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区青年创业园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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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区青年创业园区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认真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工作要求,加强青年创业者创业工作的扶持力度,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大宁路街道办事处与AA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建设AA区青年创业园区。经过多方选址,将在汶水路8号开设青年创业园区(原大宁开业园区)。为更好的筹备AA青年创业园区建设的各项事宜,特制订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以培育青年创业群体为重点,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为目标,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二、任务目标
AA青年创业园区建成后可吸纳40家左右的企业入驻。到2009年的7月份完成青年创业园区的装修建设任务。2009年下半年,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将着力于吸纳青年创业者。拟吸收30名左右创业者,培育创业项目,带动200-300名左右的人员就业。
三、时间安排
AA青年创业园区设立在汶水路8号。该地原为AA大宁开业园区,面积为580平方米,自2006年成立以来,已吸纳了45家非正规组织入驻,并带动400人左右就业。目前,根据区委区府的要求,将大宁开业园区整体搬迁到共和新路2301弄5-7楼,在原地建设AA青年创业园区。原开业园区内的业主将通过租约到期、转制、搬迁等形式逐步将他们租借的房屋置换出来。AA区青年创业园区的推进工作将按以下时间节点进行:
2009年5月-7月,对汶水路8号原开业园区进行改建、装修,在这期间,园区内有22户业主租约到期,5户业主成功转制。我们将合理安排好租约未到期的业主,保证这批业主能够继续经营。
2009年8月,AA青年创业园区挂牌开张,街道、区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继续
引进合适的创业者。
2009年8月-12月,不断吸收创业者,并向入驻企业推荐合适的失业者或者大学生就业、实习。
2009年8月-11月,共和新路2301弄5-7楼大宁开业园区装修完成。
2009年11月-12月,共和新路2301弄5-7楼大宁开业园区对外正式挂牌营业。对于原租约到期及成功转制的的业主将分别安置到共和新路2301弄5-7楼。在汶水路青年创业园区内经营的非正规就业组织全部搬迁到共和新路2301弄5-7楼大宁开业园区内。
四、组织机构
发挥政府的组织和引领作用,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支持和参与我区扶持青年创业的活动。建立专门制度,形成例会制度,定期由区人保局、团区委牵头召集,区工商局、区税务局、团区委、区工商联、区投资促进中心、上海大学科技园区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解决AA青年创业园区运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取得区工商联的支持,引进和吸收具有一定成绩的企业、青年创业者及一定水准的创业项目到AA青年创业园区内。
五、经费安排
(一)、装修费用:
1、原汶水路8号开业园区改扩建成AA青年园区,总装修费用约30万元。
2、共和新路2301弄5-7楼装修费用约25万元。
(二)、房租损失费用:为配合AA青年园区的建设,现汶水路原开业园区因需腾地,目前已暂停向新办的非正规组织出租房屋,房租损失将持续到共和新路新开业园区建成后,费用约15万元。
(四)、开办费用:AA青年创业园区开办需要配置网线、电气设备及办公用品,费用约10万元。
以上费用合计80万元左右,其中街道承担20万元,恳望区财政予以支持。六、其他
在AA青年创业园区建设和运作过程中需要区人保局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协调,主
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一)、希望在区人保局的支持下,通过市人保局的认定审批,对两个园区给予后续扶持政策,以解决园区运行成本和扶持创业补贴等问题。
(二)、AA青年园区将积极鼓励青年创业,帮助青年扩大创业规模,通过创业的形式来带动区内就业。望区相关部门给于政策支持,对创业者采取激励措施。
(三)、希望在区人保局的帮助下,取得区工商联的支持,得到品质优的项目和创业者。
以上是我街道关于AA青年创业园区实施方案的初步设想,街道办事处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做好此项工作,努力推动我区的青年创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