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建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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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指导(建筑专业)

202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指导(建筑专业)

202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题指导(建筑专业)第一章绿色设计1、民用建筑中,钢筋混凝土雨蓬、建筑之间二层及以上敞开式连廊是否需要按冷桥考虑,上下左右都做保温?答:应考虑冷桥,与建筑主体相连的1m范围内上下左右均做保温。

2、高层的开敞阳台、设备平台、空调板等构造保温是不是一定都是A级材料?答:开敞阳台、设备平台、空调板等构造保温属于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一部分,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6.7条的要求。

3、住宅的公共部分,如前室、楼梯间、屋面如果有玻璃窗,是否一定要满足标准化外外窗的要求?答:公共区的外窗大小可以根据规划立面要求设置,其他性能仍应满足标准化外窗的要求。

4、如果女儿墙高度很高,保温能不能就做到屋顶屋面标高,上部女儿墙处的保温不做?答:高女儿墙和山墙内侧的保温层应铺至高出屋面保温层至少1.0m。

5、根据《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外墙冷桥部分应采用“聚苯颗粒保温砂浆”,但此砂浆为B1级材料,54m以上住宅应采用何种材料?答:可采用燃烧等级达到A级的聚苯颗粒贴砌浆料(参见JGJ144-2019表4.0.10-2)。

6、《苏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第2.1.3条中的分户墙厚度不应少于250mm是仅指两户之间的隔墙吗?答:《苏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第2.1.3条中的分户墙仅指两住户之间的隔墙。

7、《苏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第2.1.6条中外墙保温一体化系统包括哪些系统类型?答:外墙保温一体化系统包括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系统、预制混凝土反打保温外墙板系统、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模板外墙保温系统等。

8、保温装饰一体板是否属于外墙保温一体化系统?答:保温装饰一体板是置于建筑物外墙外侧、集保温装饰功能于一体的系统,由保温装饰复合板或保温装饰一体板、胶粘剂、专用锚栓及固定卡件、填缝材料、密封胶等组成的外墙保温装饰系统。

江苏省施工图审查中心结构专业审查问答

江苏省施工图审查中心结构专业审查问答

结构专业技术问答(一)荷载1、厂房车间楼面荷载。

昆山地区的施工图一般没有工艺流程图,建筑图上也没有用途说明,结构计算选用2.0-5.0KN/m2。

设计取值很难界定。

答:厂房类型较多,楼面荷载差异较大,结构设计应根据建筑的使用功能慎重考虑,建筑图上没有用途说明,属设计文件深度不够。

结构设计说明中应写明设计取用的荷载(该使用荷载应得到业主认可)。

2、 200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结构”篇中,荷载13页表2.1.2.5“楼面活荷补充”,是否应视作《强制性条文》严格执行?答:强制性条文应以国家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为依据,不能随意扩大范围。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结构)在其前言中,对如何使用该书有很明确的文明。

“楼面活荷补充”属荷载规范的细化,应予贯彻执行。

施工图审查按“建议”提,不作为强制性条文要求。

3、楼梯荷载取值中,消防疏散楼梯如何确定?答:消防疏散楼梯指人流有可能密集的公共建筑或高层建筑中使用的楼梯。

其荷载取值应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规定取用。

多层住宅楼梯活荷载可取2.0 KN/m2。

4、砌体结构中,顶层(阁楼层)上的露台是否必须考虑高低屋面相邻时,较低屋面应考虑4 KN/m2的施工荷载?若未考虑是否违反强条还是强标?答:施工荷载应为施工阶段验算采用,如未考虑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其使用荷载,由施工方采取可靠施工措施。

未考虑不违反强条或强标。

5、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对基本雪压和基本风压取值,在按分布图取值时常有不一致,如何认定?答:可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附表D.4取值。

6、荷载规范中的基本雪压,规范中未给出的城市或建设地点的基本雪压,无雪深资料时可根据附近地区规定的基本雪压确定。

如仪征市地区根据附近地区镇江和泰州的基本雪压确定基本风压SO=0.35 KN/m2是否偏小?答:仪征市取基本雪压SO=0.35 KN/m2属于正常取值。

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结构专业技术问题

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结构专业技术问题

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结构专业技术问题地基与基础目录1、一般规定2、基础埋深3、地基处理4、筏基5、扩展基础6、桩基7、地基变形计算8、地下室9、地基液化1、一般规定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3.0.l条规定,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若确定为丙级,将涉及到强制性条文第3.0.2条,此时第3.0.l条是强制性条文还是强制性标准?答: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若确定为丙级,设计违反强制性条文《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3.0.2条规定,但第3.0.l条不是强制性条文,仍然是强制性标准。

1.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表3.0.l条基础设计为丙级内容中,“场地和基础条件简单”是什么概念?若采用桩基直接进入好土,是否算地基条件简单?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由勘察专业确定是否恰当?答:场地和基础条件简单可理解为建筑场地稳定,地基岩土均匀良好。

采用桩基础,并不能改变地基的复杂程度,地基和基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应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综合确定。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由勘察专业确定不合适,应由设计人员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3.0.l条确定。

1.3、简单场地的定义依据《建筑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第3.l.2条,为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小于6度的场地,反之,设防烈度为7度或7.5度的场地不属简单场地,则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不应定为丙级(GB 50007-2002第3.0.l条)吗?答:不同规范对“场地”有不同的定义,涉及到何规范时用相应定义。

不宜相互牵连渗透。

关于场地问题,有三本规范涉及到此问题。

一是《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第4章,二是《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第三章,三是《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4章和第3.0.1条。

苏州施工图审查中建筑专业常见问题

苏州施工图审查中建筑专业常见问题

苏州施工图审查中建筑专业常见问题【前言】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成立以来,始终要求审查人员坚持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严格按规范、规定审查,不断总结施工图审查结果,对审查中发现的施工图质量问题加以归类、统计,通过网络用“简报”方式对审查中质量通病加以发布,促进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质量的互动,达到施工图审查的真正目的。

施工图审查中建筑专业常见问题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唐文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简称为强条)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规范和规定。

目前,在广大建筑设计师设计中已引起了足够的重视,违反“强条”的条文数目日趋减少,这也是设计师、审图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多年审图表明违反强制性条文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设计依然存在,个别工程仍然存在多方面严重的违反“强条”行为,借施工图审查十周年庆典回顾之际,将施工图审查中常见的违反“强条”问题归类列表如下,与广大工程建筑专业设计师共同探讨,使违反“强条”的错误在方案设计中就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施工图设计中加以注意,得以避免:一、总平面设计GB50016-2006(部分(高规)GB50045-95的内容)序存在问题规范标准条款关键词1建筑防火间距小于限值(尤为配电、门卫等辅助用房与建筑间距)第5.2.1条第4.2.1条(高规)外墙最近距离2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大于220m未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或建筑四周设环形消防车道第6.0.1条第4.3.1条(高规)环形消防车道3高层及多层建筑消防车道尽端无回车场设计第6.0.10条第4.3.5条(高规)回车场4环形消防车道仅一处与其他道路相通第6.0.10条5无消防车道通向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第6.0.8条第4.3.3条(高规)6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及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无环形车道或二长边设消防车道第6.0.6条7室外停车场、停车位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距离小于6m GB50067-97第4.2.1条停车位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部分(高规)GB50045-95的内容)1、厂房、仓库建筑序存在问题规范标准条款关键词1一、二级耐火等级丙类仓库防火墙耐火极限设计为3小时第3.2.2条4小时2丙类厂房内办公室、休息室无单独安全出口,隔墙耐火极限小于2.5小时,隔墙上的门非乙级防火门第3.3.8条单独安全出口、乙级防火门3厂房二个安全出入口其中一个安全出口与另一防火分区共用安全出口(共用楼梯或防火墙上开疏散门)第3.7.2条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4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未考虑泄压面积或不满足规范要求第3.6.2条泄压设施5 厂房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不符规范对建筑面积及同一时间生产人数的规定第3.7.2条同一时间生产人数6封闭楼梯间底层疏散经车间至室外无直通室外安全出口参第5.3.13条直通室外7厂房底层疏散门净宽小于1.2m 第3.7.5条净宽8仓库疏散门非开向疏散方向的平开门,通向疏散走道的门非乙级防火门第7.4.12.3条、第3.8.2门开向疏散方向乙级防火门2、民用建筑序存在问题规范标准条款关键词1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疏散走道二侧隔墙耐火极限小于1小时第5.1.1条耐火极限1小时2防火分区面积超限(地下车库中设备等用房均按4000㎡计量,并将这些与车库无关的辅助用房与停车库划为同一防火分区)第5.1.7条地下、半地下室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500㎡3二个防火分区设三部楼梯,其中一部为共用疏散楼梯第5.3.2条一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不应小于2个4医院、疗养院、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设一部疏散楼梯第5.3.2.2条疏散楼梯5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超过二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及超过5层的其他公共建筑设计为敞开楼梯间第5.3.5条封闭楼梯间6设有二个安全出口的房间其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5m第5.3.8条第6.1.5条(高规)疏散门最近边缘距7房间位于2个安全出口之间建筑面积大于120㎡设一个疏散门第5.3.8.1条二个安全出口8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外走道尽端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直线距大于15m设一个疏散门,小于15m时疏散门净宽小于1.4m第5.3.8.2条疏散直线距15m门净宽1.4m9居住建筑楼梯间通向平屋面的门或窗向室内开启(尤为窗的设计)第5.3.11.2条门或窗向外开启10安全疏散距离超限(尤为尽端房间疏散距离)第5.3.13条疏散距离11建筑层数超过四层的楼梯间首层无直第5.3.13.3条直通室外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12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楼梯间首层直通室外安全出口距离大于15m 第5.3.13.3条四层建筑,15米13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距离超限第5.3.13.4条房间内疏散距离14 2.6m开间地下楼梯间考虑隔墙扶手、粉刷后楼梯净宽小于1.1m第5.3.14条地下楼梯3、建筑构造设计序存在问题规范标准条款关键词1屋面板耐火极限小于0.5h,防火墙未高出屋面0.4m或0.5m以上(常见为彩钢板屋面)第7.1.1条耐火极限小于0.5h2防火墙距天窗端西水平距小于4m,防火墙转角二侧门窗洞口水平距小于4m第7.1.2条第7.1.4条门窗洞距4m3防火墙二侧门窗洞口间最近边缘水平距小于2m(尤为在二层中庭分隔墙处)第7.1.3条第5.2.5条(高规)门窗洞距2m4防火墙上设置固定的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第7.1.5条甲级防火门窗5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门厅,除住宅外其他建筑内厨房隔墙上乙级防火门窗第7.2.3条乙级防火门6附在多层建筑物内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空调机房等非乙级防火门,高层建筑非甲级防火门第7.2.5条第5.2.7条(高规)乙级防火门甲级防火门7建筑玻璃幕墙节点缺800高不燃烧实体裙墙,每层楼板、隔墙处缝隙缺防火封堵第7.2.7条第3.0.8条(高规)800厚实墙裙防火封堵8建筑内电缆井、管道井等竖向管道井检查门非丙级防火门且每层无防火封堵第7.2.9条第5.3.2条(高规)丙级防火门防火封堵9无天然光和自然通风封闭楼梯间未按防烟楼梯间设计第7.4.2.1条第6.2.2.1条(高规)防烟楼梯间10多层扩大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扩大前室与走道不封闭,所有隔墙上的门窗非乙级防火门第7.4.2.2条第7.4.3.6条第6.2.2.3条(高规)乙级防火门窗1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前室除楼梯间的门和前室门外,开设其他用房门(居住建筑见DGJ32/J26-2006相关规定)第7.4.2.3条第7.4.3.5条第6.2.5.1条(高规)12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首层与其他部位未隔开并不直通室外、隔墙上的门非乙级防火门第7.4.4条第6.2.8条(高规)直通室外乙级防火门13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在首层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出入口处无隔墙及乙级防火门设计(别墅建筑居多)第7.4.4条第6.2.8条(高规)隔墙乙级防火门14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及多层丙类厂房的封闭楼梯间门非乙级防火门且未向疏散方向开启第7.4.2.4条乙级防火门疏散方向15消防电梯机房与相邻电梯机房无隔墙,隔墙上开门非甲级防火门第7.4.10条隔墙甲级防火门16多层民用建筑和厂房疏散专用门以及高层建筑公共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第7.4.12.1条第6.1.16条(高规)疏散方向17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的规定均无设计第7.5条4、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控制室序存在问题规范标准条款关键词1供消防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大于150m第8.6.2.6条保护半径2多层建筑地下消防水泵房疏散门未靠近安全出口,高层建筑地下消防水泵房疏散门未直通安全出口,消防水泵房门非甲级防火门第8.6.4条、第7.5.2条(高规)第7.5.1条(高规)直通安全出口甲级防火门5、防烟与排烟序存在问题规范标准条款关键词1公共建筑中长度大于20m的内走廊,中庭及其他建筑地上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未考虑排烟设计第9.1.3条排烟设计2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开窗面积小于2㎡,合用前室小于3㎡第9.2.2.1条第8.2.2.1条(高规)可开窗净面积3自然排烟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5层开窗总面积小于2.0㎡第9.2.2.2.条第8.2.2.2条(高规)开窗总面积4多层建筑自然排烟开窗净面积小于楼地面面积的5% 第9.2.2.3条开窗净面积5高层建筑自然排烟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廊可开启外窗总面积小于走道面积的2%第8.2.2.3条(高规)开窗总面积6高层建筑需要排烟的房间自然排烟可第8.2.2.4条(高规)开窗总面积开启外窗面积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7居住建筑防烟楼梯间自然排烟设计见DGJ32/J26-2006第8.4.10条三、高层建筑防火设计GB50045-95(部分内容为GB500016-2006)序存在问题规范标准条款关键词1建筑分类及耐火等级不正确第3.0.1条第3.0.4条分类耐火等级2防火分区最大建筑面积超限(尤为地下室)第5.1.1条防火分区建筑面积3建筑内设备、通风、空调等辅房采用乙级防火门第5.2.7条甲级防火门4首层疏散外门净宽医院小于1.3m、居住小于1.1m,其他建筑小于1.2m 第6.1.9条门净宽5高层建筑内固定座的观众厅、会议厅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最小净宽小于1.4m,疏散门非推闩式外开门第6.1.11条最小净宽推闩式外开门(推杠式门闩)6防烟楼梯间设置不当,该设不设,可不设乱设,且违反面积、排烟等有关规定第6.2.1条防烟楼梯间7疏散楼梯最小净宽医院病房楼小于1.3m,居住1.1m,其他建筑1.2m第6.2.9条最小净宽8消防电梯设置及数量违规第6.3.1条四、住宅设计DGJ32/J26-2006序存在问题规范标准条款关键词1别墅地下室设工人房、保姆房,设在半地下室的房间采光、通风、日照均不理想第3.1.6条采光、通风、日照2卫生间直接布置在跃层套内厨房上部且无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第4.4.4条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3 2.6m开间地下室楼梯在考虑中间隔墙、扶手及墙面粉刷后梯段净宽小于1.10M第4.9.1条梯段净宽4楼梯踏步局部高度大于0.175m 第4.9.2条踏步高度5别墅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无防止儿童攀滑措施第4.9.5条攀滑措施6住宅架空层在阳台下无阻止通行设第4.11.4条防止物体坠落计,无防止物体坠落伤人安全措施77层及7层以上公共出入口平台深度小于2.0m 第4.11.8条入口平台深度8 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与物业办公、小商品用房的出入口共用门厅第4.11.1条9住宅建筑中设管理人员室无卫生间第4.14.6条10住宅内起居室、厨房采光窗地面积比小于规范值第5.2.2条窗地比11紧邻电梯布置的卧室、起居室(厅)无隔声和减震设计第5.4.5条隔声减震127层及7层以上住宅对侯梯厅、公共走道及住房缺无障碍设计(尤为公共走道)第7.4.2条13建筑坡道、扶手、0.5m墙面宽、门及门内外高差不符规定(参见JGJ50-2001章节)第7.4.2条1410层及10层以上单元式住宅户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均不规范第8.4.5.6条户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1510层及10层以上塔式住宅、12层及12层以上单元式高层住宅无消防电梯第8.4.18.1条消防电梯16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内可开启外窗面积小于3㎡(较常见)不详第8.4.18.3条可开启外窗17防火隔墙二侧窗间距小于1.2m、楼梯间或前室(合用前室)与房间窗距及楼梯间与前室(合用前室)窗间距小于1m,转角二侧窗口水平距小于2m第8.5.2条窗间距18消防电梯机房与相邻其他电梯井机房间无隔墙,有隔墙时墙上门非甲级防火门第8.5.3.1条隔墙甲级防火门19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设置电缆井、管道井第8.5.4条20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设置水管井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设电缆井、管道井时楼板封堵设计第8.5.4条第8.5.5条板厚0.10m五、无障碍设计:JGJ50-2001序存在问题规范标准条款关键词1办公、商业服务建筑、学校、交通、医疗建筑、高层、中高层住宅及公寓的基地停车位,建筑入口、水平与垂直交运、公共厕所缺无障碍设计第5.1.1条至5.1.6条第5.2.1条停车位入口、通道、公厕2居住区区级、小区级、组团级及宅间第6.1.1条人行道人行道未见无障碍设计(多数设计)3居住区区级、小区级、组团级绿地及儿童活动场所未见无障碍设计(多数设计)第6.2.1条绿地4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台阶时无坡道扶手设计第7.1.2条坡道、扶手5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小于不同类别建筑的最小宽度第7.1.3条入口平台6坡道高度与水平长度超标第7.2.5条坡高、坡长7轮椅通道宽度小于规范最小宽度第7.3.1条通道8 1、残疾人使用弹簧门无力度小设计。

X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正

X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正

X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正一、供配电系统1.1 GB50015-2003(2009年版)第4.9.36A条:下沉式广场地面排水、地下车库出入口的明沟排水,应设雨水集水池和排水泵提升排至室外雨水检查井。

第4.9.36B条3款:雨水排水泵应有不间断的动力供应(该条条文说明:排水泵不间断的动力供应能够采纳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

依照上述规范条文:(1)住宅一层住户下沉式庭院中的排水泵是否要有不间断的动力供应。

(2)地下自行车库入口的排水泵是否要有不间断动力。

答:从规范规定的设置场所来看,是为了保证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制定。

住户下沉式庭院与下沉式广场是不同的概念,该排水泵是在各家独立设置,为各家住户服务,其用电费用应由各家缴纳,因此住户下沉式庭院中的排水泵不应按照此条执行;假如在满足当地供电公司电能计量、缴费规定的前提下,可参照本条规范优化设计。

地下自行车库入口的排水泵负荷等级,应结合所在地上建筑或地下建筑负荷等级进行确定。

关于属于一、二级负荷用户的建筑,该排水泵的供电自然符合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的规定;如是三级负荷用户的建筑,仅为该排水泵采纳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已无必要。

1.2 某多层厂房屋面设有排烟风机,其双电源操纵箱设在一层,屋面仅设就地操纵按钮及主令开关,如此设计是否符合规范?答: 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11.1.5条,该排烟风机“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然而关于“最末一级配电箱”设在何处、离消防用电设备多远规范并未给出规定。

然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第9.1.2条与GB50016-2006第11.1.5条规定相同,从其条文说明来看,认为在消防用电设备机房内的配电箱才属于“最末一级配电箱”。

依照国标图集04DX002第13页所注,最末一级配电箱是指负荷邻近的直配电源箱或上述设备(消防操纵室、消防电梯、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操纵箱。

2019 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问答

2019 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问答

201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建筑专业)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管理中心二〇一九年十二月第一章绿色设计1.1公共建筑1、国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第3.4.1条是对公建节能权衡判断的限制条件,目前是否可以进行权衡判断是按上述国标执行还是按《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2.4.4条规定执行?答:目前我省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按国标GB50189-2015执行,但竺衙塑堕堕菱件仍需按《深度规定》第2.4.4条执行。

酐芬诀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对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地上采暖空调房间的地下室顶板和地面热阻没有要求,而《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173-2014中,要求采暖、空调地下室地面或地上采暖空调房间的地下室顶板应设置保温层,但无具体数值。

《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2.4.2-5条第1)、第2)款要求给出地下室顶板及地面热阻。

对此在设计和审查时如何执行?陷琦亨,找灯战妇3-\、半汪答:《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173-2014及《江苏省民用建筑施工图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是基于原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2010等进行编制的,而目前公共节能设计执行国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国标对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地上采暖空调房间的�-地下室顶板和地面热阻没有要求,但地下室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GB50189-2015第3.3.4条)?3、对于公建热桥部位保温构造的设计,国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第3.3.4条中仅作了内表面温度的要求,具体设计时如何控制?传热阻不小于0.52m2·K/W, 是否就可以认为满足要求了?埻奻答:当建筑屋面、外墙和地下室热桥部位采取了保温措施,艺竺覂竺传皇诅旦:小于0.52m2·K/W时,可以认为满足要求。

(0820建筑)2024年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培训-彭为民

(0820建筑)2024年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培训-彭为民

江苏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培训--2023年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建筑专业绿色设计·建筑设计)目录CONTENTS 绿色设计01建筑设计02绿色设计· 建筑设计1、《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第4.1.11条:“一类工业建筑的总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5”,这个总窗墙面积比是否为四个面开窗总面积与四个面的外墙总面积之比?答:指单体建筑各个外立面窗洞口总面积与外立面总面积之比。

该条文说明:窗的传热系数远大于墙的传热系数,一类工业建筑窗墙面积比过大会导致供暖和空调能耗增加,因此,从降低建筑能耗的角度出发,必须对窗墙面积比予以严格地限制。

2、根据《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 4066-2021第6.0.3-2款,分户墙、分户楼板等传热系数不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不得进行权衡判断。

分户墙一般采用加权平均传热系数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分户楼板是否也可以采用加权平均传热系数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如厨房不做分户楼板保温,整套住宅分户楼板传热系数加权平均值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是否可行?答:居住建筑套内各个功能空间分户楼板传热系数均应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单一功能空间分户楼板传热系数可加权后满足规定性指标要求。

厨房分户楼板应做保温。

3、《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 4066-2021和《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32/ 4418-2022中无推拉窗选型。

问:阳台门是否可以采用推拉门?厨房是否可以采用推拉窗答:阳台门可采用推拉门,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6级,传热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大于1.8W/㎡·K。

厨房外窗不应采用推拉窗。

《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4066-2021第5.2.9、5.3.9条(强条):建筑外窗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7级,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6级。

江苏-江苏省结构审图问答-8-单层厂房(2005-2011)

江苏-江苏省结构审图问答-8-单层厂房(2005-2011)

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结构专业技术问题单 层 厂 房目 录1、钢筋混凝土柱厂房2、砖柱厂房3、钢结构厂房4、其他问题1、钢筋混凝土柱厂房1.1、(l)《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9.l节中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的围护墙是否一定要做外贴式,外围护墙下是否一定要设基础梁把围护墙托起使其荷载完全传到柱下独基上?(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ll-2001)第9.l.7条第2款轻型屋盖厂房,柱距相等时,可按平面排架计算,当受工艺要求影响,柱距不能相等时,应如何计算?答:(1)围护墙不一定要做外贴式,但宜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第9.1.l 条第8款的要求。

外围护墙下可单独设置条形基础。

(2)轻型屋盖厂房柱距不等时,有两种情形:①仅横向柱距不等,各跨仍是对齐布置,这时仍可用排架分析;②横向柱列不对齐,间距也不等,采用多质点空间结构分析方法,还需考虑厂房扭转的影响,现阶段尚无更合适的简化方法。

1.2、单层排架结构厂房中,纵向可否做框架结构?答:可以。

1.3、排架厂房单层混凝土柱钢梁轻钢屋面,钢梁的挠度按哪个规范控制限值?答:按《钢结构设计规范》控制,具体限值查《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附录A。

1.4、单层钢筋混凝土柱结构厂房,局部有二层与柱形成框架结构,上都为铰接钢结构,与其他无平台跨的排架结构是否归为排架结构,不设抗震缝?答:一般宜用抗震缝分开,不能归为排架结构。

具体工程具体分析,如果类似《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第10章单层空旷房屋时,可以分开。

检查以计算书为准。

1.5、现浇式框架结构伸缩缝最大间距55m,对于横向为排架、纵向为框架的单层厂房,其纵向框架梁是否一定按此要求?若采用后浇带做法是否一定要满足间隔28d的要求?同样,轻钢屋盖厂房超过100m时,围护砖墙按砌体规范应设伸缩缝,但砖墙内的现浇圈梁是否一定要满足55m的规定?答:关于纵向框架的单层厂房,纵向框架梁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第9.l.l条、第9.l.3条规定,但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建筑专业)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建筑专业)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江苏省建设厅审图中心二○○五年六月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建筑专业技术问答(一)设计依据及设计说明(共13条)1、对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等级不作要求,只在结构设计中明确这一等级。

对建筑专业而言是否是违反《强制性条文》?答:要判定某问题是否违反《强制性条文》,应看能否明确指出此问题违反了哪一本规范中的哪一条,且此条是已明确被指定为建筑专业《强制性条文》者。

否则皆不能判定为违反《强制性条文》。

2、设计依据中设计依据的相关规范,有的说明中列举一部分,漏了一部分。

有的只写“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遇到上述情况可否算是设计文件深度不够?答:对施工图审查意义不大。

3、与工程相关的《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是否要在建筑施工说明中全部列举说明。

不列举或列举不全是否算违反强制性标准?答:施工图审查只处理与设计有关的强制性标准。

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中的条文能否作“强标”?答:“措施”本身未见明确定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但其中很多条文是规范中的强制性标准,甚至是《强制性条文》。

5、对于单元式宿舍楼其设计同单元式住宅(一梯二户等),审查时按住宅规范还是按宿舍规范?(单元之闫是否须设连廊连通)。

宿舍、公寓式办公楼、公寓式住宅的设计依据?答:单元式宿舍和单元式住宅其功能和平面形态应有明显区别,如各房间的大小级配,厨房、卫生间的内容和设备形式皆不同,设计应按各自规范。

公寓式办公楼按办公楼,公寓式住宅按住宅。

6、足疗应参照何规范?答:参考类似的服务类建筑。

7、公寓式办公、酒店公寓如何定性?属于办公还是住宅?答:公寓式办公按办公楼,酒店式公寓靠酒店。

8、健身房属于娱乐设施吗?设置的楼层是否有限制?答:单纯健身房不应属娱乐设施,未见规范限制楼层。

9、关于设计深度问题,是否可以不提,因为提了设计单位也不会根据意见加以补充完善,这是设计单位内部把关的事。

答:在施工图审查中,如不影响《强制性条文》或强制性标准的判定,则可提可不提,缺图的必须补齐再审。

最新江苏省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汇总

最新江苏省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汇总

2010江苏省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第一章建筑节能1. 体形系数1.1 夏热冬冷地区的一栋三层住宅,如果其体型系数为0.38,既体型系数满足《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2008中的6-11层的要求,有关其外墙、屋面、外窗的相关指标是否可按6-11层来执行,而不按三层?答:这个问题反映了提问者思考很深入,很能动脑筋,有一定的深度。

为注:⑴假设D≥3时的数值;⑵外墙均为北墙的数值;⑶外窗均为北窗的数值。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省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省标的2008版对低层建筑的体形系数给予放宽,是因为省标的2001版在执行过程中普遍反映:该类低层居住建筑一般均为别墅,双拼别墅或联排别墅等等,体形系数限制过死,就会妨碍建筑师的创作,不能充分反映每个不同楼盘的特点,也缺少个性,所以在2008版的编制过程中吸取了这个意见,把体形系数作了放宽,这也意味着体形会复杂多变化,这样与室外接触的墙体就会多一些,自然其热交换同样增加,所以要提高屋面外墙、外窗的要求,以便弥补因体形复杂而造成的热损失。

反之,一栋三层住宅设计得很好,居住功能上解决得很完美,而体形系数又不大,满足6-11层时,能否按6-11层的条件来执行规范?这个问题的回答应可以的。

2008版节能标准中第5.1.1条的条文说明中给予了明确的回答,“当小于6层建筑物的体形系数不大于6层或6层以上建筑物体形系数时,其外围护结构可按6层或6层以上建筑外围护结构设计”。

另一方面建筑节能也应满足建筑功能的要求。

当底层商店上部为住宅时,可以按叠加以后计算层数。

1.2 关于建筑层数的界定:如建筑设计中为5+1或者11+1层的住宅,建好模型后软件直接按照6层或者12层计算,这应该如何界定?(涉及到体形系数的界定)?答:“软件不认”应反映给软件公司作修改,要达到正确的计算结果。

在第5.1.1条条文说明中之“2”,当居住建筑为小高层(11+1)时,可按11层设计,在计算体形系数时已考虑了层数的因素。

2016年江苏建筑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建筑

2016年江苏建筑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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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关技术问题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关技术问题的指导意见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关技术问题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关技术问题的指导意见--结构专业方面有关技术问题的解答樊德润侯善民吴志彬陈德文1、有些多层砖房住宅由于南纵墙开洞较大且沿平面内不对齐,纵向抗震强度不满足,采用钢筋混凝土扁柱予以加强,或纵向抗震强度不足将楼梯间开间内纵墙改用钢筋混凝土抗震墙,这种一个结构单元采用两种结构型式的做法目前还不少,应如何处理?答:建议:增加砌体墙体厚度;在墙体内水平配筋;按GB 50011-2001在墙段中部设置抗剪用的构造柱;采用约束砖砌体建筑(可参照DB 32/113-95约束砌体建筑技术规程)。

2、温度伸缩缝超出限值太多,有的未设后浇带,有的设了后浇带,长度为70m、80m、90m,仅靠后浇带能否解决问题?答:按GB 50010-2002第9.1.3条的构造措施和JGJ 3-2002第4.3.13条措施,可适当放宽伸缩缝间距。

3、地下室宜沿房屋外围设置,而工程中往往只设部分地下室,怎么办?答:规范中未明确不允许,设计中应加强地下室部分与其他基础的构造连接,且应控制两部分的变形差异,可能情况适当增加非地下室部分的埋深。

4、建筑规范规定,一般性建筑耐久年限为50至100年,结构是按50年还是按100年设计?答:应按建筑物的性质确定,一般的工业民用建筑为50年。

5、普通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若一厂房,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屋盖为轻钢结构,结构使用年限如何确定?答:按50年。

6、砌体结构局部尺寸不满足规范限值要求,加一构造柱后局部尺寸限值能放宽多少为宜?答:可适当放宽,有资料介绍,局部尺寸不足者不宜小于抗震限值的0.8;放宽后该墙段应满足抗震验算要求。

7、请统一搁楼不算一层的定量标准。

答:按搁楼面积占屋面面积的比例和空间大小及用途确定。

当搁楼空间较大,并作为居室的一部分,应作为一个楼层考虑。

8、底层为车库的住宅楼,外纵墙门洞很大,门洞间墙均为钢筋混凝土墙,这种结构型式是否允许?答:从抗震概念设计看,不宜采用,否则砌体结构改变了其结构体系,这对房屋抗震是不利的,建议采用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

南京市施工图设计审查建筑专业问题解答

南京市施工图设计审查建筑专业问题解答

南京市施工图设计审查建筑专业问题解答一.建筑消防设计1.新修订的《高规》GB50045-95(2005年版),经局部修订的条文中凡是强制性条文均用黑体字印刷,而01年版中还有许多强制性条文此次并未修订,05年版出版时也未以黑体字印刷。

在省厅组织的培训课上,讲课专家明确这部分仍为强制性条文,这样在设计和审查当中容易造成混乱,应有文件说明。

答:反映的情况属实,是编制的疏漏。

为了方便日常的设计和审查工作,经对照02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除05版《高规》中已用黑体字印刷的为强制性条文外,以下所列的条文也为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第1.0.5、第3.0.3、第3.0.4、第3.0.7、第4.1.5(2、3、4)、第4.1.7、第4.1.11(2、3、4)、第4.2.1、第4.2.5、第4.2.6、第5.1.1、第5.1.3、第5.1.4、第5.1.5、第5.2.2、第5.2.4、第5.2.7、第5.3.1、第5.3.2、第6.1.4、第6.1.5、第6.1.9、第6.1.10、第6.1.12(1、3)、第6.1.13(2、5、6、7、8)、第6.2.1、第6.2.2、第6.2.3、第6.2.5、第6.3.1、第6.3.2(3、4)、第7.1.1、第7.1.2、第7.1.3、第7.2.1、第7.2.2、第7.2.4、第7.3.1、第7.3.2、第7.3.4、第7.3.5、第7.4.1、第7.4.7(5)、第7.5.3、第7.5.4、第7.6.7、第7.6.8、第8.1.3(1、3)、第8.1.4、第8.2.2(1、2、3、4)、第8.3.1、第8.3.3、第8.3.4、第8.3.5、第8.3.7、第8.4.4、第8.4.9、第8.5.1、第8.5.2、第8.5.3、第8.5.5、第8.5.6、第8.5.7、第8.5.8、第9.1.2、第9.1.3、第9.2.1、第9.2.2、第9.2.3、第9.2.5、第9.2.6、第9.3.1、第9.3.2、第9.4.3。

JS-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关技术问题的指导意见(江苏)

JS-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关技术问题的指导意见(江苏)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有关技术问题的指导意见一、建筑专业方面有关技术问题的解答1、底层车库上为六层住宅,六层住宅由室内梯上,公共楼梯达六层而不设分户门不违规,一旦通过审查再开分户门,即可利用公共楼梯而违规,此类情况如何处置?答:通过审查后,擅自变更图纸、改变用途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应按章处罚。

2、多层住宅楼的底层车库≥2200高算面积,但图面标注往往2180、2150,压缩高度逃避面积计算,车库门高有时降到1800 高,如何处置?答:层高2.2m以下不算建筑面积,门洞高度应按规范执行不能小于2.0m。

3、住宅区小型公建(连家店),二层商店楼梯尺度如何界定?按商店营业部分的公用室内楼梯梯宽不应小于1.40m,踏步0.28×0.16m 往往做不到。

如何处置?答:如果二层也为商店则楼梯宽度和踏步的宽乘高的要求均要满足规范规定,如原设计做不到,则应调整设计,如设计已无法调整,则二层不能作为商店,只能作居住用房。

4、自行车库:一般层高为2.2m,算不算建筑面积?规范规定套内库房等门高要2m,底层自行车库在套外,可否门洞高小于2m?答:层高2.2m以下不算建筑面积,门洞高度应按规范执行,不能小于2.0m。

5、商住楼:防火规范5.3.6A条规定“疏散楼梯各层位置不应改变”,对于商住楼住宅楼梯是否可以在同一开间底层或二层平台上下室外楼梯到地面?答:可以商榷,只要上部楼梯与二层至底层的楼梯在同一个楼梯间内,不会造成错误疏散,就可以成立,另外,可以通过一层屋面或通廊利用室外楼梯疏散,但其疏散宽度应符合规定。

两个住宅单元以上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室外楼梯疏散。

6、规范规定阳台要组织排水,目前大都为封闭阳台,是否不考虑这一条款要求?答:设计时就已考虑封闭阳台者,可不考虑排水或由甲方或设计者决审定。

7、双阳台之间是否应加隔断保证卧室的私密性?答:双阳台即通长阳台之意,如在两户之间者则必须隔断,如在同一户内,隔或不隔由用户自行决定。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建筑专业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建筑专业

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技术问答第一章绿色设计1、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4066与国标《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在节能技术体系和技术指标要求上存在差别,请问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该如何执行标准?答: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执行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4066。

2、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中3.2.8条注1规定,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基准为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请问:自2022年04月01起是否应以《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中的热工性能参数为基准值?答: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提高基准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中的相关节能设计要求。

3、当住宅开向室外的户门为不透光外门时,是否应按《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 4066中户门的要求控制,不应等同于外窗和计入窗墙比?答:是的。

户门为不透光保温门时,不计入外立面窗墙比。

4、住宅天窗的遮阳系数超标时,是否允许权衡计算?答:住宅天窗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均应符合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 4066第5.2.13条、第5.3.13条的规定性指标要求,不允许权衡计算。

5、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4066附录C中列出了部分外窗的热工性能,当采用隔热铝合金5+19Ar(百叶)+5+12Ar+5(暖边)遮阳一体化窗时,是否可以参照附录C中隔热铝合金5+12Ar+5+12Ar+5(暖边)窗的传热系数指标(如下图)?答:可以。

当新版江苏省《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发布后,可按该规程选用相应的外窗。

6、住宅建筑外墙填充墙采用现浇夹芯混凝土外墙,请问此类墙体内夹芯的保温板能否纳入节能计算?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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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江苏省建设厅审图中心二○○五年六月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建筑专业技术问答(一)设计依据及设计说明(共13条)1、对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等级不作要求,只在结构设计中明确这一等级。

对建筑专业而言是否是违反《强制性条文》?答:要判定某问题是否违反《强制性条文》,应看能否明确指出此问题违反了哪一本规范中的哪一条,且此条是已明确被指定为建筑专业《强制性条文》者。

否则皆不能判定为违反《强制性条文》。

2、设计依据中设计依据的相关规范,有的说明中列举一部分,漏了一部分。

有的只写“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遇到上述情况可否算是设计文件深度不够?答:对施工图审查意义不大。

3、与工程相关的《工程质量施工验收规范》是否要在建筑施工说明中全部列举说明。

不列举或列举不全是否算违反强制性标准?答:施工图审查只处理与设计有关的强制性标准。

4、《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中的条文能否作“强标”?答:“措施”本身未见明确定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但其中很多条文是规范中的强制性标准,甚至是《强制性条文》。

5、对于单元式宿舍楼其设计同单元式住宅(一梯二户等),审查时按住宅规范还是按宿舍规范?(单元之闫是否须设连廊连通)。

宿舍、公寓式办公楼、公寓式住宅的设计依据?答:单元式宿舍和单元式住宅其功能和平面形态应有明显区别,如各房间的大小级配,厨房、卫生间的内容和设备形式皆不同,设计应按各自规范。

公寓式办公楼按办公楼,公寓式住宅按住宅。

6、足疗应参照何规范?答:参考类似的服务类建筑。

7、公寓式办公、酒店公寓如何定性?属于办公还是住宅?答:公寓式办公按办公楼,酒店式公寓靠酒店。

8、健身房属于娱乐设施吗?设置的楼层是否有限制?答:单纯健身房不应属娱乐设施,未见规范限制楼层。

9、关于设计深度问题,是否可以不提,因为提了设计单位也不会根据意见加以补充完善,这是设计单位内部把关的事。

答:在施工图审查中,如不影响《强制性条文》或强制性标准的判定,则可提可不提,缺图的必须补齐再审。

lO、国家、部、省颁的文件如发改运行[2003]2116号附件及苏建函科[2004]170号文件是按强制性条文执行,还是按什么规定执行?答:明确指明为《强制性条文》者才按《强制性条文》执行。

11、由于本市规划部门未提供控制高程数据,设计单位一般采用比邻近建筑或道路中心某点相差多少来处理,不符合《通则》第2.1.2条及第3.3.2条要求。

审图中心是否应判定为违反强条?答:城市规划部门应提供控制标高,如不能,应提出设计标高的参照基准。

12、总平面图绝大多数没有用城市座标系来控制定位,使用相对尺寸定位较多,是否判定为违反强标?答:应首先考虑用城市座标系定位,如确实没有座标资料,可把现场确定的稳定可靠的地物作为参照基准。

13、总图中,建筑物周围原建筑道路不明确,尤其是高层建筑是判为强标还是深度?答:设计应明确,否则有关总图和消防的规范要求如何满足?(哪一条不满足就判哪一条违反强制性标准或《强制性条文》)。

(二)防火设计(共5l条)1、商业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第4.1.4条规定: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须与其他建筑部分隔开。

如果商店与办公等建筑相邻,在其隔墙上开防火门或在其相邻楼梯间处隔墙上开设防火门作为商店的一个疏教出口是否可以?对综含性建筑的商店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小时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小时的非燃烧楼板与其他建筑隔开的规定在《离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完全符合3.O.2条一级耐火等级的要求,则该隔墙是否可视为防火墙处理。

近来多层独门独户连体店铺设计较多。

通常底层商店其二层作为管理用房,通过封闭楼梯间上下连系。

作为独门独户的个体店铺实际上对二层用房的使用有着较大随意性,但在综合性建筑的设计图纸上只要标上管理用房则视为办公,就可与其他甚至高层办公建筑相连通,按上述规范规定可否通过?答:本条实包括三个问题:①商店与办公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须分开,安全疏散时互不影响。

②耐火极限3小时的墙一般可以作为防火墙用;③商店内部办公视为商店的一部分,不能与其他部分(包括其他办公部分)相连。

2、办公楼与厂房相连,办公用房超过60㎡应设两个出口,办公与厂房相通的防火门能否作为第二疏散口?(GBJl6-87-5.3.1)答:办公楼与厂房一般应分开建造,消防要求见《建规》。

只有限于直接为厂房车间服务的管理用房可以考虑相连。

面积较大时宜设防火分隔(或防火分区隔开)。

办公部分按民用建筑消防考虑,相连通的门是否能作为第二安全疏散出口,要看是否满足相关安垒疏散距离的条件。

3、一个底层房间面积超过60㎡(公共建筑)共有一个门,但有楼梯到三楼,从三楼可到另一部楼梯,可否作为第二出口?(GBJl6-87-5.3.I)答:公共建筑除地下室外,安全疏散一般不考虑逆层疏散。

4、小别墅的地露汽车库出嗣处是否要设防火门?(GBJ0067-97-5.3.3)答:没有规范要求。

5、多层建筑中的一个房间(如室内球场、餐厅等)出大厅就是楼梯(两个出口),室内最远点到房间(楼梯门)的距离,例:一、二级耐火等级.是22m还是40m?(GBJ16-87-5.3.8) 答:餐厅可参照《高规》第6.1.7条采取小于30m。

6、封闭楼梯间的疏散用门:应设防火门。

双向弹簧门抑或单向弹簧门(GBJl6-87-5.3.8)且附录一与GB50045-95-6.2.2不符。

答:目前高层按《高规》第6.2.2.2条,多层按《建规》附录一名词解释“封闭楼梯间”。

7、一般公共建筑(如一、二级)每层<2500㎡,三层共7000㎡,楼梯间可否设敞开式楼梯?(GBJl6-87-5.1.1)答:不可以设敞开式楼梯。

8、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上层共用楼梯间。

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楼梯间出口处设置了乙级防火门,未按规范要求在首层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入口处设置,但已将上层空间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空间隔开,是否可认定满足要求。

答:不可以,紧急疏散时人员会误入至地下室楼梯间,形成拥挤。

9、封闭楼梯的顶层是否可设置直通电梯机房的门?答:按《建规》第7.4.1之一条及《高规》第6.2.5.1条,皆不可。

lO、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前室的内墙上是否可设置水、电等管井的丙级防火门?(GBJl6-87-7.4.1)答:目前规范中对楼梯间及前室中管道井的门没有明确规定。

但一般皆不在此空间内开门。

对住宅而言,除燃气管井外,确有困难时可将管井每层按楼板防火要求分隔,管井检修门采用防火门,并征得当地消防部门认可。

ll、根据苏公消(2003)63号文,10层和11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前提不设连廊),而GB50045-95-6.2.3.1: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问,但开向楼梯间的房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前提是从第十层起设连廊),那不设连廊又不设封闭楼梯间应如何?答:按照《高规》十一层及以下可设户门为防火门,但前提条件是其它条件已按《高规》如设连廊等,而如果不设连廊只有按苏公消(2003)63号文,从管理法看只能在两种条文中选择一种。

12、商住楼中一、二层(局部有三层)小型商业用房,楼梯要求是否可参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其他建筑物要求考虑。

如按商店建筑设计规范执行楼梯间所占面积较大。

答:如果楼上仍是商业用房,应按《商规》考虑。

13、GB50045-95第6.1.3A条中“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GBJl6-87中第5.4.2条“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部分隔开”。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中第4.1.4条“商店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须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

是否说明商店与高层住宅、多层住宅、与其它各类建筑均不能共用安全疏散出口,均不能共用疏散楼梯间?答:是的,不能共用安全疏散楼梯间。

14、高层住宅根据DB32/380-2000第4.4.4条及GB50045-95第6.1.1.2条规定连系廊的问题,设计难以做到,目前按2003年6月13日“十八层及以下高屡单元式住宅消防安全疏散问题消防专家论证会纪要”(无正式文件)进行审图,妥否?此文件在十二层以上对防烟楼梯问的开窗面积与GB50045-95第8.2.2.1条规定有矛盾。

答:“纪要”有正式文件,可以作为审查依据。

“文件”中第5-(3)条指出“开窗面积”按《高规》执行没有矛盾。

(“楼梯间和前室至少有一个设置对外可开启外窗”只对十八层以下高层单元式住宅有效)。

电梯数量按DB 32/380-2000执行。

15、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开窗与相邻房间开窗窗间墙尺寸及转角尺寸,是否按规范GBJl6-87第7.1.5条及GB50045-95第5.2.1条、第5.2.2条(《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执行?我认为上述墙体不为防火墙是否可不考虑?答:封闭楼梯间(多层)为何要求设“双向弹簧门”,因为有防烟气要求。

高层封闭楼梯问和防烟楼梯间为何要设防火门,说明有防止火灾蔓延的要求,因此相邻的窗洞口的间距应该有相应的防火分隔要求,但规范中未提明确要求(规范对防火墙两侧窗间墙已有明确规定)一般参照《高规》第5.2.1条及5.2.2条或参照《建规》第7.1.5条中防火分隔的要求执行。

但距离取上述规范中的一半(其参考依据为类比“苏公消[2003]63号”文中第3条的防火分隔措施)。

16、省公安厅文件苏公消(2003)63、(2004)17号相关规定能否作为审查依据?答:可以17、一梯两户单元式住宅,独立单元从11层开始做跃层(穿过三层楼板到阁楼层),实际上是越二层,(11+1+阁楼层),仅有封闭楼梯间和普通电梯。

是否符合“苏公消(2003)63号文的要求?答:顶层跃一层不计层数,跃两层则总数加一层。

18、上述单元式住宅,两个单元组合,11层越两层(穿过二层楼板到阁楼层,阁楼层有卫生间、卧室、活动室),两单元楼梯直通阁楼层外露台(与阁楼层在同一层面、同一标高)。

是否能看作直通屋面?是否符合”苏公消(2003)63号文的精神?答:楼梯在屋面连通是要确保火灾时两楼梯安全互通,如果要穿过私人住户空间即作为未连通。

19、底层商铺往往进深大、面宽窄(4m左右),面积大于60㎡,如果设两门(保持两门边距5m不可能),这种情况如何处理?答:目前高层建筑底层商铺执行高规GB50045-95多层底商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87规定。

20、GBJl6-87第5.1.2条“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上下层连通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叠加计算。

敞开楼梯究竟是否要叠加。

目前我们是按叠加审核图纸的,不知当否?规范中没有明确,但敞开楼梯碰到的机会比“走马廊、自动扶梯”要多的多。

答:这一条在建规GBJ16-87中不够严谨,对五层以下的建筑忽视了对建筑面积控制这一重要因素,有漏洞,需要修正,因此审图时要看面积的大小,当建筑面积超过建规GBJl6-87中5.1.1表的规定时,就要做防火分区设计,如果采用水平划分防火分区,则楼梯间必须封闭,且应采用防火门;如果采用垂直划分防火分区,每个分区有两个安全出口(楼梯间)则可以做成敞开式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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