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合集下载

(最新整理)股东会议事规则

(最新整理)股东会议事规则

(完整)股东会议事规则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全部内容。

宁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宁夏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以充分发挥股东会的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宁夏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股东会审议决定议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股东会的职权第三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理人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2)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3)公司对外单笔投资超过注册资本的50%或者累计对外融资超过注册资本的60%时作出决议,或者为他人(包括股东)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4)审议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25%以上的股东或者董事会或监事会的提案;(15)授权董事会行使、履行部分股东会的职责;(16)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三章股东会的召开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公司治理实操)

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公司治理实操)

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公司治理实操)1、首次股东会首次股东会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召开的由全体股东参加的会议。

一个会议,必须有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法规定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出资最多的股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大股东,其出资最多,利益预期和承担的风险也最大,第一次股东会议由其召集和主持是必要的。

出资最多是指向公司认缴的出资额最多,股东认缴出资额最多,应按期足额实际缴纳的出资最多。

其主要工作是通知各个股东并掌握会议的进程和推动有关各项决议的通过。

2、股东会会议共有二种,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

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这就要求公司章程对定期股东会会议作出具体规定,比如是一年一次,一年两次等等。

临时股东会会议是一种由于法定人员的提议而召开的会议。

提议的程序有三种:第一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第二是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第三是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

这里的“以上”包括本数。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一般应当由监事会作出决议。

临时会议应在确有必要时召开。

比如,公司需要就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或公司出现严重亏损,或公司的董事、监事少于法定人数,或公司董事、监事有严重违法行为需立即更换等情况,才能由法定人员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法定人员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由于首次股东会召开时董事会尚未产生,因此规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但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产生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论是股东会的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都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会召集是指以董事会的名义通知会议召开,安排会务等。

董事长主持是指由董事长掌握会议的进程、维持会议秩序。

股东大会流程

股东大会流程

股东大会流程步骤及流程1. 引言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公司治理的核心环节之一。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们可以行使其权益,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对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管理进行表决和决策。

本文将详细介绍股东大会的流程步骤及流程。

2. 准备工作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公司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准备工作的主要步骤:2.1 确定召开日期和地点公司需要确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和地点,并提前通知股东,确保股东能够及时参加大会。

2.2 准备会议材料公司需要准备股东大会所需的各项会议材料,包括会议议程、决议草案、股东权益表决表、会议通知书等。

这些材料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给股东,以便股东事先了解会议内容,并做好相关准备。

2.3 选择主持人和监票人公司需要选择一名主持人和一名监票人。

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确保会议秩序井然;监票人负责统计投票结果,并确保投票的公正和准确。

2.4 确定股东名单公司需要核实股东名单,确保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东才能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名单需要提前准备,以便股东在会议前进行核对。

2.5 确定会议的形式公司需要确定股东大会的形式,可以选择线下会议或线上会议。

线下会议需要确定会议场地、设备和安全等事宜;线上会议需要选择合适的会议平台,并确保股东可以顺利参与会议。

3. 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开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的:3.1 主持人开场白主持人在会议开始前发表开场白,向股东介绍会议的目的和议程,说明会议的规则和程序。

3.2 确认与会股东名单主持人宣布股东名单,并确认与会股东名单的准确性。

只有在与会股东名单确认无误后,会议才能正式开始。

3.3 审议和表决议案按照会议议程,逐一审议和表决各项议案。

主持人依次宣读议案内容,并邀请股东发表意见和提问。

在讨论和提问环节结束后,主持人发起表决,股东通过投票表决来决定是否通过议案。

3.4 计票和公布结果监票人负责统计投票结果,并将结果公布给与会股东。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股东会议召开程序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股东会议召开程序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股东会议召开程序股东会议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对于公司的发展和决策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在公司章程中,股东会议的召开程序被定义得非常清晰,以确保会议的公正、高效和有序进行。

本文将探讨公司章程范本中典型的股东会议召开程序,并就其重要性进行分析。

一、通知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在召开股东会议前需要进行通知程序。

通常情况下,公司章程规定通知应至少提前一定的时间,并以书面形式发出。

在通知中应明确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等相关信息,以使股东有充分的准备和参与的机会。

二、召开程序1.召集人根据公司章程,一般由公司董事长或者董事会秘书担任股东会议的召集人。

召集人负责主持会议、宣读会议通知和议程等,并确保会议的秩序和公正性。

2.参会资格公司章程还明确了股东会议的参会资格。

按照一般规定,只有拥有公司股权的股东才有资格参加会议,并有权行使股东权益。

此外,部分公司章程还可能规定了其他特定条件或限制。

3.提案和议程在股东会议之前,召集人会公布会议的议程,并接受股东的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提案的提交时间和方式等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股东可以向召集人提交提案,提案应涉及公司事务并在合理范围内。

4.会议程序公司章程中通常明确了会议的程序,以确保会议的有序进行。

一般情况下,会议按照议程依次进行,召集人主持会议,并征询与提案相关的股东的意见和讨论。

对于需要进行决策的议案,按照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进行投票或决策。

三、决议生效程序在会议结束后,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的决议生效程序也是重要的一环。

一般而言,召集人将会议记录整理并签署,随后将决议内容通知相关方,以确认并执行决议。

根据不同的公司章程,可能还会规定决议生效所需的额外步骤。

股东会议召开程序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良好的召开程序能够确保会议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有利于股东充分发表意见、参与决策,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此外,规范的召开程序还有助于公司遵守法规和规章制度,降低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纠纷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方式及表格决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方式及表格决程序

有限责任企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1、初次股东会初次股东会是指有限责任企业第一次召开的由全体股东参加的会议。

一个会议,一定有招集人和主持人,企业法例定初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招集和主持。

出资最多的股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大股东,其出资最多,利益预期和肩负的风险也最大,第一次股东会议由其招集和主持是必需的。

出资最多是指向企业认缴的出资额最多,股东认缴出资额最多,应如期足额实质缴纳的出资最多。

其主要工作是通知各个股东并掌握会议的进度和推动有关各项决策的经过。

2、股东会会议共有二种,按期会讲和暂时会议一是按期会议,二是暂时会议。

按期会议是指在一准期间内一定召开的会议。

暂时会议是一种不按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以外因为法定情况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

按期会议应该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准时召开。

这就要求企业章程对按期股东会会议作出详细规定,比方是一年一次,一年两次等等。

暂时股东会会议是一种因为法定人员的建议而召开的会议。

建议的程序有三种:第一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有权建议召开;第二是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有权建议召开;第三是监事会或许不设监事会的企业的监事有权建议召开。

这里的“以上”包含本数。

监事会建议召开暂时股东会一般应该由监事会作出决策。

暂时会议应在确有必需时召开。

比方,企业需要就重要事项作出决策,或企业出现严重损失,或企业的董事、监事少于法定人数,或企业董事、监事有严重违纪行为需立刻改换等状况,才能由法定人员建议召开股东会暂时会议。

法定人员建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该召开暂时会议。

3、股东会会议的招集和主持因为初次股东会召开时董事会还没有产生,所以规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招集和主持。

但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产生后,依据《企业法》的规定,无论是股东会的按期会议或暂时会议,都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会招集是指以董事会的名义通知会议召开,安排会务等。

董事长主持是指由董事长掌握会议的进度、保持会议次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开的具体程序流程是什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开的具体程序流程是什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开的具体程序流程是什么样的股东会流程五大要点,这些法规你都清楚吗?股东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最高权力机关,透过股东会的召集,来决定公司政策、检讨公司成果、跟选任董事、监察人等。

一、会议召集及时间确认,议案送监察人审查股东会最常见由董事会召集,公司法第170规定有两种:1.至少每年需要召集一次。

在每会计年度终了六个月内召开常会。

如有正当事由并请主管机关核准者,不在此限。

2.可在必要时召集。

公司法第220条规定,监察人除董事会不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东会外,必要时得召集股东会。

公司法第245条也规定,法院选派检查人后,对于检查人报告认为必要时,可命监察人召集股东会。

另外公司法173条规定,一年以上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股份股东,可以书面记明提议事项及理由,请求董事会召开股东临时会。

董事因股份转让或其他理由,使董事会不能召集股东会时,可由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东,主管机关许可后,也可自行召开股东会。

继续三个月以上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过半数股份之股东,得自行召集股东临时会。

前项股东持股期间及持股数之计算,以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或第三项停止股票过户时之持股为准。

※停止过户日:每年股东常会的前60日为停止过户期间,停止过票日前持有或购买股票的股东才有参与股东会的资格。

若股东常会设在2023年6月30日,则停止过票日为5月初,从5月初至6月30股东会前的期间,取得股票的股东都不具有参与股东会的资格。

依照营业报告书财务报表盈余分派或亏损拨之议案二、开会通知公告董事会于拟定股东会应讨论决议或承认之议案、会议时间和地点和股东会流程等等事项后,公告股东会资讯并开始通知股东。

有关「股东会前通知」的期程规定如下:1股东常会的召集,于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对于持有无记名股票者,于三十日前公告之。

公开发行股票之公司股东常会的召集,于三十日前通知各股东,对于持有无记名股票者,于四十五日前公告之。

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什么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什么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采用什么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的议事程序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但公司法也有一些特别规定,公司章程中的规定不能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条规定:公司可以修改章程。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因为上述决议关系到公司的存续和发展,属于重要决议,所以《公司法》对此做出特别规定,要求必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才能通过,属于特别决议。

除此以外的其它决议属于普通决议,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只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就可通过。

此外,所谓表决权不是指股东人数,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表决权一般由股东本人行使,股东是自然人的,一般由本人亲自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但要出具委托书。

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推选的代表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公司法中的股东会决议

公司法中的股东会决议

公司法中的股东会决议在公司法中,股东会决议是指股东会上由股东们共同决定的事项。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通过决议对公司的重大事务进行决策,对公司的发展和经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股东会决议的定义、形式要求、决议的程序、内容以及决议的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股东会决议的定义股东会决议是指在股东会议上,按照法定程序,经过股东们讨论并达成一致的意见或决定。

它反映了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的决策结果,体现了公司治理的民主原则和股东会作为股东联合行使权益的方式。

二、股东会决议的形式要求股东会决议需要符合一定的形式要求,以确保决议的有效性。

首先,决议应当以股东会议形式进行,即股东们在会议上进行讨论和表决。

其次,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确认。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决议过程中的争议,并为后续的执行和证明提供依据。

三、股东会决议的程序股东会决议的程序包括召集、讨论、表决和记录等环节。

首先,公司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章程规定,提前通知股东会议,并将会议召集公告送达给所有股东。

其次,股东们在会议上就议程进行讨论,并最终形成决策。

决策的方式可以是简单的多数表决,也可以是特定比例的表决才能通过,具体取决于公司章程和法律的规定。

最后,会议记录人应当将股东会决议的内容记录下来,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确认。

四、股东会决议的内容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可以涉及公司的各个方面,例如公司章程的修改、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公司重大投资和并购决策、利润分配方案等。

在决议的过程中,股东们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

最终,决策应当体现出对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的综合考虑。

五、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效力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对公司和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决议通过后,股东应当按照决议执行,并不得擅自改变决议的内容。

同时,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确保决议的执行。

如果股东违反决议或未按照决议履行义务,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股东大会流程

股东大会流程

股东大会流程一、引言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旨在让股东们就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决策。

本文将详细介绍股东大会的流程和程序。

二、准备阶段1. 召开决策会议:公司董事会首先会召开会议,确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制定议事日程。

2. 通知股东: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向所有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书,通知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3. 编制会议文件:公司秘书将准备会议材料,包括股东大会议程、会议文件和相关报告,以备股东参考。

三、股东大会召开1. 开幕宣布:主持人在股东大会开始前宣布开幕,并介绍主持人和出席人员。

2. 确认出席:主持人核实出席人员的名单,并确认是否达到召开股东大会的法定人数。

3. 讨论议题:按照议事日程,主持人逐项提出议题,并邀请相关人员进行报告和讨论。

4. 投票表决:对于需要股东投票决策的议题,主持人将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投票表决。

5. 记录会议纪要:公司秘书或特定委员会负责记录会议纪要,详细记录讨论内容、投票结果和会议决议。

四、会后程序1. 整理和分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将在会后进行整理和修订,并分发给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管和相关部门。

2. 处理和公布决议: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公布相关决议内容。

3. 履行决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和履行相关决策,确保决议得以有效实施。

五、股东大会的注意事项1. 透明公正:股东大会应以透明、公正的方式进行,确保股东充分了解会议议程和决策内容。

2. 有效表决:投票表决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行使投票权的正当性和效力。

3. 保护股东权益:股东大会应保护股东权益,重视小股东和少数股东的意见,避免大股东滥用权力。

4. 及时公告:公司应及时公告股东大会的事项和决议,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六、结论股东大会作为上市公司的决策机构,是保障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

公司应注重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有效行使。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引言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LLC)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组织形式,具有灵活性和保护个人财产的特点。

作为LLC的核心组成部分,股东会议是一个重要的决策机构。

本文将探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的决议事项,包括决议的形成、决策过程的要素以及决议的执行等方面。

一、决议的形成1. 股东会议的召开股东会议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进行决策的场所。

根据公司章程或者法定规定,股东会议可以由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或者股东发起召开。

在召开股东会议前,必须提前通知所有股东,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参与。

2. 决议的提议在股东会议上,任何股东都可以提议决议事项。

提议应当明确、具体,并在会议上进行讨论。

提议的内容可以涉及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决策、股东权益等方面。

3. 决议的表决决议的表决是股东会议决策过程的核心环节。

根据公司章程或者法定规定,股东可以通过口头表决、书面表决或者电子表决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取决于表决权的比例,通常以股东的持股比例为依据。

4. 决议的通过决议的通过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根据公司章程或者法定规定,决议可能需要获得特定比例的股东支持,如绝对多数、相对多数或者特殊多数。

通过的决议将成为公司的法定行为,需要按照决议的内容进行执行。

二、决策过程的要素1. 充分的信息披露在股东会议上进行决策前,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

这些信息可能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风险因素等。

充分的信息披露可以帮助股东理解和评估决策事项的重要性和影响。

2. 公正的决策程序决策过程应当公正、透明,确保每个股东都有平等的发言和表决权。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决策程序,明确股东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3. 决策的合法性决策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应当确保决策事项的合法性,遵守公司章程和适用的法律法规。

如果决策事项涉及到重大利益关系或者法律风险,公司可以寻求法律意见或者征询专业机构的建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一、引言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股东会是公司内部最高权力机构,是各位股东共同参与公司事务决策的平台。

股东会决议是指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股东会上就公司管理、公司发展、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并形成决策的正式文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

二、决议的起草和讨论1. 通知股东会在决议开始之前,股东会召集人需要向所有股东发出正式的召集通知。

通知中应包含召集时间、地点、议程等信息,并要求股东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出席,以确保股东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准备决议草案在股东会召集人的组织和指导下,由董事会成员或专业顾问起草决议草案。

决议草案应准确地呈现公司事务的背景、决策的目的和具体方案,并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

3. 决议草案的讨论和修改股东会召集人主持股东会议并按照议程依次进行讨论。

在讨论过程中,各位股东可对决议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充分的辩论和交流。

针对重要议题,可能需要进行多轮讨论和修改,以确保制定出合理的决策方案。

4. 达成共识经过讨论和修改,当所有相关方对决议草案达成一致意见后,即可转入决策的表决环节。

股东会召集人应对达成的共识进行总结和确认,确保每个股东都对决策内容有清晰的理解。

三、决议的表决和通过1. 表决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方式一般采用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的方式。

无记名投票是指股东在提议的事项上进行表决,表决结果根据赞成、反对和弃权的票数进行统计;记名投票则要求股东在表决时公开透露所持股份和投票结果。

2. 票数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可能需要达到一定的通过门槛才能生效。

一般而言,较为常见的通过门槛是超过半数股东的同意。

然而在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中,可能需要更高的通过门槛,例如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的股东同意。

3. 决议的通过和生效当决议草案获得足够的股东支持后,股东会召集人主持公开宣布决议的表决结果,并在会议记录上进行记录。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精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精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精选)一、召开股东会议的目的和背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维护股东的权益,提升公司的价值,我们有限责任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召开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会议主题和议程本次股东会议主要讨论和决定议程:1.审议并通过2019年度财务报表;2.讨论并批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3.选举董事会成员;4.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日常经营事务;5.公司重大决策的认可和授权问题。

三、财务报表审议和利润分配方案经过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的认真审议,与会的股东一致同意通过该财务报表,并认可公司财务状况的稳定及发展态势。

针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过充分讨论,股东会决定将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2.配股方案暂不进行,并将未配股的利润全部留作留存利润;3.其余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进行现金分红。

四、董事会成员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的选举事项由股东会决定。

经投票表决,董事会成员当选:1.X,担任董事会主席;2.X,担任执行董事;3.X,担任独立董事。

各位董事会成员将以更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秉持公司利益优先的原则,推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日常经营事务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效果,股东会决定将部分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的决策权授权给董事会。

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组织和实施公司的投资和融资计划;2.制定和调整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流程;3.雇佣和解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处理与公司日常运营相关的合同和法律事务。

董事会成员将根据授权范围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顺利进行。

六、重大决策的认可和授权问题根据公司章程,重大决策需要获得股东会的认可和授权。

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事项:1.公司的业务扩张、重组、并购等;2.公司资产处置、债务重组等;3.公司股权变动、增资扩股等;4.公司上市、借壳上市等。

对于重大决策事项,股东会决定将最终决策和授权权力交由董事会处理,但事前必须经过股东会审议和核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会进行报告。

股东会决议范本及合法程序

股东会决议范本及合法程序

股东会决议范本及合法程序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策公司的重要事项。

为了确保决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公司股东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本文将为您介绍股东会决议的范本及合法程序。

一、股东会决议范本以下是一个股东会决议范本的示例:------------------------------------------------------------------公司名称股东会决议决议编号:(填写决议编号)决议日期:(填写决议日期)会议地点:(填写会议地点)出席股东人数:(填写出席股东数量)股东会决议内容:1. 决议事项一:(详细描述决议事项一的内容)2. 决议事项二:(详细描述决议事项二的内容)3. 决议事项三:(详细描述决议事项三的内容)...决议结果:(填写决议结果)出席股东签字:(填写出席股东的签字)------------------------------------------------------------------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的股东会决议内容可以进行调整和修改。

在填写决议范本时,需要确保所有事项得到详细描述,并清晰地表达决议结果。

此外,出席股东也需要在决议文档上签字确认。

二、股东会决议的合法程序1. 召开股东会股东会的召开需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公司需要提前公告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等内容。

公告形式可以采用邮件、公司网站公告等方式进行。

2. 出席和表决股东会首先确定出席股东的身份和持股情况。

在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出席会议或委托他人代理、委托他人投票等方式行使表决权。

3. 决议的通过决议的通过通常要求股东会的多数股东同意,也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特定比例进行表决。

对于重要事项,可能需要超过普通多数的股东同意。

4. 记录和保存对于每次股东会,需要制作详细的会议记录,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股东名单、决议内容以及决议结果等。

同时,公司应妥善保存这些记录,以备将来参考和追溯。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范本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范本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范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制度编号:编制单位:编制日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召集、议事和决议的方式与程序,保证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提高股东会议事和决策效率,确保股东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保障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会会议是股东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股东按规定参加股东会会议是履行股东职责的主要方式。

第四条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的常设办公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股东会会议的筹备、组织、通知、决议、息披露、执行等事务。

第五条本规则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办理人员和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公司召开股东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邀请外聘律师定期出席定期股东会和重要的股东会临时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见证或出具法律意见:(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二)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是否合法有用;(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是否合法有效;(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进行见证或出具法律意见。

第二章股东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八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宜;(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宜;(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的对外包管作出决议;(九)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作出决议;(十)对公司的激励打算(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奖金等)举行决议;(十一)对核准购买或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让渡、赠与、放弃、损坏、抵押、质押等)单笔金额大于公司注册本钱金50%(含本数)的公司非股权资产(包括专利等无形资产);(十二)对股东转让、出售、处置股权或在股权上设置任何权利负担、为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或进行增资扩股等股权融资事宜作出决议;(十三)决定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及前述授权事项的变更和撤销;(十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本钱作出决议;(十五)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债权融资事宜作出决议;(十六)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十七)对公司变更形式作出决议;(十八)对制定、修改、解释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十九)批准《公司授权管理体系》及其实施细则;(二十)对公司设立子公司、分公司以外的其他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投资等)作出决议;(二十一)对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作出决议,但监事行使前述职权的除外;(二十二)中国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会议事规则经典版(公司制度文件)

三会议事规则经典版(公司制度文件)

三会议事规则经典版(公司制度⽂件)XXXXX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议事规则第⼀部分总则第⼀条实施宗旨为进⼀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控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议事⽅式和决策程序,提⾼“三会”⼯作效率和⼯作⽔平,促进“三会”决策合法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则。

第⼆条实施原则全资及控股公司“三会”⼯作必须严格执⾏《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履⾏《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议事⽅式和决策程序基础上,认真遵守本规则规定,不断探索和创新“三会”⼯作机制,完善法⼈治理结构,进⼀步增强对全资及控股公司的控制⼒和影响⼒,切实保障出资⼈的权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我局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第三条⼯作机构全资及控股公司应配备专职(或兼职)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定的经营管理和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职责,全⾯负责“三会”组织筹备、⽂件起草、会议记录、档案管理以及⽇常⼯作;董事会秘书必须认真学习和善于接受新观念和新知识,不断提⾼业务素质,切实履⾏⼯作职责,⾼质量地完成公司“三会”⼯作任务。

为组织和协调全资及控股公司“三会”⼯作,由局经营管理处作为各全资及控股公司“三会”⼯作和董事会秘书⼯作的业务⼯作协调指导部门。

第四条会议审批全资及控股公司应于“三会”召开前25个⼯作⽇,将会议议案及决议草案等⽂件报局核准,同时对涉及股东权益的重要事项征求少数股东的意见。

局应就公司所报“三会”⽂件,由经营管理处提出处理或流转意见,办公室负责批办或批转,相关职能处室阅提意见,局相关领导审阅;经营管理处负责将审阅意见汇总,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于“三会”召开前10个⼯作⽇通知或批复公司。

1股东会议事规则

1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运作方式,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障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股东会的提案、决议,均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股东会的召集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四分之一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一)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或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情形。

年度股东会决议与临时股东会决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年度股东会或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七条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各股东,通知中必须载明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及会议议程。

第八条只有股东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才能代表股东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及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

股东会一般不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三章股东会职权第十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和经营方针;(二)审批董、监事的任免;(三)决定董、监事的报酬;(四)审批董事会报告;(五)审批监事会报告;(六)审批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审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六)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七)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八)制订和修订公司章程;(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股东会职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股东大会议事规则1. 范围和宗旨本规则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召开形式与决策程序,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

本规则适用于股份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

3. 股东大会议事原则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大会应本着平等、合法、诚信的原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及职责。

4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4.1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和法人。

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种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种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4.2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4.2.1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4.2.2 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4.2.3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4.2.4 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2.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a year clean government work Conference of the CPC Committee, each quarter a honest analysis of the situation, troubleshoot the 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risks, develop quality measures. Third, leaders speak low. Team lead told the 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of the Party Committee of the Party Committee party lectures, lead reporting personal matters related to lead to honest commitment to the officers and men of the whole city, strictly abide by the party discipline and state laws and disciplinary rules of the ICAC against ourselves, behave yourself, to amend and improve themselves, strictly implement sharding bundled packages, contact points responsibility at work,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al work with the deployment, with guidance, and inspection. (B) persistent grasping ideological education leads. A normalized, pay close attention to education. This year, the detachment has launched a "clean" series of education, special education and consolidation of network and information security, through large lecture hall, issued to the officers and men of the ICAC 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books, visit education base, set warning education activities to further enhance self-discipline consciousness of officers and soldiers. Second, with typical lead. Organizations to carry out a diligent and honest Government advanced units and advanced individuals selected by broad to the third national "ten outstandingfire-guards" Liu Dajing, "" XX's top ten outstanding young persons "in4.2.6 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4.2.6.1 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4.2.6.2 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1, 本人持股资料,,2,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3, 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4, 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的运作程序,以充分发挥股东会的决策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是股东会审议决定议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股东会的职权第三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3)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4)审议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以上的股东或者分之以上董事或监事的提案;(16)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三章股东会的召开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日之内举行。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并享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总数 %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4)董事会(或者分之以上董事)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或者分之以上监事)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前述第(3)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首次股东会
首次股东会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召开的由全体股东参加的会议。

一个会议,必须有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法规定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出资最多的股东,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大股东,其出资最多,利益预期和承担的风险也最大,第一次股东会议由其召集和主持是必要的。

出资最多是指向公司认缴的出资额最多,股东认缴出资额最多,应按期足额实际缴纳的出资最多。

其主要工作是通知各个股东并掌握会议的进程和推动有关各项决议的通过。

2、股东会会议共有二种,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议。

临时会议是一种不定期的会议,指在正常召开会议的时间之外由于法定情形的出现而召开的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这就要求公司章程对定期股东会会议作出具体规定,比如是一年一次,一年两次等等。

临时股东会会议是一种由于法定人员的提议而召开的会议。

提议的程序有三种:第一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第二是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第三是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

这里的“以上”包括本数。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一般应当由监事会作出决议。

临时会议应在确有必要时召开。

比如,公司需要就重大
事项作出决策,或公司出现严重亏损,或公司的董事、监事少于法定人数,或公司董事、监事有严重违法行为需立即更换等情况,才能由法定人员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法定人员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由于首次股东会召开时董事会尚未产生,因此规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但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产生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论是股东会的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都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会召集是指以董事会的名义通知会议召开,安排会务等。

董事长主持是指由董事长掌握会议的进程、维持会议秩序。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包括生病、出差在外或不依法履行职责不予主持等情况,应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因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不设立董事会、只设立执行董事的,该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履行。

这种情形通常发生在公司的经营决策层出现问题,难以正常发挥作用时。

为了使公司能
够顺利运转,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和相关人的利益,法律规定了补救程序,即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这实际涉及一种公司治理僵局的救济办法,采用了一种递进、替补式的安排,规定了公司各机关和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的股东会召集权,在程序上保证了股东会的正常召开,以防止公司重要的权力机构陷入瘫痪,避免公司僵局。

4、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应当于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有几点需要注意,一是要提前通知,提前的时间为十五日,目的是便于股东准备决定有关问题,也便于会议的顺利召开。

二是通知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是公告的方式。

通知时,应将会议即将讨论的议题同时通知每一个股东。

三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要求,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体现了公司自治的原则。

《公司法》对股东会会议记录作出了规定。

股东会会议记录是指股东会召开会议时,对会议主要议题和该议题的讨论过程,各股东发表的意见及最后决定所做的书面记录。

公司有义务制作并留存这一记录。

为此,股东会的召集人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股东会会议记录及制作工作。

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法》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便于股东查阅
会议记录,通过记录了解股东会对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

同时,该记录也是公司经营活动的重要证据,使公司经营层有据可依,有关执法机关也可以将该证据作为执法的依据。

5、股东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
《公司法》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股东作为股东会的成员,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是股东表达自已意志的场所。

股东会决定有关事项,由股东提出自己的意见,表达自己的意志。

二是股东在股东会上有表决权。

股东的表决权是指股东基于投资人地位对公司的有关事项表示自己同意、不同意或放弃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是表决权的行使原则上依本条的规定,按照各出资人的投资比例确定。

也就是说,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不是没有限制的,股东只能根据自己所持公司资本的比例的多少来表达自己的意志。

出资多的表决权就多,反之就少。

通常有一个计算方法。

一个出资的整数计算单位规定一个表决权。

如果规定10元出资有一个表决权,张三这个股东出资1000元,就有100个表决权。

李四这个股东出资100元,就只有10个表决权。

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体现的是资本的本质,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作法。

四是为体现公司自治的原则,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例外处理,公司章程如果规定另外的行使表决权的方式,也是合法的。

这样规定体现了公司法的灵活性,给予公司章程以更大的自治权。

6、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股东会行使权力的具体途径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质,各个不同的公司往往有不同的做法,法律为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也有一定的法定要求。

议事方式是指公司以什么方式就公司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
决议。

表决程序是指公司的股东会如何表决和表决时需要多少股东赞成,才能通过某一特定的决议。

《公司法》在一些条文中对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有规定,如股东会应依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依公司章程规定按照其他标准行使表决权等。

《公司法》还规定,各个公司对具体问题的规定,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可以由公司股东协商在公司章程中订明。

此外,《公司法》对下列决议规定了法定的表决通过方式。

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股东会应通过表决作出决议,并必须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考虑到以上事项对公司及股东的意义重大,《公司法》规定以股东会特别决议的形式做出决定。

这样规定能够较好地保护多数股东的利益,避免控制股东利用简单多数资本表决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

这一规定是强制性规定,不能通过公司章程或其他方式予以改变。

7、股东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所涉及事项既重大又较多,股东会又是以会议方履行职权。

为了节省人力物力,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特点,《公司法》
第三十八条二款规定,股东对该法第一款所列事项书面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字、盖章。

【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