的检验:气味的检验按照大众的PV3900标准,气味评分小于等于三。
4.甲醛排放的测试:甲醛排放按照大众的PV3925,甲醛的释放值≤10mg/Kg同时参考资料有VW01155(一般汽车供货零件,首次供货和更改的标准),VW91101(汽车,汽车零件,材料,燃油环境标准;避免有害物质),PV3015(内饰非金属材料;可冷凝的组成部分的规定),PV3341(汽车内饰非金属材料;有机连接件的散发规定),PV3900(汽车内舱构件;气味实验),PV3925(聚酯材料;甲醛排放的规定)。
在SMC30156-2007中,规定了汽车内饰材料气味实验的标准。
在试样分类并经时效处理后,上汽汽车给出了评判标准如下:1.不易感觉到2.可感觉到,但不刺鼻3.可明显感受到,但不刺鼻4.刺鼻5.非常刺鼻6.不可忍受另丰田公司根据气味的强度以及愉快感觉将级别划分为如下:强度级别:0.无气味1.比标准气味弱(几乎不能识别的气味)2.比标准气味稍弱些(较难识别的气味)3.与标准气味相同(容易识别的气味)4.此标准气味稍强烈些(浓烈气味)5.此标准气味强烈些(强烈气味)愉快/不愉快级别:3 非常愉快2 愉快1 稍有愉快之感0 既无愉快也没有不愉快之感-1 稍不愉快-2 不愉快-3 非常不愉快还规定了材料的气味感觉性质:酸的感觉,甜的气味,烧焦气味,尘灰气味,刺激气味,芳香气味,鱼腥气味以及腐败气味。
VOC标准
VOC和气味用户标准VOC—挥发性有机化合VOC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英文缩写。
气味性在经过一定温度和气候时效处理后,可散发出带有可分辨气味挥发性成份材料趋势。
上海大众标准VW50180中要求了车辆内舱构件散发特征,1.G≤2mg真皮适用偏差G≤5mg2有机连接件散发要求:一,总散发值小于等于50ugC/g真皮适用偏差小于等于100 ugC/g二,单独材料(德国研究协会在致癌症工作物质中所列举全部材料)散发值。
既单独材料散发值为零,不包含上述物质。
3.气味检验:气味检验根据大众PV3900标准,气味评分小于等于三。
4.甲醛排放测试:甲醛排放根据大众PV3925,甲醛释放值≤10mg/Kg同时参考资料有VW01155(通常汽车供货零件,首次供货和更改标准),VW91101(汽车,汽车零件,材料,燃油环境标准;避免有害物质),PV3015(内饰非金属材料;可冷凝组成部分要求),PV3341(汽车内饰非金属材料;有机连接件散发要求),PV3900(汽车内舱构件;气味试验),PV3925(聚酯材料;甲醛排放要求)。
在SMC30156- 中,要求了汽车内饰材料气味试验标准。
在试样分类并经时效处理后,上汽汽车给出了评判标准以下:1.不易感觉到2.可感觉到,但不刺鼻3.可显著感受到,但不刺鼻4.刺鼻5.很刺鼻6.不可忍受另丰田企业依据气味强度和愉快感觉将等级划分为以下:强度等级:0.无气味1.比标准气味弱(几乎不能识别气味)2.比标准气味稍弱些(较难识别气味)3.和标准气味相同(轻易识别气味)4.此标准气味稍强烈些(浓烈气味)5.此标准气味强烈些(强烈气味)愉快/不愉快等级:3 很愉快2 愉快1 稍有愉快之感0 既无愉快也没有不愉快之感-1 稍不愉快-2 不愉快-3 很不愉快还要求了材料气味感觉性质:酸感觉,甜气味,烧焦气味,尘灰气味,刺激气味,芳香气味,鱼腥气味和腐败气味。
汽车制造业VOCs管控要求及排放标准汇总
汽车制造业VOCs管控要求及排放标准汇总VOCs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是20℃时蒸汽压不小于10Pa或者101.325 kPa标准大气压下,沸点不高于260℃的有机化合物或者实际生产条件下具有以上相应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甲烷除外)的统称。
VOCs通常分为非甲烷碳氢化合物(简称NMHCs)、含氧有机化合物、卤代烃、含氮有机化合物、含硫有机化合物等几大类。
VOCs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对气候变化也有影响。
大多数VOCs具有令人不适的特殊气味,并具有毒性、刺激性、致畸性和致癌作用,特别是苯、甲苯及甲醛等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很大的伤害。
VOCs污染防治工作仍然是现阶段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之一。
汽车制造业涂料用量大,VOCs成分复杂,排放强度大,是我国VOCs重点排放源。
自《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特别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国家及各地陆续出台涉VOCs污染控制管理的政策和标准规范,本文总结了当前国家及各地对汽车制造业VOCs的管控要求及相关排放控制标准。
表1 国家层面对汽车制造业VOCs的管控要求其他已经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省市(如天津、四川、上海、广东)与国家的要求差别不大。
上海市出台的工作方案中还要求:“汽车零部件推行绿色供应链采购”。
重庆发布的工作方案还要求:“汽车整车制造及配件生产所用涂料和溶剂必须满足《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09)的规定,并提供每批次原料的质量检验报告”。
表2 汽车制造业涉VOCs排放标准汇总上述大部分标准还详细列明了控制VOCs排放的生产工艺措施和管理要求、废气收集要求、VOCs污染控制台账记录要求,并规定了整车制造涂装生产线单位涂装面积VOCs排放总量限值。
有出台地标的省市按地标执行,没有就执行国家发布的排放标准。
伴随着我国VOCs相关政策标准管理体系的逐渐完善,VOCs的减排与控制将继续延续精细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企标)
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目次前言............................................................................................. I 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 测试对象化合物 (2)5测试...........................................................................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测试样品 (2)5.2 测试原理 (2)5.3 测试设备和试剂 (3)5.4 测试流程 (4)附录A(规范性附录)被测车内零部件总成及取样要求 (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车内零部件总成放散出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醛酮类物质采样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由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车内零部件总成放散出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醛酮类物质的采样和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座椅、仪表板、顶棚、车门内饰板、地毯等与车内部有空气交换的零部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630-2011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标准状态下初沸点小于或等于250℃,且在常温常压下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或固体。
TIS01204-00351中国车辆VOC规定
TIS01204-00351——中国车辆VOC规定
1.适用范围
本VOC标准技术说明书适用于中国生产车辆的车内部件(图1)和车内部件使用的材料。
2.材料VOC要求的性能
材料VOC要求的性能如下所示,材料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使用材料的要求
(2)材料VOC容量的要求
2.1使用材料的要求
使用材料的要求见表1。
对象部件和部件必须使用表1规定的材料。
2.2材料VOC容量的要求
根据第3节的试验方法测定材料甲醛和乙醛VOC容量。
这些容量必须符合表2的要求。
3.试验方法
根据TSM0508G。
但是(表2提到的)粘合剂和压敏胶样品的制作方法和试验方法如表4所示。
试样数量为3个,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为部件和材料VOC含量。
图1对象部件
·仪表板
SDN
·操控台
·内部装饰
·座位
SDN情况
·消音器
·方向盘
RV·1BOX·HB
*1:在产品和原材料中的成分必须低于0.1%。
表2材料VOC含量的要求(甲醛)
*2计算时,将一份试片挥发处的甲醛量除以试片之前的质量。
试验结果记录单位质量的挥发量。
计算式:甲醛挥发量(μg/g)=一份试验片挥发的甲醛量(μg)÷一份试验片质量(g)。
表4粘合剂和压敏胶的制作方法和试验方法。
Q∕ HMA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的限值
Q/HMA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的限值2014-02-25发布2014-02-25实施海马轿车有限公司发布Q/HMA 7124-2014目 次前 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非金属零部件挥发量限制要求 (1)5 测定方法 (3)6 结果判定 (3)6.1 测试次数 (3)6.2 合格判定 (3)6.3 可接受判定 (3)6.4 不合格判定 (3)IQ/HMA 7124-2014I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海马轿车有限公司研发本部车身部提出。
本标准由海马轿车有限公司研发本部技术管理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车身部附件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温艳清本标准会审人:葛忠社 黄绍军 李洪本标准标准化审查人:黄增坤本标准审核人:宋永舟本标准审定人:李林本标准批准人:朱宏林Q/HMA 7124-2014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的限值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物质的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内饰、行李箱等涉及的零部件及与汽车内室导入流动空气接触的零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金属部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HMA 6071-2014 车内非金属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样测试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e利用TENAX等吸附剂采集,并用极性指数小于10的气相色谱柱分离,保留时间在正乙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具有挥发性的化合物的总称。
本标准中挥发性有机物包括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
3.2醛类物质 aldehydes醛类物质是指利用高效液相色谱仪测出的甲醛、乙醛、丙烯醛、丙醛、烯醛、丁醛、甲基丙烯醛、苯甲醛、戊醛、甲基苯甲醛、己醛等化合物的总称。
新能源汽车线束标准
新能源汽车线束标准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其相关配件和标准也成为了行业关注的焦点之一。
其中,新能源汽车线束标准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配件之一,对于汽车的性能、安全和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和遵守新能源汽车线束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新能源汽车线束标准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各种标准和规定也随之而来。
新能源汽车线束标准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关法规,确保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这不仅是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规范,也是对消费者负责的表现。
其次,新能源汽车线束标准需要满足汽车行业的技术要求。
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新能源汽车线束标准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在满足国家法规的基础上,新能源汽车线束标准还需要满足汽车行业的技术要求,以适应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趋势,提高汽车的性能和安全性。
此外,新能源汽车线束标准还需要考虑环保和节能的要求。
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能源汽车线束标准应当符合环保和节能的要求。
在材料选择、生产工艺等方面,应当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新能源汽车线束标准需要注重质量控制和生产管理。
为了确保新能源汽车线束的质量和可靠性,必须加强质量控制和生产管理。
从原材料采购到生产制造,再到最终产品的检测和验收,都需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管理,确保新能源汽车线束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总的来说,新能源汽车线束标准的制定和遵守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满足汽车行业的技术要求,注重环保和节能,加强质量控制和生产管理,才能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新能源汽车行业能够更加注重标准化建设,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汽车品牌VOC测试标准
随着汽车进入家庭步伐的加快,汽车内部空气污染问题已成为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热点。
目前,各国的汽车协会等专业机构均制定了相关标准及要求以限制车辆内的空气质量,世界知名汽车企业分别制定各自的企业标准以管控车内空气质量。
PONY谱尼测试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汽车环保检测服务。
汽车VOC测试标准VOC 简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VOC”)是影响车内空气质量的重要原因。
VOC主要包括烷烃、烯烃、芳烃、醛类或酮类等物质,具有特殊的刺激性气味,而且部分已被列为致癌物,如氯乙烯、苯、多环芳烃等,部分VOC对臭氧层也有破坏作用,如氯氟烃和氢氯氟烃。
VOC浓度过高时,很容易引起急性中毒,轻者会出现头痛、头晕、咳嗽、恶心、呕吐;严重时会出现抽搐,并会伤害到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
经国外医学研究证明,生活在VOC环境影响中的孕妇,造成胎儿畸形的概率远远高于常人,并且有可能对孩子今后的智力发育造成影响。
VOC测试服务车内空气VOC测试GB/T 27630-2011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汽车零部件VOC测试日本汽车工业协会JASO M 902-2007 汽车内饰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测试方法丰田汽车TSM0508G VOC采样袋检测方法尼桑NES M0402 汽车内饰零部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试方法马自达MES CF 090 汽车内饰件VOC检测方法本田汽车0094Z-T0A-0000 汽车内饰件VOC检测方法通用汽车TS-BD-003 车内零部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试方法-袋子法现代汽车MS300-55 汽车内饰件VOC散发测试方法铃木SES N 2403 挥发性有机物散发控制标准上海汽车SMTC 5 400 018(V1) 轿车内饰零件VOC测试方法(袋式法)长城汽车Q/CC SY248 车内非金属零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汽车材料VOC测试德国汽车工业联合会VDA275 汽车内饰材料甲醛释放量测试VDA277 汽车内饰非金属材料总碳散发测试VDA278 热解吸气相色谱法VOC和FOG排放测试VDA270 汽车内饰材料气味特性测定德国标准化学会DIN 75201汽车内饰材料雾化特性测试美国机动车工程师学会SAE J1756 汽车内饰材料雾化特性测试通用汽车GMW15634 车内装饰材料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测试方法GMW15635 车内装饰材料醛酮类物质散发测试方法GMW3205 汽车内饰材料气味特性测定GMW3235 汽车内饰材料雾化特性测试GMW8081 内饰材料室内排放测试(静态顶空GC-MS)大众汽车PV 3341 汽车内饰非金属材料有机化合物排放测试PV 3900 汽车内部空间的构件气味检测PV 3015 内装饰非金属材料可冷凝组分测定PV 3925 汽车内饰材料甲醛释放量测试我国的VOC法规2008年3月1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牵头制定的《HJ/T 400-2007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的行业标准实施;2011年,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国家标准,并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
voc尾气测定标准
voc尾气测定标准
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尾气测定标准通常与特定行业、用途或国家/地区的环境法规相关。
不同的地区和行业可能采用不同的标准和方法来测定和监测VOC尾气排放。
以下是一些可能与VOC尾气测定相关的标准和法规:
1.欧洲标准:
•EN 12619: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排放测定- 试验方法和规范
•EN 13649:燃油和汽油汽车上的排放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测定- 燃油蒸发方法
2.美国标准:
•EPA Method 25A: VOC的连续排放测定- 试验方法25A
•EPA Method 18: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测定,通过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
3.中国标准:
•GB 37823:汽车和摩托车排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测定方法
4.ISO标准:
•ISO 11890-1:涂料和清漆- 确定非水性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方法- 针对固定体积法的气
相色谱法
请注意,以上标准只是一部分示例,而且在不同地区和行业可能
存在其他适用的标准。
使用特定的VOC尾气测定标准通常要求根据具体应用和法规要求选择合适的方法,并遵循相应的测定程序。
为了确保准确性和可比性,通常需要使用认证的测试设备和方法,并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测试。
在实际操作中,最好遵循当地环保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主机厂voc判定标准
主机厂voc判定标准
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判定标准是用于评估并限制车辆
及其零部件所释放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和排放水平。
每个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VOC判定标准,以下是一些常
见的主机厂VOC判定标准:
1. 欧盟标准:欧盟对汽车及其零部件的VOC排放有限制要求。
根据欧盟指令2007/46/EC,汽车内饰材料、涂料和胶粘剂等
的VOC含量必须符合欧盟法规中的相应测试方法和限制要求。
2. 美国标准:美国环保署(EPA)设有一系列的VOC排放标准,主要用于限制汽车尾气排放及其零部件的VOC含量。
例如,CARB(加利福尼亚空气资源委员会)制定了一些严格的VOC排放标准,适用于在加利福尼亚销售的汽车和相关产品。
3. 中国标准:中国国家标准针对汽车和其零部件的VOC排放
进行了限制。
例如,GB/T27630-201X《乘用车内饰材料挥发
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限量》规定了乘用车内饰材料的VOC排放
限量要求。
这些VOC判定标准的目的是减少机动车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并促进环境保护和健康。
主机厂需要满足相关VOC判定
标准,以确保其产品符合法规和市场要求。
汽车线束行业标准汽海马VOC标准
汽车线束行业标准汽海马V O C标准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袋子法对车内零部件总成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进行采样和测试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轿车车厢(含行李箱)内部的非金属零部件及与车厢内有空气交换的零部件。
本标准所检测的目标化合物包括:TVOC、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2 参考标准GB/T 27630-2011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3 术语和定义3.1 挥发性有机物(VOC)在常压条件下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且在常温常压下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或固体。
3.2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利用Tenax等吸附剂采集,并用极性指数小于10的气相色谱柱分离,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具有挥发性的化合物的总称。
将待测零部件放入密封的采样袋,充入适量氮气后,将采样袋在65℃条件下加热2小时,使零部件或材料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散发到采样袋内气体中。
加热结束后,用Tenax管采集苯类物质,用热脱附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TD-GCMS)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用DNPH管采集醛类物质,用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5 实验设备表一6.1 样件的包装样件在生产出来后应立即进行包装,并在七天内寄达检测实验室,在此期间,样件应放在无污染,通风阴凉处。
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接触高温环境。
样件封装采用无破损的铝箔或保鲜膜包裹后,再用聚乙烯袋密封,装入纸箱内。
零部件生产商应提供生产日期和样品批号。
检测实验室收到样品后应对样品的包装进行检查,并核对样品信息,保证其准确完整。
样品进入实验室应在15个工作日完成测试,如不能及时进行测试,样品应保留包装,并放置在通风,阴凉干燥处。
6.2 样件的取样要求被测零部件是以整个零部件总成进行实验,采用暴露面朝上和尽量摊开的原则。
汽车voc检测标准
汽车voc检测标准汽车VOC检测标准。
汽车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在常温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它们是汽车尾气中的有害成分之一。
汽车VOC排放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还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因此,对汽车VOC进行检测并制定相应的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汽车VOC检测标准应包括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种类的限制。
不同种类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因此需要针对不同种类的化合物分别制定相应的限制标准。
比如,对于苯、甲苯、二甲苯等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的化合物,其排放限制应该更为严格。
其次,汽车VOC检测标准还应包括对排放浓度的限制。
通过对汽车尾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浓度进行监测和限制,可以有效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
同时,对排放浓度的限制也可以促使汽车制造商加大对汽车尾气净化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从而提高汽车尾气的净化效率。
此外,汽车VOC检测标准还应包括对检测方法和设备的规定。
为了确保汽车VOC排放的准确监测,需要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化的检测设备。
这些方法和设备应该能够对不同种类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准确监测,并且能够在实际的汽车尾气排放环境中进行可靠的应用。
最后,汽车VOC检测标准还应包括对监测结果的评估和处理标准。
监测结果的评估和处理标准应该能够对不同排放浓度和不同种类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科学的评估,并且能够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这些处理措施可以包括对超标车辆的处罚和整改要求,以及对汽车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和支持政策等。
综上所述,汽车VOC检测标准对于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种类、排放浓度、检测方法和设备、监测结果的评估和处理等方面进行科学的规定和标准化,可以有效提高汽车VOC排放的监测和管理水平,从而实现汽车尾气的净化和环境的保护。
汽车中voc的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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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MAC_103[1].368-204-2005_汽车地毯技术要求___
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MAC 103.368-204-2005
汽车地毯技术要求
2005-07-15 发布
2005-08-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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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Q/HMAC103.368-204-2005
前 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3.1 包缝 ............................................................................ 1 3.2 背面衬垫材料 .................................................................... 1 3.3 尼龙扣 .......................................................................... 1 3.4 侧边钩 .......................................................................... 1 3.5 订书钉 .......................................................................... 1 3.6 尾料垫 .......................................................................... 1 3.7 脚趾垫 .......................................................................... 2 3.8 脚垫 ............................................................................ 2 3.9 公差、间距、波纹等 .............................................................. 2 3.10 P-VC .......................................................................... 2 3.11 织品暴露 ....................................................................... 2 4 评价结果报告 ...................................................................... 2 5 图纸中需要标注的技术要求 .......................................................... 2 6 评价标准 .......................................................................... 2 7 评价方法 .......................................................................... 4 7.1 一般评价条件 .................................................................... 4 7.2 外观品质 ........................................................................ 5 7.3 强度和刚度 ...................................................................... 5 7.4 表皮的物理性能 .................................................................. 8 7.5 绒毡的物理性能 ................................................................. 11 7.6 聚酯的物理性能 ................................................................. 11 8 图纸的标识 ....................................................................... 11 附录 A ............................................................................. 12
汽车VOCs测试方法及检测标准
汽车VOCs测试方法及检测标准目前,国内及欧、美、日均没有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的国家标准、法规。
但有资料表明,国外主要汽车公司对于车内空气质量的控制,主要通过对配套零部件的管控来实现的。
针对汽车VOCs含量测试,主要从整车VOCs、总成(车内零部件)VOCs以及材料VOCs。
下面将分别讲一下对应的测试方法。
1、整车VOCs含量测试方法:不同车系相应不同的测试标准,包括德国PV3938标准、日本《车内VOCs试验方法》、俄罗斯GOSTR51206-2004标准以及国内《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试方法》即HJ/T400-2007测试标准,具体测试条件如下:PV3938测试标准:测试条件:23oC、50%RH;测试方法:静态测试;采样方法:使用红外灯同时照射车内不同部位使其表面温度达到65oC,封闭一定时间后采集车内空气样品。
《车内VOCs试验方法》:测试条件:23oC、50%RH;测试方法:半动态测试;温度调整到40oC,保持4.5h后使用DNPH采样管采集车内空气30min后测定甲醛;采样结束后启动汽车发动机,使其空调正常工作,测定VOCs。
GOSTR51206-2004标准:测试条件:23oC、50%RH;测试方法:动态测试;模式一:以速度50公里/小时匀速行驶行,行驶速度稳定20分钟后测试;模式二:以制造厂家规定的最小稳定转速空转20分钟后测试。
HJ/T400-2007测试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12月7日发布,2008年3月1日实施。
标准规定了测量机动车乘员舱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的采样点设置、采样环境条件技术要求、采样方法和设备、相应的测量方法和设备、数据处理、质量保证等内容。
环境监测的温度:25.0±1.0oC相对湿度:50±10%。
测试方法:1、受检车辆放入符合规定的车辆测试环境中;2、新车应为合格下线28d±5d并要求内部表面无覆盖物;3、车窗、门打开,静止放置时间不小于6h;4、准备期间车辆测试条件应符合规定,安装好采样装置;关闭所有门窗,受检车辆保持封闭状态16h,开始进行采集。
汽车线束行业标准-一汽海马VOC标准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袋子法对车内零部件总成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进行采样和测试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轿车车厢(含行李箱)内部的非金属零部件及与车厢内有空气交换的零部件。
本标准所检测的目标化合物包括:TVOC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2参考标准GB/T 27630-2011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3术语和定义3.1挥发性有机物(vOC)在常压条件下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C,且在常温常压下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或固体。
3.2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利用Tenax等吸附剂采集,并用极性指数小于10的气相色谱柱分离,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具有挥发性的化合物的总称。
4测试原理将待测零部件放入密封的采样袋,充入适量氮气后,将采样袋在65C条件下加热2小时,使零部件或材料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散发到采样袋内气体中。
加热结束后,用Tenax管采集苯类物质,用热脱附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TD-GCM)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用DNP管采集醛类物质,用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5实验设备6样件要求6.1样件的包装样件在生产出来后应立即进行包装,并在七天内寄达检测实验室,在此期间,样件应放在无污染,通风阴凉处。
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接触高温环境。
样件封装采用无破损的铝箔或保鲜膜包裹后,再用聚乙烯袋密封,装入纸箱内。
零部件生产商应提供生产日期和样品批号。
检测实验室收到样品后应对样品的包装进行检查,并核对样品信息,保证其准确完整。
样品进入实验室应在15个工作日完成测试,如不能及时进行测试,样品应保留包装,并放置在通风,阴凉干燥处。
6.2样件的取样要求被测零部件是以整个零部件总成进行实验,采用暴露面朝上和尽量摊开的原则。
统一采用2000L大小的袋子。
具体被测车内零部件总成及取样要求见表1。
表二7测试流程7.1采样袋的清洗7.1.1将采样袋内面朝外,放入温度为90C烘箱中,过夜老化(至少1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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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袋子法对车内零部件总成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进行采样和测试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轿车车厢 (含行李箱) 内部的非金属零部件及与车厢内有空气交换的零部件。
本标准所检测的目标化合物包括:TVO C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
2 参考标准
GB/T 27630-2011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HJ/T 400-2007 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挥发性有机物( VOC)
在常压条件下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C,且在常温常压下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或固体。
3.2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
利用Ten aX等吸附剂采集,并用极性指数小于10的气相色谱柱分离,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具有挥发性的化合物的总称。
4测试原理
将待测零部件放入密封的采样袋,充入适量氮气后,将采样袋在65C 条件下加热2小时,使零部件或材料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散发到采样袋内气体中。
加热结束后,用Ten ax管采集苯类物质,用热脱附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TD-GCMS )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用DNPH管采集醛类物质,用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 )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5实验设备
表
6样件要求
6.1样件的包装
样件在生产出来后应立即进行包装,并在七天内寄达检测实验室,在此期间,样件应放在无污染,通风阴凉处。
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接触高温环境。
样件封装采用无破损的铝箔或保鲜膜包裹后,再用聚乙烯袋密封,装入纸箱内。
零部件生产商应提供生产日期和样品批号。
检测实验室收到样品后应对样品的包装进行检查,并核对样品信息,保证其准确完整。
样品进入实验室应在15个工作日完成测试,如不能及时进行测试,样品应保留包装,并放置在通风,阴凉干燥处。
6.2样件的取样要求
被测零部件是以整个零部件总成进行实验,采用暴露面朝上和尽量摊开的原则。
统一采用2000L大小的袋子。
具体被测车内零部件总成及取样要求见表1。
表二
7测试流程
7.1采样袋的清洗7.1.1将采样袋内面朝外,放入温度为90C烘箱中,过夜老化(至少10小时)。
7.1.2将采样袋内面翻回,密封,充入约30%的高纯氮气,轻轻拍打袋子,然后用无油隔膜真空泵将气体抽出。
此过程反复三次。
7.1.3将袋子抽真空,静置,观察袋子是否有漏气现象。
7.2空白测试
7.2.1在25C环境下向已经清洗过的袋子精确充入60%的氮气722将充气后的采样袋放入已预热至65C的烘箱内,加热两个小时,按照7.4要求采样,并按照7.5 要求分析,要求空白值需小于方法检出限( MDL, Method Detection Limit ),否则按照6 .1要求重新进行袋子清洗。
7.3样品测试
7.3.1将样品整体放入已经验证过袋子空白的采样袋中,密封,用隔膜真空泵将采样袋中的残余空气抽出。
7.3.2向装有样品的采样袋中充入约30%的氮气,轻轻拍打,然后用隔膜真空泵将气体抽出,此过程反复三次。
733在25C环境下向袋子中精确充入60%的氮气。
734将6.3.3所有袋子放入已预热至65C的烘箱中,加热2小时,按7.4要求采样,并按照7.5要求分析。
7.4采样方法
按图一方式连接采样管
在进行样品捕集时,使用Tenax管捕集采样袋中苯烃类化合物,使用
DNPH 管捕集采样袋中醛酮类化合物。
在进行样品捕集前,需轻轻拍打采样袋,使袋内气体均匀化。
Tenax采样管在采完第一根采样管后,应立即采集第二根备份管,如果袋子有三个采样阀门,也可两根Tenax采样管同时采集,其中一根作为备份管。
采集参数按照表三要求
表三
采样管采集完成后,应尽快安排上机分析,如不能立即上机分析,
Tenax管应用使用密封卡套或其他手段密封采样管两端,做好标记后放入冰箱中,在4-10C环境下最多保存7天。
DNPH采样管做好标记后,4-10 C放入冰箱中保存最多7天。
7.5样品分析
Ten ax管使用热脱附-气质联用仪进行分析,方法可参考HJ/T 400-2007 附录B。
DNPH采样管用乙腈洗脱后,使用高效液相色谱分析,方法可参考
HJ/T 400-2007 附录C。
结果计算
8.1所使用的气体体积应使用换算为25C条件下气体体积进行计算,计算方式按照理想气体状态方程进行换算。
8.2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TVOC 等苯烃类物质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其中:
C:样品挥发量(卩g/ri3!)
W:捕集管捕集量([1 g
V T:换算为25 C条件下Tenax采样管采集的气体体积(L)
8.3甲醛,乙醛,丙烯醛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其中:
C:样品挥发量(i g/ri3!)
W: 捕集管捕集量(1g
V D :换算为25C条件下DNPH采样管采集的气体体积(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