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定额解释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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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第三章桩基工程第四章砌筑工程
第五章钢筋工程第六章混凝土工程
第七章金属结构工程第八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第九章木结构工程第十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第十一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第十二章厂区道路及排水工程第十三章楼地面工程第十四章墙柱面工程
第十五章天棚工程第十六章门窗工程
第十七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第十八章其它零星工程
第十九章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用第二十章脚手架
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第二十二章施工排水、降水
第二十三章建筑工程垂直运输第二十四章场内二次搬运
附录说明附录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钢筋含量表
附录二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1)单项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附录二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2)综合机械台班预算单价取定表
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一)普通混凝土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二)防水混凝土
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三)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附录三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配合比表(四)特种混凝土
附录四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其它砂浆配合比表附录五防腐耐酸砂浆配合比表
附录六主要建筑材料预算价格取定表附录七抹灰分层厚度及砂浆种类表
附录八主要材料、半成品损耗率取定表附录九常用钢材理论重量及形体公式计算表(一型钢理论重量
附录九常用钢材理论重量及形体公式计算表(二)砖砌大方脚折加高度表附录九常用钢材理论重量及形体公式计算表(三)形体计算公式
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得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得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国有资金投资得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得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得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得编制依据:
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72、1~11—2008];
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
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得作用:
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得依据;
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得指导;
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得参考;
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得依据;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得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得工程实体项目与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得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得规定进行计算。
六、本定额中得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一般建筑工程、打桩工程得管理费与利润,已按照三类工程标准计入综合单价内;一、二类工程与单独发包得专业工程应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规定,对管理费与利润进行调整后计入综合单价内、定额项目中带括号得材料价格供选用,不包含在综合单价内。部分定额项目在引用了其它项目综合单价时,引用得项目综合单价列入材料费一栏,但其五项费用数据在项目汇总时已做拆解分析,使用中应予注意。
七、本定额就是按在正常得施工条件下,结合江苏省颁发得地方标准《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DGJ 32/ 27~52—2006)、现行得施工及验收规范与江苏省颁发得部分建筑构、配件通用图做法进行编制。
八、本定额得装饰项目就是按中档装饰水准编制得,设计四星及四星级以上宾馆、总统套房、展览馆及公共建筑等对其装修有特殊设计要求与较高艺术造型得装饰工程时,应适当增加人工,增加标准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一般控制在10%以内。
九、家庭室内装饰可以执行本定额,执行本定额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15。
十、本定额中未包括得拆除、铲除、拆换、零星修补等项目,应按照《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及其配套费用定额执行;未包括得水电安装项目按照《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及其配套费用定额执行、因本定额缺项而使用其它专业定额消耗量时,仍按本定额对应得费用定额执行。
十一、本定额中规定得工作内容均包括完成该项目过程得全部工序以及施工过程中所需得人工、材料、半成品与机械台班数量、除定额中有规定允许调整外,其余不得因具体工程得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与工、料、机等耗用与定额有出入而调整定额用量、
十二、本定额中得檐高就是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得高度、檐口高度按以下情况确定:
1.坡(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处屋面板面或椽子上表面得高度计算。
2、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处平屋面得板面高度计算。
3、屋面女儿墙、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等高度不计入。
十三、本定额人工工资分别按一类工85.00元/工日、二类工82。00元/工日、三类工77、00元/工日计算、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工日中包括基本用工、材料场内运输用工、部分项目得材料加工及人工幅度差。
十四、材料消耗量及有关规定:
1.本定额中材料预算价格得组成:
材料预算价格=[采购原价(包括供销部门手续费与包装费)+场外运输费]×1。02(采购保管费)
2、本定额项目中得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合格得品种、规格加附录中得操作损耗以数量列入定额,次要材料以“其它材料费”按“元”列入、
3.周转性材料已按“规范”及“操作规程”得要求以摊销量列入相应项目。
4、使用现场集中搅拌混凝土时综合单价应调整。本定额按C25以下得混凝土以32。5级复合硅酸盐水泥、C25以上得混凝土以42、5级硅酸盐水泥、砌筑砂浆与抹灰砂浆以32.5级硅酸盐水泥得配合比列入综合单价;混凝土实际使用水泥级别与定额取定不符,竣工结算时以实际使用得水泥级别按配合比得规定进行调整;砌筑、抹灰砂浆使用水泥级别与定额取定不符,水泥用量不调整,价差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