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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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食品工程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试行)为切实加强食品工程学院的学生自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会工作职能,更好地保障学院各项学生工作有秩序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项、常规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实行定期定点开会制度。定于每周日晚7:00召开部长例会,每月第四周周日晚7点30分召开全体例会。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10分钟例会结束后通报批评(具体由学生会主席负责),若有特殊情况不到会者,必须提前12小时向秘书长请假,如出现特殊情况允许事后补假。
2、每次例会由秘书处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每月一次汇总,并将汇总情况及时公布,纳入对学生会成员的日常考核。
3、会议记录需真实,完整,详细,并及时公布和存档。具体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4、迟到累记4次或无故缺席两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
5、鼓励成员在学生会全体例会上积极发言,畅谈感想,用于发言,善于交流。
二、活动制度
1、每个学期的开始学生会各个部门要做好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包括学校常规活动,学院常规活动,部门特色活动,创意创新活动等,对各项活动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地开展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做到有条不紊,并将学期工作计划与开学两周内上交秘书处存档。
2、各部门举行活动前一周的例会之前,及时向秘书处上交详细的活动策划,由秘书处审核,主席团同意之后才能正式开展活动。
3、活动期间组织者要尽职尽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并鼓励学生会其他部门的成员积极参加活动,相互了解,增强互信
4、活动前需事先做好媒体宣传方面的联系,若需要用其他部门(例如宣传部画海报,外联部拉赞助等),需要至少安排本部门一人参与协助工作。
5、活动后一周之内做好活动总结,并做好组织与参加人员的登记工作,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个社团所组织的活动策划与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由社团部
做好整理工作,并移交秘书处备份。学生会组织的活动由秘书处由秘书处负责整理。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6、活动所需要的活动物品须先向秘书处申请,经秘书处同意后,做好物品登记工作。活动完毕后组织部门要将物品及时归还和入库,不得随意摆放在学生会,如有违反,一律严肃处理。
7、活动结束后组织部门要及时作出总结,并在部长例会上作出书面的活动总结,分析优点与不足,经验与教训,为下次活动做好基础。
第二项、学生会办公公室使用制度
1、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维护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务必保持办公室清爽整洁,物品摆放有条。
2、热情接待因公来访的同学,妥善安排并做好值班记录,认真、耐心妥善处理学生会工作事宜。
3、学生会各部如需因公借用办公室物品,若是大型物品应向秘书长申请,小型物品在值班人员处签署,由值班人员记录使用用途、借用目的及归还日期,并确保按时完好归还,双方签字方可有效,办公室值班人员应对此全程负责。
4、在使用办公室或办公室物具期间,如有损坏,须由生活部部长进行询问登记,并追究相关责任人予以赔偿,若追究不及时有生活部长负责赔偿。
5、各部使用办公室之前应向主席团或秘书长申请(社团严禁在学生会开会),说明使用目的和时间,经允许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应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使用后务必使办公室内物归其位。
6、学生会所有成员未经允许不得将办公室物品私自外借或挪为己用,如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7、学生会工作人员要注意节约用电,务必做到人走灯熄,关窗锁门,并应注意办公室的防火、防盗。
8、学生会办公室钥匙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监督,值班人员有一把流动钥匙,可放在门卫处,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配备钥匙。
9、办公室人员或值班人员要注意仪表,办公室内不允许吸烟和进行娱乐性活动等。
10、学生会值班人员有责任维持内部安静,有权把非学生会以及无关人员请出学生会(主要针对不遵守学生会制度的同学),但欢迎同学参观指教。
第三项、学生会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为学生会全体成员;值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天及星期日晚自习。
2、值班采用轮值班制,轮值到的干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若有特殊原因要至少提前一天向秘书长请假,以确保值班岗位不缺人;不得带闲杂人等进入学生会。
3、负责值班的人员要按时到岗,迟到20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勤。若有非特殊情况不到者必须向秘书处提前一天请假,特殊情况可紧急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勤。每次值班由秘书处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
4、值班时必须佩戴工作证,接待来访客人要热情并做好“工作日志”簿的记录工。
5、遇到突发事件不能处理时,应及时请示团总支或主席团。
6、注意仪表,着装整齐,不穿拖鞋、背心值班。
7、不能随便动用办公室财物,值班后要打扫卫生,关好门窗及电源方可离开;并做好学生会钥匙的交接。
8、天早晚秘书长和主席团按时到学生会查勤,遇到无故缺勤者根据学生会人员考核制度进行相关处理。
9、任何学生会成员不得对值班簿进行涂改以及撕扯,要求字迹工整态度认真,自觉遵守。
10、学生会执行失物招领任务,所有本院或者本校同学捡到相关同学的物品,
都由值班成员在院门口进行公示,以便维护本院学生利益。
第四项、学生会仓库使用制度
1、仓库的全部物品必须全部登记。
2、每个部门用学生会仓库的物品必须到秘书处登记,作好记录(包括借物品的名称、时间、所借部门、所借人、归还时间)
3、物品如果有损坏,所借人员付全部责任。
第五项、具体办法
基础分为100分,分为四部分经行考核。根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采用
分项积分、综合评估的办法。学生会成员测评每学期测评一次,全院公示,每学年汇总一次。
学生会成员测评总分=团总支考核×30%+秘书处考核×30%+普通学生代表考评×20%+(100—班内名次)×20%;各项基准分数均为100分;秘书处考核项目包括主席团(部长)评分、参加活动分、参加劳动分。部长和副部长的考核由团总支和主席团直接负责,并作为参选材料,不予公布。
具体评分细则及实施工作由秘书处具体负责,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计划或总结不够认真、细致扣5分。
2、会议迟到、早退:部长一次扣3分,成员一次扣5分。缺席:部长一次扣5分,成员一次扣5分,迟到5分钟视为缺席。值班迟到一次扣2分,缺勤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3、会议精神未传到位或组织落实工作为做好的扣5分。
4、对其本职工作不参加者扣10分。
5、正、副部长未能及时上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扣10分。
6、上报不属实且影响工作扣15分。
7、所组织的活动因组织者自己的疏忽造成活动效果不理想,视情况每成员扣
5-10分。
8、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学生会公物者或损坏办公室物品财物者扣5分。
9、值日人员值班期间出现办公室卫生情况杂乱的情况扣5分。
10、无视上级安排任务或推卸任务扣10-15分。
11、在学生会办公室严禁过度亲昵动作扣30分。
12、考试成绩中出现两门不及格或出现违纪情况直接退出学生会。
13、每参加一次学生会义务劳动加2分。
14、鼓励积极参加学生活动,每参加一次加3分;在学院举行的活动中获得一、
二、三等奖分别在前者基础上加3分、2分、1分;在学校及以上举行的活动中获得一、二、三、优秀奖在前者基础上加6分、5分、4分、3分。
16、个人事迹产生良好的影响,被校级媒体及以上单位媒体报道者。(加10分)
17、对学生会各项工作敢于提出自己的想法,为学生会制订计划献计划策者加5分,提出的意见具有很大的可行性,并被主席团采纳的加10分。
18、自我创新性强,自主组织有意义的活动,并在同学当中产生良好影响的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