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定额仿古建筑工程计算规则
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03 仿古建筑工程
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03 仿古建筑工程册说明一、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包括砖作工程,石作工程,琉璃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木作工程,屋面工程,地面工程,抹灰工程,油饰彩画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一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各类仿古建筑工程、旧址复建及易地复建的仿古建筑工程以及在新建小区和原有园林中新建、扩建的仿古建筑景点。
三、有关檐高、层高的规定:(一)檐高:无台基的从自然地坪(有台基的从台基上表面)至檐下梁头下皮计算。
(二)层高:首层从±0.00至首层顶部结构顶面的高度计算;其余各层的层高均以上下结构层顶面标高之差计算。
四、工程成品保护费已包括在定额相应项目中,不得另行计算。
五、本定额的机械费是指大型机械使用费。
六、仿古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土建、装饰的项目,应执行第一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七、定额中注明的材料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八、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第1 页共60 页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一] 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中:1.有台明的按台明外边线内包水平面积计算:2.无台明的:(1)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其中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者,按檐廊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的外边线未及构架柱外边线者,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
(2)无围护结构的,按构架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
[二] 多层建筑不论出檐层数如何,均按楼层(楼板分层或自然结构层)的分层水平面积总和计算其建筑面积。
其中:1.首层建筑面积按上述单层建筑的规定计算;2.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面积,按上述单层建筑无台明的规定计算;[三] 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楼层内,带有固定楼梯的局部楼层或内回廊者,按其局部楼层或回廊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012北京定额说明、计算规则(上)
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
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经济纠纷调解的参考依据。
北京2012定额章节说明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预算定额》
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一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
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经济纠纷调解的参考依据。
2012北京定额说明、计算规则(上)
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
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经济纠纷调解的参考依据。
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
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总说明⼀、2012年《北京市建设⼯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程共⼀册;02 仿古建筑⼯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程共⼀册;03 通⽤安装⼯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程,热⼒设备安装⼯程,静置设备与⼯艺⾦属结构制作安装⼯程,电⽓设备安装⼯程,建筑智能化⼯程,⾃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程,通风空调⼯程,⼯业管道⼯程,消防⼯程,给排⽔、采暖、燃⽓⼯程,通信设备及线路⼯程,刷油、防腐蚀、绝热⼯程共⼗⼆册;04 市政⼯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程,市政管道⼯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程预算定额:庭园⼯程,绿化⼯程共两册;06 构筑物⼯程预算定额:构筑物⼯程共⼀册;07 城市轨道交通⼯程预算定额:⼟建⼯程,轨道⼯程,通信、信号⼯程,供电⼯程,智能与控制、机电⼯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的《北京市建设⼯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定额》。
⼆、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情况,以及⾏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并根据正常的施⼯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现场⽂明安全施⼯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的标准图、通⽤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前本市施⼯企业的装备设备⽔平、成熟的施⼯⼯艺、合理的施⼯⼯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对定额⼦⽬进⾏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于北京市⾏政区域内的⼯业与民⽤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程。
不适⽤于房屋修缮⼯程、临时性⼯程、⼭区⼯程、道路及园林养护⼯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政区域内编制施⼯图预算、进⾏⼯程招标、国有投资⼯程编制标底或最⾼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程承包合同、拨付⼯程款和办理竣⼯结算的依据;是统⼀本市建设⼯程预(结)算⼯程量计算规则、项⽬名称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程计价所需的⼈⼯、材料、施⼯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经济纠纷调解的参考依据。
仿古建筑计算应该注意的问题
1、预制懔条计算长度:开间+30mm接头;2、木制荷包椽计算长度:设计长度+60mm;3、木制桁梁计算长度:设计长度+200mm(且需取200mm的模数);4、木门窗套、踢脚线、窗帘箱油漆按其他木材面油漆,按相应装饰饰面工程量并乘系数1.1;5、计算工程量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彩色水泥瓦、黏土瓦按水平尺寸+70mm,小青瓦按水平尺寸+50mm;6、94定额中,随捣随抹整体面层不包括水泥砂浆踢脚线;7、现浇窗台板按窗洞宽+100mm;8、03清单中,四步以内砖砌台阶按零星砌体010302006;9、03清单中,檐沟、雨蓬按m3计;10、03清单中,跌及式天棚不展开计算;11、钢筋翻样时,板面负筋锚入支座内的长度≥La,底筋锚入支座长度5d并至少伸至支座中线处,当底筋为圆钢时需加弯钩;12、18#防水砂浆即为1:2水泥砂浆内掺5%防水剂;13、94定额中玻璃车边为6元/m,一般市场价为2~3元/m;14、94定额中不锈钢折边加工费为5.38元/m (在编号16-B16不锈钢门框中);15、94定额中花岗岩车边按大理石车边,但人工、机械分别乘于系数1.3;16、园林绿化、土球直径按胸径的8倍或按地径的7倍计算;灌木或亚乔木土球直径按其篷径的1/3计算;17、03清单中,020102002块料楼地面: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垛、附墙烟囱及孔道所占面积。
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与2003定额的计算方法不同;18、03清单中,020105001,水泥砂浆踢脚线按图示长度乘高以面积计算。
与2003定额计算方法不同;19、03清单中,020108001、2、3……与台阶有关的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与2003定额计算方法不同;20、03定额中,墙面装饰:饰面定额已考虑开洞工料,但金属饰面及块料开洞工料另行计算;饰面、隔断定额内除注明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应另行计算;21、假山重量的计算:V=A(水平投影最大外接矩形面积)×H大(假山石着地点至最高顶点的垂直距离)W重=2.6×V×KnKn:H在1m以内时为0.77H在1~2m为0.72H在2~3m 为0.653H在3~4m 为0.6。
天津市2012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天津市2012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说明
本文档旨在对天津市2012年的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进行说明。
以下是预算定额的详细内容:
1. 综述
- 本定额适用于天津市2012年的仿古建筑工程预算。
- 本定额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标准进行制定。
2. 定额内容
- 定额包括建筑工程总概算、综合定额、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及人工、材料定额等内容。
- 建筑工程总概算包括预算定额总表、工程量综合估价表、施工图预算汇总表等。
- 综合定额包括建筑工程一般规定、人工费率、材料费率、机具使用费率等。
-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包括各项具体工程的工程量及工程量计算依据。
- 人工定额包括各项具体工程的人工费用计算标准。
- 材料定额包括各项具体工程的材料费用计算标准。
3. 使用说明
- 使用本定额时,应按照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 预算编制人员应根据项目要求,合理选择定额内容,并进行填写和计算。
- 使用本定额时,注意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标准,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请注意,本文档仅为天津市2012年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说明,具体实施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标准进行操作。
以上是关于天津市2012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简要说明。
详情请参阅相关工程预算定额文件。
(以上内容为模拟内容,不是真实的天津市2012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详细说明,请勿引用)。
2012北京定额(新版)说明、计算规则(土建分册)
目录总说明 1册说明 7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1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15第三章桩基工程 17第四章砌筑工程 18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2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29第七章木结构工程 32第八章门窗工程 34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36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 41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44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45 第十三章天棚工程 48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49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 53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 55第十七章措施项目 55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仿古建筑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仿古建筑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从古至今,仿古建筑一直是人们追求传统美学和文化传承的重要方式之一。
仿古建筑的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基础,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计算规则。
首先,仿古建筑的定额计算规则主要包括:材料定额、工艺定额、人工定额和机械设备定额。
材料定额是根据设计图纸和实际需求计算所需基础材料的数量和规格。
例如,砖、石和木材等主要材料的定额可以根据建筑面积和墙体高度等参数进行计算。
工艺定额是根据施工工艺和材料特点确定的,如砌筑和木结构的施工工艺等。
人工定额是根据不同工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等因素计算的,如泥水工、瓦工和木工等工种的定额。
机械设备定额是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和施工进度等因素确定的,如吊装设备和起重机等的使用定额。
其次,仿古建筑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根据定额计算结果进行的。
工程量计算包括主体工程量和装饰工程量。
主体工程量是指建筑的结构和基本施工内容,如墙体、地面和屋面等。
主体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主要是根据设计图纸和实际需求进行测量和计算。
装饰工程量是指建筑的装饰和附属工程,如门窗、栏杆和雕塑等。
装饰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主要是根据设计图纸和装饰效果进行测量和计算。
此外,仿古建筑的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需要考虑到材料和施工工艺的特殊性。
因为仿古建筑追求传统美学,所以材料的选择和处理非常重要。
例如,砖的选择要考虑到纹理和颜色的特点,木材的选择要考虑到年轮和纹理的特点。
此外,施工工艺也需要根据古建筑的特点进行相应调整,如砌墙的不同砌法和木结构的不同连接方式等。
最后,仿古建筑的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还需要考虑到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价值的因素。
因为仿古建筑往往是对古建筑的再现和保护,所以需要充分考虑到文物保护的要求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保持。
例如,材料的选择要遵循文物保护的原则,工艺的选择要遵循传统工艺的要求。
综上所述,仿古建筑的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基础。
通过合理的计算规则,可以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同时也能够保持传统美学和文化传承的特点。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册说明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
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京建法〔2013〕7号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京建法〔2013〕7号关于印发《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颁发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通知》(京建发〔2012〕538号)的精神,我市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为配合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执行,现将《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2013年4月11日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规划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民银行,市文物局,市园林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4月11日印发附件关于执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的规定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2012年预算定额)执行时间(一)2013年7月1日(含)起,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整体更新改造及复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应按2012年预算定额执行。
(二)2013年7月1日以前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进入招标程序或依法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相关配套管理文件的规定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执行。
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的计价依据按总承包施工合同中计价依据的要求执行。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一)定额综合单价1.定额综合单价应由预算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构成。
2012北京定额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
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经济纠纷调解的参考依据。
陕西省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计价费率说明
陕西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费率一、总说明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在我省2001年颁发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园林工程及装饰工程费用定额》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费率”,与2012《陕西省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二、费用的项目组成仿古建筑工程费用由工程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工程直接费: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组成。
1.直接费,指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①基本工资;②工资性补贴;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④职工福利费;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⑥参加社会保障保险按规定由职工个人缴纳的费用。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性材料的摊销费用,内容包括: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②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来源地到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③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卸装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④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内容包括:①折旧费;②大修理费;③经常修理费;④中小型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费;⑤人工费;⑥燃料动力费;⑦车船使用税。
2.其他直接费,是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1)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增加费;(2)二次搬运费;(3)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率):①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及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012北京预算定额建筑与装饰工程各章节说明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第一册:建筑工程册说明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陕西省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计价费率说明
陕西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费率一、总说明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在我省2001年颁发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园林工程及装饰工程费用定额》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费率”,与2012《陕西省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二、费用的项目组成仿古建筑工程费用由工程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工程直接费: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组成。
1.直接费,指在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①基本工资;②工资性补贴;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④职工福利费;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⑥参加社会保障保险按规定由职工个人缴纳的费用。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性材料的摊销费用,内容包括: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②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来源地到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③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卸装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④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内容包括:①折旧费;②大修理费;③经常修理费;④中小型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费;⑤人工费;⑥燃料动力费;⑦车船使用税。
2.其他直接费,是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1)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增加费;(2)二次搬运费;(3)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可竞争费率):①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及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陕西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陕西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陕西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陕西省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预算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的仿古建筑工程,不适用于修缮、改建和程,其做法以“明清官式作法”为主,设计、建造的仿古建筑工程、我省地方传统作法建造的仿古建筑工程及其他建分;定额是仿古建筑工程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单价:42元/工日。
额所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材料均为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算定额中的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均按预算定额取定的强度等级计算,使用时可按预算定额附录中列出的级砼和砂浆配合比单价进行调整。
算定额中给出规格料(门窗用)、原木、锯材等木材价格,供不同子目使用。
木材价不含烘干费用,若实际发生时,费用列入结算。
材的出材率及价格换算系数(系数中已含加工费)如下:×锯材方量原木方量=2×规格料方量材价格=×原木价格规格料价格=2×原木价格算定额中的石灰是按现场消解生石灰考虑的,若使用袋装熟石灰时,熟石灰的量按定额中生石灰消耗量增加30%的量格按“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或双方确认的市场价列入。
额是以在自然地坪上建造为准编制的。
如在月台、高台、城台上建造,且构配件、材料必须由自然地坪倒运到高台用部位时,按下列规定计取高台、超高增加费:高在米以上的台上建筑,人工费增加7%;高在6米以上的台上建筑,人工费增加 %;台、高台、城台本身及其附属工程项目不得计取高台增加费;、楼、阁等建筑高度超过20米以上者,垂直高度增加费按下列情况计算:月台、城台或月台、城台高度不超过米,从地坪至最高一层檐头高度超过20米,其超高费按超过部分项目人工费乘台、城台高度超过米的仿古建筑,由月台或城台上平至最高一层檐头,其高度超过20米的,其超过部分项目人工费增加规定的城台、月台增加系数。
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
2012北京定额解释说明总说明一、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七部分二十四册,包括: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共一册;02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仿古建筑工程共一册;03 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共十二册;04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市政管道工程共两册;05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庭园工程,绿化工程共两册;06 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构筑物工程共一册;0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土建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工程,供电工程,智能与控制、机电工程共五册。
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材料预算价格》、《北京市建设工程和房屋修缮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事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以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现行的标准图、通用图等为依据编制。
三、本定额是根据目前本市施工企业的装备设备水平、成熟的施工工艺、合理的施工工艺、合理的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的差异而对定额子目进行调整或换算。
四、本定额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园林绿化、轨道交通工程的新建、扩建;复建仿古工程;建筑整体更新改造;市政改建以及行道新辟栽植和旧园林栽植改造等工程。
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临时性工程、山区工程、道路及园林养护工程等。
五、本定额作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招标、国有投资工程编制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统一本市建设工程预(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名称及计量单位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是经济纠纷调解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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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说明一、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包括砖作工程,石作工程,琉璃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木作工程,屋面工程,地面工程,抹灰工程,油饰彩画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一章。
二、本定额适用于各类仿古建筑工程、旧址复建及易地复建的仿古建筑工程以及在新建小区和原有园林中新建、扩建的仿古建筑景点。
三、有关檐高、层高的规定:(一)檐高:无台基的从自然地坪(有台基的从台基上表面)至檐下梁头下皮计算。
(二)层高:首层从±0.00至首层顶部结构顶面的高度计算;其余各层的层高均以上下结构层顶面标高之差计算。
四、工程成品保护费已包括在定额相应项目中,不得另行计算。
五、本定额的机械费是指大型机械使用费。
六、仿古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土建、装饰的项目,应执行第一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子目。
七、定额中注明的材料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八、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一)单层建筑不论其出檐层数及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中:1.有台明的按台明外边线内包水平面积计算:2.无台明的:(1)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其中围护结构外有檐廊柱者,按檐廊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围护结构的外边线未及构架柱外边线者,按构架柱外边线计算。
(2)无围护结构的,按构架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
(二)多层建筑不论出檐层数如何,均按楼层(楼板分层或自然结构层)的分层水平面积总和计算其建筑面积。
其中:1.首层建筑面积按上述单层建筑的规定计算;2.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面积,按上述单层建筑无台明的规定计算;(三)单层建筑或多层建筑楼层内,带有固定楼梯的局部楼层或内回廊者,按其局部楼层或回廊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多层建筑的构架柱外带有围护装修或围护栏杆的挑台建筑面积,按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边线之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五)坡地建筑、临水建筑或跨越建筑的首层构架柱外带有围栏的挑台建筑面积,按首层构架柱外边线至挑台外边线之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一)单层或多层建筑中的无柱门罩、窗罩、雨篷、挑檐、无围护结构的挑台、台阶等。
(二)无台明建筑呈多层建筑的突出墙面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的部分,如墀头、墙垛和其他外檐装饰等。
(三)牌楼、影壁、花架、月台、院墙及随墙门等。
第一章砖作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本章包括:砌砖墙,贴砌砖,砖檐,墙帽,砖旋(拱)、门窗套,须弥座,影壁、看面墙、廊心墙,小构件及零星砌体等8节共143个子目。
(二)本章各节均为砌筑、安装的综合子目,其中墙身砌筑已综合了拱形墙,云墙等因素。
砌筑砂浆已分别综合在不同砌筑中,不得因局部提高等级而另行计算。
(三)干摆、丝缝、淌白墙,衬里墙及其他墙身砌筑,均已包括除车棚券、砖拱券以外的各种券体,并包括透风砖雕刻、各种砖件的砍磨用工及材料砍磨损耗,不得另行计算。
(四)遇有沟渠、驳岸砌砖时,均执行烧结标准砖内墙、挡土墙子目,其砖砌基础部分,应并人沟渠、驳岸体积内计算。
(五)冰盘檐、梢子、挂檐(落)、方砖心、博风头等,均以不带雕饰的一般做法为准。
如设计要求做雕饰时,其雕饰费用,另行计算。
(六)各种砖博风定额均含博头及其所需附件。
(七)各种砖檐、墙帽均含本身内衬充填的所需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八)各种墙帽,定额是按双面编制的,若只作单面,按相应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65。
(九)影壁、看面墙、廊心墙中的花心、角花砖件按厂家制品。
(十)定额中选用的古建砖件规格见附表一。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干摆、丝缝、淌白墙面,贴砌各种面砖、花墙、均按图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其中摆砌花饰以一砖(瓦)厚度为准,并综合了转角处的工料因素,计算面积时不扣除空花所占的面积。
(二)烧结标准、毛石砌筑的各种墙、柱、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中砖檐、墙帽另行按相应子目执行,不得并人墙(柱)内计算。
空花墙不扣除空洞部分体积。
砖基础不分厚度和深度,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大放脚丁字搭接重叠部分及管道(沟)穿墙洞孔所占体积,暖气沟挑砖亦不增加。
砖基础的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计算;高度按室内设计地面(±0.00)以下至砖基础大放脚下表面的高度计算。
烧结标准砖的墙体厚度按附表二、附表三计算。
(三)砖、石墙面勾缝按图示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但洞口侧面也不增加;墙帽、檐子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四)各种檐按单面长度计算。
(五)各种墙帽按长度计算。
(六)车棚券、砖拱券的砌筑,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七)干摆门窗套,按其中心线长度,分规格以长度计算。
(八)须弥座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均含上下枋、上下枭、上下混、炉口、束腰、圭角及盖板等全部线条。
(九)细做影壁、廊心、槛墙,其中方砖心按面积计算;不扣除花心、角花所占的面积。
柱、枋子、上、下槛,立八字均按其中线长度以长度计算;小脊子,三岔头分别按数量计算。
(十)摆砌博风、挂落按其中线长度计算;其中摆砌博风包括其下的二层直檐。
(十一)摆砌梢子、盘头、砖斗拱安装分别按数量计算。
(十二)堵抹椽档(燕窝)按长度计算,不扣除椽子所占长度。
附表一各种粘土砖件规格附表二标准砖墙体厚度表附表三等高、不等高砖墙大放脚折加高度表第二章石作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本章包括:台基及台阶,望柱、栏板,墙身石活及门窗石、槛石,石作配件,石屋面等5节共46个子目。
(二)本定额以使用青白石为准,综合了制作和安装的全部工序和用料。
如使用花岗岩坚硬石料时,其人工费乘以系数1.35,其他不变;使用汉白玉及砖碴石时,均执行本定额。
(三)定额中石料的耗用量已包括了综合加荒尺寸和损耗。
(四)不带雕饰的石活制作、安装,均包括剁斧、砸花锤、打道等内容,若与设计要求不同时,不得调整。
(五)柱顶石安装已综合了普通和异型;阶条石安装已综合了掏柱顶卡口的用工。
(六)角柱和埋头的制作、安装,不分规格形状,均执行本定额。
(七)方形门鼓石(幞头鼓)以正面做浅浮雕为准;圆形门鼓石为滚墩石以大鼓做转角莲为准。
若与设计要求不同时,不得调整。
(八)栏板、望柱等各成品石活安装项目,不分使用部位,均按本定额执行。
(九)遇有河底海墁项目时,应执行甬路、海墁地面相应子目。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须弥座台基、石窗芯按垂直投影面积以面积计算。
(二)垂带台阶、如意台阶、礓磋,均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柱顶石打透眼,以数量计算。
(四)月洞元宝石、门枕石、门鼓石、锁口石、沟门、沟漏,分规格以数量计算。
(五)石箅子、甬路、海墁地面(含可底海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沟嘴子、牙子石,均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七)寻仗栏板、罗汉板,分别按其设计底边长度乘以平均高度,以面积计算。
(八)抱鼓石按其设计底边长度乘以平均高度,以面积计算。
(九)望柱分规格以数量计算。
(十)石板瓦屋面按屋面图示形状按面积计算。
(十一)其他项目台基等,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图纸尺寸标注不全者,按本章附表“石作工程量计算参考表”执行。
其中:阶条石计算体积时,不扣除柱顶石卡口所占的体积;券石、券脸石,均按最大矩形的体积;夹杆石、镶杆石,按截面积乘高(不扣除柱子所占体积)计算体积,独立须弥座按其顶面面积乘以图示高度计算体积。
(十二)柱顶石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图纸尺寸标注不全者,按本章附表“石作工程量计算参考表”执行。
其中:异型柱顶石,按最大矩形体积计算。
附表石作工程量计算参考表第三章琉璃砖砌体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本章包括:琉璃墙身,琉璃博风、挂落、滴珠板,琉璃须弥座、梁枋、垫板、柱子、斗拱等配件等3节共47个子目。
(二)本章各节均为砌筑、安装的综合子目,其中琉璃墙身砌筑已综合了拱形墙,云墙等因素。
砌筑砂浆已分别综合在不同砌筑中,不得因局部提高等级而另行计算。
(三)各种琉璃砖檐及琉璃墙帽均含本身内衬充填的所需工料,不得另行计算。
(四)琉璃墙帽,定额是按双面编制的,若只作单面,按相应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65。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平砌琉璃砖、陡砌琉璃砖、贴砌琉璃面砖、拼砌花心、琉璃花墙、均按图示面积以面积计算。
其中玻璃花墙,综合了转角处的工料因素,计算面积时不扣除空花所占的面积。
砖檐、墙帽另行按相应子目执行,不得并人墙(柱)内计算。
(二)摆砌琉璃檐子按单面长度计算。
(三)琉璃博风摆砌包括博风头,但不包括其下的托山混,琉璃博风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玻璃托山混按长度计算。
(四)摆砌琉璃梢子按数量计算。
(五)摆砌琉璃帽按长度计算。
(六)琉璃须弥座按垂直投影面积以面积计算,均含上下枋、上下枭、上下混、炉口、束腰、圭角及盖板等全部线条。
(七)琉璃挂落、琉璃滴珠板、梁枋、垫板、坠山花均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八)琉璃斗拱分踩别、科别及高度以攒计算。
(九)琉璃椽飞、柱子、线砖、均按其中线长度计算:琉璃挑檐桁分不同度按其中线长度计算。
(十)琉璃耳子、雀替、霸王拳、枕头木、宝瓶、角梁、套兽及琉璃马蹄磉、垂头分别按数量计算。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说明(一)本章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现场搅拌混凝土、钢筋等共计14节41个子目。
(二)现浇混凝土基础以室内设计地面±0.00以下为基础,±0.00以上为墙身。
(三)本章现、预制混凝土是按常用的普通混凝土强度等级设置,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同时允许换算。
(四)毛石混凝土项目中,毛石的含量与设计要求不同时,不得换算。
(五)预制混凝土构件定额子目中包括制作、安装、接头灌缝、支撑、座浆及构件运输。
(六)预拌混凝土的场外运输费包括在材料价格中。
(七)现浇混凝土柱综合了底部灌注砂浆的用量,执行中不得调整。
(八)采用套筒接头或锥螺纹接头连接方式的单独计算接头费用,不再计算搭接用量。
(九)钢筋屋面、不分平面、坡面、孤面及其他屋面形状,均执行同一定额。
(十)每立方米钢筋混凝土中钢筋含量参见附表一。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混凝土:混凝土的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螺栓及板中≤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1.基础垫层不分形式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局部厚度不同时,其增厚部分按图示体积计算,并入垫层工程量中。
2.带形混凝土基础:外墙按基础中心线,内墙按基础净长线乘以基础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3.柱按图示断面面积乘以柱高以体积计算。
柱高从柱基(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顶(或楼板)上表面。
4.附于柱身的牛腿并人柱体积内计算。
5.构造柱按图示断面面乘以设计高度以体积计算。
与墙体嵌接马牙蹉的部分并入构造柱体积,其高度自柱基(或地梁)上表面算至柱顶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