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及应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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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信用评估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建设对于金融、电子商务、租房、就业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国外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相对完善,各国在信用评估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做法。

本文将就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进行探讨。

一、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概述1. 美国美国一直以来都是信用评估体系发达的国家,其信用评估机构主要有三大征信机构,分别是Experian、Equifax和TransUnion。

这三大征信机构收集个人的信用信息,包括贷款、信用卡、房贷等信用记录,利用这些信息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信用评估服务。

美国的个人信用评估还包括FICO信用评分系统,通过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综合评分,帮助金融机构和企业判断申请人的信用状况。

2. 欧洲欧洲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在各国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都比较完善。

比较著名的是德国的Schufa和英国的Experian。

欧洲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还包括了消费者信用报告,消费者可以通过查询信用报告来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并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信息。

3. 亚洲在亚洲,日本和韩国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也比较先进。

特别是韩国,其信用评分系统非常成熟,不仅涵盖了金融信用,还包括了消费信用和生活信用等方面。

韩国的信用评估在贷款、就业、租房等方面都有着广泛应用。

1. 建立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平台在国外,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比较规范和统一,这有利于提高个人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我国应当建立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平台,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减少信息孤岛现象,避免信息的重复采集和传递。

应采取措施规范各类征信机构的行为,提高信息征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2. 加强个人信用信息的保护在国外,个人信用信息的保护得到了很好的实践,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比较健全。

我国也应当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个人信用信息的保护范围和原则,规范信息的获取、使用和披露行为,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全球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逐渐成为各国重要的金融和社会管理工具。

在国外,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这些体系包括了个人信用报告、信用评分、信用监管等多方面内容。

这些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对于我国的金融行业、社会管理和消费者的信用建设都具有启示意义。

1. 德国德国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由私人信用评估机构和公共信用评估机构共同构成。

在德国,有多家信用评估机构收集和管理个人信用数据,并将其用于为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提供信用评分和信用报告。

德国政府也设立了信用信息管理部门,进行对信用评估机构的监管和管理。

2. 美国美国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由三大信用评估机构主导,即Experian、TransUnion和Equifax。

这三家公司负责收集、管理和评估美国消费者的信用数据,从而生成个人信用报告和信用评分。

美国的信用评估体系不仅用于金融领域,还在雇佣、租房等领域具有重要作用。

3. 日本日本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由日本信用情报机构(JICC)主导。

JICC收集和管理着日本个人的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提供信用评估服务。

与此JICC也致力于信用风险预警和预防,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二、对我国的启示1. 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估机构在我国,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相对分散,各大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的信用评分系统,且信息孤岛现象严重。

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估机构,负责收集、管理和评估个人信用数据,从而提供客观、公正的信用评分服务。

2. 加强个人信用信息保护个人信用信息保护是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基础。

在国外,各大信用评估机构都有专门的部门负责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保护。

在我国,也需要建立起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保护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传输,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促进信用评估信息共享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得益于金融机构、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信用信息共享。

个人征信体系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

个人征信体系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

个人征信体系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个人征信体系是国家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对个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和记录,为金融机构提供决策参考,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国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经验也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借鉴。

本文将从国际经验出发,探讨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现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国际个人征信体系发展现状国际上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经验主要包括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等国家。

这些国家的个人征信体系发展比较成熟,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能够有效地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和风险评估的支持。

在美国,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历史比较悠久,信用报告机构如Equifax、Experian、TransUnion等在美国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能够提供详尽的个人信用报告和信用评分服务。

这些信用报告机构建立了庞大的征信数据库,包括个人的信贷记录、还款情况、欠款情况等多方面信息。

美国的个人征信体系,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全面的信用信息支持,有效降低了信贷风险,促进了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

日本作为发达国家,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也非常成熟。

日本有多家信用报告机构,如日本信用情报株式会社、日本信用信息株式会社等,它们通过收集和整合个人信用数据,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查询和风险评估服务。

日本的个人征信体系在信用信息保护和隐私政策方面也比较完善,能够有效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确保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国际经验对我国的启示国际上个人征信体系的发展经验为我国的征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我国应加强对征信体系的监管和规范,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征信机构的运营标准和行为规范,确保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我国应积极推进征信数据的共享和整合,在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前提下,促进多方面数据的共享和利用,提高征信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为金融机构提供更为精准的信用查询和风险评估服务。

我国应加强对信用报告机构的监管和评估,鼓励市场竞争,提高信用报告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征信市场的健康发展。

国外个人信用信息征集行为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个人信用信息征集行为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行 为 , 当前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现 实 意 义 。 在

不得用 于信贷决策 , 公平 信贷机会法》 如《 禁止放贷机 构因借
款人 的性别 或婚姻 而拒绝发放贷款 。阿根 廷规定 , 为法定 公 共安全 的 目的或出于统计和科学研究 的需 要 , 在不透露个 人 身份识 别信息 的情 况下 , 以采 集 、 可 分析个 人敏感 信 息。智
家对不同类型的征信机构信用信息征集 的规定也有所 不 同, 但 总体 而言 , 国在信用信息征集行 为的框架设计 中基本是 各

公司、 信用卡发行公 司和商业 零售机 构 等。在 “ 政府 和 中央 银行 为主导” 的欧洲模式 中 , 国信用信息来源较 窄 , 各 各商业 银行 提供信息是一种强制行为 , 且对 贷款信息都 设有征集 并 起点 , 并通 过立 法保 证 信息 的 真实 性。在会 员 制模 式 的 日
面信息 ; 阿根廷 的限制性 更强 , 面信 息只能保 留 5年 , 负 而且
四是寻求征 信体 系惩戒 功能 和促进 功能 的均衡 。征信 体系惩戒功 能的主要 手段是使失信 者的融资 成本增加 , 甚至 不能继续融资 , 而其促进功能则主要体现 在降低融 资约束和 提高信贷水平方 面 , 但是 两者存 在此 消彼 长 的关 系 。因此 , 各国在确定信用信息征集范 围和程序 、 面信息和负 面信息 正
国外个人信用信息征集行为研究及对我 国的启 示
开程度 与共享面上有 着各 自的特 点 。如 在典 型的商 业化模 式 的美 国 , 其信用信 息来源 较 多 , 除了来 自银行 和相 关 的金 融机构 外 , 还来 自信贷协会和其他 各类协会 、 财务公 司 、 租赁
行 比较分析 , 以看 出 , 可 在不同征信体 系建设 模式下 , 同国 不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协同作用研究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协同作用研究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协同作用研究摘要:本文旨在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协同作用。

通过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定义和特点进行分析,探讨了社会信用体系对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案例,分析了社会信用体系在促进市场经济、提升企业竞争力、优化金融服务和构建诚信社会等方面的作用。

研究结果表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具有互相促进的关系,可以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经济发展;协同作用;市场经济;企业竞争力;金融服务;诚信社会1.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渐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

社会信用体系是指通过对个人、组织和机构行为的信用评价和记录,形成的反映社会信用状况的综合性体系。

它涉及到政府、企业、个人等各个层面的信用行为,为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提供了可靠的参考和保障。

2.社会信用体系的定义与特点社会信用体系是指通过对个人、组织和机构行为的信用评价和记录,形成的反映社会信用状况的综合性体系。

它是社会经济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机制,旨在通过信用评价和信用记录的方式,激励主体诚实守信的行为,惩戒不诚信行为,建立信用约束机制,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信用体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综合性社会信用体系不仅仅是对个人信用或企业信用的评价,而是对整个社会各个层面的信用行为进行评估和记录。

它涵盖了政府、企业、个人等不同主体的信用状况,形成了一个全面反映社会信用状态的综合性体系。

(2)公正性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在公正、客观和可验证的原则之上。

信用评价和记录应当基于真实、可靠的数据和信息,遵循公平的评判标准和程序,确保对各方的信用状况进行公正的评估和记录。

(3)动态性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动态的体系,不断更新和调整。

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主体行为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和完善。

新的信用行为会被纳入评估和记录范围,旧的信用行为会随时间逐渐消失或调整。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信息化的加速进程,信用评估体系对于个人和企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在国外,各个国家都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为个人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的金融服务和社会资源分配。

与此国外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也给我们提供了不少的启示,对我国信用评估制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从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和特点以及对我国的启示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发展和特点在国外,个人信用评估体系的建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

在20世纪初期,随着金融体系的逐渐完善和信用制度的建立,各个国家开始建立起了相对独立的信用评估体系。

如美国的信用评分系统FICO评分模型、德国的信用信息分析公司(SCHUFA)等。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金融产业的不断发展,个人信用评估体系越来越趋于规范化和标准化。

(1)综合评估个人信用信息。

国外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不仅包括个人的信用记录和财务状况,还会综合考量个人的社交关系、消费行为、就业稳定性等因素,形成一个综合评估体系。

(2)建立多元化的信用评估模型。

国外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不仅包括传统的信用评分模型,还涵盖了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信用评估模型,为个人提供更加客观、准确的信用评估服务。

(3)强化个人信用信息保护。

国外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注重个人隐私的保护,通过立法和监管等手段,严格规范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1. 加强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在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分散存储在各个金融机构和征信机构中,缺乏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这就造成了信用信息共享不畅、重复征集和不完整等问题。

国外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强调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建立了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为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提供了更加全面和准确的信用信息。

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强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建立起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个人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2. 完善多元化的信用评估模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风险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单一的信用评分模型难以全面评估个人的信用风险。

欧洲征信模式与监管纵览

欧洲征信模式与监管纵览

欧洲征信模式与监管纵览经过长期的市场经济发展,由于欧美各国历史、文化和经济背景的不同,欧洲各国也形成了不同的社会信用体系。

与美国单一的市场主导方式不同,欧洲拥有目前世界上公认的三种征信体系:混合型、市场主导型和政府主导型。

结合不同国家的发展情况,每种征信体系都配有不同的监管法律和机构。

一、市场主导型代表国家:英国与美国相同,英国的征信机构都是由私人组建和拥有。

Experian、Equifax和Callcredit是英国主要的3家个人征信公司。

在英国,消费者可以通过付费的方式查询自己的信用分数。

1 监管法律鉴于市场主导的特征,英国征信监管的法律主要侧重于如何规范征信机构取得和使用个人数据,在此基础上,给予征信机构足够的发展空间。

目前,英国征信行业相关的监管法律主要有《消费信贷法》(The Consumer Credit Act 1974)和《数据保护法》(Data Protection Act)。

《消费信贷法》于1974年颁布,由12章构成,是英国最重要的信贷消费立法。

该法案经过多次修订,替代了小额贷款、典当贷款和租赁信贷等领域的多部立法规定,完成了对信贷消费立法的统一。

《消费信贷法》是欧洲消费信贷法的典范,涵盖了包括信用销售、信用卡、分期购买、租赁和担保交易等所有基本的消费信贷领域。

1984年,英国颁布了第一部《数据保护法》,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做出了相对全面和完整的规定。

1998年,英国根据欧盟的《数据保护指令》调整并修改了该法律,颁布了新的《数据保护法》(1998)。

这两部法律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对英国的征信行业做出了监管:——征信市场门槛根据《消费信贷法》的要求,从事消费者信贷、租借和其它相关业务的机构必须持有牌照。

与其他国家相比,英国信用活动市场的准入门槛较为宽松。

该法案对于申请者的资本没有设立硬性的要求,但是对于申请者设定了“适合性”的标准。

按照《消费信贷法》的规定,监管机构需要对申请者的以下信息进行相关确认,包括:其是否涉及任何欺诈和暴力等犯罪行为;是否有可能导致对于不同性别、种族和国籍的歧视行为;是否违反过《消费信贷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任何条款等。

2.自然人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掣肘因素及对策建议

2.自然人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掣肘因素及对策建议

2.自然人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掣肘因素及对策建议古人云:“诚者,圣人之本”,表明诚信是个体的立身之本,正所谓“人无信不立”。

个人信用兼有道德属性和经济属性,道德属性的表现形式是人的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等诸如此类的伦理规范,而经济属性则表现为个人信用演变成一种资源的配置方式,凭借良好的个人信用可以实现消费、销售,融资等经济活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个人消费信贷。

个人信用的道德属性与经济属性相辅相成、相互支撑相互影响。

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社会的细胞,诚信环境的形成,和谐社会的构建,归根到底还需要从每个人的诚信抓起。

一个和谐的社会首先应该有一个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因此,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

本文将在介绍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及应用情况的基础上,分析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制约因素,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及应用情况(一)国外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及应用情况在美国,每个合法的公民和居民都会被国家社会安全管理局吩配一个社会安全号,通过此安全号可以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例如,纳税情况、社会医疗保障情况、有无犯罪记录、信用卡使用情况等。

如果一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那么其在求职、申请信用卡、买保险、申请抵押贷款等方面,就会被拒绝门外。

每人的社会安全号是唯一、固定、终身使用的,这一点与我国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是类似的。

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信用数据的加工整理、个人信用产品的开发和管理,都是由叫信用局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的。

目前,全美约有1000多家信用局,其中最大的三家信用局是FquifaxExperian和Trans Union。

这三家信用局都拥有覆盖全国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有关资料显示,需求量最大的信用产品是个人信用报告。

在德国,每个人也拥有伴随一生的社会安全号。

通过这个社会安全号可以查询个人信用记录。

如果有不良信用记录,那么在求职等诸多方面遇到麻烦。

例如,在德国,公共交通工具很少有固定的售票员,却几乎不会发生逃票的现象,因为,逃票属于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范围。

个人诚信积分制度

个人诚信积分制度

个人诚信积分制度1. 介绍个人诚信积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个人诚信积分制度是一种通过对个人行为进行评估和记录,建立起的一种综合评价体系。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诚信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和提高公众对于市场经济的信任度,建立一个科学、公正、高效的个人诚信积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2. 了解个人诚信积分制度的运行机制2.1 信息收集与评估在一个完善的个人诚信积分制度中,信息收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与评估个体行为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司法判决记录、金融征信记录、消费者投诉记录等。

同时,还可以通过建立相关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来实现对于信息收集与整合。

2.2 积分计算与等级划定根据不同行为对于社会影响程度不同以及不同领域之间权重差异等因素,对个人的行为进行积分计算。

积分计算可以采用加分和减分的方式,对于积极行为进行加分,对于不诚信行为进行减分。

根据个人诚信积分的不同得分区间,可以划定不同的等级。

等级划定可以根据得分百分比或者具体得分数值来确定。

2.3 诚信奖惩与激励机制个人诚信积分制度应该具备奖惩和激励机制,以达到促进个体行为向良好方向发展的目的。

对于高诚信得到高奖励、低诚信者受到相应处罚是一个重要原则。

奖惩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例如对于高等级个体给予荣誉称号、享受特殊待遇或者给予经济奖励;对于低等级个体则限制其参与一些特定活动或者减少其权益。

3. 评价个人诚信积分制度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3.1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建立一个公正、公平、透明的评价机制来评估和记录每一个人的行为表现,可以使社会资源更加合理地配置给那些具备良好诚信的个体。

这将有效减少不诚信行为的发生,提高社会整体的公平正义水平。

3.2 维护社会秩序个人诚信积分制度可以有效地约束个人行为,减少不诚信行为的发生。

通过对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惩罚,可以提高整个社会对于法律法规的遵守度和遵循度。

外国个人信用体系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外国个人信用体系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广西金融研究 ) o6 第 5 2o 年 期
则 , 格 制 定相 关 保 护措 施 : 严 只有 借款 人 本 人 与 以提 供 贷 款 审查 为 目的 的授权 授 信 机构 才 能 查 看相 关 信 用 信息 , 由此 , 人 隐私权 得 到很好 的保护 。 个
4 信息 提供 的全 面性 、
目前 , 达 国家 个 人信 用体 系构 建有 三 种模 式 : 发

是 以政 府 与 中 央银 行 建 立 的 消费 信 贷 登 记 模 式 ,
信息登记程序及规则 , 保证个人信用体系的正常运作。 2公 共征 信 系统 与私 营征信 局 的协 作 、 欧洲国家也存在私营征信局 , 体现为商业银行 、 财务 公 司 、 信用 卡 公 司 、 零售 商 等 通 过 自发 构 建或 通
模 式 有 所 启示 。
关键 词 : 个人 信用体系 ; 模式 ; 启示 中图分类 号 :8 0 F 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 :0 2 6 5 ( 0 6) 5 0 6 — 3 10 — 4 2 20 0 — 0 6 0


发达 国家个人信 用体 系模 式评 介
令 实 现 商业 银 行 、 险 公 司 、 务 公 司 、 用 卡 公 司 保 财 信 等 金 融机 构 的信 息交 换 ,负责 制 定 统一 的个 人 公共
般 由政 府 机构 或 中 央银行 建 立 ,政 府 依靠 行 政命
收 稿 日期 :20 — 2 0 06 0— 6
作者简介 :洪
涛 (95 , , 17一)男 乌鲁木齐人 , 新疆财经学院金融系 2 0 0 3级金融学硕士研究生 , 研究 方向为金融业 务创新 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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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的概况及特征

德国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的概况及特征

2020中国发展观察世界德国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的概况及特征文 娉 王天宇长期以来,德国坚持金融混业经营制度,发挥全能银行作用,合理分配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

尤其是在全球经济金融危机之后,为了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构建较为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

本文希望通过德国金融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过程和主要特征的总结和分析,为深化我国金融改革提供参考。

德国金融体系及其主要特征(一)金融混业经营的产生和发展二战后,作为战败国的德国金融系统用15年时间完成重建,推进德国经济较快恢复。

十多年前,在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下,欧盟国家经济遭受重大冲击,德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再次得到检验。

2010年后德国经济强势反弹,GDP增速达到3.6%,创下自1992年两德统一以来最快经济增速,成为此轮金融危机中第一个实现经济复苏的欧盟国家。

德国金融体系多次经受住考验,很大程度得益于较为成熟的金融混业经营模式。

金融混业经营是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融合为一体进行多元化的经营方式。

德国金融混业经营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50年代,在工业化的大背景下,大量钢铁、煤炭、机械企业迅速扩张,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

以全能银行为载体的金融混业发展模式应运而生,银行在提供企业贷款的同时,也开始逐步参与到企业自身的融资行为中,例如:帮助企业发债、发股甚至直接对其进行投资。

由此,德国开启金融混业经营时代。

(二)德国银行体系及其主要分类德国属于典型的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

2019年,德国拥有1578家商业银行(见图1),包括1529家全能银行和49家专业银行。

银行业总资产达到8.2万亿欧元,占德国金融业总资产比重达到60%。

全能银行是金融混业经营制度的重要载体,全能银行以商业银行为主要法人主体,从事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等几乎所有类型金融业务以及工商企业直接投资业务,形成“单一法人、多块牌照、多种业务”的体系框架。

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别,全能银行可以分为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三大类。

德国日本澳大利亚三国征信系统

德国日本澳大利亚三国征信系统

三国征信系统(一)德国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德国征信体系的模式主要以中央银行建立的公共信贷登记系统为主的社会信用体系模式。

以政府牵头为主的信用管理模式。

该公共信贷登记系统由政府出资,建立全国的数据库。

中央银行负责征信,通常只服务于商业银行,有时也包括个别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会员。

其建立初期基本不允许私营的征信机构使用,垄断商业银行较大额度信贷方面的信用信息,进而可能形成行业垄断。

公共信用征信系统的模式优点主要为以下几点:(1)目的性强,能够基本满足商业银行的征信服务需求。

(2)信息安全有保障,特别是能够很好地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

(3)会员用户使用征信服务的价格特别低。

(4)不会形成征信系统的重复建设。

但这个模式同样也有缺点:(1)不对非会员的广大普通企业提供征信服务,远不能满足市场对征信产品的需求。

(2)在征信产品的应用方面不符合市场原则,无法主动纠正错误。

(3)征信产品的种类少,服务质量差。

(4)比较私营的征信系统,公共征信系统的信用信息通常质量差些。

(5)有可能垄断市场,没有竞争意识,通常造成系统和产品的技术水平低。

1、德国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归集数据的途径:在德国,公共征信系统由中央银行负责,主要考虑其监管职能。

公共信用登记系统的信用数据既包括企业贷款信息,也包括消费者借贷信息。

但公共信用机构的信用信息来源相对较窄,例如,它不包括来自法院、公共租赁公司、资产登记系统和税务机关等其他非金融机构的信息。

在德国,公共信用征集系统通过法律或决议的形式,强制性要求所监管的所有金融机构必须参加公共信用登记系统。

这种强制性的征信方式,使公共登记系统几乎能覆盖一国的全部金融机构。

银行需要依法向信用信息局提供相关的信用信息2、德国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使用数据的领域:德国对公共信用登记系统的数据使用都有较严格的限制。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其数据的提供和使用实行对等原则,即只有为该机构提供信用信息数据的机构才能获取数据信息。

外国个人征信业务报告

外国个人征信业务报告

意大利、瑞士信用登记业务考察报告为了进一步了解国外个人信用登记业务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我国个人信用登记系统建设方案提供更广泛的参考依据。

统计司组团于2002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对意大利和瑞士两个国家进行了考察。

一、意大利信用登记业务情况介绍在信用登记业务方面,意大利是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国家。

既有政府部门运作的登记系统,也有私人性质的信用局。

我们在意大利考察了两个最具代表性的机构:CRIF集团公司和中央信用登记系统。

现将各机构的情况汇报如下:(一)CRIF集团公司1、公司概况CRIF是一家总部设在意大利波洛尼亚的跨国集团公司,1989年成立,现已有9家公司,业务遍及10个国家,目前拥有500名员工,2000年的营业收入为3500万欧元。

公司性质:个人与银行共同所有公司业务范围:(1)信用局,收集个人和中小企业的银行信用信息,提供查询服务。

目前公司拥有存储量为6千万条信息的数据库。

(2)决策支持,为客户开发决策支持系统。

(3)风险评估,开发通用或专用的风险评估技术或系统。

(4)市场开发战略,为客户提供市场开发技术或系统。

公司的服务对象:银行、金融公司、保险公司、电信公司、公用事业单位。

2、EURISK -信用保护局EURISK,即信用保护局,是CRIF的基本业务。

成立于1989年,系统由原Experian 专家设计,是意大利最大的信用局,占意大利80%的市场份额。

(1)EURISK的主要服务对象(客户)从事信用零售业务的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电信公司以及公用事业单位。

目前EURISK的客户群包括:52家全国性或区域性银行、234家地区性银行、42家金融公司、2家其它公司。

这些客户的业务量占意大利信用零售业务的90%。

(2)EURISK的目的满足客户对个人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需求。

帮助客户控制风险,包括个人贷款、消费信用、信用卡、抵押、租赁、代理、帐户服务等方面的风险。

使信用发放更加公平。

防止过度借贷。

发达国家诚信建设经验对我国学生诚信档案建设的启示.doc

发达国家诚信建设经验对我国学生诚信档案建设的启示.doc

发达国家诚信建设经验对我国学生诚信档案建设的启示诚信是人类的普遍道德要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趋势下越来越多的学校将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列入德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完善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充分发挥其监督与激励功能已成为学校育人的共识。

在十多年的建设与努力下,我国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已初见成效,但其成熟和完善仍需要很长的时间。

国外诚信建设经验可以拓展我们的自我认知视角,更好地认识我国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的利弊得失,构建符合国情与时代特征的学生诚信档案体系。

一、发达国家诚信建设的特点国外的信用制度建立已有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美国、德国、日本等地在全社会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信用制度,并不局限于校园。

每个公民一出生都会具备专属于自己的诚信号码,与工作、学习、生活紧密相连,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其成熟度远高于我国刚起步的诚信档案,因此,借他山之石应是明智之举。

1.信用制度建设与诚信教育紧密结合社会信用制度的不断修正与完善并不是国外信用制度成熟的唯一途径,社会信用制度成熟的国家无一例外都非常重视诚信教育。

实际上,信用制度与诚信教育是相辅相成的,信用制度作为一个外化的规范手段来培育公民诚信的内在品质,而诚信教育有利于公民更好地遵守社会信用制度。

为了保证社会信用制度被普遍遵守且能有效约束民众行为,发达国家几乎都开展了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公民诚信教育。

例如,日本公民在一生的教育中都会包含诚信的内容,学校、家庭、企业等不同的领域也非常重视诚信教育。

每个日本的中小学生都会拿到一本称之为“心的笔记”的道德手册,这几乎是从小在日本人心中播下了一颗诚信的种子。

美国的诚信教育同样坚持从娃娃抓起,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都非常注重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

无论是早期的宗教教育还是现在的通识课程教育,美国的诚信教育并非一门单独的课程仅仅讲授诚信重要性,对学生提出要求即可,而是通过文化、历史、文学、艺术等不同的课程给学生以熏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道德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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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及应用情况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德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及应用情况德国主要由政府出资,建立全国数据库,并组成全国性的调查网络,形成以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主体的社会信用管理模式。

征信信息主要供银行内部使用,服务于商业银行防范贷款风险和央行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决策。

一、个人信用体系
在德国个人的消费信贷已占银行贷款总额的30%以上,更有50%的德国人贷款买车、买房,使用信用卡更是"家常便饭"。

而这些都是离不开德国已经普遍建立的个人信用制度:个人可以通过信用方式获得支付能力而进行消费、投资和经营。

1.德国的社会安全号
个人信用可以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数据、事实和行为来标明,良好的个人信用档案可以视作个人的第二张身份证。

个人可以自由流动,却有一个伴随终生的社会安全号,通过这个无法伪造的号码,每个人拥有一份资信公司做出的信用报告,任何银行、公司或业务对象都可以付费查询这份报告。

有过不良的民事记录,甚至刑事记录的,如诈骗、空头支票、欠款不还、破产等,在你要贷款、上保险和求职时,都比清白人麻烦得多,要多掏利息或保险费率。

比如说,你开汽车由于你的原因出了事故,以后保险公司就要提高你的费率。

2.个人信用体系对社会行为的规范
不仅在信贷消费方面人们的行为受到监督,即使在日常生活中这种监督也无处不在。

就拿乘车买票来说,德国所有的市内公共交通车辆内均没有固定的售票员,公勤人员只是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可是在这里你很少发现逃票的现象。

原因很简单,如果逃票被查到,就会写入个人的信用记录,成为终生的污点。

因此,市民非常重视培养自己的信用。

在这样的社会中,不是人们不想耍滑头,而是制度约束人必须诚实。

二、征信机构
在德国,负责收集信用信息的机构被称之为征信机构,德国既有公共征信机构,也有私人部门所有的征信机构(以下称民营征信机构)。

民营征信机构主要是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贸易和邮购公司等主要的信息使用者服务,其采集的信息具有覆盖人群广、总量大,信息来源渠道多、信用记录更全面等特点,因此民营征信机构的服务范围更广泛,目前在德国居于其国内市场主导地位的也都是进行商业化运作的民营征信机构。

三、征信机构的主要市场
征信机构最有价值的资源是其掌握的信息,并且其信息的覆盖人群越广、信息越全面、其信用价值也就越高。

由于征信机构的信息提供者通常也是其主要的信息使用者,因此,征信机构在建立和运营过程中一般都和金融机构等主要的信息提供者自己有密切的联系。

比如德国的"信贷信用保护协会",德国的各金融机构均是该协会的成员,所有银行用户的个人信用资料全都进入该协会的资料库,一旦客户出现信用问题,如恶意透支信用卡或不及时还款,都会被记入资料库。

而有过不良信贷信用记录的客户在今后的生活中会碰到很多困难,如申请贷款时会被拒绝或者抬高利率,要想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一些大件商品时也会被商家拒绝。

征信机构与主要的信息提供者的关系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征信机构由主要的信息提供者投资,征信机构的客户也主要是这些信息提供者。

这类征信机构也被称为互助型征信机构。

比如德国的SCHUFA公司就是由主要的信息提供者建立的。

该公司85.3%的股份被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持有,其余14.7%的股份被贸易/邮购和其他公司持有。

公司的主要客户基本也都是公司的股东。

互助型征信机构的优点是容易得到银行等最重要的信息提供者的支持,在发展的初期面临的障碍较少,缺点是征信机构容易被银行控制,并且很难从不是股东的银行采集信息。

另一类是金融机构等主要的信息提供者与征信机构共同建立一个类似协会或俱乐部性质的组织,该组织的成员共同决定成员间信息共享的方式和类型,任何征信机构若想获得该组织成员的信息,必须首先成为该组织的会员。

征信机构则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存在股权方面的联系,完全由第三方独立拥有。

四、信息的采集和内容
采集信息的内容: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

征信机构采集的信息包括消费者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两方面,基本信息主要用于确认消费者的身份,这方面的信息主要来自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其中最重要的是每个人唯一的社会安全号;信用信息则主要来自金融机构、合作伙伴和私人部门等,比如德国的SC HUFA公司,其95%的数据来自合作伙伴,只有5%的数据来自法院、邮局等公共机构。

征信机构可以免费采集政府部门和法院的相关信息,但在采集邮局的信息时一般要向邮局支付费用。

采集私人部门的信息是否需要付费,一般由征信机构和信息提供者协商确定。

如果信息的提供者同时也是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则征信机构可以免费采集信息,但信息使用者使用信息时需要付费,比如德国的SCHUFA公司和信息使用者就采取这种方式。

五、信息共享的实现方式
互利原则是信息共享的基本原则,即征信机构的信息使用者也应提供相应的信息。

由于征信机构的信息使用者同时也是信息提供者,这使得信息提供者能够并且愿意同征信机构在各个方面积极合作。

比如,征信机构和信息提供者在信息采集方式上的相互支持使得现代信息技术在征信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

目前征信机构和客户间的信息交换主要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以德国SCHUFA公司为例,其与客户的信息交换大概95%是通过在线方式,而只有5%是通过手工方式(电话、传真或信件)。

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不仅方便客户使用、降低了客户的成本,更重要的是信息交换实现自动化,信息采集和利用的效率大大提高。

六、征信机构业务的发展趋势
德国征信市场的发展历史表明,征信行业具有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特征。

其增长点主要在两个方面。

一是随着征信机构采集信息的不断增多,其数据库中的内容日趋完善,为银行等主要信息使用者提供的信用报告在稳定增长。

比如德国的SCHUFA公司1997年开始引入评分服务(ScoringService),按照不同客户的要求设计不同的评分系统;对消费者的信息进行综合评分,当客户查询消费者的资料时,系统会自动打出该消费者的分数,评分服务不仅使信息使用者能够更方便地使用征信机构的信息,而且提高了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效率。

随着征信市场发展的日趋成熟,依靠信息资源,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业务对征信机构越来越重要,这就需要征信机构的从业人员对主要客户的业务有更深入的了解。

而征信机构采集信息的日渐增多,现代信息技术在征信行业应用的日益深人,增值业务品种的不断开发,客观对征信机构的数据库建设和管理等也提出更高要求。

一些有实力的征信机构在不断开拓国内市场的同时,也在积极拓展国际业务。

开展国际业务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通过在其他国家设立办事机构、成立子公司或同当地机构合资建立新的征信机构的方式直接进入该国市场。

二是同当地的征信机构进行业务合作,推动、实现不同国家征信机构间的信息交换。

三是为新建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技术解决方案。

由于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和新建立的征信机构在数据库建立和管理,如何开发增值产品以满足银行等主要客户的需要等方面缺乏足够的经验,发达国家一些有实力的征信机构也开始向其他国家的征信机构提供技术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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