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五年一贯制教育的文件
教育部 五年一贯制定义
教育部五年一贯制定义
教育部五年一贯制定义是指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实施一贯的、连续的教育体系。
这个教育体系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加稳定、连贯和全面的学习路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年一贯制的核心理念是将小学、初中和高中的教育环节贯通起来,构建起起点和终点相连的学习链条。
这种教育模式能够帮助学生良好地过渡和适应不同学段的学习,减少教育转型带来的适应困难。
在五年一贯制中,教育部注重培养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学习能力,推动学科知识的有机衔接和渗透。
教学内容和方法都会进行精心设计,以确保学生在学校不同阶段能够平稳过渡,并建立牢固的学习基础。
此外,五年一贯制还鼓励学校和教师开展更多的综合素质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学生将有更多机会参与不同类型的学科和非学科活动,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全面发展自己的个性和才能。
总的来说,教育部五年一贯制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教育需求,构建起完整的学习体系,并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通过这种教育模式,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不同学段的学习,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
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方案与实施
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方案与实施《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方案及其实施》是中国高职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在于加强高职人才培养,完善高职学分制体系,改进高职教育的质量,推动高职教育的理念、机制及体系的现代化改革。
本文从“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方案及其实施”基本内容和实施目标出发,探讨了实施措施、重要作用、存在的问题以及实施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并作出结论。
一、《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方案及其实施》的基本内容“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是指高职学生在获得学士学位前需要完成教育部规定的课程学分要求。
“五年一贯制”是指高职院校将学制分为五年,每年有一定的学分要求,学生完成学分后才能获得学士学位。
1.1 介绍“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历教育方案是根据中国高职教育的发展特点,调整学制、完善学分制,实施模块化教学、标准化考试的高职教育改革的一种方案。
该方案旨在改变传统的高职教育模式,实现高职教育教育理念、体制机制及教学内容的现代化,提升高职教育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水平,为拓宽经济社会发展领域提供有效的人才支持。
1.2述“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的基本原则有三:一是以创新为核心,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二是以质量为根本,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三是以评价为基础,推进综合评价制度的实施。
1.3明“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总体规划“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的总体规划分为两类:其一是按照高职院校设立的学科方向,实施学分制,每学年有一定的学分要求,学生完成学分后才能获得学士学位;其二是按照高职院校设立的各专业方向,实施模块化教学,在就业培养中兼顾职业教育和学科教育,实现职业教育、学科教育及实践能力培养的结合,加强职业教育与技术应用的整合。
二、《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方案及其实施》的实施目标“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的主要实施目标有三: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建立面向就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具备创新能力和就业需求的人才;二是统筹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实施模块化教学,推动高职教育教育理念、机制及体系的现代化改革;三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实施综合评价制度,以质量驱动发展,促进高职教育的质量提升,实现高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教育部 五年一贯制定义 -回复
教育部五年一贯制定义-回复[教育部五年一贯制定义]的主题是教育部对五年一贯制的定义及其实施细节。
下面将逐步回答这个主题。
一、什么是五年一贯制教育?五年一贯制教育是指教育部在国民教育改革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新的教育体制。
它将小学和初中的教育阶段整合在一起,形成一个连续贯通的教育过程。
二、为什么要实行五年一贯制教育?实施五年一贯制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初中阶段存在的问题,提高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传统的小学和初中教育划分存在着课程内容不连贯、学习负担过重等问题,导致学生知识积累不够均衡、学习兴趣下降等情况。
为了优化教育环境,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决定全面实施五年一贯制教育。
三、五年一贯制教育的具体实施细节是什么?1. 教育年限调整传统的小学为六年制,初中为三年制,而五年一贯制教育将小学和初中的教育年限合并成五年。
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延长学习时间,有利于更充分地掌握学科知识和发展综合素质。
2. 课程设置调整五年一贯制教育中,课程设置也发生了一些调整。
教育部提出了科学、人文、艺术等几大领域的核心课程,力求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此外,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还可以设置选修课程,让学生能够有选择地培养自己的特长和兴趣。
3. 教学方法改革五年一贯制教育要求改革教学方法,推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
教师要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培养他们的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教师要注重多元评价,通过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给予他们全面的帮助和指导。
4. 教材统一编写教育部要求对五年一贯制教育的教材进行统一编写。
这样可以确保学生在不同学校、不同地区之间的学习内容和标准一致,避免因教材不同而导致的知识脱节和学习差异。
5. 师资培训五年一贯制教育需要有合格的教师队伍来支持实施。
教育部将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教育理论和实践能力。
同时,教育部还将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教育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四、五年一贯制教育的意义是什么?五年一贯制教育对于学生来说意义重大。
我国课程改革历史回顾
1988年国家教委颁发了《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 (试行草案)》。
1992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并将“教学计划”更名 为“课程计划”。这个课程计划第一次将小学和初级中学的课程统一设计, 并且根据各学校学制的不同情况,将课程计划中的课程表分为“六三制”和 “五四制”两种。在课程表中将全部课程分为两大类:学科类和活动类,课 程表中还留有空间让地方安排课程。
我国课程改革历史回顾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开展了八次课程改革 一、第一次课程改革(1950~1952)
新中国成立初期,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以1941年制定的《六年制中学 各科课程标准草案》为蓝本,进行中学课程修改并实施。
1950年,教育部颁发《中学暂行教学计划》、《中等学校暂行校历》。 1951年8月,政务院颁布改革学制令,重新规定中小学学制,实行小 学五年一贯制,取消初高两级分段,中学修业年限为六年,分初高两级,各 三年。 1952年教育部又颁发《四、二旧制小学暂行教育计划》。 1952年中央核准,公布了《小学暂行规程》、《中学暂行规程》, 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全面规范中小学课程的政府文件,明确了中小学的性质、 任务及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原则或教材等,初步奠定了新 中国中小学课程的框架。
1954年,根据颁布的学制、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及有关规定,人民教 育出版社开始编写新的中小学教材,1956年完成,并于同年秋季发行。
1957年,根据教育部指示,对这套教材内容作了精简。 1953~1958年,教育部每年都要颁发一个新学年的教学计划,根据 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对课程做一些调整,变动最多的是政治和外 语。
我国课程改革历史回顾
新中国小学课程的变化(1949——1965)
小组成员:王喆、张琦、朱佳雯新中国小学课程的变化(1949——1965)一、以俄为师:改造旧教育和学习前苏联阶段(1949--1956)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全国来不及编写统一的教材,而教育的发展又刻不容缓。
根据这种情况,国家不是全盘否定旧中国的教育,而是采取了改革旧课程、继承吸收有用成分的课程改革策略。
“首先开展了革命的政治思想教育,取消了反动课程,进而力求课程内容适合国家建设的需要,并设法精简不必要的课程与教材”。
课程改革的指导方针是,“根据共同纲领,以原有的新教育的良好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的某些有用的经验,特别是要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
”教育具有浓郁的政治色彩,这是由当时国内外环境所决定的。
国际环境:帝国主义国家孤立我国,迫使我们只有采取“一边倒”政策,向苏联学习。
国内环境:教育刚从旧统治者的封建、买办、法西斯梗桔中解放出来,面临着建立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重新编写新的课程内容显得紧迫、仓促,为解燃眉之急,国家就采取了改造旧课程、学习苏联课程再建设新课程的政策。
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了建设新教育的3大方针,“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某些有用的经验,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先进经验。
”新中国对小学课程教学的改造主要是通过对国统区正规小学课程体系的改造来进行的,小学课程改革过程中教学计划频繁变动,教学大纲和教材旧貌换新颜,整个小学课程体系重新建构。
(一)教学计划的改革这段时期教学计划有:1952年3月18日,教育部颁发了建国以来第一份五年一贯制小学的《小学教学计划》。
这份教学计划具体设置了语文、算术、自然、历史、地理、体育、图画、音乐等8门课程,《小学教学计划》的颁布对于这一时期小学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都起了重要作用。
对于尚未改行五年一贯制的“四二制”小学,教育部于1952年2月5日颁发了《“四二”旧制小学暂行教学计划》。
1953年停止推行五年一贯制以后,教育部对1952年颁布的“四二”制教学计划又作了修订,于1953年9月22日颁发《试行小学(四二制)教学计划(草案)》主要变动是:①对课程名称的更改,如:把由过去名为“工作”的美术课程改为“美工”,修订后又改为“图画”,包括绘画、剪贴。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1.25•【字号】苏教职[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教职〔2011〕3号)各市教育局,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教育学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管理,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高[2004]4号)、《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10]9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规范管理促进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教职[2010]2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设置原则第二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是以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施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融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于一体的专科层次职业教育。
第三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应坚持“适应多样化高素质技能人才需求、适合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具有明显优势特色”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应按照《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苏教职〔2008〕6号)要求,规范专业名称,统一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1、新中国成立后的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课标解读
第二,国家经费投入依然不足,且各地 区投入不平衡。
新课程改革需要大量的经费支持,不 论是在新课程资源开发、学校场地建设、 教学硬件设备、师资培训等众多方面都需 要大量的资金,仅仅依靠学校自身解决这 些问题是不实际的,需要国家的大力扶持 和社会各部门的协调。
第三,对农村教育重视不足。 主要表现在对农村教师培训不足、经费支持 不够、课程编制较少考虑农村教育的需求、选择 的实验地区和学校农村比率远远少于城市的等等。
第二次(1953-1957)4年
这四年时间中,国家共颁布了五个 教学计划,其中在1953-1955年颁布的 三个计划中,大幅削减了教学时数, 首次在教学计划中设置劳动技术教育 课。1956年国家正式发行新中国成立 以来的第二套中小学教科书,这套教 材理论性有所加强,特别注意了学生 的动手能力的培养。
二、第八次(2001—至今)
新一轮课程改革 的相关介绍及取得的成就
1.新课程改革有关政策文件 2001-2003年,教育部相继颁发了一系列有 关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国家政策和文件,构建了本 轮课程改革的总体政策框架。
2001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语文等21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
• 第五次 (1977-1985)8年
• “文革”结束,拨乱反正。1978 年颁发《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 划试行草案》,统一规定全日制中小 学学制十年,小学五年,中学五年。 1980年出版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统 编第五套中小学教材。
• 第六次 (1986-1991)5年
• 1986年《 义务教育法》出台。国家 教委公布了义务教育教学计划初稿, 突出了新型教育方针的具体要求,适 当增加了基础学科的教学时数,在教 学计划中给课外活动留出固定的足够 的空间。
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方案与实施
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方案与实施作者:姚长永杨学昆来源:《时代教育·下半月》2013年第11期摘要:在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中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已经较为普遍。
那么,五年一贯制高职实施学分制的情况如何?本文就随机抽取七所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学分制实施方案进行了初步分析,并简要阐述了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以期使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研究,让学分制在五年一贯制高职的教育实践中不断成熟与完善,发挥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五年一贯制高职学分制方案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11.040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高等教育要针对现存的弊端,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的各种试验,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等。
2001年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职业学校要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教育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实际需要,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
北京市教委在2004年工作要点中要求“积极扩大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的改革”,在2006年的工作要点中又进一步要求“全面推行学分制,建立健全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分阶段接受职业教育的弹性学习制度”。
可见实施学分制是职业院校教学管理体制的一大趋势,是尊重学习者个性与差异,培养适应市场和企业多样化创新人才的必然选择,是保障学习者自主学习权利,提高学习质量的要求。
五年一贯制高职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5年正式试点以来历经十余年的发展,至2002年全国有355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举办了五年一贯制高职,在校生达25万余人,到2006年仅江苏一省五年一贯制高职在校生就近40万人。
那么在五年一贯制高职中学分制实施的情况如何?如何更好地在五年一贯制高职中实施学分制?是所有举办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教师共同关注与思考的问题。
中央批转中央教育部党组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教育部党组关于大中小学教育和扫盲运动等问题的报告(一九五二年十月十七日)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市、区党委:兹将中央教育部党组八月二十三日的《六、七月份综合报告》,八月二十日《关于中小学教育行政会议的报告》,八月二十四口《关于接办私立中小学问题的报告》,八月二十五日《关于实施小学五年一贯制问题的报告》转发你们。
[1]中央同意这四个报告有关大中小学和扫盲运动的方针和计划,望各地党委及宣传部仔细研究,指导和监督下级党委和政府文教部门贯彻执行。
从报告中,特别是从初步拟定的教育建设五年计划要点中,可以看到今后党在领导文化教育方面的任务之繁重,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国家开支的教育(不包括文化卫生)经费,将年达三十余万亿元。
这样大的计划,花这样多的钱,如果没有党的严格监督,如果没有一个能够负责实行计划的比较健全的政府文教机构,那将是毫无保证的。
因此各地党委必须重视这个问题,应与抽调经济工作干部同时,把党的宣传部门和政府文教部门加强起来,使宣教部门和经济部门一样能够明了实际情况,制定精确的计划,控制计划的进度和保证计划的完成。
国家的教育建设计划是与国家的经济建设计划密切配合的,如果教育计划不能准确地完成,必将大大影响国家经济建设,而我们现在的宣教机构是很难担负这样重大任务的,所以立即注意加强宣教部门是很重要的。
中央十月十七日(一)中央教育部党组六、七月份的综合报告(一九五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我们在六、七月份的主要工作是:教师思想改造、开展调查研究、进行院系调整,草拟五年计划、推广速成识字法和准备扫盲工作。
除教师思想改造工作另作专题报告外,现将其他各项工作分别报告如下:一、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调查研究工作。
为系统地全面地了解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基本情况和现存主要问题,为拟定五年教育建设计划及进一步进行教育改革做好准备工作,并推动各地切实注意调查研究工作,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的领导作风,我们决定从七至九月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调查研究工作。
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政策的内容分析
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政策的内容分析作者:庞世佳徐涵来源:《职教通讯》2015年第19期摘要:在梳理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政策分析理论的分析框架,对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政策的内容进行分析,归纳了其综合性、继承与发展性、协调性的特征。
针对政策内容目标规范过于宏观、实施主体规范不够清晰、措施规范可操作性不强、缺乏中高职衔接保障措施规范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政策内容的建议,以期对发展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政策有所裨益。
关键词:中高职衔接;政策;内容;分析基金项目:辽宁省重大决策咨询课题“中高职有效衔接课程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GJ13ZD06)作者简介:庞世佳,女,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基本理论、比较职业教育及职业教育政策;徐涵,女,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所长,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基本理论、比较职业教育及职业教育政策。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747(2015)19-0016-05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政策是开展中高职衔接实践的指导性文件。
一方面,可以为中高职衔接实践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能够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人才培养立交桥起到推动作用。
对中高职衔接政策内容进行分析是中高职衔接政策研究的逻辑起点,只有弄清中高职衔接政策的内容,才能厘清“中高职衔接”的内涵,才能全面认识中高职衔接政策的实施、效果及价值。
因此,本文通过对中高职衔接的政策文本进行考察、政策内容及问题进行分析,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中高职衔接政策,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一、我国中高职衔接政策文本及主要内容(一)中高职衔接政策的主要文本关于中高职衔接政策的内容主要是在教育政策文本中进行规范的。
经考察分析,其中主要的政策文本有18个(如表1所示),可分为两类:(1)一般教育政策文本,如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17个政策文本;(2)专门性政策文本,即《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小学课程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小学课程改革改革时间改革情况简介教育部颁发了《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这是新中国第一份教学计划(1950年8月)。
设置了门类齐全的学科课程,政治、语文、数学、自然、生物、化学、物理、历史、地理、外语、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
1952年3月,教育部颁布了《中学教学计划(草案)》,同年10月,颁布了建国以来第一份五年一贯制小学的《小学教学计划》。
这四年时间中,国家共颁布了五个教学计划,其中在1953-1955年颁布的三个计划中,大幅削减了教学时数,首次在教学计划中设置劳动技术教育课。
1956年国家正式发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二套中小学教科书,这套教材理论性有所加强,特别注意了学生的动手能力的培养。
这一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左”倾思想影响萌芽的时期。
1958年“大跃进”引发了“教育大革命”,大量缩短学制,精简课程,增加劳动,注重思想教育,还出现了多种学制的改革试验。
第一次1949-1952第二次1953-1957第三次1957-1965第四次1966-1976“文革”十年,整个教育领域受到重大影响,学校课程与教学经历了一场灾难。
“文革”结束,拨乱反正。
1978年颁发《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统一规定全日制中小学学制十年,小学五年,中学五年。
1980年出版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统编第五套中小学教材。
1986年《义务教育法》出台。
国家教委公布了义务教育教学计划初稿,突出了新型教育方针的具体要求,适当增加了基础学科的教学时数,在教学计划中给课外活动留出固定的足够的空间。
1992年国家教委第一次将以往的“教学计划”改为“课程计划”。
1993年秋,新的计划突出了以德育为首,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第一次将活动与第五次1977-1985第六次1986-1991第七次学科并列为两类课程。
后来又将“课程管理”作为课程计划中的一部分独立出来。
1999年教育部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有专门关于课程管理的规范。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发⽂单位:政务院 发布⽇期:1951-8-10 执⾏⽇期:1951-8-10 我国原有学制(即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有许多缺点,其中最重要的,是⼯⼈、农民的⼲部学校和各种补习学校和训练班,在学校系统中没有应⽤的地位;初等学校修业六年并分为初⾼两级的办法,使⼴⼤的劳动⼈民⼦⼥难于受到完全的初等教育;技术学校没有⼀定的制度,不能适应培养国家建设⼈才的要求。
这些缺点亟须改正。
在⽬前,全国学制的完全统⼀虽然还有⼀些困难,但是确定原有的和新创的各类学校的适当地位,改⾰各种不合理的年限与制度,并使不同程度的学校互相衔接,以利于⼴⼤劳动⼈民⽂化⽔平的提⾼,⼯农⼲部的深造和国家建设事业的促进,却是必要的和可能的。
兹规定我国⽬前时期的学制如下: (⼀)幼⼉教育 实施幼⼉教育的组织为幼⼉园。
幼⼉园收三⾜岁到七⾜岁的幼⼉,使他们的⾝⼼在⼊⼩学前获得健全的发育。
幼⼉园应在有条件的城市中⾸先设⽴,然后逐步推⼴。
(⼆)初等教育 初等教育包括⼉童的初等教育和青年、成⼈的初等教育。
对⼉童实施初等教育的学校为⼩学,应给⼉童以全⾯的基础教育。
对⾃幼失学的青年和成⼈实施初等教育的学校为⼯农速成初等学校、业余初等学校和识字学校(冬学、识字班)。
甲、⼩学: ⼩学的修业年限为五年,实⾏⼀贯制,取消初、⾼两级的分段制。
⼊学年龄以七⾜岁为标准。
毕业后,得经过考试升⼊中学或其他中等学校。
为使不能升学的⼩学毕业⽣得继续受到适当的教育,⼩学得附设各种补习班或专业训练班。
受过这种补习班或训练班教育的学⽣得经过考试插⼊中等学校的适当班次。
⼄、青年和成⼈的初等学校: 1、⼯农速成初等学校,修业年限为⼆年⾄三年,招收⼯农⼲部和其他失学劳动者,施以相当于⼩学程度的教育。
毕业后,得经过考试升⼊⼯农速成中学或其他中等学校。
2、业余初等学校,招收⼯农劳动者和其他青年与成⼈,施以相当于⼩学程度的业余教育;修业年限暂不规定,以学完规定的课程为毕业。
毕业后,得经过考试升⼊业余中学或其他中等学校。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来源:浙江省教育厅日期:2012-03-06浙教职成〔2012〕26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职高专院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高职衔接,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现将《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教育厅二○一二年三月一日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根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现就我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形成合理的教育结构、促进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利于加强中高职衔接,提升职业教育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有利于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职业学校学生多样化成长,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
二、总体目标根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进一步统筹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扩大高职教育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招生规模,到2015年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达到30%左右,高职专升本比例达到10%左右。
同时,加强中高职课程和教学衔接,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基本思路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树立系统培养和终身教育的理念,以建立中高职相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目标,进一步明确中高职办学定位,加强中高职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衔接,优化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努力在中高职教育的各自层面办出特色、提高质量,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要以社会发展需求为依据,以内涵建设为重点,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强化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职业教育整体办学水平。
五年一贯制联合办学协议
五年一贯制联合办学协议为了进一步推进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我国教育水平,促进中外教育资源的融合与共享,我们决定开展五年一贯制联合办学。
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和合作方式,确保联合办学项目的顺利进行。
一、协议签署方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参与签署: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代表中国政府,负责统筹协调联合办学项目的推进和管理工作。
2.国内合作高等学校:作为联合办学项目的主体,承担课程设计、教学管理和学生招生等职责。
3.国外合作高等学校: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学经验,协助国内高校开展联合办学项目。
二、协议内容1.签约目的:本协议的签署旨在通过实施五年一贯制联合办学项目,加强中外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与水平。
2.合作方式:国内高校和国外高校将根据双方的优势与需求,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合作开展五年一贯制联合办学项目。
具体合作方式可以是跨国办学、联合培养、教师交流等形式。
3.课程设置:国内高校和国外高校将共同参与课程的设计与制定。
课程设置应符合中国教育部相关规定,综合国内外教育标准和需求。
同时,国内高校应根据国外高校的教育理念和经验,调整课程设置,提供更加国际化的教育。
4.质量保证:国内高校和国外高校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联合办学项目的质量监控和评估。
学校应定期对项目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教育教学质量。
5.招生与录取:国内高校和国外高校应共同制定招生与录取政策,并合理分配招生名额。
招生要从国内学生中选拔,录取标准应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外语能力。
6.教师培养与交流:国内高校和国外高校应加强教师培训与交流,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国际视野。
双方可以组织教师互访、研讨交流和合作研究等活动,促进教学方法的创新和教育理念的交流。
7.学位与认证:联合办学项目毕业的学生将获得双方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应符合中国教育部相关规定,并获得国外高校的认可。
8.经费管理:联合办学项目的经费来源可以是中外合作高校的共同投入、科研经费、捐助基金等形式。
建国以来基础教育的8次课程改革
建国以来基础教育的8次课程改革建国八次课程改革简述第一次1949-1952教育部颁发了《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这是新中国第一份教学计划(1950年8月)。
设置了门类齐全的学科课程,政治、语文、数学、自然、生物、化学、物理、历史、地理、外语、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
1952年3月,教育部颁布了《中学教学计划(草案)》,同年10月,颁布了建国以来第一份五年一贯制小学的《小学教学计划》。
第二次1953-1957这四年时间中,国家共颁布了五个教学计划,其中在1953-1955年颁布的三个计划中,大幅削减了教学时数,首次在教学计划中设置劳动技术教育课。
1956年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套比较齐全的中学各科教学大纲1956年国家正式发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二套中小学教科书,这套教材理论性有所加强,特别注意了学生的动手能力的培养。
第三次1958-1965这一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左”倾思想影响萌芽的时期。
1958年“大跃进”引发了“教育大革命”,大量缩短学制,精简课程,增加劳动,注重思想教育,还出现了多种学制的改革试验。
(小学五年一贯制,中学五年一贯制,中小学十年贯制,中小学九年一贯制,高中文理分科的初步实验)第四次1966-1976“文革”十年,整个教育领域受到重大影响,学校课程与教学经历了一场灾难。
停吵闹革命全国只有一种教材,就是毛泽东著作和报刊社论。
68年复课之后,搞工农兵教育,严重破坏了学科体系和教材结构。
第五次1977-1985“文革”结束,拨乱反正。
1978年颁发《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统一规定全日制中小学学制十年,小学五年,中学五年。
1980年出版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统编第五套中小学教材。
第六次1986-19911986年《义务教育法》出台。
国家教委公布了义务教育教学计划初稿,突出了新型教育方针的具体要求,适当增加了基础学科的教学时数,在教学计划中给课外活动留出固定的足够的空间。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五年制高职教育管理的意见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五年制高职教育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3.01.10•【字号】浙教职成〔2003〕11号•【施行日期】2003.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五年制高职教育管理的意见浙教职成〔2003〕11号各市教育局,有关高校、中职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形式。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五年制高职便于统筹安排教学计划,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为培养学生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创造了良好条件,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也较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生产第一线岗位对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需要,适应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认可和欢迎。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我省五年制高职也出现了较快的发展势头。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省五年制高职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五年制高职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教职成〔2002〕2号)精神,本着“适度发展、规范管理、办出特色、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现就规范五年制高职教育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刻领会五年制高职的内涵,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五年制高职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年制教学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为了适应经济建设和生产一线岗位(群)对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需要和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需要。
我省的五年制高职的办学形式主要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2”高职。
五年制高职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学生应具备必要的基本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扎实的基本技能、综合职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所学专业为国家已颁布《职业技能标准》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学生毕业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大部分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五年一贯制”模式下中高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课程衔接研究
“五年一贯制”模式下中高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课程衔接研究摘要:中高职衔接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
在中高职衔接的模式中,“五年一贯制”是较好地培养高职人才的衔接模式。
本文就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课程衔接的实践进行探究,以期对中高职课程衔接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参考。
关键词:五年一贯制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课程课程衔接研究《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文件指出,当前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专业、课程与教材体系、教学与考试评价等方面仍然存在脱节、断层或重复现象,职业教育整体吸引力不强,与加强技能型人才系统培养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将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作为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
由此可见,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既是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又是整个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五年一贯制”中高职教育衔接模式经过近年来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已基本形成了自己的中高职衔接模式,其中五年一贯制是我国较早实行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一种形式,该模式包括由部分高等院校招初中毕业生举办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下伸式)及在部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提升式)两种情形。
其入学考试与普通中专相同。
一般分两个阶段组织教学,第一阶段以公共课为主,主要学习文化基础知识,进行一般能力的培养;第二阶段以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为主,主要学习专业技术理论和培养职业能力。
五年学习期间,通常前三年按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后两年按高职院校学生学籍管理。
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高等职业院校的毕业证书。
在这一模式下,学校可以根据培养目标统筹安排和整体设计以上两个阶段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能较好解决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问题,避免中高职衔接过程中因专业方向偏差和教学内容重复所造成的学时损耗,有效地提高了教育效率。
教育部 五年一贯制定义
教育部五年一贯制定义教育部五年一贯制是指教育部在一定的教育理念和政策指导下,将学校教育教学的规划和管理周期定为五年,以提高教育质量、均衡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综合性的一贯制教育改革,构建和完善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体系,实现在不同阶段和环节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有机衔接、有序推进,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
五年一贯制教育的核心理念是以学生为中心,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和发展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养,打破传统分科分层的教育模式,推动素质教育、技能教育、创新教育和美育全面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实践中,促进学生多元发展和终身成长。
教育部五年一贯制教育的目标是全面提高我国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促进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着力推进素质教育,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坚持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素质,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和优化,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均衡,不断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
五年一贯制教育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一、优化基础教育课程设置和教学体系,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推进综合素质评价。
二、推动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实施高等院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推进人才培养多元化。
三、健全学前教育体系,提高学前教育入园率和质量,加强学前教师队伍建设。
四、加强职业教育与产教深度融合,推进产业工人、技工人才培养。
五、加强农村和贫困地区教育发展,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师队伍素质。
六、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云平台,促进信息教育深度融合。
七、加强师范教育改革,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素质。
八、推动学生体质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健康水平。
教育部五年一贯制教育的实施需要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协调配合。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五年制高职管理办法
湖北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加快建设湖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是以初中为起点,以培养专科层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实行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五年连贯式培养的高等职业教育。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形式包括五年一贯制和“3+2”中高职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2”)。
第三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
坚持统筹规划、规模适度原则,适应经济社会对各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坚持确保基础、协调发展原则,保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坚持分段实施、系统培养原则,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衔接,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学校与专业第四条五年一贯制由省级示范以上高等职业学校和农林类、水利类、地矿类、学前教育类、艺术类、体育类高等职业学校举办,并在本校组织实施。
“3+2”由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分段实施、联合培养,且后两年必须在高等职业学校实施。
举办“3+2”的中等职业学校应为省级示范以上或条件较好、质量较高、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学校。
第五条“3+2”以市(州)区域内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联合办学为主,在本区域内无法实现专业对接的,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可在全省范围内选择联合办学学校。
高职对口帮扶中职院校之间和全省性职业教育集团内部牵头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之间可以开展“3+2”联合办学。
第六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实行区域统筹。
每所中等职业学校“3+2”同一专业与1所高等职业院校联合办学;每所高等职业院校“3+2”同一专业开展联合办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超过3所。
每所高等职业院校开展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和招生计划分别不超过学校招生专业数的1/4和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1/3。
弹性学制管理办法
弹性学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突出学生的个性特点,依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37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专科标准学制为3年;五年一贯制专科标准学制为5年。
第三条标准学制为3年的专科学生,弹性学制为2到6年;标准学制为5年的专科学生,弹性学制为4-8年;国家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弹性学制内,自主安排学习,提前或推后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学分,提前或推后毕业。
第五条提前毕业和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缴纳学费。
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需按照当年住宿标准按学年向学校缴纳住宿费。
不按时缴费者,不得提前毕业和延长修业。
第二章提前毕业第六条学生提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80%,可申请提前毕业。
标准学制为3年的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年,标准学制为5年的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得少于4年。
第七条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要在每年3月初,填写《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附件1),提交到所在系部;(二)学生所在系部对学生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后报送教务处;(三)教务处对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成绩进行复审,复审结果通知相关系部,并由教务处和系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审批后进入待毕业程序;(四)进入待毕业程序的学生,由系部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教学;(五)每年6月份,申请提前毕业的待毕业学生,参加当年学校统一进行的毕业资格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者,按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发给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条件者,按学院正常毕业程序处理。
第八条因学籍变更(包括转专业、休学等)而转入其它年级的学生,在以后的修读过程中提前修完应修学分,也可以按上述程序申请提前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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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办好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意见
(2002年3月27日)
教职成〔2002〕2号
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实行五年一贯制的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形式。
1985年以来的实践证明,五年制高职便于统筹安排教学计划,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并且由于学生年龄小、可塑性强、有效教学时间长,为学生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的养成创造了良好条件,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从总体上看,五年制高职适应了经济建设和生产第一线岗位(岗位群)对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需要,适应了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认可和欢迎。
近几年来,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五年制高职也出现较快的发展势头。
为进一步规范五年制高职,切实加强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五年制高职的健康发展,现就办好五年制高职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适度发展方针,合理确定发展规模
按照适度发展的方针,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建设、技术进步和社会需求的客观实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五年制高职的发展规模。
五年制高职的年度招生计划由各地教育、计划行政部门共同确定。
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
二、坚持以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为主要办学主体
按照《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发展五年制高职应坚持以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为主要办学主体。
根据目前五年制高职发展不平衡和专业结构不适应等实际情况,在高职学校较少、专业发展欠完善的地区,可以按现行举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审批程序,把符合条件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改办成以举办五年制为主的职业技术学院。
另外,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及有关高等学校也可以根据社会对五年制高职人才的需求,在自身条件满足不了办学需求的情况下,可利用优质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五年制高
职前三年的教育教学工作,但后两年高职教育阶段必须在高等学校举办。
整体教学方案、教学质量控制、学籍管理和证书发放等均由职业技术学院或有关高等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
三、选择合适专业,努力办出特色
五年制高职的专业设置应定位在一些特殊行业的相关专业,注意设置专业能力培养要求年龄小、专业技能的掌握要求反复训练、培养时间较长、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的专业。
各地在设置五年制高职专业时,应针对地区、行业、产业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选择适合五年制学制的专业类群。
根据五年制高职的特殊性,举办五年制高职专业的学校必需具备下列条件:有满足高职本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需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有完整的符合高职特点的培养方案,有满足专业教学必需的、与现场技术水平基本同步的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立起了有效的产学结合机制。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要树立“以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要重视文化基础课程教学,切实提高学生人文素质。
要按照五年制高职特色,构建新的课程体系,教材和教学内容要注意补充新知识、新技术,注重校本教材的编写和开发。
要实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积极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五年制高职中的应用,加速教学手段现代化。
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探索五年制高职规律,指导五年制高职实践。
五、创造条件,增加经费投入
各地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为五年制高职发展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五年制高职的专业建设、实践基地建设、课程和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训工作,以保证五年制高职的健康发展,办出特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五年制高职纳入当地高等教育总体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在高等教育经费中统筹安排办学经费,按照高等专科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拨付经费。
各举办学校也要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办学经费,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行业现有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建立规范的审批和评估制度
准备举办五年制高职的学校,应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评估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已举办五年制高职的学校需新增、新建、改办专业的,也应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评估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评估申请学校的办学条件,严格把关。
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单独举办五年制高职。
广播电视大学等远程教育机构也不宜举办五年制高职。
对目前已举办五年制高职的高等学校要进行评估,对不符合举办五年制高职要求的,要进行规范,逐步调整。
在指导和规范五年制高职办学的同时,通过对五年制高职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估,建设一批示范学校、示范专业和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以点带面,推动五年制高职健康发展。
七、规范招生、收费、学籍和毕业证书管理
举办五年制高职的学校从参加当地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中优先录取学生。
学校收费按照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政策执行。
学生学籍管理执行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
五年制高职学生与其他类型的高职高专学生在享受助学贷款、学生生活补贴等方面应执行同样的政策,一视同仁。
五年制高职学生毕业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毕业生具有继续接受本科以上教育的资格。
毕业生就业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五年制高职在我国尚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把关,切实加强管理,不断总结办学经验,努力办出特色。
要发挥全国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协作会及其专业和课程建设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为了统筹协调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职的有关政策,我部已将五年制高职的综合管理职能调整到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亦应采取相应的管理体制。