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实施方案
部委三定方案
部委三定方案部委三定方案是指中央政府下放给各个部委的三项政策实施方案。
这三项方案分别涉及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改革,对于推动国家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经济发展方案是部委三定方案中的重要内容。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发展一直是国家的核心大计。
这个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通过拓宽金融和贸易领域的市场准入,加大企业创新力度,促进内外资企业融合发展,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推动中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这对于实现可持续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环境保护方案是部委三定方案中的关键环节。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这个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通过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发展,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行,实施严格的环保措施,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这对于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社会改革方案是部委三定方案中的重点项目。
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和人口老龄化的时期,社会问题不容忽视。
这个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社会治理和社会福利事业为目标,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教育公平、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措施,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这对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增加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部委三定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坚持科学决策、依法治理的原则,注重与各方合作,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听取各界意见和建议。
同时,方案的执行也要注重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做出调整和改进。
只有通过不断地完善和推进,才能真正实现经济繁荣、生态环境良好、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总之,部委三定方案是中央政府下放给各个部委的三项政策实施方案,涉及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改革等重要领域。
这个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国家全面进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强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我们有信心能够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社会进步与谐和。
生态环境部三定方案
生态环境部三定方案
近年来,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各国都在积极采取措施保护环境、改善生态。
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部门,生态环境部提出了一系列三定方案,旨在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
第一定: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收集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只有及时准确地掌握环境状况,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
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要加强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监测数据的时空分辨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要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研究,及时发现环境问题,为环境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定:严格环境执法和监管
环境执法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只有依法严格执法,才能有效地维护环境秩序。
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级环境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环境敏感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监管,确保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第三定: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绿色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只有实现绿色发展,才能实现可持续
发展。
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推动绿色消费,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同时,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
生态环境部的三定方案为保护环境、改善生态提供了有力支持。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从自身做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希望通过生态环境部的努力,我们的生态环境会变得更加美好,人类的生存环境也会得到有效保障。
让我们携手共建美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
自然资源部三定方案
自然资源部三定方案自然资源部三定方案1. 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自然资源的严重破坏和浪费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威胁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自然资源部制定了“三定方案”,旨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体系,推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的转变,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2. 方案目标自然资源部“三定方案”的目标是实现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具体目标如下:•确定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界定,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推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节约使用;•强化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系统。
3. 方案内容3.1 界定自然资源的产权建立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界定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是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的重要举措。
自然资源部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然资源的产权归属和流转方式;•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登记、交易和监管系统,促进资源产权的流转和确权;•强化自然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加强违法行为的监测和惩处。
3.2 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为了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节约使用,自然资源部将采取以下措施:•制定和贯彻资源节约型和循环经济的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采用高效的资源利用技术和生产工艺;•加强资源开发项目的审批和监督,严格控制开发规模和周期;•提高资源定价机制的透明度,确保资源开发者承担适当的环境成本和资源利用税。
3.3 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修复生态系统,自然资源部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自然保护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严格控制环境污染源的排放,减少大气、水体和土壤污染;•加强环境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应对环境事故。
4. 方案实施自然资源部将依次推进“三定方案”的实施,并逐步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科学、便捷、高效的自然资源管理体系。
具体的实施步骤如下: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然资源的产权和流转方式。
2023年三定工作方案范文
2023年三定工作方案范文一、工作背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2023年将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年份。
全球经济形势依然不稳定,国际竞争压力不断增大,同时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任务也越来越艰巨。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必须要制定出科学的工作方案,以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工作目标在2023年,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实现经济稳定增长、改善民生水平、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具体包括:1. 实现经济增长率达到7%以上,保持经济稳定发展的势头。
2.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3. 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保工作。
三、工作重点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经济发展(1)加大投资力度,促进经济增长。
在2023年,我们将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投资力度,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推动科技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
加快推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通过加强科技创新支撑,提高我国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3)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市场活力。
在2023年,我们将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减少行政干预,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创新创业,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增强市场活力。
2. 社会建设(1)加强教育和人才培养。
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我们将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提高教育质量,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人才,为国家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2)改善社会保障体系。
在2023年,我们将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生活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3)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在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人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3. 环境保护(1)加强环境治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在2023年,我们将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023年三定工作方案范文
2023年三定工作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2022年即将过去,我们迎来了2023年的新起点。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面临各种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应对未来的发展,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2023年三定工作方案的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二、总体目标1. 实现经济发展稳定增长: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创业,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稳定增长。
2.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通过优化民生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3.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具体措施1. 经济发展稳定增长1.1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产业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1.2 扶持创新创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培育和吸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项目,推动创新创业蓬勃发展。
1.3 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加强不同产业领域的合作,打破壁垒和利益固化,实现产业协同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更加均衡和可持续。
2.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2.1 加强民生保障:加大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投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2.2 优化就业环境:加大就业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降低就业压力,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3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3.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3.1 强化环境保护监管: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2 推进绿色发展:推动传统产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鼓励和支持绿色企业和环保产业的发展,推动绿色发展经济模式的形成。
3.3 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加大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力度,推动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四、保证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落实2023年三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环保部三定方案
一、背景简介环保部三定方案是指由中国环境保护部制定的三项重要政策方案,旨在推动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这三项方案分别是《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这些方案对环境污染的防治、资源的合理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和具体要求。
二、《大气污染防治法》1. 法律目标该方案旨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
通过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加强监管和执法以及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的技术水平,有效地减少大气污染对环境和个人身体健康的风险。
2. 主要内容•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限值要求;•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源监控和监测;•提高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水平;•推广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技术;•建立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等。
自《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城市空气质量指数逐渐改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
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水污染防治法》1. 法律目标《水污染防治法》旨在保护水资源,预防和控制水污染,提高水环境质量。
通过加强水环境监测和治理,建立健全水污染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全民节水,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主要内容•制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限值要求;•加强水环境监测和监控;•严格控制工业和农业污染源,提升水处理技术;•加强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经过多年的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在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水环境质量有所提高,部分河流和湖泊的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居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升。
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 法律目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旨在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和处置,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通过建立健全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实现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
2. 主要内容•制定固体废物分类和处置标准;•加强固体废物监管和管理;•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推动固体废物产业的绿色发展;•完善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
环境部发布“三定”实施方案
环境部发布“三定”实施方案
佚名
【期刊名称】《环境保护》
【年(卷),期】2008()22
【摘要】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方案对职责、机构、编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增加和调整,强化了统筹协调、宏观调控、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责分工。
“方案”的实施将为加快推进历史性转变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总页数】1页(P50-50)
【关键词】环境保护;宏观调控;监督执;统筹协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322;F123.16
【相关文献】
1.国务院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6部委联合发布《节能减排全民科技行动方案》 [J],
2.“三定方案”专题系列报道之四环境保护部“三定方案”主要内容 [J],
3.五部门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发布/我省到2020年将完成2500个建制村环境整治 [J],
4.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J],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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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方案透露环保新格局
“三定”方案透露环保新格局<a rel='nofollow' onclick="doyoo.util.openChat();return false;" href="#">中国的环境问题已经在悄然之间走向了复合化和社会化的趋势,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与各种社会生产生活环节相互交织;癌症村、湖泊蓝藻爆发、松花江化工厂爆炸事件等一系列看似与环境不直接相关的公众健康事件或安全生产事故,甚至洪水、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发生,最终都会回归到生态环境问题之上,日益综合复杂化的各种环境问题对新时代的环境管理机构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毫无疑问,中国正处于“双重危机社会”之中,人口的日益增长与城市化、工业化的高速发展给原本就已经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冲击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中突愈为突出;而且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国发展道路上遭遇的环境问题将比欧美发达国家过去发展道路中所遭遇的环境问题更为复杂化和严峻化。
但是,我国的环境管理部门目前尚不具备应对各类社会环境问题的能力,因为我国的环境管理部门长期以来被定位为一个国务院直属专业办事机构,难以有效参与政府的综合决策,也不具备与其它政府部门协调的能力,距离综合型职能部门的要求尚有很大差距。
但中国环境问题成倒悬之剑,因此,节能减排应成为一种“国家习惯”。
我们可以从职能变动看“中国式”节能减排。
环保逐渐成宏调利器环保部从挂牌成立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环保部的成立在此次大部制改革显得有些特殊,在以合并和整合为主旨的大部制改革中,环保部门在没有任何职能和人员变动的情况下从总局升格为部,凸显出国家对环保问题的重视。
“三定”方案从各个渠道渐渐清晰。
最近又有媒体称未来环保部的工作职能已经确定,在其透露的方案中宏观调控赫然成为环保部的第一职能。
政府常规的宏观调控手段主要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努力通过市场手段发挥价格机制熨平经济周期是宏观调控的教科书般描述。
环保部三定方案
环保部三定方案概述本文档旨在介绍环保部三定方案,即《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
这三个方案是环保部为了加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而制定的重要法规及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三个方案的背景、目的、内容和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办法》背景环境影响评价是用于评估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管理,环保部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办法》。
目的该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从而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化和公众参与的广泛性。
内容该办法涵盖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范围、程序、要求等方面。
其中主要内容包括:•公示范围:涉及建设工程、生态保护和环境修复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必须进行公示。
•公示程序: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材料的准备和公示,以及公众对评价报告提出意见等公示流程。
•公示要求:规定了公示时间、公示方式、公告内容的要求,确保公众充分获取和理解公示信息。
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办法》的实施,使得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更加规范和公开,增强了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度。
公众可以通过公示程序及时了解到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促使项目建设方更加重视环境保护措施,避免或减轻对环境的损害。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背景为了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环保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目的该条例的目的在于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测,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
内容该条例涵盖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许可、环境监测、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资金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明确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要求和评价报告的内容等方面的规定。
三定方案 环境保护部
三定方案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是当今全球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其环境问题尤为突出。
在2020年,中国环境保护部提出了三定方案,以期帮助实现环境保护目标。
该计划旨在加强环境立法和监管、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污染防治和治理,为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文将介绍三定方案中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环境立法和监管为了控制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政策,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但是现有的法规和标准还存在很大的缺陷。
因此,三定方案提出了加强环境立法和监管的措施,旨在进一步完善法规标准体系,确保环境保护政策得到有效实施。
在法规方面,三定方案提出了要制定和完善一些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系统性的环保法规,以提升我国环境立法的标准和实效性。
在监管方面,三定方案建议要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加强监督制约力度,确保政策落地实施。
同时,三定方案还提出了对环保领域常见的违法行为进行分类治理和精细化管理的建议,以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和精准性。
二、开展生态保护修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我国的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三定方案提出了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的方案,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在生态修复方面,三定方案提出了建立生态保护修复标准体系和生态补偿机制,以加强生态修复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同时,三定方案对一些生态环境恶化比较严重的区域进行推荐生态修复方案,加强对发达地区和经济发展潜力强的中西部地区的重点生态问题的治理。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实现中国的恢复生态环境的目标。
三、推进污染防治和治理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已经成为中国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
因此,三定方案提出了推进污染防治和治理,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民健康。
在污染防治和治理方面,三定方案提出了继续开展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加强污染源和排放标准管理,建立污染防治体系,加大污染防治问题的投入。
三定实施实施方案
三定实施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根据制定的计划、目标和策略来组织和管理项目、工程、政策或活动的步骤和措施。
对于三定实施方案来说,需要明确确定目标、制定计划、组织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等步骤。
下面是一份关于三定实施方案的例子:一、目标设定1.提高城市环境质量:通过新建污水处理厂、改造道路、绿化城市等措施,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2.促进经济发展:通过招商引资、培育新兴产业等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生活水平。
3.实现社会公平: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实施扶贫政策等措施,实现社会公平,减小贫富差距。
二、制定计划1.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或改造道路、桥梁、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基础设施,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2.环境保护措施:新建污水处理厂、建立垃圾分类系统、加强环保督察等措施,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3.经济发展措施:制定招商引资政策、提供优惠条件吸引企业投资、培育新兴产业等措施,促进经济发展。
4.社会公平措施: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就业机会均等化、提供公共服务等措施,实现社会公平。
三、组织实施1.成立三定实施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三定实施工作。
2.制定详细实施计划: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部门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任务、责任和时间节点。
3.资金筹措和项目推进:根据实施计划,调动各种资金,推进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确保按时完成。
4.加强沟通与协作:加强各部门之间、不同层级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促进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四、监督与评估1.建立监督机制:设立三定实施监督小组,定期对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解决问题。
2.指标制定与评估:制定相关指标,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调整和优化实施方案。
3.政策调整与完善:根据评估结果,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措施。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案,可以确保三定的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的目标和计划有序进行,并能够实现预期的效果。
《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2x]73号),制定《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职责调整(一)加强的职责1、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参与宏观决策职责。
2、加强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的组织编制职责。
3、加强环境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的组织制定职责。
4、注重从源头预防污染,加强规划环评职责。
5、加强环境标准的组织制定职责。
6、加强分析环境形势和参与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职责。
7、加强污染防治、污染物减排管理和考核职责。
8、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估与考核职责。
9、加强民用核设施与核技术利用项目的安全监管职责。
10、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职责。
1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职责。
12、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职责。
13、加强环境信息平台建设的组织管理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1、取消全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管理职责。
2、取消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国家环境友好工程等与企业相关的评比创建活动。
(三)下放的职责1、将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职责交给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修订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
3、将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危险废物和土壤等有关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中的技术工作,以及水、大气、噪声、海洋等专项环境功能区划编制中的技术工作委托给有关直属单位。
4、将部机务接待服务及基本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委托给机关服务中心按规定执行。
5、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数据库建设、环境信息化技术标准与规范以及信息技术服务等工作委托给有关直属单位。
6、将人才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的日常组织和技术服务工作委托给有关直属单位。
7、将环境标志认证职责交给有关直属单位。
8、将总量控制计划及指标拟订、减排数据汇总分析、环境容量测算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以及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拟定中的技术工作委托给有关直属单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三定”规定细化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三定”规定细化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9.06.04•【字号】辽环发〔2019〕26号•【施行日期】2019.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三定”规定细化方案》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三定”规定细化方案》已经第13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三定”规定细化方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6月4日附件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三定”规定细化方案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厅秘发〔2018〕179号),结合《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机关落实“三定”规定进一步定岗定责定流程的通知》(辽委办传发〔2018〕151号)、《生态环境部“三定”规定细化方案》(环人事〔2018〕112号)和厅机关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如下:一、机关处室(局)、派出机构主要职责(一)办公室(宣传教育处)(简称宣教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厅、办领导和总工公务活动。
承担信息、文电、会务、文字综合、机要、安全、保密、档案、密码、印章、值班和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机关固定资产配置采购及管理、住房补贴、公务接待及车辆、房产管理等工作,承担省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厅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和协调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
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全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承担厅新闻审核和发布。
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
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全文)
遴选公告: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全文)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态环境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加挂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标准,制定生态环境基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对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国家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
组织制定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三定”规定细化方案的通知-[2019]152号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三定”规定细化方案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三定”规定细化方案的通知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厅党组审议通过的《生态环境厅“三定”规定细化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6月2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三定”规定细化方案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文〔2019〕53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省生态环境厅“三定”规定细化方案如下:一、内设处室主要职责(一)办公室(宣传教育处)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和安全及信息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全省生态环境信息网管理和信息化工作。
承担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细化职责1.负责厅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厅领导公务活动。
2.拟订厅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厅机关值班工作,指导并监督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厅属单位3.做好厅机关文电、档案、密码、印章、机要、保密、信访、安全、保卫、消防、反间谍、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和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化及数字化管理、政府门户网站、厅志编制等工作。
4.负责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党组会、厅务会等会议并督办会议议定事项落实,配合业务处室组织协调厅长专题会。
5.负责起草厅工作计划、要点、总结,负责厅党组会、厅务会等会议纪要起草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部三定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部三定方案生态环境保护部的三定方案,即“定位、清单、责任”,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工作的具体举措。
三定方案的实施,旨在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社会经济体系。
一、定位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定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确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工作重点,另一方面则是明确各级政府和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具体来说,定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重点确定。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将重点关注的领域分为五大类,分别是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系统保护。
在这些领域内,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和执法、开展环保宣传教育等,力图实现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
2.责任界定。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将通过建立责任清单和责任制度,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责任。
政府履行环保保护职责要求建立符合标准要求的环保监测站、保护区等设施。
对于企业要求其严格执行环保标准、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进行污染防治投资等。
对于个人要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保行动。
二、清单清单是指将各级政府和企业、个人分别列出明细清单,明确责任和任务的清单。
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责任清单。
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确定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范围和任务清单,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督导和考核力度,建立健全环保投诉举报机制等。
2.企业责任清单。
企业主要职责在于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控制污染排放,加强环保投资与技术改造。
企业还需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保证排放在线标准限值内,同时加强社会责任担当,积极保护环境,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3.个人责任清单。
个人主要职责在于加强环保意识,不随意扔垃圾、不乱倒废弃物,养成良好的环保生活习惯。
河北三定方案
河北三定方案引言近年来,我国河北地区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面临着环境污染、资源短缺和经济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河北省制定了一项名为“三定方案”的政策,旨在推动河北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河北三定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介绍河北省地处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地带,同时也是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
为了保护好河北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河北省制定了三定方案。
二、内容概述河北三定方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污染治理定、能源替代定和产业结构转型定。
1. 污染治理定河北省将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大气、水体和土壤污染的防治工作。
在大气污染方面,将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废气排放,加强车辆尾气排放管理,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减少燃煤污染。
在水体和土壤污染方面,将建立监测网络,加强排污企业的监管,完善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确保河北的水体和土壤质量得到保护和改善。
2. 能源替代定为了减少河北地区对传统能源的依赖,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效应,河北省将大力推进能源替代工作。
计划逐步将传统的煤炭能源替换为清洁能源,如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能等。
此外,还将鼓励使用节能型电器和推广新能源汽车等措施,以减少能源浪费和污染。
3. 产业结构转型定当前,河北地区的产业结构仍以传统重工业为主,这不仅对环境造成了较大压力,也加剧了能源消耗。
为了转变这种局面,河北省将大力推动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和绿色产业,着力发展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减少资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三、实施措施为了有效落实河北三定方案,河北省将采取一系列的实施措施。
1. 加强政策支持河北省将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优化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到环保治理和绿色发展中来。
2. 建立监测和评估体系为了监测河北地区的环境污染情况和资源利用情况,河北省将建立完善的监测和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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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实施方案2008-10-30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3号),制定《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职责调整(一)加强的职责1、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参与宏观决策职责。
2、加强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的组织编制职责。
3、加强环境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的组织制定职责。
4、注重从源头预防污染,加强规划环评职责。
5、加强环境标准的组织制定职责。
6、加强分析环境形势和参与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职责。
7、加强污染防治、污染物减排管理和考核职责。
8、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估与考核职责。
9、加强民用核设施与核技术利用项目的安全监管职责。
10、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职责。
1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职责。
12、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职责。
13、加强环境信息平台建设的组织管理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1、取消全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管理职责。
2、取消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国家环境友好工程等与企业相关的评比创建活动。
(三)下放的职责1、将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职责交给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修订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
3、将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区域、流域、海域、危险废物和土壤等有关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中的技术工作,以及水、大气、噪声、海洋等专项环境功能区划编制中的技术工作委托给有关直属单位。
4、将部机关公务接待服务及基本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委托给机关服务中心按规定执行。
5、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数据库建设、环境信息化技术标准与规范以及信息技术服务等工作委托给有关直属单位。
6、将人才培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的日常组织和技术服务工作委托给有关直属单位。
7、将环境标志认证职责交给有关直属单位。
8、将总量控制计划及指标拟订、减排数据汇总分析、环境容量测算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以及排污许可证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拟定中的技术工作委托给有关直属单位。
9、将环境统计的汇总分析,以及环境统计年报、统计报告的起草工作委托给环境监测总站。
10、将国控污染源日常监督、国家审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的技术性工作委托给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11、将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持和日常具体工作委托给有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二、主要职责与机构设置(一)办公厅。
1、主要职责负责部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协助部领导组织协调部机关日常工作,协调部领导公务活动。
协调总工程师、核安全总工程师公务活动。
拟定部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部机关值班和部领导秘书工作。
负责部机关文电、档案、密码、印章、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消防和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信息安全工作,并指导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工作。
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部组织召开的综合性环境保护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有部领导出席的全国环境保护专业性会议的方案审核与指导。
起草全国环境保护综合性会议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报告、讲话。
审核以部名义对外发布的公报及重要文献。
组织开展和协调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
组织编报政务信息专报。
组织开展重要环保政务督查,承办中办、国办及中央有关部门的联合督查工作。
负责部机关信访工作,组织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并指导环境保护系统信访工作。
归口管理环境信息和信息化工作,参与建设并组织管理全国环境信息网。
组织公务接待工作。
2、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设8个内设机构。
(1)总值班室(保卫处)承担部机关值班、印章刻制管理以及安全、保卫、消防和来访公务接洽工作;编报部值班信息;指导在京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管理部机关工作证件和车证;联系部机关后勤工作。
(2)部长办公室(简称部长办)承担部领导秘书工作;协调部领导公务活动;协调总工程师、核安全总工程师公务活动;承担部机关工作制度建设工作;组织协调与管理全国性重大会议、活动;承担部长专题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纪要的起草;督查部领导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编发部昨日情况。
(3)综合处承担厅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印章、档案、财务预算、固定资产管理、政务信息与公开、工作计划与总结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联系机关各部门综合处或办公室;承担部务会议、部常务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纪要的起草。
(4)文秘档案处(保密处)(简称文档处)承担部机关文电、档案、密码、印章使用、机要、保密等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部机关公文运转工作;指导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公文、保密工作;指导环境保护系统档案工作。
(5)信息化办公室(简称信息办)拟订和组织实施信息化规划、计划;承担部机关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参与建设并组织管理全国环境信息网;指导环境保护系统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信息化和电子公文远程传输使用工作。
(6)研究室起草全国综合性会议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报告、讲话;起草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审核重要文件和讲话材料;组织开展重大专题性调研;编报政务信息专报,指导环境保护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7)政务督查室(简称督查室)承担部机关政务督查工作;督促检查部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重大部署及部重点工作的情况;协调组织开展环保政务督查活动;组织并督查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8)信访办公室(简称信访办)拟订信访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部机关信访工作;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分办、督办信访事项;承担信访统计、分析工作,编写月报;指导环境保护系统信访工作。
(二)规划财务司(简称规财司)。
1、职责划转(1)将有关总量控制、环境统计职责划出,交给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
(2)将组织编制和发布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职责划出,交给环境监测司。
2、主要职责负责环境保护方面的区划、规划编制和基础能力建设。
拟定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投资、经费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的部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参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
组织编制综合性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审核专项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
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组织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部门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审批、申报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负责国家重大环境保护项目、能力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审核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组织实施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全国环境信息网能力建设。
组织协调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管理并监督基本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
管理环保项目进出口减免税工作。
组织编报、审核汇总、批复预决算。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住房制度改革等管理工作。
承担部机关财务管理、各项经费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工作。
审核报批环境保护系统收费项目和标准。
负责归口联系西部开发、中部地区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扶贫、治乱减负等工作。
负责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组织参与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工作。
组织编制利用外资计划。
负责绩效考评和内部审计工作。
3、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设6个内设机构。
(1)综合处承担司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印章、档案、财务预算、固定资产管理、政务信息与公开、工作计划与总结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审核报批环境保护系统各类收费项目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环境保护系统利用外资计划;联系西部开发等专项相关工作;承担环境保护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参与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工作。
(2)规划区划处(简称规划处)参与制定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拟订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编制、评估、考核综合性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审核专项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3)预算处拟订预决算管理、经费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编报、审核汇总、批复预决算;承担各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协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工作;承担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非税收入等管理工作。
(4)投资处提出和协调环境保护领域国家投资方向、规模和渠道;审批和申报国家规划内相关项目及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国家重大环境保护项目、能力建设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并监督政府采购工作。
(5)财务处拟订部机关财务、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国有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部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各项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承担部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6)内部审计办公室(简称内审室)拟订内部审计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联系审计署开展审计工作;承担部机关及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三)政策法规司(简称政法司)。
1、主要职责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经济政策等基本制度。
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综合性方针、政策和宏观战略。
拟定环境保护立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定环境保护综合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归口管理环境保护专业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协调、审核与报批工作。
组织对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务院各部门发送我部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负责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的解释工作。
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应诉等工作。
指导环境保护系统行政复议工作。
承担司法机关有关环境犯罪刑事案件审理和有关环境保护司法解释制定的配合工作。
组织拟定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理涉及环境问题的相关界定标准和技术方法。
指导和监督环境保护依法行政。
指导全国环境保护普法工作。
牵头组织推动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
参与制定财政、税收、贸易、信贷、证券、保险、价格、收费等领域的环境经济政策。
组织拟定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工艺、设备名录,以及国家环保鼓励的产品、工艺、设备名录等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组织环境政策、行政法规的后评估。
指导和督促地方环境经济政策工作。
归口管理国际公约的国内立法配套工作。
2、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设4个内设机构。
(1)综合处承担司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印章、档案、财务预算、固定资产管理、政务信息与公开、工作计划与总结等综合性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
(2)法规处拟订环境保护立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环境保护综合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承担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备案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专业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协调、审核与报批工作;组织对发送我部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提出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承担部机关带有强制性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组织环境保护法规的后评估工作;管理国际环境公约的国内立法配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